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化妆食品流通环节工作总结的应急预案

永定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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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题:
访谈日期:9月8日
特邀嘉宾:尚生龙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永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张定政办发〔2014〕16号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永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张家界市永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张家界市永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18号)和《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张编〔2014〕15号),设立张家界市永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整合的职责
将原区卫生局承担的拟订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性文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职责,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等职责,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将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承担的监督管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食品安全、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将区商务局承担的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和酒类零售备案职责,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的职责。
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构建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等,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权限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或备案;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上级布置的食品安全整顿治理任务,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监测。
(三)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及产品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承担医疗用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五)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组织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依法依规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六)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八)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依法依规推进并贯彻执行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及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人教财务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工作、综合信息管理、统计等工作。
参与拟定部门基础设施设备配套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预决算、内部审计及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局机关日常财务核算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绩效考核等日常工作;依法实施辖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管理;负责对外工作交流与合作;组织制定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机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综合应急宣传股。
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对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治活动、联合检查行动;承担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拟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 (三)法制行政审批股。
&&& &组织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等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和产业发展规划工作。
&&& 负责权限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审批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网上行政审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及上报;牵头组织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验收、认证等相关工作;负责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公示公告,核发行政许可证书、证件;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数据库建设、审批件档案管理工作。
(四)食品监管一股
承担全区生产加工环节(含制售分离食品加工小作坊,下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的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
(五)食品监管二股
承担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
(六)食品监管三股
承担全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及规范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消费环节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负责全区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七)药品器械监管股(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
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标准;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承担全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承担医疗用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中药材专业市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产品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医疗器械临床机构。
承担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标准及技术规范;严格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工作,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规范管理。
&&&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纪检组长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二)与区农业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畜禽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畜禽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无缝对接。
(三)与区卫生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部门负责会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卫生部门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部门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与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监测,对于违法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两部门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
(五)与区商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商务部门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商务部门负责拟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与区公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区公安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七)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能是由食品相关产品造成的,应及时通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立即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另行批复。
本规定由张家界市永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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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文秘工作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文  号:达市府办函[号关 键 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保障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督查,确保“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两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食品药品消费集中,事故易发多发,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节日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保障“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要民生实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履职尽责,确保“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在2016年“两节”前,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带队督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层层传递压力,把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对于在“两节”期间出现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的,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
  (一)突出重点品种。加强对节日热销食品、特色食品监管,特别是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酒类、饮料、桶装水、调味品等重点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好自查自检,加强问题整改,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防系统性风险。
