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干部连任俩任为什么不公开财务干部考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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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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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篇一《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篇一《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1、各项收入:发包及上缴收入、租金、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分红、集资款、土地补偿费、“耙皇乱灰”楸、各种代收款、救灾救济抚贫款、减免款、上级部门拨款、转移支付款及其他收入等。
2、各项支出:生产经营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村干部报酬及管理费支出、救灾救济扶贫专项支出等各项支出。
3、各项财产:现金、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及其他投资等。
4、债权债务:个人和单位欠款、银行(信用社)贷款、其他借款和其他债权债务。
5、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村级建设项目及各种承包项目的招标和发包情况,房产、塘堰租赁合同上交与兑现情况,投资收益的预算收入与实现情况以及其他收入的预算及实现情况。全年的生产性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管理费及其他支出的预算与执行情况。
6、村干部岗位责任制完成和报酬情况。
7、受益分配:收益总额、缴纳税金数额,提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数额、投资分利数额和其他分配等。
二、公开程序
1、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乡三资代理中心负责把本季度
的账做好并填制好财务公布表。
2、村财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季度末20日前召开民主理财会议,负责对本村的收支项目、单据、数额进行审核,经审核无意见后,单据上加盖监督审核印章,在交由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加盖监督章后,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记账。各驻村负责人应参加各村的民主理财会议。
3、审核后的财务公布表由村负责在季度末次月十五日在固定公布栏内向群众公布。
农村基层干部“六要六不要”
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 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 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 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
要崇尚科学、移风移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
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篇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一、村级财务公开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二、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使用情况,村干部报酬、享受村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数额,村集体债权、债务、土地征用补偿费及分配,财政转移支付、救灾、扶贫、助残、拨款、损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退耕还林款物及其补贴。
三、村级财务公开以固定公开墙为主,同时可利用广播、会议等形式公开。
四、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农民关心的经济事项要及时公开,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按季度公开。
五、村委会根据中心按季度提供的会计核算资料,结合村实际,提出公开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委会通过财务公开墙等形式及时公布。
六、村民对公布内容有疑问的,可口头或书面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农民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不真实的,应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
村民也可直接向村党组织、村委会询问,村委会应在 10 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七、村委会应对财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篇三《村级财务公开制度2》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栏目:财务公开
发布人: 张瑞娟
发布时间:
村级财务公开是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化解干群矛盾,树立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加快推进农村发展改革的步伐,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奋斗目标。
一是加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使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形成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坚持把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坚持把这项工作为维护稳定,调动干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大发展。加大了村级财务公开的领导力度,乡政府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为组长,纪检、农经、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村级财务公开的领导小组,乡政府村级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全乡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听取农经部门的工作汇报解决突出问题。村民委员会定期召开民主理财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全村财务收支情况,加大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村级财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村级财务每年四次公开并且坚持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面对新形势,确定村级财务公开的新内容。2004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的优惠政策,相继免除了农业税和乡统筹村提留,同时又给农民发放了粮食等直补资金,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党和政府树立起了良好形
象。新情况新变化农村的各项工作也发生变化,乡村的职能也发生变化,由行政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变,农村基层干部职能发生变化,也给基层干部提出了新课题,就是如何打造一个风清气正、廉洁奉公为民办实事的干部队伍,创造一个和谐发展的优良环境,与此同时农村财务工作也面对新情况提出了新的管理体制和结算方式。“乡统筹村提留”取消后村级财务收支资金数量减少了,但是所产生的经济业务往来更具有敏感性,有限的资金管不好用不好更容易引发干群关系的矛盾,导致干部做工作没抓头,干部没威信,想推进农业产业化难度大,经济发展慢,由此可见,村级财务管理好,增加透明度,公开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绝不是公布一下账目的小事。针对新形势重新确定村级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有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项财产。对因经济形式发生了变化不适应新情况的财务内容不必公布。重点公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扶贫开发资金的用途,以及山林果,部分承包地,小型水利承包费以及村级其他财产承包收入,同时公布各项支出。
三是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创新公开形式。各村收入一律使用统一的票据,不允许无正规收据进行收款。所收资金交乡农经办核算中心监督管理,村委会使用时实行报批制度,不允许坐收坐支。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坚决杜绝帐外收入或隐瞒收入行为。对各村一切支出单据明确做到“三有”:即“有村书记或主任审批、有经手人签字、有事由去向”。做到统一使用规范单据。明确定500元以上大项目支出要向乡政府请示批准后方可支出。明确规定各村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经费,不准挪作他用。以上制度的制定为做为财务管理搞好财务公开打下
了良好的基础。
农经站为了做好财务公开工作主要是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及时收缴各村每个月发生的收入支出单据;二是及时把收上来的收支单据汇入本村的帐务之内;三是到季末结清本季度的各村账目;四是由各村会计配合把本季度发生的收入支出情况逐笔登记。
每个季度末本村会计把本村需要公开的表带回本村向村委会汇报后再召开民主理财小组汇报本季财务收支情况后,再上墙张贴。加大投入设计好公开的载体。各村投入2000元建了村级财务公开专栏,公开栏坚固耐用,防雨,使用时间长。有的村张贴公布表后又在黑板上公布本村财务情况,使群众一看就明白。因为是一事一公布,谁看了都明白,这样群众对干部花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群众说现在村上有一本明白帐,有一个清楚板。群众再不像以前对干部花钱说三道四了。
四是村级财务公开收到社会稳定发展经济的效果。抓好村级财务公开就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构一方和谐。实践证明也正是这样,财务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通过财务公开,堵塞了村级财务管理的漏洞,村上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生产上。
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篇四《村财务公开制度》
村财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
