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务加物流贸易适合哪种会计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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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乐生活诚聘总助、会计、关务专员和跨境电商专员、淘宝美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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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酷乐生活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地址:宁波保税区港东大道5号2楼240室。
宁波酷乐生活建立并完善了一整套从产品采购、进口报关报检、仓储配送、销售运营到售后维护的跨境进口电商模式体系。致力于将国内外最好的阳光品牌产品快捷安全的送达消费者手中。
主营涵括:国内国际货运代理、对外贸易经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供应链服务、报关清关、仓储服务、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在酷乐生活(上海)逐步将主营门户网站、自有平台前端运营开发、产品研判、市场开拓、大数据采集分析的发展前提下,宁波酷乐生活作为酷乐生活的基地大本营、大仓储,兼顾产品搜罗等品牌研发,向全国调配、全球采购的方向发展。
一、总经理助理
1、协助总经理制定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及各阶段工作目标分解,起草公司各阶段工作总结和其他正式文件;
2、协助总经理对公司运作与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协调内部各部门关系;
3、整理公司相关业务资料,跟踪公司经营目标达成情况,提供分析意见及改进建议;
4、在公司经营计划、销售策略、资本运作等方面向总经理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
5、配合总经理处理外部公共关系,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协调,参与公司大型公关活动的策划、安排、组织工作;
7、撰写总经理的有关报告、文件,安排总经理的各项工作时间。
任职要求:
1、熟悉行政文秘、商务礼仪、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英语沟通良好,2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
2、个性沉稳,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与外联能力,人际敏感性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敏锐的商业和市场意识,具备很强的策划能力;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强,出色的危机公关能力;极强的工作执行力、具有优秀的资源整合能力和业务推进能力。
岗位职责:
1、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工作;
2、编制预算和执行预算,参与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3、审查公司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4、负责审核公司的会计报表,编制财务综合分析报告和专题分析报告,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5、制订公司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收集和审核原始凭证、保证报销手续及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完整性。
6、组织编制与实现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与成本费用计划。
7、负责日常收支核对和外汇平台的申报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会计等财经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和财务软件、文档处理。
3、具有扎实的会计基础知识和两年以上的财务工作经验。
4、诚实可信、勤奋踏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5、宁波户口优先。
三、跨境电商专员(商务人员,三名)
岗位职责:
1、负责B2B\B2C平台账号销售、客服工作,维护账号的健康、安全;根据季节、假日、产品种类等及时制定及调整各项销售宣传推广策略;
2、熟练B2B\B2C平台的产品上传规则、技巧、交易流程,能够准确抓住产品的重要信息(主要包括标题、关键字、产品描述)和推广点,并对产品信息进行提炼,做出准确,简洁,吸引顾客的描述 ;以及扩大交易量的方法和技巧,实时管理优化在线销售商品;
3、熟悉平台的政策和规定,并能运用于店铺日常经营当中,能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争议,通过英文邮件和客户进行售前售后的沟通,处理客户评价、投诉,对客户的退换货进行妥善处理,保持店铺的好评率和良好的信用度;
4、参与制定平台账户的营销策略;每天留意平台活动,积极报名参加外贸平台的各种活动;统计、分析产品的销售数据,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掌握市场动态,不断提高店铺销量。
5、根据工作需求积极与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英语四级以上,有amazon,ebay,速卖通,wish,自建网站等B2C任何一个跨境电商平台工作经验者均可,精通其中一个平台或是有成功操作经验者将优先。
2、沟通能力强,能独立解决各种客户问题,并能预防可能出现的争议, 妥善处理已出现的争议,最大程度的维护公司利益;
3、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做事能脚踏实地,有较强的再学习能力、应变能力,对跨境电子商务外贸有兴趣和激情;
4、工作主动热情,认真,有耐心,有责任心,可以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5、良好的英文读写能力、电脑操作熟练。
6、公司欢迎脚踏实地、勤奋自励、对电子商务外贸有兴趣的有志之士加入共同发展!
四、关务专员
1、协助商务人员进行国检备案、海关账册备案;
2、负责将商家到货跟进及报关跟进;
3、负责配合报关行与海关、国家对商家货物的查验;
4、负责日常进出区物品的报关申报及跟进;
5、熟悉电子口岸和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协助运营部人员进行商品的日常申报工作;
6、负责账册管理和核销工作。
任职资格:
1、1年以上关务工作经验
2、大专以上学历,国贸、物流类相关专业
3、持有报关员证书,英语四级以上,熟练使用OFFICE软件
4、熟悉海关法规,能独立进行海关、商检、货运部门的接洽事宜。
五、淘宝(自营平台)美工
岗位职责:
1. 负责店铺整体的页面创意设计 。
2. 产品修改、抠图排版,优化店内宝贝描述. 美化产品图片,上传商品 。
3. 装修网店:根据促销计划,对店铺首页及附加页面进行网页美化设计 。
4. 定期制作促销图片和页面,配合店铺销售活动;美化修改产品页面,定期更新店铺主页 。
5. 网店风格及商品展示设计,结合商品的特性制作成图文并茂、有美感、有吸引购买力的描述模板。
6.全面负责全套美工设计。包括:店面整体形象设计更新、对店铺首页、详情页,商品描述美化、店铺产品图片处理、产品描述文案、促销活动平面支持等,突出表达店铺想向受众传递的信息,如品牌价值、产品卖点、活动利益点等,最大限度的拓展点击转化和点击深度。
任职要求:
1. 优秀的独力设计能力,必须能熟练应用PS等制作工具。
2、具有较强的做图功底、创造性思维;有较强的色彩搭配能力、审美观。
3.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或相关专业出身、有淘宝店铺美工经验者优先考虑,按对应的业绩产出上不封顶。
以上岗位薪资从优,全部双休,男女不限。
有意者来电:8,联络人:贺小姐。
一经录入,待遇从优。
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休息(双休)特殊岗位偶有调休。
交纳社保与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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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向的朋友,还可以联系Q号为:,进行咨询。建议大家发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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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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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天前
会计要求做过进出口一般贸易类哦~懂汇率和进出口退税~~
另外我们招关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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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天前
简历已投,请注意查收,谢谢,许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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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到,请保持手机畅通,我们会通知您面试时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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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天前
新公司,享双休,交五险一金,欢迎有识之士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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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天前
没经验的要嘛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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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 Processed in 0.133760 second(s), Total 17, Slave 15 queries.跨境电子商务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新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跨国电子商务具有如下特征(基于网络空间的分析):
(一)全球性(Global Forum)
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极影响是用户必须面临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风险。任何人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技术手段,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以让信息进入网络,相互联系进行交易。美国财政部在其财政报告中指出,对基于全球化的网络建立起来的电子商务活动进行课税是困难重重的,因为:电子商务是基于虚拟的电脑空间展开的,丧失了传统交易方式下的地理因素;电子商务中的制造商容易隐匿其住所而消费者对制造商的住所是漠不关心的。比如,一家很小的爱尔兰在线公司,通过一个可供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点击观看的网页,就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其产品和服务,只要消费者接入了互联网。很难界定这一交易究竟是在哪个国家内发生的。
