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杜邦医疗保险是不是不能断骗人的

发表于: [ 17:26:47]
楼主: [] [] [] []
等级:...&&积分:...
其实在大部分客户眼里,代理人和保险公司,怎么看怎么象骗子。在他们的眼里做保险的基本都是骗子。
我分析原因大概有两个方面。
1、整个行业混乱。从公司到代理人都在忽悠客户,忽悠客户购买高保费、低保障的险种,这样对公司有利。代理人的佣金也高,这样对代理人也有利。只苦了信任你们的客户。当客户出了风险以后,由于购买的不是保障型的保险,所以不可能得到高赔付。因此客户得到印象:保险就是骗人的。
2、客户观念问题。他们认为自己那会那么倒霉,就会出风险了呢。你们保险公司就会吓唬人,吓得人把钱交给你们,然后你们拿着这些钱去为自己赚钱,而且这些钱你们一拿就是几十年。几十年以后才能还给我们。到几十年以后物价不定涨成什么样了呢。这些钱也早不值钱了。所以,保险公司就是骗人的。
有啥意见,请大家讨论。
将本文分享至:||||||
-5-4-3-2-1&0&1&2&3&4&5
1楼: 发表于:[ 20:33:24]
[] [] [] []
不清楚风险,所以故不买
2楼: 发表于:[ 21:33:52]
[] [] [] []
更重要的是,出了事故理赔成功的事情很多,但是平淡无奇的事情媒体没兴趣报道,不过对于公司拒赔的事情,媒体可是很热衷的。正所谓好处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样就更加破坏了保险行业的形象。
3楼: 发表于:[ 17:52:08]
[] [] [] []
因为和现实脱节太严重,满眼不公平,偏偏天使来到了你身边,谁也不愿意相信,而且这个天使大多还很天真。
4楼: 发表于:[ 11:56:02]
[] [] [] []
呵呵,意识落后啊
5楼: 发表于:[ 12:38:51]
[] [] [] []
面对客户某些不正确的意识,公司是下力气提高客户的正确意识呢?还是将错就错,奉行只要能卖产品就行了呢?
6楼: 发表于:[ 14:22:58]
[] [] [] []
小弟有个见解:
1.悠久历史的影响:
从古至今,在我们的脑海中,当我们赚钱了,想要有个保障的话,我们就会把钱存到银行中,这样我们的心才会安稳,因为大家都相信,银行是不会倒闭的,而且银行还有利息,能稍微赚点,我们不贪心。有经商头脑的人,当他们赚钱了,他们会把钱投到相应的物质上。如:、、钢铁等等。但是他们的有风险,在我们行话中,他们属于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有三种结果:一是,既不损失,也不盈利;二是,盈利;三是,损失。没有一定家底的人,是抗不了那么折腾的。在现在的情况看来,行业虽已成立多年,但是大家的认识程度还是不够,而在国外,一个家庭会把他们一个月的收入给理算出来,进行分算,家庭的花销留10%,存到银行预备20%(以备及时之需),60%存到保险(保障+养老+子女教育),有时会同时买多种险种。毕竟,没有一种保险能把自己的保障+自己的养老+子女教育+子女保障+子女养老都能容函其中。那10%就是还自己的贷款了。因为外国的消费观念与中国不同。
举个例子:中国老太太一生的经历是:一辈子摸爬滚打,省吃俭用为自己的儿女而奔波,孩子到是幸福了,但是老人却没享受到人生的美好,到老了,有的儿女尽孝(占70%),但是有的儿女却把养育自己的父母扔到养老院,甚至做出了忤逆的事情来。死了之后没有为儿女留下太多的资产,再严重些,有的儿女在父母死了之后,都会骂自己的父母没为自己留下资产,自己都不知道该如何去生存了。
在国外,老人的一生充满着幸福+充实。他们往往先享受,有了工作之后,他们会考虑住房与交通,即便资金不够,但是可以贷款啊,解除了后顾之忧,害怕什么啊。天天有目标,为目标而行动。有的人会问,那么他们有了孩子之后怎么办?之前我说了,他们的理财观念特别强,他们会把自己孩子的一生计划的特别好,子女教育保险+子女养老保险都在他们的工资中分算出来了。你也许又会思考,他们一个月能赚多少钱啊,哪来的那么多的剩余钱,要是我的话,一个月的钱都不够我自己花。呵呵。。。。。。那你应该听过积少成多吧,现在我国也有期缴保险了,甚至可以季度缴,月缴,还可以自缴垫付,但是自缴需要你补全哦,要不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严重点你还要承受法律责任,谁都有经济紧张的时候,所以在保险法中有个宽限期,宽限期为60天,足够你把之前所欠的钱给补上了,资金足够的人还可以一次性趸交(全部交),因为我国于日出来一个既有意外、疾病保障+子女教育保障+养老保障+月复利的储蓄于一体的万能新险种,重点说下月复利的储蓄,这个险种的保底利率为2.5%(银行为2.25%),现在的利率为4.2%是同行同业最高的(这个利率不是固定的,随着公司的效益增加而升高,反之同理,但是绝对不会低于2.5%)。当你急需时也可取出,一年中前三次支取免费,第四次开始收取每次20元的手续费。如果您要是不急需的话,最好还是不要支取,那可是月复利啊,取出之后,当月的利息可就少了很多,每次支取不能少于500,你算算,你一个月少赚了多少钱,实在急需不行跟亲戚朋友借点,在不行,找我借点,但是私人关系得需要点利息,呵呵••••开玩笑。你自己应该能算明白账,不明白,我可以当面给你列出图标,保证你会明白的••我嘛•赚的就是这个钱,你不用不好意思。
一次性趸交10W元的,您在70岁之后可以翻到110W左右。假如,假如啊•如果您活到65岁没到70岁的话,您也可以领到账户里的现金价值+您当初跟我约定的保险金额,在别的公司,您只能任选一个,不能两者兼之的。这个险种是PICC建司60周年回馈社会的特别险种,您可以想想,如果您要是害怕我骗你的话,可以给我打电话,约一个地点谈。我是一个大小伙子,您要是一个女士的话,最好把你们家大哥一起带来,呵呵••不要怕我怎么样,我是为了你们双方考虑,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这个保险的话,一次不就解决了,省的你回家还得解释•••两个人听的也会清楚些。不在袅耍芙嵋幌拢飧鱿罩质屎洗⑿+保障+养老+子女教育的•••尤其是刚出生的婴儿最合适•••如果您身边有朋友生孩子的话,可以推荐下,我会给你中间费的••都是为了生存嘛••
言归正传,当外国人老了之后他完全享受到了人生的美好,并且在老了之后还有了保障,在子女的问题也解决了。中国人与外国人对保险观念我已经比较完了,您看对吗?
