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金寨县朱副县长你好,现在金寨县正在搞的美丽乡村金寨县新农村建设设规划的土地,征地款是政府财政拨款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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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祠中心村新农村建设进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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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经调查,斑竹园镇王氏祠村七里冲组不属于规划的中心村庄和自然村庄,根据金宅改组[2015]10号文件规定,你户不符合原址翻建规定,鉴于你户住房现状,建议你户到王氏祠村中心村庄选址建房。)--王氏祠村委后面二期进度一直没有时间表,村里解释政府相关部门没有给予积极支持,无法进行;请政府相关部门过问一下进度问题,我家房子危房村里知道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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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氏祠村部后面二期开发由于一户征地未达成协议,至今仍未动工建设,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王氏祠村“两委”积极开展征地工作,紧抓美丽乡村建设契机,力争早日动工建设。
中共金寨县委 金寨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金寨县委宣传部承办&&Email:&&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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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移民新农村建设补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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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我是汤家汇镇瓦屋基村的,目前我们村在搞新农村建设,我家是库区移民,听说现在报名参加新农村需要把之前的房子拆掉(按照450元/平方的补贴),然后还需要缴纳4万元(2间屋基)的宅基款,另外库区移民按照每个人1.5万元的补贴。请问以上情况是否属实,另外老房子拆除补贴,新房购房价格,房屋建设方式,交房时间,交房标准各是什么情况,麻烦领导能够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收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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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汤家汇镇瓦屋基村正在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水库移民搬迁、异地扶贫搬迁等工作,根据依法自愿、合理补偿等原则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退出,对搬迁至县城、集镇、中心村庄等不同地点的贫困户、移民户均有一定补助,对于主动腾退农村宅基地的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偿、无偿两种方式退出。相关政策文件补助标准与你已进行了沟通和说明,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函询。
中共金寨县委 金寨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金寨县委宣传部承办&&Email:&&电话:
本站访问:&人次&&&技术支持:&&【央视】《聚焦三农》变了味的新农村建设——河南省固始县段集乡开发商联合村干部强占土地
《聚焦三农》变了味的新农村建设
《聚焦三农》变了味的新农村建设再追踪
河南省固始县段集乡开发商联合村干部强占土地
河南吧 发帖时间:
2015年10月24日
  状告河南省固始县段集乡庙山村村支部等人
  还我河南省固始县段集乡庙山村所有村民茶山!村干部私自卖山,卖山的补贴全落入谁的腰包,村民未见一分!
  国家明文规定,征用土地大山等公共财产要补贴给村民13万8一亩,可我们这每亩1300元一亩,这些钱都哪儿去了???
  开发商说,钱我花到了,你平民老百姓,我和你说不上话,你把我干到了,我自然把钱拿出来。
  村干部叫嚣,你一小虾小蟹,出来瞎溜达什么。我的事自有国家处理,你管不着。
  村干部最近在县里买了两套房产,价值300余万,
同是农民,哪里来的钱!村民气不过,往运石车必经的路上扔啤酒瓶,竟被派出所逮走!村民上访,却没有结果!现在的村民们还天天驻扎在山上,守着自己的大山.天天奔走,写诉状,找律师.可是开发商竟然连夜开采石料,村民们现在在石场搭起了棚,为的就是用生命守护住家家户户的最后利益.
  可是无奈官官相护,开发商还财大气粗,村民们这小小的力量,以卵击石,无计可施!
  大河报也对这个事情进行了报道,县里也责令开发商禁止开采,可是开发商还是不听!谁能来帮帮俺们这些村民!
  您只需前往,段集乡庙山村野鸡湾石料厂看一下,所有的一切都能明了!!
  现在村里一个带头走访的村民被抓,村民为看守大山而搭建的棚被砸,天哪,村里真的是官大一级压死人,不谈民主了,连王法都没有了!!!
  在微信上求助“公众信息平台”,他说已经在国家信访局立案,案件命名为&文件&,可是村民的山都快被吃光了,村民还被抓了起来,怎么办啊???
  庙山村其中一个外地务工村民,村民,可供查实
官商勾结毁资源,人民财产遭祸殃——我们的控告
控告人:河南省固始县段集镇庙山村西楼、土楼村民组全体村民。
被控告人:汪基敏,女,50岁左右,系庙山村党支部书记。
被控告人:何宜军,男,40多岁,系庙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长)。
被控告人:江基昌,男,66岁,系段集镇庙山村村民,系西楼组村民组长。
被控告人:张世保,男,身份证号:024594,住固始县陈淋街道。开发商
请求事项:
恳请上级领导依法派员查证上述四被控告人相互勾结强占集体(国家)财产,毁坏原始茶叶经济林、山林,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危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犯罪事实,依法惩治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
&&事实与理由:
&&上述四被控告人多年以来相互勾结,利用手中的权力和金钱,上下经营联络,依仗上面的某些政府、部门领导的撑腰,形成一张上下沆瀣一气的保护网络,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肆意侵吞集体财产,毁坏集体经济林,毁坏天然的旅游、生态景点,造成周边区域人民健康受到威胁,家禽、家畜遭受损害,庄稼产量遭受严重损失,树木、山林被污染凋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其事实如下:
&&一、横行乡里、殴打阻止其违法行为的村民。
&&2014年秋,上述被控告人伙同老板汪青刚强行侵占了上楼村民组的山林、土地,遭到以姚光风等村民的反对。于是,汪青刚在他们的指使下,花钱雇来了社会无业青年,对姚光风等先是以恐吓、谩骂等手段进行人格上的侮辱,继而对姚拳打脚踢,使其身体多处受伤,住院治疗二十多天,身心受到很大伤害。
&&2015年4月,由于四被控告人与同伙们的碎石机等设施安装在人口集中区,并且不分昼夜的施工,高分贝的噪声搅得人们彻夜难眠、禽畜不安。施工引起尘灰弥漫、浓烈的硝炭味散布四野,呛得人们喘不过气来,眼也睁不开。村民袁道生就找到老板汪青刚商谈,不料汪老板杀气腾腾,二话不说,一顿暴打,差点闹出人命来。
&&二、庇护、纵容开发商强行占用村民承包的茶园。
&&2015年6月间,村支书汪基敏、村长何宜军伙同村民组长汪基昌,强迫两楼组8户村民将承包的人沟三十多亩茶园以1500元/亩的低价,卖给开发商张世保,因价格太低,群众不同意。而被控告人汪基敏、何宜军、汪基昌等指使张世保强行侵占,强行挖掘,现将二十亩茶园毁坏了近二十亩。加上土楼组三十亩松树林,共计五十亩。造成两组村民经济损失是无法估量的:而四被控告人仅近期粉碎生产出来的石子就可获利达一千多万元。照此计算,他们继续生产下去,还将获得巨额利润达三干万元以上……。
&&如此巨大的经济利益,使被控告人汪基敏、何宜军、汪基昌等更加利欲熏心、贪得无厌、为所欲为。于是就出现了他们硬性逼迫西楼村民组7户村民把承包的30亩老茶园以每亩1500元的低价转让给张士保的事情,出现了张士保有恃无恐地毁坏茶园的事端,引起群众公愤而与之争论,发生争斗并在激愤中砸破其挖掘机玻璃的举动。为此,汪其敏他们扬言要抓人、要追究群众的刑事责任。结果也的确把人抓进了监狱。而我们老百姓对上述被控告人毁坏茶园、经济林、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空气等违法行为向安检部门、环保部门和森林公安局等进行多次举报,还将此事在河南日报上报道过,但不知是何客观因素影响,却迟迟没得到有效制止和处理,我们是否可质疑,上述部门属于行政不作为呢?
