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陶楼乡人民政府夏店到陶楼道路要扩建吗

长丰陶楼桃花节启幕 三条线路可以自驾游
发布时间: 10:25:17 &&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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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陶楼新丰村万亩桃园堪称合肥最大的“桃花源”。长丰县旅游局副局长颜礼标介绍,陶楼属江淮分水岭,缺水易旱,土地瘠薄,农业效益较低。 1992年,一个回乡知青因为喜欢桃花开始在房前屋后种桃花,起初只有0.7亩,...
  距离庐阳三十岗桃花节开幕不到一周,长丰陶楼第八届桃花节昨日开幕。
  陶楼新丰村万亩桃园堪称合肥最大的&桃花源&。长丰县旅游局副局长颜礼标介绍,陶楼属江淮分水岭,缺水易旱,土地瘠薄,农业效益较低。 1992年,一个回乡知青因为喜欢桃花开始在房前屋后种桃花,起初只有0.7亩,后来因为经济效益好,又开始种葡萄等作物,周边农户也纷纷效仿。如今,通过20多年的发展,陶楼新丰村已建成万亩果园。
  ●出行指南
  公交出游线路
  1、从新亚汽车站乘坐合肥&陶楼县际班车直达陶楼桃花源,30分钟循环班;
  2、从市内乘坐46路公交到双墩镇大转盘,转乘双墩&陶楼村村通到桃花源景区。
  自驾游线路
  1、从合淮阜高速杨庙道口下,右转下杨路至新集路口,右转过新集大桥即到桃花源景区;
  2、沿206国道合淮路经岗集、吴山到四墩路口转陶四路,经过陶西美好乡村至桃花源景区;
  3、从阜阳北路或蒙城北路至龙湖大道左拐,经夏店、高塘至陶楼桃花源景区。
  原标题:长丰陶楼桃花节昨启幕自驾游有三条线路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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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消息北城不会划到合肥(政府规划为长丰南部经济中心)长丰县县域规划
重磅消息北城不会划到合肥(政府规划为长丰南部经济中心)长丰县县域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规划范围
长丰县县域行政区划范围,面积1938平方公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
6、 《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5)》
7、 《合肥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8、 《合肥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合肥市总体规划()》
9、 《长丰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10、 《长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11、 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近期:2006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五个统筹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原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重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并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遵循建设部和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长丰县县域城镇体系发展现状,贯彻落实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合肥市“工业立市、县域突破”战略及“14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科学确定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确定层次分明、有机统一、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确定县域空间管制区域划分;确定县域支撑系统布局配置;构建生态网络体系、保护生态环境。
长丰县到2010年,GDP总量达到100亿元,三次产业构成比达到14:44 :42;2020年,GDP总量达到300亿元,三次产业构成比达到10:42:48。
强力实施经济外向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三产服务网络化、农村城镇化战略,激活经济发展活力,提升产业层次,优化城镇布局,促进长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 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以生态农业发展为基础,工业发展为支撑,新兴第三产业发展为依托。
1、 制造加工业领域:做大做强支柱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工业
2、 农业经济领域: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业
3、 三产服务业领域: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新兴第三产业
第十一条 指引
“六大基地”:
1、 在北部乡镇及交通干道两侧,建设菜瓜果蔬栽培基地。
2、 在中北部乡镇,建设主导粮油产业基地、加工原料基地。
3、 在中南部乡镇,建设畜禽、水产养殖及配套饲料基地。
4、 在江淮分水岭乡镇,形成林果苗木种植基地。
5、 在南部工业经济板块区域,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基地。
6、 在南部近城区域,建立城郊型旅游观光休闲农业基地。
第十二条 工业总体布局指引
“南部重点建设、县城加速跟进、乡镇充分集中”:
以南部工业区(包括双凤开发区、岗集汽配园、双墩工业园、三十头服装产业园)和县城工业园为主要载体,同时,各建制镇合理建设工业聚集区,以加强工业发展的集约化、规模化效应。
第十三条 主要服务业总体布局指引
1、 商业服务业布局指引——“完善服务网络”;
2、 现代物流业布局指引——“毗邻交通干线”;
3、 旅游业布局指引——“挖掘地方特色”;
4、 房地产业布局指引——“依托近城区域”。
2010年,县域总人口为80.60万人;2020年,县域总人口为92.60万人。
2010年,县域城镇人口达到31.18万人,城镇化水平38.69%;2020年,县域城镇人口达到54.76万人,城镇化水平59.14%。
第十六条 城镇发展总体战略
第十七条 规模等级结构
三级结构:
2、 重点镇:吴山、下塘、岗集,人口规模3~5万人;
3、 一般镇:朱巷、杨庙、庄墓,人口规模为1.5~2.5万人。
表1                       等级规模结构(2020年)
(人口规模)
城镇人口(万人)
城镇名称(人口,万人)
县域中心城
