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学院2016春季2016年助学金发放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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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4万元春季助学金时间:日02:15来源:昆明日报
原标题:发放4万元春季助学金
  本报讯  记者缪亚平 通讯员李瀚琳报道 近日,倘甸和轿子山两区团工委联合关工委、妇联、教育分局等部门和爱心企业家在者己中学为全区九乡镇的134名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发放4万元助学金。  发放仪式上,爱心企业家代表陈磊对受助学生表示衷心的祝福,希望受到资助的学生好好学习,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不断增强自立、自律和学习能力,用优异的学习成绩,回报社会各界的关爱。  两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正龙表示,爱心助学活动是一项以动员全社会力量资助贫困地区靴子完成学业,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为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希望受助学生发奋学习,努力成才,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广施爱心,尽可能为更多的寒门学子圆梦校园献一份爱心。  活动结束后,参加本次活动的相关人员到受资助的学生家进行走访慰问。  讲述“最美家庭”故事  本报讯  记者缪亚平 通讯员李瀚琳报道 近日,倘甸和轿子山两区妇联举办了“最美家庭”故事会决赛中,联合乡赵丽萍《有爱才有家》获得一等奖。  决赛上,26名来自不同岗位、有着不同经历的参赛者,用平凡朴实的话语讲述了自己幸福家庭及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感人故事。选手分别从勤廉、爱心、优教等方面阐述,通过真人讲述自己幸福家庭的真实感人故事,使广大干部群众在相互学习、共同分享中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传播家庭幸福正能量,弘扬文明新风尚,以群众看得见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和“凡人善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之风,让正义、美好、敬老孝亲成为弘扬中华文化的主旋律。  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轿子山专线  本报讯  记者缪亚平 通讯员赵永栋报道 近日,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管理科、路政大队和城管大队相关执法人员对市政1、2号道路及轿子山旅游专线环境卫生情况和保洁情况进行巡查。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轿子山旅游专线道路两侧有乱堆乱放的现象,还有部分白色垃圾及部分垃圾桶未及时清理有垃圾外溢现象;另外还发现一起正在安装道路反光条并对路面造成污染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让其及时清理道路上的泥土和垃圾。  巡查结束后,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各科室、大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有效保护了市政道路和轿子山旅游专线的路域环境质量,遏制了沿线存在的各种问题。  凤合镇发放“优质稻”物化补助  本报讯  记者缪亚平 通讯员任志丽报道 正值水稻育秧最佳时节,凤合镇农业科近日为项目村集城村委会2个自然村3个村民小组162户农户发放了优质稻种子和秧膜、农药及水稻专用肥。  凤合镇优质稻示范样板面积共386.4亩,此次共发放优质水稻种子3864公斤、秧膜11592公斤、种子处理药剂 1600包、水稻专用肥38640公斤,秧盘5000盘,折合金额10.98万元。发放现场,技术人员认真讲解优质稻高产栽培技术要点及塑盘育秧、摆秧抛秧技术及农药使用。  物化补贴的及时发放,有效调动了示范区农户生产积极性,前来领取物资的农户积极性较高,确保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的入户率和到位率,为今年优质稻示范样板创建奠定了很好的物资保障。  联合乡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本报讯  记者缪亚平 通讯员吴海波报道 近日,联合乡围绕 “3·15”“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主题。对全乡范围内的超市、商店、街天临时摊贩进行了一轮食品安全大检查,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督促各类经营商户清理不符合新《消法》的经营行为。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联合艾燕、源泰两家重点企业,联合初级中学、幼儿园,汇源商贸等大小超市商店,临时摊贩等90多家个体及个人生产销售区域进行了细致的检查。以猪肉、粮、油、乳制品、鱼干制品、自加工食品、散装食品、儿童食品、酒类等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检查重点。重点查看了食品经营者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经销的食品和库存食品有无合格证,是否过期霉变和有毒有害,有无假冒伪劣和掺杂使假的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等制度是否健全,并随时做好巡查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有关商铺立即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以及过期食品,食安办工作人员进行了依法没收和公开销毁处理。  活动中,共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检查各类超市、商店21家,餐饮单位9家,中型生产企业2家,学校2家,集镇市场1个,共查处并销毁过期、三无食品共23千克。通过这次食品安全卫生检查,查处了一批“三无”产品、过期变质产品和不合格的食品,通过公开销毁和查处没收的方式,来警示这些食品经营者,同时保障咱们广大干部群众能购买上放心安全的食品。  今年养殖1000亩“稻田鱼”  本报讯  记者缪亚平 通讯员顾应富报道 从近日的昆明市稻田养鱼专题培训会上获悉,针对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情况特殊,昆明市稻田养鱼项目给予适当倾斜,安排了1000亩养殖任务,同时要注意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保障粮食安全。  稻田养殖主要是要达到节约成本,提高土地利用率,做到增粮、增肥、增水、增收,节地、节水、节肥、节工、节药。实行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开发,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的格局。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制定管理办法,注重防洪防旱,统一组织管理,强化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做好经验总结交流。  发布2016年春季食品安全预警  本报讯  记者缪亚平报道 近日,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倘甸和轿子山两区发布2016年春季食品安全预警。  