&&三、人为地毁坏了天然的自然景观、旅游景点,直接破坏了段集镇、庙山人民的经济资源。
&&亮山,是段集镇自古以来的驰名豫皖乃至苏鄂邻省的名山。此山虽海拔不算太高,但风景优美,山势峻峭。尤其是其山势的奇特,主体山峰与两翼山体形成了一把天然的座椅型式。段集镇街市就是座落在这把座椅中,被其烘托。当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在大磨盘山和小磨盘山地带营造了百余亩茶园,为段集镇创造了很可观的经济效益。1971年春夏之际,祖国“三线”建设,在亮山又建了微波站,使段集古镇又增添了几许繁华。后来,该地又成为方圆几百里游客的观瞻之地。可以说.亮山是段集的福地,它将为段集带来不尽的经济效益。而今,这片可贵的资源正在被蚕食,被摧毁,这是对段集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他们挖山、毁林已带来眼前的、现实的极大危害。事实如下:
&&l、严重损坏了地物、地貌。切断了大别山的山脉。使美丽的亮山将不复存在,也将使段集为此而暗然失色。
&&2、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污染的空气致很多村民都肺部感染,患了尘肺病。
&&3、毁坏了周边良田。他们挖掘、粉碎的废料、残渣积压在周边良田上,约60多亩良田恐怕永远也无法恢复生产能力了。
&&4、造成周边动植物损害、凋零,群众居住环境处在危险中。他们毁山、碎石使用超强大量的烈性炸药。最大时用量达上吨之多,强大的爆破力犹如地震,使上百户村民有的房屋倒塌,有的墙壁震裂,他们的生存安危具有很大威胁。空气中的硝、碳成份侵蚀着农作物与林木的生长。村民们的粮食作物大幅度减产,栗树被污染不结果实。地上的青草饱含有害物质,致使牲畜吃后发病,如村民许宜阔家养的100多只羊,因吃了被污染而含有毒素的草在一年相继死亡,现仅剩下不足60只了。
&&5、破坏了西楼、土楼两村民组水利浇灌设施。几被控告人为他们挖山碎石产品销售便利,竟不顾群众生活攸关的利益,蛮横地将土楼、西楼两村民组伙用的浇灌粮田的“土楼大水塘”从内沿修筑一条便道,占地一亩多面积,相当于近3000立方的蓄水,直接影响两村民组农田浇灌,造成100多亩粮田粮食生产受损。
&&综上,三被控告人的行为,严重违背党规、国法,他们贪污、侵吞集体财产,为害乡里,已为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危害,如不惩治,将遗害更烈,故提出控告,请求上级党政领导,扬法律之剑,惩腐除恶,还百姓一片宁静蓝天。
汪海涛&& 西楼组、土楼组村民
(签名、盖指印)
&& (名单附后)
陈新付&&&&&2015年10月12日
看这个支部班子的裙带关系及他们的行为
&&我们是河南省固始县段集镇庙山村的村民,今以上书举报的形式向上级党政领导反映我们庙山村支部领导班子的非常组合现象,以及这个班子成员是怎样利用手中的权力搞违法活动,套取国家的项目资金,中饱私囊的。恳请依法派员查证,依党章、国法纠正这种不正常的,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违法行为,惩治他们肆意毁坏集体茶园百余宙,不惜虚构项目,骗取、侵吞国家资金的罪行。
&&说起段集镇庙山村领导的班子,可说不得是因袭封建家庭式、姻亲裙带关系组成的关系网络。几个成员:村文书是现任支书汪基敏的新娘舅,村长何宜军是支书的干弟弟。而西楼组村民组长汪基昌又是支书汪基敏的亲堂哥。这上下一张关系网,可谓是密不透风……
&&这个家族式的班子,这些年来不是领着大家致富奔小康,而是不择手段地运用手中权力,上下联手,相互联络,组成了有保护伞、有组织计划的毁坏集体(国家)的经济茶林园,达一百多亩。这片林园位于段集凉山,毗连的大磨盘山,小磨盘山地上。当年这片茶园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锻炼时在此丌垦种植的,曾为段集人民创造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知青返城后,国家改革开放,实行承包联产责任制,这片茶园就由西楼村民组村民承包经营,是西楼组村民的重要经济支柱。可是支书汪基敏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套取国家项目款,剥夺了大伙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其弟汪基才,并毁掉了这百余亩茶园。其手段是经济收买方法拉拢部分人当代表,又以参股为名和村民签订合同,让其亲弟牵头在此建立油茶基地,从而以这个项目骗取了国家项目款,而中饱个人腰包。另外,我们庙山村原有三座生产粘士砖的隧道窑,两台大型磕石机,承包人每年上交承包费拾多万元,而这笔钱的去向,村里从来没有公开、公示过。广大村民盼望上级领导关注此事。
&&综上,这个班子的作为,不仅损害了我们广大村民的利益,更损害了国家利益。故此向上级举报,请领导高扬法律之剑,为党和国家利益,为人民利益,惩腐治贪,依法给予他们应有的处罚!
举报人:土楼组、西楼组全体村民
2015年10月12日
段集政府对聚焦三农节目的情况说明
  关于段集镇振南新型农村社区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信阳市委、市政府和固始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及信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信办【2012】25号《信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段集镇振南新型农村社区确定为全市3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固始县3个),位于棠树岗、姚老家、庙山和汪旱庄四个村。2011年由四个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段集镇向固始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请示(段镇文【2011】41号文《关于上报年度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请示》),固始县人民政府批准(固政【2011】393号《关于张广庙等十六个乡镇五十六个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的批复》),河南省人民政府备案(豫土综合办发【2012】7号《关于卫辉市狮豹头乡白寺村等95个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备案的通知》),固始县人民政府批复(固政文【2011】358号《关于段集镇振南新区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批复》)“规划用地面积27.5057公顷(其中耕地8.4937公顷,林地7.553公顷,荒地2.2962公顷,原有建设用地3.68公顷,未利用地5.47公顷),用地通过拆旧建新、自求平衡等方式解决”。振南新型农村社区,北接火车站、南连镇区老街、东临火车站连接线,西至振南大道,承担着段集老街区与火车站新区的衔接功能。信阳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信办【2012】25号《信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中对项目实施要求“用地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面积,认真组织实施。根据豫政办【2009】124号文件和豫土综治发【2009】1号文件规定,经过批准的挂钩项目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视同批准了农用地转用,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截止目前,16米宽2.5千米振南大道水泥硬化完成,部分路段安装了路灯,辖区内农户们正在联建房屋。
  二、新闻报道中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段集镇庙山村晏本秀所说所反映”的问题
  晏本秀,女,63岁,群众,系段集镇庙山村芦营村民组村民,在家务农。王元海,男,42岁,家住方集镇板栗园村,属振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部工作人员。采访时,晏本秀向记者反映的一些问题基本失事。晏本秀有0.3亩荒地,已在使用范围之内,其丈夫姚仁年已在《同意振南大道建设征地农户登记表》上签字。2015年11月10日上午,振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部工作人员王元海带领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晏本秀在姚良刚的丛恿下,进行阻扰,并不断向施工人员扔块石、土块,把王元海鼻子打伤了,发生双方撕扯。后经段集镇派出所处理,双方于2015年12月2日签定了《协议书》。不存在振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部雇用打手强行施工。
  (二)关于“低价强占土地,转手高价售出”的问题
  段集镇振南社区建设指挥部严格执行豫政【2009】8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件中规定“棠树岗村区片价格28000元,姚老家、庙山和汪旱庄三村区片价格24000元”。振南社区建设指挥部首批补偿每亩16500元,后期补偿金分批补偿到位。总计,棠树岗村每亩补偿28000元以上,姚老家、庙山和汪旱庄三村每亩补偿24000元以上,使用以上四村土地严格按照河南省政府规定的区片价格执行。
  根据信办【2012】25号《信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的精神,段集镇振南新型农村社区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BT模式进行开发建设,引入社会资金,采取与农户联建方式,让投资方收回成本。不存在“低价强占土地,转手高价售出”的问题。
  (三)关于“反映全部占用都是基本农田”的问题
  根据固始县人民政府固政文【2011】358号《关于段集镇振南新区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批复》“规划用地面积27.5057公顷,其中:耕地8.4937公顷,林地7.553公顷,荒地2.2962公顷,原有建设用地3.68公顷,未利用地5.47公顷”。振南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严格控制在建设规划的批复范围内,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
  (四)关于“姚良刚、姚仁年、刘如成、李秀明、汪基平反映不知道、没有签字、没有协议”的问题
  2015年5月份,段集镇庙山村芦营村民组、汪旱庄村高房村民组、棠树岗村棠树岗村民组签定了《同意振南大道建设征地农户登记表》。姚良刚、姚仁年、刘如成、汪基平都签字了。振南社区建设未占用李秀明家任何土地,为了振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有序推进,四个村村委会多次召开村民组、村民代表、群众代表和群众大会,并与振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部负责人陈仁安签订《新农村建设委托书》,同时四个村村委会分别与涉及到的村民组签订了《使用土地协议书》。因此不存在“不知道、没有签字、没有协议”的情况。
  (五)关于“土地安置户120间”的问题
  棠树岗、姚老家、庙山和汪旱庄等四村与陈仁安签订的《新农村建设委托书》中“预计土地安置户120间”是对在这四个村拆迁的农户中需要进行安置户数的初步估计。经过后期的规划和拆迁,目前,已解决需求农户的安置地问题。其中,棠树岗村民组安置地11间;庙山村有7户45间需拆迁,其中已拆迁3户17间,毎户已安置地基2间,共计6间。因此,报道中“土地安置户120间”的问题与事实情况不符。
  (六)关于“占补平衡、拆旧建新”的问题
  社区占地面积347.6亩,经过两年复垦110亩(汪旱庄村堰头组复垦60亩,庙山村砖场复垦30亩,蒋营村曹坊组复垦20亩),剩余237.6亩未完成。因有极少数群众索要更多的赔偿和安置地基,多次阻止施工,并多次用石块砸向施工机械,影响社区正常建设,以致新房迟迟不能按期完工,按照信办【2012】25号文件“先入住、后拆迁”的原则,新型农村社区居民搬迁入住之前,不得强行拆迁群众房屋。因此,关于“占补平衡、拆旧建新”的问题未完全落实到位。
  (七)关于“农民投诉无果”的问题
  刘如成多次到镇、县两级反映振南社区问题,提出每亩给予15万元的赔偿等问题。为此,镇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与刘如成等人进行解释:合理诉求给予解决,过份要求不能满足。同时,段集镇主要领导也多次约见信访人刘如成、姚良刚、刘宜科等人,全面系统的介绍振南社区建设相关情况,并对信访人提出的诉求一一进行了答复。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处王真处长于2015年11月份亲自到段集镇与信访人刘宜科见面,并作了解释和说明。
  (八)关于“方集镇群众许定松签定联合建房”的问题
  许定松是方集镇田冲村村民,其妻子汪红艳是段集镇汪旱庄村高房组村民。
  (九)关于“规划许可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
  报道中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振南新型农村社区属于段集镇镇区规划范围内的社区,可以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农户们联建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都保存在振南新型农村社区项目部。
  三、建议
  作为央视媒体,记者应当多采访些群众和基层干部,全面反映出被采访者的真实想法和意思,使报道的情况更加全面、具体,真正能够做到报道与事实相符,为社会和地方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媒体服务和工作便利。
  四、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做好上访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和信访稳控工作。
  (二)加强对振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严格规范操作程序。
  (三)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极少数群众不合理要求做好解释说明。