水湖(13)、双墩(25)
吴山(3.5)、下塘(3)、岗集(5)
朱巷(2.5)、杨庙(1.5)、庄墓(1.5)
到2020年,全县形成:人口13万的小城市1个;人口25万的合肥北城1个;人口1.5~5万的小城镇6个。
第十八条 职能分工结构
依据城镇主导职能不同,分为五种城镇:
1、 综合性城镇:指县域内的区域中心,主导职能在一种以上。
2、 工业型城镇:工业职能较突出。吸引其它地区外迁工业企业,与城市大工业协作配套发展工业。
3、 旅游服务型城镇:风景旅游资源丰富,依托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服务职能较强。
4、 商贸型城镇:商贸业职能在城镇职能中最为突出。
5、 交通型城镇: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以发展仓储物流业为主。
表2                                 职能分工结构(2020年)
长丰县政治文化中心、工业基地和商贸服务中心,
并积极发展房地产业和休闲观光旅游业。
合肥北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生态型居住地和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工业基地及合肥市域四大仓储物流基地之一;长丰县域经济中心和县域南部综合服务中心。
旅游服务型
以旅游服务业为主要特色,以商贸服务业为辅,并适度发展电力设备、电线电缆制造业。
以建材、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以旅游、商贸服务业为辅。
以发展汽车配件工业为特色,以加工工业产业为主体,集工、商、贸为一体的集约化发展的现代工业镇,并兼有旅游服务功能。
以仔猪交易专业市场为龙头,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并加强农副产品深加工业的发展。
以现代物流业为主要特色,以商贸服务业为辅。
以商贸服务业为主要特色,以旅游服务业为辅。
第十九条 空间组织结构
“双核双轴”:
1、 双核:县城水湖镇与双墩镇联合发展,共同带动
2、 双轴:沿主要交通轴线合淮公路和合九公路,形成两条拓展轴
第二十条 县域经济区划分
分为南北二个经济区。其中南部经济区范围较大,以双墩为中心,集聚岗集、吴山、下塘、双凤工业区;北部经济区则以水湖为中心,集聚庄墓、朱巷二镇。
第二十一条 城镇发展建设指引
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增强集聚力和辐射力,逐步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的现代化中小城市,成为承接皖中北发展的桥头堡。
城市建设近期以向西、向南发展为主,西侧以瓦东干渠水湖支渠为界,南侧以县城二环路为界;远期以向北发展为主,逐渐与淮南联接。城市东部即淮南铁路线以东可作为生态农业用地,建设用地避免跨过淮南铁路线发展。
2、 双墩镇
创造高品环境人居新生活——塑造“宜居之城”;做强地区新型加工制造业——打造“制造之城”;推进都市城郊农业园区化——做优“生态之城”;发展体育休闲观光旅游业——构建“休闲之城”。
加强与合肥中心城区的协作关系,引导城镇空间主要向南、东发展,严格禁止蒙城北路以西的城镇建设行为,淮南铁路以西工业用地应逐步置换,新增工业用地主要布局在铁路以东地区,加强与瑶海经济开发区、新站试验区、庐阳产业园、现状三十头乡的空间协调和基础设施的衔接。
3、 吴山镇
城镇各项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形成高效益的城镇运行系统和高质量的城镇生活环境。充分利用“吴王遗踪”等旅游资源,将镇区建设为环境优美、以旅游服务为主导的旅游型城镇。
镇区建设用地主要向东、北发展,适当向南发展,控制向西发展。
4、 下塘镇
城镇各项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建成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经济繁荣的工业型城镇。
镇区建设用地主要向西、北发展,适当向南发展,控制向东发展。
5、 岗集镇
城镇各项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建成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经济繁荣的特色工业型城镇。同时应积极转变城镇发展思路,将旅游服务产业发展成为岗集新的经济增长点。
控制镇区向东发展,严格保护镇区与大房郢水库之间绿化间隔,鼓励工业向双凤经济开发区集中,控制镇区工业用地的扩张。
6、 朱巷镇
城镇各项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以仔猪交易专业市场为龙头,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建成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畜禽交易基地。
镇区建设用地主要向北发展,适度向东、南发展,控制向西发展。
7、 杨庙镇
城镇各项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充分利用交通节点位置,发展交通运输、现代物流业,建成县域中部仓储物流基地。
镇区建设用地主要向南发展,适度向北、东发展,控制向西发展。
8、 庄墓镇
城镇各项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城镇环境优美、商贸繁荣,建成县域重要的商贸集散地。
镇区建设用地主要向南发展,适度向东发展,控制向北、西发展。
第二十二条 指导思想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遵循“城乡统筹、以人为本,科学布局、适度超前,生态优先、集约节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出、典型试范”的基本原则。
第二十三条
核心目标:建设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小康,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分目标一:改变原有村庄发展模式,引导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和农业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区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盘整村庄土地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
分目标二:提高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建设新农村;
分目标三:挖掘风貌、产业、功能等方面的特色,创建特色村,寻求农村发展新出路。
第二十四条 指引
1、 县域村庄分区发展策略
规划按“层圈式”模式对村庄进行分区,即以城镇为极核,结合地形地貌单元的差异,由里向外划分为规划建设区、近郊区、远郊区(平圩区、岗区、山区)、特殊区域等四种区域类型村庄。
2、 新农村社区空间组织模式
表3           不同区域新农村社区空间组织模式表(2020年)
(2020年,单位:人)
中心村规模
若干个基层村
耕作半径:1公里;
地域面积3平方公里。
建议3~5个
耕作半径:0.7公里;
