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农村精准扶贫项目都有什么?具体在哪里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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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决定》指出,充分认识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并对我省精准扶贫攻坚的重点任务作了部署。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我省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现就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进程中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
&&&&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对江西提出&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是我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近些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着眼小康提速,把扶贫攻坚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任务,减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减至276万人,比上年减少70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7.7%,下降1.5个百分点。但总体来看,贫困问题依然比较突出,遗留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低、发展条件差、脱贫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思想内涵和对我省老区人民饱含的深情关切,站在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着眼实施我省&十六字&发展方针,围绕促进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瞄准确保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的工作目标,切实担当起让老区人民一起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的历史责任。
&&&&(一)增强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精准扶贫攻坚的导向,清醒看到我省遗留的贫困问题是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进程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从而树立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抓好精准扶贫是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指示的重大举措;充分认识确保精准脱贫是我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和最艰巨任务;充分认识扶贫攻坚、任重道远,造福老区、时不我待;充分认识精准扶贫只能加强、不能放松,扶贫政策只能强化、不能削弱。
&&&&(二)落实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省精准扶贫攻坚要以习总书记对我省老区扶贫攻坚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指引,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核心,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制定更加明确的目标、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付诸更加有效的行动。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第一民生工程&,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两轮驱动、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统筹推进,在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确保实效性上瞄准扶贫对象精准发力,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扶到点上、根上。
&&&&(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实干兴赣的工作作风。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心中常思百姓疾苦,脑中常谋富民之策,进一步激活和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努力在内外兼修上狠下功夫,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继续发扬实干兴赣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精准扶贫攻坚的组织领导,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奋力书写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尽快让贫困地区旧貌换新颜的时代荣光。
&&&&二、加快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
&&&&根据中央确定的到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部署,结合江西实际,我省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具体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减贫任务提前完成。以国家核定我省2014年底的276万贫困人口为基数,全面加大精准扶贫攻坚力度,加快减贫进程。到2018年,力争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贫困县脱贫摘帽取得突破性进展;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县全部退出,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
&&&&(二)贫困群众收入达到新的水平。保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到2018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中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50%左右;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的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
&&&&(三)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到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得到整体搬迁安置,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8年,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贫困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作用坚强有力。
&&&&三、突出抓好精准扶贫攻坚的重点任务
&&&&全省精准扶贫攻坚要按&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建立机制、形成合力&的要求,聚焦三个着力点,打好三场攻坚战。
&&&&(一)着力加快增收步伐,打好产业扶贫攻坚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扶贫到户、分户施策,按照突出产业扶贫、体现地方特色、选准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优势、实现扶贫转型升级的要求,大力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产业、就业创业,实施精准支持产业扶贫。
&&&&1.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用好存量投入,充分发挥省级已有每年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58个县的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扩大增量投入,省财政对25个贫困县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并新增安排资金支持58个县以外的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上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现金直补、产业保险和帮扶责任人携资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对贫困户尤其是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
