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棉纺织厂国棉十九厂情况

建国前后上海工人工薪与生活状况之考察
建国前后上海工人工薪与生活状况之考察
建国前后上海工人工薪与生活状况之考察
周仲海& 时间:&&
从1930年代至1950年代,在这2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工人的生活水平曾经发生过很大的变化。对于在此阶段不同时期的工人工薪收情况及其实际生活状况,无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还是在建国后,都曾有过许多相关的数据和统计资料①。建国后研究中国工人运动历史和专门研究劳动工资福利问题的机构与学者,也都曾发表或出版过较为扎实的研究成果②。但是,迄今为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和建立以后中国工人工薪收入与实际生活状况的变化情况,综合起来加以比较和考察的研究成果,还鲜有见到③。当然,要在一篇不长的文章里全面考察和比较建国前后中国各地工人工薪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并不现实。故本文仅以最具代表性的上海工人为考察对象,并着重以三个较具代表性的时期作为前后比较的基础。即抗战前,着重于1930-1937年;抗战胜利至建国前,着重于1946-1949年;和解放初,即着重于1950-1957年。
以这三个时期作为比较对象,主要是因为抗战前的一段时间,特别是1936年前后,曾经是中国经济取得相当发展的一段黄金时期,此一时期上海工人工薪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较具代表性。而1946-1948年,又恰恰是中国陷入最严重的内战和最严重的经济恐慌的年代,理当也是上海工人面临生活压力最大的时期。建国初的1949-1957年,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从经济恢复到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时期,上海工人工资福利的改革也在这个时期才逐渐完成,和建国前的情况进行对比较具代表性。
抗战爆发前的1931-1937年这一阶段,是中国经济相对发展的重要阶段。但由于受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中国经济也受到一些影响,加上中国的资本主义正处在一个原始积累的阶段,工人的工资水平其实普遍还是相当低微的④。工人的最低工资不仅要用来维系他们自己的劳动能力,还需要确保穿衣、居住以及必要的物质生活及精神生活的各项需求,而在当时上海工人的工资事实上达不到这样的程度。
据调查,这一时期上海工人的工资收入一般每月在14—15元上下⑤。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1932年4月,英美烟草公司浦东老厂包装部职员杨闻远对本厂几个工人的家庭进行过调查,情况如下:房租4元,柴火2元,米6元,衣服、鞋3元,蔬菜9元,灯火1元,豆油、盐等1元,日常开支2元,冷、热水2元,合计30元(上列仅是对某一家庭及其成员,包括一对夫妇和一个小孩而言,还不包括医药费、婚丧费、怀孕开支、小孩糕点费、学费等)⑥。这一调查所举各项费用,已是一个较低的水平了,可知按照这种生活,一个三口之家平均每个人每个月的生活开支要在10元左右。如果一般工人一个月赚十四五块钱,而全家只靠他一个人工作的话,实际上还不足以维持这样一种简单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得不靠借贷和典当来维持生活。
另据1934年10月上海市社会局对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有记录的305个工厂工人家庭调查(人口平均约在四五口之间),平均每家每年收入416.51元,支出454.38元,收支相抵,不敷37.87元。全家五口人则平均到每个人每个月的开销,需要7.6元;若以全家四口人计算,则平均每个人每个月的销,需要9.5元;若仅以工资(工资收入占被调查总数收入的87.3%)来维持生活,十家之中,入不敷出的有八九家之多,即使以全部收入(包括工资、房金、包饭)来维持生活,也有三分之二的家庭入不敷出⑦。正是由于收入不能满足支出的需要,他们中不少人必须要靠借贷和典当维持生活。上海市社会局调查的这305个家庭中,有借贷的家庭,占家庭总数82.2%,有当物的占78%,有赊帐的占48.5%⑧。