  (四)因为村民组土地调整未到位,造成部分群众未领取土地补偿款,今后将督促村及村民组抓紧解决。
  (五)加大复垦力度,实现占补平衡。已复垦110亩,还有237.6亩未完成,扎实推进四个村在社区内建房户原宅基地的复垦工作,尽快实现占补平衡。
  中共段集镇委员会
  201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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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段集镇振南社区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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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固始县段集镇振南社区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固始县段集镇人民政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始县段集镇振南社区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工程已由河南省财政厅、固始县人民政府以豫财农改【2014】25号文、固政文【2015】6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固始县段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固始县段集镇振南社区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工程
  2.2项目地点:固始县段集镇振南社区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共7个标段
  2.7标段内容:
  第一标段:康庄大道西段长272米、宽20米、厚0.22米,通泰路照明373米;康庄大道东段照明310米;康庄大道西段照明26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污水工程:通泰路管网430米;康庄大道东段管网310米;康庄大道西段管网291米;亮山大道管网1002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广场工程:道路硬化、雨水、给水、污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四标段:垃圾中转站:建筑装饰、电气照明、给排水;公厕工程:建筑装饰、电气照明、给排水;
广场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五标段:通泰路长373米、宽20米、厚0.2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六标段:康庄大道东段长278米、宽20米、厚0.22米,通泰路给水管网459米;康庄大道东段给水管网262米;康庄大道西段给水管网282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七标段:雨水工程:通泰路管网444米;康庄大道东&&
网256米;康庄大道西段管网185米;亮山大道雨水盖板沟2293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
  除第四标段外,其余各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第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无在建项目 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具有企业劳动合同及一年以上养老保险
  3.3投标单位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
(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同一投标单位可以就本项目多个标段报名投标,也可中多个标段,但需拟派不同的建造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11月30
日至2015年12月
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4.2须携带以下原件审验:
  企业法人身份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 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 质 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 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文件、项目经理的企业劳动合同及一年以上养老保险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 、近三年财务报表。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伍佰元(&#65509;:1500)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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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集镇山地、林地流转情况汇报
固始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索引号:QEA13-001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分类:环保保护的监督检查情况&
成文时间:
  地区:固始县&&
单位:段集
  一、基本情况
  段集镇位于固始县南部山区,位于豫皖两省三镇交界处,全镇总面积106.4平方公里,辖18个行政村和1个街道居委会,180个村民小组,人口38188人。地形以浅山丘陵为主,农用地总面积145459亩,其中耕地31440亩,林地96790亩,山地13763亩,荒地3466亩。
  二、段集镇林地、山地流转情况
  近年来,段集镇党委、政府积极落实上级土地流转政策,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工作。截止目前,全镇共流转土地面积68100亩。从流转土地的类型看,其中流转耕地10533亩、林地56468亩、水面448亩、其他132亩;从流转土地方式看,转包2987亩、出租22991亩、转让325亩、互换165亩;从流转程序上看,合同规范并得到政府部门认可的土地(主要是山地林地为主)流转面积30680亩,约占流转面积的45%。成功的典型有五尖山农业开发综合有限公司、大别山油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齐山阳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五尖山农业开发综合有限公司位于固始县段集镇五尖山村,由郑州四维集团投资兴建,计划投资一个亿,现已到位资金一千二百万元。流转土地8200亩,茶叶种植面积达到1600亩,红豆杉3000余亩,并建成红豆杉茶加工车间2000余平方米,下步计划打造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辐射周边10平方公里集旅游度假、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农家休闲庄园。河南创投集团投资4600万元兴建大别山油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流转山林5000余亩,育苗基地200亩,种植油茶3000余亩,完成投资1000万元,拟在年内建2万亩以上油茶种植基地和年加工上万吨的有机油茶加工厂一座。齐山阳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流转山地11600亩,打造齐山旅游项目,形成武庙、段集、金寨、金刚台等旅游大通道,同时种植无性系茶园万亩,在打造旅游业的同时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居民收入。
  三、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坚持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成立了土地流转办公室,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管站靠前主动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制定土地流转措施,保证土地有序规范流转。
  2、多措并举,典型带动。一是提供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利用多种渠道招商,引进四维集团、河南创投集团等大企业,投资段集从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培养龙头企业。二是依靠当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大户,适当规模发展专项农业、种植养殖、加工山林农业产品,并在资金、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重点培育流转主体,扶持规模经营。一大批茶业种植基地、板栗种植基地、中草药种植基地、油茶种植基地,从弱到强,从种植到加工形成农业产业链;豫南黑猪养殖基地,三高固始鸡散养园,獭兔养殖厂也应运而生。三是立足生态优势,发展特色旅游,利用段集独特的人文景观,积极宣传段集的旅游业,重点打造齐山风景区、亮山风景区和青峰风景区。目前,齐山风景区和亮山风景区的土地流转工作已全部结束,景区的进一步发展正在规划中。
  3、优化环境、做好服务。对全镇的耕地、四荒地、已流转土地、农业生产现状等进行了调查摸底,详实掌握了全镇土地及流转基本情况,为推进我镇林地、山地流转打好基础。对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纠纷问题,在不伤害群众利益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对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政府全力配合,绝不允许有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
  四、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问题
  1、土地流转对象认识不一。部分农民思想认识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对土地流转存在很大疑虑。主要表现在部分农民怕土地流转会失去承包权,影响自己的利益。宁可粗放经营,甚至撂荒、弃耕,也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经常造成土地流转因一两家农户工作做不通而放弃。
  2、农村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私下流转的多,组织流转的少;转包、出租或代耕的多,转让的少;口头协商多,文字协议少。自发流转的农户大部分是在亲戚、朋友范围内流转,流转规模较小,许多只是口头协议,即使私下有文字协议也不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解决。
  3、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缺位。目前,由于土地流转信息渠道不畅,土地流转的供求双方消息不能及时沟通,存在“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导致部分土地资源使用效率低。
  五、今后的工作措施及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林业要继续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效并举”,即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者兼顾。坚持生态优先的方针,紧紧围绕生态兴产业、产业促生态的发展思路,按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既要兼顾发展,更要注重农民增收,以农民增收致富为最终落脚点,搞好山地林地流转。大力宣传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通过流转山地林地增收致富的典型事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同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实现山地林地经济资金渠道多样化,兴办主体多元化,经济效益最大化。
  2、要认真解决土地纠纷。如因流转内容不合法引发的纠纷,因流转程序不合法引发的纠纷,因土地增值而引发的纠纷,还有因土地承包遗留问题未解决而产生的纠纷。土地流转纠纷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如果解决不到位,势必影响农民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整个土地流转工作。
  3、发展市场中介组织。要在政府引导和支持下大力发展农村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使农村土地流转更好的进入市场,依靠市场调节完善流转机制,推动土地流转的健康运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信阳市政府办公室网络管理科承办
参与河南省固始县农民维权
14:48&作者:zhengyi198964
  固始县农民代表:汪登友、汪永发、许尔南、邓言俊、孟宪明、李传付、邬文新、周德才
  背景与现实:
  固始位于河南东南部、豫皖两省交界处,人口160多万,是河南省人口第一大县。用当地一位官员的话说是:“固始县财政不仅是一个穷财政,而且是一个转移支付财政。”在该县最繁华的蓼城大道,一幢幢气派宏伟的政府机关大楼拔地而起,数座办公楼还在如火如荼地施工建设。
  既然是穷财政,哪来的钱建造这些高大气派的宏伟建筑呢?