2.保险公司和保险营销员自身造成:
(1)保险营销员:有很多营销员在营销保险时,根本不了解他所营销保险的承保范围和保险责任,就把这个保险怎么怎么好说给投保人听,把投保人需要注意事项和投保人自身责任给遗漏了,当投保人真的发生损失时,他们就会从保险合同中找出相应的条例推搪你,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我也肯定难受和不理解,但是合同在那放着,那是法律所认可的,只能自认倒霉了,所以,当您或您的朋友想要买保险时,一定要看好合同,不明白之处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别吃亏了,尤其是分红或储蓄型的保险,一定要算明白分红的形式和储蓄的利率,要不然,会吃亏的•如果您相信我••可以询问我,完全免费咨询,我还没拿下保险经纪人的证书,暂时只是一个具有国家承认的保险顾问人员。我只想从中积累些经验,好考保险经纪人,在帮助您的同时,我会从保险公司收点佣金,要不然我不白给他们领取客户了。我会根据您的需求筛选适合您的险种。
(2)保险公司:当投保人发生损失时,不能及时进行赔付,这让许多客户都感到心痛,保险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保障当投保人发生损失时,把损失降到最小化。(记住:保险是不会赚钱的,除了分红险和储蓄型保险),不要拿生命当做赚钱的条件,不值得。
3.社会影响及保险专业人员的素质
在我国,很少能看到大型文艺节目或电视节目是对保险方面进行宣传,影响力不够。明星效益或广告效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这也是我为保险业提点意见吧!!环境肯定能影响人的思想的!!
再一个就是,现在保险公司里的专业人才太少了,素质过于低。不信您可以去保险公司看看,年龄普遍在38岁以上,学历在初中••大专以上的很少。虽然保险看的是实践经验,但是最基本的理论理解得有,要不然与高端客户接触时,没有很好的接触点。
7楼: 发表于:[ 14:23:36]
[] [] [] []
仅仅是个人的见解????希望大家指点一二??
8楼: 发表于:[ 00:11:41]
[] [] [] []
引用鸿鸣飞飞的大作:
更重要的是,出了事故理赔成功的事情很多,但是平淡无奇的事情媒体没兴趣报道,不过对于公司拒赔的事情,媒体可是很热衷的。正所谓好处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样就更加破坏了保险行业的形象。
一传十,十传百,大家就都这样人为了,大部分也只是道听途说~~~~~
其实我们也可以发一下自己理赔的案例~~~大的小的,死的伤的,大病的,有代表性的~~~
9楼: 发表于:[ 14:37:08]
[] [] [] []
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当然不会理赔那么顺利,我父亲2009年八月出的事情,到现在还没有报销,老是说研究再等等一类的屁话。大地保险。
10楼: 发表于:[ 10:41:42]
[] [] [] []
引用永远当学生的大作:
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当然不会理赔那么顺利,我父亲2009年八月出的事情,到现在还没有报销,老是说研究再等等一类的屁话。大地保险。
投保一定要挑选寿险公司?这个是肯定的!长期保单,被“装进来”!诚信如一的寿险公司,方能确保到客户的保单的保障利益和长期服务利益。现状如何呢?行业的社会评价、保险服务的消费者的口碑才是依据。
11楼: 发表于:[ 10:43:01]
[] [] [] []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引用永远当学生的大作:
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当然不会理赔那么顺利,我父亲2009年八月出的事情,到现在还没有报销,老是说研究再等等一类的屁话。大地保险。
投保一定要挑选寿险公司?这个是肯定的!长期保单,被“装进来”!诚信如一的寿险公司,方能确保到客户的保单的保障利益和长期服务利益。现状如何呢?行业的社会评价、保险服务的消费者的口碑才是依据。
买保险的时候,消费者都会有比较的心理。比来比去,消费者往往会忽略“用人”的重要,“我跟你公司签约,又不是跟你签约,你走啦还有其他人来服务我吧”!无语,“果报现前”时,怨来怨去不会怨自己,但代价和痛苦却都是要自己来担的。
做保险讲投保建议书的时候,代理者大都急于“CLOSE”,代理人难啊!“保险公司极端的利益至上的代理人薪酬机制和各种考核名堂”,让代理人都迫于“考核的压力”,的严重破坏、乱象之下的“后遗症”的显现,都在压迫代理人营销员要“拔苗助长,急于求成”。代理新手,客户量有限,也往往忘了自己的价值和作用。想一想,保险公司会白给代理人营销员佣金吗?!背后那么多的精算人才!很多这方面个案的报道,“买保险有什么用?保了都不赔的”、“保了险,才赔那么一点,有什么用啊“,等等!结果令人惋惜。
市场如此之多的怪现象,又能怪谁啊?!根源在哪啊?[/B]
12楼: 发表于:[ 10:44:24]
[] [] [] []
[QUOTE]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引用永远当学生的大作:
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当然不会理赔那么顺利,我父亲2009年八月出的事情,到现在还没有报销,老是说研究再等等一类的屁话。大地保险。
投保一定要挑选寿险公司?这个是肯定的!长期保单,被“装进来”!诚信如一的寿险公司,方能确保到客户的保单的保障利益和长期服务利益。现状如何呢?行业的社会评价、保险服务的消费者的口碑才是依据。
买保险的时候,消费者都会有比较的心理。比来比去,消费者往往会忽略“用人”的重要,“我跟你公司签约,又不是跟你签约,你走啦还有其他人来服务我吧”!无语,“果报现前”时,怨来怨去不会怨自己,但代价和痛苦却都是要自己来担的。
做保险讲投保建议书的时候,代理者大都急于“CLOSE”,代理人难啊!“保险公司极端的利益至上的代理人薪酬机制和各种考核名堂”,让代理人都迫于“考核的压力”,的严重破坏、乱象之下的“后遗症”的显现,都在压迫代理人营销员要“拔苗助长,急于求成”。代理新手,客户量有限,也往往忘了自己的价值和作用。想一想,保险公司会白给代理人营销员佣金吗?!背后那么多的精算人才!很多这方面个案的报道,“买保险有什么用?保了都不赔的”、“保了险,才赔那么一点,有什么用啊“,等等!结果令人惋惜。
市场如此之多的怪现象,又能怪谁啊?!根源在哪啊?[/B] [/QUOTE]
体制的“大病的病根”不除,乱象频生,恶果必然。
代理人营销员只是“替罪羊和牺牲品”而已,保险消费者的“人情保单”,漠视“用代理选公司”的重要性,以及投保前自己不备点功课,都是对自己对别人的不负责,“果报”要自己来受啦,怨不得别人。
当然,在“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环境,保险消费者投保时更要“落足眼力”找对人!没办法啦,太多这种情况。这样的市场环境,保险消费者会有什么“好果子”吃啊?!
13楼: 发表于:[ 10:45:31]
[] [] [] []
跟帖和转帖那么多,就是要尽一切力量和方法来告诉社会大众,“中国代理人营销员的真实的生存发展环境”是多么的恶劣!
告诉保险消费者,你们的权益受损的真实原因和根源所在!
告诉代理新人,入这个行当千万要谨慎!
