个体”经营,雇的雇佣临时工工,雇佣临时工工自身带有病,导致工作中意外受伤住院

未签合同意外受伤 临时工如何维权? ——以案说法之劳务合同纠纷案中雇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_阿克苏日报-爱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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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意红火人手不够,沙雅县网套加工店业主魏海(化名)临时雇用“熟人”阿勇(化名)帮工(未签订劳务合同及协议),却不料阿勇仅工作两小时后就被轧花机绞伤了左手致残。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展开“大战”——阿勇认为在魏海店里受伤,理应获得全部赔偿;魏海认为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阿勇是自己不小心受伤,自己不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现实中,很多雇工或“临时工”由于工作前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时无法有效地保护自身权益。那么,没有劳务合同,雇主就可以拒不承担对雇工的赔偿责任吗?本报邀请沙雅县人民法院法官,针对劳务合同纠纷案中雇主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解析。□本报记者 唐华容
实习记者 吴智萍
通 讯 员 秦丽华临时帮工 没想意外受伤43岁的阿勇平日里靠打临工为生,之前曾在魏海的网套加工店干过一周的活儿。日晚,由于网套店的生意太火忙不过来,魏海打电话让阿勇来店里帮一两个月的忙。双方口头约定:管吃住,每天的工资为120元。第二天一大早,阿勇就来到魏海的网套加工店内帮工。由于阿勇对加工网套 、轧花、打包等技术还不熟练,魏海让阿勇跟随其他雇员先从打包学起。安排完阿勇的工作后,魏海起身去离店40米处的自家厨房吃饭。在此期间,老顾客老张来轧花,见老板魏海不在店里,喊了几声也没人应,就想着自己平时与魏海关系不错,又曾经营过几年网套店,对他来说轧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于是就自作主张地开机轧花。阿勇看到有顾客自己动手轧花,赶紧放下手中的棉花包上前帮忙。谁知没过几分钟,在清理轧花机下面的棉籽时,阿勇的手被轧花机锯齿卡住了,导致左手受伤。此时,阿勇来店里打工刚满两小时。得知阿勇受伤后,魏海当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向医院支付了住院费用、生活费及检查费用等共计29866.15元。后经鉴定,阿勇构成八级伤残。事发后,雇工阿勇和雇主魏海就受伤赔偿事宜进行多次协商,但都协商未果。日,阿勇将雇主魏海诉至沙雅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元,其中该损失不含魏海已支付的29866.15元。法官调解 雇主主动赔偿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时,阿勇诉称自己是魏海叫去干活的,也是在魏海店里受的伤,魏海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他只在我这里工作了两个小时,谁知不小心受了伤,现在让我赔偿这么多的钱,实在是让人想不通。”魏海无奈地说。魏海辩称阿勇与自己并非劳务关系,也没有建立起雇主与雇员的关系,阿勇是在帮别人开机轧花时受的伤,故请求法庭驳回阿勇的诉讼请求。沙雅县法院法官审理后认为,阿勇在魏海经营的网套加工店工作,也确实是在为魏海提供劳务时受的伤,双方已经形成雇佣关系。魏海是雇主,阿勇是雇员。阿勇在工作中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魏海对阿勇的职业活动负有安全注意和劳动保护的职责义务。魏海主张与阿勇没有建立起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但没有证据证实,法院认为阿勇与魏海之间存在着雇佣关系,对魏海的主张不予采信。为缓和诉讼双方矛盾,审理此案的沙雅县人民法院法官吴江海根据相关法律,对双方当事人在庭审及庭外进行了多次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除魏海已向阿勇支付的29866.15元医疗费外,魏海再向阿勇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雇员受伤 雇主需要担责吴江海就此案告诉记者,本案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阿勇与魏海之间是否形成雇佣关系;二是阿勇的损失该不该由魏海来赔偿。审理过程中,沙雅县人民法院结合相关的证据,认为结合以下三个方面可以认定阿勇与魏海之间已形成雇佣关系(也称劳务关系)。第一,日晚,魏海打电话让阿勇来店里帮一两个月的忙,双方约定:管吃住,每天的工资为120元。第二,阿勇受伤时,的确是在魏海的店内从事帮工;第三,阿勇出事后,魏海将其送到了医院住院,为其支付了在医院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综上,阿勇和魏海实际上已形成了口头上的雇佣关系,并足以认定阿勇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了人身损害。吴江海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关系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作为雇主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分享】:点击右上角“阿克苏日报”,分享到朋友圈/朋友/微博。【关注】:(1)打开微信/通讯录/添加/查找公众号/xjaksrb/关注;(2)点击添加朋友/搜号码/xjaksrb/关注;(3)发现/扫一扫/二维码(下图)/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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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雇的临时工自己不小心受伤怎么办_百度知道
雇的临时工自己不小心受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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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0级10个月。2,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4)酗酒,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标准为,享受以下待遇。 经职工本人提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退出工作岗位,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致残,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停发伤残津贴,9级15个月,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7级25个月,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护理费1。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 5,标准为。 2。3、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1) 犯罪或违法。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分立;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 3;(6)法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供养亲属抚恤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1996年8月原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 1,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死亡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合并,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自治区,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难以安排工作的。伤情严重或者特殊。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办法由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4、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企业破产的: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 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2)自杀或自残,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死亡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40%或者3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3。 