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镇政府有权买卖土地吗把村里集体土地买卖给私人吗他们签的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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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盖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吕丽萍诉慕泽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案
时间:单位/部门:作者/编辑:郑玲点击:
【案件焦点】
原告吕丽萍与被告慕泽之间关于在集体土地上建盖的房屋买卖是否合法有效。
【法院裁判要旨】
弥渡县人民法院认为:1、关于合同效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无效。本案中,因原、被告不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被告的房屋又建于孙家营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属农村房屋,依据相关土地管理政策,他们之间不能买卖该房屋,农村房屋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相互转让,方可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而根据我国物权法房屋转让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屋的转让必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故该合同违反土地管理政策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也无效。2、合同无效的后果。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本案中,合同无效后,双方应相互返还财产,被告慕泽应当返还购房首付款,房子并未交付给原告使用,所以不存在返还问题。被告慕泽要求继续履行的答辩要求,因为合同违反土地管理政策的强制性规定,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无法履行,故本院不予支持,3、关于慕泽要求吕丽萍赔偿其损失66574元的要求问题。被告往返弥渡、安宁与原告办理房屋买卖事宜,虽然客观上支出了一定的费用,但因双方的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不在原告,被告是房主,知晓房屋的性质,原告与其联系后也知晓原告的情况,明知房屋不能卖给原告而与之订立口头合同,接受原告支付的首付款,缔约过失责任在被告,故应由其自行承担损失。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吕丽萍与被告慕泽之间口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由被告慕泽返还原告吕丽萍购房首付款31800元(限期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慕泽提起上诉。经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一、确认上诉人慕泽与被上诉人吕丽萍之间口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由上诉人慕泽返还被上诉人吕丽萍购房首付款31800元。
三、由被上诉人吕丽萍补偿上诉人慕泽人民币5000元。以上款项双方当事人已当庭支付完毕。
【法官后语】农村土地私人买卖可以吗?[导读]农村土地私人买卖可以吗?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农村土地私人买卖可以吗?
  按照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私人不能买卖,土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目前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是抽象的、法律上的权利主体,由其作为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体客观上难以操作,只能由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代为流转行为。在目前对土地经营管理者缺乏必要监督机制的情况下,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享有的权益缺乏必要的保证。再次,虽然集体建设用地的所有者是农民集体,但在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下,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变更,从来就不是由土地所有者来决定的。由集体土地所有者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主体,实际上是为某些地方政府或其派出公司控制和操作土地流转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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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百科157人看过361人看过596人看过962人看过168人看过2015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精选(一)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甲方:乙方: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并由村名代表大会通过及公示无异议,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同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甲方集体所有的废弃闲置的石灰窑及周边的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转让给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为50年,到期后乙方优先拥有使用权。转让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无经济条件修村内东三条村里(原是土路面),由乙方负责拉砂石料铺垫三条路的路面,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价款,今后路面在损坏与乙方无关,乙主并保证路边沟畅通,经甲乙双方确认此施工工程价款为五万元整。乙方在正常施工期间,如遇到村民阻挡,由甲方负责解决,如解决无效,视为乙方上述第二条约定履行完毕。此转让的标的物在转让给乙方使用期间,出现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如解决不了,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此标的物,甲方按上述第二条、第五条内容及价款赔付给乙方,但必须经得乙方同意。乙方在使用期间,乙方在标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标的物应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甲方将乙方在标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价赔偿给乙方,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所有损失。此标的物的所有合法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负责,如甲方无法办理标的物的合法手续,按上述第二条、第五条的内容及价款赔付乙方。如此标的物被国家征用,所得的赔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及村民无关。乙方在使用期间内,对转让标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动,(沙石废土)乙方有权处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如使用期到期后,甲方如将此标的物转让给第三方,则甲方将按价赔偿乙方在标的物上的所有投资。乙方在使用期间内,有权合法转让标的物的使用权,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二年 月 日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二)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林地所有人:甲方林权证号:坐落:林地类型:面积: 亩,共一宗。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甲方的义务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乙方的权利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4#from 2015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精选来自 end#、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乙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违法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争议的解决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事项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年 月 日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住 所: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住 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流转林地情况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三)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元。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甲方定金不予返还。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房款。土地税由甲方承担,契税由乙方承担;其他税务由国家指定各自承担。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房屋及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房款。甲方确保房屋建筑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该房屋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合同范本:网友评论本类热门48小时热门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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