14楼: 发表于:[ 10:49:50]
[] [] [] []
引用京城达人的大作:
因为和现实脱节太严重,满眼不公平,偏偏天使来到了你身边,谁也不愿意相信,而且这个天使大多还很天真。
对自己的内部客户(即:代理人营销员)和外部客户(即:保险消费者)都抱持诚信服务、精诚合作、互利共赢心态的保险公司才算得上是真正的“诚信商家”。
对待自己的“内部客户”,言行不一,代理人合同和“基本法”的基本条款在设计上仍然按照“好处占完,好话讲完,责任推完”的“三完”政策来相处、合作的,那肯定就不是真正的“诚信商家”啦!
保险公司这种特殊的商家为什么可以如此乱来?没有乱来吗?的现状、行业的口碑、从业者的尴尬,大家不要反思一下吗?时间和事实都在反复证明这一点:现行的“友邦保险代理人制度”是套嫁接过来的、有意让其畸形发展的、没有任何监管和制约的、牺牲最大多数人和行业根本利益、危及行业和谐发展基础的垃圾制度!
15楼: 发表于:[ 11:06:23]
[] [] [] []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引用京城达人的大作:
因为和现实脱节太严重,满眼不公平,偏偏天使来到了你身边,谁也不愿意相信,而且这个天使大多还很天真。
对自己的内部客户(即:代理人营销员)和外部客户(即:保险消费者)都抱持诚信服务、精诚合作、互利共赢心态的保险公司才算得上是真正的“诚信商家”。
对待自己的“内部客户”,言行不一,代理人合同和“基本法”的基本条款在设计上仍然按照“好处占完,好话讲完,责任推完”的“三完”政策来相处、合作的,那肯定就不是真正的“诚信商家”啦!
保险公司这种特殊的商家为什么可以如此乱来?没有乱来吗?的现状、行业的口碑、从业者的尴尬,大家不要反思一下吗?时间和事实都在反复证明这一点:现行的“友邦保险代理人制度”是套嫁接过来的、有意让其畸形发展的、没有任何监管和制约的、牺牲最大多数人和行业根本利益、危及行业和谐发展基础的垃圾制度!
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最终还是要看**的“ 执政为民”的决心和意志啦!
那么多年啦!让保险公司“吃代理(内部客户啊)的资源,占客户(外部客户啊)的利益”的模式还要延续吗?!用保险公司的“内、外客户”的“血肉”来喂保险公司还没喂够啊?!“便宜占完,好话讲完,责任推完”的体制还要延续多久?!
保险公司其实就是“商家”,经营“风险”是其本份!“风险经营”也是“商家”在市场经济之下的必然!哪能够“只占便宜不吃亏”嘛!
16楼: 发表于:[ 11:14:21]
[] [] [] []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引用京城达人的大作:
因为和现实脱节太严重,满眼不公平,偏偏天使来到了你身边,谁也不愿意相信,而且这个天使大多还很天真。
对自己的内部客户(即:代理人营销员)和外部客户(即:保险消费者)都抱持诚信服务、精诚合作、互利共赢心态的保险公司才算得上是真正的“诚信商家”。
对待自己的“内部客户”,言行不一,代理人合同和“基本法”的基本条款在设计上仍然按照“好处占完,好话讲完,责任推完”的“三完”政策来相处、合作的,那肯定就不是真正的“诚信商家”啦!
保险公司这种特殊的商家为什么可以如此乱来?没有乱来吗?的现状、行业的口碑、从业者的尴尬,大家不要反思一下吗?时间和事实都在反复证明这一点:现行的“友邦保险代理人制度”是套嫁接过来的、有意让其畸形发展的、没有任何监管和制约的、牺牲最大多数人和行业根本利益、危及行业和谐发展基础的垃圾制度!
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最终还是要看**的“ 执政为民”的决心和意志啦!
那么多年啦!让保险公司“吃代理(内部客户啊)的资源,占客户(外部客户啊)的利益”的模式还要延续吗?!用保险公司的“内、外客户”的“血肉”来喂保险公司还没喂够啊?!“便宜占完,好话讲完,责任推完”的体制还要延续多久?!
保险公司其实就是“商家”,经营“风险”是其本份!“风险经营”也是“商家”在市场经济之下的必然!哪能够“只占便宜不吃亏”嘛!
企业有生有死,是客观规律;
顺天道、合人道的企业才能长存于世,乱来的企业不配在世界上生存,浪费资源,危害大众;
人寿保险企业也应当有完善的退出机制的。公开、公平、公正去清算、来处理,就可以啦。
任何的选择,都是要付代价的,这也是市场经济的规律。保险公司、职业经理人、消费者、者和公司股东、从业人员、其他中间环节,监管人员,都要遵守这样的规律才行。
规则和制度到位啦,输赢都会自己来认帐。大家来这个市场玩,就会“吃得咸鱼就要忍得了渴”、“愿赌服输,输赢都是自己的选择”。
17楼: 发表于:[ 21:45:54]
[] [] [] []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引用永远当学生的大作:
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当然不会理赔那么顺利,我父亲2009年八月出的事情,到现在还没有报销,老是说研究再等等一类的屁话。大地保险。
投保一定要挑选寿险公司?这个是肯定的!长期保单,被“装进来”!诚信如一的寿险公司,方能确保到客户的保单的保障利益和长期服务利益。现状如何呢?行业的社会评价、保险服务的消费者的口碑才是依据。
保险行业的一片乱象!一滩乱局!社会和民众对保险行业的无数非议不是没有理由的,问题在于,消费者和公众、一切的有识之士,务必要看看行业的乱象乱局的根源,“治重病须治病根、标本兼治”,才有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可能!否则,不是忽悠手段、愚民政策,那是什么?
若干年后,当消费者和代理人才发现自己是被阴损啦、暗算啦,“套进来陷得深伤得重”时,代价已很高!时光不回头精力不如昔时,才知道“中国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下一连串的后患无穷!
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良性循环!那“制度的配套、规则的公平、监管的到位、管理的科学,政府主导行政领先”,在这个具有广泛的“公众利益”的行业内的确是关键的前提和必备的条件。
18楼: 发表于:[ 15:26:25]
[] [] [] []
监管的引导和作为如何呢?有感而发。商和代理者有亲利性,可以理解。假货泛滥之时,安全让人忧心之日,其实,也是行业监管最形式和缺失的时候,有版可看有例可查的啦。
19楼: 发表于:[ 18:05:28]
[] [] [] []
但是,骗人的不是.
而是一小部分的保险代理人和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
而且,就是那一小部分的骗人的保险代理人也是最先被保险公司给骗了.