下面再以生活费指数和物价指数的比较做更进一步的探讨⑨。1935年上海生活费总指数为106.6(以1926年为100),1936年12月为117.5,到了1937年1月涨至120.1。与1935年总指数比相比,涨了13.5%⑩。同时期1935年上海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03.3,1936年12月为118.8, 到了1937年1月涨至121.6,比1935年总指数涨了17.3%11。这种情况说明,物价指数上涨率明显高于生活费指数的上涨率。一方面是物价在上涨,一方面是生活费指数也在上涨,工人必须付出更多的货币才能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但实际上,到了1937年抗战爆发前,一般工人的平均实际工资收入却在不断下降。由1935年的10.7元,下降到了9.8元12。依靠薪水生活的工人实际生活水平自然大大降低。以1937年6月上海工人的平均工资,与1932年“一二八”时的工人平均工资相比,几乎减少了40%。即由1932年的15.6元,降低到了9.8元13。工人实际工资水平的下降,导致工人的购买力更是不断下降。1933年一个工人的月收入可购买大米1.84石(1石相当于现在的100斤左右)相当于其全家(七口之家)生活费(包括吃、穿、用)的76.03%,到1937年月收入只能购买0.97石,只想当于全家生活费的40.08%。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能吃糙米(一种质量很差的大米)、青菜。有的家庭甚至只有当家的吃干饭,妻子儿女整日喝粥14。总之,抗战前一般上海工人的工资达不到最低的生活水准。
抗日战争爆发后,由于战争的破坏,各种物资奇缺,导致物价不断上涨,生活费指数也跟着上升,上海的生活费指数由1937年的106.3(以1936年100为标准)上升到1938年的137.515。与此同时工人的工资收入却在下降,1938年工厂发给工人的工资只相当于他们1937年工资收入的75%16。这一升一降使工人的生活更加困苦。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汪精卫政府在日本军队的支持下接收了上海,实施统制政策,将工厂及商店置于军事管制之下,工人生活更加恶化。据英美烟草公司车间工人徐永泰回忆,当时每月工资只能买到1斗多米(1斗约相当于现在的十几斤),由于生产香烟任务很少,一个礼拜做一两天工,只好在空闲时间到外面替犹太人拉塌车,早晨只吃些六合粉,或路上肚子饿得不能动了去喝自来水充饥。他还背过米,跑过单帮,但赚来的钱还不够维持家人的温饱17。以铅印业为例,当时职工的实际收入,每月最多拿不到五斗米,仅能维持一个人的生活,家里人都要做些小生意或跑跑堂帮才可以勉强维持生活,平时多半都吃不饱,很难吃上白米,小菜和穿衣问题更是办不到18。由于工人每月发的工资只能买到很少的米,很多工人只能吃黄糙米、苞米粉甚至是猪吃的豆类,即使是这样也不能吃饱。随着战争的继续,物价不断的上涨,整个抗战期间多数上海工人一直在饥饿或半饥饿状态下挣扎。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一度曾经实行过所谓“胜利加薪”,工人的工资收入有过短暂的上调。但是,由于内战爆发,政府为了维持庞大的军费开支,不得不靠增加货币发行量,即滥发法币来维持财政,结果导致货币迅速贬值,居民的实际购买力不断下降。据《大公晚报》1947年7月30日的报道,100元“法币”在1937年能买2头大牛,到1940年只能买1头小牛,1941年只能买1头猪,1943年只能买1只鸡,1945年只能买1条鱼,到1947年只能买三分之一根油条了19。货币无秩序的发行,还导致物价不断上涨。1945年12月份物价指数为战前的885倍,1946年12月上升到了6,816倍,全年上涨了7.7倍。米价从45年12月每石7,625元涨至1946年12月的62,333元,上涨到8.2倍20。进入到1947年底,物价涨势更加猛烈。12月份的指数,已升至战前的100,630倍,比1946年同月上涨14.7倍,12月份米价也涨至每担938,333元。比1946年同月上涨了近15倍21。1948年1月至8月19日发行金圆券为止的一段时间,物价已如野马脱缰,不可收拾。8月份的物价指数竟达战前的5,645,700倍,比1947年12月上涨了56倍,超过1945年日寇统治时期最后8个月疯涨34倍的速度,逐月平均增长率达65.4%,米价在1月份即达到了日寇统治末期的最高价每石150万元,8月份涨到了5,833万元,比1947年12月份上涨了62倍22。
