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要求要婚前男方买房离婚后的住房公积金吗

  职工问:离婚后发现住房公积金未分割还能要求分割吗?
  前年,李女士与孙先生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主要内容为:李女士与孙先生自愿离婚;其子小孙由李女士抚养;双方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某家园25号楼2单元101号和北京市昌平区某村的三合院归小孙所有;离婚前所产生的各种债权债务均由各自承担……
  前不久,李女士发现二人离婚前,孙先生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有余额。
  现李女士要求将孙先生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一半应归其所有。
  李女士的要求合理吗?
  市民 孙先生
  律师答:协议离婚后再分婚前财产要依据双方协议约定
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马颖秋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李女士的要求未超出原离婚协议的约定,李女士与孙先生在协议离婚时就财产的分割达成了协议,其中已明确约定双方的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李女士主张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应为孙先生收入的一部分,故李女士要求对此予以分割要求与其离婚协议书上的约定相悖。
  对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要求分割。但要求分割的一方须提供相应的证据。 TAG=关于离婚前双方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和老婆离婚,当时婚后先由男方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然后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男方公积金贷款20万、女方公积金贷款18万),其间提前还款2次,一次6万、一次7万,现在还剩下27万左右未还清。现在的问题是:1.&离婚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暂停手续吗?我们是通过先扣除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后,如果余额不足,再从相应账户内扣钱的方式还款的。如果可以如何办理?男方是主贷人2.&女方工作如果没了,其公积金账户内的钱也被扣光了的话(男方工作稳定,公积金账户内一直正常,足额扣款),那么就会出现每月缴纳的还款数额不足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同时又处于离婚前的阶段,由此引起的银行催款以及信用问题,请问是向未足额缴纳的女方催款,并影响其银行信用记录,还是会向主贷人(也就是男方)催款,并影响到主贷人以及双方两人的银行信用记录?如果收到催款单后,同时又处于离婚阶段,男方去补足缴纳了由于女方未缴纳的相应款项,那么在法庭上可以举证并要求女方返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拿回这部分钱款吗?
10-10-04 &
至于还款的银行信用问题你可以咨询一下贷款银行,离婚前男方补足的贷款,不能向女方主张返还,因为你补足的钱款属于夫妻共有。如有疑问,可以&参见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上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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