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行atm机上怎么没有异地atm存款手续费界面

如果我在6月22曰用包商银行信用卡在ATM机上提现2000元,按照最晚还款时间,也就是8月15日还_百度知道
如果我在6月22曰用包商银行信用卡在ATM机上提现2000元,按照最晚还款时间,也就是8月15日还
谢谢,也就是8月15日还款如果我在6月22曰用包商银行信用卡在ATM机上提现2000元,按照最晚还款时间,利息和手续费是多少
取现是按天收利息的,越早还利息越少。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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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是每个月第一次取现免手续费的,6.22--8.15是54天共计54元。手续费的话不太清楚了,具体得看你是什么情况了利息是每天万分之五,也就是1元
包商银行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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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包商银行信用卡可以在其他银行银行atm机上取现吗_百度知道
包商银行信用卡可以在其他银行银行atm机上取现吗
可以的,包商银行也有银联标志是可以在其他银行跨行取款的哦,只要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都可以跨行转账取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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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利息直到你还,当天收取五&#47、手续费等于跨行取款可以
这是个什么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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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银行网点太少,服务态度太差等--这可否作为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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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这些问题-----
1,泸州城区有多少人口?又有多少银行网点?每个网点有多少窗口?又有多少窗口为小额储户服务?有多少营业员中途还有小耽搁?他们办每笔业务限时多少?网点上午几点才上班?下午几点就不能取票排队(我遇到4:10分就截止的)?网点里面有多少没有推销保险?城区共有多少台ATM机?储户手中有多少银行卡?
2,有多少部门或人员能够监督银行?银监局?央行?上级?媒体(上次我谈有关情况,报纸推给电视台,电视台说不好拍)?消委会?储户?法院(储户打了官司)?
3,现在看到不久又要有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等要进入·泸州,这样是否储户日子要好过些?以上问题,恳请储户们帮助我释疑解惑。谢谢!{:soso_e113:}
顶一下,帮Ta上首页!
还问:1,网点有多少人能够在半小时内办理到业务(我有次用了91分钟;同事排队签前面曾有38人等候----2次均有证人)?有多少人愿去网点排队换零钞(更别说缴纳水电气费啥的)?有多少储户会用网点柜台角落的验钞机(银行没人自愿帮忙的)?有没有人在网点或ATM机多取到钱而不被追回或判刑?有没有人说在网点或ATM机取到假钞而举证给力获得调换(更别说赔偿)?2,有谁来监督银行该多少个储户配1个网点?2个网点间距不大于多少米?多少卡配一个ATM机?1个网点该多少个窗口必须固定(最好贴上标志)为个人服务?我假如1个网点2个窗口为小储户服务,上午9点到下午6点(这是夸张)9个小时,每储户半小时1个,才能服务18个,俩窗口才36人。算了,多也多不了几个的。3,这些事情该银监局还是“央行”来规定或者协调,或者监督?恳请广大储户畅所欲言,促其改正。谢谢!
哦,错了,银行营业员办理业务不是半小时才办1个,半小时是我们等候的最快时间。
我已经给相关人士说了,请他们作为政协提案
我昨天去工商银行南城分行,那电子显示屏上面显示的依然是整存整取一年期利率2.50,不是去年12月26日起就开始执行的2.75.就连张贴的纸质告示也还是2.50.唉!近1个月了,竟然还没有调整,恶劣的态度,蜗牛的效率,可怕的银行!
中国的现状(经典) 1、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 2、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3、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4、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5、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 6、ATM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 7、广东开平银行行长贪污4亿---&判2年 8、ATM多吐7万给老百姓许霆---&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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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泸州市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市人民银行& & 点击数:100& & 更新时间: 101
  2010年,泸州市银行卡产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截止12月末,泸州辖区各银行机构共发放银行卡450.33万张,同比增长15.1%;其中贷记卡11.63万张,同比增长44.13%。签约受理银行卡特约商户共1958户,布放POS机2854台,ATM机378台,同比分别增长了69.23%、51.55%和40.52%。全年刷卡消费额82.64亿元(未扣除批发及房地产交易额),同比增长57.17%,约占泸州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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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发了450.33万张卡,却只有ATM机378台,平均每1.1914万张卡才有1台ATM机------郁闷!
深圳业主投诉房贷利率返价 银监局称银行违规
日18:58腾讯财经[微博]我要评论(36)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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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局办公室人员与购房投诉人士谈话(图片来源:腾讯财经)
腾讯财经讯 2月22日消息,针对深圳各大银行年后纷纷出现贷款利率返价行为,下午两点,近80位“准业主”来到深圳银监局所在的安联大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得以与该局高层对话,投诉银行承诺的85折利率优惠返价事宜。
这批“准业主”均为首套房购置者,包括新房和二手房,涉及的银行包括工行、中行、招行、建行、深发展、北京银行等。其中大部分业主与银行签订空白合同,并在年前已完成首付和赎楼以及其它所有手续,却遭遇年后银行临时变卦取消85折优惠,不仅如此,有银行甚至单方面上调利率至1.1-1.15倍,并“胁迫”客户购买其理财产品才给予放款。
银行房贷利率返价属违规 空白合同有效
经过近两小时的对话,深圳银监局代表表示,昨日已与四大国有银行深圳分行约谈,目前四大分行已经口头承诺继续履行利率85折优惠的约定,凡是有85折书面证明材料(包括空白合同)的购房者,都可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深圳银监局称,银行单方面解除利率折扣优惠是违规行为,银监局承诺将监督各银行履行合同约定。该局表示,将督促深圳各银行2月和3月放款头寸和收回款项须优先房贷发放,但并未指出优先发放85折利率房贷客户,因而放款时间并未确定。
晚间,该局发布公告称,“各行要灵活调度资金,尽快安排此前受理的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贷款需求,特别是首套房贷款需求。”此外,公告还指出,“银行提供的承诺函或银行要求客户单方面签字的借款合同,书面明确了相关利率条款,尽管从法律角度考量,这些承诺函或借款合同不具有完全法律效力,但若确有证据证明银行曾作出优惠利率承诺,银行仍应区别对待,履行相应责任。”
此外,该局还指出,部分银行将贷款与理财产品挂钩的行为也属违规,银监局将做进一步的严查。据公告称,近期将开展对辖内银行机构的个人按揭贷款合规情况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业务发生的违规行为,包括捆绑销售、乱收费、虚假承诺等问题。
22日上午,深圳银监局局长熊良俊在做客“民心桥”节目时指出,若只有贷款承诺书或者只有客户单方签字的初步借款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做一些调整可以理解。
熊良俊指出,银行只要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情况下,可以对利率灵活掌握。而银行取消85折优惠利率导致纠纷,大多是发生在只有贷款承诺书、没有办完房产过户等完整手续的情况下,这只是属于合同纠纷和民事纠纷,建议购房者与银行协商解决,或者走法律途径。
无限期等待放款 业主每天交款数百
一位姓童的购房者向腾讯财经讲述了她的遭遇。年前她便与银行签订了空白合同,并走完所有流程只等银行放款,却突然接到客户经理电话称“85折已近取消,如果按照基准利率重新签一份协议马上就可以放贷”。由于款项迟迟不能给予原业主,童女士称,原业主每天带着全家人来家里“喝茶”。
童女士目前已住进该房,但大部分“准业主”均没有拿到钥匙,他们面临着银行各种各样的“忽悠”,比如陈姓的购房者告诉腾讯财经,“银行客户经理说只要存200万现金到我们银行,马上就可以按照85折放贷。”
对于部分二手房购买者,如果没有拿到红本,还需要每天缴纳数百元短期贷款。如果银行无限期拖延放款,业主不仅不能住进新房,还要承担巨大的财务费用。
一位姓丁的女士向腾讯财经表示,自己贷款一百多万,业主已经缴纳一个月的短期贷款,如果银行还不房贷的话,自己将承受每天300多块的费用,目前银行放贷没有时间表的话,这笔费用的支出将遥遥无期。
一位郭姓购房者告诉腾讯财经,问题的关键是银行没有按照先后顺序放贷,而是优先给1.1倍甚至更高利率的购房者,对于85折优惠的客户则是无限期拖延放款,这不诚信也不公平。
银行客户经理“口头承诺”是否有效?