每个地域面积1.5平方公里,总面积6平方公里。
1个中心村+
10个甚至更多的基层村
耕作半径:1.5公里;地域面积6-8平方公里
建议7-9个
每个基层村人口200人。
注:地处特殊区域,如分布在人文及自然景观保护区、地质灾害防治区、水域生态敏感区及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新农村社区,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空间组织模式。
3、 中心村建设方式指引
主要建设方式有:城镇社区型、异地新建型、旧村整治型、改造扩建型、特色保护型五种方式。
4、 中心村分区建设规模指引
表4           不同区域中心村规模、辐射范围规划(2020年)
中心村辐射人口(人)
中心村辐射范围
9平方公里左右
9平方公里左右
9平方公里左右
10-20平方公里
注:地处特殊区域(禁止建设区)内的村庄要尽快后靠新建村庄、或挂靠别的中心村,逐渐从一级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用地及风景名胜保护区核心区、自然及地质灾害严重区内搬迁。
中心村辐射人口,即中心村所在村委会辖区内的人口。
中心村辐射范围,即中心村所在村委会的辖区范围。
5、 中心村公共设施配建指标
表5                    中心村公共设施配建指标表
(单位:平方米/人)
平圩、岗区
表6                     主要公益型公共设施配建标准
200~500平方米
幼儿园、托儿所
600~1800平方米
100~300平方米
100~200平方米
50~100平方米
公共活动场地
600~2000平方米
文化宣传栏
注: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配置。
第二十五条
规划将长丰县域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三种用地类型。
1、 禁止建设区:保障城镇生态安全的重要地带及生态建设的首选地——此区域生态环境系统脆弱、自我调节能力和恢复能力较弱、易受外界环境扰动——其生态环境优劣关系到整个区域的生态安全。包括水域生态敏感区、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重点保护区、坡度大于25?的山地、矿产资源重点保护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行滞洪区、重点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河湖湿地、林网、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带等。
2、 限制建设区:自然资源条件与自净能力相对较好的生态敏感区域,是在形态和功能上具有过渡性特征的地域。其主要功能是保障区域生态良性结构,并为城镇发展预留重要建设用地。包括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次重点保护区、地质环境不适宜区、山地生态敏感区、坡度介于15?~25?的山体、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除大型市政通道绿化控制带以外的)其它类型绿化隔离带成绿化隔离地区等。
除镇、村建成区改造的小规模项目外,其余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在该区内选址。但在特定情况下,对于一些建设项目,根据建设和投资的实际情况,本着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原则,可适当在本区内选址建设。
3、 适宜建设区:综合条件下适宜建设的地区,是城镇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仍需根据本地环境与资源禀赋条件,选择合理的开发模式、规模与强度。
第二十六条 禁止建设区空间管制规则
1、 水域生态敏感区和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鼓励在水源地保护区植树种草,以净化环境,涵养水源;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土地不得作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用地使用;水源地保护区附近不得建设化工、造纸、制药、制革、印染、电镀、冶金以及其它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建设其它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2、 人文与自然环境保护区
本区的发展和一切经济社会活动必须服从保护需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区总体规划;本区内除与人文、自然景观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筑外,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容量的要求,严格禁止其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禁止开山炸石、取土制砖、修墓、乱砍滥伐、倾倒废物等各种破坏景观资源行为的发生;在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守相关的文物保护法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 限制建设区空间管制规则
1、 生态环境屏障区
在本区严禁乱砍滥伐森林和过度利用牧草资源;积极鼓励在本区大力发展植树造林和人工草地、改良草地等;禁止在本区大于25度的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采伐林木必须因地制宜地采用合理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对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仅允许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修建铁路、公路和水工程,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废弃的沙、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在铁路、公路两侧地界以内的山坡地,必须修建护坡或者采取其它土地整治措施;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积极鼓励在城镇与工业区之间、城镇密集区之间建设绿色隔离带,并在城镇建设中留出一定的绿色隔离带用地;在绿色隔离带用地上严禁非农建设,支持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
