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了土地,赔偿之后,是不是土地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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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7:08:05 来源:郑州经济广播
夏先生:自己房子属于2000年的小产权房,但房屋土地证属于国有土地性质,现在能否办理房产证?
王老师:只要是国有土地性质就不属于小产权房,只要您符合相关条件,您可直接到房管局走遗留土地处理程序就可以了,详请您可拨打咨询。
【责任编辑:李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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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房产证征用土地如何赔偿
  理论上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由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相关手续只是没有办理房产证,这种情跟正常有房产证的 房子一样标准拆迁补偿,另一种是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房子,属于非法建筑对非法建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一般只赔偿建筑材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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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有较大的法律瑕疵了,意味着你不是法律上的产权人,在征用或拆迁时。仅供参考,赔偿数额会比较少。最好的办法是,了解一下为何没有产权证,开发商负有补缴的义务,如果是土地出让金没有缴齐的话。如果是集体土地上建的商品房,估计不大可能能拿到房产证没有房产证。因此,只是居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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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户口.谢谢,身份证和地改表没房产证也可以给予补偿。这样就会比较麻烦,但是住房要到市档案馆查阅房屋登记然后再赔偿
不一样,有房产证比没房产证的补偿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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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10月1日起,郑州市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申请产权登记
集体土地房屋也可办产权证
提醒的是,违法违规“小产权房”或向村民以外人员销售的不予登记
  峥嵘 配图      □记者&&郑松波&&实习生&&赵静  阅读提示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商品房虽都同属财产,应有物权的归属,但长期以来,都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却没有产权证,进而其物权也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和保证。不过,从今年10月1日起,郑州市的这种局面将彻底结束。  8月4日,郑州市政府正式发布了《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凡是合法合规的集体土地房屋都将拥有和商品房一样的产权证,有了产权证,这些房屋就可以交易、抵押贷款等,农民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财产权和处置权由此将更加有保障。该《办法》将从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屋登记咋规定  违法违规或向村民以外人员销售的不登记  得知郑州市出台相关办法,许多购买了小产权房的市民第一个反应是:“小产权房”是不是要“转正”了?很遗憾,“小产权房”并不在允许登记之列。  据了解,“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说得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出售的、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因此,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利用集体土地开发并销售给非本集体成员的“小产权房”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当然也就不在《办法》允许登记的范围之内。  登记范围咋限定  建在集体土地上,合法合规才登记  哪些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进行权属登记呢?简单地说,凡是建在集体土地上,合法合规的房屋都可以登记。  《办法》规定,郑州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的设立、转让、变更或消灭,都应依照规定进行登记。凡是以各种形式在集体土地上,违法违规进行开发建设或变相进行开发建设,没有取得相关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并违法违规向土地所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人员销售的房屋都不予登记。同时,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也不予登记,待改造完成并安置完毕后按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登记。  这样的房子也不予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也不予登记:不能提供有效的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的;不符合城乡规划的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房地产权属争议未解决的;转让农村村民住房,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司法机关查封或限制房屋权利的。  登记时限有多长  30个工作日可领到产权证  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不用太长时间,就可以拿到产权证。  《办法》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的工作时限进行了严格的限定。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并发放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房屋抵押权、地役权、预告登记、更正登记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并发放相应的权属证书;申请异议登记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登记的,房管部门还要即时书面告知申请人。  登记程序  根据《办法》房屋登记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和异议登记。具体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颁发、换发或收回房屋权属证书”。  登记申请咋公告  登记申请要在村民组织内公告  据了解,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工作由市房管局负责,所用证书为国家统一印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即通常所说的产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房屋权属证书附记栏内应标注“集体土地”字样。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应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  和商品房的产权一样,集体土地房屋登记也要遵循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有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发生转移。&&&&  《办法》规定村民自建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申请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的,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事项进行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当在房屋所在村民组织内进行张贴。经公告三十日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民生提醒  10月1日,《办法》实施,合法合规的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办证后,可进行交易、抵押贷款等。  申请材料啥要求  材料不全的必须补办  许多村民在自建房屋时,往往不太注重各种手续的办理,工程竣工后,多数也不请专业机构进行验收。今后这个“习惯”要改一改了,因为这些行为直接关系到能否办理产权证。  《办法》要求,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按下列规定提交材料:  村民自建住宅房屋申请时,要提供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测绘平面图;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等。  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村办企业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建设的房屋申请时,要提供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房屋测绘平面图;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进行登记的证明材料等。  村民自建的3层以下(含3层)房屋,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村办企业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房屋,由于历史原因用地和规划材料缺失的,必须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后,才能申请登记。  应该竣工验收,但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建房人必须委托具有管理权限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鉴定。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可凭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或者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申请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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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生活报土地证上的划拨与出让,是否占房赔偿不一样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这个片区要开发,政府要占我们的房子,我们是城镇户口,有房产证与土地证,土地证上写的是划拨,有人说要改成出让,要不以后的赔偿不一样,请问是不是,谢谢
09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土地证都齐全,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权类型是划拨,使用权面积6.7平方,其中独用面积0平方,分摊面积6.7平方,如果遇到拆迁,这种土地性质的赔偿和商品房赔偿是一样吗,如果不一样,会有多少差别?有没有必要去把土地性质转为出让?