安全预警要求,广大群众要自觉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强化食品安全防范意识,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山茅野菜等植物性中毒、预防发芽土豆中毒、预防农药残留引起中毒、预防亚硝酸盐中毒、预防四季豆中毒、预防冷冻海产品中毒、外出就餐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等级较高的餐馆用餐。  同时,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做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在餐饮经营中应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把人员健康关、严把场所环境关、严把餐饮具消毒关、严把制作过程关、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此外,各乡(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培训和指导,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要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案件,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要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倘甸和轿子山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发生食物中毒,不要自行乱服药,应及时到附近医院就诊;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外出用餐发生食物中毒,请及时拨打1-投诉举报电话,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乌蒙乡农业饮水工程完成40%  本报讯  记者缪亚平 通讯员吕思杰报道 截止目前,乌蒙乡施宽大沟干支渠水毁修复连通工程一期项目已完成土建部分施工,项目累计完成合同工程量的40%。  乌蒙乡施宽大沟是惠及700多农户,1800余人的农业生产用水的灌溉渠道,且沟渠沿线是乌蒙乡水稻主产区,为早日缓解施宽大沟沿线农业用水困难,乌蒙乡多措并举,多方争取项目资金,积极争取项目立项。共投资600余万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坝、引水管道及三面光渠道,其中布设引水管道1.9公里,三面光渠道12.8公里。  今年春节以后,乌蒙乡施宽大沟干支渠水毁修复连通工程一期项目正式破土动工,乡主要领导近期率领工作人员前往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进展情况,并在施工现场着重强调工程建设任务的紧迫性,要求参建各方严把质量关,按照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内容。  乌蒙乡文化惠民工程竣工  本报讯  记者缪亚平 通讯员张剑报道 目前,乌蒙乡2016年文化惠民工程已经竣工,正等待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初验。  乌蒙乡2016年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有标准化篮球场2个(乌蒙村委会大梁子村小组、树多村小组),施宽村委会施宽下村文化惠民示范点等三项工程,目前三项工程研究全部竣工,待建筑垃圾清理完毕,乡政府相关单位将进行初验,三项工程建设工投资了30万元。截止目前,全乡已建设11个标准化篮球场。下一步,乌蒙乡将继续加大文化惠民工程投资力度,新建集镇文化活动广场和施宽村委会方建村小组老年活动中心,让这些工程惠及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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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 Reserved. 今日热点新闻网所有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兴华青少年助学基金会2016年春季助学金发放完毕
来源:&&&&日20:44
陈章武教授接过受助学生们精心准备的礼物
人民网兰州4月5日电(郭颂霞)甘肃兴华青少年助学基金会2016年春季助学金已于日前全部发放完毕。共发放善款96万余元,共有来自甘肃、青海两地10所学校的 961名贫困学生受助。
据该基金会理事长、清华大学教授陈章武介绍:“这次一个重要特点是先后有27名社会爱心人士参加了助学活动,除增加了与受助学生的进一步沟通外,对兴华基金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带来十分积极的影响。”
据悉,基金会成员和爱心人士在发放善款的同时,还专程访问了灵台一中、环县一中、华池一中、乐都一中、镇原二中、三岔中学、文萃中学七所受助高中。他们在校与受助学生举行互动座谈,鼓励学生立志成才,还到贫困学生家中进行了访问。
甘肃兴华青少年助学基金会由已故清华大学教授赵家和捐资并发起成立。目前,已累计发放助学金近千万元。
(责编:周婉婷、焦隆)当前位置:>
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5个月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精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教[号)和《关于提前通知2012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11〕257号),我院2016年春季学期(5个月)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356.85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院)严格按照冀政〔2007〕73号和冀财教[号文件规定,及时将国家助学金名额和资金按规定程序落实到学生。
二、各系(院)要依照冀财教[号文件规定,按照2015年秋季学期(5个月)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受助标准和受助金额进行本次发放工作。不得随意增减名额,不得随意调换等级,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中。如有以下特殊情况:
(一)受助学生中如有休学、参军、出国、退学、处分等情况发生按文件规定需重新评审、公示、更换受益对象(重新评审更换的流程及手续同2015年秋季5个月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二)发生上述变更的受助学生,需填写变更表;
(三)新评选的国家助学金学生非我院认定的贫困生,须重新认定、公示(认定流程及手续同2015年贫困生认定办法);
(四)新评选的国家助学金学生必须符合学院的相关文件,不得与学院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等资助金兼得。
(五)附件1为2016年春季5个月国家助学金发放领取表,如受益学生发生变动(上述变更情况),请在原受助学生处直接替换新受益人(电子版必须字体标红),备注处加以简单说明(如张三已休学变更为李四),除此以外,各系(院)不得随意变动、更改表格中发放受助名单的顺序、受助人、受助等级和金额标准。
三、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四、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以下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
(一)助困问题: 学生资助中心& 邓晓红 &&&李丽&
财务问题: 财资处&&&& &闫志涛副处长
(二)举报电话及邮箱
纪 委: 或
学院行政效能监督系统(电子邮箱):学院主页面&&数字校园&&行政效能监督平台&&(选择)匿名或实名即可。
五、举报须知:
(一)举报可以采取匿名举报和实名举报两种方式;
(二)举报内容要尽量详实并具体到班、人、事件,切忌光谈现象;