&&&&2.创新贫困村产业扶贫发展模式。大力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发展贫困村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58个县设立&产业扶贫信贷通&,支持贫困村建立&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设立一笔贷款风险金、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落实一种帮扶机制&的四位一体产业扶贫新模式。
&&&&3.加强扶贫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在教育部门普惠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部门进一步加大扶贫对象培训特惠扶持力度,增强其就地发展产业、进城进园就业、自我发展创业的能力素质。对贫困户新生代职业学历教育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提高专项扶贫资金补助标准,减轻扶贫对象经济负担。加强致富带头人培训,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
&&&&4.整合涉农资金倾斜支持产业扶贫。统筹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产业发展、土地整理等方面政策资金,大力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重点支持25个贫困县和贫困村发展现代农业,完善产业、生产和经营&三个体系&,辐射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开发。统筹农民工职业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科技扶贫等政策重点支持贫困户,加强贫困青壮年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开展旅游扶贫,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富民产业,打造一批旅游扶贫示范村。推进贫困村农产品信息平台建设,探索电商扶贫新途径。加强金融扶贫,完善信用扶贫体系,加快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丰富金融扶贫服务产品,优先保证贫困地区支农再贷款需求。
&&&&(二)着力提高救助水平,打好保障扶贫攻坚战。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加强特困扶贫对象救助,实施精准特惠救助扶贫。
&&&&1.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
&&&&2.加大医疗保障和保险救助。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在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同时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3.强化教育救助。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证贫困家庭孩子上得起学,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
&&&&4.推进慈善和社会救助。强化民政、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组织慈善救助的职能,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贫困农户救助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引导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和企业设立社会救助扶贫公益基金、组建慈善救助机构。
&&&&5.完善临时救助。加大分类施救的力度,对因支出型贫困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群体予以特别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
&&&&(三)着力改善生活条件,打好安居扶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协调推进,统筹贫困地区一体化发展,帮助扶贫对象建设美好家园、缩小发展差距、共享小康成果,实施精准改善条件扶贫。
&&&&1.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对不宜居住的贫困村自然村庄和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全面准确摸清底数,统一群众思想认识,按整体搬迁的要求制定实施规划。整合扶贫搬迁、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避灾搬迁移民等政策,落实相关配套投入,大力帮助扶贫对象彻底摆脱恶劣生产生活环境。对列入整体扶贫搬迁的自然村庄,原计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再安排,可调整安排至移民搬迁安置点。深入打造整体搬迁、梯度安置、差别化扶持、组合式帮扶、综合配套的有效模式,不断提升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水平。
&&&&2.加快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根据现有一些贫困村面貌发生深刻变化的实际,重新识别确定一批发展条件差、贫困程度深的贫困村,在&十三五&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每年新农村建设村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整治,全面优化村容村貌。
&&&&3.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2017年基本解决38个重点扶贫攻坚县农村贫困群众的安居问题,为2020年建立覆盖全省农村的住房保障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优化村庄建设发展规划。2016年率先完成38个重点扶贫攻坚县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力争2018年完成全省农村25户以上自然村的道路硬化。2015年底基本解决贫困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力争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力争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覆盖水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周转指标主要用于贫困县扶贫攻坚,优先保障贫困县符合申报条件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允许贫困村周转出来的结余指标在县内流转并适当提高流转价格,开展增减挂钩试点产生的土地增值净收益,主要用于贫困村被征地拆迁农民的补偿安置及项目区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落实贫困县资源开发有偿政策。
&&&&5.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支持贫困农村完成薄弱学校改造,普及义务教育,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高校扩大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比例以及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资助政策。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省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健全农村低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就业援助、安全住房以及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补贴等社会保障体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的安全网。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文化、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全面加强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把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牢牢抓在手中,把确保精准脱贫责任始终扛在肩上,严格执行六项工作机制,确保精准扶贫攻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用好考核扶贫实绩的&指挥棒&。进一步完善市县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将精准扶贫攻坚实绩作为重要内容。重点要落实中央对贫困县考核、约束、退出三大机制的要求,制订我省25个贫困县的考核约束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约束的&指挥棒&作用,引导贫困县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财力和各类资源,放在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上,以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政绩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对在贫困县埋头苦干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调整。按照&鼓励摘帽、政策保留&的思路,认真研究脱贫摘帽办法,及时制定我省贫困县退出机制。通过建立考核、约束、退出机制,树立&摘穷帽为荣、戴穷帽为耻&的观念,坚决杜绝&戴着贫穷帽子、过着炫富日子&的现象。