20楼: 发表于:[ 11:54:16]
[] [] [] []
[QUOTE]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引用永远当学生的大作:
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当然不会理赔那么顺利,我父亲2009年八月出的事情,到现在还没有报销,老是说研究再等等一类的屁话。大地保险。
投保一定要挑选寿险公司?这个是肯定的!长期保单,被“装进来”!诚信如一的寿险公司,方能确保到客户的保单的保障利益和长期服务利益。现状如何呢?行业的社会评价、保险服务的消费者的口碑才是依据。
买保险的时候,消费者都会有比较的心理。比来比去,消费者往往会忽略“用人”的重要,“我跟你公司签约,又不是跟你签约,你走啦还有其他人来服务我吧”!无语,“果报现前”时,怨来怨去不会怨自己,但代价和痛苦却都是要自己来担的。
做保险讲投保建议书的时候,代理者大都急于“CLOSE”,代理人难啊!“保险公司极端的利益至上的代理人薪酬机制和各种考核名堂”,让代理人都迫于“考核的压力”,的严重破坏、乱象之下的“后遗症”的显现,都在压迫代理人营销员要“拔苗助长,急于求成”。代理新手,客户量有限,也往往忘了自己的价值和作用。想一想,保险公司会白给代理人营销员佣金吗?!背后那么多的精算人才!很多这方面个案的报道,“买保险有什么用?保了都不赔的”、“保了险,才赔那么一点,有什么用啊“,等等!结果令人惋惜。
市场如此之多的怪现象,又能怪谁啊?!根源在哪啊?[/B] [/QUOTE]
国内现行的代理人制度,是种畸形制度,有意忽略代理人权益的法律规范和必要的保护。
我无法认同这些、即:凭什么畸形体制和掠夺式营销模式之下,保险代理人要为体制不全买单?!为保险公司乱来做法担责?!为相当多的那类索取回佣导致的“孤儿保单(或者叫作:保全保单)”的客户、以及那些眼红代理佣金才入行做代理人很快又离开的自保单义务服务?!
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是一个美好的事业。可以给予别人的,自己却无法拥有。如果自身享受不到温暖,那么能给客户带来温暖吗?他们始终是一群弱势群体,应得的利益没有得到,不该承担的责任却要承担。
中国保险代理人群体的大部分并不能分享中国保险业的一片繁荣。代理人权益得不到行业和国家的保障,这种伤害从短时间看似乎是对中国保险代理人群的,而从长远上看,最终的伤害者却是整个中国保险业的前景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如果不能稳定代理人队伍特别是优秀代理人队伍,那么到头来,受伤的绝对不仅仅保险代理人自己。
关键点是国家站出来、在立法上理顺保险行业参与各方的“责、权、利”的关系。由此,目前寿险市场的多方面的乱象才会有真正好转的一天!
21楼: 发表于:[ 11:59:48]
[] [] [] []
引用haotang1207的大作:
但是,骗人的不是.
而是一小部分的保险代理人和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
而且,就是那一小部分的骗人的保险代理人也是最先被保险公司给骗了.
很多时候,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只是目前的保险营销制度的牺牲品和替罪羊罢啦!
客户买保险的时候是否自己也要“带眼识人”?将自己的身家保障当成“人情”、乐意签下“人情保单”,拿了一份人情,结帐(有损失)的时候又不愿意认帐啊?!有那么便宜的事情吗?保险公司将这类“孤儿保单”条件苛刻、甚至义务服务地压给代理人!还美其名:公司给你们的“客户资源”!代理人的时间精力就不是“资源”啦!不是“成本”啦!而且,这个群体没有享受到保险公司的任何待遇和国家劳动法规所规定的很多权益(现状就是:“风险投入”是代理人营销员的,“摘果子”就是“我(保险公司)”的)!客户的怨气就撒在这类代理人身上,有谁来为这类代理人营销员的处境和感受去设身处地去想想呢?!“选错老婆嫁错郎,从亲家变成怨家”,那是谁的错呢?在目前的保险的环境下,客户过多地埋怨代理人是不公平的!买保险,“选错公司用错人”,那是谁的责任?如果,客户想找个说法,不要仅仅埋怨代理人的“误导”,勤一点多一点去找保险公司的麻烦吧!
到“保监会”去告状吧!上“媒体”去宣传吧!用法律来维权吧!就象是“重大疾病保险”的定义的重新厘定一样!形成一种“社会压力”和“舆论压力”,让大伙和社会大众都来看看、评评!今天的国内保险界的“困局”的成因和办法!也还给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群体一个公道。
22楼: 发表于:[ 12:14:42]
[] [] [] []
钱,谁都想多拿一点多赚一点,“商家”和从业者以及那些投保客户都会有此想法,无可厚非。问题在于,不是什么钱都可以拿都可以赚的。
国外的,有AIG这类的金融巨头的贪得无厌所造成的巨大灾难;国内的,近期的“三鹿奶粉”的现象为代表的,都是想尽一切坑蒙拐骗、欺上瞒下、损公肥私的手法,什么钱都敢赚什么钱都敢拿!可以看到啦,后果谁来担?!
公司需要最便宜也最好欺负的代理人来帮其卖出保险,客户被签进来之后,还可以说“你代理人返佣、你代理人对客户服务不周!凭什么畸形体制和掠夺式营销模式之下,保险代理人要为体制不全买单?!为保险公司乱来做法担责?!为相当多的那类索取回佣导致的“孤儿保单(或者叫作:保全保单)”的客户、以及那些眼红代理佣金才入行做代理人很快又离开的自保单义务服务?!
在面对客户追究和监管问责时,就将“替罪羊”摆上台面、说代理人营销员是个人私利在误导客户、代理人个人原因离职、代理人流动性大!只有保险公司的“一家之言”而已。“其罪当斩”!吃掉你的续佣和客户资源,又可以在未来侵吞投保客户的保单服务利益和保单利益(这是列举的一种情况,更不用讲,现在的监管状况和法律真空,代理人被任意‘宰杀’、终止合同,权益不保维权无力没人管没人理消费者还不了解真相,后果就是,若干年后,投保的客户的保单更换了无数个服务的代理人,‘商家’的培训和企业文化都是有意无意地忽悠代理人再来忽悠保险消费者!当要商家兑现‘承诺’时,被忽悠的客户面对商家的保险公司的拒赔已是‘死无对证’啦!有多少这种情况的发生?!听一下社会大众对保险行业的非议啦),还可以得个美名“维护次序”!高明!厉害啊!客户们,知道吗?
保险公司通过旗下的“保全服务团队”,让低质低成本人数配比少得可怜的保全团队来收缴被“宰掉”的代理的续期利益和客户资源,以次充好、偷龙转凤地敷衍客户的服务需求!还可以说是代理人的个人私利误导客户、因个人原因离职、表现不好与同事不和谐!保险公司可以“一家之言”无所制约,这都是拜“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所赐。
商业良心在哪里?不能够自律,监管机关的责任呢?人寿保险是“买完就完的吗”?“人寿保险的‘人’的因素是否重要呢”?
23楼: 发表于:[ 12:21:36]
[] [] [] []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钱,谁都想多拿一点多赚一点,“商家”和从业者以及那些投保客户都会有此想法,无可厚非。问题在于,不是什么钱都可以拿都可以赚的。
国外的,有AIG这类的金融巨头的贪得无厌所造成的巨大灾难;国内的,近期的“三鹿奶粉”的现象为代表的,都是想尽一切坑蒙拐骗、欺上瞒下、损公肥私的手法,什么钱都敢赚什么钱都敢拿!可以看到啦,后果谁来担?!
公司需要最便宜也最好欺负的代理人来帮其卖出保险,客户被签进来之后,还可以说“你代理人返佣、你代理人对客户服务不周!凭什么畸形体制和掠夺式营销模式之下,保险代理人要为体制不全买单?!为保险公司乱来做法担责?!为相当多的那类索取回佣导致的“孤儿保单(或者叫作:保全保单)”的客户、以及那些眼红代理佣金才入行做代理人很快又离开的自保单义务服务?!