这种远程交易的发展,给税收当局制造了许多困难。税收权力只能严格的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网络的这种特性为税务机关对超越一国的在线交易行使税收管辖权带来了困难。而且互联网有时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在传统交易模式下往往需要一个有形的销售网点的存在,例如,通过书店将书卖给读者,而在线书店可以代替书店这个销售网点直接完成整个交易。而问题是,税务当局往往要依靠这些销售网点获取税收所需要的基本信息,代扣代缴所得税等。没有这些销售网点的存在税收权力的行使也会发生困难。
(二)无形性(Intangible)
网络的发展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传输盛行。而数字化传输是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介,例如数据、声音和图像在全球化网络环境中集中而进行的,这些媒介在网络中是以计算机数据代码的形式出现的,因而是无形的。以一个e-mail
信息的传输为例,这一信息首先要被服务器分解为数以百万计的数据包,然后按照TCP/IP
协议通过不同的网络路径传输到一个目的地服务器并重新组织转发给接收人,整个过程都是在网络中瞬间完成的。电子商务是数字化传输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无形性的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控制和检查销售商的交易活动,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是体现为数据代码的形式,使得税务核查员无法准确地计算销售所得和利润所得,从而给税收带来困难。
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基于数字传输活动的特性也必然具有无形性,传统交易以实物交易为主,而在电子商务中,无形产品却可以替代实物成为交易的对象。以书籍为例,传统的纸质书籍,其排版、印刷、销售和购买被看作是产品的生产、销售。然而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只要购买网上的数据权便可以使用书中的知识和信息。而如何界定该交易的性质、如何监督、如何征税等一系列的问题却给税务和法律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
(三)匿名性(Anonymous)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却只承担最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这显然给税务机关制造了麻烦,税务机关无法查明应当纳税的在线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无法获知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不要说去审计核实。该部分交易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隐身了,这对税务机关是致命的。以eBay为例,eBay是美国的一家网上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商家拍卖任何物品,到目前为止eBay
已经拥有1.5 亿用户,每天拍卖数以万计的物品,总计营业额超过800 亿美元。
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导致了逃避税现象的恶化,网络的发展,降低了避税成本,使电子商务避税更轻松易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使得应纳税人利用避税地联机金融机构规避税收监管成为可能。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以及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某些避税地联机银行对客户的“完全税收保护”,使纳税人可将其源于世界各国的投资所得直接汇入避税地联机银行,规避了应纳所得税。美国国内收入服务处(IRS)在其规模最大的一次审计调查中发现大量的居民纳税人通过离岸避税地的金融机构隐藏了大量的应税收入。而美国政府估计大约三万亿美元的资金因受避税地联机银行的“完全税收保护”而被藏匿在避税地。
(四)即时性(Instantaneously)
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和地理距离无关。传统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间,存在着长短不同的时间差。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一方发送信息与另一方接收信息几乎是同时的,就如同生活中面对面交谈。某些数字化产品(如音像制品、软件等)的交易,还可以即时清结,订货、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提高了人们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传统交易中的中介环节,但也隐藏了法律危机。在税收领域表现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往往会导致交易活动的随意性,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开始、随时终止、随时变动,这就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情况,不仅使得税收的源泉扣缴的控管手段失灵,而且客观上促成了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随意性,加之税收领域现代化征管技术的严重滞后作用,都使依法治税变得苍白无力。
(五)无纸化(Paperless)
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操作的方式,这是以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交易的主要特征。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计算机通讯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用户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由于电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送,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无纸化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使信息传递摆脱了纸张的限制,但由于传统法律的许多规范是以规范“有纸交易”为出发点的,因此,无纸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乱。
电子商务以数字合同、数字时间截取了传统贸易中的书面合同、结算票据,削弱了税务当局获取跨国纳税人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的能力,且电子商务所采用的其他保密措施也将增加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财务信息的难度。在某些交易无据可查的情形下,跨国纳税人的申报额将会大大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征税款都将少于实际所达到的数量,从而引起征税国国际税收流失。例如,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传统税种之一的印花税,其课税对象是交易各方提供的书面凭证,课税环节为各种法律合同、凭证的书立或做成,而在网络交易无纸化的情况下,物质形态的合同、凭证形式已不复存在,因而印花税的合同、凭证贴花(即完成印花税的缴纳行为)便无从下手。
(六)快速演进(Rapidly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处在瞬息万变的过程中,短短的几十年中电子交易经历了从EDI到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兴起的过程,而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更是花样出新,不断的改变着人类的生活。
而一般情况下,各国为维护社会的稳定,都会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税收法律也不例外。这就会引起网络的超速发展与税收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矛盾。如何将分秒都处在发展与变化中的网络交易纳入税法的规范,是税收领域的一个难题。网络的发展不断给税务机关带来新的挑战,税务政策的制定者和税法立法机关应当密切注意网络的发展,在制定税务政策和税法规范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跨国电子商务具有不同于传统贸易方式的诸多特点,而传统的税法制度却是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产生的,必然会在电子商务贸易中漏洞百出。网络深刻的影响着人类社会,也给税收法律规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使国际贸易走向无国界贸易,同时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对企业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的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经贸合作模式,极大地拓宽了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大大促进了多边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子商务使他们非常容易地获取其他国家的信息并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电子商务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通知同时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自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交易现状
1.跨境电子商务起步晚增速快
2011年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小额出口业务的总体规模超过100亿美元,虽仅占2011年全国出口总额的0.5%,但同比增速超过100%。2011年全国电子商务用户增至2.03亿户,若以2009年跨境电子商务用户占全国电子商户总数13%来计算,则2011年跨境电子商务用户达2369万户,从电子商务发展速度上分析国内跨境电子商务用户实际增长额应远高于上述测算额。
2.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将成为企业新的盈利点
Capgemini(凯捷咨询公司)、RBS(苏格兰皇家银行)和Efma(欧洲金融市场协会)联合发布的《2011年全球支付报告》显示,2013年全球电子支付交易额预计将达到1.6万亿美元,是2010年交易金额的近两倍。外贸电子商务发展的巨大空间及潜藏的盈利空间已引起国内涉外经济主体的关注。据有关机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8年开始国内电子商务及支付传统细分领域的占比不断缩小,2011年网上支付在航空、电信等领域的总占比由2010年的72.9%下降为67.2%,经测算到2014年这一比例将下降到为48%。同时,随着年各大电子商务平台在教育、公共事业缴费和保险、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应用上的积极布局,电子商务的国内支付领域格局将逐渐趋于稳定。面对激烈的细分市场竞争和海外电子商务平台的进入,跨境市场无疑是电子商务及支付的下一个争夺点。
3.跨境电子支付结算方式多种多样
跨境电子支付业务发生的外汇资金流动,必然涉及资金结售汇与收付汇。从目前支付业务发展情况看,我国跨境电子支付结算的方式主要有跨境支付购汇方式(含第三方购汇支付、境外电商接受人民币支付、通过国内银行购汇汇出等)、跨境收入结汇方式(含第三方收结汇、通过国内银行汇款,以结汇或个人名义拆分结汇流入、通过地下钱庄实现资金跨境收结汇等)。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与支付业务管理缺陷
虽然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业务的迅猛发展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利润空间,但是如果管理不当也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当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与支付业务的管理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政策缺陷