2、 农业开敞区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鼓励农业用地区内的其它用地,按规划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鼓励发展高效种植业和果品业,积极支持粮、果、饲等农业生产的合理轮作和间作,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产品商品率提高;鼓励在本区域发展农田林网化工程,促进城镇和种植业生态环境保护;提倡和鼓励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和节水农艺技术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本区域内土地确需改变为非农建设用地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审批;禁止在本区域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和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
第二十八条 适宜建设区空间管制规则
1、 通(廊)道型地域
在城镇与经济开发通道交界地带,鼓励发展二、三产业,但必须实行集中布局,积极依托经济通道上的城镇建设工业小区及经济开发区;严禁随意在公路两侧建工厂、建饭店,不得非法侵占耕地,切实搞好通道两侧的基本农田保护;不得破坏道路及其公共设施。
道路及其它公共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能因盲目建设而影响当地发展,同时,地方也要积极支持正常的道路和其它公共设施建设;
要搞好不同等级公路、铁路、交通枢纽及城镇建设之间的协调;鼓励在道路两侧植树造林、种花种草、绿化、美化道路环境。
2、 城镇发展区
本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批准的城镇规划、各项建设要依法办理建设“一书二证”,不得随便乱建,否则从重处罚;城镇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非耕地、空闲地,保持合理的建筑密度,要采取“适当提高城镇周围农用土地地价、降低城镇内部地价和加大城镇设施有偿使用力度”等办法,鼓励和促进旧城区改造;本区内农用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提前废弃、撂荒,对于占而不用的农用土地必须依法收回;区内各种经济开发区、民营经济园区、工业园区等应纳入相应的城镇总体规划,统一规划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三纵五横”。
“三纵”,即三条南北向主干道:合淮公路(206国道)、合九公路(合肥-淮南九龙岗,合肥市区段接蒙城路)、合肥-(定远)青洛公路;“五横”,即五条东西向主干道:曹庵-杜集公路、庄墓—杜集公路、杨庙—(肥东)青龙公路、吴山-(肥东)元疃公路、工业大道。
表7                    长丰县规划主干道路表(2020年)
控制路幅宽度(米)
途  经  地  点
合肥市区-淮南三和
合肥市区、岗集镇、吴山镇、杨庙镇、庄墓镇、水湖镇、淮南曹庵镇
(原合九路+乌曹路)
合肥市区-定远炉桥
合肥市区、双墩镇、下塘镇、朱巷镇、水湖镇、定远炉桥镇
合肥市区-定远青洛
合肥市区、双凤工业区、双墩镇、下塘镇、朱巷镇、定远青洛乡
淮南曹庵-朱巷
淮南曹庵镇、水湖镇、朱巷镇(原沛河乡境内)
寿县瓦埠-定远
寿县瓦埠镇、寿县大顺镇、庄墓镇、朱巷镇、定远
寿县双庙-肥东青龙
寿县双庙镇、寿县李山乡、杨庙镇、下塘镇、肥东青龙乡
寿县刘岗-肥东元疃
寿县刘岗镇、吴山镇、双墩镇、肥东元疃镇
合肥三十岗-合肥磨店
合肥市区、岗集镇、双墩镇、合肥市区
第三十条 与周边市、县的主要联系道路
1、 与合肥市区:合淮公路、合炉路(合九公路)、合青路、合淮阜高速公路(拟建)、合肥市北环高速公路(在建)、工业大道。
2、 与肥西县:合肥市北环高速公路(在建)。
3、 与肥东县:青双路、刘元路、合肥市北环高速公路(在建)。
4、 与淮南市:合淮公路、朱曹路、合淮阜高速公路(拟建)。
5、 与寿县:瓦定路、青双路、刘元路。
6、 与定远县:合炉路(原合九路+乌曹路)、合青路、瓦定路。
第三十一条 县域一般公路网络
2、 横向:西向延伸沛庄路;庄墓-下塘-朱巷;吴山-双墩-下塘;五湖大道。
第三十二条 公路红线控制
高速公路红线宽度为80~100米,一级汽车专用公路50~80米,二级汽车专用公路40~60米,一般公路30~40米。绿化防护带宽度为20~40米。
第三十三条 客、货运站点布局
客运站点:在县城水湖、双墩设汽车客运中心,并在庄墓、朱巷、杨庙、下塘、吴山、岗集设汽车客运次中心。
货运站点:在北环高速水湖、杨庙、岗集出入口处设置货运站场;在水湖、双墩公路铁路交汇处设置货运站场;并配套建设停车场及服务设施,打造现代物流产业。
第三十四条 铁路交通
保留水湖、双墩火车站点,水湖站为客、货运、双墩站仅为货运。并加强公铁联运,保证二个铁路站点与公路主干网有便捷联系,发挥综合运输优势。
第三十五条 水路交通
水运将逐渐退出客、货运市场,规划建议现有的滁河干渠、庄墓河等航道可用作旅游开发,繁荣第三产业。
第三十六条
第一步,加快县域核心与重点镇之间联系道路的改造建设,缩小时距、加强联系。
第二步,重点加强各重点镇之间的联系,加快经济流、客货流、信息流在县域内的流动,初步建立网状的道路发展布局。
第三步,重点建设重点镇与一般乡镇之间的交通基础设施,使重点镇的辐射能力扩展到腹地。
逐步完善交通网络,最终形成重点突出,发展均衡、等级分明的道路交通体系,促进县域经济的全面发展。
第三十七条
建设安全、高效、经济的城镇供水系统,实现城乡统筹、区域联合供水。结合小城镇规划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改水、供水工程,解决好农村安全饮用水问题。2020年,实现所有集镇及部分村通自来水目标。
2、 供水工程规划
全县供水分为6个片区,除岗集片区由合肥市区供水系统供水外,其余5个片区由各自水厂供水,规划2020年县域内各水厂总供水能力达到20万m3/日(见表4、表5)。
表8                  长丰县供水系统规划一览表(2020年)
(万m3/日)
供水人口(万人)
朱巷镇、庄墓镇
下塘镇、杨庙镇
陶老坝水库
龙门寺水库
大房郢水库
双墩镇、双凤工业区
与合肥市区供水系统联网
与合肥市区供水系统联网
表9                   县域水厂改造、扩建一览表(2020年)
(万m3/日)
(万m3/日)
水湖一水厂
水湖二水厂(在建)
陶老坝水库
双河水库、陶老坝水库
龙门寺水库
大房郢水库、蔡塘水库
第三十八条 雨水工程规划
1、 规划目标
建成与县域城镇发展相适应的雨、污水排放与利用系统。县城污水管道覆盖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域重点城镇污水管道覆盖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2、 雨水工程规划
划分为5个汇水分区。即以江淮分水岭为界,分水岭以南地区分为2个汇水分区,分水岭以北地区分为3个汇水分区。分水岭以南雨水分别汇入大房郢水库和板桥河,分水岭以北雨水分别汇入瓦埠湖(经庄墓河)、高塘湖(经沛河、窑河)、女山湖(经池河)。
划分为6个排放系统。新建4座污水处理厂(见表6),分别位于水湖镇、庄墓镇、下塘镇、吴山镇。朱巷镇、杨庙镇污水分别输送至庄墓、吴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与合肥城区邻近的岗集镇、双墩镇、双凤工业区,污水处理可纳入合肥市区污水处理系统,其中岗集镇污水可输送至合肥望塘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双墩镇和双凤工业区污水可输送至合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表10                       规划污水处理厂一览表(2020年)
