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中的国家利益的体现体现在哪些方面

经过13天谈判达成协定的巴黎会议为应对气候变化确立了新的国际机制,重申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编者按:随着2015年临近尾声,在能源界备受瞩目的巴黎气候大会也告一段落。《巴黎协定》的出台,帮助全球气候治理结束了群龙无首的“无政府时代”,允许各缔约方明确而理性地规划其各自的减排职责。
自上世纪80年代联合国认识到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并建立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以来,20余年间,全球气候变化界为建立有序的温室气体减排市场付出了不懈努力,也目睹了中国在气候变化国际治理体系中走向“领导者”的过程。这次《巴黎协定》达成后,许多问题还需要一一解答。例如,化石能源的命运如何?我国是否需要更加严格的碳排放限制?为何美国在气候变化治理方面由原来的饱受诟病到现在被人称赞?有哪些地方值得借鉴?本版推出专题,以飨读者。
●本报记者 许帆婷
12月12日晚上,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次全会上,大会主席法比尤斯手中的绿色小槌落下,给13天马拉松式的谈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来自195个国家的代表终于就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一致通过了《巴黎协定》,这将成为2020年后取代《京都议定书》的全球气候协议。
“中国态度”注入坚定支持力量
日,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正式开幕。这是2009年以后,全球气候谈判最重要的一次会议,从酝酿期开始就吸引了全世界关注的目光。
“作为全球治理的一个重要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努力是一面镜子,给我们思考和探索未来全球治理模式、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带来宝贵启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开幕活动时发表讲话称,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的事业。
这次大会的目的是促使196个缔约方(195个国家+欧盟)形成统一意见,达成一项普遍适用的协议,并于2020年开始付诸实施。想要达到这个目的,谈判的艰苦程度可想而知。
“巴黎大会应该摈弃‘零和博弈’狭隘思维,推动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多一点共享、多一点担当,实现互惠共赢。”习近平主席的表态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往届大会上一些国家出于本国利益考虑,回避历史责任、不兑现资金和技术转让承诺的做法,阻碍了国际气候谈判进程。
经过13天的谈判和妥协,《巴黎协定》正式诞生,这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定,将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
29条协定结束全球气候治理“无政府状态”
作为这次气候大会最重要成果的《巴黎协定》,在许多方面都体现出了气候谈判过程中历史转折点的意义。
协定共29条,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在总体目标方面,将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从2023年开始,每5年将对全球行动总体进展进行一次盘点,以帮助各国加大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
在资金技术方面,协定规定,发达国家应协助发展中国家,在减缓和适应两方面提供资金资源。同时,将“2020年后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底线,提出各方最迟应在2025年前确定新的资金资助目标。
在责任区分方面,发达国家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以帮助它们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与以往不同的是,层次划分由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细分到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各国以“自主贡献行动”(INDC)来取代发达国家的单边减排义务。
此外,协定还要求各方在适应气候变化、损失和损害、各国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
这个协议有别于之前谈判成果的最大亮点在于,协议由所有缔约方通过且具有法律效力,这将超越《京都议定书》,在气候减排约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预计这份协定将于2016年4月由各国领导人正式签署。
“国家自主贡献”开启气候治理新阶段
与6年前的哥本哈根会议相比,这次会议最大的不同在于气候谈判模式已发生根本性转变:自上而下“摊牌式”的强制减排,已被自下而上的“国家自主贡献”所取代。在巴黎会议召开之前,已经有160个国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国家自主减排贡献”文件,这些国家碳排放量达到全球排放量的90%。
《巴黎协定》的达成向国际社会传递了各国政府有意愿、有能力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的信心。尽管从发展中国家的立场看,《巴黎协定》并不完美。但协议的签订表现出了大国之间强烈的合作意愿。在巴黎会议召开之前,中国与美国、欧盟、巴西、印度等已就气候变化签署了多项双边声明,提前化解了此前影响谈判进展的诸多分歧。中美之间还总结了2009年哥本哈根大会上公开争论影响谈判气氛的教训,通过双边对话增加理解,避免在谈判场合相互指责。