&&&&(二)编制精准扶贫攻坚的规划蓝图。各级要按精准到村到户的要求,科学制定&十三五&精准扶贫攻坚规划及各专项扶贫规划,描绘好实施精准扶贫攻坚的&路线图&,纳入本级&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规划要紧紧围绕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目标,落实好&十三五&期间重点是前三年的精准扶贫投入,统筹各方面政策、资金和资源实施精准扶贫攻坚。要搞好各方面规划相互衔接,把精准扶贫攻坚规划与全省区域发展规划、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统筹起来。尤其是县级要多规合一,用统筹规划承接上级扶贫开发政策支持,抓好本地精准扶贫攻坚的组织实施。要加强县级实施精准扶贫攻坚规划的督促指导,确保责任到位、工作落实。
&&&&(三)健全落实行业扶贫的责任体系。各级部门要全面准确掌握本行业扶贫所需解决的问题,明确本部门肩负的行业扶贫任务,在已有行业扶贫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的特惠政策措施,纳入本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点内容。加强行业扶贫任务的组织实施,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分解任务,倒排工期,并在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设立若干个行业扶贫攻坚专项工作组,根据职能明确牵头和配合单位,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并分组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行业扶贫的责任考核,每年底由牵头部门汇总本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向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集中报告行业扶贫任务落实情况;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行业扶贫考核,考核结果列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筹措扶贫投入的整合平台。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精准扶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加大各级财政预算扶贫资金持续增长力度。实行扶贫开发&省级监管、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强化省级监管职责和设区市工作责任,督促指导县级以统筹规划为载体,健全完善扶贫投入筹措整合平台并将整合使用计划上报备查,确保真扶贫、扶真贫。抓好政策落地,落实贫困地区公益性建设、投资项目、生态保护、转移支付、扶贫捐赠、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杜绝侵占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对贪污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
&&&&(五)凝聚合力扶贫攻坚的强大力量。落实全社会共同责任,凝心聚力推进精准扶贫攻坚。重点要深化&四个一&组合式扶贫,完善省级领导定点指导一个贫困县、联系一个贫困村、结对帮扶几户贫困户的机制,协调随同省直部门、国有企业开展驻县定点扶贫,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抓好精准扶贫攻坚。落实各级部门&十三五&新一轮定点扶持贫困村,选派干部组成工作队驻村扶贫,确保对贫困村全覆盖。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为每户贫困户落实帮扶责任人。抓紧向贫困村派驻党支部&第一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实现扶贫目标提供组织保障。对接好国家部委在我省贫困县定点扶贫和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对口支援,承接好中央政策在我省落地。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鼓励政策,发动民营企业扶贫,发挥&10&17中国扶贫日&平台作用,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多方发掘社会扶贫资源。运用宣传舆论媒体传播正能量,营造精准扶贫攻坚良好氛围。保留、稳定和加强与精准扶贫繁重任务相适应的扶贫机构及工作队伍。
&&&&(六)完善监管精准扶贫的信息系统。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监管系统,实现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建立扶贫信息系统数据的部门对接和共享机制,提高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精准度。充分运用扶贫信息数据系统,把握减贫工作进程、监管扶贫资金使用、考核精准扶贫实效、科学决策精准扶贫攻坚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决定的贯彻落实,把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25个贫困县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落实精准扶贫攻坚的实施方案,于6月底前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执行。省委、省政府每年对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河北省关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河北省关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河北省关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十二次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了充分发挥教育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真正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继续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大力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不让一所学校掉队;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名孩子因贫失学。努力提高贫困地区办学水平,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促进县域内均衡发展,小学、初中巩固率分别达到99%、95%;基本普及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每县办好一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增强就业水平和脱贫能力。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素质。
二、主要措施
(一)积极稳妥推进“两集中”,促进基础教育快速发展。优化贫困地区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农村中小学校,全力办好现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继续保留和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初中向重点乡镇集中,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向县城或产业园区集中。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新建和改扩建学校要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化学校要求,满足学生学习和生活需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改善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普及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加强贫困地区示范性高中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实施贫困地区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整合优化人社、教育、扶贫、农业等资金项目,集中支持贫困家庭职业技能培训。五年内从农业、扶贫、职业教育经费中安排资金2.5亿元,用于免除学员的学费、食宿费及实行交通补贴,利用农广校、职教中心和技工院校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每期15天,帮助其掌握一项实用技能。对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为每户农村贫困家庭培养1名致富能手。指导贫困地区中职学校非涉农专业增设1至2门农业技术课程,培养复合型实用技术人才。鼓励参加职业资格等级考试,提高就业能力。完善城乡一体化职业教育网络体系,推广创新“校村合作、校企合作、校会合作”和“公司+基地+养殖户”、“学校+合作社+农户”的培训新模式。
(三)完善教育救助体系,保障贫困学生不失学。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就读于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的我省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免除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学费。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职学生全部享受助学金。