1、村务、财务公开内容: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及执行情况;经济收支明细情况;村土地、集体企业和其他资产的承包、租赁情况;村公共基建和经济发展项目的规划以及投资和招标情况;土地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村干部报酬发放情况;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有关财务报表;理财清帐报告;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计划生育费的征、管、用;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有关事项;镇政府或上级要求公开的有关事项。
2、村务、财务公开必须做到“四化”:即地点公众化、设备橱窗化、内容通俗化、热点专项化。公布的资料必须符合事实,并由村委会主任审核签字后公布。
(二)村务、财务公开的办法
1、每月15日为村务、财务公开日,村委会要在公开日前按上述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公布。村委会的有关人员要在每月提前把有关的公开资料报送给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审核确认后要督促财会站长及时进行公布。
2、村委会在公开栏侧公布投诉电话和设立意见箱,接受村民投诉和收集村民意见。意见箱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管理,并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把收集到的村民意见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报告。
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篇五《村务公开制度与财务公开制度》
先滩镇金堂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定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二)村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三)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
(四)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
(五)宅基地的使用审批情况;
(六)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
(七)水、电等费用的收缴情况;
(八)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九)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十)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和村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
(十一)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承发包情况;
(十二)税费收缴情况和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十三)招待费支出情况;
(十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十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实施情
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入和支出、收益使用分配、集资项目的收入和使用等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
(一)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二)通过村有线广播、闭路电视,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听证会,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
(一)一般每年定期四次。每季度的前一个月公布。
(二)下列事项要定期公开:
1、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
2、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半月内公布;
3、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4、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
5、水、电费收缴每月公布一次。
(三)下列事项要随时公开:
1、经济项目承包;
2、优抚费、救灾款物的发放;
3、国家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
4、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
(一)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
(三)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四)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备查。每次村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
五、村务公开的监督:
(一)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组成一个(5-7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全程监督;同时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三)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四)在村务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听取和接受村民群众的意见和投诉,组织调查、核实、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落实情况;
(五)接受上级村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六)对采取不同方式搞假公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于纪律处分;对不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本制度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解释,自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村财务工作制度
一、民主理财制度
1、村委每年年初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年度收支预决算方案。财务开支实行量入为出,以收定支。预算方案和决算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
2、财务活动及财务开支实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主任(村支书)审批”,接受乡(镇)经管站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3、成立村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成员3-5人。小组成员要求政治思想好、文化水平较高、办事公道、懂财务、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民主理财小组每3年改选一次,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可连选连任。村支两委成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理财小组成员。
4、村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
(1)参与制定本村财务计划,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执行,审核财务收支项目,否决不合理开支,向村民公开并解释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2)每年定期召开理财会议,认真收集并向村委会反馈村民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
5、集中审核报账。每月上旬1-2日为集中审核审批日。各项费用开支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发票,票据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准确,经手、证明手续齐全,及时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加盖“审讫”印章,报村主任(村支书)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能报账。
6、村级各项开支必须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篇六《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 现金存款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资金代管制度,村级集体资金一律由镇经管站代为管理,存入指定银行或信用社,分村单列帐户核算。
(2)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制度。村报帐员负责备用金的管理,现金存款的核实和对帐,镇经管站负责与村办理现金收付及转账业务,其他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其他人员经手收入现金时,原则上应在3天之内及时交账,最迟不得跨月份结算,不准白条抵库。
(3)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必须填制县经管站、财政局指定使用的统一收款收据,并及时将现金转存银行。不准坐支,不得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4)严格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人审批等手续不完备的开支,村报帐员不准付款,对不合理开支,村报账员有权拒绝付款和入账,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5000元,不准白条抵库。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向单位借款的,必须经审批人审批后方可借款,办完公务后,原则上应在3日内及时交账,最迟不得跨月结算。
(6)村报账员应当逐日对账,并认真逐笔登记“现金账”,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要及时登记并查明原因,分别作出处理,查不出原因的长款,应作为收入账,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当事人限期赔偿。
【二】 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计价,纳入账内核算,并将每件
财产的规格、型号、原值、折旧、购进日期、编号记入分类明细账的固定资产登记簿。
(2)财产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使用,明确责任。
(3)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计提折旧,所提折旧费必须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赔偿。