  就是依靠倒卖土地,短短的几年时间固始县被卖掉了几十万亩的土地。
  原固始县县委书记郭永昌、原副县长符孔道(已自杀)被中纪委查处后,对固始县的县乡村腐败官僚体系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很多人依然我行我素,还在继续地实施一些非法项目。
  身患癌症的病人,他身上绝大多数的癌细胞往往会聚集到一块,形成一个“恶性肿瘤”,如果能成功的切除这个“恶性肿瘤”,患癌症的病人也许有可能得救。要彻底切除固始县这一长期形成的地方腐败官僚体系的“恶性肿瘤”,只有动员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协同作战、群策群力,以法追究、审判固始县的贪官污吏及其不法商人。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做出一个成功的范例,才有可能保证中国的稳定和发展。
  固始 固始
就是从中国最顽固的地方开始。
  郭永昌来到固始之后,“官商勾结”强征、强占农民的土地面积近30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不下10万亩。
  强占南部山区(段集、武庙、祖师、陈淋子)的山地、林地、湖泊、水库在15万亩左右,卖给了王刚、周强子等人搞旅游开发。
  旅游景点、路线是开发商的,连整个山区的经营权都是开发商的,王刚、周强子等人以每亩几百元、几十元,甚至是10元的低廉价格“租赁”整个山区,“租赁期”分别是30年或50年。
  位于陈淋子镇境内的“九华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王刚开发的)2005春天才对外开放,仅两年时间就小有名气。2008年春、秋两季接待的游客总人数据说不下500万人次,创经济纯收入一千多万元,据有关评估认为,王刚对“九华山旅游区”开发的总投资没超过一千万元。
  九华山的“名胜”出自于自然,但“天工”的创造竟被私有化了,而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农民却几乎被剥夺的一无所有,沦为看客。
  “官商勾结”吃人不吐骨头!
  强占城关镇、城郊乡、汪棚乡、洪埠乡、沙河铺乡6万多亩土地卖给陈峰、王刚、何卫东等搞开发,其中3万多亩基本农田,3万多亩丘陵地。
  强占洪埠乡与城关北边接壤的部分农田,被陈峰开发成凤凰大道,强占沙河铺乡与城关东边接壤的部分蔬菜基地,紧挨固始一中学校。
  城关镇土地全部被强占。
  城郊乡共计18个基层行政村,大部分土地已经被强占,还在继续的被强占。
  六里棚子村土地全部被强占,截止到2009年8月8日,三分之二的土地被开发,三分之一的土地被撂荒,正为开发商作为“期货”。
  北关村的土地全部被占完,全部被开发。
  西关村的土地全部被占完,全部被开发。
  六里庙村土地全部被强占,三分之二的土地被开发,三分之一的土地被撂荒,正为开发商作为“期货”。
  东庙村三个村民组的土地被强占。虽然农民还在种,但已成为开发商的“期货”——如果有人来买地,立马就把土地夺过去卖。
  打靶场村的土地被占完,一部分被开发,另一部分正为开发商作为“期货”。
  汪庙村只剩下一个桅杆村民组,其它村民组的土地全部被强占,一部分被开发,另一部分正为开发商作为“期货”。
  瓦方村被强占了一小部分(不是一个村民组的土地)。
  城庙村被强占了一小部分(不是一个村民组的土地)。
  大棚村的土地被强占了一大半,全部被开发。
  岳桥村的土地被强占了一大半,一部分被开发,另一部分正为开发商作为“期货”。
  二里井村的土地全部被强占,全部已被开发。
  隔夜村的土地全部被强占,全部被开发。
  茶林场村土地全部被强点,全部被开发商作为“期货”。
  徐嘴村的土地被强占三分之一,已被开发。该村村委会主任张其志贪污三十多万元卖地款,被村民查出后举报到固始公安局经侦大队,经侦大队不予受理。村民代表王其美(女)等六人带领该村青壮年农民50多人在固始县检察院门前集会,要求检察院立案侦察,在村民们共同压力下,固始检察院不得不立案侦察,很快查出了证据,于2009年5月3日逮捕张其志。而城郊乡党委书记魏森林一伙,公开出面为张讲情,事态发展有待关注。
  新桥村土地全部被强占,一部分被开发,另一部分正为开发商作为“期货”。
  大桥村土地全部被强占,一部分被开发,另一部分正为开发商作为“期货”。
  武昌村土地全部被强占,一部分被开发,另一部分正为开发商作为“期货”。
  王刚、陈峰之所以暴发,就是买通了徐光春、郭永昌、方波等。徐光春、郭永昌、方波动用国家的行政资源强占农民的土地后,低价卖给了陈峰、王刚等人。陈峰、王刚等人买下土地后,开发加倒卖、轻而易举的赚到了大钱,便成为固始县知名度很高的成功人士。
  其他的开发商“如法炮制”买通了不同辖区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人。以几百元每亩,最高不超过1.25万元每亩的价格买下固始县城区附近的大面积的土地。现在固始县城区附近的土地起步价为5万元每亩,而且还在继续升值。
  固始县城区附近撂荒的大片土地,其实都早已“名花有主”了,开发商之所以迟迟不予出手,就是为了抬高地价,想多赚点钱。
  开发商们只要手里有土地,搞房产开发可以赚到钱,转手倒卖土地也可以赚到钱。
  现在的固始县“官商勾结”。由“官”动用行政资源强征强占农民土地之后,低价卖给开发商。开发商给“官”丰厚的回扣。自己也赚到不少钱。自然就形成了“潜规则”的土地倒卖市场。
  失地的农民任其宰割,欲哭而无泪!
  固始县32个乡镇都打着扩街建镇,建设新农村的幌子强征强占农民的土地搞房地产开发,面积近四万亩,这些土地大都是基本农田。
  各个乡镇“新农建设”的具体项目都有很好听的名字,方集镇的是“金色家园”,郭陆滩镇的是“兴隆花园”,陈集乡的是“凤泉巷”,汪棚乡的是“绿岸花明”,蒋集镇的“在水一方”
  32个乡镇绝大多数的“新农村建设项目”都搞成功了,部分乡镇因为农民的有效抗争停止下来了,如郭陆滩镇的“兴隆花园”和蒋集镇的“在水一方”已经公开声明作废,但已经毁了不少农田正撂荒在那里。
  从新农建设项目的名称上就可以看出,固始县的所谓“新农建设”纯粹是“房地产开发”。
  真正的新农村建设其实应该是:普及农村的民主选举,树立和强化农民的民主意识,发展农村的商品经济,传播农业的科学技术。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养成农民的遵从法制、以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而固始县的“新农建设”怎么都成了“房地产开发”了呢?
  固始县新农村建设的过程就是强占农民的土地,镇压抗争的农民,逮捕带头的农民代表。扶植黑恶势力的滋生和漫延。
  固始县“新农村建设”的结果就是农民失去了土地,农民损失了利益,农民受到了打压和摧残。大面积的土地被“兼并”。
  中央一直在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开发应该与发展保持同步。而固始县的开发明显的暴露三点:
  1、盲目性很大:没有合理的规划、未经过科学认证,更缺乏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2、动机不纯:“官商勾结”有意识的宰割农民而达到渔利自肥。
  3、手段恶劣:滥用警力、非法执法、强加罪名、制造冤案、刑讯逼供、草菅人命;扶植黑恶势力残害人民等等。
  2009年6月26日,北关村西菜园居民组的居民代表李金成、仁传叶因为带领居民阻止开发商强行施工,被固始县公安局刑警队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刑警队向二人的家属“表示”可以以“取保候审”释放二人,但有两个前提:一、俩人写保证书从此不再阻止开发商施工。二、每人必须向刑警队交3000元钱。在刑警队的安排下,其家属到看守所探监做通了李、仁二人的思想工作。于2009年7月29日释放。
  农历前5月初3,城郊乡六里棚村柯营村民组的农民代表胡建阔因上访被村支部书记汪治宏和乡派出所所长杨明耀一伙诬陷为“强迫交易”送进固始县看守所关押,没有给刑事拘留证和逮捕证。临释放时交了一万元钱给派出所,派出所连一个收据都没有给。
  2009年6月23日,柯营村民组的另外两名农民代表洪先学、向明礼又因为组织居民上访,同时被村支部书记汪治宏和乡派出所送进固始县看守所关押,同样没有拘留证和逮捕证,同样是“强迫交易”的罪名。汪治宏、周勇同样威逼其家属7月17日为二人同时交了一万元钱,未给收据,交钱后就释放,纯属于非法办案。
  2004年柯营村民组的400多亩基本农田被强征后,至今征地补偿款、赔青钱和安置地都没有着落。
  只要有人出来上访或者以其它形式维权,村干部和派出所都以“强迫交易”为借口直接送进看守所,接着威逼家属交钱放人。抓人时不给任何手续和证件,收钱时不给收据。
  村支部书记汪治宏和乡派出所所长杨明耀公开的说:我们抓告状的从来不给手续和证件,收告状农户的钱从来不给收据。谁能把我们怎么样?固始县像这样的事情多着了——气焰嚣张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
  严重的非法办案!严重的践踏司法!
