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活动赠品商品的赠品过期也要发五万吗?

淄博:超市牛奶搞促销捆绑销售 赠品两天就过期
关键词:淄博 牛奶促销 捆绑销售 赠品过期
[提要]超市中的牛奶、酸奶等经常会有促销活动,整箱牛奶外再捆绑上两包,或者酸奶直接买一赠一。然而,市民王女士昨日向记者反映,她发现这些“捆绑牛奶”大多是“大龄”产品,再过几天就要过期了。
  超市中的牛奶、酸奶等经常会有促销活动,整箱牛奶外再捆绑上两包,或者酸奶直接买一赠一。然而,市民王女士昨日向记者反映,她发现这些&捆绑牛奶&大多是&大龄&产品,再过几天就要过期了。记者提醒,市民在购买商品时,也要特别注意赠品信息,并保留好购物凭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几天前王女士在超市买了一箱纯牛奶,箱外还绑着两包作为赠品,结果回到家后发现,赠品牛奶还有两天就要过期了,这让她有些无奈,&买的时候就听到促销员说便宜,也没注意日期,如果是马上就过期了,还不如不赠送。&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遇见这样的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有时候发现酸奶买一赠一,可买回去才发现,保质期已经没剩几天,虽然并不是冲着赠品去购买的牛奶,但确实让她有一些困扰。&有时候发现,拿回家没多久,赠品牛奶就已经坏了,一看才知道过期好久了。&王女士说。
  昨日下午,记者在张店柳泉路几家超市的乳制品柜台前看到,由于乳制品的保质期较短,即便是没有搞促销的商品距离保质期的时间也很近。采访中,一位促销员透露,确实有将快过保质期的商品做赠品的时候,但如果顾客问起会告知日期,不会刻意隐瞒。
  同时,记者还发现,不少商家的赠品如微波炉餐具、杯子等,也大多没有注明生产厂家等产品的详细信息。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消费者。市民周女士说:&我有时会忘了注意赠品的生产日期和产地,如果有赠品的商品肯定会多注意一下。但我自己不会购买马上到期的产品,尤其是食品。&
  若产品注明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且在保质期内销售,商家并未违反相关规定。本报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保留好购物凭据,在调换、维修商品时有所依据,以防商品及赠品产生质量问题,并在购买和饮用时,都得注意看清保质期。(记者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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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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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特别是在节日期间的购物季,经常会遇到商家为促销而推出的捆绑商品,一些商家把即将过期的商品捆绑在新鲜商品上搭售,“买一送一”、“买大送小”等。
不少消费者因被促销吸引却忽略了赠品的生产日期,刚买回家的食物,还没来得及吃就要过保质期了,可能不少市民都曾遇到过这样事。如何避免购买快过期商品和处理此类事件呢?“十一”黄金周期间,笔者就此进行了采访,专业人士也提醒,购物时需要多加留意,看清楚赠送商品的生产日期,考虑清楚再购买。
快过期商品“捆”着卖
“扔掉觉得可惜,吃下去又怕质量有问题,这点赠品真让人左右为难!”10月5日,居住在连城县城豸峰社区的周女士,面对一份购物赠送即将到期的沙琪玛很尴尬。
原来,周女士到一家超市购物,赶上超市促销,买了15元散装沙琪玛并获得了一份赠品,回到家后,仔细一看,赠送商品都还有3天就将过期。周女士找到超市,工作人员告诉她赠送的商品还没到期,不在退换之列,超市并没销售过期食品。考虑过后,周女士只好将赠品丢弃。
趁着促销、打折、特价的机会,不少商家把即将到期的商品进行捆绑销售,如两瓶饮料绑在一起“买一送一”,牛奶“买四送一”,还有的将玻璃碗和饮料捆绑在一起……一位超市负责人道出了内情:按规定不允许销售过期食品,快过期的食品买的人少,把快要过期的食品与同类食品捆绑销售,既能把商品卖出去也不会违法,捆绑销售临期商品的大多是厂家驻店促销人员所为,这样做可以避免临期商品退回厂家,还能提升商品销售量。
[责任编辑:翁志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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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购赠品那些事 退货也要退赠品
网购赠品那些事 退货也要退赠品