针对此类纠纷,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向腾讯财经表示,如果认购书上有85折的承诺,则银行必须继续履行这个义务,否则可以起诉银行;如果只是口头承诺,只要有证据,同样具备法律效力,现在的问题是取证比较难。
某大行总行相关人士向腾讯财经表示,银行执行国家的政策本身是没错的,目前宏观政策发生了转变,房贷利率上调肯定也是未来的趋势,尤其是在还没有和银行签订正式协议的前提下。
不过,上述相关人士指出,对于客户经理的“口头承诺”,确实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客户经理对客户是不可以轻率的做出诸如85折利率优惠的承诺的;最后,对于个别银行借此机会揽储、推销信用卡等行为,明显是违规现象,应大力调查和整顿。(文/刘雁 海礁)
市民取款10万未清点转存时发现少1万3.cn&&日16:31&&华商网
  华商网讯 闻女士在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某分理处取出10万元后,由于钱是由封条困扎好的,且数额巨大,未清点数额就离开了柜台。可当她十几分钟后在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某网点转存时,却发现10万元足足少了1.3万元。
  3月2日下午15:14分,闻女士揣着刚从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某分理处刚刚取出还贴着封条的10万元钱在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某网点进行存款。当点钞机数到第三捆钱时闻女士傻眼了,每捆100张50元的钞票少了20张,接着第四捆、第五捆……均有不同程度的误差,交通银行工作人员停止了清点,请闻女士自行清点钞票,闻女士对着刚从建行取出来还未拆过封条的钞票崩溃了,说什么也不愿意再碰这些钱。
  记者了解到,3月2日下午,事主闻女士在15:00左右,在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某个于2011年元月22日刚刚开业的网点办理了取现人民币10万元的业务。由于钱币是由封条捆扎好,并且数额巨大,闻女士并没有清点数额就离开了建设银行柜台。
  该时间得到了建设银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的确认,他表示,银行监控中显示,闻女士离开柜台的时间大约在15:10分左右。事主闻女士告诉记者,她于15:14分办理在位于同一个小区之内的交通银行网点办理了抽号,当她将刚刚取出来还未拆掉捆扎带的钱办理存款业务时,出现了短款的情况。
  交通银行停止拆封保存现场
  交通银行该网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接到闻女士从窗口递入的钱开始清点时发现钱数不对就未再清点钞票。并联系了建设银行相关分理处工作人员。之后,“10万元”钱就一直放在柜台。没有人知道钱的确切数目。
  在场的建设银行的相关人士表示,交通银行的做法并不合理,最起码他们应该告诉客户现在手头到底有多少钱。
  交通银行相关人士说:“钱是有封条的,客户把钱递入窗口的时候封条并没有拆封,如果我们继续拆封可能会破坏现场,我们这么做是为了保存现场。”
  建设银行:流程规范不存在问题
  事主闻女士告诉记者,当发现短款的时候,她拨打建设银行客服热线95533进行投诉。16时30分左右,负责处理投诉的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出现在该交通银行网点。闻女士告知记者,当时建设银行负责人给的答复是,他们已经查询过监控录像,从监控录像上看,建设银行的流程规范不存在问题。
  对于这样的回答,闻女士表示不满,面对钱财的损失,闻女士感到气愤,她之后拨打了110报警,5:00左右民警赶到现场对该事件进行了解。民警之后告诉记者,这样的情况目前尚属于民事纠纷,可以进行调解,之后可以走司法程序。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多方人员均不知道钱的数目。
  僵持了近四个小时 21:39开始事主自己数钱
  记者到达现场时已经是19:11分,钱依然放在柜台上,没有人愿意去碰,多方人员均对钱当晚的过夜问题僵持不下。交通银行表示,营业时间已过,银行网点钱是不过夜的,交通银行不能保管这笔钱。建设银行表示,钱已经由客户带离建设银行柜台,不可能由建设银行保管。事主闻女士说:“如果钱由我带走,到时候我还能说清楚吗?更何况现在具体的数目不清楚。”民警表示,目前属于民事纠纷,从法律上来说,他们也没有权利将钱带走。
  僵持了近四个小时,在民警的协调下,事主闻女士,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相关负责人开始达成一致,他们都认为应该了解这些钱到底有多少数额。21:39分,经过多方协调,事主开始自己数钱,这个过程持续到22:25分结束。据10万元少了13000元整。20捆50元的人民币,仅有4捆钱数目完全正确,在多方的见证下,双方银行都签字认可数目 ,钱由事主保存。
  据记者了解,事情还没有具体的解决方案。面对这样的情况,交通银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银行已经开始要求客户在离柜前清点钞票数量,即使金额大也要求客户清点。华商网在此也提醒客户及时清点您的钞票,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编辑:SN002)
武汉部分银行规定小额存取款只能用ATM机惹争议
02:12:00&&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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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自助银行因其全天候的服务,给市民提供了许多便利,但强制让一些不懂操作的市民使用ATM机则让人心生不快。一位赵先生抱怨,为给信用卡还款,他到一家银行柜台存3000元,工作人员非让他到自助存取款机办理。
  小额存取款只能用ATM机
  本报讯(见习记者程思思)自助银行因其全天候的服务,给市民提供了许多便利,但强制让一些不懂操作的市民使用ATM机则让人心生不快。近日,一位李女士拨打本报记者电话投诉:“我去银行取5000元,工作人员非让去取款机操作,我年纪较大,不太会操作又担心出现问题。银行此举不通人情。”
  昨日记者走访江城多家银行发现,很多银行网点都竖起了“2万元以下存、取款等业务建议到自助设备办理”的提示牌。银行人士表示,为缓解柜台压力,现在有越来越多网点建议将小额资金业务办理分流到自助设备。但在操作过程中,因为不是所有人都熟知取款机操作流程,引发诸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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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ATM机取钱遭几名男子围攻强制转账
  一位赵先生抱怨,为给信用卡还款,他到一家银行柜台存3000元,工作人员非让他到自助存取款机办理。
  结果机器出了故障,钱被吞了却没打印存单。要检查赵先生是否存了3000元,必须当场打开ATM机,网点工作人员又不愿意。虽然第二天赵先生的信用卡显示钱已到账,可担心了一个晚上。
  陈女士也透露,前不久她到位于司门口的一家银行网点取300元钱,因担心自助设备吞钱,便叫了号到柜台去办,没想到遭到了柜员拒绝。
  “ATM机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方便。”热衷于接受新生事物的大学生小肖告诉记者,有些银行自助存取款机每次仅能存2000元钱,2万元的存款得存上10次,而且ATM机存钱的成功率很低,平均存上2-3次才能存入,钱币有折角或是破损就会被退回。
  同时,ATM机取款还会遭遇吞钱,因ATM机和网点分属银行不同部门管辖,遇上吞钱、卡钱,处理起来最长得花不少时间。(汉网-长江日报)
来源:长江日报
疑犯8分钟给ATM装探头读卡器 录下取款者密码.cn&&日10:20&&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前一个在装读卡器,后一个在望风。
  本报讯 注意了!有谁见过这两张脸的,请第一时间打110报警。
  这是杭州翠苑地区某家自助银行的ATM机前拍到的。
  这两个人正在安装摄像探头和读卡器,一一记录取款者手中银行卡的密码和卡号之后,再去做克隆卡,然后偷人家账户里的钱。
  他们动作娴熟,装好摄像探头和读卡器,只用了8分钟。
  昨天,接到报案的翠苑派出所委托本报发布了这张监控截图。
  办案民警张明灯说,这两名嫌疑人作案的时间是3月4日傍晚6点44分,当时这家自助银行里有不少人,除了嫌犯操作的这台取款机,另外几台ATM机前都有人在取款。
  这两人作案的时候非常淡定,一人走上前,迅速撬开插卡槽装读卡器,然后在ATM机的顶灯边上装了一个类似灯罩的摄像头。装完这两个玩意儿,他只用了8分钟。
  他的同伴,则在一边望风。
  “这种作案手法比较少见,当时自助银行里的其他人还以为这两位是修理工呢。另外,他们的手法非常老到,而且有特殊的工具,比如撬卡槽的就是一个和插卡槽一般宽,类似铲子的东西。”张警官说,装好之后,他们转身走出了这家自助银行。
  事情并没有到这里就结束了。
  当晚7点55分,他们再次回到了自助银行里,又用了不到10分钟的时间,将安装的读卡器和摄像头迅速拆除。
  从傍晚6点44分到晚上7点55分,一共有15个人到这台被改装的ATM机上操作过,大多是取款。
  到第二天,其中有两位向警方报案,他们一个卡上少了18000元,另一个少了16000元。
  “我就是觉得插卡的时候,插卡槽比以前的要紧一些。”其中一位报案者说。
  很显然,在ATM机前装好读卡器和摄像头之后,两个小偷并没有走很远,他们应该就躲在这家自助银行附近。等到时间差不多了,马上就动手做克隆卡套现了。
  ATM机前取款,用手挡住输密码这个习惯很重要
  针对此案,有一招很管用的防范方法,即养成输密码拿手挡住的习惯。因为,小偷安装的读卡器记录了卡号,他们装的摄像头则是记录下了操作者在操作时按了哪几个键,从而拼凑出密码。如果用手挡着输密码,摄像头就被手挡住,嫌疑人就没办法拼凑出密码了。
(编辑:SN002)
银行应该安排人员随时随地监控ATM机·,别机子弄烂了,多取款了等就叫公安破案;坏人安摄像头,你在机子前被抢劫就完全不管{:soso_e111:}
本帖最后由 小编容容 于
17:20 编辑
& && & 直到20号凌晨,钟先生收到的扣款信息仍然按错误利息扣除了月供。而这个从去年就开始的错误竟然是银行算错账造成的。
  据钟先生讲,他去年向华夏银行贷款买房,之后每月按时偿还月供。由于银行利息调整,钟先生发现从第二个月开始月供钱数每月都在增加,询问银行后,银行方面称,利息计算是系统操作的,不会发生错误。钟先生也相信银行,所以没有再计较。
  但接下来的一年月供每月增长,已经从去年的不到3100元涨到了现在的3199元。钟先生询问同在供房的朋友,朋友称他的月供一直都没有涨过。这时候钟先生开始怀疑,银行是不是真的出错了。