  2006年农历5月25日那天,城郊乡打靶场村八里庄村民组。县执法大队在强行拆房,全组的居民补偿都没有兑现,村民许开林的妻子陈志华呆在自己的房内不出来以示抗争,一个“执法队员”跳上施工车就推墙头,许开林的儿子许小雨(当时19岁)一边哀求的叫喊着让执法队暂停,说让自己去劝妈妈出来,一边向房屋内跑去,这群丧失人性的恶魔不理采许小雨的哀求叫喊,继续驱动施工车推墙头,嘴里还狂叫着:让你们娘俩一块去死吧!看谁还敢阻挡拆房。说时迟那时快,只听轰的一声巨响,陈志华、许小雨娘俩连叫一声都没有,双双的砸死在里面。
  此冤不申,天理不容!
  事情发生后,周边的农民一起把两具尸体抬到固始县县委县政府的大门口停放着,没过两天时间就被信阳那边调过来一大批武警配合固始县公安局的警察一齐抢走了两具尸体,运送到潢川殡仪馆火化。
  据说后来河南省公安厅、固始县公安局和固始县县委县政府一起处理了这件事情。赔偿了许开林20多万元钱,威胁他及其亲属不许上访、不许闹事、不许胡说。只允许说是娘俩当时不知道正在拆房施工,而在房间休息才被误伤。
  作为一个政府,竟然能泯灭人性掩盖事实和罪行,难道良心真的能过的去吗?
  2007年6月22日深夜,那么多的警察潜入到方集镇独山社区见人就抓,反抗就打难道也是误伤吗?
  2007年9月13日,国宾大酒店的倒塌砸死那么多人,虽然是误伤;但工程质量监管不严是谁的错?事发后把砸死的那么多人的尸体,连同垃圾一块处理是谁的安排?
  事实上固始县一伙抢救的不及时、不得力,明显是顾虑到伤者太多,担心如果把砸在下面的农民工救出来的话,医治费用太大,更担心因此而造成的残疾人太多,都会来找政府索要赔偿,所以干脆把本来可以救活的人连同垃圾一块处理掉,以绝后患。
  可以说,固始县的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找不到没有“滥用警力,非法执法”的事例。
  事发后徐光春很及时的赶了过来,对这样的处理不知徐光春怎么解释。
  固始县所发的一切与徐光春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没有徐光春的支持,郭永昌、方波等不可能卖掉固始县那么多土地。如果没有徐光春的命令和调遣,2007年6月22日夜晚,信阳市武警部队几百名武警就不会来固始和固始县公安局警察一道非法潜入方集镇独山社区对农民实施非法侵占。郭永昌只是个县委书记,他调动不了信阳市武警部队。
  据汪棚乡大皮村支部书记徐明松和东坝村民组组长肖士友说:中天水泥泡沫包装厂在东坝村民组的35亩征地建厂项目是有三个批文的,豫政文[号、信政文[2009]33号、固政文[2009]35号。这三个批文农民没有见到,如果有那就是非法批文。因为要征的35亩土地是基本农田,在此之前“河源科技大学”已经毁掉并撂荒了一千多亩的基本农田在那里,这个责任还未追究,现在怎么还能让乡村干部继续毁掉农田呢?
  三个非法批文为什么能够获得批准和通过,豫政文[号是河南省政府的批文,谁能操作省政府?所以完全可以肯定就是徐光春的背后操作,除他之外没有人能够搞掂。
  固始县是徐光春的蹲点县,方集镇和郭陆滩镇是徐光春的试点镇。对于郭永昌、方波在北京市三环为徐光春买下的一幢价值近两千万的豪华别墅,徐光春声称自己毫不知情。那么对固始县的非法征地项目徐光春是否也毫不知情。
  固始县官僚们的所作所为,充分暴露中国专制制度的本质——披着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外衣,进行大规模的土地“兼并”,通过房地产开发把土地转变成财富后直接流进了“官僚”和商人的腰包。实现了土地的“私有化”。
  “土地兼并”是专制制度特有的周期性“症状”。
  当代中国专制制度的“土地兼并”和历代封建王朝的“土地兼并”有所不同。
  封建专制王朝首先承认土地私有制,官僚兼并土地直接的、不加掩饰的掠夺,完全是一种表性操作;而当代中国专制政权却始终打着“土地国有”、“土地集体所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幌子,用窃取加掠夺的手段兼并土地,带有明显的欺骗性。以窃取为主,强占为辅的手段,其实是表性加隐性的操作。
  历代封建王朝的“土地兼并”是专权把土地掠夺给官僚。让农民直接为官僚耕作。官僚好榨取农民的血汗,或者把土地再租给农民,吃农民的地租。土地还有重新调整的机会。
  而在逐步成熟的工业化的今天,当代中国专制的特权掠夺农民的土地之后。直接将其转变为财富,流进了“官僚”和“商人”的腰包。土地已经没有再生的机会了。完全流失了。
  封建王朝的“土地兼并”,吃人还吐骨头。
  当代中国专制政权的“土地兼并”,吃人不吐骨头了。
  所以,当代中国专制政权的“土地兼并”要比任何一个封建王朝的“土地兼并”都要可怕。危害性非常之大,前所未有。
  “土地国有”“土地集体所有”的外衣一定要揭下来!
  中国的政治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不可阻挡!
  徐光春、郭永昌生下来本不是坏人,现在之所以这个样子正是制度的作用。
  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只有还地权于民,才能有效的保护土地,才能有效的遏止日益严重的“土地流失”!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应该是平均土地,还地权与民。这不是把土地私有化,而是把“土地公有权”寓于“个人私有权”。把土地的管理权、使用权具体的分配到个人。
  中国的土地流失严重,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地方政府倒卖土地从中渔利,严重的危害国家人民已属犯罪!
  中央政府则是视而不见、充耳无闻、姑息养奸、听之任之。实在看不过去了就是轻描淡写的处理个把人,要么就是大会小会的喊喊口号,耍耍嘴皮子。缺乏打击力度。
  要保护中国的土地资源只有依靠人民的力量。
  但如果还要让中国现在的所谓“土地公有制”继续自欺欺人的话,人民也无法保护土地——即然土地是大伙的,我干嘛去操心管理呢!这样一来,就有人钻空子,窃取土地。土地一旦被窃取,就真正的被私有化了;越来越多的土地被窃取,就形成了当代中国的“土地兼并”。
  地权分配到个人后,有个别农民想从事经商、务工或其它行业,可以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自由的买卖土地,这样不会导致“土地兼并”的,因为不可能有很多农民同时地去卖土地。
  卖掉土地后的农民去经营其它行业,实际上就是把土地这种生产资源转化为资本运作,调活经济运行,不仅不会导致行业失调,而且更能保持行业的平衡。
  所以,有人担心地权还民后会导致“土地兼并”纯属杞人忧天。
  乡、村干部指使、操纵地方恶棍霸占少数农民(特别是老实农民)的基本农田、山地、树林及其承包鱼塘,冒领其各种“农补款”和“退耕还林款”,共同分好处,固始县32个乡镇,300多个基本行政村,近3000多个居民组。以郭陆滩镇玄中村为例进行推算:被乡村干部勾结地方恶棍霸占的农民土地面积应该不下5万亩,其中有80%的土地应该是基本农田。
  2005年春,郭陆滩镇财政所所长张歪子、书记余蓬、玄中村支部书记张本祥,村主任熊大友等一伙策划以“归集托管”为名把玄中村各农户的土地收过去30%由他们所用,他们用非法手段收去了玄中村枣林村民组、新庄村民组、小圩村民组、塘拐村民组、罗营村民组几百亩土地,在农民代表董庆兵、王中学、周义成、桂正保的组织下,2005年4月23日下午,近100名的青壮年农民手里拿着铁锹、木棍将正在田间收田的张本祥、熊大友、赵国林、吴顺延、余蓬等人团团围住,村民警告他们,如果不把收去的土地退还给村民,就将他们消灭在田地间,这些作恶多端的村干部当场宣布:“土地归集托管”作废。
  玄中村农民的田间地头维权取得成功。
  “土地归集托管”失败之后,张歪子、余蓬、张本祥、熊大友这伙人贼心不死。操纵上营村民组的恶霸周义勇、黑树棵村民组的恶霸胡红子、谢国子等霸占本村老实农民的土地、养鱼塘、山林地等。
  玄中村被恶霸霸占土地的老实农民有:上营村民组的胡记江、蒋现均、董庆山、董庆河;黑树棵村民组的胡仁米、韩春国;关塘村民组的许瑞堂、董庆祝;火桥村民组的张国付、汪仕国等。
  上营村民组的四户老实农民:胡记江、蒋实均、董庆山、董庆河共计基本农田28亩被周义勇强行霸占之后,推成了一个养鱼塘,建成了一个养鸡厂。黑树棵村民组的老实农民胡仁米、韩春国两家农田正好和关塘村民组的许瑞堂、董庆祝两户农田恰好紧挨着,被胡红子、谢国子两个恶霸强行霸占。推成了一个养鱼塘,建了一个养鸡厂和一个养猪厂。
  关塘村民组的80多亩已经长成林的山地和火桥村民组近200亩已经长成林的山地,被镇财政所所长张歪子、书记余蓬雇佣来的外地“黄毛”强行霸占。连林带地名义上归镇财政所所有,实际上每年的退耕还林款被张歪子、余蓬直接冒领了,火桥村民组的老实农民张传付、汪仕国因为计要树林和山地,差一点被“黄毛”打死。
  从2005年至今,被恶霸们霸占的基本农田每年的各种农补款被张本祥、熊大友、赵国林、吴顺延等几个村干部和几个恶霸合伙均分了。恶霸们从乡信用社领取农补款之后,请几个村干部到郭陆滩镇郭平大酒店或者是天上人间酒店,一边喝酒一边分掉这些钱。这些都是公开的行为,玄中村村民都知道。
  为了鼓励恶霸们继续霸占农民土地,镇财政所书记余蓬和玄中村村主任熊大友两人于2006年5月25日上午到上营村民组组长朱贤道家里,威逼朱贤道骗取各农户的户口薄和身份证,一齐到镇信用社领取了上营村民组的各农户的全部农补款。
  然后让朱贤道按照余蓬列出的账单,从各农户的农补款中总共扣掉600元钱给周义勇,好让他继续霸占农民农田。请看余蓬的手写体账单。
  张本祥、熊大友虽然不投资几个恶霸们的养鱼塘和养鸡厂,但每人每年可以拿到5000元钱的“操心费”。而且每年过年每个村干部还可以分享到100斤大鱼。
  2007年6月份,为了给被霸占土地的老实农民们讨还公道,周德才、王中学、桂正保、张金生等几个农民代表分别找到蒋现均、许瑞堂等人,劝他们以法起诉到法院,并愿意提供免费律师,这些老实的农民连忙摇头,并声称是自己不愿种田,央求周义男、谢国子他们推成鱼塘和建成养鸡厂的,真是岂有此理!
