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教师苏州尹东新村房产证证为何还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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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新村B区杂房,出租
归属地: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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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配置及描述
朝向: 南北
装&修: 简单装修
类型: 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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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新村B区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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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林 (经纪人)网友反映房产证迟迟无法办理 黄国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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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人民网南宁2月22日电(记者林婉怡、实习生朱秩用)近日,有网友给武鸣县委书记黄国健留言,询问教师新村的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收到留言后,黄国健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回复称因小区绿化等配套工程未......
人民网南宁2月22日电(记者林婉怡、实习生朱秩用)近日,有网友给武鸣县委书记黄国健留言,询问教师新村的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收到留言后,黄国健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回复称因小区绿化等配套工程未完成,直到2012年11月才通过竣工规划验收,影响了西区业主房产证的办理。
【留言内容】
尊敬的县委书记:
我父母在县教师新村购置了套房子,2007年交房到现在还没办得房产证,想把户口迁来教师新村方便小孩读,可没房产证红岭派出所不给办。苦于无法上诉,只能向父母官诉,县教师新村的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
【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在人民网上留言反映的问题,县委书记黄国健同志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教师新村西区(第二期)于2008年7月竣工,但因小区绿化等配套工程未完成,直到2012年11月才通过竣工规划验收,影响了西区业主房产证的办理。目前,西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资料已全部送到县房产管理部门审批,县相关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办理。
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业主如需办理户籍登记的可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全额发票、契税缴纳凭据等材料到派出所办理。
(注:留言内容中错别字和文字不通处为网友留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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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东山雅苑教师新村住户的房产证到底什么时候有
时间太久 发表于 &18:09:17『标签:&->&』
  我们是东山雅苑教师新村的住户,从2010年入住到现在快五年了,但我们的房产证还没有到手,究竟是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当初2007年立项目时的热情到现在的等待,我们一直在盼、盼......盼交房,盼房产证。别的小区早就拿到了,我们在等一个结果!
房产管理局:关于湘乡市东山雅苑教师新村住户的房产证到底什么时候有的答复第1楼  您好!开发楼盘的发证必须先由开发商申请初始登记,再转移登记到购房户名下。目前,“东山雅苑”转移登记到购房户名下遇到的最大问题是税费问题,因大部分购房户已将税费交给开发商,开发商拖延未交给税务部门,使产权发证陷入困境。对此问题,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 &16:23:38:五年了房产证还没有到业主之手,也太不象话了!第2楼五年了房产证还没有到业主之手,也太不象话了!业主早就把相关费用交给了开发商,开发商五年不交相关部门,政府你就不能采取法律行动?要不你政府干脆说一句我们没办法,你们业主自便,让业主把开发商暴打一顿如何?&20:56:35网友54:五年了房产证还是无音迅第3楼五年了房产证还是无音迅,房子质量也差,装修时楼上拌个水泥都导致楼下漏水,湖南福森房地产公司的老板真该抓&17:46:54这是第1 - 3条评论,共有3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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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湖南永兴教师的悲哀与呐喊
关注湖南永兴教师的悲哀与呐喊
事件经过:
2008年12月30日湖南省永兴县县委、县政府《永兴县教师安居工程建设专题会议》精神,准备开发建设永兴县教师安居工程住宅小区。在永兴教育局大门口张贴了开发公告,要求订房的教师交1万元定金,房价为730元每平米
2009年3月份教师们带着对党和领导的这一尊师重教的英明决策赞许心,带着党和领导为广大教师谋福祉的喜悦心纷纷交了1万元定金。(事实上这个时候教师新村的用地都还没有划拨下来,且教师新村的整体规划和房屋设计都没确定)
2009年8月在只修了一条水泥路的情况下,通知订房的教师房价要上升到930元每平方米,并要求订房的教师交均价930元房价的30%首付款,(通知还附带一霸王条款:若不交将不退已交的一万定金。更可恶的是交了首付款却不同购房的教师签合同只是开张收据)
2010年4月通知订购了房屋的教师再次交钱,交首付款的再交房款的20%做首付款,交全款的根据当时的《购房合同稿》里的交房时间日的交房时间按月返还利息(该利息为提前交房款利息),此时仍只是发出了一个《购房合同稿》其中明确提出将与2010年12月底交房,房价不变为930元。此时教师们都疑惑了,房款都交完了,为什么不跟教师们签订购房合同。教师安居工程的有关负责人解释为教育局没有建房资质,不具有与教师们直接签购房合同的法律资格,(广大的教职工秉着对政府的信任东拼西凑还是把钱又都交了。然很多人应该都知道此时房子的建设进度还没有到50%)
最最愤怒的事发生在2011年10月22日上午10点,永兴教师新村购房代表及各校校长出席了在教育局八楼会议室兴行的“教师的新村通报会”,教育局局长陈声繁在会上正式宣布教师新村均价由930元每平方上涨至1100元每平方(不含办房产证)。
这难道是一开始设计下的陷阱?我想各位订房的教师和要涨价相关领导,大家是否都觉得其举既不合理又不合法。我想对大家说:
教师安居工程是民生工程,国家有相关的扶持政策为我们的安居工程减费、减税,土地是免费划拨的、它的建设成本要远低于市场。
教育局于2008年3月份张贴订房公告,教师们早于2008年3月交了定金,相继又交了两次首付款,从《合同法》角度来说,2008年教育局张贴订房公告,希望老师们订购,从法律角度教育局为合同的要约人,并且教育局这一要约为有效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订房的教师为受要约人,交了后续的收定金,和首付款,这意味双方的承诺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即告成立。这也是有效合同。希望大家都要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如果涨价这是违法合同法的。
询问要涨价的原因,有关领导说:现在建筑材料上涨了,原来的价格建不起房,所以要加价,可是大家想过没有,这责任应该由谁承担?负责指挥的部门?承包商?还是订房的教师?为什么房子三年了没建好,要把这一责任由教师们来承担?我们普通的教师真不懂如此简单的道理相关领导为什么会做出与法不合,与理不合的决定。是不是有关领导有不可告人的阴暗面,收受了承包商的好处。
2009初年教育局安居工程指挥部就与各承包商签订了建房合同,他们没有在规定的时间2010年年底建成,以属违约,他们本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按时建好房,一切经济损失有他们自己承担,可现在却以要加房价方式将承包商的损失转嫁给各位订房教师承担,实在令人匪夷所思。除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有哪一层主要领导贪污受贿了,对承包商的要求不好拒绝。请这些领导三思而后行。因为你们面对的将是一个庞大的教师队伍。因为你们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抓好永兴教育,首先政府要取信于民,取信与教师。如果老师对领导和政府,甚至党都难以相信,又如何指望教师们教好学生诚信做人?如果永兴教育局,县政府言而无信,我告诉大家,今后的20多年教书生涯我会告诉我教的每一批学生谁都可以相信,就是不要相信
党和政府。因为这有一些缺乏党性和原则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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