(1)电子商务交易归属管理问题
从电子商务交易形式上分析,纯粹的电子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服务贸易范畴,国际普遍认可归入GATS的规则中按服务贸易进行管理。对于只是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完成定购、签约等,但要通过传统的运输方式运送至购买人所在地,则归入货物贸易范畴,属于GATT的管理范畴。此外,对于特殊的电子商务种类,既非明显的服务贸易也非明显货物贸易,如通过电子商务手段提供电子类产品(如文化、软件、娱乐产品等),国际上对此类电子商务交易归属服务贸易或货物贸易仍存在较大分歧。因我国尚未出台《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办法》及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管理法规,对电子商务涉及到的外汇交易归属管理范畴更难以把握。
(2)交易主体市场准入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业务能够突破时空限制,将商务辐射到世界的每个角落,使经济金融信息和资金链日益集中在数据平台。一旦交易主体缺乏足够的资金实力或出现违规经营、信用危机、系统故障、信息泄露等问题,便会引发客户外汇资金风险。因此,对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业务参与主体进行市场准入规范管理极其重要与迫切。
(3)支付机构外汇管理与监管职责问题
首先,支付机构在跨境外汇收支管理中承担了部份外汇政策执行及管理职责,其与外汇指定银行类似,既是外汇管理政策的执行者与监督者;其次,支付机构主要为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提供货币资金支付清算服务,属于支付清算组织的一种,又不同于金融机构。如何对此类非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跨境外汇收支服务进行管理与职能定位,急需外汇管理局在法规中加以明确,制度上规范操作。
2.操作瓶颈
(1)交易真实性难以审核
电子商务的虚拟性,直接导致外汇监管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真实性、支付资金的合法性难以审核,为境内外异常资金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办理收支提供了途径。
(2)国际收支申报存在困难
一方面,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境内外电商的银行账户并不直接发生跨境资金流动,且支付平台完成实质交易资金清算常需要7至10天,因此由交易主体办理对外收付款申报的规定较难实施。另一方,不同的交易方式下对国际收支申报主体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如代理购汇支付方式实际购汇人为交易主体,应由交易主体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但依前所述较难实施;线下统一购汇支付方式实际购汇人为支付机构,可以支付机构为主体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但此种申报方式难以体现每笔交易资金实质,增加外汇监管难度。
(3)外汇备付金账户管理缺失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外汇备付金管理问题日益突显,而国内当前对外汇备付金管理仍未有明确规定,如外汇备付金是归属经常项目范畴或资本项目范畴(按贸易信贷管理);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收支范围、收支数据报送;同一机构本外币备付金是否可以轧差结算等无统一管理标准,易使外汇备付金游离于外汇监管体系外。
三、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业务管理体系构建建议
1.管理政策层面
(1)明确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业务范围和开放顺序结合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现状,建议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遵循先经常性项目后资本性项目,先货物贸易后服务贸易再至虚拟交易,先出口后进口的顺序逐步推进。提供跨境支付服务的电子支付机构应遵循先开放境内机构,慎重开放境外机构的管理原则,限制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跨境外汇收支范围,暂时禁止经常转移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通过电子支付渠道跨境流动,做好对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2)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登记及支付机构结售汇市场准入制度
一方面,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主体(除个人外)要求其必需在外汇局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进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登记制度。另一方面,对支付机构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业务范围、外汇业务监督等方面参照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标准,建立跨境支付业务准入机制,对具备一定条件的支付机构,给予结售汇市场准入资格。外汇局可在一定范围内赋予支付机构部份代位监管职能,并建立银行与支付机构责任共担机制,形成多方监管、互为监督的监管格局。
(3)适时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外汇管理办法
将跨境电子外汇业务纳入监管体系,在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适时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及电子支付外汇管理办法》,对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真实性审核职责、外汇资金交易性质、外汇数据管理、外汇收支统计等方面做出统一明确的管理规定。
2.业务操作层面
(1)将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主体纳入外汇主体监管体系结合当前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管理念由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的转变,建议将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交易主体纳入外汇主体监管范畴,充分利用现有主体监管结果实行分类管理。一是跨境电子商务中境内交易主体为法人机构时,外汇局应依据已公布的机构考核分类结果,有区别的开放跨境电子商务范畴。电子支付机构在为电商客户办理跨境收支业务时,应先查询机构所属类别,再提供相应跨境电子支付服务。二是境内交易主体为个人时,除执行个人年度购结汇限额管理规定外,支付机构还要健全客户认证机制,对属“关注名单”内的个人应拒绝办理跨境电子收支业务。三是将支付机构纳入外汇主体监管范畴,实行考核分类管理。
(2)有效统计与监测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收支数据
建议要求开办电子商务贸易的境内机构无论是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均需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办理跨境外汇收支业务,对办理跨境电子商务的人民币、外汇收支数据需标注特殊标识,便于对跨境电子商务收支数据开展统计与监测。同时,在个人结售汇系统未向电子支付机构提供接口的情况下,同意支付机构采取先购结汇再由补录结售汇信息的模式。外汇局要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收支数据的统计、监测、管理,定期进行现场检查,以达到现场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管理目标,增强监管力度。
(3)明确规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主体和申报方式
一是境内交易主体为法人机构的方式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主体应规定为法人机构,申报时间为发生跨境资金收付日,申报方式由法人机构主动到外汇指定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二是境内交易主体为个人的方式下,建议申报主体为支付机构,由其将当日办理的个人项下跨境外汇收支数据汇总后到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并留存交易清单等相关资料备查。
(4)规范外汇备付金管理
明确规定电子支付机构通过外汇备付金专户存取外汇备付金。外汇局要规范外汇备付金专户外汇收支范围,将专户发生的外汇收支数据纳入外汇账户非现场监管体系进行监测。建议将外汇备付金按资本项下进行管理,收取外汇备付金的支付机构需定时向外汇局报送备付金收支情况,并将其纳入外汇指定银行外债指标范围。
跨境电子商务从进出口方向分为: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和进口跨境电子商务。从交易模式分为B2B跨境电子商务和B2C跨境电子商务。2013年E贸易的提出。跨境电子商务分为:一般跨境电子商务和E贸易跨境电子商务。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
日 12:1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2日电&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在当前国际环境和国内发展条件都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指导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外贸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推动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充分发挥外贸对我国发展全局重要作用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制约外贸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问题依然突出,传统外贸竞争优势削弱,新的优势尚未形成。努力巩固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对实现外贸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意见》强调,要大力推动我国外贸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努力实现五个转变:一是推动出口由货物为主向货物、服务、技术、资本输出相结合转变;二是推动竞争优势由价格优势为主向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三是推动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变;四是推动营商环境由政策引导为主向制度规范和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转变;五是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地位由遵守、适应国际经贸规则为主向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订转变。
