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低保续保申请书范文需要什么证件级复印件

五保免十五度电费到哪里去领需什么证件_百度知道
五保免十五度电费到哪里去领需什么证件
提问者采纳
需要提供房主的授权证明材料,可由集中供养单位携带供养人员名册,但在申请办理免费用电基数业务时,可持身份证,每户每月给予15度的免费电量:由产权方收集有效证件资料统一到供电局营业厅办理电价变更手续。自行办理。一户一表“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户”。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五保户一般都是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为其办理有关手续,产权方再对应地对“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户”进行电费减免。(摘自云南信息报)租住他人房屋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也可以申请免费用电基数,供电局对总表进行优惠。申请通过审验后:可持有效证件到供电局营业厅办理电价变更手续、五保户供养证书等到供电局营业厅办理,供电企业按照有效人数予以扣除、身份证明材料等前往供电公司办理。属于合表用户的“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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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缴费卡丢了怎么办,补卡需要什么证件
缴费卡如有遗失:1、请携带上月(或上年任何一月)缴费发票到交费点缴纳电费,然后到供电局城区分局抄表队补卡。2、如电费电费单子没有了,请带上带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最好把房产证带上)到当地供电局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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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綦江区中峰镇便民服务中心
綦江区中峰镇便民服务中心
【字体&:&  】
一、中峰镇便民服务中心简介………………………………………………1
二、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2
1.窗口工作人员分工…………………………………………………………2
2.服务范畴……………………………………………………………………3
3.办事原则……………………………………………………………………3
4.办理制度……………………………………………………………………3
三、办事指南& ………………………………………………………………5
(一)民政医保………………………………………………………………5
1. 新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登记……………………………………………5
2. 退休人员资格验证…………………………………………………………5
3.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
4. 超龄参加养老保险…………………………………………………………7
5. 复垦转户人员养老保险……………………………………………………8
6. 征地养老保险………………………………………………………………8
7. 就业失业登记………………………………………………………………8
8. 再就业小额贷款……………………………………………………………9
9. 鉴定辖区内外伤参保病人的真假…………………………………………11
10. 办理居民医保……………………………………………………………11
11. 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办理……………………………………………11
12. 双解人员医保补贴办理…………………………………………………12
(二)社会保障……………………………………………………………12
1. 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人员的办理……………………………12
2. 孤儿的办理………………………………………………………………13
3. 困境儿童的办理…………………………………………………………14
4. 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5
5. 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参战)………………………………………15
6. 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参试)………………………………………16
7. 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60年前入伍)………………………………16
8. 自然灾害救助……………………………………………………………17
9. 临时救助…………………………………………………………………18
10. 农村低保的办理…………………………………………………………19
11. 城镇低保的办理…………………………………………………………19
12. 百岁老人营养补助申办…………………………………………………20
13. 申办《残疾证》…………………………………………………………20
14. 白内障手术减免的贫困证明……………………………………………21
15. 《重庆市复原退伍人员清理审核确认表》的填写(确认军龄用于办理社保)…………………………………………………………………………………21
16.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22
17.高等院校特困补助申请书及证明盖章……………………………………22
(三)国土房屋 ………………………………………………………………23
(四)村镇建设 ………………………………………………………………23
1.村民申请建房办理 …………………………………………………………23
2.房屋产权证办理 ……………………………………………………………24
3.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赠与 ……………………………………………………25
4.集体土地房屋产权继承 ……………………………………………………25
5.集体土地房屋产权买卖 ……………………………………………………26
6.产权证办理的程序 …………………………………………………………27
(五)农林水窗口 ……………………………………………………………27
1.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证》变更登记 …………………………………27
2.林木采伐许可证 ……………………………………………………………28
3.接办农户“林权申请登记勘验审批表” …………………………………29
4.农民人均纯收入证明………………………………………………………29
(5.中峰镇安全监管办事指南…………& ………………………………30)
(六)计生服务窗口…………………………………………………………31
1.一孩生育证办理……………………………………………………………31
2.二孩生育证受理发放………………………………………………………31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3
4.婴儿入户证明………………………………………………………………33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4
6.收养子女计生证明…………………………………………………………34
7.计划生育奖励扶助…………………………………………………………35
8.奖励扶助申报所需附件……………………………………………………37
(七)惠农补贴窗口种粮直补工作流程图…………………………………38
(八) 综合服务
四、各村、社区代办员、中峰镇政府各办公室及镇属各单位联系方式…39
一、中峰镇便民服务中心简介