(4)每年必须对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做到账实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属于盘盈的,要作价入账,属于自然损坏的,要造出清册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冲销固定资产帐目,属于人为占用要及时追回,追回有困难的,要照价赔偿,闲置的固定资产,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可合理估价予以变卖。
【三】 预决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农业基本建设,资源开发投资,收益分配等计划,不得制定赤字预算,更不得举债运行。
(2)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预算,村组干部工资、差旅费、办公费、通讯费、报刊杂志订阅费、养老保险及奖金等支出预算,必须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并结合本村具体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3)年中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方案,防止短收超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执行预算方案的,必须及时修改预算方案。
(4)年终要制定收入、支出、分配的决算方案,可分配收益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
(5)年初预算方案,年中修改的预算方案和年终决算方案都必须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镇经管站审定。
【四】 财务收支管理和审批制度
(1)所有收支必须纳入账内核算,严禁截留收入搞账外开支,任何人不得坐支、隐瞒和挪用各项收入。
(2)一切费用开支都必须符合制度规定,且有真实的单据作为凭证,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单据入账。
(3)明确费用开支的审批人。财务开支实行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会签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设报帐员一名。
(4)明确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具体审批权限分为: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会签审批,村支两委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审批三个层次。元以内的开支,必须由村支两委集体讨论通过。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开支需经村支两委集体讨论通过后并报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签字,超过20000元以上的开支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集体决议通过。
(5)所有报销凭证,必须具备时间、用途,并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后方可审批,对于票据不真实、手续不完备、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凭证,村报帐员应当拒付,拒绝报账,镇经管站会计拒绝入账。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不得经手收支任何票据和钱款,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的开支必须有一名以上村支两委负责人参加并签字。
【五】 票证管理制度
(1)账簿、凭证、报表、收据等,由镇经管站和财政所统一添置、领购,各村不得自行印制,更不得自行到市场购买。
(2)专用收款收据等带序号的凭证,必须建立“票证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管理。领用、缴销时,都要按凭证种类号码入簿登记。使用时填错作废处理的凭证,要在各联上加盖“作废”戳记,一并保留在票据存根上。
(3)票证由村报账员负责领用和管理,实行谁领用、谁保管
的原则,用完一本方可领用下本,特殊情况需多领用的,最多不超过五本,并限期缴销,如发现丢失,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 村级费用开支标准制度
(1)村内集体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制度的约束下把费用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年度开支总额一般不得超过年初预算,如特殊情况需要增支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所有开支标准一律报镇经管站备案。
(2)差旅费。村干部因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档次,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宿费补助标准等,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超规格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由出差人自理。
(3)工资、奖金及福利补贴。村干部工资由镇政府按标准统一发放,奖金及福利补贴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并报镇党委、政府批复,不得由村支两委自行研究决定。
(4)通讯费、办公费用可实行包干,具体标准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村代表大会决定。
(5)其他。报刊杂志的订阅以党报党刊为主,杜绝滥杂的现象,无经济业务联系的单位和个人庆典不得以村集体名义提供赞助。
【七】 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必须定期搞好财务公开,必须在镇经管站的结算报表基础上进行。年初应公布财务计划,每季度末公布一次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及以资代劳等情况,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公布,重要的财务活动应及时逐项逐笔公布。
(2)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为:财务状况及执行情况;村级各项收支的真实具体情况;专项建设(含一事一议)的资金预决算情况;集体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情况;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3)财务公开的形式为:设立固定公开栏,按照规定的模式进行公布或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布。
(4)严格财务公开程序。年度财务公开前,应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并作出结论意见。季度财务公开,应由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财务公开的内容要有村报帐员、村支两委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报镇经管站审核认可后公开。
【八】 财务交接制度
(1)村财务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任何人在没有办妥交接手续前不得离岗。财务人员应遵循财务准则,离岗时不得扣留任何财务资料及档案。
(2)交接手续必须在监交人监督下进行,监交人对交接工作负全责,如事后发现交接不清,除追究交接人员责任外,监交人应负连带责任,财务交接的监交人为镇经管站和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3)财务人员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编制科目余额表和各项相应的明细表,以及有关事项说明材料,并将所经管的帐簿、凭证、报表、业务印章等列出移交清单,移交给新接任的财务人员。所有移交表和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都必须签名盖章,一式四份,移交人、监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会计档案室入档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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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离任要检查 党政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
【日期:】 【来源:四川日报】 【阅读
我省将继续保持查办腐败案件高压态势。意见要求,要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核查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腐败问题线索
  为进一步深化“四风”整治、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全省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根本好转,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反“四风”抓整改、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旗帜鲜明反腐败,持之以恒转作风,锲而不舍抓整改,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作风建设,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生态,为推进“两个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省领导牵头整改定期公开进展情况
  为深入反“四风”,意见提出“六个坚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严字当头、坚持开门开放、坚持举一反三和坚持紧扣大局抓整改。对于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和本地、本部门(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要经常分析,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整改时,要牢牢抓住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既抓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部门整改,又抓市、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整改,做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长短兼顾。
