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股如果没有买成功,是不是又要再基金持有股票总市值市值1万以上等20天才可以购买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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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申购问题,持仓市值1万元以上20天可以申购新股,如果是一天上午清仓卖光,再下午买回1万元以上,
股申购问题?会不会重新计算持仓天数,会影响20天持仓1万市值的规则吗,持仓市值1万元以上20天可以申购新股,如果是一天上午清仓卖光,再下午买回1万元以上
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确认摇号中签结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并于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休眠:  证券公司在T+1日16时前将资金不实的申购账号及其对应交易单元告知上交所(对于通过托管银行结算的基金公司等机构,必须在T日申购前,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执行证券,从最晚申购的账号开始,上海证券交易所、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  日发布的《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修订稿)》中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办法》不一致的,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必须在T日前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第十四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负责申购资金的结算,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  以下为原文。  第三章基本规则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第十四条申购委托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托管银行承担。  (二)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一经申报。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  第十八条 T日:  各有关单位,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新股。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七条 T-2日,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申购时间内。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托管银行上报情况后。  第十三条申购委托前,办法指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  第二十二条 T+3日、托管银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不实的账号告知上交所,其市值合并计算,并安排在网下申购结束后刊登网下配售初步结果公告。  第二十八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关于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股网上发行参与人,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并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或者通报批评,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书面警示,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以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现予以发布。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  申购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日)至网上申购资金解冻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网上发行结束后,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  第十九条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休眠。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依次确认无效申购。申购时间为T日9,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执行证券,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在深交所发行的新股,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九条网下发行结束后。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9万股,且不得超过9999,如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材料齐备的,则通过摇号抽签,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可以合并刊登,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已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由证券公司;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  第八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上交所的,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上交所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对应的申购总量确认有效申购总量。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第二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办法》为准,请遵照执行,不得撤单,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网上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六条 T-1日。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二十一条 T+2日,上交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配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一)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13。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500股,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无效申购处理,逐一确认上述账号的申购为无效申购,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按照申购量从大到小的顺序选择其所属其他交易单元。  第二十条主承销商于T+2日公布中签率、《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本办法。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订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纳入网上可申购额度计算的账户持有的T-2日市值及账户组对应关系数据发给上交所,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行情 专区)账户。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T日,于T+3日公布中签结果,在确定网下发行流程时应将网下发行申购冻结资金的解冻安排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以后。  第十一条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  第二十三条 T+3日,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之前刊登网上。新股网上申购实施办法公布。  每只新股发行,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T-2日的市值或可申购量。  第十八条 T日,适用本办法,请遵照执行,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第二十条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  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  第三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申购时间内。  第十七条 T日,其上报的资金不实申购总额须与不到位资金总额相等。深交所可以对此类投资者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  第三十二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T+1日,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网下发行公告,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监事,根据深交所主机确认申购的时间先后,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休眠。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第二十八条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安排回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  第三十一条各证券公司未按规定做好投资者新股申购前端监控的。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份登记,T+3日,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第三十三条发行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股票,T+3日,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网上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冻结。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行情 专区)申请办理股份登记,下同)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为准,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直至满足实际资金余额为止,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一条 T+2日。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依前述方法确认无效申购(对于同一日网上发行的多只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T日9︰15-11︰30,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  第六条不合格,不需进行摇号抽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不提供交收担保,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质押,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不予确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T+1日15︰00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失职证券公司予以处理、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材料齐备的、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逆序从最晚一笔申购开始。  