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村官把村里的地每年粮食直补每亩多少钱80块租给别人合同是五年,当时很多人不同意,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

陕西村官因租地问题让村民捆绑续:争议地将另行处理-财经网
当前位置: &
个股查询:
陕西村官因租地问题让村民捆绑续:争议地将另行处理
本文来源于 日 09:46
“村民虽然可能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利,但是我认了。一直想通过洽谈来解决问题,去年的时候,街道办派出所村代表一起20多人坐下来谈了,签了一个协议,但是他们单方面反悔了。现在,街道办和他们去谈,他们的态度还是很强硬。”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5月9日报道,图片里一个短发,穿黑色体恤衫的男人被五花大绑在一扇大铁门上,这在哪?什么时候的事?他到底是谁?为什么被绑呢?图片里的主角叫李昊,今年36岁,他是陕西省西安市城西三桥街道办西凹里村的村主任,8天以前,5月1日的上午,因为给村民的承诺未能兑现,被村民绑到附近一家企业大门前曝晒将近4小时。如果再仔细看这几张图片,你会发现不止是人被绑起来了,他身后的大条幅上还写着龙飞凤舞的一行字:“违法占地非法转让,践踏村民合法土地权利”。原来,西凹里村1998年将110亩土地租给了西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也称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租期40年。去年村里对村属土地使用面积重新丈量,发现这家公司实际得到的土地面积比合同多了13.99亩。
  李昊:“98年把地租给了他们,12年重新测量,发现比合同多了13.99亩,这14亩地应该是村里的集体地,现在村里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落实。这14亩地用了14年,没有清算。”
  按照华商报对西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负责人林兵章的采访,企业是1998年通过市政府招商引资进入这里的,现在争议的这14亩地,当时是一个很深的土壕,2003年企业斥资60万元把这里填平后,在这上面建了一栋2层楼并且把它租赁出去了,也就是说,西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又做了这14亩地的二房东。
  现在,按照李昊和村民们的想法,这租出去的地,98年的时候租金是1500/亩,09年的时候重新和公司商量,涨到了3200/亩,而且公司把地转租出去,一亩还有2万元的收益,那么到12年之前,这14亩地,公司租出去的收益一共是27万。为此,李昊向村民承诺说,今年4月30号以前,他一定要从企业那儿拿到相应的补偿,否则,任凭百姓处理。
  李昊:“按常理,公司应该是4月30号交钱,但是这部分钱的事没有解决,所以4月30号就是个坎。村里的地你白用,老百姓可能同意么?我自己也是村里人,又是老百姓推选的,我就说,只要能解决问题,你们想咋地就咋地,用土话说,我也不怕丢脸。我不可能自己把自己绑上去,也不可能作秀。”
  他最后特意强调我也不可能自己把自己绑上,也不可能作秀。这就是开头谈到的捆绑暴晒图片的由来,村民把村主任捆在企业门上示众,依法,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不过李昊并不这么认为,他也不打算去告村民:“村民虽然可能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利,但是我认了。一直想通过洽谈来解决问题,去年的时候,街道办派出所村代表一起20多人坐下来谈了,签了一个协议,但是他们单方面反悔了。现在,街道办和他们去谈,他们的态度还是很强硬。”
  李昊是2012年年初通过选举当上的村主任,他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情绪有点不太稳定,因为说自5月1号之后,他的心脏就不太好,采访的时候一直在打点滴中途还换过一次药,李昊也一直在强调,自己是村里的一元,是老百姓把它推上去的,他不光要保证老百姓的人身安全,也要保证老百姓的财产安全。其实采访的时候挂在嘴边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这地是老百姓的,是村里的。你凭什么平白占有了这么多年,记者听到了他的说法。当然既然是纠纷,不能只听单方面的声音,中央台记者刘涛今天在西安的西凹里村展开了调查。
  经过记者精心调查发现双方不仅是签订过合同,而且还不止是一份合同。第一分合同是在1998年的7月1号的时候签的,这个签订合同的双方甲方是西凹里村的村委会,签字是当时的村领导叫李诚意。乙方当时叫西安市“废旧金属材料交易市场”,也就是刚才提到的再生资源公司的前身。法定代表是杨桂华,合同中提出的一个大体的租地的借鉴,总共11亩地的土地作为租赁的标地,合同的期限是40年,也就是从1998年的7月1号到2038年的7月1号。租价当时是1500块钱每年。从第十年起可以每十年递增10%,这是第一份合同里面说的。第二份合同是2009年的7月1号签的,签约的甲方还是西凹里村的村委会,签字人换成了村主任叫李军。乙方的企业名称变更成为了“西安和谐再生资源综合交易市场的公司”,这个企业的法人也变更成为了马金成。合同中的土地面积并没有变,还是11亩,并且租金变成了每亩每年3200块钱。并且每五年递增10%,那么合同的有效期限也变为了15年到2024年的6月30号止。而且合同的第七条还规定,甲方根据周边的发展情况可以随行就市,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合同并没有写这个地的界限从东到哪,西到哪,南到哪,北到哪。而且规定说原来的这个租地合同,也就是1998年的租地合同终止。
