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民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领取标准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农民工工资是否纳入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
来源:东软服务平台重庆分站【】 16:47:11
&农民工工资纳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 一典型案例I&&& 某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社会保险执法检查,发现当地部分建筑、装修公司、制造企业、私营煤矿缴费工资总额与实际工资总额有很大的出人。这些企业向调查人员解释,企业是按支付给本企业所招用的城镇职工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中未包括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 I专家解答}&&& 这些用人单位错误理解了《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将农民工工资排除在工资总额范围之外计算应缴失业保险费的做法违法。《社会保险法》第44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条例》第6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3条、第4条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不包括的范围有: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奖金,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实行租赁经营单位和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人,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和利息,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办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计划生育补贴等。根据该规定,企业支付给本企业各类职工的工资都应纳人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虽然《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但并不表示企业可以不将支付给本单位农民工的工资纳人单位的失业保险费缴纳基数。&&& }法律依据!&&& l.《社会保险法》第44条&&& 2.《失业保险条例》第6条&&& 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3一4条、11条编辑:qi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东软服务平台无关。东软服务平台中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阅读本文前请先阅读本站“”。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此栏目下没有文章高温:35~18’C
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
重庆江北:支持起诉助农民工讨回失业保险赔偿金
重庆江北:支持起诉助农民工讨回失业保险赔偿金
[导读]:日,杨小兰等38人与汇融劳务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重庆市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809线任乘务员。日,809线改制,实行无人售票,杨小兰等38人失去了工作。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汇融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为其代缴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日,杨小兰等38人与汇融劳务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重庆市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南岸分公司809线任乘务员。日,809线改制,实行无人售票,杨小兰等38人失去了工作。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汇融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为其代缴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同年3月26日,杨小兰等人就其与劳务公司之间的失业赔偿金争议一事,向江北区劳动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同年4月8日向区法院起诉。  日,杨小兰等人就其与汇融劳务公司劳动争议案,向江北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并就其向区社保局投诉劳务公司未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提请检察机关监督处理。江北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非常重视,院领导指派民行监督检察科科长刘建承办此案。  检察官立即调阅该案的案卷,并到区社保局查询了汇融劳务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信息。经过审查和取证,区检察院认为支持起诉申请人杨小兰等人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且系农民工等***,遂决定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同时,针对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的汇融劳务公司欠缴应缴费人数156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达27万余元的情况,依法向区社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社保局督促汇融劳务公司完善对杨小兰等人的解除劳动和保险关系变更、转移手续并补缴社会保险欠费。共有3页 &&1&&&&
●【往下看,下一页更精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
失业保险相关
最新失业保险
最热失业保险
大家都在看
娱乐热点推荐
版权所有 闽ICP备号-150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没有找到想要的分类?
您的位置: &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知识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1 为确保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申领程序。  一、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2 我是农民合同工,单位为我们参加了失业保险。我今年合同期满,单位不再与我续约,请问我如何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如何领取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办理失业保险的手续是: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停保手续的当月,到核发部门为失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通知书》;为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告知书》;领取《通知书》和《告知书》后,单位经办人需办理签收手续。...3 按照《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9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发放工作,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照执行。  一、凡属我镇城镇户口的失业职工,本人必须凭沙区失业保险科盖有“档案已审”印章的介绍信到区就业指导科(小正街333号石碾盘风华大厦右侧二楼)填写免费《求职登记表》和《失业职工培训学员登记表》,失...4  (1)申领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企业、事业...
最近更新:
专业律师解答
结合自身情况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您好,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具体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有权的,可以申请仲裁
热门专题推荐
根据您的需求选择服务
用户行为分析:用户进行阅读文章后咨询律师用户与律师的沟通效率可提35.7% !
全国劳动纠纷律师查找农民工转城镇户口失业了可领保险金·重庆晨报数字报
第011版:重庆新闻都市
农民工转城镇户口失业了可领保险金
农民工转户后,用人单位应为其参加失业保险,解决后顾之忧 首席 凃源 实习生 周薇
  户籍制度改革》》  本报讯&(首席记者&凃源&实习生&周薇)有的农民工担心,参加了本次户籍制度改革之后,要是自己又失业了,会不会陷入既没有工作,又没有土地的窘境?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将于8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农村居民转户后,用人单位应为其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可享受相应失业保险待遇。  可领失业保险金  本次参加转户的农民工,可以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包括失业保险金,这笔金额的标准,是农民一次性的生活补助金月标准的两倍,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门诊住院医疗补助金。  失业期间,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这可以帮你早点找到新工作。  农民工转户后,有用人单位的,还可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困难家庭,还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个人也可办医保  本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办理这种保险,在每月1—20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户口不在本统筹区的,可到暂住证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  转户居民也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愿参加的,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优先缴纳养老险  转户之后,宅基地的补偿费,优先用于缴纳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费。  办理程序是:区县国土部门核定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费金额,随后由国有土地储备机构通过地税部门代缴,代缴后有余额的,国土储备机构一次性发放给退地人员。  若退地补偿费不足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差额部分由个人自筹资金缴纳。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input name="title" type=hidden value="农民工转城镇户口失业了可领保险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