随着货币的不断贬值和物价的不断飙升,工人生活日益艰苦,捉襟见肘,工资更是到了难以维持生活的地步。1948年7月,上海职业工人一个五口之家最低生活标准费用为18700万元(法币),而工人工资最高的仅为此一生活标准的1/3,低的只有1/10,最低的百货业更是只及其1/2323。1948年8月,国民党改发金圆券后,上海一个三口之家的最低生活费用需要34000—37000金圆券,但所得工资与之相比,差距仍旧惊人。上海永安公司的职员最低的只有10600金圆券,养活一家人还差3/4;纱厂一般工人的工资则只够自己吃饭,根本不可能养活妻儿24。工人不仅薪水远在最低水准之下,而且所得工资仍旧远远赶不上当时物价上涨的水平。如上海章华毛绒厂的纺织工人周大新的月收入,1946年平均每月可购买大米5.22石,1947年可购买4.28石,到1949年2月只可购买大米1.3石25。下面上海机器工人实际购买力的变动表更能说明购买力不断下降的情况26。从表中可以看出,随着战争的继续,通货膨胀的恶性发展,工人的实际购买力急剧下降。1948年金圆券发行前,工人所发的工资所买到的食米就已经不及内战爆发前的一半,到了1949年4月金圆券崩溃前夕,工人所得的工资的购买力干脆只及内战前的1/7了。这种情况,使本来生活艰苦的工人,更是雪上加霜。
工资或底薪(元)&& 生活费指数(倍)
合计工资(元)
米价(元)
1384663.58
原注:(1)每月工资:1946年至1949年根据当时底薪平均计算,参照当时生活费指数折合金额后,再折合食米。
(2)食米市价:1946年至1949年根据《上海解放前后物价资料汇编》记载中等梗米批发价结算。
(3)币制单位:1946年—1948年为法币元,1949年为金圆券元。
工人实际收入不断下降,除了物价变动的影响以外,货币紊乱的影响也极大。这是因为,每一次货币变更,总是伴随着物价的上涨。抗战胜利后伪币折合成法币,工人的收入与支出便发生了明显的变动。以上海一个具有高等技术的工人家庭为例,他列举出自己家1945年3月与1946年3月的收支帐单,对比说:“目前的法币还不值去年伪币的一比一,除了杜米(一种质量中等的大米)和饰金,其余哪一样不是今年贵,可我们的工资比去年少27。” 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政府宣布币制改革,以金圆券代替法币,以1:300万兑换,这一兑换又促使物价上涨。1948年8月20日每袋面粉3000万元(法币),30日改为金圆券9.3万元,折合法币为2790万元,但到了同年12月26日每袋面粉竟涨到了金圆券180万元,折合法币五亿四千万元。可知币制改革仅仅4个月,物价就上涨了20倍28。币制不断变更,货币不断贬值,自然要造成工人生活更加贫困。
另外,工人生活费指数的统计数字和工人实际市场上购买的物价情况也有着很大差距。由于政府发布的生活费指数被用来指导工人工资的发放,因此,生活费指数与实际的物价上涨指数是否相符,对工人实际生活影响极大。按照1947年5、6月份上海市府编制的生活费指数,就米价一项,是根据官方限价的米价46000元法币一石来计算的,报纸上发表的价目也长期停止在这数目字上。而事实上,任何职工也没有买到这样的便宜货。黑市从5万、6万涨到7万还买不着。但政府公布的生活指数5月份是战前的4,095倍,到了6月份反降到4,040倍了。进入7月份,当局公布的生活费指数虽然有所上调,也仅为4,494倍,实际上7月主要的生活必需品,如粮食、衣料、柴炭、菜蔬等等来说,没有一项不是较战前涨至6—7千倍以上的29。
在国民党统治的最后一段时间,即1949年初的几个月里,上海广大工人的生活,更是毫无保障了。物价在发工资的日子里,尤其会狂涨,这时一天会上涨几次,甚至每一小时都有变化。如1948年11月8日,猪肉价格从清晨每斤6金圆券升到11点钟的12金圆券,五六个小时即上涨一倍之多。一天之内,上海各餐馆的价格也会翻上一两倍30。职工按当时所谓生活费指数拿到手的半月工资,仅仅只能买到几斗米。1949年4月,上海卷烟厂的普通工人每天工资只够买一碗面条,一个每天底薪2元的工人,即使按照生活费指数计算,每天也只够吃一顿饭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得不靠吃窝头和咸菜来维持生活,有的还以野菜配稀粥来充饥31。整个内战期间多数上海工人一直在饥饿或半饥饿状态下苦苦挣扎。