在面对客户追究和监管问责时,就将“替罪羊”摆上台面、说代理人营销员是个人私利在误导客户、代理人个人原因离职、代理人流动性大!只有保险公司的“一家之言”而已。“其罪当斩”!吃掉你的续佣和客户资源,又可以在未来侵吞投保客户的保单服务利益和保单利益(这是列举的一种情况,更不用讲,现在的监管状况和法律真空,代理人被任意‘宰杀’、终止合同,权益不保维权无力没人管没人理消费者还不了解真相,后果就是,若干年后,投保的客户的保单更换了无数个服务的代理人,‘商家’的培训和企业文化都是有意无意地忽悠代理人再来忽悠保险消费者!当要商家兑现‘承诺’时,被忽悠的客户面对商家的保险公司的拒赔已是‘死无对证’啦!有多少这种情况的发生?!听一下社会大众对保险行业的非议啦),还可以得个美名“维护次序”!高明!厉害啊!客户们,知道吗?
保险公司通过旗下的“保全服务团队”,让低质低成本人数配比少得可怜的保全团队来收缴被“宰掉”的代理的续期利益和客户资源,以次充好、偷龙转凤地敷衍客户的服务需求!还可以说是代理人的个人私利误导客户、因个人原因离职、表现不好与同事不和谐!保险公司可以“一家之言”无所制约,这都是拜“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所赐。
商业良心在哪里?不能够自律,监管机关的责任呢?人寿保险是“买完就完的吗”?“人寿保险的‘人’的因素是否重要呢”?
监管的引导和作为如何呢?有感而发。保险商和代理者有趋利性,可以理解。假货泛滥之时,安全让人忧心之日,其实,也是行业监管最形式和缺失的时候,有版可看有例可查的啦。
24楼: 发表于:[ 12:43:30]
[] [] [] []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钱,谁都想多拿一点多赚一点,“商家”和从业者以及那些投保客户都会有此想法,无可厚非。问题在于,不是什么钱都可以拿都可以赚的。
国外的,有AIG这类的金融巨头的贪得无厌所造成的巨大灾难;国内的,近期的“三鹿奶粉”的现象为代表的,都是想尽一切坑蒙拐骗、欺上瞒下、损公肥私的手法,什么钱都敢赚什么钱都敢拿!可以看到啦,后果谁来担?!
公司需要最便宜也最好欺负的代理人来帮其卖出保险,客户被签进来之后,还可以说“你代理人返佣、你代理人对客户服务不周!凭什么畸形体制和掠夺式营销模式之下,保险代理人要为体制不全买单?!为保险公司乱来做法担责?!为相当多的那类索取回佣导致的“孤儿保单(或者叫作:保全保单)”的客户、以及那些眼红代理佣金才入行做代理人很快又离开的自保单义务服务?!
在面对客户追究和监管问责时,就将“替罪羊”摆上台面、说代理人营销员是个人私利在误导客户、代理人个人原因离职、代理人流动性大!只有保险公司的“一家之言”而已。“其罪当斩”!吃掉你的续佣和客户资源,又可以在未来侵吞投保客户的保单服务利益和保单利益(这是列举的一种情况,更不用讲,现在的监管状况和法律真空,代理人被任意‘宰杀’、终止合同,权益不保维权无力没人管没人理消费者还不了解真相,后果就是,若干年后,投保的客户的保单更换了无数个服务的代理人,‘商家’的培训和企业文化都是有意无意地忽悠代理人再来忽悠保险消费者!当要商家兑现‘承诺’时,被忽悠的客户面对商家的保险公司的拒赔已是‘死无对证’啦!有多少这种情况的发生?!听一下社会大众对保险行业的非议啦),还可以得个美名“维护次序”!高明!厉害啊!客户们,知道吗?
保险公司通过旗下的“保全服务团队”,让低质低成本人数配比少得可怜的保全团队来收缴被“宰掉”的代理的续期利益和客户资源,以次充好、偷龙转凤地敷衍客户的服务需求!还可以说是代理人的个人私利误导客户、因个人原因离职、表现不好与同事不和谐!保险公司可以“一家之言”无所制约,这都是拜“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所赐。
商业良心在哪里?不能够自律,监管机关的责任呢?人寿保险是“买完就完的吗”?“人寿保险的‘人’的因素是否重要呢”?
监管的引导和作为如何呢?有感而发。保险商和代理者有趋利性,可以理解。假货泛滥之时,安全让人忧心之日,其实,也是行业监管最形式和缺失的时候,有版可看有例可查的啦。
保险行业,一个最需要“公道”和“诚信”、最讲究“关爱”和“责任”的行业!自上而下,恰恰最缺失这些,行业不出现一片乱象、一滩乱局才是怪事呢。
25楼: 发表于:[ 12:44:50]
[] [] [] []
这是很明显的事实啦!
公司“肆无忌惮”地掠夺代理人的客户资源和续期佣金,“冠冕堂皇”的抹杀代理人超强度的劳动付出,“不露痕迹”地侵害投保客户的保单权益及服务利益,都是拜“中国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所赐!
没有畸形体制庇护,没有相关部门的包庇纵容和默许,保险公司这类特殊的商家有这种胆量吗?!
26楼: 发表于:[ 12:46:13]
[] [] [] []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钱,谁都想多拿一点多赚一点,“商家”和从业者以及那些投保客户都会有此想法,无可厚非。问题在于,不是什么钱都可以拿都可以赚的。
国外的,有AIG这类的金融巨头的贪得无厌所造成的巨大灾难;国内的,近期的“三鹿奶粉”的现象为代表的,都是想尽一切坑蒙拐骗、欺上瞒下、损公肥私的手法,什么钱都敢赚什么钱都敢拿!可以看到啦,后果谁来担?!
公司需要最便宜也最好欺负的代理人来帮其卖出保险,客户被签进来之后,还可以说“你代理人返佣、你代理人对客户服务不周!凭什么畸形体制和掠夺式营销模式之下,保险代理人要为体制不全买单?!为保险公司乱来做法担责?!为相当多的那类索取回佣导致的“孤儿保单(或者叫作:保全保单)”的客户、以及那些眼红代理佣金才入行做代理人很快又离开的自保单义务服务?!
在面对客户追究和监管问责时,就将“替罪羊”摆上台面、说代理人营销员是个人私利在误导客户、代理人个人原因离职、代理人流动性大!只有保险公司的“一家之言”而已。“其罪当斩”!吃掉你的续佣和客户资源,又可以在未来侵吞投保客户的保单服务利益和保单利益(这是列举的一种情况,更不用讲,现在的监管状况和法律真空,代理人被任意‘宰杀’、终止合同,权益不保维权无力没人管没人理消费者还不了解真相,后果就是,若干年后,投保的客户的保单更换了无数个服务的代理人,‘商家’的培训和企业文化都是有意无意地忽悠代理人再来忽悠保险消费者!当要商家兑现‘承诺’时,被忽悠的客户面对商家的保险公司的拒赔已是‘死无对证’啦!有多少这种情况的发生?!听一下社会大众对保险行业的非议啦),还可以得个美名“维护次序”!高明!厉害啊!客户们,知道吗?