  可以肯定,是张本祥、熊大友、周义勇、胡红子这些黑恶势力的挟迫所至!
  以法端掉玄中村几个作恶多端的村干部张本祥、熊大友等,早已在固始县维权农民代表的计划之中。只是因为忙于追究郭永昌、方波等。暂时未顾及到端掉他们的实施。
  2007年上半年,张本祥、熊大友等把玄中村村部的地皮及房产以8万元钱的低价卖掉,当时市场的评估价超过了20万元,他们从中捞取了十几万元的好处费是不言而喻的。
  2008年底,在郭陆滩镇镇干部的支持参与下,张本祥、熊大友带领“黄毛”挨门挨户的威逼赵圩村民组的农民在卖地协议上签字,接着毁掉了马堰、赵圩村民组的基本农田近300亩,现在因为“兴隆花园”未开发成,正撂荒在那里。这笔帐将来肯定要找他们算清楚。
  2007年5月份,玄中村的农民代表张金生、桂正保、周德才、王中学找到当是的镇党委书记曾志强、镇长蔡光辉、镇党委副书记戴俊民,要求撤掉张本祥、熊大友等几个村干部,曾志强等人竞直言不讳的说:“兴隆花园”开发项目正需要张本祥、熊大友这样的坏人去强占老百姓的土地。撤掉张本祥、熊大友我们怎么搞开发?不仅我们郭陆滩镇党委政府需要这样的坏人出来打冲锋,现在的整个共产党同样都需要坏人出来打冲锋,不然的话,共产党的执政地位难保了。腐败到这个程度,共产党已经离不开像张本祥、熊大友这样的坏人了。所以你们要以法端掉张本祥、熊大友,首先要端掉共产党。
  草庙乡沈塘村甲塘村民组的村民孔祥明、张芳绵夫妇家里15亩基本农田被村主任孙庆良勾结地方恶霸余法堂、余法海等人霸占后,孔祥明、张芳锦夫妇不服,双方发生的冲突,孔祥明、张芳锦挨了打不说,草庙乡派出所所长汤帮兵等几个警察还将孔祥明拘留。后来在维权农民的帮助下,三次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县委书记方波才督促当时的草庙乡党委书记王强处理此事,孙庆良和余法堂等才退还了孔祥明、张芳锦12亩土地,余下的3亩至今还未退还。
  “治则亡党,不治则亡国”,共产党只有顺应历史的潮流,解放思想,还权于民,只有实行民主,共产党才能避免自身的覆灭。
  作恶多端的郭陆滩镇玄中村村干部张本祥、熊大友一伙要以法追究和端掉。
  作恶多端的陈集乡臧集村村干部朱仁锋、杨志勇一伙要以法追究和端掉。
  作恶多端的方集镇独峰山区的秦英刚、吴旭一伙要以法追究和端掉。
  作恶多端的汪棚乡大皮村徐明松、肖士友等一伙要以法追究和端掉。
  作恶多端的城郊乡六里棚村汪治宏、陶建裳等一伙以法追究和端掉。
  一边掠夺大面积的农民土地进行倒卖,一边伸手向上面要钱,耗费巨资修建地超标巨大的“豪华衙门”,“豪衙”建成后有相当一部分空闲着;还有的因为使用后消耗太大,使用不起只得停用,造成严重的浪费;而关系到民生方面的该投入的地方没有投入。郭永昌、方波等一伙为什么如此“劳民伤财”“行左实右”——巨大的建筑自然要花费巨大的资金,这样才有机可乘、有洞可钻、有钱可赚、有油可捞。
  在蓼城大道西侧,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的固始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蔚为壮观,大片黄土裸露在外,这座当地的标志性建筑,总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总投资一亿多元,加上广场等附属建筑,总投资将达两个亿。
  这座楼从规模上看不低于地级市档次,大楼外墙装饰工程中标价为1532万元,其豪华的内装修和石材结构的外墙装修以及现代化的广场景观,豪华程度将不亚于四星级酒店。
  河南省发改委2006年6月25日发出的《关于暂停一批违规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在建项目的通知》对郭永昌、方波等人来说如同放屁,这些人常以固始县的建设成就显著而引为自豪。
  蓼城大道两侧还有投资3000万元的县公安局办公大楼、投资2457万元的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正在装修或即将迁入的有投资1500万元的县卫生局办公大楼、投资1000万元的县劳保局办公大楼、投资1400万元的建设局办公大楼、投资1200万元的城郊乡政府办公大楼、投资1300万元的县水利局办公大楼。据了解,这些建筑风格一座比一座现代时尚的办公大楼,基本上没有规范的立项审批手续。以“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名义建设的县水利局大楼围墙上看到一条大标语:“建好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大楼,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目前使用的县检察院、法院、发改委、财政局、广电局、安监局、地税局、计生委等单位的办公楼,也显得新颖别致,与附近破旧矮小的民宅、商业设施反差明显。
  《全县“十一五”新农村规划建设情况》,这份“一个口径对上”材料,列出了13项向上要钱解决的民生问题:
  ——全县尚有270个行政村未通油路(或水泥路)。“十一五”期间,计划改建县
  乡三级公路396公里,新建通往行政村四级油路2230公里,工程总投资13亿元,
  申请国家、省补助投资8.8亿元,部分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行”)支持。
  ——全县需要整修的河道险工险堤长6370米,共需资金2153万元,申请国家投资1615.2万元,其余申请开行支持。
  ——全县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52.4万人,目前仅解决6.26万人,只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11.9%。“十一五”期间计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1.8万人,需投资7848万元,申请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3488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308万元,其余申请开行支持。
  ——全县有321所寄宿制中、小学校生均建筑面积仅2.6平方米,需改扩建面积36.6万平方米,投入资金1.8亿元。教学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农村薄弱初中32所,需要改造面积7.7万平方米,需投入资金4608万元。共需要资金2.26亿元。
  ——全县尚未改造的乡镇卫生院20所,需改造投资1600万元;601个村卫生室改造需投资930万元;改造不达标的县人民医院一家,需投资3000万元;改造不达标的妇幼保健院一家,需投资1600万元。改造不达标的中医院一家,需投资1500万元。共需要资金8630万元。
  ——全县尚有59个行政村需要改造电网,另有2002个无电户、7014个无电人口,这部分盲点村和无电户计划在“十一五”解决,总投资4258万元。
  ——全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每年县财政要贴补728万元,目前每年只能拿出300万元用于贴补,缺口428万元申请上级补助。
  ——全县五个乡镇有1054个特困户、4005个特困人口需要搬迁,总投资5688万元,县乡两级可以负担选定宅基地资金2310万元,需要申请国家扶持3338万元(摘自记者的报道)
  以汪棚乡大皮村“河源科技大学”、郭陆滩镇玄中村“兴隆花园”、城郊乡六里棚村、陈集乡臧集村作为突破口,组织农民以法起诉。动员全社会力量监督,迫使固始法院受理。希望全国人民给予支持和参与!
