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烟草专卖证号查询怎样查询烟草真伪

安徽烟草专卖局网怎样查香烟真伪.我在合肥买了一条中华香烟.到安庆卖烟的人说是假的.请问怎样辨别_百度知道
安徽烟草专卖局网怎样查香烟真伪.我在合肥买了一条中华香烟.到安庆卖烟的人说是假的.请问怎样辨别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是送礼的话估计是假的,如果你经常抽的话,附上发票,管它是不是假的,就当真的送了,你拆开抽一支就知道了
香烟真伪在网上查不了,去正规的国营商场,超市买的都是真的
到烟草局辨认一下。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烟草专卖局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怎么去查询香烟的真假了,在哪里可以验证了烟草专卖局吗,我在外面看过,门面写的烟草专卖局这个就是吗_百度知道
怎么去查询香烟的真假了,在哪里可以验证了烟草专卖局吗,我在外面看过,门面写的烟草专卖局这个就是吗
可用智能手机对着香烟包装上的条形码扫一扫,看是否一致,来查询真假了。香烟条码怎样查真假 消费者在购买香烟的时候。如果一致、企业名称与包装上一致。此外也可以将香烟条码与烟草销售点的销售许可证号进行对比,则所购的香烟为真品。目前该系统尚未对外开放,如果厂商信息,烟民需登陆当地烟草专卖局进行查询,就说明该烟为真品,否则就是假烟烟民朋友在购买香烟之后就可以登陆香烟条码查询系统
还有其他方法吗
那就用土办法吧:1.看外包装侧面以及底部封口处:真品在黏合处皱褶较多,假冒产品一般比较平整和光滑。 2.看打码,现在基本上的烟草公司出来的烟都会自己加上打码:第一排是16位数字串,第二排是大写字母+12位数字串(大写字母是烟草生产标志,各地方不一样标示),假烟是不会有的,但有些真烟也不会有打码。 3.有的假烟做得太假了,感觉就能感觉得到,如:有的假烟的字体会比较模糊,而真烟的话字体一看一目了然。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卷烟真伪鉴别 -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 Powered by THUNMSCMS
吸烟有害健康
谢绝十八岁以下人员访问! |
服务消费者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四路19号
邮编:710061
传真:029-
卷烟真伪鉴别
烟草专卖品鉴别检验管理办法
&(国烟科[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草专卖品鉴别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的鉴别检验管理。
第三条& 烟草专卖品鉴别检验是指具有法定资质的烟草行业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鉴别检验机构),按照相应的鉴别检验规程,对烟草专卖品进行假冒伪劣等定性鉴别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 鉴别检验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科学、独立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依本办法出具的鉴别检验结论报告可作为烟草专卖品定性处理的依据。
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鉴别检验或鉴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机构职责与管理
第七条 国家烟草专卖局产品质量监督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部门)负责烟草专卖品鉴别检验工作的管理,包括组建烟草专卖品鉴别检验专家委员会,组织仲裁鉴别检验、鉴别检验人员资格的认证、鉴别检验技术资料和对照样品的征集、鉴别检验规程的制定等。
第八条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国家级烟草专卖品鉴别检验机构,其鉴别检验职责主要包括:承担各类烟草专卖品的鉴别检验;负责建立并及时更新全行业的烟草专卖品鉴别检验技术资料库和对照样品库,同时为行业其他鉴别检验机构提供服务;受托承担鉴别检验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开展鉴别检验技术的培训、研究和交流;负责全行业鉴别检验数据的汇总和分析。
第九条 省级烟草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是本省(区、市)区域或指定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品鉴别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省级鉴别检验机构),其鉴别检验职责主要包括:承担辖区内各类烟草专卖品的鉴别检验;负责建立本机构所需的鉴别检验技术资料库和对照样品库;开展和参与鉴别检验技术的培训、研究和交流;负责辖区内鉴别检验数据的整理上报工作。
第十条 鉴别检验机构须经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查认定并在授权的范围内开展烟草专卖品的鉴别检验工作。
第十一条 从事鉴别检验的人员须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省级鉴别检验机构因工作需要使用签约外聘检验技术人员或派出鉴别检验小组进行鉴别检验工作时,要确保鉴别检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派出小组要在省级鉴别检验机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鉴别检验活动须符合该机构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并受到有效监控。
第十三条& 根据鉴别检验工作需求,鉴别检验机构有权向有关专业部门、生产企业或供货(或代理)商征集所需的鉴别检验对照样品和技术资料。相关单位有义务和责任给予配合并对提供的对照样品和技术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鉴别检验机构对委托鉴别检验收费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委托与受理
第十五条 烟草专卖品鉴别检验的受理范围:
(一)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依法成立的消费者维权组织等的委托;
(二)合法经营单位的委托;
(三)合法经营者与消费者产生争议的共同委托;
(四)其他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委托。
第十六条 消费者要委托鉴别检验时,可以通过行政执法部门或依法成立的消费者维权组织向鉴别检验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申请鉴别检验的委托方,要向鉴别检验机构提供样品来源说明和满足鉴别检验的样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八条 对于受理的委托,鉴别检验机构与委托方应签订鉴别检验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