  记者:“后来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就是2012年的4月15号,先是未央区三条街道办事处,要求三条街道办所属的农村要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这之后,西凹里村就请了测量队,来对村土地进行测量。其中就发现租给和谐再生资源公司的土地它不是115亩,而是经过确切测量之后是124亩。所以双方就对多出来的14亩地商量了很多次,并且由此引出了第三份合同。那么这第三分合同就是2012年的11月14号签的,甲乙双方并没有变,只是甲方的签字人变成了咱们刚才采访过的现任的村主任李昊。乙方的签约人也发生了变更,因为回收公司它的法人发生过变更,它的法人代叫杨荣。协议的变化主要是一个是明确了地的界限,这个地的界限只是包括了124亩地,但是合同中写明了,甲方租出的土地暂时按照115亩地来收费。按照村委会的说法就是签约的时候因为11月份快到年底分红的的时候了,村民们比较着急要钱,所以村委会也就暂时搁置了14亩地的争议。那么这争议的14亩地,双方协定可以另行处理。租金上涨了每亩每年5500块钱,期限仍然是2024年的6月30号。”
(编辑:江波)
财经网微评论
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财经网观点。
同步您的评论到微博 ×
全部评论(0条)新浪用户评论(0条)腾讯用户评论(0条)
暂时还没有用户评论噢~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京公网安备41号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村官因租地问题让村民捆绑续:争议地将另行处理
03:25:30&&来源:中广网
[提要]&&李昊:“98年把地租给了他们,12年重新测量,发现比合同多了13.99亩,这14亩地应该是村里的集体地,现在村里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落实。那么这第三分合同就是2012年的11月14号签的,甲乙双方并没有变,只是甲方的签字人变成了咱们刚才采访过的现任的村主任李昊。
村主任被五花大绑在一扇大铁门上
  中广网北京5月9日消息 (记者刘涛)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图片里一个短发,穿黑色体恤衫的男人被五花大绑在一扇大铁门上,这在哪?什么时候的事?他到底是谁?为什么被绑呢?图片里的主角叫李昊,今年36岁,他是陕西省西安市城西三桥街道办西凹里村的村主任,8天以前,5月1日的上午,因为给村民的承诺未能兑现,被村民绑到附近一家企业大门前曝晒将近4小时。如果再仔细看这几张图片,你会发现不止是人被绑起来了,他身后的大条幅上还写着龙飞凤舞的一行字:“违法占地非法转让,践踏村民合法土地权利”。原来,西凹里村1998年将110亩土地租给了西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也称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租期40年。去年村里对村属土地使用面积重新丈量,发现这家公司实际得到的土地面积比合同多了13.99亩。
  李昊:“98年把地租给了他们,12年重新测量,发现比合同多了13.99亩,这14亩地应该是村里的集体地,现在村里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落实。这14亩地用了14年,没有清算。”
  按照华商报对西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负责人林兵章的采访,企业是1998年通过市政府招商引资进入这里的,现在争议的这14亩地,当时是一个很深的土壕,2003年企业斥资60万元把这里填平后,在这上面建了一栋2层楼并且把它租赁出去了,也就是说,西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又做了这14亩地的二房东。
  现在,按照李昊和村民们的想法,这租出去的地,98年的时候租金是1500/亩,09年的时候重新和公司商量,涨到了3200/亩,而且公司把地转租出去,一亩还有2万元的收益,那么到12年之前,这14亩地,公司租出去的收益一共是27万。为此,李昊向村民承诺说,今年4月30号以前,他一定要从企业那儿拿到相应的补偿,否则,任凭百姓处理。
  李昊:“按常理,公司应该是4月30号交钱,但是这部分钱的事没有解决,所以4月30号就是个坎。村里的地你白用,老百姓可能同意么?我自己也是村里人,又是老百姓推选的,我就说,只要能解决问题,你们想咋地就咋地,用土话说,我也不怕丢脸。我不可能自己把自己绑上去,也不可能作秀。”
  他最后特意强调我也不可能自己把自己绑上,也不可能作秀。这就是开头谈到的捆绑暴晒图片的由来,村民把村主任捆在企业门上示众,依法,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不过李昊并不这么认为,他也不打算去告村民:“村民虽然可能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利,但是我认了。一直想通过洽谈来解决问题,去年的时候,街道办派出所村代表一起20多人坐下来谈了,签了一个协议,但是他们单方面反悔了。现在,街道办和他们去谈,他们的态度还是很强硬。”
