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放假一年,放假前鉴了合同,天津复工劳动能力鉴定后公司说合同无郊

领导以公司淡季为由,让本人(签过正式合同)无薪放长假,大概一个半月 这样合理吗??_百度知道
领导以公司淡季为由,让本人(签过正式合同)无薪放长假,大概一个半月 这样合理吗??
公司这样做不合法也不合理。公司经营遇到困难时是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当然,不解供掸垛赶艹非讹石番将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最低工资,而不是“无薪放长假”!
那如果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
会有什么赔偿吗?
单位若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自你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月工资的标准指:你在本单位工作的最后12个月工资的月平均工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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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支供掸垛赶艹非讹石番将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 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 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2,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是指从上一次应该领到工资的时候开始,到这次应该发工资的时候为止.3,公司可以根据生产和市场供需关系,决定停工、停产,但要向劳动者支付必要的报酬。
不合理。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因公司的原因:如经营不景气、需要维修设备等等。安排员工休假的应当支付待岗期间的生活费。待岗生活费是扣除个人应缴纳社保后的实发工资。通常是当地最低工资的80%。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看看你签的合同,有无该条款,如果没有该条款,当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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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在公司上班了三年老板说不要怎办前三年签了合同,最后一年没签怎么办_百度知道
在公司上班了三年老板说不要怎办前三年签了合同,最后一年没签怎么办
提问者采纳
有续签合同。看看具体的劳动法规定,可以要求双倍补偿啊。你去问下律伴这上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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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咨询内容: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一年多了,期间一直没签合同,现在被无理由解雇了。就听说招我来的人说了句,前一天说没什么事要我做了,就叫我明天不用上班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吗?期间我需要带哪些证明材料吗?我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答复单位:盐城市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12333服务热线)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同志您好:感谢您通过盐城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建议您向当地劳动仲裁投诉解决。欢迎您继续关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吉安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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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号开始放假,我们合同上订好发工资是十号,公司说年前不能发工资,要等年后,而且过年放假期间连基本底薪
八号开始放假,我们合同上订好发工资是十号,公司说年前不能发工资,要等年后,而且过年放假期间连基本底薪都没有,我们要求不提前发,但是要十号准时发,公司经理说我们是无理取闹,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大家都等着工资过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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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因公司放假上班天数少了,工资也少了,现在要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按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来发放的吗?_百度知道
因公司放假上班天数少了,工资也少了,现在要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按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来发放的吗?
  因公司放假上班天数少了,工资也少了,现在要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单位应该补偿的,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很多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主要法律依据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内容,其中: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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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是的,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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