10。第三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2,在紧急情况下,8级20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生活有困难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 4,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 6、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 非法用工伤亡赔偿1,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3。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救灾;(3)斗殴。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5、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停工留薪期内,由于工作原因,由原单位按月支付、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伤残津贴,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可以适当延长; (7)因公,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所需交通,报省、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9; (10)法律,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标准为,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报经办机构同意。具体工伤赔偿事项,享受以下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 1;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8级14个月,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第二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8)因公外出期间。其他情形1;
(三)拒绝治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 (6)从事抢救。 8,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第(二)项规定的待遇、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死亡的; 3、六级伤残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7,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不应认定为工伤:配偶每月4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2。住院伙食补助费1、赔偿基数,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7级16个月、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10级10个月、转让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由所在单位负责,9级12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6,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5)蓄意违章,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保留劳动关系、护理费,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医疗费1、医疗费、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享受以下待遇;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自治区、致残、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 根据1996年8月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救人等维护国家,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再有什么不懂的最好问下律师; 2,标准为,支付本人20个月、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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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协管员清理马路广告被撞死,这是不是工伤?法院判决:
临时工因工作原因遭伤害也是工伤
  李哲 制图&&本报讯&协管员在清理马路广告过程中,被一辆大客车卷入轮下,经抢救无效死亡。社保部门认定,女协管员的行为属工伤,但用人单位认为其行为属交通事故。1月15日,郑州中院二审认定,协管员的行为确属工伤。法官认为:日修改并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一大亮点就是,“职工”不再是国家正式工的专称,非正式职工与正式职工在工伤保险问题上待遇是一样的。不管企业是否给职工上劳动工伤保险,如果是在工作中出现伤害,同样享受工伤待遇。&&□记者&韩景玮&实习生&刘婷婷&&清理小广告,协管员命丧车轮下&&&&&&&&2011年10月,43岁的楚女士被郑州某事业单位聘为协管员(非正式职工),主要从事清理街面或道路上的小广告(又称“膏药”胡贴)。日16时,楚在清理小广告过程中,骑电动车行至棉纺路河医立交桥下桥口向东59米时,被一辆大客车卷入轮下,一后车轮在其头部碾轧,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日,警方出具了交通事故证明。&&事发后,楚女士家人与其所在单位,就楚的伤亡是否属工伤问题产生争议。因为,同样一起事故,工伤赔偿标准高于其他标准,且不论劳动者本人是否存在过错。&&&&被认定工伤,用人单位提出异议&&&&日,社保局认定,楚女士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对此,郑州某事业单位提出异议,并将给楚认定工伤的社保部门告上法庭。郑州某事业单位称,依据有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本次事故并非是因工作原因所致,楚之所以受伤身亡是由于客车挂倒致死,该客车肇事和楚的工作内容无任何关系,这次事故完全是工作以外的意外,责任应由肇事方依法承担。故社保局认定工伤显然没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郑州市社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法院终审,认定协管员行为属工伤&&楚的丈夫程某认为:妻子清理小广告不可能在一个固定地方,其寻找小广告的过程也是她工作内容一部分,故郑州某事业单位认为,是工作以外的意外是不成立的,请求法院依法维持工伤认定。&&法院认为,楚女士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履行其清理小广告工作职责的过程中,而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用人单位以楚的死亡并非是因工作原因所致,而认为不应认定工伤为由,要求撤销工伤认定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原告郑州某事业单位的诉讼请求。宣判后,郑州某事业单位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郑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说法,新法没有正式工临时工区别&&&&针对此案,主审法官认为:新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于日起施行,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国务院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把原来“职工”的概念扩大,“职工”不再是国家正式工的专称,现在非正式职工与正式职工在工伤保险问题上待遇是一样的。不管企业是否给职工上劳动工伤保险,如果是在工作中出现伤害,同样享受工伤待遇。条例还明确规定农民工、临时工等其他临时雇工都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可以获得比民事赔偿高的赔偿。本案中,楚女士在履行其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致其死亡,其死亡原因与“清理小广告到处走动”工作行为有特定的因果关系,符合“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实质要件。故一审和二审法院均依法支持了社保局关于工伤的认定。&&&&&&&&&&&&&&&&&&&&&&&线索提供&李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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