维权农民周德才发给固始县公安局全体警察的忠告
警察兄弟们:
  你们好!
  我之所以称你们为兄弟,因为我们都是人民的子弟
  虽然现在我是农民,你们是警察,但是我们的父辈、我们的祖父辈可能都是农民。大家都是农民的后代,所以不能忘了自己的祖宗,更不能悖逆自己的祖宗。
  正是因为你们这些警察兄弟们的失职、渎职和不作为,所以才让固始县的流氓、黑帮横行猖獗!
  也正是因为你们这些警察兄弟们参与和镇压,才让固始县的腐败官僚和奸商“强占窃取农民土地”得逞,你们中间除了少数当权的人得到好处外,大多数人则是因为“工作原因”只得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身不由己的不得已而为之,这也许不是你们的过错。
  我相信绝大多数的警察兄弟们还是有正义感的!
  固始县的农民现在之所以发誓要“以法端掉固始县官商警匪相互勾结的黑恶势力”,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受到了非常严重的伤害;更是因为“官商警匪”已经严重的威胁到了广大农民的未来生存
  警察的本分和天职则是除暴安良、制止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但在中国现行体制演绎之下,大多数警察实际上已经沦为了“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行尸走肉
  开发并不是坏事,农民不反对开发;但是固始县的开发是极少数人利用手中的权力,打着城市建设的幌子非法赚取农民的土地而达到渔利自肥。
  信合公司和怡和公司当初以1.25万元/亩的征地现在正在以60多万/亩的价格往外转手倒卖,他们上交给政府的财政每亩地也就是几万元,巨大的差价部分基本上流进了私人腰包;而几年前的1.25万元/亩的征地款很多农民至今还没有拿到。
  这些情况你们生活在固始县的警察们都已经看到了吧!
  2010年五月份,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左志英、孙涛来固始县采访时一看到固始县城南城北撂荒闲置的大片征地(也就是信合公司和怡和公司的“土地期货”)感到非常地震惊;同时也为中央对此“视而不见”而感到大惑不解。随后左志英写了一篇题为《被城镇化建设撂荒的河南固始“明星县”》的报道
  今年五月上旬,清华大学的几个专门搞“城市规划”研究的朋友专程来到固始县实地考察,他们一看到固始县大面积“土地期货”后与左志英、孙涛一样的震惊和迷惑不解。
  大家一致认为:
  对于这种非法强占和窃取农民土地的行为“视而不见”和对劫匪“打家劫舍、抢劫银行”行为的“视而不见”没什么两样!
  从固始县法治的严重缺失可见中国的法治一斑!
  几个专家朋友还认为:按照经济发展、城市发展的正常预算和估计,固始县现在的征地完全可以满足未来十年城市建设的需要
  事实上,这些没有按照国家征地法规办事而采取“非法强占”所兼并的大面积的“土地期货”,并没有真正用到固始县的城市建设方面;而是以“股票”形式被炒来炒去
  2011年6月3日赵岗乡窑北村、新堰村的几十名农民在乡政府门口集会抗议之后,固始县公安局刑警队的人连续几天在两个村追查参与活动的农民。
  6月4日第一次到新堰村的三个警察穿着便衣,冒充信访局的人,声称为农民解决问题,要求参与活动的农民主动的站出来“说实话”。
  6月5日三个穿着便衣、冒充信访局的警察现出了原形,身着警服又到了新堰村,没有再提帮助农民解决问题;而是对参与者进行恐吓、威胁,说他们是非法集会,尤其是“6.4”前后这样的行为属于反党行为;并拿着我的照片挨门挨户的查问:见没见到这个人,他叫周德才,是“反党分子”。还说“周德才是骗子”之类的话
  就在这三个刑警队警察恐吓、威胁护地农民之后,赵岗乡街道的混混赵国成()要带着黑帮打手到卢先满兄弟的土地上强行施工。是不是你们公安局警察在后面的唆使和纵容呢?
  6月6日上午,城郊乡隔夜村的农民王军和、王新友等人邀请我去隔夜村查看怡和公司的征地,被人跟踪。7日上午,隔夜村的村支书祝玉明(外号“祝霸天”)派人把王军和强行带到隔夜村村部,威胁王军和说:如果再敢把周德才领到隔夜村来,我让你王军和在隔夜村消失!
  “祝霸天”得知我们8日下午要在王新友家里召开维权代表们的会议,于7日夜晚就让黑帮打手对隔夜村的十几个农民维权代表进行逐个上门威胁,并放出话来:明天下午周德才要是敢来王新友的家,我就让他和去年4月4日一样。
  为了鼓起隔夜村农民维权的勇气,我没有退却,第二天下午我从其他地方约了一些维权农民一块赶到王新友家里,隔夜村的十几个农民维权代表的确没有按约定来开会;我们也没有见到“祝霸天”的黑帮打手,这些情况你们公安局的警察们应该都清楚吧!
  5月11日城关镇东大店子的居民**宣传活动之后,公安局刑警队警察也采取过同样的行动。
  大家心里都非常清楚:公安局派警察到处攻击、漫骂、诽谤和污蔑我完全是受县委县政府的人所指使。
  一方面诽谤、污蔑我,另一方面通过恐吓、威胁让农民们产生畏惧心理,不敢再和我接触,因为大多数的农民心理上比较脆弱。但是我要告诉你们是:出于生存的本能,最终固始县的农民还是会一齐起来收回土地的,就算我不去发动他们!
  针对这些情况,我特地关照维权的农民代表们:如果再有刑警队警察“调查”周德才时,你们一定要看清楚他们的姓名和警号,最好还要问清楚他们的联系电话。
  我没有别的意思,更不为报复,作为农民只能是自卫而不敢报复;为了生存,固始县的农民组织起来收回属于自己的土地,是完全合法的行为
  去年我在写给全国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信中点到了固始县公安局的一些人,希望你们不要伺机报复。我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出于公义而并非个人恩怨;但如果你们想报复的话尽管来,我也不会在乎的;我既然敢在《冲破黑暗笼罩的纪念》中点到中国最大“黑恶势力”头子的名,就不惧怕任何报复和陷害
  几个月前从福建泉州和广东深圳分别有人给我发来威胁信息并不止一次的打来电话威胁,我当时就向公安局治安大队报了警,治安大队拒绝受理;对方公然的用手机号发来威胁敲诈信息并三番五次打电话恐吓我,完全是无所顾忌的,我的手机一直在监控之中,所以这个事情固始县公安局非常清楚。为什么治安大队拒绝受理呢?
  很多农民曾经确实把你们警察当成了保护神。
  去年4月4日上午,身为警察的汪棚乡派出所所长桂芳国、副所长刘良军竟然和刑事犯罪释放犯谢运军、黑帮头子金盒子一齐带着两百多名“小黄毛”强占大皮村东坝村民组的土地;并且把护地农民往死里打。
  接着,去年的4月9日上午开发商李自瑞带着几十名黑帮打手到城郊乡六里棚村魏楼居民组生活用地强行施工,很多居民拨打110电话报警,你们这些警察却故意不出警;等到护地的居民被黑帮打伤之后你们这些警察才赶过来;赶过来之后却故意放走打人的凶手而后又拘留王棚河、许本华等保护自己土地的居民
  作为警察,你们可以不履行警察应该履行义务和职责;但作为有良知的人,也不至于丧失起码的人性吧!
  我既然把你们当成兄弟,所以也就不会计较你们对我的攻击、漫骂、污蔑和诽谤!
  我之所以问清楚“调查”我的警察的姓名及联系电话,目的就是想和你们交朋友,请教你们如何“维稳”、如何“建设和谐社会”、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大家可以沟通交流,广泛的探讨如何“维护法律尊严”、建设“法治文明”
  我要尽最大的努力唤醒你们的人性!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家都应该铭记这句千古名言!
  我的所作所为完全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正义之举!
  你们的所作所为则是为了什么?你们自己好好考虑考虑!
  希望警察兄弟们好自为之!