  钟先生查看了自己手中的合同,合同上写明如果银行调整利息,月供从第二年才开始按照调整利息还款,在此之前月供金额应该是不变的。于是钟先生找到了银行,要求银行给出说法。
  银行按照钟先生的要求检查了合同,发现确实是职员失误,在系统中将“按年变更利率”错勾成了“按月变更利率”,累计多收取了钟先生约480元。
  银行方面同意修改错误,并返还多余钱款。但本月20号凌晨的扣款短信显示,错误并没有更正,月供金额依然在涨。
  钟先生认为,如果是客户延期偿还月供,银行要收取滞纳金,但这次完全是银行的失误,难道银行就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么?所以钟先生向银行提出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银行回应
  系统修改下月生效
  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给出了答复。银行方面承认是其操作失误给钟先生造成了损失,相关人员也会接受惩罚。目前,银行已经修改了系统,但系统下月才会生效。多余的480块钱也已经返还到了钟先生的账户。但对于钟先生提出的精神赔偿,银行方面现在不能给出答复。
  ●律师说法
  银行退钱应付利息
  大嘉律师事务所马凡勋律师认为,钟先生与华夏银行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属于民事纠纷,并不存在精神损害的问题。
  但是银行多收取了钟先生480块钱,从法律上讲,这480块钱存在银行是有利息的,所以银行应该给出相应的利息。
储户从银行取整捆钞票 其中发现“拼凑币”
日11:45红网吴可我要评论(0) 字号:T|T
红网长沙3月26日讯(记者 吴可)“你这张百元钞票是拼凑币。”听到银行营业员这么说,李先生感觉很意外。这张钱,是他刚从中山亭附近一家农村合作银行取出的整捆钞票中的一张。由于李先生没有拆封这捆钞票,最终从该农村合作银行换回了一百元钞票。
前日,李先生在中山亭附近一家农村合作银行取出25万元现金,其中一捆是10万元。李先生说,由于相信银行,也觉得验钞麻烦,就没有要求银行验这捆钞票。
李先生拿着钱来到芙蓉广场附近的另一家银行存钱。营业员拆开这捆钞票验钞,发现了一张面额100的拼凑币。该币由两张不同的纸币拼贴而成,一张是真,一张是假。银行要没收这张纸币。
李先生不同意,他认为,自己从另一银行取出这捆纸币,原封不动地送到这家银行,途中没有拆封,更没有用假币替换真币,自己没有过错。
李先生报了警,又与银行进行协调。最后,银行答应回收拼凑币,并开一张证明,确认该拼凑币是从未拆封的整捆钞票中看到的,储户没动过手脚。李先生拿着拼凑币回到中山亭的农村合作银行,取回了100元钱。李先生说,还好没有拆封,否则恐怕无法获得赔偿。
中山亭附近的农村合作银行工作人员说,李先生的确在该行拿到了拼凑币,但他自己也有疏忽之处。李先生取钱时,银行营业员曾提醒李先生验钞,但他拒绝了。
为什么银行的钞票中会出现拼凑币?工作人员说,这些钞票是从另一家银行收来的,由于数额巨大,他们并没有验证这些钞票,因此没有发现。工作人员提醒,比起传统假币,拼凑币一面是真一面是假,无论是人还是机器都难发现,储户也需多留心。
[新闻链接]
拼凑币竟骗过验钞机
去年5月,贵阳安顺农民罗某和李某在家中开了个“造币厂”。他们找来一百元面值的假人民币8张、五十元面值的假人民币18张,用直尺、刀片、透明胶,与几张真币进行挖补拼接,变造人民币2050元。两人来到银行存入拼凑假币,竟骗过验钞机。去年6月5日,两人再次来到某分理处存变造币时,被当场抓获。
市民存款被人伪造存折冒领 被判承担4成责任
日04:28扬子晚报[微博]我要评论(286) 字号:T|T
  一万多元存款被人跨省冒领
  一审判银行未能识别存折真伪要全赔;二审认定储户没保管好密码,也要承担四成责任
  (江苏)宿迁市民王斌把5万元现金存入银行,后来取出一部分,可当再去取钱时竟然发现,账户上13950元竟然不翼而飞,一查是被人在湖南一银行取走的。气愤不已的他认为银行未尽到义务,没有识别出伪造的存折,才导致自己存款“失踪”,所以将银行告上法庭。一审法院支持王斌的诉请,判决银行照单全赔。但银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3月24日,宿迁市中院对此案开庭二审,认为王斌对自己存折密码保管不善,应承担次要责任;银行也未能证明已尽到全部的专业审查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双方对13950元被他人取走的损失责任按“四六开”,银行赔偿王斌8370元。
  存款蹊跷 失窃
  13950元竟在外省银行被人取走
  这件事情发生在2008年11月,宿迁市民王斌在当地银行开户存入5万元现金,这种存款可以持存折及借记卡在全国通存通兑,为了保险起见,王斌给账户设置了密码。此后两天,王斌先后从该行取走一部分钱。到月底,当王斌又到该行提取剩下的1.4万元时惊愕地发现,账户只有50元钱,13950元已不知去向。
  王斌随即报警,并找银行核对自己提取现金的手续,要求银行赔付丢失的款项。但银行方面拒绝提供提款手续,声称该款项于前一天在湖南某县的一家银行被他人用存折提走。但奇怪的是,王斌根本就没去过湖南,而且银行卡和存折一直装在身上,并未丢失。
  这种情况下,王斌认为,银行在他人提款时没有核对身份证件,没有对伪造的银行存折进行识别,导致自己存款被他人提取,存在严重失职,应当赔偿所受到的损失。几番交涉,银行拒不赔偿,王斌只好把银行告上法庭。
  面对诉讼,银行委屈地辩称,王斌的钱款丢失是因他泄露密码造成的,而密码银行方面并不知道,根据规定,只有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或存取款5万元以上,才需核对客户身份证件,而本案中被取走的是1万多元的活期存款,故无需核对客户身份证件,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斌与银行双方确实在协议中约定:王斌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因泄露密码而造成的损失,由自己承担。王斌将现金存入银行后,双方即成立储蓄合同关系,存折、银行卡为双方合同凭证。银行负有保证存款安全,并为存款人保密的义务,同时识别伪造的存折、银行卡等,也是银行应尽的义务。
  法院认为,本案中,银行声称是王斌对自己的密码保管不善,但没提供相应证据。退一步说,就算王斌泄露了密码,可如果假存折、银行卡不能通过银行识别,还是无法取走王斌的存款。由于银行未能识别伪造的存折,对王斌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今年初,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王斌13950元。
  法院二审 判决
  储户没保管好密码承担四成责任
  银行不服一审判决,于今年3月2日向宿迁市中院提起上诉,理由主要有三:一是按规定,储户设密码时,只有本人知道,银行无从得知密码,由此断定,该案中泄露密码的只能是王斌本人。二是一审以“银行未能识别伪造的存折”为由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责任是错误的,应由未能识别伪造存折的湖南这家银行来赔偿,何况湖南这家银行还收了50元手续费,与王斌形成新的合同关系。三是判决具有导向性,如按一审判决,储户泄露密码而不担责任,容易诱发金融诈骗等针对银行的犯罪。
  3月24日,宿迁市中院二审开庭。法院查明,这笔存款是被人持伪造的存折在湖南某银行取走的,取款时输入密码与王斌预留的一致,但王斌不能保证没泄露密码。
  法院认为,在通存通兑储蓄业务中,市民设账户存钱的银行是开户行;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或委托可取款的其他机构,均是开户行的代理行,后者代办业务时一旦出问题,由开户行承担责任,该案中的湖南某银行只是代办业务,不承担赔偿。何况,王斌的开户行不能证明已尽全部专业审查义务,因此应对王斌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至于王斌是否应承担过错责任的问题,二审认为,存款密码只有本人知道,即便是开户行操作人员,也无法通过计算机调取他的密码,因此,王斌对密码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正是因为他的不小心,才使密码被他人知晓。王斌违反储蓄合同的保密约定,对存款被冒领具有一定过失,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审认为,本案中,造成王斌存款被人冒领存在两个原因,一是银行未能恪尽审查义务,识别出伪造的存折,二是王斌对密码保管不严,致其泄露。在责任大小划分上,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保管方,负有保证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因未适当履行义务而致储户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斌对密码保管不当,应承担次要责任。当天,二审法院依法确认了双方的赔偿责任,银行赔偿60%,王斌自行承担40%。有关人士表示,开户行可以与代理行交涉,进行追偿。
储户卡上面的钱被罪犯取走了,银行说是你储户泄露了密码;现在居然储户存折上面的钱也被取走了,银行依然说是你储户泄露了密码。储户怎样才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泄露密码啊?有专家或银行人士能够不吝赐教吗?![/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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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存款被人伪造存折冒领 被判承担4成责任
日04:28扬子晚报[微博]我要评论(286) 字号:T|T
  一万多元存款被人跨省冒领
  一审判银行未能识别存折真伪要全赔;二审认定储户没保管好密码,也要承担四成责任
  (江苏)宿迁市民王斌把5万元现金存入银行,后来取出一部分,可当再去取钱时竟然发现,账户上13950元竟然不翼而飞,一查是被人在湖南一银行取走的。气愤不已的他认为银行未尽到义务,没有识别出伪造的存折,才导致自己存款“失踪”,所以将银行告上法庭。一审法院支持王斌的诉请,判决银行照单全赔。但银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3月24日,宿迁市中院对此案开庭二审,认为王斌对自己存折密码保管不善,应承担次要责任;银行也未能证明已尽到全部的专业审查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双方对13950元被他人取走的损失责任按“四六开”,银行赔偿王斌8370元。
  存款蹊跷 失窃
  13950元竟在外省银行被人取走
  这件事情发生在2008年11月,宿迁市民王斌在当地银行开户存入5万元现金,这种存款可以持存折及借记卡在全国通存通兑,为了保险起见,王斌给账户设置了密码。此后两天,王斌先后从该行取走一部分钱。到月底,当王斌又到该行提取剩下的1.4万元时惊愕地发现,账户只有50元钱,13950元已不知去向。