&&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一统三化两转变”发展战略,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着手,设立中峰镇便民服务中心,将镇上内设科室、站所中涉及民生事务的办公室统一集中办公,切实解决群众“门难找”、“门难进”、“办事难”的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目前中心共设立了8个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办公”、“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内容主要有两项:(1)提供政策宣传和咨询。向群众宣传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政策、科技等咨询服务;(2)开展常规业务办理。开展土地审批、农房建设、房屋产权、劳动保障、民政医保、林业、土地流转及惠农补贴等镇级常规业务办理。中心服务事项实行“四制”: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努力搭建一个“手续最简、流程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政府服务平台。
二、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工作人员分工
主持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服务中心内务工作
农村承包地经营权证、渔业养殖捕捞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权登记、木材运输许可、林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采砂许可
农民种粮补贴款的发放、农机补贴、其他直接面向农民的补贴发放
农房建设用地审批、集体建设用地审批、集体土地房屋产权登记、宅基地复垦
农房建设选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市政管理、环境保护
五保供养、优抚定补、城乡低保、救助、民政事务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超龄医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业服务
计划生育事务办理
综合服务岗位、咨询、党建
(二)服务范畴
&&& 1、直接办理权限范围内的简易事项;&&& 2、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 3、对申请人提供咨询、转告等服务事项;&&& 4、围绕农民增收、发展经济等方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 5、做好群众工作,处理来信来访;&&& 6、其他工作。
(三)办事原则
& &&1、便民原则。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让干部成为群众办事的代理人,能及时或在承诺时限内为群众办结需办理的事项。&&& 2、公开原则。结合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责任单位、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办法和全程代理人公开。&&& 3、依法原则。坚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 4、高效原则。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服务宗旨。按工作职责,不推、不拖,随时受理,在承诺时限内快速办结。
(四)办理制度
&&& 1、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事项,服务中心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 2、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办理的,经审核和现场踏勘后由服务中心作出承诺,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理。&&& 3、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需上级审批的事项,便民服务中心将协调有关部门在一定时限内积极帮助办理。&&& 4、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事项和不属于便民服务中心受理范围内的,便民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并作出明确答复。
三、办事指南
(一)社会保障窗口
1、新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登记
办理对象:已在綦江区社保局办理退休的人员。
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退休证、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介绍信。
办理流程:办理人提供所需材料→社保所登记→摄像并提取指纹→将盖好章的介绍信回执交还办理人。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法定依据:社保局政策规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2、退休人员资格验证
办理对象:已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
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退休证(领取养老待遇存折本)
办理流程:现场指纹验证
法定依据:社保局政策规定。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⑴新参保。
①凡年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a、城乡居保正常参保人员申报表一份;b、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c、本人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主页、本人页、增减页三张复印在一张上)。
②凡日之前年满60周岁以上:a、城乡居保老年参保人员申报表一份;b、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c、本人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主页、本人页、增减页三张复印在一张上);d、本人近期一寸相片一张。
⑵办理死亡待遇领取手续。
①死亡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②死亡人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本复印件一份。
③派出所销户证明一份。
④村上死亡证明一份(必须写清楚代理人与死亡人之间的关系)。
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⑥代理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本复印件一份。
⑦代理人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主页/增减页/本人页三张复印在一张上)。
⑧死者委托书一份。
(备注:已领取养老待遇人员依照1―5条;未领取养老待遇依照1―7条,在到社保所领取表格。)
⑶办理退休手续。
凡年满60周岁以上: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②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主页、增减页、本人页)三张复印在一张上;
③存折本复印件一份;
④近期一寸相片一张。
⑷终止参保。
凡办理终止参保的人员:
①本人终止参保申请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③本人已参保证明一份(必须是当地社保局出具的已参保材料)
4、超龄养老保险:
办理对象: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且在日前取得城镇户口的、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
所需资料:活期邮政存折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页复印件、转户确认书、中峰镇企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同底一寸彩照2张。
办理流程:本人持所有资料到社保所申请→社保所办理及审核相关后续→社保局及相关部门审核→缴纳保险费→发放待遇。
法定依据:社保局相关政策规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5、复垦养老保险:
办理对象:日以后,年满16周岁以上整户农转城的人员在领取宅基地复垦补偿款三个月之内。
所需资料:活期邮政存折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页复印件、转户确认书(整户农转城)、复垦申请书、复垦协议书、复垦证明(区国土房管局)、同底一寸彩照4张。
办理流程:本人持所有资料到社保所申请→社保所办理及审核相关后续→社保局及相关部门审核→缴纳保险费→发放待遇。
法定依据:渝府发〔2008〕26号文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6、征地养老保险:按新政策办理。请致电社会保障窗口工作人员查询详情。
7、就业失业登记
办理对象: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扶持的人员。
所需资料:1、綦江区失业人员登记表;2、社区开具就业(失业)证明;3、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主页、增减页、本人页);4、两寸照片2张;5、人员类别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人在社区登记→持所有材料到社保所。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法定依据:就业局政策规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8、再就业小额贷款
服务对象:个体工商户、返乡农民工。
所需资料:⑴个体:綦江小额担保贷款个体推荐审查表;申请10万--15万的綦江小额担保贷款贷前调查表(社保所盖章审核);经年检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的身份优惠凭证:(下岗失业、城镇失业人员一律用新证,复印件上请把与原件一致的章盖上,另若是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请把该证件的第一页、二页、七页和备注页中原失业证的证号一并复印起来。农民工复印户口主页,增减页,本人页,退伍军人的退伍军人证和自谋职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包括大专)毕业证件复印件、大专以下需失业证复印件),返乡农民工证明;安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农村户口要户口本复印件),用工合同(协议)复印件,优惠凭证复印件(10万元以下至少安置一人,10-15万至少安置两人以上。微型企业在安置人数上不能少于四人;10-15万元需员工花名册复印件;工资担保:綦江区小额贷款保证担保书,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作抵押:房产证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银行存款存折本复印件;申请贷款户结婚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经营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近三月进出货账单和近两月水电费交款单复印件。
⑵企业:綦江小额担保贷款企业推荐审查表;綦江小额担保贷款贷前调查表;经年检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优惠凭证复印件:(下岗失业、城镇失业人员一律用新证,农民工复印户口主页,增减页,本人页,退伍军人的退伍军人证和自谋职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包括大专)毕业证件复印件、大专以下需失业证复印件);安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用工合同,优惠凭证(原则上一人按5万元计);企业员工花名册复印件;企业员工近两月的工资表复印件;企业员工参保凭证复印件;银行开户号复印件;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复印件;房产作抵押:房产证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机器设备作抵押:设备明细以及发票复印件;申请贷款人结婚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章程,股东人员同意贷款协议,在银行存款流水帐等复印件。
办理流程:⑴个体:①(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经营场地(或户口所在地)所在的社区或村申请→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在场地的承贷金融机构 (或九龙邮政); ②(10万到15万)经营场地(或户口所在地)所在的社区或村申请→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所在场地的承贷金融机(或九龙邮政)。
⑵企业:所在地的社保所初审→就业管理局与财政会同审核→承贷金融机构
法定依据:渝府发〔2008〕96号文件、渝就业办〔2008〕16号文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9、鉴定辖区内外伤参保病人的真假
办理对象:辖区内住院外伤病人。
所需资料:村居出具的外伤证明。
办理流程:出示所需资料→审核并盖合医办公章。
法定依据:医保中心规定。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10、办理居民医保
办理对象:辖区内居民。
所需材料:1、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原件;2、村社集中缴费;
办理流程:村社缴费→合医办参保
法定依据:医保中心规定。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村社集中缴费,缴费标准按当年文件规定。
11、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办理
办理对象:辖区内城镇居民。
所需资料:1、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3;失业证复印件或解聘合同书
办理流程:出示所需资料→填写申请表→镇社保所盖章→本人将资料交到医保中心。
法定依据:医保中心规定。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12、双解人员医保补贴办理
办理对象:辖区内国有企业双解人员且医保参保的居民。
所需资料:1、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3、解聘合同书
办理流程:出示所需资料→填写申请表→镇社保所盖章→本人将资料交到医保中心。
法定依据:医保中心规定。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民政事务窗口
1.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人员的办理