解放初,面对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几乎崩溃的经济局面,中央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加以控制,首先从制止物价上涨开始,以稳定居民生活32。同时在适当提高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对职工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
建国初的1949至1950年,工资制度很混乱。企业有的实行供给制,有的是部分供给制和部分工资制,有的是以实物为基础的货币工资制。针对这种情况,上海市实行按“原职原薪”政策和发放维持费的办法33,采用“折实单位”作为计算工资的单位34。因为采取以实物为计算基础,从而保证了职工实际收入不受物价波动太大的影响,职工生活渐趋稳定。
另外,在实行“原薪原职”政策的同时,对旧工资制度中一些突出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了调整和改革,一方面降低或取消了少数职员极不合理的变相工资,另一方面适当提高了部分职工的工资,并对职工进行相应的津贴补助(包括工资补贴,工资米贴等)35。从而保证了工人的最低生活水平。如对上海机电业工人生产调查,他们反映在抗战时期工人生活最为艰苦,抗战胜利初期(1946年),物价稳定,实际收入较抗战时提高了65%,到解放前半年金圆券贬值,物价飞涨,工人生活下降,较抗战胜利初期降低70.6%,解放后(1950年)机电业在工业部不断的加工定货下,生产情况逐渐好转,工人实际收入亦较解放前(1949年初)提高了21.6%,较抗战时提高了28.3%,较抗战胜利后(1946年1月)提高13.1%36。随着工人实际收入的提高,工人的购买力也随之上升。以电机业为例,内战时一般工人每月收入均在1.2石至1.5石之间,因物价高涨,养家糊口都有困难。解放后(1950年),因生产情况好转,一般工人每月收入提高到3到4石,普遍较内战期间提高了1倍到1倍半,工人生活亦因此好转。每逢发薪,家内已可吃荤,且一年来家内都会添置新衣37。如上海电机厂职工戴佩兰,家有一妻一子,内战时每月收入约一石2斗米,解放后(1950年)约1石9斗。半月吃鱼肉一次,鸡蛋隔日吃一次,蔬菜量尚丰富,目前(1950年)家庭情况,一家三口勉强可过38。电通厂车床部车工张品康,家有妻及子共三口人,现在(1950年)每月小菜丰富,每月除去水电及房租费,尚有一点积蓄。张今年买了一件冬大衣,又做了三条蓝布长裤,其妻最近添置布裤一条,小孩添置布料恰克衫一套39。又如上海面粉厂的方培元,家里有五口人,子女二人在市区小学读书,每日两饭一粥,蔬菜为主,荤菜为辅,所住房子是厂方供给的,上半年为子女添购了三件衣服40。
在1951年底,全国进行了第一次工资改革41,统一以“工资分”作为工资的计算单位,并规定了工资分所含实物的种类和数量42。到1952年3月,薪给制度又作了一次重大变革,把供给制改为“包干制”43。随着工资改革的进行,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企业生产状况出现好转,上海工人实际工资水平也随之提高44。从几个主要产业的工资情况来看:棉纺、机器、电机等六个工业和五金、百货、棉布三个商业,1953年4月与1950年11月平均工资(福利、奖金等不包括在内)比较,棉纺增16.01%,机器增31.7%,百货增14.33%,五金增58.33%45。同时,工人的购买力也提高了。根据上海市棉纺织厂1953年3月份统计,每元底薪折合2.21单位,够买米6.12升,1950年同样一元底薪只可购买4.95升,购买力提高了23.6%46。