&&日09:31&&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现如今,网络购物促销手段花样繁多,除常见的打折促销外,还有以丰富赠品为最大卖点的促销方式。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网络购物时的赠品也是很有讲究的。   退货也要退赠品   由于网络购物看不见商品实物,再加上国家推出网络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律法规,所以诸如“收到货后不喜欢”、“实物不如照片好看”、“没啥原因就是后悔了”之类的理由,只要买家答应承担退货运费,卖家通常都会同意退货。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在进行无理由退货的同时,如果商品本身还附带赠品,那么赠品也需要退货。举例来说,如果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一瓶防晒霜,并赠送八张面膜。那么在防晒霜收货后7天内,只要是未开瓶使用,均可实现无理由退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退货时不仅要退防晒霜,就连作为赠品的八张面膜也需一并退回。如果赠品已使用或丢弃,就要接受折价赔偿才行。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卖家通常都会过分夸张赠品的价值。比如说防晒霜价值299元,那么赠送的面膜就敢夸张地宣称为价值99元。遇到此种情况时,消费者一定要在网上搜索到赠品的真实价值才行。否则,就只能按照商家的夸张价值折价赔偿。   除此之外,如果是因7天之内商品质量问题退货,多数情况下也得退赠品。否则,同样要进行折价赔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少数地方法规已明确规定,赠品价值不超过商品价格1%时,或赠品是鲜活商品,消费者无需折价赔偿。   赠品也有正常保修   赠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卖家通常都会以是赠品为由拒绝保修。但实际上,法律早已有明确规定,赠品也要保修。举例来说,如果购买一台液晶电视并赠送一个电饭煲,那么不仅液晶电视可以享受正常保修,且赠送的电饭煲也可享受质量问题7天包退、15天包换、1年保修的三包法规定保修。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赠品通常都没有明确的价值,所以7天包退基本很难实现,但15天包换和1年保修通常还是没有问题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赠品通常都没有发票,所以质保卡就成赠品保修时的唯一凭证。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让商家在质保卡上加盖公章。这样一来,如果诸如电饭煲这样的赠品原厂保修长达3年,那么消费者凭借质保卡同样可以享受到原厂3年保修服务。   贵重赠品开箱验货   通常情况下,网络购物通常还会涉及到一个开箱验货再签收环节。即便是没有开箱验货,但一旦签收,就代表买家认可商品外观的完整性。所以即便是物流快递因为暴力运输而造成的商品损坏,但只要签收,卖家通常都会拒绝保修和赔偿。至于签收之后的消费纠纷,消费者也只能追讨快递公司,而无法再向卖家进行追讨。   也正是因为如上原因,不少消费者都养成开箱验货再签收的好习惯。不过话虽如此,消费者对于赠品的开箱验货却经常有所忽视。而笔者的建议则是,如果是贵重赠品,收货时也一定要开箱验货。否则,签收之后,一旦发现赠品损坏,卖家也不会赔偿。   漏发赠品电商可补发   目前来看,由于赠品促销在电商平台比比皆是,所以因疏忽而造成的赠品漏发,或由于物流快递暴力运输所造成的赠品损坏也是频繁发生。如果遇到赠品漏发或损坏,消费者先别急着签收,而应该拨打电商的400客服电话来反馈真实情况,并让快递员帮忙口头作证。通常情况下,如果赠品价值不高,打一个400电话即可,补发通常会很快进行。如果赠品价值较高,则需同时拒收商品和赠品,并让电商重新安排发货。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包括、苏宁、国美这样的主流电商,通常都有自建物流。所以快递员的口头作证也很容易获得电商信任,因此赠品补发可以说是轻而易举。   除此之外,即便是主流电商的第三方卖家出现赠品漏发或损坏,但只要是采用电商的自建物流,通常也可以获得快递员帮忙的口头作证。打个400电话投诉第三方卖家,很快就能实现赠品补发。以为例,第三方卖家只要是货到付款订单,通常都会交由京东快递发货。所以赠品漏发或损坏,也很容易实现补发。   漏发赠品赔差价   与主流电商有所不同,商城是由千千万万个第三方卖家加盟而成,再加上天猫商城并不像主流电商那样拥有自建物流,同时第三方快递公司也并不会严格执行开箱验货。所以赠品一旦出现漏发或损坏,通常都是很麻烦的事情。   目前来看,即便是在证据相对充足的情况下,天猫商城的多数卖家也不会补发,而是只赔偿差价而已。尤其是那些价值不高的赠品,天猫卖家更是一赔了之,从而避免再次补发所需承担的运费。更有甚者,一些天猫卖家还会利用消费者的常识漏洞,在商品页面的服务条款中写明赠品没有保修,从而逃避保修责任。举例来说,一款“手机壳+手机贴膜”的套装商品,卖家就经常会把手机贴膜描述为赠品。一旦赠品漏发,就只赔偿一两元钱而已,干脆就不会补发。