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招工新房房产证领不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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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门农村居民房产证怎么办
我家在老的房子地基上重新建的楼房,原来的房子有房产证的(是平房)。现在楼房的房产证怎么办,需要多少钱?
 问题来自:江苏 - 南京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07:31 咨询人:ika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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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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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先申请建房,然后办理许可证
回复时间: 12:12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先去村建办申请建房,领取建设许可证,房屋竣工后办理房产证。费用不多。
回复时间: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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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类:
民事法律-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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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您利用本栏目对本市、区、镇建设等各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标&&&&&&& 题:关于农村产权证办理(拆迁异地迁建户、房产证分割)&姓&&&&&&& 名:陆先生处理状态:处理完成&留言内容:2015年12月前,农村的拆迁异地迁建户符合政策条件的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已有产权证的符合条件的也可将房产证进行分割,但是自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来,以上两种情况均由于宅基地问题无法办理产权证。可以说,这十几年来拆迁异地迁建户未办理房产证的不在少数,而农村中需要房产分割的也有很多,请问在房产证和宅基地证两证合一的情况下,怎么解决上述群众的问题?&回复内容:您好,来信收悉。海门是不动产登记省级试点县市, 日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的统一登记。您提出的如何解决农村拆迁异地迁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根据日正式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交不动产权属来源的证明材料。该不动产权属来源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农村居民建房的规划批准文件和用地批准文件。
农村拆迁异地迁建房,规划批准文件和用地批准文件齐全的,可以直接到当地国土所申请不动产登记;没有批准文件,但符合建房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程序补办规划批准文件和用地批准文件后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既没有批准文件,又不符合建房条件的迁建房,根据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02号 规定,凡权属不清、手续不全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暂不予受理,待不动产主管部门完善手续后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实行“登管分离”制度,各不动产主管部门(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各属地政府)负责对其权属来源、证明文件依法确认。因此属地政府应当根据迁建房的现状,做好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上报审批工作,使之符合建房条件。补办规划批准文件和用地批准文件后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您提出的如何解决农村已有产权证的分割问题。我们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尽快提出操作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提交时间:16-01-07&处理时间:1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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