  王斌随即报警,并找银行核对自己提取现金的手续,要求银行赔付丢失的款项。但银行方面拒绝提供提款手续,声称该款项于前一天在湖南某县的一家银行被他人用存折提走。但奇怪的是,王斌根本就没去过湖南,而且银行卡和存折一直装在身上,并未丢失。
  这种情况下,王斌认为,银行在他人提款时没有核对身份证件,没有对伪造的银行存折进行识别,导致自己存款被他人提取,存在严重失职,应当赔偿所受到的损失。几番交涉,银行拒不赔偿,王斌只好把银行告上法庭。
  面对诉讼,银行委屈地辩称,王斌的钱款丢失是因他泄露密码造成的,而密码银行方面并不知道,根据规定,只有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或存取款5万元以上,才需核对客户身份证件,而本案中被取走的是1万多元的活期存款,故无需核对客户身份证件,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斌与银行双方确实在协议中约定:王斌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因泄露密码而造成的损失,由自己承担。王斌将现金存入银行后,双方即成立储蓄合同关系,存折、银行卡为双方合同凭证。银行负有保证存款安全,并为存款人保密的义务,同时识别伪造的存折、银行卡等,也是银行应尽的义务。
  法院认为,本案中,银行声称是王斌对自己的密码保管不善,但没提供相应证据。退一步说,就算王斌泄露了密码,可如果假存折、银行卡不能通过银行识别,还是无法取走王斌的存款。由于银行未能识别伪造的存折,对王斌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今年初,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王斌13950元。
  法院二审 判决
  储户没保管好密码承担四成责任
  银行不服一审判决,于今年3月2日向宿迁市中院提起上诉,理由主要有三:一是按规定,储户设密码时,只有本人知道,银行无从得知密码,由此断定,该案中泄露密码的只能是王斌本人。二是一审以“银行未能识别伪造的存折”为由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责任是错误的,应由未能识别伪造存折的湖南这家银行来赔偿,何况湖南这家银行还收了50元手续费,与王斌形成新的合同关系。三是判决具有导向性,如按一审判决,储户泄露密码而不担责任,容易诱发金融诈骗等针对银行的犯罪。
  3月24日,宿迁市中院二审开庭。法院查明,这笔存款是被人持伪造的存折在湖南某银行取走的,取款时输入密码与王斌预留的一致,但王斌不能保证没泄露密码。
  法院认为,在通存通兑储蓄业务中,市民设账户存钱的银行是开户行;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或委托可取款的其他机构,均是开户行的代理行,后者代办业务时一旦出问题,由开户行承担责任,该案中的湖南某银行只是代办业务,不承担赔偿。何况,王斌的开户行不能证明已尽全部专业审查义务,因此应对王斌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至于王斌是否应承担过错责任的问题,二审认为,存款密码只有本人知道,即便是开户行操作人员,也无法通过计算机调取他的密码,因此,王斌对密码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正是因为他的不小心,才使密码被他人知晓。王斌违反储蓄合同的保密约定,对存款被冒领具有一定过失,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审认为,本案中,造成王斌存款被人冒领存在两个原因,一是银行未能恪尽审查义务,识别出伪造的存折,二是王斌对密码保管不严,致其泄露。在责任大小划分上,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保管方,负有保证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因未适当履行义务而致储户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斌对密码保管不当,应承担次要责任。当天,二审法院依法确认了双方的赔偿责任,银行赔偿60%,王斌自行承担40%。有关人士表示,开户行可以与代理行交涉,进行追偿。
市民一万余元存款被跨省冒领.cn&&日04:33&&扬子晚报
  宿迁市民王斌把5万元现金存入银行,后来取出一部分,可当再去取钱时竟然发现,账户上13950元竟然不翼而飞,一查是被人在湖南一银行取走的。气愤不已的他认为银行未尽到义务,没有识别出伪造的存折,才导致自己存款“失踪”,所以将银行告上法庭。一审法院支持王斌的诉请,判决银行照单全赔。但银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3月24日,宿迁市中院对此案开庭二审,认为王斌对自己存折密码保管不善,应承担次要责任;银行也未能证明已尽到全部的专业审查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双方对13950元被他人取走的损失责任按“四六开”,银行赔偿王斌8370元。
  存款蹊跷 失窃
  13950元竟在外省银行被人取走
  这件事情发生在2008年11月,宿迁市民王斌在当地银行开户存入5万元现金,这种存款可以持存折及借记卡在全国通存通兑,为了保险起见,王斌给账户设置了密码。此后两天,王斌先后从该行取走一部分钱。到月底,当王斌又到该行提取剩下的1.4万元时惊愕地发现,账户只有50元钱,13950元已不知去向。
  王斌随即报警,并找银行核对自己提取现金的手续,要求银行赔付丢失的款项。但银行方面拒绝提供提款手续,声称该款项于前一天在湖南某县的一家银行被他人用存折提走。但奇怪的是,王斌根本就没去过湖南,而且银行卡和存折一直装在身上,并未丢失。
  这种情况下,王斌认为,银行在他人提款时没有核对身份证件,没有对伪造的银行存折进行识别,导致自己存款被他人提取,存在严重失职,应当赔偿所受到的损失。几番交涉,银行拒不赔偿,王斌只好把银行告上法庭。
  面对诉讼,银行委屈地辩称,王斌的钱款丢失是因他泄露密码造成的,而密码银行方面并不知道,根据规定,只有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或存取款5万元以上,才需核对客户身份证件,而本案中被取走的是1万多元的活期存款,故无需核对客户身份证件,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斌与银行双方确实在协议中约定:王斌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因泄露密码而造成的损失,由自己承担。王斌将现金存入银行后,双方即成立储蓄合同关系,存折、银行卡为双方合同凭证。银行负有保证存款安全,并为存款人保密的义务,同时识别伪造的存折、银行卡等,也是银行应尽的义务。
  法院认为,本案中,银行声称是王斌对自己的密码保管不善,但没提供相应证据。退一步说,就算王斌泄露了密码,可如果假存折、银行卡不能通过银行识别,还是无法取走王斌的存款。由于银行未能识别伪造的存折,对王斌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今年初,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王斌13950元。
  法院二审 判决
  储户没保管好密码承担四成责任
  银行不服一审判决,于今年3月2日向宿迁市中院提起上诉,理由主要有三:一是按规定,储户设密码时,只有本人知道,银行无从得知密码,由此断定,该案中泄露密码的只能是王斌本人。二是一审以“银行未能识别伪造的存折”为由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责任是错误的,应由未能识别伪造存折的湖南这家银行来赔偿,何况湖南这家银行还收了50元手续费,与王斌形成新的合同关系。三是判决具有导向性,如按一审判决,储户泄露密码而不担责任,容易诱发金融诈骗等针对银行的犯罪。
  3月24日,宿迁市中院二审开庭。法院查明,这笔存款是被人持伪造的存折在湖南某银行取走的,取款时输入密码与王斌预留的一致,但王斌不能保证没泄露密码。
  法院认为,在通存通兑储蓄业务中,市民设账户存钱的银行是开户行;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或委托可取款的其他机构,均是开户行的代理行,后者代办业务时一旦出问题,由开户行承担责任,该案中的湖南某银行只是代办业务,不承担赔偿。何况,王斌的开户行不能证明已尽全部专业审查义务,因此应对王斌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至于王斌是否应承担过错责任的问题,二审认为,存款密码只有本人知道,即便是开户行操作人员,也无法通过计算机调取他的密码,因此,王斌对密码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正是因为他的不小心,才使密码被他人知晓。王斌违反储蓄合同的保密约定,对存款被冒领具有一定过失,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审认为,本案中,造成王斌存款被人冒领存在两个原因,一是银行未能恪尽审查义务,识别出伪造的存折,二是王斌对密码保管不严,致其泄露。在责任大小划分上,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保管方,负有保证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因未适当履行义务而致储户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斌对密码保管不当,应承担次要责任。当天,二审法院依法确认了双方的赔偿责任,银行赔偿60%,王斌自行承担40%。有关人士表示,开户行可以与代理行交涉,进行追偿。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通讯员 承钧 本报记者 于英杰
(编辑:SN017)
存款被冒领,储户不应担责
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昌松 日07:51我来说两句(8)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银行作为受害人的损失应当通过刑事诉讼追回,而不能将损失转嫁给储户。
  江苏宿迁市民王斌把5万元现金存入银行,后来取出一部分,可当再去取钱时发现账户上13950元竟然不翼而飞,经查是被人从湖南一银行取走的。王斌认为银行未尽到义务,没有识别出伪造的存折,将银行告上法庭。一审法院支持王斌的诉请,判决银行照单全赔。但银行提起上诉。3月24日,宿迁市中院二审,认为王斌对自己存折密码保管不善,应承担次要责任;银行也未能证明已尽到全部的专业审查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双方对13950元被他人取走的损失责任按“四六开”承担,银行赔偿王斌8370元。(3月27日《扬子晚报》)
  近年来,“存款被冒领”的案件频繁发生,打官司的也不在少数,结果五花八门———银行全赔的有,银行承担主要责任的有,判储户承担主要责任的也有。人们不禁要问:适用的都是国家统一法律,差别咋这么大呢?