保险公司通过旗下的“保全服务团队”,让低质低成本人数配比少得可怜的保全团队来收缴被“宰掉”的代理的续期利益和客户资源,以次充好、偷龙转凤地敷衍客户的服务需求!还可以说是代理人的个人私利误导客户、因个人原因离职、表现不好与同事不和谐!保险公司可以“一家之言”无所制约,这都是拜“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所赐。
商业良心在哪里?不能够自律,监管机关的责任呢?人寿保险是“买完就完的吗”?“人寿保险的‘人’的因素是否重要呢”?
让部门利益和少部分人的利益凌驾在全国人民的利益、消费者利益、行业根本利益和国家利益之上?可以吗?!
监管的引导和作为如何呢?有感而发。保险商和代理者有趋利性,可以理解。假货泛滥之时,安全让人忧心之日,其实,也是行业监管最形式和缺失的时候,有版可看有例可查的啦。
保险行业,一个最需要“公道”和“诚信”、最讲究“关爱”和“责任”的行业!自上而下,恰恰最缺失这些,行业不出现一片乱象、一滩乱局才是怪事呢。
27楼: 发表于:[ 12:51:52]
[] [] [] []
是个好东西,越来越多的民众是认可的,不认可的是,保险公司在这种畸形体制的庇护之下,已经将保险这种无形的服务商品在商业化经营的过程中,蜕化成掠夺弱势群体利益的工具啦。
保监会目前对此方面监管的不作为、伪作为,以及相关的、滞后于时代发展的法令法规,实际上已经起到“默许、包庇、纵容”保险公司非法侵害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作用。如果,在制度上不能够纠正这方面的失误,那这种“不作为、伪作为”的实质就是“默许、包庇、纵容”商家侵害消费者。
显失公平公正原则的监管,那对市场意味着什么?!
28楼: 发表于:[ 12:57:22]
[] [] [] []
我非常认同这一点“权利靠我们自己来争取的”。现在,我们要问一问,为什么在中国市场上,只有保险公司讲什么规章制度!就是没有保险代理人营销员讲现况?!言论封杀和解约灭口,事实和现状!合伙损代理占客户利益是真相。
现行体制,有意回避“代理人营销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及法律规范环节”!各家保险公司的言论控制制度及冷血解约、保监会的信访规定的不合适宜、法院的无法可依、保险行业协会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吧?!让其为代理人营销员群体的权益主持公道?实在是难为它啦!还有,就是监管力量广泛代表性的不足以及代表着代理人营销员权益的代理人协会的缺位,把最弱势的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当成“牛马和苦力”,成为保险公司的“炮灰和奴隶”,事实上是保险公司等商家掠夺其他参与者的“替罪羊和牺牲品”而已。
(我可以断言一点的,那就是)“代表最广泛的消费者利益的中国消费者的各种力量不介入不关注不讲讲公道话、做点实在事,对监管机关的‘公正、公平、透明’的监管工作真正起到‘监督和制约’的作用的,那行业乱象一片!乱局一滩还会照旧,最终受害者是消费者和公众利益”。
29楼: 发表于:[ 12:59:53]
[] [] [] []
现在,缺少的是对“市场内部环境”的整顿和治理。保险代理人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的“利益分配关系”的问题,需要有长远的眼光和全局性的谋划,不能够再以保险代理人的利益的牺牲、对其合情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的漠视为代价啦!若延续这个状况,恶果是一系列的,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良性循环只是梦话和空话。
如果,监管的,是“公平及公正”地看待保险代理人的地位和权益的,“清楚和明白”到代理人对保险服务的消费者在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价值和贡献的,“承认与保障”到代理人对的重要性和权益保护的法律规范的必要性的,那就不应该漠视保险代理人的权益诉求、牺牲保险代理人的权益。
在中国,这样一个高尚而伟大的行业怎么就演变成这样的状况呢?根本之源在哪啊?若无改善,代理人营销员这个极其重要的中间环节的权益和声音被牺牲被忽略,麻烦和风险是一系列的!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30楼: 发表于:[ 15:00:07]
[] [] [] []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是个好东西,越来越多的民众是认可的,不认可的是,保险公司在这种畸形体制的庇护之下,已经将保险这种无形的服务商品在商业化经营的过程中,蜕化成掠夺弱势群体利益的工具啦。
保监会目前对此方面监管的不作为、伪作为,以及相关的、滞后于时代发展的法令法规,实际上已经起到“默许、包庇、纵容”保险公司非法侵害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作用。如果,在制度上不能够纠正这方面的失误,那这种“不作为、伪作为”的实质就是“默许、包庇、纵容”商家侵害消费者。
显失公平公正原则的监管,那对市场意味着什么?!
可以肯定的是,若社会漠视保险代理人营销员这个特殊群体的真实的生存状况,对其中的绝大多数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有苦难言的惨况[color=Black]集体性失语,既没有一个公道的评价,也没有对其合理合法的权益诉求的尊重和保护,默许保险公司侵害这个群体的权益,放任保险公司对保险资源粗采滥挖式开发的,那保险行业的前景是令人担忧的。
31楼: 发表于:[ 20:08:08]
[] [] [] []
法引入“不可抗辩条款”是保险的“游戏规则”中最最关键的一环!这个法律是调节“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平衡关系’的关键点”,目前业已定案。投保人被保险人作为保险消费者、这个相对的弱者,那保险公司、在这个市场中很明显的强者一方,又是保险格式合同的拟订者,规则变化啦,不用你讲都会知道保护自己的啦!除非其公司的股东是傻子!任用那些“无能又无德”的职业经理人啦,或者,其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清不明自己搞乱自己,又或者,国家的“游戏规则”的“关”没有把好“节”没有订好!留下漏洞给别人钻!出现这种情况,那又是谁的责任呢?
现在,调节“保险公司”与其“内部客户”、即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的“利益分配关系”的法律,仍然沿用现行的“友邦保险代理人制度”!时间和事实一再证明这一点:这是一套嫁接过来的、有意让其畸形发展的、没有任何监管和制约的、牺牲最大多数人和行业根本利益、危及行业和谐发展基础的垃圾制度!畸形的制度必然孕育行业的怪胎、发展的乱象、消费者的不满、从业者的尴尬,肥的只是保险公司和公司高管,麻烦和隐患就留给社会。
32楼: 发表于:[ 20:43:52]
[] [] [] []
在一个“代理人营销员权益缺位”的体制下,行业的发展必然会被扭曲的。当然,这种扭曲程度,没有“新保险法中完整的不可抗辩条款的写入”之前那么明显,这很方便保险公司的资本积累。代理人权益无保障,消费者的利益的保护必然是表面的,深层的伤害和隐性的掠夺,不易被行外人发现而已。
保险法新修订案出台之前,国内的法律是保护保险公司对代理人对客户左右都是赢家,最近的保险法新修订案通过之后,保险消费者表面上好象是受保护啦,监管是尽责啦,保险公司好象是受到约束啦,真是这样吗?!没错,相比之前,的确是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个进步不能否认的。但是,在“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和模式,无论用什么形式和名堂!必然还是“畸形的、掠夺式”的体制和模式!