  《意见》提出了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六大任务。一是大力推动外贸结构调整,优化国际市场、国内区域、经营主体、外贸商品结构和贸易方式,发展服务贸易。二是加快提升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提升出口产品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水平,培育新型贸易方式,加强区域开放载体和贸易平台建设。三是全面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水平,深化贸易合作,大力拓展产业投资,优化周边经贸发展格局。四是努力构建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新格局,加快对外贸易与对外投资有效互动,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五是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经贸规则话语权,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六是完善政策体系,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加强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完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意见》要求,商务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行动计划,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出台有针对性的相关措施,抓好政策落实工作。
国务院发文力推电商:鼓励电商领域创业
  新浪科技讯
5月7日下午消息,国务院今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意见称,要降低电商准入门槛,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同时,为电商企业合理减税,提供金融支持,维护电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意见也明确,将鼓励电商领域创业,并加强培训相关人才。
  此外,意见还称将“鼓励学校、快递企业、第三方主体因地制宜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发室、委托校园邮政局所代为投递、建立共同配送站点等方式,促进快递进校园。”(天涯)
  以下是意见全文: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国发〔2015〕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为减少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一是积极推动。主动作为、支持发展。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二是逐步规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三是加强引导。把握趋势、因势利导。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前瞻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在商业模式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引导力度,引领电子商务向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加速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步伐。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四)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国务院审改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省级人民政府)推进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制管理。(邮政局)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人民银行)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探索建立能源、铁路、公共事业等行业电子商务服务的市场化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合理降税减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推进“营改增”,逐步将旅游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
  (六)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等相关政策。(证监会)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人民银行、商务部)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发展改革委)
  (七)维护公平竞争。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国家出口管制法规政策跨境销售两用品和技术、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合法、诚信经营。(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重点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进一步加大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财政部)各级政府部门不得通过行政命令指定为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的竞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促进就业创业
  (八)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把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各地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整体规划。建立电子商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统计制度。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指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用工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人才供求信息对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统计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九)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增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项目,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络创业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教育部、财政部)
  (十)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网络商户劳动用工,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应与招用的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也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其从业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长期雇用5人及以上的网络商户,可在工商注册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参加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满足统筹地区社会保险优惠政策条件的网络商户,可享受社会保险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推动转型升级
  (十一)创新服务民生方式。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渠道,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社区提供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支持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支持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娱乐等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鼓励支持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旅游局、工商总局)加快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研究制定7天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促进网络购物消费健康快速发展。(工商总局)
  (十二)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商务部)推动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市场,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研究完善能源、化工、钢铁、林业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的相关措施。(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商务部)
  (十三)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商务部、农业部)加强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商务部、农业部)建设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鼓励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支持林业电子商务发展,逐步建立林产品交易诚信体系、林产品和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林业局)
  (十四)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支持生产制造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建立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制造管理系统,提高加工订单的响应速度及柔性制造能力;面向网络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建立网络化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开展品牌经营,优化配置研发、设计、生产、物流等优势资源,满足网络消费者需求。(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鼓励创意服务,探索建立生产性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初创企业及创意群体提供设计、测试、生产、融资、运营等创新创业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十五)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建设完善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相关应用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机构、支付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加强合作,实现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应用具有硬件数字证书、采用国家密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算法的移动智能终端,保障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性;制定在线支付标准规范和制度,提升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安全性,满足电子商务交易及公共服务领域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合作,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人民银行、密码局、国家标准委)