  毫无疑问,在这类案件中,储户和银行之间存在储蓄合同法律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如此不同的判决结果,症结在于《合同法》所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中,存款合同并未在列。
  既然存款合同只是一个“无名合同”,并未有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各司法机关便根据自己的理解,有的适用《民法通则》,有的适用合同法,有的适用商业银行法,有的适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规章,出现如此悬殊的判决结果,毫不奇怪。
  笔者认为,宿迁一案,银行应承担全部责任,理由有三:
  一,合同法第124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最相类似的规定”。不难发现,存款合同与借款合同最相类似,只不过是逆向的,储户相当于贷款人,银行相当于借款人。法律对借款合同的规定是,借款人应当按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期限没有约定的,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返还。作为借款人的银行没有把钱还给贷款人(储户)手中,而是还到了别人的手中,理所当然应当承担责任,即全部的返还存款。
  二,法院已经查明,本案乃有人在异地用伪造的存折将款取走,银行遭遇的是金融诈骗犯罪,被骗的是银行而不储户,银行作为受害人的损失应当通过刑事诉讼的途径追回,而不能将损失转嫁给储户。
  三,银行是我国最具实力的市场主体,商业银行作为大型企业,不能简单指望靠储户设个几位数的密码来保证储户资金的安全,而应当通过尽可能完善的设备(如建立指纹识别系统),完善有关检查检验程序来规避风险;一旦出现了风险(毕竟是少数),银行也完全有实力来承担损失,而不应让储户来承担。
  当然,从根本上解决存款被冒领纠纷判决不统一的问题,还是有赖于我国民事立法的完善。建议未来的民法典对存款风险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维护法制的统一。
(责任编辑:UN860)
卡不离身 20万元不翼而飞
日 04:17& &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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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转账、取现、刷卡消费等方式被“盗” 银行认为客户未妥善保管密码
本报讯(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越法宣)彭小姐辛苦攒下一笔购房款,却在交付前夜,被陆续通过转账、取现、刷卡消费等方式“盗”走。彭小姐称其银行卡一直携带在身,从未丢失。于是,彭小姐将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建设六马路支行告上法庭。此案昨日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
卡被盗刷客户告银行
彭小姐诉称,日,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建设六马路支行,她被告知有种VIP账户卡,一次性可交易金额较大。考虑到方便支付房款,彭小姐便开办了一张“理财金账户”银行卡,开户时即要求存款5万元以上。截至日,彭小姐卡内余额约为34万余元。
日上午,彭小姐从香港罗湖口岸过关,准备前往深圳办理购房手续。她平时有睡前关手机的习惯,她在前往售楼部出租车上打开手机,发现大量提示取款、转账的银行短信汹涌而来。
收到短信后,彭小姐下了出租车就立即在售楼部查账,发现余额仅剩14万余元,于是立即取出这笔现金,并在售楼部工作人员陪同下报警。
彭小姐认为银行作为经营存、贷款等业务的专业金融机构,负有保证储户存、取款安全的义务,现因被告疏于管理,导致原告的账户信息和存款被盗取,应负全部赔付责任。
银行:任何操作都需密码
庭审时,彭小姐表示,自开户以来,该银行卡一直亲自携带,从来未交由任何人使用、保管,也从未泄露过密码,“尤其最后一笔5万多元的消费发生在香港,当时我人已经在深圳罗湖了”。她认为,很可能存在一张复制的“伪卡”,盗取其账户金额。
据庭审证据显示,彭小姐的“理财金账户”银行卡在3月1日22:38至次日中午11:38许,累计在澳门、香港、珠海等地交易20笔,其中包括1次消费、3次转账、16次取现,共计金额为元。
被诉银行辩称,由于“理财金账户”是面向优质客户的VIP卡,属于借记卡而非一般的信用卡,无论进行任何操作都需凭密码进行,因此认为彭小姐“没有妥善保管密码”。
银行认为,所有交易的时间、地点都是“合理”的,不存在“同一时间跨地有几笔交易”的异常情况,亦没有超出转账和取现的限额。每一笔消费都有短信提醒,原告没有及时冻结账户,导致损失扩大,应担责。是否有人盗刷彭小姐的卡,银行认为需等待公安机关侦查结果。
市民多次被银行催还已还清贷款 还冥币抗议.cn&&日01:30&&京华时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苏晓明)在十余万车贷全部还清两年多后,市民程女士仍不断接到银行催款,甚至宣称将进行起诉。沟通未果后,愤怒的程女士带着催款单和一叠冥币来到中信银行广安门支行,以示抗议。经银行查实,确认程女士已还清贷款,是银行内部数据出错才导致多次误发催款单。昨天下午,广安门支行致电程女士向其道歉。
  车贷两年前还清
  昨天上午10点,程女士拿出中信银行广安门支行给她出具的贷款结清通知单给记者看,该通知单上写着程女士与银行签订的购车借款合同,截止到日已全部结清,并盖有广安门支行公章。
  程女士介绍,2003年她从广安门支行贷款十万余元购车,还贷方式为分期付款。之后,她每月都如数把钱交付银行,还清贷款后,程女士已经把车卖掉。“我的车都卖掉了,也过户了,如果不还清贷款,怎么能过户呢?”程女士说。
  多次被莫名催款
  程女士说,还清贷款后,她又4次收到了广安门支行发出的催款单。前几次收到催款单后,她曾找银行询问,对方表示会进行调查,但在6月14日,她再一次收到催款单,里面还附带了一份风险告知,称若不能一次性还清贷款,银行将进行起诉,并对其房屋、汽车等财产进行查封、拍卖。
  这份风险告知让程女士既紧张又气愤。昨天上午,她拿着一叠冥币来到银行,称要用冥币将自己的欠款还清。银行工作人员看完相关单据后表示,贷款结清通知单和催款单确为银行所发,催款的相关事宜是由分行的律师部管理,将会尽快查清。
  银行称数据出错
  昨天下午4点30分,记者致电中信银行广安门支行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此事已经调查清楚,程女士确已在日还清了贷款,是银行内部数据出错,才导致多次误发催款单。
  该负责人表示,此前没发生过类似事件,他们已经及时纠正,并已向客户道歉。对于客户的个人信用记录,该负责人称不会受到影响。程女士随后也表示,已接到了银行方的道歉,“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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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机不吐钱 憨厚市民苦守一夜
&& 14:12:01&&红网&&字体: 【大 中 小】&&
  本报讯(记者 李巍松)深夜到银行的ATM机取款,帐户上钱被扣但ATM机却不吐钱,你会怎么做呢?近日,平江县县城的居民邓先生就遭遇了这么一回。因深夜联系不到银行工作人员,又担心自己走后ATM机吐钱出来,结果他在机前苦候了一夜。
  据邓先生介绍,他是在当晚将近12点去取款的。当时来到ATM机前,他准备取款1000元钱。谁料他按平常取钱的操作程序一步步操作后,ATM机却等了好几分钟都没吐钱出来。开始邓先生还以为自己操作有误,可是一查,却发现帐户上已经少了1000元。帐户被扣钱,ATM机却不吐款,又联系不到银行的工作人员,担心自己走后ATM机吐钱出来被他人捡取,到时候说不清楚,憨厚的邓先生选择了在ATM机前苦苦守候一夜,直到第二天该银行的工作人员上班,这才从出了故障的ATM机里取到钱。
  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当遇到类似的问题时,应及时和提款机所在的银行取得联系。只要及时联系了正确的客服热线,经过银行工作人员对比账目并证实后,就会将钱返还到账户上。
[稿源:长江信息报]
[作者:李巍松]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钟菊芬]
银行高价“买”存款 100万存1天利息就有两三千
字号:小大 日 11:12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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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评论(40)  版权声明  【讨论】  纠错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每年到6月底,7月初,也就是这个时候,在银行界都会广为流传这么一句话:“银行客户经理,现在不是在拜访客户,就是在去拜访客户的路上”——因为他们正面临着“拉存款”的压力。记者采访发现:为完成月末和上半年的阶段性考核,很多银行甚至不顾银监会的规定,打出各种理财产品吸引居民存款。
100万存1天“利息”就有两三千
100万存1天“利息”就有两三千,这么高的回报不是来自私人资金拆借,而是正规银行。厦门一家国有银行客户经理小郑这几天总算松了口气,六月底,他已经拉到了3000万元的存款,超额完成任务,而他的一些同事却因为没完成存款任务被扣了奖金:
小郑:“我们原来是年底要充存款充的很累,这次就比以前年底还要更可怕。像我们行,普通职员一般要四十万,客户经理五百万。”
小郑说,为了完成揽存任务,他把能找的关系都发动起来了。各银行客户经理都在使招数,办VIP卡、送礼物。6月末这几天,一些中小银行给存款给客户的“日息”甚至达到2‰、3‰:
小郑:“一些小银行就开价,你存款来,给你多少钱,点很高,听他们说,最后一天,一百万到,有五千块钱,反正就外地也过来抢了。”
做民间借贷中介的胡先生,证实了“日息”千分之二三的说法。因为就有银行人员找上门,请求他帮忙完成任务:“有好几拨,他们也就是跟我讲在六月底那几天,能不能把钱存到他们那里,给比较好的利息条件,还有说就是还可以给额外的一些奖励。”
银行拉的存款越多 贷款越多 赚得越多
银行业内人士分析,之所以会出现资金“一日游”“多日游”的情况,主要是存款准备金率不断提高,银行手头紧,月末、季末存贷比考核压力大,而上半年的存贷比数据高低,直接决定了下半年银行的可放贷额度。银行拉的存款越多,就可能意味着下半年的放贷额度越宽松。而存贷款的利差收益,是银行很重要的利润来源。
目前,对于一些银行来说:现在的 “存贷比”可能会处于银监会规定的75%的“红线”边缘,为应对上级考核,一些银行可以说是焦头烂额。记者采访了合肥几家银行的客户经理,说到每年这个时候的双重压力,大家都是叫苦不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一位董小姐说:
董小姐:其实现在压力不光是月末,6月底,因为所有银行都控制了,调控了,冻结了资金,这个也没办法,国家控制的,因为银监会在6月底的话,是属于死控时期,也算是一个分界线吧,控制的严,压力也大的。
就在本月20号,央行将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了21.5%的历史最高点,紧缩效应下,银行需要吸引大量居民存款来冲击“存贷比”。在合肥市中心一家招商银行上班的张小姐说,近段时间,各家银行之间竞争也很激烈,他们下面每人每月都要完成一定的资金增量,压力特别大。
张小姐:任务当然是挺重的了,我们这个起点没有那么高,做多少拿多少,有一个基本点,如果干部下去,连续几个月都做不下来的话,你也不好意思在这个岗位上呆啊。
完不成指标就得降级 甚至下岗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的银行不但给一线业务人员下达了存款指标,对管理层也召开了专门的营销动员会,而作为银行客户经理,存款量属于基本的考核指标,完不成指标就得降级,甚至面临下岗的风险,有的银行连高层也无法避免。
对客户来说,短期理财收益高,资金又安全,流动性又强,更重要的是:这种方式可以解决银行的燃眉之急,银行账面上的存款数目也会见长,变相的成为了银行的“存款”。中国银行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除了存款送礼品,账号升级为VIP外,有的银行甚至开出高额贴息的条件,以现金的方式兑现居民短期存款,中行工作人员:主要各家银行都缺钱,只不过现在银监会控制的比较紧,银监会说是这么说,但是好像每家银行客户经理都在这么操作的,都在花钱买的。
银行之“拉存款”大战不利国家调控
据了解,这种揽储方式是监管部门不允许的,属于违规操作。但是银行往往是打起了擦边球,有工作人员透露:虽然对外称是个人掏钱揽储,但这钱肯定不会落到个人头上。安徽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孙志铎教授分析:银行之所以陷入“拉存款”的大战,可能是下面两个方面的原因:
孙志铎教授:一个是国家政策紧缩一下子刹车,不断地提高准备金率,这恐怕有一定的关系,另外是银行在前期的放贷方面,过多的超额的放贷,这恐怕就是银行自身的问题了。
孙志铎教授:银行毕竟是一种经营性的企业,通过适当的经济手段吸引存款,也不是不可以的,但是这种市场竞争超过了一定的程度,利用不当的手段来进行揽储,就不合法了,那是一种恶性竞争,肯定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也达不到国家宏观调控的目的。
山东部分银行申请个人房贷需具备公务员身份.cn&&日06:57&&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7月10日消息(山东台记者宋强)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随着央行今年第六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至21.5%的高位,各大银行资金不断紧缩,部分银行逐渐开始放弃收益率较低的个人房贷业务。即使仍可办理,条件也日渐苛刻,单身未婚人士遭遇差别待遇,有的银行甚至规定,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才可办理房贷。
  天气的日渐炎热,似乎也影响到各方不断角力的房产市场,银行房贷的不断收紧让市场弥漫着一股急躁情绪。走进各大楼盘的销售中心,轻易就会发现购房者的矛盾心理,不甘心在房价仍然坚挺的当下出手,更恐慌再推迟的话银行会完全关闭房贷的大门。
  购房者:现在贷款买房子的确是挺难的,信贷比较紧张,什么时候放款都还不知道。
  那么,现如今市场上充斥的&银行停止房贷&的传闻到底是真是假,记者最近走访省城济南各大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发现有些银行从2月份开始就已经基本不办理房贷业务了,即便有的银行仍可以办理房贷,条件也十分苛刻,其中,申请房贷者的身份至关重要。
  在齐鲁银行的一家支行,记者以申请房贷者的身份找到负责房贷业务的陈经理。
  记者:想买个新房子了,想贷款。
  陈经理:我们现在一般是抵押或者是担保,没抵押的话,身份保证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
  记者:必须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
  陈经理:对。你是什么职业?
