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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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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责
(二)2015年主要工作
1、大力推动就业创业工作
(1)全面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认定8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促进1100名高校大学生实现创业就业,2012级藏区&9+3&学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
&&& (2)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政策衔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养老健康家政、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增强二、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的政策效应。
&&& (3)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等专项行动。积极争取大学生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全市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评估认定工作。配合做好&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项目的招募工作。
&&& (4)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认真做好藏区&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贯彻落实《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制定遂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的减员、下岗问题,妥善解决下岗分流职工再就业。统筹做好失地无业农民、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5)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巩固省级型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健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和落实鼓励创业的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加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和创业项目库建设,推行创业大学生实名制管理,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创业服务均等化。
&&& (6)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深入推进&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全年组织0.4万名青年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为重点,组织0.3万人参加创业培训。
&&& (7)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研究出台遂宁公共招聘网管理暂行办法,开发应用遂宁公共招聘网新媒体传播功能,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强化就业失业数据分析和使用,定期开展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好大学生及其它特殊群体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 (8)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制度。继续抓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完成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工作任务,推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共享。研究支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 2、深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 (9)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2015年底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0万人、300万人、9.2万人、11.1万人、8.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8.8万人。做好基金征收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 (10)全面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工作。推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完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认定和待遇支付的政策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配合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办法。
&&& (11)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提升大病保险的保障功能,促进可持续发展。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推进市级统筹。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继续开展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全面落实驻院代表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医保智能实时监控系统。扩大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使用范围。
&&& (12)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完善经办流程,强化监督检查。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认真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积极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强化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推进失业预警试点工作。
&&& (13)加强工伤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工作。抓好以建筑业为重点的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工作和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的全覆盖,探索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规范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适时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搞好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工作。积极探索工伤预防实施办法,推动工伤康复工作。
&&& (1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继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促进依法监管。强化社保基金信息化监管系统在社保基金风险重点领域的监测运用和防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组织开展基金安全责任制度和社保经办岗位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抓好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完善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评价和基金安全评估工作。加强专项检查,做好企业年金基金监管工作。
(14)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推动建设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努力实现五险统一征收和稽核,切实方便参保缴费。认真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确保制度衔接顺利开展。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工作。全面应用全省养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系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基金财务集中管理信息系统和市本级业务经办系统。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基金支撑能力预警分析,加大争取省级调剂金力度,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3、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16)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十大工程&的实施工作。做好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才等高级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出台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管理办法,开展推荐选拔工作。深入推进专家下基层行动工程,建立健全专家服务基地体系。抓好&一园、两站、两基地&建设,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2个以上。发布我市2015年高层次人才及项目需求信息目录,深入开展&遂州英才招揽行动&,全年招收硕士以上人才120名。申报国家、省级高研项目2期,培训2000余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化服务系统需求分析工作。
&&& (17)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做好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创建和推荐工作。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确保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680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80人。积极创建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指导各地和行业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做好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四川遂宁选手备战工作。开展&四川省技术能手和培育突出贡献奖&评选推荐工作。开展技能大师技术交流活动和技工院校招生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题宣传活动。
&&& (18)分类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加大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力度,完善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建筑工程、农业技术等系列评价标准和条件。积极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做好职业资格清理及相关后续工作、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开展2015年度机关事业队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完善各类职称证书管理制度。
&&& (19)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借脑引智兴业行动&等重大引智工程,大力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国(境)外专家或团队。做好引智行政许可审批和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做好外国专家表彰奖励项目的推荐评选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引智工作机制,拓宽高层次引智渠道,提高引智资源配置能力,完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体系,抓好引智成果示范推广。
&&& 4、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 (20)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改革中的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研究事业单位新聘人员试用期管理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完善全市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探索农业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具体办法。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加强对公开招聘关键环节的程序规范、政策指导和业务监督。研究高职院校双师型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对高职院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落实艺术人才考核招聘办法。强化聘用管理,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辞)聘管理政策,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加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研究制定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实施办法,指导做好相关人员安置工作。
&&& (21)扎实有效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改进完善计划分配安置办法,逐步实施考试考核、双向选择和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安置办法改革。坚持把师团职干部作为安置重点,拓宽安置渠道,确保2015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确保军转干部群体总体持续稳定。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年度登记和扶持就业创业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军转教育培训工作。
&&& (22)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坚持&凡进必考&,做好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强化基层导向,引导应届毕业生报考基层机关,加大对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力度,市级机关继续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加强考录专家队伍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推进考录科研工作。巩固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成果。根据需要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不断完善遴选方法。积极开展平时考核工作,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网络系统操作平台。统筹开展公务员&四类&培训。继续抓好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强化公务员日常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贯彻实施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研究制定加强公务员调任工作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规范、面试考官管理办法。做好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核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督检查。
&&& 5、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 (23)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优化工资结构。推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加大基层干部工资待遇倾斜力度。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晋升工资和公务员工资水平试调查工作。
&&& (24)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全市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提高工资集体协议履约率。完善评估机制,稳慎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坚持多措并举,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3%。