农村宅基地先办了集体划拨土地证,后在集体划拨土地的基础上缴纳了出让金,变成了国有工业出让土地并有了国有土地工业出让土地证,请问合法吗?
我购买的商品房于2007年1月交房,180日内办理了产权证,但是土地证2010年9月才办理下来,这个算不算违规,可以告开发商万分之二每日的赔偿吗?谢谢
我买的二手房房产证过户了,但土地证是划拨的不能转,是否还要千签协议
我买的二手房房产证过户了,但土地证是划拨的不能转,是否还要千签协议,或者公正
您好,我在周口郊区有3亩地,说是要建工厂一亩赔偿五万,也不知道正常的赔偿多少,怎么知道建工厂的有没有证件,谢谢!
各位好,我是贵州省织金县一个乡的老百姓,现有一煤矿需要征用我的1000平方米农田作为厂坝,但他们只给68元每平米,而且不知道要用多少年。我觉得这个价太低,如果我答应了只得这几万块钱然后就没农田种植水稻了,因为这些农田是我家生活的主要来源,所以我至今没与煤矿签合同,当地乡政府曾几次派人与我协商我都不同意。请问:煤矿征用农民土地赔偿标准是多少?如果我坚持不答应政府是否有权为煤矿强制征用我的土地?(最好是能附相关法律条款,谢谢!)
2000年买的34平米的门市,有房本现在想办土地证,才知道是划拨地,我该怎么办?土地出让金应该谁付,是开发商还是我?谢谢
我是2000年买的34平米的门市,我有房本现在想办土地证,办证那里告诉我是划拨地,请问我该怎么办?还有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该谁付?是开发商还是我?谢谢!
我们县房管局准备在我家农用地修建房屋,高大概15米,请问这是属于遮光赔偿的范围么?只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房屋拆迁如何赔偿?
  只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房屋拆迁如何赔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着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所有的产权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在内,房子的产权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还存在,产权就存在,没有年限的限制。
  所谓的50年或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按照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后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地随房走,房随地走。
  商品房的土地证可以在房产证下来后到土地资源局自己办理
  集体土地不能自己办理,有一个集体的大土地证。集体土地的房子100%产权的可以过户但是不能抵押贷款,需要注意。
  首先要搞清楚你所取得的房屋是否有国土证(总证),如果有(通常情况下有土地证才会有房产证),你可以根据国土证(总证)直接向国土部门申请分户。如果没有,那么要看该房屋是什么个情况,比如说该房屋为原来很早以前的房屋,当时只办理了房产证而没有办理土地证的,那么你现在就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补办土地证,并且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以便完善土地手续取得土地证。
  还有就是 你没有必要办理 因为新物权法规定
土地随房产流转房子是谁的 谁就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你想办理的话只是为国家做贡献了
  王先生:我看中一套二手房,可是这套房子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请问这样的房子能买吗?买后遇到拆迁有法律保护吗?补偿和那些两证齐全的房子有什么不同吗?
  市房管局办公室:虽然没有土地证,但是王先生有房产证,可以凭房产证到房产中心办理房产交易手续。
  按现行拆迁管理政策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市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所:王先生可以请这套房子现在的房主拿着房产证、身份证和其他证明材料到辖区土地管理所办理土地证,具体办理手续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所咨询。
  办理记者:黄雷私房有两种形态,一种是民房式的,一种是商品房式(经适房)的。
如果是商品房式,凭房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如果是民房式的,因为是单独占地建造的,买家就会要求有土地证,同时房产权交易处也必须要有土地证才能允许交易转户。
  补办土地证的手续并不复杂,只要有当时的审批手续材料,去当地的国土局就可以办理补证。供你参考。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购买同样要慎重
上一期的“房产法律咨询”中,我们重点介绍了购买无产权证的房子要防风险,文章刊登后,许多读者通过咨询热线打来电话,询问“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房屋的相关情况。
  从读者来电情况看,不少人认为即使有了房产证,背后的风险同样不少。
段先生是湖南人,在上虞工作已有十多年,有了些积蓄,因此他想在上虞安家落户
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不过过高的房价让段先生一时难以在上虞城区购买商品房,于是他把目光投向了城郊。
  不久,在朋友的介绍下,段先生看中了一幢处于城郊的房子,这套房子有产权证,但没有土地证。
“房价挺实惠的,我觉得买下来比较划算,即使以后不住,用于投资也不错,毕竟楼市一直在往上走。此外,房主说即使不能过户,如果我买下来,他也愿意将房产证交给我。”段先生说。尽管如此,段先生仍有些烦恼,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将这套房子买下。
  与段先生有着同样烦恼的还有顾女士,她在柯桥做生意。最近,她得知附近某村有一批房子在出售,由于该房子的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这批房子只有产权证,没有土地证。“到底买不买?”顾女士犹豫不决。
  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有关人员说,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因此,人们购买的房屋如果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过户肯定遭拒。如果办理不了过户手续,那买方也无法落户,这些都是购房者要面临的现实问题。
  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杨进昌律师说,从段先生和顾女士所讲述的情况看,他们看中的房子位于农村。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屋的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申请使用,因此这类房产有房产证无土地证,且不允许转让。即使段先生和顾女士将这类无土地证的房产买下,但其与卖主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如今,各个地段的房屋升值较快,如果购买这种没有土地证的房产,其日后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因此尽量不要购买此类房产。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 购房者担忧无必要,
&地随房走,房随地走
  中广网北京4 月15
日消息(记者张棉棉)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 时48 分报道, 进入2010
年,楼市话题热度不减,不管是买房还是卖房,大家都格外关注“房产证”的问题,因为那是自己拥有房屋最根本 的法律证明。
家住济南的张先生2004
年买了新房,也顺利的办下了“房产证”,可他听朋友说,一套完整的产权证明,除了“房产证”外,还有一个“土地证”被很多人忽略了。办不下“土地证”,房屋产权就有隐患。
“土地证”真有那么重要吗?