逐步对贫困生实行建档立卡管理,增强教育扶贫精准性和可持续性。继续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继续在连片特困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高中和中职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元,高校学生平均不低于3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名额要向高等职业院校涉农、艰苦、紧缺专业的农村贫困生倾斜。
(四)实施高等教育定向招生,支持贫困大学生就业。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要达到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以省属重点骨干大学为培养主体,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及其他适农涉农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科学编制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积极争取部委所属高校和东部省份高校增加在我省贫困地区的招生计划。
认真做好贫困地区学生的就业创业帮扶工作,要准确掌握贫困地区毕业生的具体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精准帮扶。高校要设立贫困地区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资金。针对毕业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通过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岗位推荐、发放求职补贴等多种方式,每年帮助1.2万名贫困大学生实现就业创业,对到乡以下单位工作的全日制高等学校贫困生,给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全面落实教师优惠政策,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提高乡村教师的政治待遇,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边远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其他贫困地区也要参照执行。加大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切实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和交流教师的住房。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推动教育资源向乡村学校流动;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和“三区”支教计划,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实施“河北省边远困难地区乡村学校校长素养提升工程”和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讲学计划。完善符合贫困地区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的职称评审标准,荣誉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
(六)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促进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远程教育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走进农村学校,实现“校校通”、“班班通”。组织指导农村教学点用好视频接收播放设备、利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学点的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河北终身学习在线”平台,不断丰富涉农专业课程,增加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有关“三农”的信息内容,为贫困地区免费利用“互联网+”进行学习提供方便,为贫困户脱贫致富提供网上咨询服务。在全省高校百万师生千乡万村“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中,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互联网+扶贫 ”行动,积极探索 “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旅游服务”等创新模式,在农村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加强电子商务培训,提升农民群众从事电子商务能力。
(七)充分利用优质资源,深入开展结对帮扶。统筹安排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推进市县幼儿园、学校与贫困乡村幼儿园、学校建立稳定的“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组织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和城市优势职业学校,与贫困地区薄弱职业学校进行结对帮扶。采取集团办学或高职与中职合作办学,让更多贫困地区学生享受高职教育。省、市广播电视大学结对帮扶贫困地区县广播电视大学。依托省属医科院校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优势,推广河北医科大学扶贫经验,结对帮扶贫困地区医院,精准服务基层医疗事业。积极开展“手拉手、献爱心”活动,提倡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通过“一对一”、“多对一”多种形式,对贫困学生进行救助和帮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建立校长、教师“一对一”对口帮扶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指导各市、县建立贫困教师档案和卡片,积极实施贫困教师结对帮扶计划。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脱贫攻坚在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由省教育厅、扶贫办负责工作指导和推进;省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二)实行分级负责。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扶持到校、资助到生”的教育扶贫工作要求,省将教育扶贫纳入全省教育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全省教育资源,加大教育扶贫工程的实施力度。各市建立任务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各贫困县要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监督各项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扶贫项目的实施,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有序推进。
(三)加大资金支持。加强对各项教育经费的统筹,加大对教育扶贫工程的投入,经费要向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地区倾斜。加大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等增量资金向教育扶贫工程的投入力度。加强教育扶贫工程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对重大事项实行公告公示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坚决查处挪用、截留和贪污教育扶贫工程资金的行为。
(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教育扶贫工程。引导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在贫困地区开展捐资助学活动。鼓励共青团、妇联、工会和各类社会团体有序组织志愿者到贫困地区扶贫支教。鼓励高等学校加强扶贫理论和政策研究,为扶贫开发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加大教育扶贫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教育扶贫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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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人生意义的大小,不在乎外界的变迁,而在乎内心的经验。应届'网校园信息一网打尽,pincai.com
