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债如何确定相关税种的各税种计税依据据??(专业问题,请税务专业的同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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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行为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A.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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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行为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A.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产权转移的B.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C.某外商投资企业将其接受投资的房地产对外转让D.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E.将房产捐赠给子公司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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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业务中应采取先按比例征收后清算税款的征税办法的有(&&&)。A.成片受让土地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B.建造部分自用房销售C.出售旧有房地产D.合作建房分别出售E.预售商品房2下列选项中符合土地增值税规定的有(&&&)。A.对同一宗土地有多个开发项目,应予以分摊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和土地征用金额B.因城市市政规划,被当地政府征用的房地产免税C.企事业单位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D.某工业企业将自有房地产投资于当地知名商业企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E.某工业企业与其他单位交换国有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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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码提交中……请教各位大神,“以房抵债”如何确定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基本情况如下:A为债权人(企业),B为债务人(企业),有生效判决文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为60万元(货币之债)。因B无力偿还该债务,A、B、C(C为B企业实际控制人之妻)三方达成以房抵债协议,协议要点如下:1、C以其所有的商业用房(非住房)一处,评估价38万元(有评估报告),抵偿B所欠A之债务。2、C房产过户给A后,A、B之间60万元债权债务归于消灭。“以房抵债”行为税法上应视同房屋买卖处理,然而问题是,应当如何确定“以房抵债”交易中的交易价格,从而明确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关于交易价格认定,目前观点有两种,一说按照60万,一说按38万,究竟哪种方式正确?
首先,必须要弄明白,不同税种的税法规定是不同的,不能笼统的说是多少。对于企业所得税可以参考“债务重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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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抵债双方都需缴税
来源:转自互联网&   |
&&& 某房地产公司拖欠建筑公司100万元工程款,经双方协商达成以房抵债协议。那么房地产公司和建筑公司该如何就这一以房抵债行为进行税务处理?&&& 抵消债务是一种取得经济利益的清偿形式,因此,抵债双方都应该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就上述案例而言,房地产公司和建筑公司都应纳税,但应纳税种有所不同。此外,纳税人还需注意的是,税法对抵消债务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房地产公司应缴纳的税种&&& 营业税。根据《》(国税函[号)规定,对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抵顶有关债务的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抵偿债务的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根据《》(国税发[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抵偿债务,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印花税。根据《》(财税[号)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建筑公司应缴纳的税种&&& 印花税。依据同上,因为合同双方适用的印花税税目、税率是一样的。&&& 缴纳契税。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建筑公司通过抵债方式取得房屋就是承受方,应该为契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提供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所谓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用房屋抵债就是有偿的经济利益。&&&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税[号)规定,建筑公司取得抵债房次月起应当申报缴纳房产税,应从抵消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抵消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建筑公司从抵消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责任编辑:S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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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税务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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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地税
作者:江苏地税 人气:<span id="pv_6 发布时间:
摘要:问:单位将房屋进行抵债,双方涉及那些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房屋抵顶债务应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规定,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抵顶有关债务,不论是经双方(或多方......
问:单位将房屋进行抵债,双方涉及那些税?
答:根据《》()规定,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抵顶有关债务,不论是经双方(或多方)协商决定的,还是由法院裁定的,其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且原房主也取得了经济利益(减少了债务),因此,对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抵顶有关债务的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同时,单位以房产抵债,应根据营业税额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外,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因此,单位以房抵债,属于转让房产取得了经济利益,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授受抵债房产方涉及: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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