  (十六)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鼓励证券、保险、公募基金等企业和机构依法进行网络化创新,完善互联网保险产品审核和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证券、保险、公募基金产品销售等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新型监管方式。(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规范保险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电子商务涉及的信用保证保险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信用保险、个人消费履约保证保险等新业务,扩大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范围。完善在线旅游服务企业投保办法。(保监会、银监会、旅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完善物流基础设施
  (十七)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邮政局、发展改革委)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务。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部、邮政局、农业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财政部、商务部、邮政局)鼓励学校、快递企业、第三方主体因地制宜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发室、委托校园邮政局所代为投递、建立共同配送站点等方式,促进快递进校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邮政局、商务部、教育部)根据执法需求,研究推动被监管人员生活物资电子商务和智能配送。(司法部)有条件的城市应将配套建设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终端设施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对网络购物商品包装物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八)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各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制定并实施城市配送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车辆的便利通行;鼓励采用清洁能源车辆开展物流(快递)配送业务,支持充电、加气等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通行路线和货物装卸搬运地点。对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采取通行证管理的城市,应明确管理部门、公开准入条件、引入社会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十九)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完善仓储建设标准体系,鼓励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加强偏远地区仓储设施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林业局)各地区要在城乡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物流仓储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中合理安排仓储建设用地,引导社会资本进行仓储设施投资建设或再利用,严禁擅自改变物流仓储用地性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商务部、邮政局)
  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积极发起或参与多双边或区域关于电子商务规则的谈判和交流合作,研究建立我国与国际认可组织的互认机制,依托我国认证认可制度和体系,完善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品的合格评定机制,提升国际组织和机构对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品认证结果的认可程度,力争国际电子商务规制制定的主动权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话语权。(商务部、质检总局)
  (二十一)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负面清单、风险监测制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通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物流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制度,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流失。(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大力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在全国范围推广。(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抓紧研究制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投资并购的贷款支持,研究制定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上市的规范管理政策。(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简化电子商务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拓宽其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渠道。(外汇局)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各驻外机构应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进一步开放面向港澳台地区的电子商务市场,推动设立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鼓励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建立政府、企业、专家等各个层面的对话机制,发起和主导电子商务多边合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构筑安全保障防线
  (二十三)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电子商务企业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相关要求,采用安全可控的信息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自身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网络安全专业服务机构、相关管理部门的合作,共享网络安全威胁预警信息,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共同防范网络攻击破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密码局)
  (二十四)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建立电子认证信任体系,促进电子认证机构数字证书交叉互认和数字证书应用的互联互通,推广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应用。建立电子合同等电子交易凭证的规范管理机制,确保网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各方信息保护,保障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密码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五)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电子商务企业要切实履行违禁品信息巡查清理、交易记录及日志留存、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销售管制商品网络商户的资格审查和对异常交易、非法交易的监控,防范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洗钱等便利,并为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跨机构合作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健全支撑体系
  (二十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或适时修订相关法规,明确电子票据、电子合同、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等的法律效力,作为处理相关业务的合法凭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投诉管理制度,制定基于统一产品编码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建立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机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扩大电子商务统计的覆盖面,增强统计的及时性、真实性。(统计局、商务部)统一线上线下的商品编码标识,完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研究电子商务基础性关键标准,积极主导和参与制定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委、商务部)
  (二十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推进人口、法人、商标和产品质量等信息资源向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开放,逐步降低查询及利用成本。(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推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网络身份证,完善网店实名制,鼓励发展社会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八)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发展规律研究。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交易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实施网络定制服务、网络平台服务、网络交易服务、网络贸易服务、网络交易保障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工程。强化产学研结合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企业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学科体系,引导高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建立预防网络诈骗、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个人信息等相关知识的宣传与服务机制。(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九)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各地区要把电子商务列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区域发展规划和对外经贸合作战略,立足城市产业发展特点和优势,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业态和功能聚集,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统筹协调、错位发展。推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建设。(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加快开展电子商务法规政策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为国家制定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加强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支持与指导。(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要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指导和服务。有关社会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监督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和服务创新。相关部门、社团组织及企业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密切协作,开拓创新,共同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社会共治、辐射全球的电子商务大市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