  听从朋友的建议,张先生一直和开发商交涉办证,但“土地证”却迟迟办不
下来。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济南市阳光100 小区的业主张先生,2004
年买完房子后,开发商一开始许诺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却迟迟没有兑现诺言。
  张先生:到现在我们只能是办下来房产证,但现在我的房子土地证一直都不能办,开发商的回复就是说,属于分期开发的楼盘肯定会办,现在办太麻烦,都开发完了以后一块儿办。现在房产在法律上属于我,但是土地证迟迟没有办下来,这对我是个隐患啊。
  而据开发商——济南阳光100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王洪江介绍,目前在济南市的房地产项 目,其中90%都没有为购房者办理房屋土地证。
  王洪江:在济南市单证交易,只要你有房产证,你就可以交易买卖。现在这么个情况,土地证其实是附属品,没意义,单卖土地证谁也没要的。
  让张先生一直耿耿于怀、房地产开发商却说没有意义的“土地证”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证件,它和“产权证”又有哪些区别呢?
  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委员会的秦兵律师表示,在完整的商品房产权中,应该包括两个证,一个叫“土地证”,也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另外一个叫“产权证”,也就是“房屋所有权证”。
  “产权证”是有排他性的,而“土地证”位置略低。
  秦兵:按照中国目前的法律应当是有两个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取得的,两证是不同权利的证书。由于两证中缺一证,张先生担心假如有一天房地产开发商因为还贷问题与银行产生纠纷,而自己购买的房子又没有土地证,这样自己作为购房人的权益就难以得到维护。
  张先生:他(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还不了贷款的话,土地证的所有权银行就有权来冻结,然后拍卖。在冻结拍卖的这个过程中,他肯定涉及到我这个房子,相当于我这个房子其中一部分的产权让银行给冻结起来,那我这个房子也不能转让,也不能卖,而且还有可能被法院查封。
  和张先生一样,很多买房人都有类似的疑问,他们都担心拿不到“土地证”自己房子的产权真会受影响。
  而一些地方的购房者却说从未见“土地证”,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带着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房
地产业内人士。他们向记者解释说,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但目前各地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些地方“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只发“房产证”,比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地;
  有些地方则坚持分别发放,比如张先生所在的山东,还有南京等地。针对没有“土地证”,开发商是否有可能拿土地抵押的问题,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岳运生律师表示,理论上存在这种可能,但在实践中,土地和房屋一旦已经转让,就不再具有拿房屋作抵押的条件,否则就是开发商骗贷。银行对此审核非常严格,更不能因此冻结业主的房产。所以,购房者的这种担忧基本没有必要,目前没拿到“土地证”一般情况不会影响购房者的所有权,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随地走,
  岳运生:在施工之前,一般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是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贷款,施工过程中一般会把单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抵押贷款转成再建工程贷款了。等到工程竣工之后,开发商拿到大产权证之后,就要用大产权证加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来做抵押贷款了。如果大产权证进行分割之后,一般都是买售人就是购房者的业主一般是做房屋按揭贷款了,那个时候开发商只拿土地使用权证应该是做不了抵押专家解释说,在山东这种没有两证合一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像张先生一样,仍然觉得没拿到“土地证”,心里不踏实,可以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目前在我国,房屋和土地这两个部门是分开的,因而土地证和房产证分开管理也有一定合理性。但从交易角度来看,二者未来合一的可能性很大。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况伟大:我认为至少应该是有房产证的,个别地区的话也有土地证,但是我想,为了产权的统一,以及为了管理的方便,应该土地证跟房产证统一起来,便于管理和交易。
  有一幢建于1962
年的私房,地处现城区范围内(当年建房的时候属城市远郊),于1992
年办理了房产证,但土地证和契证一直未能办出,目前面临拆迁,请问这种因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房产和现在的商品房在定性上有什么不同?
  在拆迁评估、补偿上和商品房又有什么不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具体是什么?
一样的,土地是你家历史上的祖业,属于私有使用权,在拆迁时你们可以去土地部门查询相关土地使用权的记录,并要求拆迁单位按照私房的标准评估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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