办理条件: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残疾人,未婚(无儿无女)、无捡拾报养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所需资料:(1)本人申请(写明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是否结婚、是否有配偶、是否生育子女、是否捡拾报养孩子、是否抚养再婚子女,若孤儿需提供父母所死亡的依据等);(2)村上证明;(3)填写《綦江县农村五保户调查审批表》(一式三份);(4)扶养人与五保户申报人的协议(包括吃、穿、住、医、葬等事宜);(5)村、社民主评议,社员同意签字盖手印达90%以上;(6)村社、扶养人、五保户申报人的责任书签订(一式三份);(7)申请人提供户口页(总页、增减页、分页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8)部分人提供病残依据(区级以上医院有病的诊断证明,残疾证);(9)财产登记。
办理流程:(1)凭以上材料交村评议公示5天后无重大异议的,由村社会救助专干(计划生育专干)交镇政府;(2)镇民政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者,再报民政局审批。
办理时间:农村五保每年申办一次,城市三无每季度申办一次。
法定依据:綦江府发〔2012〕94号文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2.孤儿的办理
办理条件:父母双亡的16周岁以下的儿童。
所需资料:(1)孤儿档案;(2)孤儿证明;(3)抚养人申请;(4)抚养人全家户口及身份证;(5)孤儿户口、身份证;(6)父母死亡证明(火化证)或法院宣判失踪的宣判书。
办理流程:(1)孤儿监护人提出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书;(2)填写监护人确认书;(3)填写孤儿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4)入户调查孤儿情况记录;(5)镇政府初审;(6)民政局审批。
法定依据:綦江区民政局政策规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3.困境儿童的办理
办理条件:(一)父母双方均失踪、服刑或重残(一、二级残疾,下同),且家庭困难的儿童。(二)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失踪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三)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服刑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四)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所需资料:1、抚养人申请;2、抚养人全家户口及身份证;3、困境儿童户口、身份证;4、困难证明;5、父母类别证明(失踪的需提供父母失踪两年以上的派出所报案证明或法院宣判失踪的宣判书;死亡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销户证明;服刑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重残的应提供一、二级残疾证。)
办理流程:(1)困境儿童监护人提出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书;(2)填写监护人确认书;(3)填写困境儿童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4)入户调查困境儿童情况记录;(5)镇政府初审;(6)民政局审批。
法定依据:渝民发〔号文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4.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办理条件:日后入伍,入伍期间的档案中曾有病历,且现在仍患有此病,甚至病情更严重的退伍军人。
所需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总页、增减页、单页复印件;(3)本人申请;(4)村上证明;(5)退伍证;(6)带病档案的复印件(盖鲜章);(7)人民医院诊断证明。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2)村上审核;(3)镇政府审核;(4)民政局审批。
办理时间:每年10月前提交材料。
法定依据:綦江区民政局政策规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5.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参战)
办理条件:入伍期间参加自卫反击战(越南)、珍宝岛战争(苏联)、西藏平叛战争的退伍军人。
所需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总页、增减页、单页复印件;(3)本人申请;(4)村上证明;(5)退伍证;(6)参战档案的复印件(盖宣章)。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2)村上审核;(3)镇政府审核;(4)民政局审批。
办理时间:每年10月前提交材料。
法定依据:綦江区民政局政策规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6.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参试)
办理条件:入伍期间参加80302部队导弹发射基地的退伍军人。
所需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总页、增减页、单页复印件;(3)本人申请;(4)村上证明;(5)退伍证。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2)村上审核;(3)镇政府审核;(4)民政局审批。
办理时间:每年10月前提交材料。
法定依据:綦江区民政局政策规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7.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60年前入伍)
办理条件:日至日入伍的退伍军人。
所需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总页、增减页、单页复印件;(3)本人申请;(4)村上证明;(5)退伍证。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2)村上审核;(3)镇政府审核;(4)民政局审批。
办理时间:每年10月前提交材料。
法定依据:綦江区民政局政策规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8.自然灾害救助
办理条件:住房两面墙坍塌或房顶坍塌或房屋结构频于崩溃、倒毁必须拆除重建的房屋。
所需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总页、增减页、单页复印件;(3)本人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4)困难救助申报表;(5)提供受损房屋和新建房照片。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2)填写困难救助申报表;(3)入户调查(4)民主评议;(5)镇政府审核;(6)区民政局审批
法定依据:綦江区民政局政策规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9.临时救助
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办理条件:家庭成员中患危重疾病,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后,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所需资料:(1)本人申请(手写,申请人签字);(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总页、增减页、单页复印件;(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单、入院证、出院证、诊断证明书、医药发票、费用清单;(5)信用社账号复印件;(6)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城镇“三无”、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五保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2)民主评议;(3)公示;(4)镇政府审核;(5)民政局审批。