  李昊是2012年年初通过选举当上的村主任,他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情绪有点不太稳定,因为说自5月1号之后,他的心脏就不太好,采访的时候一直在打点滴中途还换过一次药,李昊也一直在强调,自己是村里的一元,是老百姓把它推上去的,他不光要保证老百姓的人身安全,也要保证老百姓的财产安全。其实采访的时候挂在嘴边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这地是老百姓的,是村里的。你凭什么平白占有了这么多年,记者听到了他的说法。当然既然是纠纷,不能只听单方面的声音,中央台记者刘涛今天在西安的西凹里村展开了调查。
  经过记者精心调查发现双方不仅是签订过合同,而且还不止是一份合同。第一分合同是在1998年的7月1号的时候签的,这个签订合同的双方甲方是西凹里村的村委会,签字是当时的村领导叫李诚意。乙方当时叫西安市“废旧金属材料交易市场”,也就是刚才提到的再生资源公司的前身。法定代表是杨桂华,合同中提出的一个大体的租地的借鉴,总共11亩地的土地作为租赁的标地,合同的期限是40年,也就是从1998年的7月1号到2038年的7月1号。租价当时是1500块钱每年。从第十年起可以每十年递增10%,这是第一份合同里面说的。第二份合同是2009年的7月1号签的,签约的甲方还是西凹里村的村委会,签字人换成了村主任叫李军。乙方的企业名称变更成为了“西安和谐再生资源综合交易市场的公司”,这个企业的法人也变更成为了马金成。合同中的土地面积并没有变,还是11亩,并且租金变成了每亩每年3200块钱。并且每五年递增10%,那么合同的有效期限也变为了15年到2024年的6月30号止。而且合同的第七条还规定,甲方根据周边的发展情况可以随行就市,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合同并没有写这个地的界限从东到哪,西到哪,南到哪,北到哪。而且规定说原来的这个租地合同,也就是1998年的租地合同终止。
  记者:“后来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就是2012年的4月15号,先是未央区三条街道办事处,要求三条街道办所属的农村要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这之后,西凹里村就请了测量队,来对村土地进行测量。其中就发现租给和谐再生资源公司的土地它不是115亩,而是经过确切测量之后是124亩。所以双方就对多出来的14亩地商量了很多次,并且由此引出了第三份合同。那么这第三分合同就是2012年的11月14号签的,甲乙双方并没有变,只是甲方的签字人变成了咱们刚才采访过的现任的村主任李昊。乙方的签约人也发生了变更,因为回收公司它的法人发生过变更,它的法人代叫杨荣。协议的变化主要是一个是明确了地的界限,这个地的界限只是包括了124亩地,但是合同中写明了,甲方租出的土地暂时按照115亩地来收费。按照村委会的说法就是签约的时候因为11月份快到年底分红的的时候了,村民们比较着急要钱,所以村委会也就暂时搁置了14亩地的争议。那么这争议的14亩地,双方协定可以另行处理。租金上涨了每亩每年5500块钱,期限仍然是2024年的6月30号。”
来源:中广网村官因租地让村民捆绑示众续:争议地将另行处理_新闻聚焦_网上问法
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村官因租地让村民捆绑示众续:争议地将另行处理
08:16:52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村主任被五花大绑在一扇大铁门上&
  中广网北京5月9日消息(记者 刘涛)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图片里一个短发,穿黑色体恤衫的男人被五花大绑在一扇大铁门上,这在哪?什么时候的事?他到底是谁?为什么被绑呢?图片里的主角叫李昊,今年36岁,他是陕西省西安市城西三桥街道办西凹里村的村主任,8天以前,5月1日的上午,因为给村民的承诺未能兑现,被村民绑到附近一家企业大门前曝晒将近4小时。如果再仔细看这几张图片,你会发现不止是人被绑起来了,他身后的大条幅上还写着龙飞凤舞的一行字:&违法占地非法转让,践踏村民合法土地权利&。原来,西凹里村1998年将110亩土地租给了西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也称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租期40年。去年村里对村属土地使用面积重新丈量,发现这家公司实际得到的土地面积比合同多了13.99亩。
  李昊:&98年把地租给了他们,12年重新测量,发现比合同多了13.99亩,这14亩地应该是村里的集体地,现在村里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落实。这14亩地用了14年,没有清算。&
  按照华商报对西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负责人林兵章的采访,企业是1998年通过市政府招商引资进入这里的,现在争议的这14亩地,当时是一个很深的土壕,2003年企业斥资60万元把这里填平后,在这上面建了一栋2层楼并且把它租赁出去了,也就是说,西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又做了这14亩地的二房东。
  现在,按照李昊和村民们的想法,这租出去的地,98年的时候租金是1500/亩,09年的时候重新和公司商量,涨到了3200/亩,而且公司把地转租出去,一亩还有2万元的收益,那么到12年之前,这14亩地,公司租出去的收益一共是27万。为此,李昊向村民承诺说,今年4月30号以前,他一定要从企业那儿拿到相应的补偿,否则,任凭百姓处理。