  记者:我就在一个公司里上班。
  陈经理:这不好弄。
  记者:咱们这边是明文规定公务员吗?
  陈经理:一般约定的是这样。
  陈经理告诉记者,要想申请房贷,必须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银行这样做的目的实际上就是用贷款人的身份为这份贷款做保证,以确保持续的还款能力。而对于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贷款人,一般是不予办理的。
  在记者以申请房贷者身份调查过程中,每到一家银行,都会被问起是否结婚的问题,当回答是单身的时候,都碰到了同样的遭遇。中国工商银行的一位姓郑的客户经理这样说道:
  郑经理:因为你是单身,又户口在外地。你还款稳定性差啊,还没结婚啊,你要在济南买房子,必须找个济南户口的做担保。
  记者:就是要必须找个济南户口的,他的资质?
  郑经理:他的资质必须比你强,找个收入好的。
  现在,普通人想要从银行办理房贷已经非常困难,而对于单身未婚人士来说,则更是难上加难,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找到一个可以愿意为你作担保的、具有优质信用的、济南户口的市民,即使这样,也不见得最后能够办理成功。在调查过程中,许多股份制商业银行都表示,一手房贷款业务基本已经停了,二手房贷款业务的利率则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了20%左右。
  与中小股份制银行有所不同,虽然各大国有银行对外称都没有放弃房贷业务,但也普遍表现出“可有可无”的态度。银行的底气来自何处?工行一位个贷经理表示,相较以前,现在无论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不可能有利率优惠,对房贷者来说,基准利率已经是最低的了。
  工行个贷经理:一套房的话是基准利率,二套房是首付百分之五十,利率上浮10%。这个不是短期一两年,至少也要十年,甚至有的贷上三十年,上调利率的话,长期看,成本要高很多。
  除了没有任何优惠,现在各大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也明显紧缩,内部审批手续也发生了变化:
  工行个贷经理:特别严,之前不是特别严的时候,一笔贷款我贷15万,(如果)有今天还款还20万,我就可以给他腾一笔15万的额度,给他放出来。现在是分行,把他这个额度,他们有几个部门相互沟通,每个月根据总量来定这个额度,是不是发放贷款。
  在谈到导致现在申请房贷难的原因时,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李铁岗认为:
  李铁岗:现在整体房贷市场风险比较大,主要问题是存款准备金经过几次上调以后,也包括商业银行现在资金确实存在着短缺、紧张的局面。
  记者了解到,现在对银行来说,首套房的房贷的利润与成本几乎相抵,二套房利率上浮10%到20%则稍有收益,而经营性业务也就是企业贷款利润则丰厚的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0%甚至更高。面对同样不多的贷款额度,放弃房贷,做企贷或者其他收益更高的业务,也就不足为奇了。
  与此同时,随着利率提高和限购政策出台,投资性购房的再交易受到限制,山东部分城市第一季度个人住房贷款逾期也明显增多,这让银行对个人房贷的审批更加严格。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李铁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当前这种各大银行收紧房贷的现象在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发生改变。
  李铁岗:我觉得比较长的时间还不会去改变这种状况,即使存款准备金往回调的话,速度也是很慢的,不可能一下从20%调到10%,上调的通道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即使到比较好,要下行的时候,也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因此我觉得短期内这种局面不会改变。
  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存款准备金率本身只是个数字,由此带来房贷“银根”收紧,楼市的微妙变化,才是难以回避的痛。承受被转嫁的调控压力,遥望居高不下的房价,购房者何时能见曙光?中国之声也将持续关注。
多家银行顶风收费遭罚款 四大国有银行都在其中&&
日 10:28:38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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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改委查处银行违规收取密码挂失费
& & 昨日,发改委在官方网站上披露,该委会同部分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于7月中下旬对部分银行网点检查发现,一些网点存在7月1日后违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行为。
& & 质疑一:
& & 为何免除收费久拖不决?
& & 一位银行业人士对此指出,34项手续费免除的通知在3月份就已下发各家银行,银行有充裕的时间作准备,而真正到了7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的时候,却出现了银行“变相”执行甚至“负隅顽抗”的情形,充分显示了银行的傲慢心态。
& & 与此同时,虽然免除了34项手续费,但银行在其他方面的收费仍然只增不减。市民周小姐抱怨说,为什么免除收费的时候需要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仍得不到切实执行,而加收费用的时候却能马上实施?对银行收费的监管如何才能落到实处?
& & 质疑二:
& & 多收费用如何退还客户?
& & 发改委昨日表示,“已依法责令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多收费用退还客户,并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不过,消费者担心多收的费用能确保退还给客户吗?
& & 有律师指出,客户在要求银行退费时,面临着缺乏充分法律依据的尴尬。而此前银行客服在接受电话询问时也表示,能否退10元“要等总行统一的通知”。
& & 这是否表明,退还费用只能靠银行自觉执行?哪些人交了,哪些人没交,银行会一一查找、退款吗?消费者担心,从银行之前对政策的“变相”执行来看,这回可能也是“能应付过关”就行了。
去年银行收费项目在半年时间内增加30余项日 07:1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王洋 选稿:张侃理
  出来政策钻空子 新出名头动歪念
  银行乱收费:杀不尽的“反贼”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交通银行的客服代表热情地问道。
  “我想咨询一下,单位让我们办工资卡,这个如何收费?”记者在电话里问。
  “是这样的,要收5元的工本费,此外必须有单位证明,否则会有一年10元的年费。”
  “好的,谢谢。”
  打完这个电话,记者还是一头雾水。自今年7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被要求取消了34项收费,其中一项就包括“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尽管银行对于开一张存折都采取了免费服务,可是要想与存折一起办张新卡就要收费了。而一般来说,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开一张存折的同时也开一张卡。如果银行将“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定义为存折的零费用的话,那么新卡就还是会理直气壮地收取相应的工本费。
  一家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给客户提供银行卡,就应该收取工本费,这无可厚非。但是记者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同样是借记卡,有的银行却可以提供免费的卡并且完全不收取年费、小额管理费等费用?难道各家银行不能够有一个统一标准?
  钻文字的空子
  8月2日,国家发改委披露银行违规收费调查结果,针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六家银行和两家农村信用社存在的违规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和处罚通知。同时,通知还指出,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等三家银行总行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时间,也将一并依法处理。
  但是,细看这次银行业“部分免费”风波,前前后后,监管层并非没有给足银行时间。早在今年3月,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今年7月1日起取消11类34项服务收费,其中包括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
  但目前看,银行并未予以足够重视。在预热4个多月,正式执行一个月后,还是被迫走到不得不强制查处的局面。
  在解释公告中,大多银行大诉“苦衷”,表示违规收费的原因是对政策解读失误,称注意到了《通知》中的密码修改费和密码重置费,但是,由于密码挂失费没有被明确提及,所以没有进行免除。但是,为何在领会《通知》精神时要往这个方向理解,而不是在收取费用的时候琢磨一下收取密码挂失费是否违背《通知》规定,是否合适呢?银行会不会这么笨?
  显然,银行是钻了表面文字的空子,我收取的是密码挂失费,并没有收取密码重置费啊!不能说我不对吧!诚然,在业内看来,重置密码有其风险成本,流程繁琐也是为了明确责任。只是,在责任的每一步,银行都没有忘记收费。
  又如,建设银行8月5日发布的《关于退还客户密码挂失手续费的公告》中称,“对因使用现金缴费或已销户而无法退回原账户的,请客户凭身份证件或7月1日至7月5日期间的密码挂失收费凭证到原挂失网点办理退费手续”。但是,退款环节如此繁琐,会不会有客户就不去索取这笔费用呢?