法定依据:綦江府发〔2009〕75号文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10.农村低保的办理
办理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户。
所需资料:(1)书面申请书;(2)入户调查表;(3)户口总页、增减页、单页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5)土地证复印件;(6)近2个月的水电费、通讯费复印件;(7)在校学生提供在校证明、残疾人证件复印件、县级医院以上的诊断证明书以及相关证明;(8)本人的邮政银行存折复印件。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2)村民委员会入户调查;(3)民主评议;(4)镇政府审核;(5)民政局审批。
法定依据:《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收费标准:不收费。
11.城镇低保的办理
办理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户。
所需资料:(1)书面申请书;(2)入户调查表;(3)户口总页、增减页、单页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5)房产证复印件;(6)近2个月的水电费、通讯费、物管费复印件;(7)其他材料:在校学生提供在校证明、残疾人证件复印件、有收入的出具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下岗人员提供下岗证(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8)本人的邮政银行存折复印件。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2)村(居)民委员会入户调查;(3)民主评议;(4)镇政府审核;(5)民政局审批。
法定依据:《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收费标准:不收费。
12.百岁老人营养补助申办
服务对象:派出所的证明显示已年满100岁的老人。
所需资料:(1)本人申请书;(2)派出所的证明;(3)身份证和户口页的复印件;(4)村(居)的证明。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2)填具《百岁老人申请表》;(3)镇政府审核(4)民政局审批。
法定依据:綦江区民政局政策规定。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13.申办《残疾证》
服务对象:身体残疾的人员。
所需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三张2寸照片。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2)镇残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3)由申请人将这些材料拿到綦江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若申请人为精神残疾,需拿到綦江区精神病医院(篆塘)进行体检。
法定依据:綦江区民政局政策规定。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14.白内障手术减免的贫困证明
服务对象:患白内障的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对象、持证残疾人、建卡贫困户。
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页、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办理流程:由中峰镇残联开具《重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审批登记表》,再由本人拿到綦江区急救中心进行手术。
法定依据:綦江区残联规定。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收费标准:不收费。
15.《重庆市复原退伍人员清理审核确认表》的填写(确认军龄用于办理社保)
服务对象:需办理养老保险的退伍军人。
所需资料:(1)身份证;(2)退伍证(提供原件核实,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1)镇民政办填具《重庆市复原退伍人员清理审核确认表》;(2)申请人拿到綦江区民政局确认盖章,再到綦江区社保局进行办理。(3)若无退伍证,则直接到民政局填具《重庆市复原退伍人员清理审核确认表》,然后到镇民政办盖章,再到綦江区社保局进行办理。
法定依据:綦江区民政局政策规定。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16.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小型餐馆(面积150M以下)。
所需资料:(1)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2个以上(与原件核对
无误后的复印件);(2)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3)营
场所平面图(自己画);(4)法人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需现场核查符合申请小型餐馆条件(详见第三类餐饮
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才能办理。核查符合后填具以下表格:(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2)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制度;(3)餐饮服务承诺书;(4)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5)现场核查笔录;(6)餐饮服务许可审批表;(7)申请书。
由申请人将以上材料拿到綦江区审批大厅进行办理。
17.高等院校特困补助申请书及证明盖章
服务对象:贫困学生
所需资料:高等院校特困补助申请书及证明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三)群众工作窗口
中峰镇群众工作站流程图
(四)村镇建设窗口
1.村民申请建房办理
所需资料:①经村、社签章同意的《住房建设申请表》;②申请户本地户口证明、家庭人口申明证明;③改建、扩建村民住房的,需提供原宅基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明;④新申请宅基地的,提供土地主管部门同意用地的预办意见。⑤选定的巴渝新居通用图集(二层以下)或者拟建房屋的设计方案(二层以上);⑥属于危房的,提供证明危房的相关资料(危房照片和村社证明),属于地质灾害造成危房的,提供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避让通知书。⑦村民建房需占用林地的,必须提供林业部门审批意见。⑧属于集体建房的需提供联合集体建房协议;⑨规划区范围内的村民建房应提供1:500地形图;⑩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
审批程序:①村民逐级向社、村、镇提出申请,并提供建房所需资料;②镇政府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村建所和国土所同时进行现场踏勘,对符合建房条件、无争议的情况下填发《农民建房申请表》和《建房用地申请审批表》;③送国土局进行用地审批,由申请人完清税费后,10日内核发《用地批准书》;④用地审批后,村建所5日内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如按规定需区规划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房屋产权证办理
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或老房产证土地证者两证合一。