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日益好转的情况下,上海工人的工资水平稳中有升,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特别是与抗战前和内战时相比,有了“天壤之别”。很多老工人回忆那个时期,十分痛恨。那时每月收入不能维持家庭最低生活,很多人连米都不敢买,只能靠吃番薯、六合粉来糊口。如上海机器厂老钳工袁本宝回忆抗战前生活困苦不堪,锅子坏了没钱修补,只能用面粉糊了用,过年买1斤肉,1斤卷心菜,算是一年中最好的生活了。现在(1955年)每月工资100元左右,每天有荤,维持六个人生活还可以有些积蓄。老年工人丁湘宝抗战前到了冬天没有被头,只好到舅父家去过冬。解放后夫妻二人工作,自己造了房子,买了家具,维持八口生活,每月最少可储蓄四十元47。童庆正夫妻二人,收入抗战前每月仅能买米4斗5升,抗战胜利初期可买2担米,现在可有10担之多48。上海五厂应银翠,现在收入60元,负担二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为30元,除日常开支一般较好外,去年(1954年)就为女儿买了一支金笔和一付网球拍,母女二人经常有些衣服添,特别还买了28元的补品。又如上海机床厂工人王实俭,收入72.8元,家里二大一小(小孩五岁),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24.2元。生活水平较好,差不多每星期吃一只鸡,每周有些节余(约四五元)。去年一年中全家大小三人各添了两套衣服,最近买了一辆脚踏车49。下面公私合营南洋烟草公司上海制造厂生产工人解放后与抗日战争前收入对比表更能说明两个时期的巨大差别50。从表中可以看出,建国初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日益好转,工人的工资水平与抗战前相比有了很大提高,工人每月的工资收入是抗战前的4倍多,而能够买到的大米也是抗战前的2倍多,可见,建国初上海工人的生活得到了改善和提高。
1933~1936年
1951~1956年
平均每人每月的工资收入
平均每人每月工资外的福利收入
折合大米斤数
按米计算的平均收入解放后与抗战前的比较(抗战前为100)
另外,工人实际生活状况的改善,还表现在除工资收入外,还可以免费获得政府提供的相当的福利51。建国前,工人根本享受不到这种福利待遇,如遇到生老病死,只能靠高利贷或典当等方法自己去解决。建国后,工人家庭从企业得到的医药减免、房租水电减免及其他相关的福利待遇很多。据1956年的典型调查,工人平均每户每年约有30元的好处(主要是逢年过节厂里给工人发的红包),不能记值(包括医药减免,房租水电减免等)的享受不包括在内52。如果按每一就业者全年实际收入所得来计算,建国前后相差更为显著。建国前工人收入最高的年份1946年,工人年平均工资717元,但1957年达到了912元,另外还有奖金及劳保福利现金收入50元左右53,这是解放前所没有的。在总体好转的趋势下,也有少数家庭生活方面有些困难,但这些困难的造成,通常有一些复杂的原因,并非是因为工资收入过低。如上海华工厂工人华虎宝,收入711元,家里5口人,3个大人,两个小孩尚小,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为14.4元。吃的方面的花销占了生活费的46.3%,每天小菜仅能支付3角左右,但即便如此,他还当年还是能够挤出钱来买了16丈8尺布,给全家每个人做了两套衣服。国棉十九厂工人朱小妹,夫妻二人参加生产,每月收入141元,但因为孩子生得较多,并有老人要养,故家里共有9口人,其中有4个孩子,1个在读子弟学校,2个在儿童乐园,每人每月平均生活费为15元5角,生活花在吃的方面的钱约占到62%之多54。又如化生电器厂工人房成卿每月工资约90元,本来一家生活还可以,只是因为儿子未成年就给他娶了一个媳妇,又生了两个孩子,这才造成经济紧张55。
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不断对工资进行调整,在1956年全国进行了第二次工资改革56,到1957年,全国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已达到637元,比1952年又增长了42.8%57。总之,建国初上海工人的生活状况确是较建国前有明显地改善和提高的。从抗战和内战造成的水深火热之中走过来的上海工人,对新中国建立以后的生活状况基本上是满意的。也正是因为他们得到了切身的实惠,因此他们比较容易接受和拥护中共的政策,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附记:本论文从写作、修改、直至定稿过程中,一直得到导师杨奎松教授的悉心指导和帮助,谨此致谢!