  (此件公开发布)
.cn/i//doc-iavxeafs7051957.shtml
跨境电商进口税酝酿上调
经济观察报记者 孙韶华 赵婧 侯云龙 北京报道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业内人士处获悉,目前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进口环节征税适用的是行邮税(行李和邮寄品税的简称),有关部门正在酝酿调高这一税率。
  据了解,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企业进口,通常采取在保税区建仓库的做法,即通过一般贸易的方式先将商品进口到国内保税仓中,通过电商平台来确定购买者,国内消费者下单之后,商家直接从保税仓发出小包裹货品,这样就可以大大节约成本和时间,对于消费者而言,也更加便利。
  “目前我国海关对跨境电商企业进口,试行的是行邮税,相当于快递个人物品进来,这个税率非常低,大约10%的水平,而一般贸易进口税率比行邮税要高30%左右。相关部门正在酝酿上调行邮税。”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上述人士还表示,之前关于行邮税的调整在不同部门之间是存在分歧的。目前各部门已经基本达成一致,行邮税将上调到一个合适的税率水平,“比现在的高,但是还是低于一般贸易的水平,因为考虑到还要鼓励跨境电商的发展。”
  据了解,目前我国海关对于进口商品有两个征税规则,一种是企业购买国外商品进入中国并用于商店销售,海关对其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另一种则是由个人带入或者邮寄的物品,就征收行邮税。
  据专家介绍,行邮税的征收最早源于我国海外侨胞回国给国内亲属带东西,或者往国内邮寄物品。近些年,因为跨境电商的发展,行邮税受到更多关注。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称,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进口在税收上最大的区别是,一般贸易进口要交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其中进口环节增值税是17%,而关税根据关税税则,不同商品适用不同税率。行邮税把这两个税打包在一起,大多数商品的行邮税在10%,税负比一般贸易要低很多。
  “当时将税率定这么低是有照顾海外侨胞的因素在内,是针对个人的。后来由于跨境电商的包裹直接寄给个人,于是就适用了行邮税。在其它国家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张斌表示:“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就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对购买者来讲,税负轻了成本低了,但是对国家而言,形成了税收收入的流失。二是如果未来跨境电商发展趋势很快的话,会冲击一般贸易。因为跨境电商的税务成本低,一般贸易的商业模式竞争不过跨境电商。”
  事实上,专家认为,目前的行邮税不仅会造成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之间的税负不公平,也会因为进口商品和国内商品税负不同对国内企业产生影响,造成了不公平贸易。“比如同样生产饼干的企业,在国内生产的企业要缴纳增值税,为什么跨境的不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呢?我们之所以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就是为了让进口商品和国产商品税负相同。不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话,对国内企业不公平。”
  张斌表示,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为了实现税负公平,就取消行邮税,对跨境电商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因为现在希望鼓励电子商务发展。因此,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适当提高行邮税。
  在张斌看来,从深层次看,这也是电子商务对传统税制的冲击。“跨境电商导致的问题要对传统增值税进行彻底变革,原来我们视为非常好的增值税税种可能因为跨境电商的到来需要做出脱胎换骨的变化。”
  据了解,也正是考虑到税收流失和公平贸易等因素,国家相关部门才最终决定要调高行邮税率。据商务部统计,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超过20万家,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2014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75万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进口1290亿元,同比增长60%,出口3202亿元,同比增长40%。
  上海某外贸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进口物品种类,海关分别征收10%、20%、30%、50%的行邮税,目前大部分消费者购买的进口商品都在10%这一档。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提高行邮税后,仍比货物税优惠。比如购买一罐进口奶粉,货物税要43%。相比之下,即便行邮税提高至20%,整个税率仍比货物税优惠20%,且税额达不到50元时,海关免征相关税费。这就意味着税率提高后小额进口商品的整体价额并不会有大幅提高。
  多家电商也向记者表示,行邮税提高后,并不影响其跨境电商业务。目前国内消费者购买的海外产品多数税率为10%,并且价格在500元以下,税率上调后,商品价格不会大幅上涨,预计并不影响消费者购买热情。
  阿里巴巴(88.21, 1.10,
1.26%)方面还向记者介绍称,目前多数海外商家均在积极开拓国内市场,采取直接进驻国内电商平台的销售模式,并对消费者进行价格补贴。税率上调后,预计国际商家会在价格上做出调整,抵消相关影响。
业内专家分析指出,目前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扶持的力度很大,尤其是近期鼓励政策密集出台。在系列政策扶持下,跨境电商发展中所面临的诸多障碍将会逐步消除,随着市场需求增加,将使行业迎来加速发展机遇。预计未来几年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将保持30%年均增速,占进出口贸易总额比例将大幅提升。
2014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前景分析
报告大厅摘要: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前景分析发现,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前景分析指出:内贸电子商务发展已经常熟, 外贸市场具有更为丰厚的利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空间巨大、利润更为丰厚。
  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前景分析发现,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前景分析指出:内贸电子商务发展已经常熟, 外贸市场具有更为丰厚的利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空间巨大、利润更为丰厚。
  内贸电子商务发展已经常熟
  从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前景分析来看,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市场需求萎缩,西方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我国传统“集装箱”式的外贸模式受到很大冲击,外贸企业纷纷倒闭或另谋出路。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大量的传统外贸企业开始纷纷建立电子商务网站,通过互联网开拓国际市场,国外小型批发商高频率的短单、小单,取代了原有大中型批发商的长单、大单,以跨境小额交易为主要业务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蓬勃发展。所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空间很大、前景广阔。相比较来说,内贸电子商务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经很成熟,特别是传统企业大举进军电子商务,竞争更加激烈,人才、物流、广告等成本的直线走高,利润空间越来越小。
  外贸市场具有更为丰厚的利润
  从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前景分析来看外贸面对的是最为广泛的国际市场,原来的流通环节多,价差大,跨境电子商务能够有效地绕过贸易壁垒的限制,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缩短了供应链,具有更为丰厚的利润,将成为一种新兴的国际贸易模式,如果能及时抓住机遇,可以创造比内贸电子商务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效益。查看更多跨境电子商务行业信息请点击: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发展趋势与行业投资研究报告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空间巨大、利润更为丰厚
  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市场研究报告统计显示目前,B2B电子商务占了国内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的83.5%,其中网络购物占14.3%,在线旅游占2.2%。但由于B2B电子商务无法完成在线交易,所以,实际商业价值和赢利空间无法和在线购物电子商务相比,这也是相比淘宝(Taobao)、亚马逊(Amazon)、易贝(eBay)等几百亿美元价值的在线购物公司,全球都没有产生特别大的B2B电子商务公司的原因所在。而在线购物,由于能完成信息、沟通、支付等整个交易过程,所以成为了近几年增长最快的电子商务类型(近几年年均增长超过50%)。
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外贸在线购物的发展将会和前几年以淘宝为典型的内贸在线购物平台一样进入黄金发展期。
跨境电商发力“世界购”来了
市民陈先生从一家跨境电商网站订购了一箱法国红酒;而在网线的另一端,接到订单的电商网站开始备货——几天前刚从法国波尔多一家酒庄运抵大连的红酒。近来,国家针对跨境电商的政策红利接连释放,大连也在金普新区启动了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国内跨境电商集体发力,对于跨境电商从业者来说,是机会来了,而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否意味着“世界购”来了?