所需资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②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注:主页、单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上。),户口簿需要提供产权人办理此事年份的最新户口页。(如:2012年办理就要2012年的户口页。)③合法产权来源证明:綦江县(区)城乡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綦江县(区)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农村申请建房用地批复;原《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④土地房屋权属调查表(注:表上一定要写联系电话);⑤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1份);⑥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审核表(1份);⑦重庆市房地产证附图纸(2份)
3.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赠与
赠与条件:①夫妻之间赠与②父母和儿女之间赠与(注:兄弟姊妹之间不能赠与)③赠与人需是农村居民户口。
所需资料:①赠与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②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赠与人户口簿复印件(1份)注:主页,单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上);④受赠人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注:主页,单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上。户口簿需要提供产权人办理此事年份的最新户口页。如:2012年办理就要2012年的户口页。);⑤相关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⑥赠与人合法产权来源证明(綦江县\区城乡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綦江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农村申请建房用地批复;原《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⑦土地房屋权属调查表(注:表上一定要写联系电话);⑧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1份);⑨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审核表(1份);⑩赠与协议(赠与人和受赠人还有直系亲属签字;⑾重庆市房地产证附图纸(2份)。
4.集体土地房屋产权继承
继承条件:①夫妻之间继承②父母和儿女之间继承(注:兄弟姊妹之间不能继承)。
所需资料:①派出所出的原产权人死亡证明(1份);②继承人复印件(1份);③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1份,注:①主页,单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上);④土地房屋权属调查表(注:表上一定要写联系电话);⑤相关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⑥原产权人合法产权来源证明(綦江县\区城乡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綦江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农村申请建房用地批复;原《乡村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1份;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审核表1份);⑦死亡证明和继承协议(1份双面);⑧重庆市房地产证附图纸(2份)。
5.集体土地房屋产权买卖
同村同社集体土地买卖条:买方必须是同村同社的农村居民户口。
所需资料:①买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②买方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注:①主页,单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上。户口簿需要提供产权人办理此事年份的最新户口页。如:2012年办理就要2012年的户口页)。③卖方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④卖方夫妇结婚证复印件(1份);⑤合法产权来源证明(綦江县\区城乡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綦江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农村申请建房用地批复;原《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⑥土地房屋权属调查表(注:表上一定要写联系电话);⑦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1份);⑧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审核表(1份);⑨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签字);⑩重庆市房地产证附图纸(2份)。
&&& 所有资料检查合格以后去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易中心交税。
不同村不同社集体土地买卖条件:买方必须是农村居民户口。
所需资料:①买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②买方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注:主页、单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上。户口簿需要提供产权人办理此事年份的最新户口页。如:2012年办理就要2012年的户口页)。③卖方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④卖方夫妇结婚证复印件(1份);⑤买方村社无房证明;⑥派出所证明卖方XX社16岁以上人口;⑦卖方村社同意书(要本社80%16岁以上群众签字 );⑧合法产权来源证明(綦江县\区城乡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綦江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农村申请建房用地批复;原《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⑨土地房屋权属调查表(注:表上一定要写联系电话);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1份);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审核表(1份);⑩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签字);⑾重庆市房地产证附图纸(2份)。
所有资料检查合格以后去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易中心交税。
6.产权证办理的程序
第一步:到中峰镇国土所领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第二步:由申请人完善表格资料及村社盖章。
第三步:经国土所审核合格以后交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
第四步:审核合格出证。
办理时间:一个月。
所需费用:10元每证。
(五)农林水窗口