对于《巴黎协定》开启的气候治理新时代的前景,世界各国和各国际组织都持积极乐观态度。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巴黎协定》确立了2020年后以国家自主贡献为主体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机制安排,重申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平衡反映了各方关切,是一份全面、均衡、有力度的协定。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表示,应对全人类面临的最为复杂的气候变化问题,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全球合作新时代。全球所有国家为了共同的目标采取共同应对措施,这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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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ICP备号-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维京律师事务所 孙连钟律师 高天玉律师专访: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着“建设性与积极的作用”——访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
  新华网联合国11月28日电(记者顾震球)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书面专访时说,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着“建设性与积极的作用”。
  他同时认为:“中国已经成为促进南南合作的领导者。”潘基文还表示,联合国将在应对气候变化、建设可持续世界方面加强与中国的合作。
  潘基文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将于30日开幕前夕接受了此次采访。他说,在为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达成协议的谈判过程中,中国一直发挥着“建设性与积极的作用”,相信中国将在巴黎继续发挥这种作用。
  与此同时,潘基文还高度称赞今年9月发表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以及11月发表的《中法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他说,“《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象征着世界上两个最大的经济体在迈向低碳未来方面具有相同的看法以及同样的认真态度,”而《中法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解决了几个难题,为在巴黎成功达成协议铺平道路作出了巨大贡献”。
  谈到对中国十三五规划的评价潘基文说:“中国的发展转型不仅将帮助中国处理来自资源消费和环境退化方面越来越大的压力,还将向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表明:走上一条更加可持续、环境友好型的新的发展道路是可能的。这一转变是必要的,因为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及时采取普遍行动,是世界各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消除贫困,加强经济建设,建设更安全、更健康和更宜居社会的唯一保证,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可从中获得更多的好处。”
  在谈到中国与联合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时,潘基文说:“中国已经成为促进低碳发展和绿色增长的执行者和创新者。在经济增长和全面能力提升的同时,中国更加自信地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治理。”
  潘基文说,在今年9月举行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上,中国表达了通过国际合作,特别是通过推动南南合作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强烈愿望。他说:“中国已经成为促进南南合作的领导者,而南南合作已经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方面的补充并发挥关键作用。联合国能够而且愿意与中国进一步加强合作,以与世界上所有发展中国家以及其他利益攸关方建设更广泛的全球伙伴关系,进一步推动南南合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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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会议将是节点:气候谈判从“争空间”转向“谋合作”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2851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陈阳&&&&巴黎气候大会将于11月30日至12月11日在巴黎北郊的布尔歇展览中心举行。随着大会一天天临近,计划于今年年底达成的全球气候协议正变得越来越清晰。在10月举行的会前最后一轮正式谈判中,各方已就协议草案达成一致,但一些关键问题仍需留待巴黎大会解决。可以预见,要达成一份公平的气候协议,巴黎大会将面临巨大压力。&&&&究竟巴黎气候大会会对未来应对气候变化产生哪些影响?又有哪些议题值得关注?11月11日,联合国秘书长办公室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高级顾问张晓华在绿色创新发展中心举办的好思汇上,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博弈而是共赢&&&&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您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本质有何认识?&&&&张晓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进入一个关键阶段,低碳发展成为全球大势所趋,成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巴黎气候会议将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新起点,中国有能力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长期挑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需要从科学、政治、经济和技术等不同的方面分析,才能更好地认识气候变化问题的本质。&&&&关于气候变化科学的研究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气候变化问题的科学认识为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最新的IP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评估给出了很多明确的结论: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观测到的许多变化在几十年乃至上千年时间里都是前所未有的。