发表于 17:21:08.000000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把实施社保制度精准兜底脱贫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省民政厅决定从3月初起至8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目标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实现民政、财政、扶贫开发信息互联共享、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完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面落实按户施保和低保金据实差额发放,保障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与脱贫进程相适宜;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根据财力适当加大救助力度;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的落实力度,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核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尚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的人员的家庭经济状况,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本人提出申请且符合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二)全面复核城乡低保对象,结合本地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重点地确定入户核查对象,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三)认真落实按户施保政策,以户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今年9月底前,县(市、区)城市低保人户比值达到1.8以上,农村达到1.75以上。(四)全面推行低保金据实发放,对有一定收入的低保家庭,按照人数足额补差;对无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的低保家庭,按照当地低保标准全额补助。(五)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努力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参合资助率,提高其获得医疗救助占救助总数的比例。(六)县级进一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乡镇(街道)设置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三、方法步骤(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1日至15日)设区市民政局要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县(市、区),并结合本地实际,就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县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围绕活动目的和主要任务,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部署阶段,各地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各级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脱贫攻坚有关文件、学习社会救助政策、学习入户核查的方法和低保家庭收入量化标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上来。(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6日至7月16日)全面开展核查工作,做到“四个到位”:一是核查内容到位。县级统一制作入户核查表,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因病致贫信息作为重点核查内容。二是核查力量到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组织力量开展入户核查工作,保证每个村(社区)的核查工作都有一名国家干部牵头,村(居委会)干部配合开展。三是核查范围到位。全面复核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对以下家庭逐个入户核查:未按户施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尚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的;低保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有一定收入的;法定赡养义务人有赡养能力的;享受低保群众有异议、有反映的。四是核查责任到位。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牵头的核查人员和被核查户都要在核查表上签名认可,存档备查。核查工作结束后,县级民政部门依据核查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清退;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本人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按户施保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据实差额发放低保金,足额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费;对充分享受低保政策,足额领取低保补助金后,家庭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对需要医疗救助的,按政策给予救助。要发动城乡居民参与和监督核查工作,组织村(居)民代表、包村干部和社区相关人员对核查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听证,并将核查和处理结果在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村(居)社区予以公示,确保把符合条件的纳入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清退出去。(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7日至7月底)省民政厅抽调设区市民政局有关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范围:以贫困县为重点,每个设区市随机抽查3个县(市、区)。督查形式: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实地查看、入户访问等。督查内容:实施社会救助政策精准兜底脱贫有关文件制定情况,社会救助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社会救助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社会救助服务管理情况,本次活动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四)总结整改阶段(8月1日至8月底)各地要认真梳理本次活动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对完成不到位的,要认真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实施社会救助政策精准兜底脱贫工作落到实处。省民政厅将把这次活动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今年各地社会救助工作考核排位的重要依据。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要在8月底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通过电子文档报送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联系人:朱昆;联系电话:0;邮箱地址:。省民政厅将认真总结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并通报全省。四、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这次活动,是补齐社会救助工作短板,推动精准兜底脱贫工作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二)着力解决存在问题。当前,我省社会救助工作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保人不保户、低保金分档平均发放、医疗救助资金严重短缺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势必会影响精准兜底脱贫工作的落实。各地要勇于正视这些问题,以这次活动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水平。(三)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本次活动组织开展不力,存在搞形式、走过场问题的地方,省民政厅将启动问责程序,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形式,追究政府及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的责任;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建议当地党委、政府给予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市、县民政部门也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四)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设区市民政局要切实负起指导和检查的责任,及时了解和掌握所辖县(市、区)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介好的作法,帮助解决基层遇到的难点问题,每月至少向省厅报送两期活动进展情况简报。各级要善于借助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民政部门在扶贫攻坚中的职能作用,宣传实施精准兜底脱贫的主要举措,宣传社会救助工作成效,为搞好这次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发表于 17:20:29.000000