  为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省明确由省领导牵头加强对分管和联系部门整改落实的工作指导,并要求承担整改落实工作的省直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专项工作班子,逐条逐项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根据安排,我省在全面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重点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庸懒散浮拖问题和选人用人问题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我省将继续保持查办腐败案件高压态势。意见要求,要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核查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腐败问题线索;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国有企业转制、矿产水电等资源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查处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同时要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坚持巡视监督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大案件开展暗访式专项巡视。
  为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意见要求,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公开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或“形象工程”。
  根据意见,省委将对整改落实工作及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改效果好的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对作秀的诫勉谈话、对反复反弹的严肃问责,并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扎紧笼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防止有制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意见要求,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制度建设上,要着力抓好省委十届五次全会两个《决定》、省委“两个意见”和省政府“五个规定”“五个意见”的承接贯彻,出台相关制度规范,推动形成科学规范、务实管用、指导性强的作风制度体系。
  权力运行上,为防止权力滥用等问题,意见强调,要扎紧权力运行制度笼子,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依法行权机制。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省、市、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机关权力清单,加快建立并公布本级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要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和咨询制度,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做到议事规则、决策过程、行权程序和办事结果公开。紧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重点建立健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干部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加强对权力的约束、资金的监管和干部的监督。要把重要岗位、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作为重要内容,健全巡察、审计、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防止特权现象和权力腐败。
  对于制度执行,意见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中央和省委管党治党重要制度安排落实情况专项报告、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同时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监管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意见还对严格党内生活作出规定,要求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完善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探索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记实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纠错纠偏、责任倒查机制。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经验做法,修订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规定,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从严监督管理对象
  为深入推进整改,意见要求,要以上率下抓整改,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
  要从严推进领导机关作风建设,各级党政机关要结合实际,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活动,每年确定一个方面的问题,集中攻坚解决。全面推进“走基层”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具体化,每年11月起用3个月左右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坚持省领导联系指导市(州)和基层工作制度,实行市、县领导联系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提高能力、改进作风。
  要从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解决好“总开关”问题。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纪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列入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院校、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加强警示教育,对新任职领导干部、重点案发地区(单位)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把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
  要从严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标准和条件,全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记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等制度,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集中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大力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突出问题。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定期综合分析研判,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制度,坚持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以正确的考核导向引领实际工作导向。
  要从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完善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多渠道了解干部作风情况,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大优秀县、乡、村党组织书记使用力度,坚决起用一批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好干部,让那些作风不正、群众反映差的干部受到惩戒。
  完善四大体系推动抓整改转作风落到基层
  为推动抓整改转作风落到基层,意见强调,要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并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方面,要坚持以组织覆盖推进服务覆盖,推动组织设置从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延伸、由单位向区域延伸,进一步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每年按一定比例确定一批后进党组织,滚动开展整顿,重点解决带头人不胜任等问题。
  基层为民服务体系方面,要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团组织、自治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组织于一体的服务组织体系。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乡镇和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村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三级服务功能。认真落实“联村帮户”“结对认亲”和群众工作“三本台账”、党代表联系群众、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等制度,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全面清理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公共事务,着力整改基层牌子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减压。
  基层民主管理监督体系方面,要在基层党委推行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在村(社区)普遍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民主管理制度,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证村级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完善群众建言献策和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乡镇建立民情台账、民情联系卡、民情恳谈会等制度,村(社区)建立民情接待室、民情联络员、民情日记等制度。
  基层基础保障体系方面,要充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选派党政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大力推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大力提拔使用受表彰的优秀乡村党组织书记,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建立健全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机制,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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