年温度升高0.85℃;年全球温升的一半以上极有可能是由人为活动造成的;如果延迟采取行动,将增加严重、确实、不可逆影响的可能性;温升和累积排放呈现近似性关系,实现2℃目标只有1000GtCO2的排放空间。&&&&当然一直以来,对于气候变化的科学性和IPCC的结论都有一些质疑。但实际上应该质疑的不是气候变化问题的科学性,也不是IPCC的权威性,真正可以质疑的是对于IPCC结论的解读,如何科学地理解和使用这些结论。比如2℃温升对应的排放空间的问题,IPCC综述了现有大量研究成果。从科学上讲,确实不能给出一个一一对应的关系,但从决策者的角度需要一个简单和相对确定的结论,所以对于2℃升温就得出了这么一个排放空间。首先不能僵化地把它理解为确定无疑的科学结论,其次也不能以此来质疑气候变化问题的科学性,这不是一种资料图片客观解读方式。&&&&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有人说气候变化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有人认为是经济问题,对此您如何理解?&&&&张晓华:首先,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是一个国际政治问题,影响全球政治格局。&&&&气候变化问题关乎全人类的利益,在全球层面,国家是行动主体。每个国家有责任采取行动,但是又有不同的责任。不采取行动不但影响自己,也将影响所有人的利益,事关全球道义;但如何采取行动又涉及自身利益;因此成为一个典型的国际政治问题。作为一个国际政治问题,必然受到国际政治利益格局的影响。气候变化谈判一直以来就维持着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大阵营”,七十七国集团加中国、欧盟、以美国为首的伞形集团“三股势力”的格局。但随着各国在气候变化上利益的演化,气候变化问题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国际政治的利益格局。现在气候变化问题受到的关注度越来越大,在国际政治领域成为一个很重要的话题。&&&&其次,气候变化行动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是否和如何行动本质上决定于发展观。应对气候变化是发展观的问题,经历了不同的认识阶段。气候变化问题确立之初,人们对它的复杂性还缺乏充分认识。一方面人们认识到无法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将对可持续发展产生巨大威胁,另一方面,认为应对气候变化还主要是分担经济成本的问题。《京都议定书》签署之后,人们认识到这不仅是经济成本的问题,更涉及到国家深层发展。这时候人们开始认识到,只有更好地发展才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德里部长级宣言》明确提出,需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内应对气候变化。&&&&最后,应对气候变化归根结底需要技术解决方案。化石能源的过量排放是气候变化问题的主要原因,从技术上讲,应对气候变化就是需要实现能源系统的低碳转型。这需要可再生能源技术、储能技术等一系列低碳能源技术来支撑。最新的IPCC报告明确提出,实现2℃目标,2100年要实现近零排放。巴黎谈判:挑战和机遇共存&&&&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即将召开的巴黎会议上,您认为会有哪些挑战有待克服?&&&&张晓华:第一,传统的“两个阵营,三股力量”的利益格局依然存在,排放大国和排放小国矛盾开始浮现。&&&&新协议仍面临着诸多关键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具体落实。包括中国在内的大的发展中国家是坚持这一原则的。发达国家希望在这个问题上分化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阵营里也确实出现过一些矛盾。但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更加明确地认识到“共区”原则的重要性和对维护他们利益的重要性。波恩案文被驳回之后,“共区”原则是新协议面临的一个最大的挑战。&&&&第二是减缓、适应(包括损失与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的平衡体现。这与“共区”原则是紧密联系的。尤其是资金问题,2020年发达国家承诺的1000亿美元目标缺乏明确的路线图,2020年后缺乏明确的目标。资金问题现在极有可能成为巴黎会议成败的关键因素。&&&&第三是如何保证自主贡献满足2℃目标和《公约》目标的要求。要设计一个机制,保障各国自主贡献力度逐渐提高,也是巴黎谈判的重点内容之一。&&&&第四是协议的法律形式。如果没有法律约束,巴黎协议的效果将大打折扣。目前的案文是按照法律文书在谈,折衷的方案是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目标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反映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长期性。&&&&巴黎协议既有成功的基础,也有失败的风险。巴黎协议做了充足准备,影响协议的核心关键问题也不断取得突破。比如“共区”的问题,中美声明定了大的基调。关于通过审评提高力度的问题,是最近中法声明的重要成果。再就是低碳发展、绿色经济成了大势所趋。在大的问题上,大国之间形成共识,谈判成功的基础比较牢固。应该说会达成一个成功的协议,但是协议的力度值得分析。巴黎协议失败的风险仍存在偶然性,希望巴黎会议不要重蹈哥本哈根会议的覆辙。&&&&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您认为巴黎会议会对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产生怎样的影响?&&&&张晓华:巴黎会议不是终点,而是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气候进程的一个新起点。气候谈判将从“争空间”向“谋合作”的方向转化。合作形式将进一步多元化。合作将与国际贸易相联系。目前协议里相对欠缺对合作的考虑,协议需要有对责任的分担,但是还需要取长补短,通过合作减少成本。应该把技术合作和创新作为国际合作的要点。&&&&此外,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重要性更为显著。南南合作对中国来说,既可以体现责任、又能够维护发展中国家团结的重要国际合作渠道,中国地位日渐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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