农林水窗口负责农村承包地经营权证、渔业养殖捕捞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权登记、木材运输许可、林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1.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证》变更登记
所需材料:①申请人书面申请(由社、村委会)分别签注有“情况属实,同意申办”等字样,并分别加盖公章);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承包方与发包方重新签订的綦江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綦江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④原承包人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⑤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⑥重新填写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记载地块、地名与原登记薄记载的地块、地名不一致的,需发包方的收面说明材料。
(1)由承包方向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变更申请。(2)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指导申请人提供相关办证资料,自收申请30日内完成审查,并报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
(3)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自收到申报资料30日内审核完结。对审核不符合的,通知镇(街)人民政府告知申请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进行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变更登记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发证。
(4)镇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5日内,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签发申办人。
法定依据:綦农委〔号。
承诺时限:30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2.林木采伐许可证
(1)农户出据由镇林业站统一提供、并由村社盖章的“重庆市綦江区林木零星采伐申请表”;
(2)按“重庆市綦江区林木零星采伐申请表”的详细内容凭《林权证》如实填写(附样表),不得隐瞒;否则依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按骗取行政许可进行处罚;
(3)镇林业站的行政许可范围:10根以下:1-9根;
(4)镇林业站、现场监管人员、镇分管领导等签字,1-9根可先办证后完善手续;10根以上按程序报区林业局办理。
&3.接办农户“林权申请登记勘验审批表”
(1)农户出据由镇林业站统一提供、并由村社签字、盖章的“林权申请登记勘验审批表”;
(2)按“林权申请登记勘审批表”的详细内容如实填写(附样表),不得隐瞒;否则依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按骗取行政许可进行处罚;
(3)农户在完善“林权申请登记勘验审批表”手续后,凭“林权申请登记勘验审批表”到区林业局办理。
4、农民人均纯收入证明
办理条件:需要出具农民人均纯收入证明以办理农村低保的群众。
所需资料:无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中峰镇安全监管办事指南
需要提供的材料
道路交通违章处理
1.身份证;2.处罚决定。
到农商行缴罚款
到农商行缴罚款
道路交通法
违章驾驶员
烟花爆竹经营申请
1.身份证:2.烟花爆竹经营申请表。
镇安办盖章
镇安办盖章――区安监局办理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户
民用爆炸物品审批
1.身份证;2.审批表。
危险品管理条例
公路建设、非煤矿山、水库管理等
机动车辆年审咨询、摩托车驾驶证代办
1.相片12张:2.身份证复印件1份。
驾校学习、考试
镇内18-50岁居民
船舶年审盖章
1.身份证;2.年审表。
窗口盖章―区海事处办理
重庆市内河船舶管理条例
(六)计生服务窗口
1. 一孩生育证办理
办理条件:双方或一方为本镇户籍,合法结婚且无子女的夫妻。
需提供材料:(1)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夫妻双方填写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声明;(2)夫妻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3)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4)女方1寸免冠近照2张;(5)婚育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当事人持相关材料到计生服务窗口审核、办理、当场发放。《一孩生育证》有效期一年,持证人在有效期内未生育的经村计生专干核实、镇计生办审批后再延期,直至生育。离婚及丧偶者,《一孩生育证》作废。
法定依据:綦江区人口计生委发〔2013〕27号文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2..二孩生育证受理、发放
办理条件: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2、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3、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4、夫妻一方市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5、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生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6、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7、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8、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9、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签字,村(社区)委会签字盖章的再生育服务申请书;(2)结婚证(属离婚后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或判决书原件复印件;丧偶再婚的,需提供死亡证明);(3)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小孩户口页复印件;(4)根据申请理由,申请者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以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生育的需出具双方父母所在村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和独生子女证。②以两代以上为独生子女生育的,应提交一方及其上一代为独生子女的证据材料。③以男到女家结婚落户申请的,应提供女方为独生女的证据材料和男到女家落户的户籍证明材料。④以居住在山区或高寒大山区生育的,应提供居住地的户籍证明材料和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的,需提供另一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1)办理人持以上材料在计生服务窗口提出申请(2)镇计生办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公开栏上公示10日无异议的,在30个工作日内上报;(3)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审核通过的发放《再生育服务证》,审核未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二孩生育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持证人在有效期内未生育的可延期二次,经二次延期后仍未生育的,持证人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办理,原证作废,由发证机关收回、销毁。