石家庄市工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积极作用,帮助全市困难职工、失业下岗所致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通过创业就业实现脱贫解困,石家庄市总工会决定,自2016年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工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并将这一行动作为全市工会工作的重点项目,列为对各县(市)区、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的重要评价内容。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2016年至2018年,市总工会每年编列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资金,各县(市)区总工会编列配套资金,在各县(市)区、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全面开展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2016年,全市工会扶持创业就业项目100个以上,市总工会对各县(市)区、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下达的目标任务上不封顶。二、实施主体各县(市)区总工会为县级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实施主体,市总工会授权市职工服务中心为市本级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实施主体,受助者对创业就业项目全程负责,确保项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本区域内创业就业专项行动的的整体谋划、摸底调查、项目考察、项目可行性评估、项目确定、资金投放、运行指导、资金监督、资金回收等工作。市职工服务中心负责市总工会所属各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上报的创业就业项目可行性评估、项目确定、项目申报、资金投放、资金监督、资金回收等工作。各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负责本系统(本单位)专项行动的整体谋划、摸底调查,与市职工服务中心共同做好项目考察、项目运行指导、资金监督、资金回收等工作。开展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可通过服务外包等方式寻求第三方合作。各实施主体可与金融服务、创业就业等专业机构合作,将部分操作环节委托给专业机构运作,并负责对第三方合作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三、工作机构市总工会成立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工作组,组长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高翠君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王艳芳同志担任,薛二红、李明晨同志任副组长。工作组下设专项行动推进办公室和资金审核办公室。专项行动推进办公室,从市总机关抽调精干力量为成员。负责整体推进全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起草全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政策文件;对全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进行业务指导。专项行动资金审核办公室,成员由市总财务部、经审办、法律部、监察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市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估;对申报省总、市总资金支持的创业就业项目进行审核。各实施主体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创业就业项目审核组和创业就业项目资金审核组,负责对创业就业项目进行审核,对专项资金的投放和回收进行审核、管理和监督。四、扶持对象扶持对象为以下三类群体中有创业就业愿望和能力的人员(统一简称受助者):(一)已经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的困难职工(含困难职工的配偶、未就业子女,下同);(二)我市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下岗人员中家庭生活困难者(一般按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掌握);(三)曾在非农产业工作一年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工会会员。以上第(二)、(三)类人员中,已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的困难职工优先考虑。对符合困难职工条件的,应及时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进行建档持证管理。五、扶持方式各实施主体可根据受助者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受扶持的创业就业项目,由省、市、县工会给予资金支持。创业就业项目包括由各级工会组织实施的创业项目、受助者个人运作谋划的创业项目。由工会组织实施的创业项目,应至少吸纳3名受助者就业。创业项目使用全省统一LOGO“河北省工会精准帮扶创业扶持示范项目”,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标牌。创业项目扶持方式分为以下四种:(一)小额贷款贴息方式。由市总工会与金融机构协商一致,签订合作协议,由金融机构与受助者签订贷款协议,为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办理小额贷款,省、市、县工会可提供贴息。每个项目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贴息不超过3年。对于确有发展前途,吸纳人数较多的项目,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由受助者依照贷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省、市、县工会提供的贴息不需偿还。(二)无息借款方式。由省、市、县工会以无息借款的方式投放,作为创业项目启动及周转资金,每个项目借款额度一般在5万元以内,使用期限在3年以内,到期全额归还借款本金。市总工会以借款形式向各实施主体进行资金投放。省总工会投放的借款可报请省总工会同意后用于支持我市其他创业项目。(三)资金入股方式。创业就业项目由工会组织实施或工会组织与受助者联办,经工商注册登记后,可由省、市、县工会与具体实施的工会组织以及受助者共同持股。项目正常运作并稳定盈利后,省、市、县工会可视情以转让股份的方式退出。省总工会退出的资金可报请省总工会同意后用于支持我市其他创业项目。(四)生产资料等物资支持方式。对于所需资金额度较小、所需生产资料适于统一采购的简易创业就业项目,可由实施主体提出支持生产资料等物资支持的意向,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统一采购,由省、市、县工会支付货款,将生产资料等物资提供给受助者,不需偿还。对于所需资金额度较大、资金投入形成固定资产的,可由实施主体作为所有权人对项目实施监管,无偿或以优惠价提供给受助者使用。六、项目筛选申报工会创业就业扶持项目的人员须符合扶持对象身份要求,有创业愿望,有创业能力,诚信可靠。由扶持对象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创业就业扶持项目申请,所在单位工会提交各实施主体进行项目筛选。对创业愿望强烈但缺乏创业能力的扶持对象,可由市、县两级职工服务中心或联合人社部门先对其进行创业就业培训,帮助扶持对象提高市场分析能力、市场竞争意识、组织管理能力,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后,再对其进行创业就业扶持。创业就业项目应为投资少、见效快,能帮助扶持对象尽快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短平快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七、资金使用市总工会每年在本级经费预算中编列350万元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资金,并安排相应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全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在本级工会经费预算中编列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其中,国家级贫困县(平山县、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总工会每年编列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资金不少于3万元,其它县(市、区)总工会每年不少于5万元。各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应在本级工会经费预算中编列相应工作经费。1、各实施主体研究确定创业就业扶持项目应坚持注重资金安全、积极稳妥的原则。申请以小额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扶持的创业就业项目,由实施主体核定受助者身份后,将项目提交给合作金融机构按规定程序办理小额贷款。贷款期满,受助者与合作金融机构结清贷款后,由省、市、县工会提供贴息。