殊不知,无论是手机壳还是手机贴膜,都是保护手机的重要配件,缺一不可。如果手机贴膜漏发,消费者就只能再付运费去别家另行购买。这就像购买液晶电视漏发遥控器一样,虽说遥控器也可被描述为赠品,但无论是损坏还是漏发都不给补发,而只赔遥控器的10元钱成本差价,多少显得有些滑稽和无理。   而遇到此类问题,消费者即便申请天猫在线客服进行纠纷介入并要求补发,通常也需10个工作日才会有投诉结果。更需要注意的是,10个工作日其实就相当于半个月。如果再碰到法定大长假或小长假,消费者因为赠品的事还会闹心更久。(来源:《证券报》 文/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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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众收藏水涨船高精品绿松石价比黄?促销活动中赠品已过期两天商家只退?发挥法律援助作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交通肇事罪假释期又酒驾被判决撤销?惊艳秀场?法律援助便民岗帮弱势群体维权
促销活动中赠品已过期两天商家只退货不换货,可以吗?
&&&&案例:青岛市某大商场向孟女士家寄送了宣传广告单页,广告单页上讲:××牌花生油买一送一。孟女士觉得虽然相比之前单桶花生油的价格来讲稍贵点,但买一送一非常划算,就到该商场购买。回家后孟女士的老伴认为太便宜,觉得蹊跷,就怀疑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仔细查看商品,发现赠品花生油上的“赠品”贴贴在生产日期上,揭开赠品贴再看时,发现花生油已经过保质期两天时间。孟女士向商场要求将赠品换成保质期内的商品,商场称若不是赠品过期不可能买一送一,仅同意退货,不同意换货。孟女士问商场是否应当换货?
&&&&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吴东玲律师认为:商家在促销活动中进行的所谓“买一送一”或者“买××送××”,是一种捆绑式的销售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而非赠与合同关系。商家应当保证赠品具备应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商场应当按照孟女士的要求将赠品换成保质期内的花生油。孟女士有权利按照促销价购得两桶均在保质期内的花生油。
&&&&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王铁军律师认为:“买一送一”是商家经常采用的促销方式,消费者获得赠品是要购买商家商品为前提条件,商家赠送商品的意思也是以买卖为主要目的,只有买卖成立了才赠送商品。此种情况下商家赠送的物品成了买卖合同的内容之一,消费者获得赠品付出了合同对价,实质上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因此商家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质量合格的赠品,如质量不合格就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本案中,孟女士有权要求商场将赠品换成保质期内的商品,商场应当为孟女士更换一桶保质期内的花生油。
&&&&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邵红日律师认为:本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商场对“买一赠一”赠品是否应承担“三包”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保证商品的质量是商家本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之一。此外,《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
&&&&本案关键在于认清商家这一赠与行为的性质。《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在商家的“买一赠一”活动中,赠品与消费者所形成的不是单纯的赠与合同关系,商家无偿赠与的前提是消费者首先必须购买他的商品,在此情况下才能附赠其他产品。因此,商家以商品是赠与物品为由拒不提供“三包”服务,其实质是偷换了《合同法》中赠与的概念。商家所附的赠品,是有条件的“买”才能“赠”,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是商品买卖合同关系,作为卖方自然要承担起质量瑕疵责任。所以即使是赠品,在出现质量问题时也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本报记者&邹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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