(万m3/日)
水湖污水处理厂
岗集镇污水量估算约为1.5万m3/日,输送至望塘污水处理厂;双墩镇和双凤工业区污水量估算约为8万m3/日,输送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
庄墓污水处理厂
庄墓镇、朱巷镇
下塘污水处理厂
下塘镇、杨庙镇
吴山污水处理厂
第三十九条 电力工程规划
着力解决电网薄弱环节,扩大电网供电能力,完善各级电网结构,提高电能质量及供电可靠性,加强供电安全,促进用电节约,做好环境保护,以满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 电力工程规划
(1) 电源
规划期末,长丰县域供电主要来自淮南和合肥,供电电源有两路:一路是220kV洛东线(淮南洛河-合肥东北郊变电所);一路是淮南平圩-合肥井岗变(规划拟建)的220kV线路(下称平岗线)。
(2) 电网规划
220kV电网——规划期末,拟增加3座220kV变电所,分别位于双墩、庄墓、吴山(原陶楼乡境内),其中220kV吴山变为近期拟建。双墩变供电接自洛东线;吴山变和庄墓变供电接自平岗线。
110kV及35kV电网——保留现状3座110kV变电所;扩建35kV朱巷变、庄墓变、杨庙变、吴山变至110kV;近期于岗集拟建1座110kV变电所。规划期末,县域共设有8座110kV变电所。撤销现状陶楼、岗集(原土山乡境内)、双墩35kV变电所,保留现状造甲、杜集35kV变电所。拟再增加2座35kV变电所,分别位于双墩镇域东北部、东南部(现三十头乡境内)。
(3) 输电通道建设
合理安排供电设施用地,减少电力走廊对城镇建设用地的分割,配合电力重点项目的建设,结合现状电厂位置、现状输电线路的走向,严格控制高压输电通道。
110kV高压输电通道在现状廊道的基础上构建圆环结构,35kV线路则为半圆环结构。新建输电线路均应在通道内建设并严格控制和保护输电通道。
第四十条 工程规划  
以增强通讯能力、提高通讯质量为目标,加快邮政电信业务发展,建成规模容量大、技术层次高、服务水平优的信息交流平台。规划期末,信息化多项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县先进水平。
整合通信资源,优化设施布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信息主干网建设,提高网络容量和传输速度。加快传统网络宽带改造,完善现有光缆传输网、固定电话网和移动通讯网。积极推动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基本建成覆盖全县的数字化、宽带化、智能化和一定程度个人化高速信息网络,实现宽带网逐步延伸到村。
2、 邮政工程规划
调整完善邮政服务网点,建立邮政局-支局-所的结构体系。可结合公共设施,居住新区的建设,布置新的支局(所)。规划各镇设1-2个邮政支局。
3、 电信工程规划
(1) 固定电信
2020年,固定电话交换机总容量需达到39万门。
局所设置:按电信枢纽、端局、接入点三级设点。规划于双墩设电信枢纽局,装机容量40万门;将现状水湖、双墩、双凤交换局分别扩容到10万门,发展下塘端局为交换局,装机容量10万门;保留岗集、朱巷、杨庙、庄墓端局;规划期末,县域共需设接入点约 100个。
电话网结构:电话中继网将采用两层汇接的结构,县域内各交换局、端局、接入点汇接至双墩电信枢纽局,双墩电信枢纽局再汇接至五里墩和钟楼两个汇接局。县域内的长途呼叫将通过双墩电信枢纽局汇接至五里墩和钟楼的长途交换局完成。
(2) 移动通信
2020年,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需达到56万线。
局所设置:规划在水湖、双墩各设移动交换局1座,交换局容量为30万门。
基站设置:规划期末,移动基站覆盖县域各镇,每个镇设10~20座基站。
4、 广播电视工程规划 
(1) 近期贯彻广播电视并重,无线有线协调发展的原则,在有线网络建设上,实现广播电视共站接收,共缆结播,共同入户,共同繁荣。
(2) 远期利用卫星、无线电视和有线电视组成混合覆盖网,进一步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率,逐步将广播电视网络系统纳入逐渐发展起来的“信息高速公路”网。
第四十一条 环卫工程规划
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地区无垃圾污染。
2、 环卫工程规划
(1) 县域范围内的公厕、垃圾收集点和垃圾转运站、环卫车辆及其停车场等各类环卫设施以及环卫工作场所应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规划控制,并应配备足够的环卫工作人员。
(2) 根据《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期末,拟在朱巷镇沛庄路北侧(原杜集乡境内),建一座生活垃圾处理场,新建垃圾处理场应采用新工艺对垃圾进行处理,如垃圾焚烧发电等,以节约土地。
第四十二条 防洪抗旱工程规划
1、 规划目标
(1) 防洪
水湖、双墩达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县域其它乡镇达二十年一遇防洪标准。
(2) 抗旱
全面改变长丰县局部地区干旱缺水现象,为生产生活用水提供切实保障。一是集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其它地区达30%以上、并全部可饮用到安全卫生的地下水;二是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目前的不足0.4提高至0.7,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0万亩;三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100 km2,即“十一五”期间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km2,年,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km2。
2、 防洪抗旱规划
(1) 抓住国家治淮工程项目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主动争取资金,进行水利工程及设施建设,使长丰县防洪标准及排涝能力达到相应的水平。
(2) 科学利用水资源,通过开源节流、平衡总量、优化配置、注重效率等途经,保证城乡供水的可靠性。
(3) 坚持防治水土流失与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相结合。坚持以小流域综合治理带动大面积生态修复,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 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加强水务管理。应实行全县统一调水、分级配水,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合理分配水资源。
第四十三条 城镇消防工程规划
完善长丰县域消防安全体系,合理布局消防队站、消防训练场等各种消防配套设施,为城乡防灾预留足够空间,确保火灾扑救的需要。
2、 消防工程规划
(1) 消防安全布局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单位结合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实施搬迁。对小型液化气站、加油站,要统一审批,严格管理,不允许任意设点建站。旧城改造及新区建设应严格遵照有关消防规划及规定,控制消防间距,规划好街区的防火分隔。