  (二)突出重点区域。以农村、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庙会(灯会)、游园会为重点区域,坚持检查、抽检、查案、宣传、督查“五管齐下”,集中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重(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商场、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农家乐、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和药品流通环节监管,从严查处虚假宣传,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过期药品、假劣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假劣药品等问题,重点加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商品批发市场、化妆品专卖店以及美容院、美发店、宾馆、洗浴中心、足疗保健店等场所的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安全有效。
  (三)突出重点行业。围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留样等环节,对中型以上餐馆、“年夜饭”供餐单位等承办节日期间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依法诚信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范,强化食品安全风险自查。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及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为监督重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控制,严防食品交叉污染,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贯彻《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农村“坝坝宴”监管,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严惩违法行为。要根据“两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特点,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实施排查,切实加大监督执法频次和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按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重惩重处,绝不姑息。扎实开展农村市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给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存在空间。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力度,鼓励引导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督查指导,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抓好食品药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宣传和应急处置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两节”人口流动聚集的有利时机,通过各种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防范意识,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同业工会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的作用,筑牢工作网底。
  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及时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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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达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备案号46庆阳市2013年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报告-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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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2013年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 16:26:31
庆食药监〔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在庆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局的正确指导下,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局2013年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要求,我局精心安排部署,靠实监管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未发生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现总结报告如下: &&& 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总体情况&&& 庆阳市现有现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892户,其中药品生产企业7户、批发企业19户、零售连锁企业2户、零售药店647户、使用单位2419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户、专营批发企业7户、兼营批发企业14户、化妆品生产企业1户,批发企业42户,零售企业498户,使用单位235户。2013年,我们在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方面主要做了十五项工作:一是与县(区)食药监局、直属单位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签订了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表彰奖励了上年度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先进单位,颁发了诚信评价牌匾,制定下发了《2013年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进一步靠实了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责任,有效调动了监管和被监管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二是开展了立体式、全方位药品、化妆品市场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两打两建等多项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四是组织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五是组织开展了药品监督抽验和评价性抽验工作;六是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七是组织开展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八是组织开展了药品GSP宣传培训及跟踪检查工作;九是指导开展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十是配合庆阳市、县人大开展了《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十一是修订完善了药品应急预案及国家药品储备预案;十二是对全市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督查;十三是积极督促指导规范药房建设;十四是认真开展诚信体系评价工作,对直管企业严格实行了日常诚信评价和年度总评价,将诚信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应用于日常监管;十五是认真开展药品广告监测。全年药化流通环节共办理药品违法案件309起,处罚没款56.87万元。&&& 二、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药品市场日常监管情况。今年以来,我市在药品市场日常监管中,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对全市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行“领导包片,股室包乡、个人包户”,落实“一把抓、一次清”责任制,日常监管做了到了同药品监督抽验相结合,同GMP、GSP、规范药房创建、特药监管、ADR报告、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及案件查处相结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824人次,检查从药单位及货运站、快递公司14004户次,监督频次达到了户均4次以上,监督落实了省局关于停止销售和使用丁咯地尔和甲丙氨酯片的通知,创建小型医疗机构“规范药房”131户,复查大型医疗机构“规范药房”94户。接受了市人大《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对西峰区、镇原县、庆城县30多户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3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受到了市人大及相关部门的好评。办理了市政协委员提案,配合市政协开展了重点提案督办,制定了《2013年政协委员药品监管提案办理实施方案》,分解了办理任务,分别拟定了办理计划,对药品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较好的落实了药品超市监管、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防止抗生素滥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我们根据辖区实际,以查处无证经营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过票走票等为突破口,以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特殊管理药品、高风险药品为重点,继续强化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限期完成自查整改。在此基础上,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对各药品生产企业原辅料购进、生产工艺执行、成品出厂检验环节和药品批发企业购销渠道、储存养护、票据管理环节以及药品零售企业的进货关、处方药销售、药品分类管理、特殊保存药品不按规定温湿度运输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打击无证经营、非药品冒充药品、冷藏阴凉保存药品、运输环节、药品票据专项整治,发出了《关于加强对低温冷藏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向外省市发出协查函3份,转发假劣药品查出函件6份。配合各县区办理违反GSP、给无证提供药品等案件9起,组织对广西盈康药业有限公司维C银翘片、预防H7N9禽流感中药饮片的监督检查,组织抽检可疑中药饮片234批次。对西峰辖区化妆品流通企业继续进行了调查摸底和日常监督检查,共检查135户次。集中查处了药品批发企业“走票”、“挂靠”、出租、转让证照以及零售药店出租出借柜台、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中,督促办理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13起,罚没款1.3万元;办理走票过票等购销环节案件42起,罚没款8.46万元;办理违反GSP案件21起,罚没款3.04万元;办理假药案件53起,罚没款10.34万元;办理劣药案件69起,罚没款9.18万元;取缔无证经营8户,办理非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案件5起,罚没款0.56万元。共清理药店张贴和街头随意散发药品传单2.4万份,发现违法广告6起,其中市局移送工商机关查处4起。&&& (三)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情况。