原载《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
① 有关建国以前的情况,特别值得提到的统计资料有:《全国工人生活及工业生产调查统计报告书》,工商部编, 南京,民国十九年(1930年)印;上海特别市政府社会局编的《上海特别市工资和工作时间》,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年五月(1931.5);《上海市工人生活程度统计资料》(1934年10月)上海档案馆藏档,Y4-1-792;上海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编《近六年来上海工人生活费指数及零售物价》(年);《上海市公用局关于1946年上海工人生活指数及各业工人平均实际收入统计》,上海档案馆藏档,Q5-3-3700;《上海市抗战前后主要工业工资调查表》,上海档案馆藏档,Q1-7-380;《上海市社会局关于抗战前后物价工资问题调查统计》,上海档案馆藏档,Q6-6-914;重庆市社会统计处部编《重庆市工资指数》(年),北京图书馆,1992年;社会部统计处编《全国各重要市县工资指数》(年);石家庄市总工会编《关于工资与工人待遇问题的调查》(1948年4月);有关建国以后的情况,最需要提到的统计资料有:国家统计局社会统计司编的《中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中国统计出版社,198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央档案馆合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年)(综合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央档案馆合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年)(劳动工资和职工工资福利卷),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编的《中国工业五十年》(第一、二部),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中共上海市委劳动工资委员会编印的《上海工资情况》第1-68期,上海档案馆藏档,A11-2-73;中共上海市委劳动工资委员会《关于工资改革中的重点工厂工资改革前后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变化情况调查统计表》,上海档案馆藏档,A11-2-12,等。
② 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著作有刘明逵、唐玉良主编的《中国近代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陈达著的《我国抗日战争时期市镇工人生活》,中国劳动出版社,1993年;李唯一著的《中国工资制度》,中国劳动出版社,1991年;严忠勤主编的《当代中国的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7年;庄启东等著的《新中国工资史稿》,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86年;上海沪东造船厂等编的《两种社会,两种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胡钧编著的《旧中国工资问题简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
中华全国总工会工资部编的《目前各地工资调整的情况及其主要经验》,工人出版社,1951年,等。另外,论文方面:赵德碧写过《建国初期至文革以前工资改革的回顾》,《湖南工程学院学报》,2001年第12期;黄汉民写过试论1927-1936年上海工人工资水平变动趋势及其原因》,《学术月刊》1987年第7期;尤学民写过《抗战前无锡工人的工资状况》,《江苏近现代经济史文集》;庄启东写过《我国工资工作的历史经验与教训》,《中国工业经济学报》1985年第1期,于颖写过《有关旧中国劳动日和工资的一些资料》,《教学与研究》,1962年第4期;陈达写过《上海工人的工资与实在收入(1930—1946年)》,《教学与研究》,1957年第4期,等。
③ 多数研究或集中于说明建国前某一阶段工人工薪收入与实际生活状况,或集中于说明建国以后工人工薪收入与实际生活状况,而将建国前后工人工薪收入与实际生活状况进行比较,形象地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对工人生活影响的研究成果,还十分有限。如于颖写的《有关旧中国劳动日和工资的一些资料》只是对抗战前这一时期个别年份上海市工人的工资收入水平作过一些分析;陈达写的《上海工人的工资与实在收入(1930—1946年)》虽然专题论述了1930-1946年上海工人的工资问题,但重点也是系统整理历年的工资资料,对这一阶段工资变化的趋势及其原因,并没有深入展开讨论。而著作方面如陈达著的《我国抗日战争时期市镇工人生活》只是对抗战时期市镇工人的生活进行了较具体全面的研究,但对在这之前和之后的情况没有涉及;上海沪东造船厂等编的《两种社会,两种制度》一书虽然对建国前后不同分配制度下工人的两种不同生活状况有所比较,但过于简单,并没有深入展开;李唯一著的《中国工资制度》、庄启东等著的《新中国工资史稿》、严忠勤主编的《当代中国的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主要论述了建国以后的情况,对建国前的情况涉及不多。其他著作或论文也存在着或者说明建国前的某一阶段工人工薪收入与实际生活状况,或者说明建国以后工人工薪收入与实际生活状况,但没有将抗战前到建国初工人工薪收入与实际生活状况的变化情况,作为一个过程来进行考察。
④ 工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和变相工资两大部分。工资形式,基本工资有计时和计件工资两种,工厂一般以计时为主,计件工资主要在比较容易计算产品或工作量的行业。两相比较,一般计件工资高于计时工资。变相工资,包括加工、升工、赏工、津贴、膳宿和月规等。
⑤ 《上海工运志》,上海市工运会编纂委员会,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144页。另外,工人的工资不同行业有着明显的差距。交通运输业和邮电工人工资最高,月工资在25元以上,手工业工人和工厂工人大致相同,月工资在15元左右,店员一般优于工厂工人而低于交通运输业和邮电工人,苦力工人处于各类工人工资的最低等。即使同一行业中技术能力不同工资差距也相当大,以电气业为例,最高的每月39元,最低的每月不到13元,相差3倍多。本文是对具有普遍性的一般上海工人生活水平的考察。
⑥《英美烟草公司在华企业资料汇编》(第三册),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页。
⑦《上海市工人生活程度》, 1934年10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 Y4/1/792/81。