(2) 消防站布局
近期在双墩、下塘各新建1座普通消防站。
远期在水湖增设1座特勤消防站、双墩增设2座普通消防站,使水湖、双墩分别有2座和3座消防站;在朱巷、庄墓、杨庙、吴山、岗集、双凤工业区各建1座普通消防站。
第四十四条 森林消防规划
1、 建立林火预测预报系统
2、 加强林火监测与通讯系统
3、 充分开发,计划烧除
4、 营建生物防火林带
5、 保护阔叶树种,增加天然林中阔叶树种比
6、 通过培训扑火队员和改善扑火装备提高扑救林火能力
7、 建立县、乡应急扑火小分队
第四十五条
综合抗御达到6级以上,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的地震防灾能力。全县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达到国内中等水平。
2、 重点防护目标
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医院、中医院、教育局县城与各乡镇的所有学校、县广播电视台、电视转播台、银行、铁路、县内主干道、县自来水一厂、二厂及县内中型以上水库、县供电局及各变电所、县电信局、县供气公司及其贮气设备等。
3、 抗震防灾规划
(1) 科学选定城乡建设用地
(2) 提高建(构)筑物的抗震能力
(3) 加强城镇疏散道路和避震场地建设
(4) 加强生命线工程抗震建设
(5) 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6) 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不断加强地震应急工作
第四十六条
长丰县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方针,防患于未然,兼顾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 重点防护目标
分为一类重点目标和二类重点目标。
一类重点目标为党政首脑机关、通信、交通枢纽及重要供电设施;二类重点目标为事关国计民生的经济目标,包括“生命线”工程、广播、电视以及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厂企业、科研基地、仓库等。
3、 县城人防工程建设指引
以就地隐蔽为主,修建防空地下室。在城市行政中心及大型专业市场内修建防空地下室,并将其与周围主要建筑的地下层联通,形成地下空间网络,以解决空袭时中心区地段人与物的避难要求,而平时则可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形成网状或片状的地下商业城和地下停车场,亦可作为仓库、后勤设施等堆放场地。新建居住区按总建筑面积的2%或按总投资的6%左右,安排人防建设工程设施;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工业区等民用建筑,应按人防工程建设的要求,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四十七条 分级
2、 重点镇
3、 一般镇
县域一般城镇包括朱巷、庄墓、杨庙,应具有一个市场;拥有若干小学;有一个镇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与小学共用一个体育场;有卫生防疫站,血防站等设施。
综合列表如下:
表11              拥有服务设施城镇分级及相应指标(2020年)
人口规模(万人)
功能相对齐全、比较完善的区域性综合市场、大型商场、各类专业市场
功能比较齐全,设有为本地服务的商贸百货市场和本地特色市场
满足基本需要的百货商店、交易市场、连锁便利店
用地千人指标
530~600㎡
370~530㎡
300~370㎡
最高功能描述
中等专业技术学校、高中
初中、高中
小学、初中
用地千人指标
190~240㎡
140~190㎡
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文化活动中心
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站)
文化宣传站
用地千人指标
体育场馆,专项体育设施
体育活动站
用地千人指标
二甲级综合医院及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站)和防疫站、急救站
中心卫生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血防站
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
用地千人指标
130~180㎡
110~130㎡
第四十八条 商贸设施建设规划
商业、饮食、服务设施齐全、完善,设有区域性综合市场、大型商场、现代购物中心、高中低档宾馆及其它接待服务设施、各类专业市场、特色市场;开设高档服装店、首饰店、家俱店和各类超市、连锁店、配送店等。
重点镇:商业、饮食、服务设施较齐全,设有为本区域服务的综合市场和本地特色市场,较高档次生活资料商店和生产资料商店;拥有中低档宾馆、酒楼等接待服务设施和家电修理、液化气站等社区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可设超市、连锁店等现代商业设施。
:设有为城镇居民和农村服务的百货商店、生产资料商店、饮食店;浴室、理发店、照相馆、缝纫店;工业品市场和农贸市场;综合修理店、废品收购店站、液化气站等;有条件的可设超市、连锁店等现代化商业设施。
第四十九条 科技事业发展规划
1、 规划措施
(1)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2) 加快产、学、研相结合步伐,加强科研机构建设。
(3) 加大科技投入。
(4) 加快发展技术服务,建立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畅通科研成果转化渠道。
(5) 积极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6) 加强科普工作。
2、 设施布局
县城设置县域科技服务中心,各乡镇设置科技服务次中心,各中心村设置科技服务站。
第五十条 事业发展规划
贯彻科教兴县战略,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高标准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以素质教育为目的;加强、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到2010年,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形成高质量、高效率的教育体系。
1、 幼儿教育
至2010年,城乡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50%以上;2020年,城乡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0%以上。
至2010年,各乡镇应具备1~2所二类标准的幼儿园;2020年,各镇中心村应具备1所二类标准以上的幼儿园。
2、 九年制义务教育
到2010年,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远期2020年,初中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规划拟撤并中学7所、小学83所(包括教学点),保留中学45所(其中社会力量学校10所)、小学195所(包括新建学校、教学点和社会力量学校)。
