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经济合作社社社员股权证多少钱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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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要想改革彻底还需采取股权静态管理
来源:温岭日报
 发布时间:
  “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中,享有股权的人员如何界定,以及股权的管理问题等,均是老百姓十分关注的焦点,处理得不好、改革得不彻底,会滋生出很多其它的问题。”12月23日下午,杜桥镇政府考察组一行人来到泽国镇,就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进行了调研和学习。
  早在8月份,泽国镇就以蔡林村为试点,开展了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当时蔡林村采用股权动态管理,即随着享有股权人员的死亡和新生儿的出生,定期调整股权分配,但事实证明,此种改革方式不彻底,甚至谈不上是改革,因为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确权纠纷,后续的麻烦仍然存在。于是,蔡林村采用静态管理的方式重新进行改革。
  到了10月份,随着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的全面铺开,我市围绕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改革目标,明确确立股权的设置原则上以“人口股”和静态管理为主。在“人口股”中男女享有平等股权,实行“权跟人(户)走”、“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股权享受对象的界定,则参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温岭市《关于股权享受对象具体办界定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12类享受对象、6类不应享受对象,以及12类需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由全体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集体资产股权享受人员的资格,并于本月30日24时止编制成员清册,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该镇政府和市农林局备案。
  但在实际改革过程中,经济薄弱的村,改革的阻力越大。一些村民,考虑自己的儿子已到婚娶年龄,娶妻生子后自家便可以多分到两份股权,所以要求采用动态管理,但蔡林村的经验说明这并不可取。另外如“农嫁农”、“农嫁居”、女方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但已再婚而未将户口迁出之类的情况等等,考察组一行人都详细进行了了解。他们表示,杜桥刚开始进行改革,有了泽国的经验,回去也好有的放矢,不至于走错了改革的路子。作者: 庞辉斌寒竹股权证多少钱一股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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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情况,答复如下:
老人死亡后,股权依然作为遗产,在各继承人之间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处理。至于详细的具体怎么落实股权,要看这个股权是什么性质的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还是上市公司的,性质不同,落实方法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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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在股改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享受股权?
来源:温州市农办农业局 
作者:赵佩欧 
发布时间:
答:根据温州市“政经分开、资地分开”的改革理念,在股改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享受股权应该首先是原村经济合作社的社员,《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第十七、十八、十九条,对社员的界定有明确定义:第十七条&户籍在本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遵守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农村居民,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   (一)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 (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的;&& (三)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 (四)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 (五)政策性移民落户的;&&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应当保留社员资格:&& (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 (二)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九条& 除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以外的人员,履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义务,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以成为本社社员或者保留本社社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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