&&& 6、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 (25)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积极拓展市内就业空间,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加大市外劳务输出力度,确保农民工就业稳定。全年全市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2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60亿元。继续组织实施&春潮行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完成1410名农民工参加劳务品牌培训,加强劳务品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抓好劳务品牌培训资金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工作,加强农村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和农民工就业形势研判。注重发展家庭服务业和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做好全市公共招聘信息网的应用工作,为农民工免费提供以招聘为主的公共就业服务。深入推行&两金三制&,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 (26)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加强形势研判和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妥善处置,推动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园区、企业建设。继续贯彻落实新修订劳动合同法,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贯彻落实《企业裁减人员规定》,规范企业裁减人员行为。以小微企业、农民工为重点,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配套政策,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继续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9%。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延伸到基层。加强特殊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管理,探索劳动定额标准化工作,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高温津贴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规政策。
&&& (27)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坚持以 &两基&和&两支队伍&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动示范仲裁院创建和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市本级办案系统本地化部署,全市仲裁结案率达95%。推进各类调解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和乡镇(街道)不断提高自我预防争议、化解争议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出台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管理办法。健全便民服务措施和办案意见反馈、测评、监督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组织对重大疑难争议案件进行研讨,探索建立重大疑难争议案件预防调处联动工作机制。
&&& (28)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积极预防违法行为发生。加大主动监察和专项检查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险、劳动用工、人力资源市场等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劳动合同制度落实等工作。做好举报投诉调查、大要案专查、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妥善解决。健全整合治理体系,围绕责任部门、责任企业和责任政府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工资支付责任制和属地责任制,推进农民工工资拖欠常态长效治理。按照网格化监察和信息化监察要求,推进劳动监察转型升级、科学发展,年底前统一接入全省劳动监察管理信息系统。
&&& 7、加强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
&&& (29)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从严治党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实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互促共赢。扎实开展正风肃纪,切实纠治&四风&。大力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着力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成惩防体系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任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30)加强基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加强普法宣传,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强化预算执行,深化统计分析和服务。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推进经办服务下沉。推动信息系统向上集中建设,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完成全市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金保业务专网和信息安全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工作,实现全市持卡人数达到220万人。完善市局门户网站经办大厅功能,完成全市12333咨询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做好金保二期立项申报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运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重大改革政策、重点工作成效、先进典型等的宣传,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扎实推进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和信访维稳综治安全保密工作。
二、部门概况
91622036083346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2901.392901.39584.472098.6297.89120.41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98.6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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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投诉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2015年遂宁市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年遂宁市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遂宁市“遂州英才”招揽行动2015年引进人才的公告》精神,经研究,决定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2015年第4季度遂宁市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15年第4季度遂宁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对象  1.高层次人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号)确定的急需短缺专业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聘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按市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报名、资格初审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专业、学历等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2)要求相符;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前,报考者可登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下载并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上传表上)、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 (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联系邮箱。各用人单位将及时受理报名申请并邮件回复,请报名人员适时登录本人邮箱查询。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日上午8:30―11:30。报考者需持本人自荐书、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同上)原件及复印件、下载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上传表上)一式一份进行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3.资格复审和确认: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日上午8:30―11:30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分别进行资格复审与确认。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  现场报名暨资格复审和确认地点: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频会议室(遂州中路862号2102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考核  (一)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成立考核评议组,每个考核评议组设考官7人。  (二)面试时间暨地点:详见《面试考核通知书》。事业单位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报考者须持本人《面试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面试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等。考生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  (四)试岗考核(是否试岗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考核后,用人单位可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用人单位试岗人员,试岗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星期。试岗结束,由用人单位将试岗结果报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市人社局。  (五)市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某一岗位在考核中没有合适人选的,该岗位暂不确定体检人选,纳入下一批引才计划继续开展引进工作。  六、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合格并岗前培训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占聘用单位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不低于3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在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等证件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公开考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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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谢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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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 通知
遂人社办发〔号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举办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
各县(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 为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不再单独表述)的思想政治素质,增进其对机关工作特点、组织纪律的了解,初步掌握从事工作所需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年度遂宁市新录用公务员(名单附后)。
二、培训内容
新录用公务员从事工作所需的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公文处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在开阔思路、拓展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度培训,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 培训时间:日―11月6日,共12天;
培训地点:遂宁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船山区遂州中路299号)。
四、相关要求
(一)请参训人员自备1寸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张,于日到遂宁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遂州中路299号遂宁市劳动保障大楼5楼508室)报到,10月27日上午8:30举行开班仪式。
(二)本次培训由遂宁市人事培训中心和四川师范大学联合举办、共同施教。未按规定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不能任职定级。
(三)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服从培训机构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四)各县(区)参训人员培训期间食宿自理,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等由派员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五)请参训人员所在的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通知培训对象准时到训,不得缺席。
联系人:遂宁市人事培训中心培训部& 张乐
联系电话:
附件: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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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5年10月 20 日
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人员名单
中国农工民主党遂宁市委员会
射洪县司法局(基层司法助理员)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射洪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射洪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射洪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射洪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遂宁市计划生育协会
射洪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遂宁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
射洪县国库支付管理局
遂宁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
射洪县农业执法大队
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射洪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遂宁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射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射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处
射洪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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