3、 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
提高初升高比例,2010年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大幅提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人数, 2010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人数占高中阶段学生人数的比重达到50%,2020年达到70%。
至2020年,各镇设立2~3所普高,其它普高予以撤并;至2020年,争取有2~3所学校成为省市级示范职业高中。
4、 高等职业教育
适度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至2020年,建成1~2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 成人教育
成人教育重点放在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后教育,未继续升学的毕业生接受各种培训人数的比重达到95%以上。
至2020年,创办5~10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初步建立以县成教中心为龙头,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骨干的成教网络。成教中心要积极创造条件申办成教学院、社区教育学院。
6、 特殊教育
逐步形成以聋哑学校为示范辅导中心,各乡镇随班就读的弱智教育辅读网络,2020年,盲聋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
第五十一条 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加快文化设施和文化队伍建设,2010年,实现省级文化强县目标;2020年,进入全国文化强县行列。
1、 县城水湖重点建设规模适宜、现代化的县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广播电视中心,发挥县域文化中心的作用。
2、 双墩应设立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多功能电影院。
3、 其它镇建设综合性的文化站(科普、图书阅览等)、青少年和老年活动中心、电影院。
4、 加快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各中心村应具备一定的文化活动场所。
第五十二条 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完善全县体育设施网络。
县城:近期,规划建设一处体育中心,能承办省运会单项、地市运动会一般性比赛项目和县级运动会,基本设施配备以部颁的“两场、一池、一房”为标准,占地约10公顷左右;远期,进一步完善体育中心建设、增加多种体育设施、配置先进运动器材,使之成为现代化体育中心。
双墩:近期,规划设置单独体育运动场所,包括400米标准运动场、灯光球场、健身房等设施;远期,建设一座设施较为齐全的体育场馆,基本设施配备以部颁的“两场、一池、一房”为标准,能承办地市运动会单项和县运会一般性比赛项目。
其它镇:近期均设置单独的体育活动站,结合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共同为本镇群众体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远期,进一步提高体育设施建设水平,可与学校体育场结合建设灯光球场、田径场、游泳池和健身房,以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并能承办县运会单项赛事。
各中心村结合中小学,配置一定的体育场地,基本设施包括两块标准篮球场(其中一块是灯光球场)、四副室外乒乓球台等体育设施。机关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均应按照有关规定,配足体育用地和设施。
第五十三条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1、 规划措施
(1) 制定和实施县域卫生规划,健全完善卫生服务网络
(2) 抓好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 加强疾病防控与妇幼保健、老年医护工作
(4) 深化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
(5) 健全卫生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6) 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
2、 设施布局
县城:现状县人民医院逐步发展成为二甲级综合医院。另外,规划增加设施齐全的综合性医院3~4所,精神病医院1所、医疗急救中心1座,逐步建成主要交通干线急救网络并纳入合肥市医疗急救体系,增加急救能力。
双墩:设置综合性医院2~3所,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血防站个1处。
其它镇:设置综合性医院1所。
基层设施布点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各中心村拥有1所卫生院、一般村拥有1处卫生室。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五条 旅游资源组织
第五十六条 路线组织
1、 岗集旅游资源区–吴山旅游资源区–庄墓旅游资源区–两湖旅游资源区–瓦东干渠旅游资源带–双墩双凤旅游资源区–滁河干渠旅游资源带
(或:岗集旅游资源区–吴山旅游资源区–庄墓旅游资源区–两湖旅游资源区–瓦东干渠旅游资源带–双墩双凤旅游资源区)
2、 岗集旅游资源区–吴山旅游资源区–庄墓旅游资源区–瓦东干渠旅游资源带–双墩双凤旅游资源区–滁河干渠旅游资源带
(或:岗集旅游资源区–吴山旅游资源区–庄墓旅游资源区–瓦东干渠旅游资源带–双墩双凤旅游资源区)
3、 岗集旅游资源区–吴山旅游资源区–瓦东干渠旅游资源带–双墩双凤旅游资源区–滁河干渠旅游资源带
(或:岗集旅游资源区–吴山旅游资源区–瓦东干渠旅游资源带–双墩双凤旅游资源区)
4、 岗集旅游资源区–江淮分水岭旅游资源带–双墩双凤旅游资源区–滁河干渠旅游资源带
(或:岗集旅游资源区–吴山旅游资源区–瓦东干渠旅游资源带–双墩双凤旅游资源区)
5、 岗集旅游资源区–吴山旅游资源区–庄墓旅游资源区–两湖旅游资源区–(淮南)
第五十七条
第十一章  县域环境保护规划
第五十八条 环境功能区划
    河流、水库、湖泊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庄墓河及瓦埠湖
饮用水源地
沛河及高塘湖
大房郢水库
饮用水源地
蔡塘水库(双凤湖)
饮用水源地
魏老河水库
龙门寺水库
饮用水源地
陶老坝水库
饮用水源地
饮用水源地
饮用水源地
大官塘水库
明城寺水库
第五十九条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1、 一类区