针对近几年中药材中药饮片抽验不合格率较高,质量安全存在隐患这一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中药材装药饮片专项整治的通知》(庆食药监[号),组织对中药饮片加工企业、中成药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否经营使用包装不规范、渠道不正规、质量不稳定中药饮片,是否生产经营使用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广西盈康药业有限公司维C银翘片案件发生后,我们进行了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认真开展了专项。4月份,对预防H7N9禽流感的板蓝根、银花、连翘、柴胡、黄芩、防风等中药饮片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7月份天水中药饮片通报会议之后,及时召开会议,进一步分析了现状,提出了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整治的重点、方法、措施,明确了处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了全方位的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检查农村集贸市场12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4户、中药饮片专(兼)营批发企业7户、药品零售企业1124户次、医疗机构1331户次;抽验质量可疑中药饮片161批次,已检验不合格38批次,全部依法立案查处。全市累计查处涉及中药材、中药饮片案件93起,罚没款22.18万元。&&& (四)药品质量抽验工作进展情况。按照省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药品抽验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下发了《2013年全市药品抽验工作安排》,对国家基本药物、中药材中药饮片评价性抽验、日常监督抽验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并把药品抽验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药品抽验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抽验经费相挂钩。确定由安监科负责2家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由各县(区)局和市药品稽查局负责完成省局下达72批次的基本药物抽验及丁基胶塞药品监督抽验任务,并分别下达了抽验品种分配表;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牵头、市药品稽查局配合负责完成39个品种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评价性抽验;为了提高日常监督抽验的靶向性,在各县(区)局责任书中明确下达了依托监督抽验手段查处不合格药品案件数量。为了提高全市药品监管人员鉴别抽验中药饮片的能力,5月上旬,我局举办了全市中药饮片鉴别抽验培训,邀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稽查局及益翔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鉴别专家,分别就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方法、常见中药饮片性状鉴别、常见假劣中药饮片简易鉴别及中药抽验程序做了全面、生动形象的培训,68名药品监管及中药饮片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截至目前,抽验中药材、中药饮片评价性检品195批次;基本药物81批次(化学药、抗生素50批次,中成药31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日常监督抽检214批次,(包括化学药品、抗生素32批次,中成药21批次,中药材、中药饮片161批次) 经检验化学药品、抗生素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占监督抽样检品的0.5%;中成药全部合格;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合格36批次,不合格率占监督抽样检品的16.9%;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已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 (五)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情况。为了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我们再次修订并以市食药安委会文件印发了《庆阳市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计划及验收标准》,重新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增强了考核的可操作性。今年,我们计划庆城县创建并达到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宁县、镇原、合水、华池县创建并达到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标准。为了落实创建任务,市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同志深入各创建县进行了2次专题督查指导,并结合示范县创建,出台了《庆阳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指导意见》,在全市推行了以“统一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和“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定点单位”标志牌,统一服务承诺,统一过期失效药品登记,统一存放,统一销毁等“五个统一”为内容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制度。目前,各创建县均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各项措施得到较好落实,工作进展顺利。&&& (六)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情况。在电子监管工作推进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药品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将电子监管纳入GSP管理系统,作为严重缺陷项进行管控;二是积极实施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试点工作;三是继续发挥原有电子监管平台的作用,以药易通、药博士等系统全面推进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目前,全市2家药品生产企业、19户药品批发企业全部落实了“见码必扫”“核注核销”,西峰区129户、庆城县32户零售药店按照省局要求推行了电子监管试点,全部通过了省局审核,全市海协360、药易通、药博士等药品零售企业系统使用率达到了300多户。&&& (七)药品零售企业GSP实施情况。在年初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中明确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及专项检查任务,并分别发出了《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庆食药监[号)和《关于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开展GSP认证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的通知》(庆食药监[号)明确要求自日起,严格实施新版GSP关于执业药师制度的规定,2012年以来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7户,100%配备了执业药师。将所有批发、零售企业列入跟踪检查或专项检查对象,全市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均达到了户均4次以上,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了100%,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了100%。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GSP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办理违反GSP案件21起,罚没款3.04万元。&&& (八)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情况。针对医疗机构药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质量管理、设施设备、验收存储、调配使用等重点环节,加大检查力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惩违法医疗机构。继续深入开展 “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对已达标命名的跟踪复查,严防管理滑坡;对验收不达标的限期整改,直至达标。针对小型医疗机构重医轻药和药品储存设施不达标的问题,将规范药房创建由“大”向“小”延伸,全面提升药品规范化管理水平。截至目前,社区以上医疗机构100%达到了规范药房标准,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75%达到了规范药房标准。今年共查办药品使用环节违法案件67起,罚没款12.8万元。&& (九)诚信体系建设情况。制定了《庆阳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诚信级别评价及监督检查不良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和《庆阳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管理“黑名单”制度》,结合平时检查、不良行为积分和年终总评,开展有效评价。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质量诚信档案建档率、评价覆盖率和不良行为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 (十)药品经营许可和药品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情况。一是根据省局《关于实施新版GSP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时废止了我市的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品连锁企业设置指导意见,从5月21日起,对新申办、换证、变更许可全部按新版GSP规定实施,1-6月,全市共办理药品零售许可4户, 变更3户,换发17户,注销2户,认证21户。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开展GSP认证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庆食药监[号),对全市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进行了全面跟踪检查。二是对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上岗及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内容突出了新版GMP、GSP、电子监管等内容。市县共参训人员6800多人次,参训率达到了95%以上。三是加强了对药品批发企业的专题培训,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药品批发企业全体人员进行了新版GSP巡回培训,对西峰辖区11户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新版GSP现场观摩和现场培训。四是积极推进执业药师制度的培训,市局建立了执业药师培训QQ群,为药品从业人员提供执业药师培训考试信息和咨询,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考试。五是在市局机关中心学习组会议上,进行了《刑法修正案》(八)及新版GSP等讲座,深入开展了“安全用药月”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在庆阳市各大中学校举办了主题为《自己健康 自己做主》的系列专题讲座,参训师生11.7万人;五是积极采写药品安全宣传稿件,共报送药品市场监管方面信息300多篇,其中:《中国医药报》刊登26篇、省局网站刊登120多篇。&&& (十一)化妆品流通监管情况。年内开展了化妆品流通企业调查摸底,进行了化妆品流通企业备案登记,按照省局要求组织查处了医圣天下无斑美白霜等非法添加化妆品,备案化妆品企业58户。总之,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市全面完成了省上下达的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任务,一些工作还取得了突破和创新。其中药品市场网格化监管、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药品购销渠道专项整治、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家庭不合格药品回收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今后,我们要不断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做好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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