⑧《上海市工人生活程度》, 1934年10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 Y4/1/792/81。
⑨ 生活费指数是反映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居民生活费水平变动情况的指数。通常根据居民日常生活中购买必需的商品越多,表示货币的购买力越强,生活费指数越低;反之,生活费指数越高,表示职工以同样的货币工资收入所能购买到的商品越少,货币的购买力也越弱,甚至是货币贬值。它和物价指数的变动具有同一方向性,但两者上涨或下降得比率并不是完全一样的。一般来说,生活费指数越低,工资增加,表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反之,生活费指数上涨,而工资减少或不变,表明居民生活水平的下降。
⑩《中国工运史料》(第二十七期),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工人运动史研究室编,工人出版社1985年版,第121页。
11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工人运动史研究室编前引书,第119页。
12《我国抗日战争时期市镇工人生活》,陈达,中国劳动出版社1993年版,第286页。
13陈达前引书,第287页。
14《中国近代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第七册),刘明逵、唐玉良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版,第533页。
15& 陈达前引书,第288页。
16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前引书,第1059页。
17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前引书,第1075页。
18《中共上海市委工资委员会一般工业上海市主要产业工资调查报告》,1950年11月,上海档案馆藏档,A74/2/25/28。
19《当代中国的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严忠勤主编,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9页。
20《上海解放前后物价资料汇编》(1921—1957年),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4页。
21《上海解放前后物价资料汇编》(1921—1957年),第36页。
22《上海解放前后物价资料汇编》(1921—1957年),第38页。
23《中国近代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第十三册,刘明逵、唐玉良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版,第188页。
24 《中国近代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第十三册,第196页。
25 《中国近代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第十三册,第190页。
26 《上海民族机器工业》(下册),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编,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94页。
27 《中国近代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第十三册,第271页。
28& 李唯一:《中国工资制度》,中国劳动出版社1991年版,第9页
29& 齐振华:《上海的工资问题》,《中国建设》第2卷第6期,第31—33页,1947年9月1日。转见:《中国近代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第十三册,第205页。
30 《中国的内战—年的政治斗争》,(美)胡素珊著,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版,第142页。
31 《上海烟草志—职工生活》,。
32& 物价的稳定也经历了一个过程,受通货膨胀余波的影响,1949年物价又经历了四次大的波动,全国物价上涨达70倍,1950年1-3月,经过最后一个波动,3月以后物价逐渐稳落。6月以后,除因朝鲜战争的爆发,部分进口物资曾略有波动外,直到年底,物价总的情况是平稳的。如以1949年12月份平均物价为基准,截至1950年12月,全国物价上涨还不到一倍。这种情况使全国人民的生活趋于安定。参考李若愚:《1950年全国物价综述》,见《中国工业五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贸委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1部第1648页。
33所谓“原职原薪”政策,就是对解放后接管的官僚资本主义企业的职工,一律按照原来的工资等级制度、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具体计算方法,按解放前三个月每月所得实际工资的平均数领取薪金。只有当三个月的平均数太高或太低时,才稍加增减。参见:《新中国工资史稿》,庄启东等著,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1986年版,第46页。
34& “折实单位 ”是解放初期银行为保障储蓄者存款的购买力不受物价波动影响而实行的折实(折合成实物)储蓄办法。以上海为例,每个“折实单位”的实物牌号和含量为:中百梗米(一种质量为中等的大米)一点六五斤;十二磅龙头细布一尺;生油一两;普通煤球十二两。这个办法后来被用作工资的计算单位。庄启东前引书,第48页。
35《上海市私营企业工资补贴、恢复工资情况》,1950年10月,上海档案馆藏档,B128/1/16/17。
36《中共上海市委工资委员五金工业上海市主要产业工资调查报告》,1950年10月, 上海档案馆藏档,A74/2/22/68。
37 《中共上海市委工资委员五金工业上海市主要产业工资调查报告》,1950年10月, 上海档案馆藏档,A74/2/22/70。
38 《中共上海市委工资委员五金工业上海市主要产业工资调查报告》,1950年10月, 上海档案馆藏档,&&& A74/2/22/70。
39 《中共上海市委工资委员五金工业上海市主要产业工资调查报告》,1950年10月, 上海档案馆藏档,A74/2/22/71。
40 《中共上海市委工资委员会一般工业上海市主要产业工资调查报告》,1950年11月,上海档案馆藏档,A74/2/25/71。