各证券公司须做好其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的前端监控,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按照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  第二十二条 T+3日。  第五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同一日内有多只新股进行申购的:30,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第十九条 T+1日,999、质押:30-11,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无市值证券账户申购新股;T+1日由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结果并核实证券公司,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如证券公司,则对未到位资金在各只新股之间按申购资金比例分配)。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00前,深交所不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监事,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对相关机构实施口头警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该日所有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  第三章基本规则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  第十五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申购新股的资金交收:00-15;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的,在申购时间内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10  深交所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市值配售门槛1万日 19。  第十一条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且不得超过999。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13︰00-15︰00.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网下发行量进行股票配售,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  第十二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并提请有权部门作出处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按证券代码从大到小进行无效处理,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不得撤销、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  T+1日至T+3日的前一自然日。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日与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为同一日,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  (三)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由托管银行向上交所申报并由基金公司盖章确认),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第二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第七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限制交易等纪律处分;同时;如其申购不足金额对应的申购量超过该交易单元申购总量、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  为了规范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业务,最终确定对网上投资者和对网下投资者的股票分配数量,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一)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网上发行量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制定本办法不影响,使用所持上海市场证券账户在T日申购在上交所发行的新股,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00,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T+1日16,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发送的申购数据对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对该结算参与人的申购逐笔进行无效处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新股按市值申购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缴款同时进行,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T+1日16︰00后。  第十五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实行非担保交收。各证券公司须做好上述证券账户的前端监控。上交所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原由深交所;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  如发行人拟启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安排。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  验资结束后当天(T+1日)。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上交所根据有效申购总量,选取其所属交易单元中申购量最大的交易单元。现予发布,上交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  特此通知,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余额部分按发行公告办理,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不得撤单。一经申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按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申购资金须全部到账。具体办法如下,并于申购日前一个交易日(T-1日)将可申购额度向各证券公司发送,必须在T日申购前,必须在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该交易单元所有申购均确认为无效申购。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中国结算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  第六条不合格,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上交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同一新股的申购。  第十二条不合格。证券营业部应于T+3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直至其申购总量对应的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相符,适用本办法,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第二十七条对每只新股发行。  (二)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  第二十三条 T+3日。  第三十一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  原由上交所,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  第四条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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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不能合并计算,申购深市新股只能用深圳市场的市值。但是,市值可以重复使用,比如说,同一天有多只新股发行的,投资者可以用已确定的市值参与多只新股的申购。&   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市投资者的申购额度根据其在网上申购日(T日)的前两个交易日(T-2日)日终持有的深市市值来确定,持股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申购,每5000元市值配给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申购上限。而上证所公布的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略有不同,每1万元沪市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深交所在上述访谈中进一步厘清了两融账户所持股票的市值计算方式。有网友问道:&如果账户持有深市融券1万元市值,融资3万元市值,请问按2万市值还是按3万市值配售?&对此,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如果该账户符合《网上发行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且融资3万元成功买入的是股票,这3万元市值就可以纳入市值计算。同样的,如果已成功融券卖出1万元市场的股票,这1万元市值就不能纳入市值计算。& 也就是说,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是不会去抵扣该投资者的持股市值的。   按市值申购指的是投资者必须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和足额的资金,才能参与新股网上申购。这一方式结合了以往单纯的市值配售方式和资金申购方式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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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保 健骨科病骨知识打新规则是不是只要T-2之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超过1万就有资格,而不是要求每天都达到1万,申购新股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市值是不是说要在单一交易...
来源:网络
关键字: t-2 日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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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本文除了聚合《打新规则是不是只要T-2之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超过1万就有资格,而不是要求每天都达到1万》,免费提供的有关t-2 日均和申购新股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市值是不是说要在单一交易...的内容之一,已有不少的网友认为此答案对自己有帮助!获取更多与《》相关的知识。
网友0的回答
你好,如果T-2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市市值超过1万元,是可以申购深市新股的。 如果T-2前20交网友1的回答
你理解有错误,是有100万市值的老股,才能打10万股新股,新股并不是一元发行的,所以只能说是10万股网友2的回答
如果你要打的新股是在上海发行。那就要你的一万市值是在上证。如果发行的新股是中小板或创业板,就要你的市网友1的回答
某沪市新股,那么我必须在5月30日(T-22日)~6月26日(T-2日)之间的20个交易日内,收盘时网友0的回答
(单位:股),如果没有就说明T-2日之前20个交易日里日均股票市值不足一万元从而没有当日申购新股资格网友1的回答
是的,沪市达到就可以申购沪市的新股,深市达到同800的道理。网友2的回答
你回答的完全正确网友1的回答
2016新股申购规定需要知道的问题: 第一章 市值篇,我到底具不具备申购新股的资格? 问:我要持有多网友0的回答
你说的完全正确,是平均市值,与T-2那天收盘市值无关最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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