申请以无息借款方式进行扶持的创业就业项目,由实施主体核定受助者身份后,按《石家庄市总工会创业就业扶持无息借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受助者申请无息借款时,须自行提供非本人以外的两名以上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有直接业务关联的企事业单位可以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申请以资金入股方式或生产资料等物资支持方式进行扶持的创业就业项目,由具体实施的工会组织和受助者共同提出申请,经实施主体核定受助者身份,并提出资金入股或生产资料等物资支持的意向后,按《石家庄市总工会创业就业扶持资金入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石家庄市总工会创业就业扶持生产资料等物资支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2、各县(市、区)总工会编列的专项资金由本级工会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可用于支持投资额较小的创业项目,也可将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支持所需额度较大的扶持项目。超过各县(市、区)总工会预算安排的创业项目,由县(市、区)总工会向市总提出项目可行性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经市总专项行动资金审核办公室审核后,由市总专项行动推进办公室提交市总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3、各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和市职工服务中心共同做好项目考察,由市职工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项目可行性评估,确定创业就业扶持项目,并将项目可行性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提交市总专项行动资金审核办公室进行审核,由市总专项行动推进办公室提交市总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4、市总专项行动工作组从各实施主体申报的项目中择优申请省总工会资金支持。省总对上报的创业就业项目和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备案,对拟扶持项目进行抽样考察,研究确定扶持项目并与市总签订资金支持协议后,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市总,再由市总拨付给各实施主体。5、省总、市总向各实施主体投放的专项资金,由各实施主体进行监管,承担连带责任。6、各实施主体制定的合同、协议等文本须经专业律师审核把关后再签订履行。7、市总工会和各县(市)区、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市职工服务中心安排的专项行动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经费、外包服务费、工作人员及受助者培训费、项目考察及可行性评估费用,以及法律公证、法律咨询等费用。八、推进步骤(一)全面实施(2016年1月—12月)主要任务:扎实做好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及具体项目的部署谋划,加大督导落实力度,按步骤有序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1、由市总工会统一发放《关于开展全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的调查问卷》,就扶持对象的创业意愿、创业能力等基本情况进行精准摸排。由各县(市)区、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将调查问卷发放到扶持对象手中,建立扶持对象台账,筛选切实可行的创业就业扶持项目,并汇总上报调查结果。2、由市总工会统一发放《全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明白纸》,各县(市)区、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要将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一级工会组织和每一个扶持对象。3、日前,下发《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完成工作部署,并报省总备案。4、通过培训、交流、考察等方式,提高各级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5、结合2016年度全市困难职工年审换证工作,于2016年6月底前,市总建立全市创业就业信息网络数据库(包括受助者基本情况、创业就业扶持方式、项目运转情况等信息)。6、通过“订单培训”、“定向委托”等方式,组织需要参加创业就业项目培训的扶持对象参加市、县两级职工服务中心或人社部门组织的SYB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提升扶持对象的创业就业能力。7、日前,各实施主体上报第一批创业项目,市总专项行动推进办公室将择优确定20个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8、2016年6月底前,各实施主体上报第二批创业项目,市总将审核确定第二批项目40个。9、2016年9月底前,各实施主体上报第三批创业项目,市总将审核确定第三批项目40个,并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10、市总专项行动工作组对各县(市)区、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和市职工服务中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协调解决推进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工作。各县(市)区总工会、市职工服务中心、产业(局)工会也要采取分片包干、分组督导、建立通报制度等有效措施,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二)深入推进(2017年1月-12月)主要任务:认真做好2016年度创业就业扶持项目的实施和审查评估,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健康深入开展。全市工会继续扶持新的创业就业项目。(三)总结成果(2018年1月-12月)主要任务:认真做好2016年度、2017年度创业就业扶持项目的实施和审查评估,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继续扶持新的创业就业项目。对协议期满的项目进行总结评估,按协议回收资金。总结三年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进创业就业扶持工作深入发展。九、工作要求(一)形成工作合力。市总领导对各自所联系的对口单位负督导责任。各县(市)区、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市职工服务中心要把开展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作为全会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精干力量专门抓,班子成员分片包干,把素质好、能力强的人调整充实到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工作岗位上来,形成合力抓重的工作格局。(二)完善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市职工服务中心参照《石家庄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要求,从对象选择、项目审核、资金管理、操作流程等方面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避免临时动议,杜绝人情操作,从源头上堵塞工作漏洞,确保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高效运转。(三)确保资金安全。各级工会要增强风险意识,专项资金要用好、用活,要作出资金安全处置预案,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进行妥善处理。各实施主体对专项资金要切实监管到位,严禁在中间环节截留、滞留、挪用。市总专项行动资金审核办公室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四)强化目标考核。市总把开展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作为对各县(市)区、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的重点工作评价内容。市总对照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时跟踪,对工作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统计和排队通报,年终进行综合评价。对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五)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工会要主动向党政汇报,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舆论支持。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借助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广泛宣传工会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展示工会创业就业扶持项目成效,营造社会各界广泛支持、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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