大连跨境电商寂寞的“那些年”
跨境电商时下成为热门词汇,多数人对它所代表的意思已有所了解。而在上世纪90年代末,对于很多大连人来说,就连上网也要通过拨号的方式来实现。一生一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力平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在大连读研究生,每天凌晨四五点钟他便起床上网看国外的企业询盘,了解他们对产品的需求,等到研究生课下课后,他便到处有针对性地寻找货源,再通过网络与国外企业进行对接。“当时买一台电脑要一万多元,而且电话费很高。
”王力平说,他是为了赚点生活费才想到了这条路子。而这种无意为之,恰好带有大连早期跨境电商的影子。但当时客观条件所限,这种跨境电商模式很难推广,所以,那时,早一批“触网”的大连人都在散打零敲地做着小生意。
也就在上世纪90年代末,马云开始“触网”,成立了阿里巴巴,逐步推出了电商这一概念。
中国人去年花一万亿“海淘”
随着电脑的普及,淘宝开始起步,尽管这仅仅是“1.0版本”的电商模式,但通过网络进行的C2C(个人对个人的买卖)购物模式改变了人们的观念。随着天猫、京东等网上商业模式的发展,电商无孔不入地进入到人们的生活中。逐渐,人们便不满足于仅限于国内范围的购物消费,“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于是,海外代购逐渐兴起,而通过人工在境外现场采购的模式则被称为“人肉代购”,这都是跨境电商较为粗放的交易形式。
数字显示,中国内地跨境电子商务近年来呈现“爆炸式”发展。
2014年末,中国内地“海淘族”突破2000万人,年消费额突破一万亿元人民币,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海淘”市场。根据商务部预测,到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6.5万亿元。目前,除了淘宝天猫、亚马逊等综合性平台电商,聚美优品、蜜芽宝贝、洋码头等垂直进口电商外,网易、顺丰也于今年初先后进军海淘市场分一杯羹。
跨境电商改变海外抢购“马桶盖”?
“在没有小孩之前,我出国旅游或出差时购买的‘大件’,是曾经从日本背回来了电饭锅、电脑。
”市民赵女士说,她身边的同事、朋友,出国几乎没有空着手回来的,“在国外购物省去了网上海外代购的手续费,还能保真和确保时效。”赵女士告诉记者,现在自己的宝宝一岁多,孩子的奶粉、纸尿片全部是去海外的朋友或家人给带回来的。
在美国沃尔玛售价9.9美元的芭比娃娃中国加工厂的出厂价仅为1美元,大量利润被国外中间商和经销商获得。而在“中国制造”始终位于“世界加工厂”的尴尬境地时,又有国人抢购境外商品,甚至抢购日本“马桶盖”。
“保真、质量好、比国内专柜价格低。
”市民王先生如是总结千里迢迢背回来马桶盖的理由。但与此同时,时效长、物流费用高也成为普通海外代购的短板。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杨国勋说,这是传统外贸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但跨境电商可以。跨境电商不仅具备部分压缩中间环节、便利消费者、化解产能过剩、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之道等传统优势,还具有重塑国际产业链、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国际竞争力等作用,是未来竞争的制高点。
“出国不用大包小包往回扛东西了”
那么,大连人是不是不用去日本背回马桶盖、电饭煲,也不必去香港背奶粉,在我们家门口实现“世界购”了呢?
继本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后,本月12日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支持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去年末,大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正式启用,电商企业可通过该平台完成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全流程业务;本月10日,大连又在金普新区建立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暨中韩贸易合作区。一系列的政策红利似乎告诉我们,市民将不难实现在家门口“全球购”的愿景。“对于消费者来说,区域跨境电商的日渐成熟意味着选择空间也会越来越大。
”经常通过跨境电商网站购物的市民李女士认为的选择空间,一是指跨境电商的平台会越来越多,二是指能够在这些平台上淘到的东西也会更丰富,“说不定用不了多久,我们就真的不再需要趁出国的机会大包小包地往回扛东西了。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齐媛媛
苏宁阿里京东纷纷加入跨境电商战团
5月18日,阿里巴巴宣布旗下网站正式上线全球货源平台。阿里巴巴表示,要将1688打造成全球最大的进口分销平台。据了解,西班牙成为首个入驻全球货源平台的国家,葡萄牙、意大利、韩国等国家也在平台上线当天入驻。阿里还会发力跨境直采新鲜食材,满足吃货的胃口。
2014年,亚马逊中国最早明确了跨境电商策略,在开设“中文海淘”频道——亚马逊海外购的同时,把美国的“黑色星期五”引入国内,这是中国市场上第一次主打海外商品的大型促销。目前超过200万原装海外选品在线销售,并预计在今年6月底覆盖25个品类,全面完成战略布局。
2015年2月,苏宁易购也正式上线“海外购”频道,并在5月推出针对海外商品的“全球闪购”活动;与此同时进行的是苏宁“海外购”专区在苏宁线下云店的落地。苏宁相关人士介绍,海外购专区未来将成为苏宁云店的“标配”。
2015年4月,京东的跨境电商业务“全球购”上线,标志着国内最大的自营电商平台正式杀入跨境电商领域。目前平台上商品超过15万种。此前,刘强东曾表示跨境电商是京东2015年的新突破点之一。据《羊城晚报》报道
跨境电商连迎政策红利
&#年起 国家密集出台多项利好政策,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年8月海关总署发布56、57号公告,使得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的企业和个人都将成为“正规军”。
&#年3月海关总署对“保税进口”模式作出说明,进口电商可以提前批量采购以海运、空运方式将商品运至保税区内的保税仓免税备货。
&#年5月7日国务院提出将研究制定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上市的规范管理政策,鼓励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
&#年5月12日 国务院提出,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规范的“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 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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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顾客在杭州首家跨境电商保税超市O2O体验馆里选购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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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所有都在讨论跨境电商平台的时候,ebay,速卖通aliexpress,亚马逊amazon,敦煌网dhgate就显得有些审美疲劳了,还有啥其他平台可以试试或者说关注关注的么?
那就看看海外市场,都存在哪些电商平台吧?