法定依据:綦江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z2012{26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3.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条件:拟离开中峰镇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生活工作三十日以上,18至49周岁的育龄妇女。
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2、相片1张;3、结婚或离婚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当事人持相关资料到村计生专干处核实填证,再到镇计生办审核登记办理。
法定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收费标准:不收费。
4. 婴儿入户证明
办理条件:持有医学出生证明需在我镇派出所入户的新生婴儿。
需提供材料:(1)拟入户家庭的户口簿;(2)结婚证(未婚的需村、社区签字盖章及镇计生办出具的相关婚育证明);(3)医学出生证明;(4)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5)无生育证的,需村(社区)及镇计生办出具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当事人持相关资料、证明,到计生服务窗口办理。
法定依据:綦江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发〔2013〕1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5.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条件:具有本镇户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生育两个子女死亡后现存活一个子女的,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的。
所需资料:1、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或判决书;丧偶的仍然需要提供结婚证和丧偶证明;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子女死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字盖手印;3、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4、近期夫妻合影照片3张,离婚或丧偶者则提供本人一寸照片2张。
办理流程:当事人持相关资料到村计生专干处填写申请表,经计生专干核实签注意见后,到村委会主任处盖章,再到计生服务窗口审核、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6. 收养子女计生证明
办理条件:有抚养能力且符合收养条件的本镇户籍家庭
需提供材料:由村(社区)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材料
办理流程: 持相关材料到计生服务窗口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7.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服务对象:(一)奖励扶助:①具有本镇农业家庭户(含半边户)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人口。农转城有5年的过渡期。②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现存一个子女或双女户。③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⑤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
(二)特别扶助:①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按规定生育的。②具有本镇户籍。③城镇或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的。④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的。
(三)农村四级残:①具有本镇户籍的农业家庭户。②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③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④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的。
所需资料:户口簿
办理程序:①每年1月1日至30日,由对象户向村计生专干进行申报,村审核符合后填写申请表。②2月10日前由村复查,公示5天,10日至20日由村计生专干向镇计生办交申报表及材料。③2月21日至28日,由镇计生办核查、公示10天。④经公示无异议的,在3月11日前,由镇计生办交区计生委审批。
法定依据:綦江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政策规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奖扶申报所需材料
1、户口簿:首页(判断农业、非农业),增减页,单页(夫妇双方及子女)
2、结婚证(离婚证)或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指86年以前的事实婚姻)
3、夫妇双方的身份证
4、询问笔录(对象户本人或配偶)
5、二孩生育证或生育合同、结扎保胎协议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之一,经街(镇)人口计生部门调查属实后出具的该子女属合法生育的证明
6、2户以上的群众调查材料,街(镇)出具的综合调查报告(指再婚家庭婚育史、生育史复杂的,对夫妇双方需作详细叙述。)
7、死亡证明(配偶或子女90年以后死亡的需派出所出具证明)
8、其他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捡养手续、缓报说明等)
备注:1―4是必备材料,5―8相关情形的材料
双女变独女附派出所死亡证明
(五)子女数增加附调查材料
(六)户口农转非附户口页(农转非五年过渡期到期)
(七)迁出需对象户签字的申请书
(八)死亡附派出所死亡证明
(九)审批错误需要说明错误原因
(十)转入特扶附残疾或派出所死亡证明
(十一)其他
1、户口簿:首页(判断农业、非农业),增减页,单页(夫妇双方及子女)
2、结婚证(离婚证)或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指86年以前的事实婚姻)
3、夫妇双方的身份证
4、询问笔录(对象户本人或配偶)
5、残疾证(残联出具的,军队出具的需地方转)或死亡证。
6、2户以上的群众调查材料,街(镇)出具的综合调查报告(指再婚家庭婚育史、生育史复杂的,对夫妇双方需作详细叙述。)
7、其他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捡养手续、缓报说明等)
备注:1―5必备材料,6―7相关情形的材料
残疾变死亡附派出所死亡证明
1、子女数增加附调查材料
2、残疾子女康复附康复资料
3、迁出须对象户签字申请书
4、死亡附派出所死亡证明
5、审批错误需要说明错误原因
1、附件材料同特扶。
2、必须是真正的农村独生女,非现存一个子女。
3、四级残的对象必须是49---59周岁。
(七)惠农补贴窗口
四、各村、社区代办员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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