第十九条 鉴别检验机构有权不予受理下列委托:
(一)委托方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和十七条规定的;
(二)因技术条件限制等客观因素无法鉴别检验的;
(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已做出结论和生效判决的;
(四)已经做出仲裁鉴别检验结论的;
(五)其他不予受理情形的。
第二十条 鉴别检验机构要在委托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别检验报告。因客观因素限制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协商确定延长时限。
第二十一条 在鉴别检验过程中被终止的委托鉴别检验,按委托协议中有关约定处理。
第四章& 鉴别检验
第二十二条 鉴别检验要严格按照相应的烟草专卖品鉴别检验规程及有关标准规定执行。鉴别检验报告要客观、真实。
第二十三条 鉴别检验样品一般由委托方提供。当鉴别检验委托包括抽样时,由鉴别检验机构成立抽样小组,在委托方现场见证下完成抽样并要求委托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确认。赴现场抽样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由委托方提供样品的鉴别检验,检验结论仅对来样负责。由鉴别检验机构负责的现场鉴别检验,检验结论仅对当次现场确定的样品负责。
当鉴别检验无法得出明确结论时,鉴别检验机构应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出具检测结果说明或委托其他鉴别检验机构进行鉴别检验或终止委托。
第二十五条 出具鉴别检验报告的鉴别检验应留样并妥善保存。留样数量要满足再次鉴别检验与判定的需要,留样期限一般为3个月。需返样或超出留样期限的留存样品可按委托方和鉴别检验机构双方的约定处理。
因其他特殊情况,如无法或无需留存样品、无法保证3个月留样期限、留样数量不能满足再次鉴别检验等,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并在出具的检验报告中注明。
第二十六条 委托方或当事人对鉴别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在收到鉴别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可向原鉴别检验机构申请复检,逾期不予受理。委托方或当事人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在收到复检报告之日起15日内可向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部门提出仲裁鉴别检验申请。复检和仲裁鉴别检验的样品应从留样中抽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复检或仲裁鉴别检验时,申请人要提供原检验(或复检)报告或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 仲裁鉴别检验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部门安排相应的鉴别检验机构承担。该鉴别检验机构从烟草专卖品鉴别检验专家委员会成员当中抽调3名以上单数相关专家完成仲裁检验。仲裁鉴别检验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九条& 鉴别检验原始记录和鉴别检验报告的电子(或纸质)文档保留时间至少5年。
第五章& 义务和责任
第三十条& 鉴别检验机构有义务对消费者提供有关烟草专卖品鉴别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十一条& 受理委托的鉴别检验机构因故意篡改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所出具的鉴别检验结论与事实不符并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鉴别检验机构因缺乏对照样品、技术资料或因技术条件限制等客观因素而造成的误判,经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部门证实后依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鉴别检验人员要遵守职业纪律,保持良好的行为规范,对鉴别检验的原始记录、结论和委托方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将鉴别检验情况泄露给他人。否则,一经查实,追究其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其他与烟草有关的非烟草专卖品的鉴别检验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6年12月11日印发的《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管理办法》(国烟科〔2006〕894号)和2004年2月24日印发的《假冒伪劣烟草专用机械鉴别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国烟科〔2004〕97号)同时废止。现行卷烟和烟草专用机械产品的鉴别检验规程按本办法相应内容执行。四川省烟草公司眉山市公司丹棱营销部-首页
所属目录:
所属地区: &
网站访问量:1274&&
四川省烟草公司眉山市公司丹棱营销部
四川省烟草公司眉山市公司丹棱营销部
供货等级:
交易等级:
诚信指数:92%
客户满意:99%
联系人:查志兵
电话:7202450
手机:7202450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东环路43号
本单位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东环路43号,主营项目:烟草批发零售
。5968,暂不公开,暂不公开。近年来坚持深化改革,改变单一经济,实行多业并举,渐渐步入健康发展的执道。联系人:查志兵 电话:7202450行业代码:6327,注册类型:151,营业状况:1,隶属关系:,机构类型:10热诚欢迎大家来电咨询!
会员类型:
普通会员(未实名认证)
主营项目:
烟草批发零售
资料待更新
注册资金:待更新
员工人数:
法人代表:查志兵
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东环路43号
单位注册时间:1996年3月
扫描保存单位二维码信息
单位印象:生日礼品
发展空间大
工作氛围好
该商铺未发布任何商品信息,以下是系统为您随机推荐的商品信息!
技术支持:1024商务网
浙ICP备号-1
&&1024商务网客服QQ: &&
免责声明:此网页并非该单位官网,而是由会员免费注册的1024商务网商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1024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现侵权违规问题请发邮件至或联系删除。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烟草真伪查询系统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