社会公众可以明鉴!“民间的、中国消费者”的一切力量可以监督和见证这一点!
33楼: 发表于:[ 20:45:42]
[] [] [] []
以我多年的行业内的了解和见闻,可以断言,在这种“中国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下从事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工作,的确是一件“高风险、无保障、没名誉(职业声誉和名誉很容易被污蔑却没有维权机制和渠道)、晚景凄凉”的职业!努力的成果和累积的客户资源随时会被侵占和掠夺、名誉随时被污蔑,维权无力无人理,还没有其他保障!时光和精力还会永远18岁吗?!这种制度很伤人啊!在这种情形之下,妄言“保险营销是份事业”的,不是被人忽悠者,就是妄图忽悠人。
在新的形势之下,结合“保险行业的营销体制改革”的东风,大家务必要各尽所能地、务必要广泛地、坚持实事求事地将保险行业的“事实和真相”公告社会!为“民间的、中国消费者的各种力量”真正发挥“监督和制约”的作用出一份力!大家的工作,基于这个原因、即“行业的健康发展良性循环事关大家的权益和命运”!理所当然地,社会公众、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容剥夺和抹杀!
再让“中国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换汤不换药”地沿用下去,这是很悲哀的!这是“中国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和“中国保险服务的消费者”的共同的悲哀,是“中国保险行业”的悲哀,是监管当局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耻辱。如果,一个行业不能吸纳人才,不能留住人才,不能让人才在这个行业中得到与其劳动付出相匹配的收入和地位的,那这个行业的发展也是有限的。我们也可以换一种方式来理解这一点,这就是:保险消费者在这种环境之下,其实,是被隐性地剥夺了高质量的保险服务的选择机会和享受的权利的。
34楼: 发表于:[ 20:48:19]
[] [] [] []
代理人营销员的权益被大肆侵占掠夺,执业尊严被随意践踏,名誉被任意污蔑,这种事实是普遍性、明摆着的!为什么呼吁了那么多那么久还是没有人来理?!这是什么原因啊?大伙想过没有?
在“中国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之下,实质就是“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既没有经营者的权益,更没有经营者财产权益的保障,却长期地在事实上承担了作为经营者的税收责任,风险自负费用自理的义务”,这样的体制,能够吸纳什么人才?留住什么人才?在这种畸形体制的庇护下,保险公司可以“合法合规”地“吃代理的资源占客户的利益”!这就是国内保险行业近二十年发展的最大的一个“保险行业的潜规则”!
我想讲,我们面对的既得利益阶层的力量和影响还是很强大的,而且,中国保险消费者的觉醒程度还很不充分,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群体承担的“罪名和骂名”也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被“妖魔化”也不是一两天的事啦!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如果,保险营销员的维权和呼吁,没有积极主动地将“保险服务的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利益诉求联系起来去争取,那维权行动是难有大进展的!
各个地方、各个公司的被侵权的伙伴们,务必要多多借重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维权网、“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会,等等相关的报刊媒体和机构的影响,以及消费者协会的“中消协律师团”的作用啊!这个也是重要的维权渠道之一,让中国的消费者都觉醒吧!
在现在的制度和监管状况之下,投保的客户过多地指责代理人是相当不公平的,若要找个究竟,在自身有理的情况下,就多一点找保险公司的麻烦吧!到保监会去投诉啦,上媒体去宣传啦,实在不行,多一点的法律维权吧!也还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群体的一个公道!
事实无法否认:保险营销员的权益和执业尊严与保险服务的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同生共荣、密切相关”的。任意侵占、掠夺保险营销员权益!其实,就是保险公司这类特殊的“商家”在蓄意地侵占、损害消费者的保险权益和保单的长期服务利益!
保险营销员权益不被尊重不被保护,谈何保护消费者利益?!笑话!
35楼: 发表于:[ 20:50:09]
[] [] [] []
[建议][原创]:建议用“听证会”的形式讨论如下的问题
为什么以下的事关代理人营销员的切身利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息息相关、行业健康发展良性循环密不可分的以下问题,迟迟不能够出台有公信力透明度的利益相关方的“听证会”呢?很难吗?这个环节不重要?不需要“中国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的声音?建议用“听证会”的形式讨论如下的问题:
1、缺少“佣金所有权及归属权的法律规范环节”,这种“财产权益”的明确划分及相关的“客户资源”的“协商、有偿转让制度”也应有制度上的配套安排;
2、 为什么不对“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合同(条款)”以及“保险公司自定的“基本法”的基本条款实施“审查/备案”制度?!为什么不对“代理合同”的合同条款以及“基本法”的基本条款的采取公开的、包括行业监管机关、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保险服务的消费者以及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共同参与的“合同及条款的听证会”?!
3、在现行体制或者换汤不换药的体制和模式之下,实质就是“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既没有经营者的权益,更没有经营者财产权益的保障,却长期地在事实上承担了作为经营者的税收责任,风险自负费用自理的义务”,这样的体制,能够吸纳什么人才?留住什么人才?在这种畸形体制的庇护下,保险公司可以“合法合规”地“吃代理的资源占客户的利益”!即“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的权益保护法律规范是缺位的”,延续这种状况,最终都将是“畸形发展的体制和模式”!差别只是“程度问题、早晚问题、显性或者隐性问题”而已;
4、如果采取“代理人制度”,那“代理人合同条款”及保险公司的“基本法”的基本条款都应该采取“合同及条款”的听证会之类的来制订,应当有代理人的意见和利益诉求,以及“保监会”及“行业协会”对此“合同及条款”的“审查/备案”制度,保监会应该对代理人权益的维权诉求有制度性的渠道安排,方才妥当啊。
附上本论坛的一个帖子供参考、了解:
[注意][转帖]:发改委首次承认听证会制度有问题
36楼: 发表于:[ 20:55:46]
[] [] [] []
[原创]:我的看法!