(三)希望广大师生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意识和正义感,加强监督,维护国家、学院政策的权威,保障学生的利益;同时希望广大获奖、受助学生知晓、维护自身权益,坚决抵制一切不公正的现象并坚决与之作斗争。
六、银行卡要求 :
(一)必须使用获奖学生本人开户的学院建行卡或石家庄本地建行卡,不得使用其他行银行卡;如遗失或需办新卡,请学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中国建设银行自行办理,并向班级辅导员提供受助学生本人补办建行卡的相关手续材料,经班级辅导员认真审核核对后,留相关证明存档。各系(院)辅导员必须做好所带学生手中建行卡号(缴费卡)的核对及存档工作;
(二)受助学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原则,必须正确提供并填写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建行卡卡号。系(院)所交表格必须经过班级辅导员认真核对是否与公示上报名单、资助等级、金额一致,获奖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学号、年级和银行卡卡号信息是否与姓名相符后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不得使用任何借口以他人银行卡代领,一经查出,学院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将按相关文件规定撤销其受助资格,收回全部受助金额,并依照《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评优评奖管理办法》及《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做相应处罚。请同学们珍惜机会,懂得用法律、法规来维护和保障自己的权益。
七、上报材料:
(一)纸质版:
1、《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春季学期5个月国家助学金发放领取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如有人员变更请填写附件3《国家助学金受益学生变更申请表》、《2016年春季学期5个月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和《2016年春季学期5个月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各一份,交至学工部天香园302室;
2、如有贫困生认定请填写《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个人申请书、三级证明和《学年XXXX级经济困难学生排查、认定汇总表》各一份,交至学工部天香园306室;
所有表格严格按照表中要求签字(手写)、盖章。
(二)电子版表格:
1、附件1《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春季学期5个月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领取表》、《2016年春季学期5个月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如有新评选的国家助学金受助人)通过OA发送到学工部邓晓红老师;
2、《学年度XXXX级经济困难学生排查、认定汇总表》(如有新认定的贫困生)通过OA发送到学工部魏志涛老师。
相关表格下载:学院主页&&组织机构(管理机构))&&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下载中心
八、上报时间
请各系(院)行政副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将本系(院)上报材料于2016年4月27日(下周三)上午10:00前统一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天香园302室)。
九、国家助学金发放形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下发文件规定办法以银行转帐方式进行款项发放,不发放现金。因涉及毕业班级在外实习,本次春季5个月国家助学金提前在发放领取表上签字确认,具体发放时间以市财政将款项划拨到学院账户后为准,望相关辅导员告知每一个受助的学生。(注:如遇钱未上卡或学生咨询钱何时上卡问题,由辅导员负责与财资处闫志涛副处长和学生资助中心邓晓红老师联系,并及时做好学生相关问题的解答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16年4月19日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局发文件&&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
稿件来源:原创 提供部门:资助中心 审核员:doudou 点击次数: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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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县教体字〔2016〕39号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学校:
根据江西省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季全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提标部分补发工作和秋季全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15〕29号)及《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赣财教指〔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上饶县2016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是江西省贫困生档案库系统中的贫困学生)。
二、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分为2500元、2000元、1500元三个档次。
三、资助名额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学生资助补助金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2016年春季上级下达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指标2717人,县学生资助中心依据各高中学校在校学生数和贫困生入库情况将上级下达指标数字分解至各学校(具体指标数见附件)。学校要组织人员从贫困生档案库中评出相应的学生给予相应的资助,并完善相应的资助手续。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五、具体申请条件
受资助对象必须是符合政府拟资助对象所规定的十一类贫困特征之一。其十一类贫困特征如下: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父母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
6.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材料(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7.父母一方已故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9.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0.人口较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11.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六、评审办法