包括卧龙山自然保护区、羊荒森林公园和江淮分水岭生态保育区。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一级标准。一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污染源,现有污染源改建时执行以上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或对应标准。
2、 二类区
包括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
3、 三类区
县域暂无三类区。
第六十条 声环境功能区划
包括卧龙山风景区。该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包括规划区内的学校、风景区和高级住宅区。该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昼间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
包括开发区内的居住、商业混合区。该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昼间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
包括规划区内的工业园区和开发区。该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昼间为65分贝,夜间为55分贝。
包括规划区内的铁路、高速公路、主干道两侧。该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昼间为70分贝,夜间为55分贝。
第六十一条
1、 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0年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要求;2020年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功能要求。
2、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近期: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达到295天/年;中期: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20天/年;远期: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30天/年。
3、 声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近期: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4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不超过56 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超过70 分贝。中期: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8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不超过56 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超过70 分贝。远期: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9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不超过56 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超过70 分贝。
4、 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规划:近期: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5%,无危险废物排放。中期: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5%,无危险废物排放。远期: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无危险废物排放。
第六十二条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执行标准
水湖镇(县城)、双墩镇(合肥北城组成部分)建设用地控制规模的测算,执行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其它建制镇和乡集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的测算,执行国标《村镇规划标准》中的有关标准。
第六十三条 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根据城镇人口发展预测,近期2010年将达到31.18万人,相应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总量为34.30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将达到54.76万人,相应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总量为57.50平方公里。
第六十四条 合肥市区耕地占补指标
合肥市区分解给三县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各为750公顷,耕地占补指标各为1000公顷。
第六十五条
长丰县现状(2000年数据)城镇建设用地为40.37平方公里。根据以上预测,2010年长丰县城镇建设用地需34.30平方公里,用地总量能够满足要求;2020年长丰县城镇建设用地需57.50平方公里,用地总量需增加17.13平方公里。根据土地资源潜力分析,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全县可新增耕地约190.8平方公里、建设用地21.8平方公里,从总量控制角度分析,可以满足本次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发展的需要,同时亦可满足合肥市区分解给长丰县的耕地占补指标要求。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八条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三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文本中带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必须遵照《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中有关条款严格执行。
第七十条 本规划报合肥市规划局组织评审,经批准后,由长丰县人民政府根据评审意见,组织进一步深化完善,形成总体规划成果上报合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十一条 本规划由长丰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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