任何的体制和模式,如果,在“中国法”上面对“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的法律定位过于简单和笼统(现行的保险法对此的定位太过简单和笼统,与发展状况不相符,让保险公司的侵权夺利有太大的操作空间);其次,缺少“佣金所有权及归属权的法律规范环节”,这种“财产权益”的明确划分及相关的“客户资源”的“协商、有偿转让制度”也应有制度上的配套安排;最后,即“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的权益保护法律规范是缺位的”,延续这种状况,最终都将是“畸形发展的体制和模式”!差别只是“程度问题、早晚问题、显性或者隐性问题”而已。
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的权益无保障,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就很难获得真正的保护。
37楼: 发表于:[ 13:26:41]
[] [] [] []
38楼: 发表于:[ 16:36:26]
[] [] [] []
呵呵,什么时候能象商品一样摆上柜台,不需要代理人推销呢
39楼: 发表于:[ 17:59:58]
[] [] [] []
引用南京招财猫的大作:
呵呵,什么时候能象商品一样摆上柜台,不需要代理人推销呢
简易型保险或者短期类保险可以摆上柜台放到网上来销售,长期保险等复杂类保险可以吗?!险种和方案一样的吗?!保险公司够想省掉这部分的佣金自己吞下去啦!它们敢吗?!不怕惹麻烦和累积后患吗?!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的佣金不是保险公司所施舍的!社会公众和保险服务的消费者不应该眼红代理人营销员那点微薄的佣金收入,而且,这种劳动成果和执业声誉还处在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地!这就是我一直坚持为中国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声援的根本原因。
在所有的有良知的保险代理人的心目中,我们都是以消费者为尊的,但消费者的任何决定和选择也是要自个负责的,环境如此,没办法啦,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在这种体制和模式之下绝大多数都是“牺牲品和替罪羊”而已。消费者也要善用消费者的权利啦,找找问题的根源吧。
40楼: 发表于:[ 18:04:41]
[] [] [] []
引用阿远哥哥的大作:
引用南京招财猫的大作:
呵呵,什么时候能象商品一样摆上柜台,不需要代理人推销呢
简易型保险或者短期类保险可以摆上柜台放到网上来销售,长期保险等复杂类保险可以吗?!险种和方案一样的吗?!保险公司够想省掉这部分的佣金自己吞下去啦!它们敢吗?!不怕惹麻烦和累积后患吗?!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的佣金不是保险公司所施舍的!社会公众和保险服务的消费者不应该眼红代理人营销员那点微薄的佣金收入,而且,这种劳动成果和执业声誉还处在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地!这就是我一直坚持为中国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声援的根本原因。
在所有的有良知的保险代理人的心目中,我们都是以消费者为尊的,但消费者的任何决定和选择也是要自个负责的,环境如此,没办法啦,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在这种体制和模式之下绝大多数都是“牺牲品和替罪羊”而已。消费者也要善用消费者的权利啦,找找问题的根源吧。
记住一点:体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市场的状况就必然是“劣币驱逐良币”,这能吸引和留住什么人来做这个行当?!那我们就要用一切的方式和手段来告诉天底下的“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中国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的真实生存发展的环境”是多么的恶劣和无奈。
如果,一个行业不能吸纳人才,不能留住人才,不能让人才在这个行业中得到与其劳动付出相匹配的收入和地位的,那这个行业的发展也是有限的。我们也可以换一种方式来理解这一点,这就是:保险消费者在这种市场环境之下,其实,是被隐性地剥夺了高质量的保险服务的选择机会和享受的权利的。
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大众的觉醒和介入,保险体制的真正改变才是可以期待的。关于这个问题,我推荐大家看看“中国保险营销员论坛”的“营销员建议”的帖子、论坛会员txwdx的建议,即“保险营销员体制转型建议
41楼: 发表于:[ 20:31:42]
[] [] [] []
和目前的公司经营体制有关系,以及保险公司所追求的利润最大化,个别代理人的短期展业行为,挣完底薪走人了!客户去找谁啊,售后服务没人给做,等到了理赔的时候并不是自己想要买的险种。客户自己去办理相关保全和理赔的手续,想当初不如不买了,一切手续还得自己办理。要想改变客户的这一认识,必须改变目前的保险公司的经营体制,加强代理人的诚信教育,才会让百姓对于保险的认识有所改变。
42楼: 发表于:[ 14:12:22]
[] [] [] []
在“中国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之下,实质就是“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既没有经营者的权益,更没有经营者财产权益的保障,却长期地在事实上承担了作为经营者的税收责任,风险自负费用自理的义务”,这样的体制,能够吸纳什么人才?留住什么人才?在这种畸形体制的庇护下,保险公司可以“合法合规”地“吃代理的资源占客户的利益”!这就是国内保险行业近二十年发展的最大的一个“保险行业的潜规则”!
43楼: 发表于:[ 14:22:57]
[] [] [] []
精辟:在“中国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之下,实质就是“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既没有经营者的权益,更没有经营者财产权益的保障,却长期地在事实上承担了作为经营者的税收责任,风险自负费用自理的义务”, 在这种畸形体制的庇护下,保险公司可以 合法合规”地“吃代理的资源占客户的利益 ”!这就是国内保险行业近二十年发展的最大的一个“保险行业的潜规则”!
44楼: 发表于:[ 14:25:13]
[] [] [] []
精辟:在“中国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之下,实质就是“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既没有经营者的权益,更没有经营者财产权益的保障,却长期地在事实上承担了作为经营者的税收责任,风险自负费用自理的义务”, 在这种畸形体制的庇护下,保险公司可以 合法合规”地“吃代理的资源占客户的利益 ”!这就是国内保险行业近二十年发展的最大的一个“保险行业的潜规则”!
45楼: 发表于:[ 19:46:12]
[] [] [] []
引用济南_老实鱼的大作:
引用鸿鸣飞飞的大作:
更重要的是,出了事故理赔成功的事情很多,但是平淡无奇的事情媒体没兴趣报道,不过对于公司拒赔的事情,媒体可是很热衷的。正所谓好处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样就更加破坏了保险行业的形象。
一传十,十传百,大家就都这样人为了,大部分也只是道听途说~~~~~
其实我们也可以发一下自己理赔的案例~~~大的小的,死的伤的,大病的,有代表性的~~~
好,回头我把我今年的第一个理赔帖子发上来吧。
46楼: 发表于:[ 00:19:38]
[] [] [] []
进来看彩虹字
47楼: 发表于:[ 14:52:32]
[] [] [] []
明显通胀了,政府却把利率定的那么低,对公司是大大的有利啊!
这10年来钱贬值的很快,2000年10万元买的房子目前都100多玩了。如果一次性交了10万元买个三年2头回来8%的产品就惨了。
48楼: 发表于:[ 15:53:49]
[] [] [] []
阿远哥哥把啥都说完了...
没办法,社会就是这样的,哪能让我赚多点钱,至于别人赚多少,我不管,我只要赚到相对问心无愧的钱,我就去做。
没什么好说的,等客户都认可了,代理人没个理财规划师证就搞不定客户。
49楼: 发表于:[ 19:08:22]
[] [] [] []
正所谓期望越高 失望越大 如果说是骗人的 哪我可以肯定的说 销售业全部是骗人的,有些业务员会用很夸大的收益率和保障功能 来促进保险的成交 到收取回报的时候 客户 认为达不到业务员所说的 业绩的时候 就会有种受骗的感觉 但换为思考下 哪项部是有赔有赚的,再说说保障理赔的问题 有人会认为交钱容易 赔钱难 但你不想想 保险公司部经过细致的理赔核查 谁都赔 那有些利用保险理赔来赚钱 的人不会很多吗 保险公司就会面临倒闭或合并 即使保险公司统一 国家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你们说是不是 所以说凡事要理智 全面的看待一个问题
50楼: 发表于:[ 22:31:00]
[] [] [] []
  我分析还有一个因为:  3,是无形商品!
未登录用户请在此登录:
插入股票行情图
插入基金行情图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保险是不是一种骗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