  难以消除的理直气壮
  除了在规定的旧项目上打擦边球。部分银行又在别的收费上动起了新脑筋。兴业银行官网近日发布通知称,将于日起,对开户满3个月,且3个月内日均余额小于300元(含)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每季收取3元/户的账户管理费。3个月内日均余额大于300元或开户未满3个月的账户暂不收费。
  再比如,6月1日,光大银行公布,从6月起对开通“个人短信通”服务的借记卡账户按3元/月的标准收取服务费。在此之后,仅有招行、交行、华夏、平安在短信提醒业务方面是免费的。
  此外,2010年以来,信贷收紧使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利差收益缩水,中间业务收入成为各家银行看重的盈利增长点。银行开始大刀阔斧地加收或调整服务项目手续费,零钞清点费、跨行取现手续费、密码重置费、短信通知费、小额账户管理费、打印对账单费等。据公开资料显示,仅2010年半年时间,银行的收费项目就增加了30多项。
  对此,商业银行则有自己的说法,“客户所享受的服务也在不断增加,多数服务是需要人力物力支持的,所以增加费用在所难免”。在收费问题上,银行业似乎一直理直气壮,银行业协会也甚至声称:合规合理的收费应多多益善。然而,如何界定“合规合理”?而怎样才是“质价相符”的服务项目也始终没有清晰的定义。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作为员工来讲,他们认为银行是否乱收费不好界定,按说银行提供给你服务,就应该收费,即便这项服务毫无物质成本,也有柜台人员的人力成本摆在那里。此外,对于银行对公业务来说,某些收费是考虑到银行的综合收益率。“如果不收取此项费用,那可能我们贷给企业款项的利率就会高,反正最终银行要拿到的那部分利润是固定的。”
  专家称银行收费须有法可依
  如今,针对已经发生的违规收费行为,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的处理主要在于两点:一是责令退还收费,二是给予行政处罚。这样的违规成本,对商业银行的约束十分有限。首先,退还本不该收取的费用,对违规的银行不构成任何利益影响。其次,两部门都没有具体透露相关行政处罚的金额,就银行的资金实力而言,这样的处罚也显然不致伤筋动骨。再次,违规收费的曝光不会对相关银行构成信誉损害。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及服务垄断性,乱收费事件被曝光后,相关银行甚至难以感受到信誉受损导致的经营压力。
  中国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前不久表示,正在酝酿年内推出关于引导提高信息透明度的相关规范。对此,金融消费者希望其做法不要“雷声大、雨点小”。国家发改委去年7月就已透露起草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到目前仍没有兑现当初所称的“尽快出台”,让深受银行服务收费困扰的消费者感到不解。当务之急是出台一项体现较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力度的《管理办法》,这比银行业协会酝酿中的规范更为重要。
  此外,有专家称,收费是银行与储户之间的利益分配与调整,不合理收费实际上是银行在向消费者转嫁成本。很多银行在推广新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信息不透明,收费不合理等问题。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向客户履行告知义务的积极性远远低于其推广新业务的热情,随着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各项增值服务的不断推出,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爆发式增长,但消费者需要有一本“明白账”,可银行在收费方面却始终是“雾里看花”。
银行收费仍“巧立名目” 四大行仍收新卡工本费
日 09:0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39)  【字体:↑大 ↓小】
目前开立存折是免费的,可是要想与存折一起办张新卡却可能是要收费的。
  四大国有银行仍需收取新办卡工本费,大部分股份制银行已取消该项收费。
  理财专家提醒,客户开户时最好明确是否需要同时开存折与储蓄卡。
  此前银监会、央行、发改委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取消银行11类34项服务收费。昨日,发改委对于7月1日后仍违规收取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三家银行总行给予严厉处罚,分别罚款200万元、200万元和180万元。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密码挂失费等明令禁止的项目在严厉处罚下销声匿迹,但银行的新收费仍层出不穷,像新办银行借记卡工本费等投诉热点仍未解决。
  银行利用监管漏洞
  记者近日前往多家银行咨询开户事宜时,均被客服经理建议与存折一起新开设一个储蓄卡。“这样使用起来更方便,也不用通过柜台办理相关业务,将节省您宝贵的时间。”出于方便等原因,多数客户选择“存折+卡”的开户方式。
  不过,大多数客户并不清楚,开立存折是免费的,可是要想与存折一起办张新卡却可能是要收费的。
  根据银监会等部门要求,“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属于被免除的34项服务收费之一。然而,所谓“免费”只是针对开立存折,对于办理新卡是否收费却没有明确规定,这也为银行继续收取借记卡工本费打开了方便之门。
  四大行仍收新卡工本费
  记者了解到,对于新卡工本费,各家银行的收费标准是不同的,客户要特别留意。有些银行对消费者提供“免费午餐”,而有些银行则仍在收取。
  根据银行最新公告,16家银行的44种银行卡已开始停收新卡工本费。其中,国有银行大部分规定金卡、白金卡不收新卡工本费。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的普通借记卡在办理新卡时均需支付5元的工本费与10元年费。
  与此同时,大部分股份制银行都取消了对所有级别的新卡收取工本费。但上海浦发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永亨银行、上海银行以及东亚银行的部分卡种仍收取5元工本费。
  另外,收取10元新卡工本费的有浙商银行的商卡和成长卡等品种。(记者王亮)
储户储蓄卡近百万被盗刷 银行客服称无协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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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45 来源: 金羊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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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啦!什么世道!难道国有银行就是这么为储户服务的!”
■专题统筹 王中 新快报记者 罗率/文 郗慧晶/图
  人在广州,卡也未离身,工行储蓄卡里的钱却凭空少了近百万元;就近向工行网站寻求帮助,却提供了错误的消费商家;再向工总行信访办投诉,被告知“没有协助你的义务”。这样的离奇事件就发生在广州的童先生身上。上周五下午,童先生发现自己工行储蓄卡里的近百万元存款不翼而飞!经查询,该笔款项已于上周四晚在澳门的一家银器店被人刷卡消费。童先生于是报警。痛失巨款再加上投诉不畅,童先生一肚子火,他昨日在新快报痛斥银行的不作为:“银行客户的安全和权利何在”?!
  两年未去澳门 近百万巨款不翼而飞
  8月19日(上周五)下午,童先生在工行广州东风东支行取款时,被告知余额不足,他很纳闷,自己这张卡里存款近百万元,怎么会余额不足呢?满腹疑问之下,他向该支行查询,回复让他大吃一惊:经银行调用查询消费记录后,显示他的储蓄卡已在一天前(上周四晚)被人在澳门刷卡消费了,金额将近百万元。
  在童先生要求下,工行东风东支行为其打印了他个人近期的消费流水单,工作人员并在该份消费流水单上,手写了上述近百万元在澳门消费的商户名称。
  童先生说自己的储蓄卡一直带在身上,而之前最后一次去澳门已是两年半前。情急之下,童先生立即向工行卡开户行所在的石牌派出所报案。由于失窃金额巨大,之后在律师建议下,童先生于8月21日(周日)下午前往澳门报案。
查询消费地 工行提供信息错误
  澳门警方接案后,随即将案件转至澳门司法警察局,当日即立即由资讯罪案调查组进行侦查。
  据童先生表示,按广州工行提供的消费商户名称为HOUFONG JADE PEROLA,澳门警方最初侦查的结果表示该商户的确存在,但并无童先生那张工行卡的消费记录,银行的终端号也不符;经澳门警方再三核查,才发现工行提供的消费商户名称有误(缺少了个别英文字母),导致最初提供的是另外一家商户的名称,因此一定程度上耽误了警方侦查时间。
  澳门警方最终凭借银行终端号查找到嫌疑犯罪地点(一家银器店),查到犯罪的克隆卡及个人身份复印件(按澳门相关规定,消费金额超过一定数额,需复印相关的个人信息资料),并查到了2个犯罪嫌疑人的录像资料。
  澳门警方的初步侦查显示,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克隆卡与童先生本人工行卡的外表信息完全不同。而所留的个人信息复印件显示,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是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并找到了其出入境记录。
  目前,该案还在侦破中,童先生也一直奔波于澳穗两地,为维护自身权益努力。
  向工总行投诉 被泼一脸冷水
  在报案之后,为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童先生先本周一下午向中国银监会投诉并获知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访办的电话——010-,但未想到的是,此次投诉的结果让其再窝一肚子火。
  接电话的是工总行信访办一位男性员工,他表示“我们只有协助公安机关的义务,没有协助你的义务。”同时告知童先生,广州工行不应该向其提供在澳门被盗刷消费商户名称,“广州工行的这种行为是错误的”。“用任何形式来维权,包括起诉,向媒体曝光,都是你的权利!”
  童先生昨日下午对新快报记者说,在整个约10分钟的通话时间中,这位工作人员竟未主动询问其姓名是什么,来自哪里,卡号是多少。
  巨款被盗加上投诉不畅,郁闷之下,童先生在微博上讲述了整个事件,怒称“天啦!什么世道!难道国有银行就是这么为储户服务的!”至昨日记者截稿时,该微博已被转发1600多次。
  童先生表示,“他成为工行客户已长达5年以上,此前很少有大于1.5万元的单次消费记录,突然出现境外接近百万元的一次性刷卡消费,工行居然没有任何告知确认,其服务何在?”“事发一星期,澳穗两地警察部门都已高度重视,而工行方面至今未与我有任何沟通,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势,这样的银行还能信多久?还能保障客户什么?”“罪犯既然可以克隆银行卡,那么银行客户的安全何在?”“银行卡系统为什么不能识别克隆卡?”
  或许是微博转发次数较多,昨日已引起了工总行办公室公共关系处处长汪振宁的注意。童先生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昨日一早汪振宁处长已在微博上给他发了私信,表示“相关情况能否告知我一下,我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你。另外那位工作人员的答复非常不合适,可否告知是哪里的?”
