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的夫妻一方去世后他的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遗孀有权居住直到去世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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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另一方还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我结婚前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现在贷款还没有还清,现在还想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由我老公来申请的话,能申请的到吗
提问者:网友&&&&
问题来自: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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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并以家庭为单位计算。
&&&&&回答网友:edai123&&&&回答时间:&&&&
可以申请的,不过要求前一次公积金还清后才可以申请。
回答网友: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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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银行存贷款利率表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否侵害了配偶的权利?听听律师怎样解答日期:&&&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城市信报推出信报律师团,由青岛律师界在民商事、刑事、房产、婚姻家庭等领域有专长的知名律师组成,他们都是热心公益的知名律师,将给您最专业的法律指导。信报律师团咨询电话:2(每天上午8点半到10点接听);10点之后您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xinbaolvshituan、邮箱:等途径给我们留言。本期信报律师团,由业务领域为婚姻家庭的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霍玉梅律师,根据亲身办案经历,逐案剖析权利主张,引导人们遇到同类纠纷时依法维权。&&&&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案例:刘某与张某原系同事,于日登记结婚,并生育了一个儿子,但婚后双方一直不和。2002年4月,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并获准许。2003年4月,张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刘某表示如果判决离婚,则要求分割张某的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等。&&&&原来,张某曾在日与其单位签订了职工使用住房补贴合同,合同载明张某住房补贴款为15.12万元,用于家庭住房消费,补贴款按月计算,并于2001年1月起的15年内发放完毕。此外,双方还约定:张某使用住房补贴款必须将住房消费有关合同和付款凭证等交付单位,单位审核同意后根据张某住房补贴台账储存余额予以拨付。但直到离婚,张某也未实际领取过住房补贴款。&&&&法院审理后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张某、刘某均同意就住房补贴款与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具体计算方式是:15.12万元系15年的住房补贴,分摊至每月为840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得补贴是32个月,即得住房补贴款为26880元。同时根据离婚时的公积金结算单,张某名下的公积金为9427元,各半分割。&&&&律师解答:国务院于2002年3月公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公积金的使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它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 、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由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诉讼中,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进行分割。&&&&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 ,故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补偿。案例中,虽然张某尚未实际完全获得住房补贴款和住房公积金,但在法院的主持下,通过折价的方式,双方就住房补贴款的分割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否侵害了配偶的权利?&&&&案例:原、被告1994年登记结婚。2000年5月女方父亲去世时,在市内留有住房一套,至今都未继承分割,一直由女方母亲居住着。日男方起诉离婚,24日女方即以公证的方式放弃继承该房产,3月两人调解离婚。离婚后,男方以放弃继承的房产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由女方继承取得,属夫妻共同财产等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放弃行为无效,并对争议房产及其他尚未分割财产进行分割。女方认为放弃继承父亲财产,无须征得原告同意,且继承遗产与否,并不影响其应尽的义务,其放弃继承的行为应是合法有效。&&&&法院认为,被告的放弃行为,虽然会影响到原告可主张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多少,但这只涉及被告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却不涉及被告对原告法定义务的履行,应属合法有效,且在双方离婚时被告并未实际取得可继承房产的份额,故原告要求分割上述房屋的诉讼请求不能取得支持。故法院依法判决驳回男方诉请。&&&&律师解答: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权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继承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它与一般财产权不同的是: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身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具有明显的人身属性。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无权干涉。另外,配偶也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上配偶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没有财产请求权,自然也就谈不上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夫妻一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财产权利,无须征得配偶及他人许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对遗产的接受与放弃是继承人享有的处分权,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明显的人身性质。放弃继承权是一方对自己权利的处分,配偶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在尚未继承所得遗产的情况下,一方放弃继承权不构成对配偶权利的侵害。&&&&案例中女方放弃遗产继承权,并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共同财产,虽放弃行为的后果会影响到男方离婚时可能少分得财产,但不能以此为由抗辩女方的放弃权利,女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权利,无须征得他人许可。&&&&◎上 期市民咨询答复&&&&1.股票期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律师解答: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这些均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取得的收益。股票期权是可期待权利,并非是现在已经存在的财产权益,其价值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处理这样没有实际价值或没有确定利益的可期待权利,而是让当事人可期待权利有确定价值或行权时,再另行起诉。&&&&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2条、第15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19条、第20条。&&&&2.为满足父母的愿望,通过网络征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的,要求离婚是否应准许?&&&&律师解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3.有配偶一方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已构成重婚,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规定,重婚,符合法定感情破裂的条件,法院经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当时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认定重婚成立很重要的一个条件是,有配偶一方与第三方以夫妻名义对外宣称并共同生活。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林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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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3658384
再婚后,如一方去世,另一方有权继承他的婚前财产吗?如能,和他的子女如何分配。
再婚后,如一方去世,另一方有权继承他的吗?如能,和他的子女如何分配。
提问者:四川-宜宾继承浏览808次 1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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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新疆-巴音郭楞)帮助网友:12954称赞:19是应当继承的。 12:47:03追问 12:50:00和他的子女如何分配继承呢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63454称赞:231你好!对于死者的个人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有权继承的。 12:50:3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广东-深圳)帮助网友:10163称赞:66婚前个人财产属于遗产,可继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按法定程序办理。继承顺序的规定,继承法第十条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没有特殊情况,平均分配。 12:52:40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2107称赞:2可以继承。和子女按照人数平均分。 13:34:20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8301称赞:13能 13:45:08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14868称赞:12你说的不清楚,请来电说清楚,以便我们更好为你分析 13:50:18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38446称赞:96你好,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的继承处理,有继承权的是子女,父母,现任配偶,一般是均分 13:53:18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66520称赞:768对于死者的个人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有权继承的。 13:55:3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宜宾)帮助网友:461称赞:0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中的一半。配偶和他的子女、父母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若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14:58:39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15395称赞:94你好,婚前财产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有权继承的。 16:34:22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泸州)帮助网友:1314称赞:3有权利继承,具体分配方案,请当面沟通,有请来电 17:19:33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62599称赞:266您好,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均分。 23: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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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有权重新分配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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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想单独处理房产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先走继承程序,父母,子女,配偶都有权继承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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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夫妻一方过世后,儿女有权要求另一方分割死者的房产吗_百度知道
夫妻一方过世后,儿女有权要求另一方分割死者的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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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天堑人恨的举动,因为如果父母都去世了有,你原本有权利得1整条,分少了;1;1就不是你们的了,但是大逆不道,因为你的那一份已经早就分了,但是现在分了你儿女最多得到2&#47,所有都是儿女继承的,而且,这样一来,就好比一条玉米,那这个人去世后,那你们还是半条里的其中一节而已,所以你只得到半条;1,但是由于你提前要,如果儿女多,夫或妻占2&#47,那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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