41这次工资改革的主旨意在废除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现象,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并改变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工资制度,统一工资的计算单位和支付的办法。内容有:以“工资分”作为全国统一的工资计算单位;以各大行政区为单位,建立新的工人和职员工资等级制。工人主要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即以技术等级标准为基础,采取以工定级或用考评结合的办法定级。国有企业大多数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即按职务规定若干个工资标准,不同职务的工资标准之间没有固定的比例关系;各地区开始推行计件工资制和奖励工资制。对奖励对象、考核标准、奖金额度等都做了规定,有的还制定了奖励工资条例或办法;取消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种“变相工资”。在这次工资改革中,职工的工资增加了15-20%,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职工的生活,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庄启东前引书,第56页。
42实行工资分的具体办法是:以职工两口之家26种消费品为内容,按每月平均消费量及其构成的比例归并为粮、布、油、盐、煤五种主要生活用品。每个“工资分”中五种物品的含量为:粮0.8斤、白布0.2尺、食油0.05斤、盐0.02斤、煤2斤。严忠勤前引书,第40页。上海是1952年4月1日开始实行“工资分”标准的。
43当时供给的项目包括伙食、服装、津贴三部分。伙食标准分为大、中、小灶三种。服装标准分“一般”和“特别”两种,津贴标准分为“普通”和“特别”两种。包干制即把伙食、服装、津贴三部分合在一起计算。
44建国初,私营企业、国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工人工资的发放是有区别的。总的来说,年这段时间,私营企业的工资比国营和公私合营企业的工资稍高一些,但是随着1953年以后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和公私合营企业的工资逐渐超过私营企业,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私营企业不复存在,这种差别也随之消失。由于篇幅关系,本文并不打算将建国初各个不同性质的企业间的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详细的比较。
45 《上海市劳动局、轻工党委等有关单位对劳动工资、工人生活方面的调查报告》,1953年4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A38/2/423/17。
46 《上海市劳动局、轻工党委等有关单位对劳动工资、工人生活方面的调查报告》,1953年4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A38/2/423/18。
47《关于上海机器厂工人实际生活情况的调查报告》,1955年7月1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B4/1/59/2。
48《关于上海机器厂工人实际生活情况的调查报告》,1955年7月1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B4/1/59/3。
49《市劳动局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工人生活情况的调查报告》,1955年6月15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B127/1/954/4。
50《上海烟草志—职工生活》,
51建国初,由于国民政府遗留下来的几乎崩溃的经济局面,造成企业开工不足,各种物资奇缺,工人基本上没有福利待遇,但是随着1952年底国民经济的好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好转,企业在工资之外,另外发给工人一些福利,以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1956年全国进行第二次工资改革统一实行货币工资制,福利待遇也由实物发放转换成货币发放。
52《上海市国民经济统计:人口、劳动工资、工人生活、文教卫生》,1958年12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B31/1/36/70。
53《上海市国民经济统计:人口、劳动工资、工人生活、文教卫生》,1958年12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B31/1/36/71。
54《市劳动局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工人生活情况的调查报告》,1955年6月15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B127/1/954/2。
55《关于上海机器厂工人实际生活情况的调查报告》,1955年7月1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B4/1/59/5。
56这次工资改革的主旨是以货币工资制代替工资分制度,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技术熟练程度、劳动强度的不同适当扩大不同产业、部门之间的工资差距,普遍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内容有:取消工资分制度,实行货币工资制;调整产业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及各类人员之间的工资关系;改革了工人的工资等级制度;改革企业职员的工资等级制度。通过这次工资改革,职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据统计,工资改革后与工资改革前相比,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了14.3%。参见庄启东前引书,第74页。具体到上海的情况,国营、老合营工厂工资改革后,工人工资增长约9%,新合营企业增长4%。但新合营企业通过扩大劳动保险范围或提高了劳动保险待遇,另外对低工资职工进行了补贴来改善职工的生活。《市劳委编印〈上海工资简况〉》第50期,第2页。1957年7月25日,上海档案馆藏档,A11-2-73-120。
57《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劳动工资和职工保险福利卷》(1953—1957),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年版,第4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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