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口索引,用于学生学生平安保险报销销,怎样写申请

新农合报销申请如何写_百度知道
新农合报销申请如何写
新农合报销申请范文如下:xxx县农合办:本人xxx,x,x族,xxx自治县xxx村民委员会xxx小组人,生于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因长期在xxxx打工,怀孕不能赶回本地住院分娩,在xxxxx人民医院住院分娩,共用医疗费xxxxx。因为本人户口在xxx乡xx村,又在本地参加新农合,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办理为谢。申请人:xxx 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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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学校交的保险怎么报销需要户口页和索引吗_百度知道
学校交的保险怎么报销需要户口页和索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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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需要本人那一页的复印件,很多时候是不需要的,单据交到学校有学校办理就可以了。
学校保险应该有一个学平险的单据,打单据上的保险公司电话咨询需要什么资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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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学生保险理赔需要的材料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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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保险理赔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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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卡)或集体户口首页申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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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简阳市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补偿实施方案
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阳市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简阳市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补偿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简阳市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补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效率和农民受益水平,确保2015年简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加合作医疗的对象   (一)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户口人员(不含正在服役的义务兵),包括外出打工者,均可在户籍所在地以户为单位参加,但非农业户口不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失地农民凡是没有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的,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参加了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得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能重复享受参合(保)政策。   (四)参加了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的农村户籍中小学生,不得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家庭成员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有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的农村中小学生,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五)父母已参加了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日后出生的子女随父母享受当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政策(日前出生的子女,应缴费参加新农合才能享受当年的报销)。出生后第二年起,必须交纳参合资金,方能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   二、资金的筹集   (一)筹资标准: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标准由2014年的每人每年39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其中:农民个人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五保户、低保户、烈属、农村重度残疾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参合资金由市财政安排解决。   (二)收缴办法:农民个人、社会团体等所筹集的资金由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收缴,开具《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票据》,并核准登记造册。筹集资金由乡镇(街道)统一上缴存入市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直接转入市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三)收缴时间:各乡镇(街道)应在日前完成参合任务数的90%,剩余筹资任务数(包括外出务工人员)要在日前全面完成,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收取参合费。各乡镇(街道)的参合率要在98%以上。   (四)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的统计口径为: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各乡镇(街道)实有农业人口数-农村中小学学生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各乡镇、街道要将这部份人员资料书面提供给市合管中心)-长期外出务工且参加异地医保的农业人口数(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人数为准)-因各种原因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的农业人口数(以市医保局提供的人数为准)+因其他原因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农业人口数。   参合率的计算公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实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100%。   (五)筹资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的筹资工作经费按实际参合人数每人0.3元的标准计算,专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召开相关会议和购买参合发票等。筹资结束后,对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工作经费,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取消工作经费,并向市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   三、统筹模式及基金的使用   (一)统筹模式   我市实施的是门诊统筹+住院统筹的补偿模式,即参合农民门诊和住院就医均能报销医疗费用。   (二)基金的使用   1.门诊统筹资金:用于参合农民在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补偿。门诊统筹个人部份当年未使用完部分,将结转到整个门诊统筹基金中统筹使用。   2.一般诊疗费:按照川办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全省统一定为10元,对参合农民在上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全额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为每疗程5元,对参合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就医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按4.5元/人进行报销(其中参合农民自付0.5元/人)。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及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号)精神,对县级公立医院的门(急)诊诊查费调增6元, 2015年参合农民在简阳市人民医院、简阳市中医医院就医发生的门(急)诊诊查费按6元/人进行全额报销。   3.住院统筹资金:合作医疗住院统筹资金仅限用于补偿参合农民在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本市以外住院符合报销的医疗费用。   四、费用报销   (一)报销范围   1.准予报销范围: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符合规定的药品费、辅助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和基本床位费。   2.不予报销的范围:由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根据相关政策制定。   (二)报销程序   1.参合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参合农民在本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费用,先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报销。报销时,享受报销的农民应在登记表上签字或按手印确认,经办人员应在医疗证中相应的个人账户(或门诊统筹)补偿栏中做好下账登记,签字并及时录入电脑,相关凭据由市合管办存档备查。   2.一般诊疗费的报销:参合农民在定点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就诊的时候,出示合作医疗证原件,接诊医生认真核对合作医疗证,核对无误后,开具全市统一的一般诊疗费报销专用处方。病人在医院收费室缴费时,直接在收费室报销一般诊疗费,病人在缴费发票报销联&一般诊疗费&处签字(或按手印)确认,收费室人员不得再向病人收取一般诊疗费。医院或村卫生室要将一般诊疗费的报销信息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系统内。经办人员每月交资料时,要将病人签字确认的发票装订成册上交市合管中心。   3.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参合农民在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生应提醒病人及时到本院合管办进行登记,合管办经办人员对每天产生的费用进行适时录入、上传。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病人支付,出院时本人将相关的报销凭据交到医院合管办进行审核。经办人员审核后,及时在电脑管理系统内办理出院补偿。经享受报销的参合农民在报销登记表上签字或按手印确认。经办人员每月21&25日将相关资料交市合管中心审核。市合管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审核后,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   参合农民在市外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支付。出院时,将相关资料交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进行审核,经办人员应在合作医疗证住院补偿栏上作好登记,并录入电脑垫付报销。经享受报销的参合农民在报销登记表上签字或按手印确认。   (三)报销凭据   1.住院报销凭据:参合农民在医院合管办报销医疗费用时,需提供《合作医疗证》、住院发票、出院证明、费用清单,中毒或外伤患者还需提供首次病程记录的复印件。经办人员上交市合管中心审批时需提供住院发票、出院证明、审核补偿凭据,有中毒或外伤患者还需提供首次病程记录的复印件。   五保户、烈属、顺产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还需要提供五保证、烈属证、准生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证的复印件,就诊医院应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交市合管中心。   2.门诊统筹报销凭据: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须提供&门诊补偿登记汇总表&、发票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申报资金。   3.一般诊疗费报销凭据:提供患者签字的原始发票、一般诊疗费补偿明细表。   (四)报销标准   1.门诊统筹报销标准   参合农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医疗费,原则上先使用个人家庭帐户余额给予报销。家庭帐户余额使用完后,才能进行门诊统筹补偿。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按门诊处方总费用的80%给予报销。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费用不纳入统筹补偿范围,个人年度最高限额90元。   2.一般诊疗费报销标准   2015年,我市对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生的一般诊疗费按10元/人标准给予报销。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产生的一般诊疗费按4.5元/人标准给予报销。在简阳市人民医院、简阳市中医医院就医产生的门(急)诊诊查费按6元/人进行全额报销。   3.住院报销标准   (1)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①参合农民在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芦葭英明医院、石板莲花惠民医院)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起报标准为100元,超出起报标准的部分并符合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报销85%。   ②参合农民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二级以下民营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起报标准为200元,超出起报标准的部分并符合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报销75%。   ③参合农民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标准为:   简阳市人民医院(三甲):起报标准为800元,超出起报标准的部分并符合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报销55%。   简阳市中医院(三乙):起报标准为600元,超出起报标准的部分并符合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报销55%。   简阳市妇幼保健院、简阳市第二人民院、川空人民医院:起报标准为500元,超出起报标准的部分并符合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报销60%。   简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起报标准为400元,超出起报标准的部分并符合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报销60%。   ④参合农民在统筹地以外的省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标准为:   三级甲等医院:起报标准为1000元,超出起报标准的部分并符合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报销50%。   三级乙等医院:起报标准为800元,超出起报标准的部分并符合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报销55%。资阳市人民医院、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资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均按此标准报销。   ⑤参合农民在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起报标准为1200元,超出起报标准的部分并符合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报销45%。   ⑥参合农民在统筹地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起报标准为1200元,超出起报标准的部分并符合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报销35%。   统筹地以外的省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4家):资阳市人民医院、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资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按上述规定标准报销外,乐至、安岳、雁江范围内的其余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按我市相对应的医院级别给予报销。   (3)双向转诊报销:从下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转入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起付线仅扣两级医疗机构的差额部分;从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转入下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起付线不再另外收取;相应定点医院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给予报销。未按规定向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中心、乡镇卫生院新合办)报告备案和执行转诊的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不予报销(具体操作按《简阳市卫生局关于调整2014年新农合报销政策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简卫办发〔号)文件执行。   (4)封顶线   个人全年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分次扣除起报标准,并按前述规定报销,当年个人累计报销金额不超过10万元。   (5)特殊补偿政策   ①对参合的癌症病人,一年内多次在简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化疗的,其住院起付线只扣一次,二次住院不再扣除起付线。   ②对参合农民患有以下21种疾病的(0&14周岁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心病、0&14儿童苯丙酮尿症、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纳入重大疾病住院保障范围,具体补偿方案按《简阳市卫生局、简阳市财政局、简阳市民政局、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简阳市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简卫办发〔号);《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儿童白血病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儿童先心病医疗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年)和2012年四川省开展儿童先心病救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川民发〔2012〕91号);《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将儿童苯丙酮尿症纳入新农合提高报销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范围的通知》(川卫办发〔号)文件精神执行。   ③五保户、烈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限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住院按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最高报销比例不超过95%。   ④运用中医住院治疗的参合农民,其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纯中药饮片(中成药除外)费用在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给予报销,最高报销比例不超过95%。   (6)大病门诊补偿   ①普通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精神病所产生的门诊费用一年内在700元以内的,按实际费用补偿,门诊费用在700元及以上的,定额补助700元,一年只补助一次。重型精神病人按省卫生厅重型精神病人的方案执行。   ②对参合农民门诊治疗以下7种疾病的(耐多药肺结核、终末期肾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病、型糖尿病、甲亢、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纳入重大疾病门诊报销,具体补偿方案按《简阳市卫生局 简阳市财政局 简阳市民政局 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简阳市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简卫办发〔号)精神执行。   ③对参合的普通结核病人在我市结防所(市疾控中心)治疗结核病所产生的门诊费用一年内在1000元以内的,按实际费用补偿,门诊费用在1000元及以上的,定额补助1000元,一年只补助一次。对耐多药肺结核病人按省卫生厅耐多药肺结核病人的报销方案执行。   ④对参合?子病人(仅限于玉成和坛罐两个乡镇),门诊费用一年内在700元以内的,按实际费用补偿;门诊费用在700元及以上的,定额补助700元,一年补助一次。   ⑤对参合的艾滋病病人,在我市疾控中心门诊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按实际费用补偿;费用在1000元及以上的,定额补助1000元,一年补助一次(由市疾控中心办理补偿业务)。需住院治疗的,按省卫生厅艾滋病机会感染的报销政策执行。   ⑥对住院顺产分娩的参合农民,在享受财政给予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500元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顺产再定补800元,补助金额不得超出顺产总费用。同时,对剖宫产和顺产实行单病种限额付费。根据《简阳市卫生局 简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简阳市2012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简卫办发〔号)精神,限价标准分为四级:1. 乡镇卫生院(包括未达到一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的民营医院)单胎顺产700元,阴道助产900元;2. 中心卫生院(包括达到一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的民营医院)单胎顺产900元,双胎顺产、阴道助产1100元,一般剖宫产1550元;3. 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包括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标准的民营医院和妇产科专科医院)单胎顺产1200元,双胎顺产1500元,一般剖宫产2150元,二次剖宫产2550元;4. 资阳市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单胎顺产1600元,双胎、阴道助产1900元,一般剖宫产2650元,二次剖宫产3050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开展的服务项目,在省确定的限价标准基础上浮动10%,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要严格按照物价标准收费,严禁扣减服务内容和分解、重复收费,严禁将顺产划为剖宫产。   ⑦参合癌症病人的门诊放疗费按40%的比例报销(限简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⑧将9类残疾人康复项目(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限定支付范围按《卫生部、人社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将部份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卫农卫发〔2010〕80号规定执行)。单纯的康复治疗,这9项中的费用按50%给予报销(是指仅康复治疗,不住院,不含其它的医疗费的治疗费用)。如在住院期间进行康复治疗,这9项康复治疗费与其它费用一起,按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残疾人康复治疗定点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确定,市合管中心备案执行。   ⑨对以下病种实行定额报销   为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促进定点医疗机构降低医疗成本,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切实降低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推进我市分级诊疗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市新农合健康平稳发展。2015年,我市对单纯性阑尾炎、腹股沟斜疝(成人)、慢性胆囊炎合并胆囊结石、精索静脉曲张、卵巢囊肿、子宫肌瘤、子宫平滑肌瘤、肛周常见疾病(包括内痔、外痔、混合痔、肛周脓肿、肛裂、肛乳头肥大)等八种单病种手术治疗实行新农合定额报销试点工作(报销标准见下表)。   简阳市单病种新农合报销标准   
  报销标准
单纯性阑尾炎
指单纯性阑尾炎手术治疗,化脓性阑尾炎除外。包括急性阑尾炎和慢性阑尾炎、慢性阑尾炎急性发作、慢性阑尾炎反复发作要求手术的。
腹股沟斜疝
手术治疗。双侧手术同时进行时,只加手术费用的70%(459.2元)。
精索静脉曲张
手术治疗,双侧增加手术费用的70%(280元)。
慢性胆囊炎合并胆结石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双侧增加手术费用的70%(224元)。
手术治疗。手术方式:单纯肌瘤剔除术、子宫次全切术、子宫全切术
子宫平滑肌瘤
手术治疗。手术方式:单纯肌瘤剔除术、子宫次全切术、子宫全切术
肛周常见疾病
包括:内痔、外痔、混合痔、肛周脓肿、肛裂、肛乳头肥大等手术治疗。
  说明:   (1)同一单病种在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补助标准相同。   (2)平时有慢性疾病,但在住院期间无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实行定额报销。   (3)平时有慢性疾病,在住院期间需要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补助额=单病种定额补助标准+需要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的诊疗费&该定点医院报销比例。   (4)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不严,操作不规范,服务不到位,造成医源性疾病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医疗机构承担,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   五、就诊管理   (一)市卫生局、市合管中心每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审,经年审合格的,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每年由市合管中心与各定点医院签订服务协议书,并委托乡镇(中心)卫生院与定点村卫生室签订服务协议书。   (二)我市开展门诊统筹采取市级统筹、乡镇限额管理的办法;门诊统筹和住院报销全年按照&总额包干,超预算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结余留用&的原则执行;定点医疗机构要采取措施控制门诊和住院费用,实行平均处方限额、处方用药量管理和住院总费用控制和单病种限价等办法,从而控制门诊、住院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力求基金平衡。   (三)我市对一般诊疗费的管理是坚持定点医疗机构总量控制、超额不报、结余归公、个人不限次数的原则。   六、加强监管   为进一步加大对骗、套取新农合基金的打击力度,市卫生局、市合管中心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参合群体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市外住院费用总额5万元以上的,市合管中心应核实后再报销。核实的方式可以通过电话、函件的方式。上述两种方法都不能核实的情况下,应派人实地核实。   七、加强宣传,狠抓落实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参合农民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将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确保2015年各乡镇参合率达到98%以上。各乡镇(街道)要到市财政局购买统一的发票,向每户参合农民开具收缴资金的专用发票。在填写参合登记表时,要核准户口簿上的真实信息,做到户口簿、参合登记表、录入电脑的信息三者一致,同时做好2014年有误信息的更正工作。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团结协作,落实责任,扎实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及时发现并反馈工作中的问题,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信息,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本方案从日起执行,《简阳市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于日终止。
主办: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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