Etsy是美国一个在线销售手工工艺品的网站,网站集聚了一大批极富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手工艺术品设计师。在Etsy,人们可以开店,销售自己的手工艺品,模式类似eBay和中国的淘宝。但是呢,Etsy的规则非常严厉,据我所知开店被封的几率很高。大家思考下,自己产品品类是否适合Etsy的定位哈。。。上架0.2美金,3.5%的交易commission。
其实外贸人,永远都是嗅觉灵敏的很多人早已经默默入驻在数钞票呢。只是Etsy跟外贸人一样都非常低调。
可以关注下豆瓣小组etsy:/group/Etsy/?ref=sidebar
Wish近期在国内推广的势头很猛,媒体造势,各类群组和会议的营销都有Wish的身影。当然,在国内宣传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招募供应商,做品类拓展。交易佣金15%。
但是wish号称是北美移动端购物类APP的第一,那我想知道amazon跟ebay排第几呀?其实,Wish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觉得应该低调的做好海外的marketing,APP的装机量,活跃用户数量等在消费者端的推广要继续做好。国内,这么多的供应商入驻,审核制度,规范制度是否到位,不然的话,你会发现老外google搜索
“Wish reviews”的时候,差评满屏,那么wish也将是昙花一现。
下面还有一些电商网站和平台列举,就不一一说明了。主要是像分享出来给外贸跨境电商们作为&选品,定价,款式以及发现niche
等做些分析的参考。
Zibbet .com
MadeIt .com
iCraft .com
Tindie .com
做外贸跨境电商,需要极强的分析比较挖掘能力,绝对不是人云亦云拍脑袋去选择某个品类,某个平台就开始做的。一定要深思熟虑,做一定的分析,然后选准了一头扎进去,而且要坚信自己的初衷,坚持下去,肯定是能做出成绩的。很多人会受到某某人某某店铺一天几百单,上千单的刺激,就不淡定了。但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听到看到的往往不是真理,唯有自己做自己体会才会意义。
阿里巴巴首批全球货源平台落户营口
携手营口港打造最具优势跨境电商平台
  (营口新闻网记者报道)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商务已经逐渐深入百姓生活,5月18日,阿里巴巴旗下网站正式上线全球货源平台,营口作为阿里巴巴发展跨境贸易的首批合作城市之一,与阿里巴巴正式签约,携手打造全网络最具优势的电商平台。
  我市电商发展初具规模
  响应国家“互联网+”的号召,营口市人民政府积极筹划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与阿里巴巴签订《(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海关特管区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协议,促成阿里巴巴国内跨境电商平台。
  阿里巴巴跨境电商定位营口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东北及内蒙古东部地区最近的出海港,辖营口、鲅鱼圈、仙人岛和盘锦4个港区,陆域面积30多平方公里,2011年吞吐量突破2.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400万箱,营口港已同50多个国家和地区140多个港口建立了航运业务关系,成为中国沿海发展速度最快的港口之一。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阿里巴巴首批国内跨境电商平台的执行单位,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组建专业的运营团队,快速落实执行,并为跨境业务提供物流、仓储、保税等一系列优势条件。
  跨境电商平台主营采购批发业务,在B2B(即企业对企业)的采购模式基础上,使进口贸易采用了网络运营的模式。跨境产业平台基于阿里巴巴平台,广泛采用阿里巴巴的数据分析,根据消费者的喜好、季节性、时间性,有针对性地推送一些跨境产品。
  新的采购模式打开进口商品大门
  作为国内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阿里巴巴旗下包括淘宝、天猫、聚划算、1688批发网等,而作为消费者个人来说,平时所熟悉的网络购物属于C2C(即个人对个人)的消费模式,跨境电商平台启用之后,主要采用B2B(商家对商家)的采购模式,入驻的商家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展示产品,有需求的商家在平台上进行采购。
  电商平台运营公司对商家的服务主要体现在商家提供的产品信息,对商家资质认证、规范,其中包括境内商家和境外商家。产品入驻平台之后,基于阿里巴巴大数据的分析,他们将在网络平台进行业务的推广,使产品迅速推荐到国内其他的商家,其他商家获知这个信息,进行日常交易。项目落成后,营口港务集团还将与海关、商检建立连接,将通过跨境平台渠道进口的产品打上二维码,消费者只需通过手机扫描,就能追溯源头。
  跨境电商平台要求购货者必须是法人,由于平台需要提供进口产品,在监管方面的内容更加全面。阿里巴巴设有企业入驻的诚信通,需要经营企业提供相关资质,包括产品的保证,并收取一定的运营费,商家在入驻平台的时候,会缴纳相关的保证金,办理相关合理合法的手续,若采购的产品出现问题,维权企业可以参照阿里巴巴网店的操作流程操作,也就是说,购货企业投诉的对象是阿里巴巴集团,再由阿里巴巴集团衔接平台入驻公司,由平台负责追责供货方。而第三方公司是负责平台的运营,出现投诉后,由第三方公司负责协调买卖方,负责解答客户的投诉,赔偿,负责协调供应商。
  跨境电商平台带来的辐射效应
  营口是离韩国和日本最近的一个口岸,跨境产业带开通之后,主要针对韩国、日本两条线进行贸易。对于未来的发展趋势,运营总监李宜森表示,一期启动的产品主要涉猎食品、日用品,从长远发展来看,会迅速启动一些化工、钢材、矿石等大宗原材料方面的经营领域。他还说:“预期在平台启动之后,半年之内打造100家入驻量,一年之后打造200家入驻量。从服务消费者角度来讲,我们会在地面建立O2O的体验店,使消费者在店内进行产品的体验,在线上实现产品的消费。”
跨境电商平台使国内经营进口贸易的企业迅速获知国外一些新的先进的产品信息及一些好的货源,缩短了企业寻找客户的时间,线下B类批发零售的商家可以在跨境电商平台批发到更多样化的进口商品,同时在产品运营当中,提高产品运转效率,减少很多中间环节,提高客户资金的使用率。通过平台的运营,可以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减少产品流转环节,从而使进口的产品在价格上有一定优势,使境内的运营商获得价格更低的产品,从而让利给消费者。大致成本可降低20%—40%,时间可节省15—60天。这些降低的成本最后都将让国内消费者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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