  而就此事件,新快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工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方面正在配合警方就此事件进行调查,在调查结果明确前不方便发表意见。而关于工行提供错误信息一事,工行方面表示“我行工作人员根据客户反映的情况,当时向银联查询的商户名是HOUFONG JADE PEROLA。”新快报记者昨日下午也试图联系工总行信访办,但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而截至本报昨晚发稿前,童先生致电新快报,称已收到工行方面的电话道歉。
  据童先生表示,他的一位朋友的工行储蓄卡在今年3月份也遭到盗刷,金额高达70万,目前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编辑: 易保山&&
我自己的帖子,我回复竟然还要审核通过,看来我不适宜在此论坛发帖了噢---我考虑,特别是这个版块
银行卡信息买卖黑幕:银行内鬼一条信息最低卖10元
发布者:一眼眼 时间: 08:21:29 来源:中国证券报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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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心提示:上海的六名被害人都有上述遭遇:在银行卡和密码都未丢失及泄露的情况下,卡内资金不翼而飞,被用于支付手机费、电话费等公用事业费,金额近30万元。他们不知道,一条买卖银行客户信息的链条通过互联网伸展开来,不法分子通过QQ群和手机短信完成了他们的“黑色交易”。
  贩卖银行卡信息已经形成一张遍布全国的网络。这些信息的最终买家是私人侦探、盗窃卡内资金的不法分子甚至是洗钱组织。最让人担心的是,信息提供者皆是银行内部员工。
  资金不翼而飞
  上海的陈女士今年2月到一家知名股份制银行查询卡内金额,蹊跷的是密码竟然不对。工作人员告诉她,卡内金额没少,但是密码被改过。陈女士并没在意,将密码改回。3月,奇怪的事情再次发生,陈女士的密码再次被人改过,但资金没少。陈女士还是把密码改回,仍未理会。直到3月14日公安机关告诉她,其卡内资金被人划走4万多元,而且今年1月就已被划走。
  “我的卡没有开通网上银行,也从来没丢过。”陈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当时银行员工为何说卡内金额没少成了不解之谜。
  差不多与陈女士的事件发生在同一时期,上海的黄先生忽然收到上述银行的短信提醒,被自动电话缴费7千多元。因为根本没有操作过类似交易,黄先生随即到银行交涉。银行员工让黄先生报案。
  上海的六名被害人都有上述遭遇:在银行卡和密码都未丢失及泄露的情况下,卡内资金不翼而飞,被用于支付手机费、电话费等公用事业费,金额近30万元。
  他们不知道,一条买卖银行客户信息的链条通过互联网伸展开来,不法分子通过QQ群和手机短信完成了他们的“黑色交易”。
  盗窃客户银行卡内资金的主犯朱某远在江西,只有初中文化程度。
  从2010年起朱某在网上购买了上万条上海机动车车主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等。朱某把车主姓名、身份证号通过QQ群发给可以查询相关银行信息的下家。每查出一个人的银行卡卡号、余额,朱某即支付200元酬劳。
  而朱某的下家并非最终掌握客户银行卡信息的人,而是层层转发信息的中介。往往要通过三至四层中介才能最终联系到掌握银行卡信息的“核心人士”。这些中介联系的途径只有两个:QQ和手机短信。
  通过上述方式,朱某得到了不少上海市上述股份制银行持卡人的卡号。然后以持卡人的生日或简单的数字组合猜出银行卡密码。被他猜出密码的就包括陈女士、黄先生在内的六名银行卡持卡人。
  朱某没有直接将被害人卡内资金打到自己账上,而是用被害人的钱替网吧等电话费大户缴纳费用。朱某甚至在淘宝开了家专门代缴公用事业费的网店,以九折优惠招揽网吧之类的用费大户。替客户缴费成功后,网吧再把资金打到朱某账上。这样一来,朱某不仅可以顺利套现,还不易被查出谁是盗窃卡内资金的元凶。
  银行内鬼一条信息最低卖10元
  客户的银行卡信息从银行员工处泄露,而银行员工卖出一条信息最低只收10元。
  据某股份制银行原信用卡员工胡某供述,他2009年7月通过应聘进入该行上海信用卡中心工作,在征信岗位任职,可以根据客户提供的身份证资料查询开户资料及交易明细以及客户在他行的信用记录。
  从2010年11月起,胡某开始通过QQ群出卖客户信息。为了接收赃款,胡某买了一张建行龙卡和与之对应的身份证。
  “我有3个QQ号用来做这种交易联络。并且起名‘金融毕业生’、‘银行黄牛’这样的名字来暗示别人我能弄到银行内部客户资料。”胡某事后交代。
  胡某是通过该行信用卡中心员工办公室的公用电脑登录银行内部网站进行查询,用户名和密码都是员工公用的。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从开始到案发,胡某基本天天“接单”,多时每天查几十条,少时每天查一两条。胡某通过QQ或手机短信收到待查的客户身份证号,然后到单位的公用电脑上查,将查询结果通过电脑及手机短信的方式发给上家。胡某对每条信息收取40元到180元不等的费用,共获利5万多元。
  在朱某、胡某等银行卡诈骗案中还发现四大行中的两家存在相似案例。
  与胡某一样,某四大行之一的武汉黄陂支行员工曹某同样通过QQ群结识了买卖个人信息的中介,并从今年3月开始出售该行客户信息。在曹某做柜台时,把查到的客户账号、开户行、开户时间、余额等编短信发给上家。如果要查流水,就用手机拍下来再发到上家的QQ邮箱。曹某共出售一千余条客户信息。
  “刚开始查余额、流水都是50元一个,后来查询余额30元一个,流水70元一份。”曹某说。
  另一家四大行之一的无锡荣龙支行员工董某以10元一条的价格,以类似方式出售116条客户信息。
  银行员工通常帮中介查“包行”。“包行”是业内“术语”,就是指包括银行卡卡号、余额、开户时间、开户行、持卡人姓名在内的全套信息。
  法律监管空白区
  银行员工很清楚他们所出售信息的最终去向。“向他们要客户信息的是私人侦探、洗钱以及盗取卡里资金者……”胡某事后坦白。
  实际上买卖客户信息的行为已非常泛滥。某保险公司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证实,保险公司以每条200元左右的价格从电信部门购买客户电话、姓名、住址等信息;房产中介也坦言会从银行、交易中心等处花大价钱购买客户信息;医院把孕妇信息卖给妇婴用品公司等也都屡见不鲜。
  “在个人信息管理方面,我国还没有相应的法规,处于非常落后的状态。一旦出现信息泄露情况,该处罚谁、怎么处罚都无法可依。连最重要的金融信息都得不到保护,更别说其他信息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征信行业人士表示。
  该人士介绍,金融信息涉及个人的资产情况,是个人信息中最重要、最敏感的部分,但至今别说立法,连管理条例也没有公布。央行的《征信管理条例》还在第二次征求意见中。
  但他表示,央行的征信系统具有这样的技术手段:能够查到是哪家银行、曾经在哪台电脑上、因何原因查询个人信息。“个人可以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如果发现有哪家银行在没有发生业务的情况下无故查询你的信息,你完全可以向这家银行提出质疑并索赔。以此慢慢培养银行等机构对擅查个人信息的敬畏。”该人士说。
  据信用管理界专家介绍,美国的信用管理体系由国家信用管理、行业信用管理以及包括立法、惩罚机制、教育与科研在内的信用环境共同构成。相关法律条款简明、具体、操作性强。如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他人资信调查报告的,将被处以1年以下徒刑,同时处以5000美元罚款等。无论是技术手段还是监管环境都环环相扣,几乎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本文栏目:理财 作者:未知
市民银行卡在手5万余元存款被盗.cn&&日08:40&&中国广播网 微博
  中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湖北台记者 王超)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国银行是我国四大银行之一,拥有广大的储户。但是,近日,有市民存在武汉中国银行仁寿路支行的一笔五万余元存款却不翼而飞。储户想查明存款情况,但是到了银行却不能查阅该账户流水。五万存款为何不翼而飞?
  日前,武汉市民曹小姐向记者反映,她存在中国银行仁寿路支行的五万多块钱两天之后蹊跷消失,让人匪夷所思。银行的回执单、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手里,钱怎么没了呢。在汉口古田二路生活村附近的中国银行陈家墩支行,记者找到了丢失存款的曹小姐。她详细讲述了事件的经过。
  在9月1号,曹小姐在她母亲的陪同下,将51552元钱,分两次分别从ATM和柜台存入中国银行人寿路支行。
  曹小姐:在中国银行旁边的两个ATM机,我们在其中一个中间查询,我们看的结果是有五万一千多块钱。这样,我们就很放心,把卡取出来就回家了。
  曹小姐发现账户内五万块钱不翼而飞是在9月4号下午。两天时间,曹小姐并没有使用过该账户,也没有在银行查询过。但是,就是在9月4号曹小姐去中国银行,发现账户只有0.75元钱,而且银行查阅不到该账户的流水,连存入的五万块钱信息都查不到。
  曹小姐:这个我就比较奇怪,把身份证给他,查一下流水,结果他查不出来任何的流水账,连我存入的五万块钱都查不到。
  对方说,只有在存款的中国银行仁寿支行,曹小姐才能够查阅交易明细。叫她第二天再去仁寿路支行。
  9月5号,曹小姐很早就到了仁寿路支行,柜台营业员没有经过一般的程序,刷卡,输密码,查阅余额,而是直接将卡交给相关负责人。
  曹小姐:大概等了半个小时。他们打出一些单子,说我的钱在9月2号,9月3号的时候就被取掉了。
  随后,在武汉市硚口区汉水桥派出所和中国银行的配合之下,中国银行仁寿支行打印出曹小姐账户的流水。经过警方调查,发现曹小姐的五万块钱已经转到别人账户上,其中两万被转到一个名叫赵文博的账户上,剩下的三万多分几次转到他人账户。
  在记者的努力下,中国银行湖北分行保安部陈主任和汉水桥派出所孙所长进行了沟通,通过中国银行提供的信息,初步判断曹小姐的钱是在江西被人取走。
  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保安部陈主任说:我把它报给汉水桥街派出所了,他们在跟对方那边联系,把录像资料调阅一下,看怎么来支取的。
  至于曹小姐的钱为什么不翼而飞,陈主任是这样解释的:
  陈主任:这个卡我们现在怀疑是被人克隆了,克隆之后,犯罪分子就拿着她的卡,根据现金情况在外边支取。
  曹小姐账户的五万块钱究竟是怎么转账的?陈主任在查阅相关信息之后说:9月2号,就转账到赵文博的账户,接着发生8笔ATM的取现。因为犯罪团伙也知道,中行ATM取款的限额一天不能超过两万块钱。
  曹小姐表示对陈主任的解释并不满意,她认为银行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去古田二路的陈家墩支行取款时,营业员曾说,查不到账户任何信息是因为存款银行的营业员没有完成提交信息造成的。
  曹小姐:有你记录了,晓得什么原因了。
  营业员:他没有给你提交,忘记了,晓不晓得。
  曹小姐::什么是没有提交呀?
  营业员:他没有提交所以没有更多的信息,晓不晓得。
  曹小姐::他少走了一步。
  营业员:谁少走一步。柜员少走一步。
  银行卡被克隆现象全国各地都有发生,犯罪手段智能化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可让老百姓想不通的是:作为专业金融机构,银行对服务窗口设备负有监管义务,尽管已经安装录像设备,为什么不能及时从录像信息中察觉犯罪分子非法安装设备的行为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银行设备为什么对伪卡没有识别能力?对此,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鲁峻峰表示。
  鲁峻峰:任何一个储户和银行是一个储蓄服务合同,作为银行,必须要尽到保管钱财的义务,这是第一个角度来分析。第二个角度,就算银行一再坚称是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这些钱被其他人以某种违法的手段被窃取了,银行也要负有举证责任。银行要想免除自己的义务,不承担这样一个违约的责任,银行要拿出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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