  周德才
河南固始县农民发起网上签名大联合护地维权运动
全国人民一齐行动起来
以法铲除固始县“官商匪”相互勾结的黑恶势力
——固始县农民发起的网上签名大联合护地维权运动
同胞们、朋友们:
  2010年4月4日上午,河南省固始县汪棚乡大皮村发生了一起“官商匪”联合打杀护地农民的涉法事件。打伤农民领袖周德才及护地农民汪凳友、汪登举、汪永发、姚连合、易成学等。
  长期以来,河南省固始县以县委书记方波、县长曲尚英为首的县委县政府一伙人,下面各乡镇的党委政府一伙人,勾结开发商,扶植操纵地方恶棍和“小黄毛”等黑恶势力,多次非法强占农民的土地,制造了多起惨案,逼死了好些人命。
  2006年6月15日早晨,赵岗乡农民卢先道因土地被强占而吊死在赵岗乡乡政府的办公室里。
  2006年5月25日,城郊乡打靶场村的农民陈志华(女)捍卫自己的房屋和宅基地呆在自家的房屋内不出来以示抗争,被固始县所谓的“执法大队”推倒房屋而活活的砸死。
  2006年年底,郭陆滩镇街道居民任德珍因房屋被拆,宅基地被占一家人撂在荒郊野外忍饥受冻,被逼吊死在荒郊野外。
  2008年4月20日,武庙乡瓦房村的农民赵允军因为保护自己的土地伙同其他农民到县委、县政府门前讨说法被拘押,在拘留所里遭到受人指使的“牢头”的毒打。出来后到医院检查发现肺部被打成无法医治的重伤。2008年农历8月14日含恨去世。
  这样的事情固始还有很多。
  “6.22”血案
  2007年6月22日凌晨一点多,在徐光春、郭永昌、方波等人的共同策划下,固始县公安局的全部干警、信阳市武警部队部分武警联合行动,对方集乡独山社区实施了非法侵占,打伤沈子明、汪厚芳等数十名农民。拘留汪厚明等十几名抗争农民。逮捕了沈子刚、沈子付、刘西举三名农民维权代表。二沈兄弟分别被羁押六个月,刘西举被羁押七个多月。
  “9.13”事件
  2007年9月13日上午正在施工中的“国宾大酒店”附楼突然倒塌,几十名农民工顷刻间被砸埋到里面。
  事发后郭永昌、方波一伙动用公安武警和黑社会“黄毛”立即封锁了出事现场,不许有人进入。省委书记徐光春于当天赶到固始县。当晚深夜熄灭灯火后数十辆推土机、铲车把砸在下面的建筑工人(据说当时还有微弱的声音在喊“救命”)连同混泥土垃圾一块清理并运往固始县南边山区翁进了大山沟子里面。
  据说砸死有三十多人,而固始县官方的媒体当时的报道说“砸死1人,伤29人”。
  徐光春(原河南省省委书记)、郭永昌(原固始县县委书记)、方波(原固始县县长,现任县委书记)、符孔道(原固始县主管土地的副县长,被查处后切脉自杀)和开发商何卫东一伙强占汪棚乡大皮村一千多亩基本农田,准备打着筹办“河源科技大学”的幌子进行倒卖土地,从中牟取暴利。
  为了让香港“何氏集团”投资入股学校,徐光春、郭永昌、方波、符孔道动用官方资源为何氏兴建“国宾酒店”,为了取悦何氏集团让酒店提前开张,腐败官僚们不顾建筑方面的技术要求,拼命的督促包工头赶工。才导致了酒店附楼倒塌酿成惨祸。
  事后何氏集团只是出了一点赔偿款,可怜那些惨死的农民工们,上有父母、下有妻子儿女,搭上性命不说,连尸体都被当成了垃圾处理。
  徐光春、郭永昌、方波及固始县的腐败官僚们还是人吗?
  “4.20”血案
  2008年4月20日上午,老法官许再生和武庙乡瓦房村的钱光同、赵允军等几十个农民因为十元一亩的强行征地到县委、县政府门前讨说法,被当时的县政法书记祁登视、当时的公安局局长杨久隆、法院的副院长张新刚及一大批警察的镇压和殴打,钱光同、赵允军等十几位农民挨打后被拘留。
  老法官许再生挨打后被张新刚、杨久隆按进车里送到固始县西关派出所拘禁十几个小时。老法官许再生当时被打得顺鼻窜血,血衣至今还在。
  “4.4”血案
  2010年4月4日上午8点多,汪棚乡乡长蔡光辉及全体乡干部、汪棚乡派出所所长桂芳国及全所警察,大皮村村支书徐明松及所有的村干部,中天水泥厂的马老板共同和地方恶棍谢运军、金合子率领几百名的“黄毛”强行圈占大皮村东坝村民组的老汪大山近百亩土地。
  东坝村民组的农民被迫赶来自卫护地。几百名“黄毛”一拥而上包围了护地农民。老法官许再生在旁边刚举起相机想拍照,被恶棍谢运军的儿子一棍打下水,另一个“黄毛”下去就把老法官往水里按,想把老法官淹死,老法官头被按在水里,过了一阵时间,汪棚乡派出所的一个警察才出来制止(他们是害怕把老法官淹死追究他们的责任才出来制止的)。
  老法官从水里爬上来后,眼镜和鞋帽都没有了。一个“黄毛”伸手抢去了老法官的相机。被刚才的那个警察要过来后还给了老法官。
  老法官至今清楚的记得这个警察的长相,他就是汪棚乡派出所的一个二级警督,虽然不知道他的姓名,但老法官可以指证出他。
  随后就打伤农民领袖周德才及护地农民汪登友、姚连合、汪登举、汪永发、易成学等人。
  方波、曲尚英、蔡光辉、桂芳国、徐明松、水泥厂马老板、谢运军、金合子这伙“官商匪”相互勾结的黑恶势力为了占地成功,在“4.4”事件发生之后,一直在继续胡作非为,在方波、蔡光辉、桂芳国、徐明松等官方的指使下,由水泥厂马老板出钱雇佣谢运军父子、金合子等人挨门挨户的威胁、恐吓东坝村民组的村民签卖地协议,威逼村民迁坟,威胁汪登友、姚连合在事先造好的调解协议上签字,强迫汪登友、姚连合分别领取5万元医疗费用。
  2010年4月23日下午,东坝村民组的村民汪登举(4月4日那天也被谢运军打伤)到老虎冲村民组(谢运军所在的那个村民组)去理发,被谢运军抓到后拽到阎合子门口,先把汪登举打的跪在石子上。边打边说:“到现在还认不得我谢运军,如果再敢阻止施工我就要你们全家人的性命”。还要汪登举的大儿子汪永发三天之内到他家登门保证不再阻止施工。
  汪登举回来后和汪永发说了此事,汪永发于晚上八点钟打通汪棚乡派出所的报警电话(),接电话的人是张芳军(派出所协警人员),张芳军当时表示“会立即报告桂所长”。但直到现在,谢运军、金合子等人还在继续的恐吓威胁大皮村的农民。可见汪棚乡派出所的警察与谢运军等恶棍完全是一伙的。
  为了保护老汪大山这片土地,打击****犯罪,我们固始县农民呼吁发动全国人民一齐起来网上签名大联合,共同要求中央追究固始县这群祸国殃民的败类的罪责!
  希望同胞们、朋友们能竞相签名、竞相转发、竞相上网。
  每一个有爱国之心的中国人,每一个有正义感的海内外朋友都应该积极的参与。
  就在汪棚乡大皮村的“4.4”事件发生的前后。城郊乡六里棚村的村支书汪治宏、村主任李新民、乡派出所所长杨明效等人将六里棚村柯营村民组的房屋安置地卖给了非法迁入的外来人口,汪、李、杨三人在帮助非法迁入的人口办理注册时,已经索取了巨额贿赂,卖地钱也被三人均吞了。柯营村民组的农民代表杨继云(女)、孟宪明等人出来阻止非法人口占地建房,遭到村民组组长陶建堂雇佣的黑帮的殴打。
  汪治宏、李新民、杨明效还将魏楼村民组的生活用地卖给了开发商李自瑞,卖地钱被汪等三人均吞。魏楼村民组的农民代表王朋合、许本华等五人出来阻止开发商占地施工,被乡派出所所长杨明效等警察拘留和罚款。
  固始县的这群祸国殃民的败类罪恶滔天,罄竹难书!
  固始县的这群祸国殃民的败类囤积了大片(至少不下十万亩)土地正撂荒在那里作为“土地期货”。
  和老汪大山紧挨着的“河源科技大学”毁掉了一千多亩的基本农田,现在留下的是一片建筑垃圾和废墟。
  固始县官商匪勾结强占而撂荒的基本农田面积之大令人触目惊心!
  方波、曲尚英、蔡光辉、桂芳国、徐明松、谢运军、
“黄毛”等非法占地的手段残忍,其行为之恶劣,令人发指!
  方波、曲尚英、蔡光辉、徐明松、开发商、谢运军、金合子、“黄毛”等“官商匪”黑恶势力祸国殃民,形成了带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恐怖主义势力。做出了许许多多摧残人身、草菅人命的罪恶事实,有目共赌!
  我们发动全国人民一齐行动联合要求中央:
  一、追究方波、曲尚英、蔡光辉、徐明松、桂芳国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对他们实行“双开”。
  二、以法逮捕“4.4”事件镇压殴打护地农民的恶棍谢运军父子、金合子及几百名作恶多端的“黄毛”。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三、对被打伤农民给予肉体和精神上的赔偿。赔偿东坝村民组村民的人工、青苗损失。
  四、取消“中天水泥厂”在大皮村的征地项目,并给予追究和处罚,因为他们参与了殴打残害农民的违法犯罪。
  五、责令固始县法院以法受理护地农民的行政诉讼,并允许全社会对审理过程公开的监督,确保审理审判公平、公正。
&&  固始县农民大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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