1.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经所在学校初审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学校发给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
2.评审。学校要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严格核实,根据学生的申请理由、贫困证明及相关贫困依据按名额、按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无特殊情况,本学期资助享受资助的对象原则上仍是上学期资助对象。但因原资助学生中脱贫、转学或弃学等现象需要调整受助对象的应从贫困生库中评出受助学生。
3.公示。经学校评审通过的受资助对象需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七.发放助学金&
1.&“一卡通”信息采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必须通过财政惠农补助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学校将受助学生准确的“一卡通”信息采集后汇总在《上饶县2016年秋季公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家庭贫困生政府助学金“一卡通”信息采集情况表》(见附件3),于4月29日前上报学生资助中心,资助中心按乡镇将全县受助学生”一卡通”信息汇总交由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打入学生家长“一卡通”账号内。
2.发放回执单。根据省资助中心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高中助学金发放,防止资助金漏领、冒领等现象发生,确保资助金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使用“基础教育资助金发放确认回执单”(简称:回执单)(附件5)发放给受助学生家长,回执单未经学生家长确认(签字)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将视作违规发放,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回执单一式三联,其中相关信息由学校负责填写,并按要求交由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后存档,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3.系统确认。各校必须在4月22日前进入《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系统》中输入受助学生相关信息,其操作步骤如下:
(1)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系统&》。
(2)点击左侧“高中教育阶段”下拉选项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导入导出”-“批量导入资助金信息”。
(3)点击“下载示例文件”(示例文件的信息包括序号、身份证号、姓名、资助金额、银行卡号、学籍号),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在Excel中选择“另存为”,“保存类型”选择“CSV(逗号分隔)(*.CSV)”。
(4)选择“批次”为2016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点击开始导入。
(5)导入成功后,在“业务操作”-“管理(审核/删除)”界面,分别由学校和市、县(市、区)审核通过即可。
各校对受资助学生均需要建立资助档案,学生的申请表、贫困材料要完善保存,要将有学生本人和班主任签字的助学金发放凭证分年度登记造册,受助学生公示名单现场拍照,图片也应存放档案内,档案要按项目分类别保存五年以上。
九、工作要求
各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成立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切实加强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和监督,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绝不允许挤占挪用滞留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行为,绝不允许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在工作如发现徇私舞弊、关亲顾友的,我们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加大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宣传,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怀军
联系电话:
1.上饶县2016年春季公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家庭贫困生政府助学金分配表
2.&上饶县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家庭贫困生政府助学金申请表
3.上饶县2016年春季公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家庭贫困生国家助学金”一卡通”信息采集情况表
4.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签收单&&&&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3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当前位置:&>&&>&
关于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11:47:50&&点击数:
&全院在籍本科生:
根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身份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
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及名额
资助标准分为甲、乙二等:甲等每人每年3000元,乙等每人每年25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我院共有名额为546名,其中甲等487名,乙等59名。
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已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发放程序
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资助名额与金额不得分开;
3、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获得助学金的项目累计不超过两项;
4、所有申请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纸质版申请表于2015年10月19日&&10月26日工作时间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5、各年级评审完毕,学院汇总、审核后,将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于11月10日前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
附件:&(51.50 KB)&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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