  李昊:&按常理,公司应该是4月30号交钱,但是这部分钱的事没有解决,所以4月30号就是个坎。村里的地你白用,老百姓可能同意么?我自己也是村里人,又是老百姓推选的,我就说,只要能解决问题,你们想咋地就咋地,用土话说,我也不怕丢脸。我不可能自己把自己绑上去,也不可能作秀。&
  他最后特意强调我也不可能自己把自己绑上,也不可能作秀。这就是开头谈到的捆绑暴晒图片的由来,村民把村主任捆在企业门上示众,依法,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不过李昊并不这么认为,他也不打算去告村民:&村民虽然可能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利,但是我认了。一直想通过洽谈来解决问题,去年的时候,街道办派出所村代表一起20多人坐下来谈了,签了一个协议,但是他们单方面反悔了。现在,街道办和他们去谈,他们的态度还是很强硬。&
  李昊是2012年年初通过选举当上的村主任,他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情绪有点不太稳定,因为说自5月1号之后,他的心脏就不太好,采访的时候一直在打点滴中途还换过一次药,李昊也一直在强调,自己是村里的一元,是老百姓把它推上去的,他不光要保证老百姓的人身安全,也要保证老百姓的财产安全。其实采访的时候挂在嘴边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这地是老百姓的,是村里的。你凭什么平白占有了这么多年,记者听到了他的说法。当然既然是纠纷,不能只听单方面的声音,中央台记者刘涛今天在西安的西凹里村展开了调查。
  经过记者精心调查发现双方不仅是签订过合同,而且还不止是一份合同。第一分合同是在1998年的7月1号的时候签的,这个签订合同的双方甲方是西凹里村的村委会,签字是当时的村领导叫李诚意。乙方当时叫西安市&废旧金属材料交易市场&,也就是刚才提到的再生资源公司的前身。法定代表是杨桂华,合同中提出的一个大体的租地的借鉴,总共11亩地的土地作为租赁的标地,合同的期限是40年,也就是从1998年的7月1号到2038年的7月1号。租价当时是1500块钱每年。从第十年起可以每十年递增10%,这是第一份合同里面说的。第二份合同是2009年的7月1号签的,签约的甲方还是西凹里村的村委会,签字人换成了村主任叫李军。乙方的企业名称变更成为了&西安和谐再生资源综合交易市场的公司&,这个企业的法人也变更成为了马金成。合同中的土地面积并没有变,还是11亩,并且租金变成了每亩每年3200块钱。并且每五年递增10%,那么合同的有效期限也变为了15年到2024年的6月30号止。而且合同的第七条还规定,甲方根据周边的发展情况可以随行就市,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合同并没有写这个地的界限从东到哪,西到哪,南到哪,北到哪。而且规定说原来的这个租地合同,也就是1998年的租地合同终止。
  记者:&后来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就是2012年的4月15号,先是未央区三条街道办事处,要求三条街道办所属的农村要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这之后,西凹里村就请了测量队,来对村土地进行测量。其中就发现租给和谐再生资源公司的土地它不是115亩,而是经过确切测量之后是124亩。所以双方就对多出来的14亩地商量了很多次,并且由此引出了第三份合同。那么这第三分合同就是2012年的11月14号签的,甲乙双方并没有变,只是甲方的签字人变成了咱们刚才采访过的现任的村主任李昊。乙方的签约人也发生了变更,因为回收公司它的法人发生过变更,它的法人代叫杨荣。协议的变化主要是一个是明确了地的界限,这个地的界限只是包括了124亩地,但是合同中写明了,甲方租出的土地暂时按照115亩地来收费。按照村委会的说法就是签约的时候因为11月份快到年底分红的的时候了,村民们比较着急要钱,所以村委会也就暂时搁置了14亩地的争议。那么这争议的14亩地,双方协定可以另行处理。租金上涨了每亩每年5500块钱,期限仍然是2024年的6月30号。&
  (原标题:村主任自愿让村民捆绑暴晒示众因给村民承诺未兑现)
责任编辑:谢文文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您的昵称: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胶东在线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问题标题:
问题内容:
联系电话:新闻热线:( 律管科:6245434 法律援助:6281396 责编:石一鸣 刘仪辉
&| &&| &&| &&| &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国铁传媒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国铁传媒官方网站--中国铁路市场化系统信息平台―今日国铁物资采购中心指定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铁路网团管理中心主办
京ICP备号-3
联系邮箱:市电:010- 路电:021-51888
技术支持: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我是广东惠州惠城潼湖五村银垅人,村官未经我们的同意,就将村里的100亩公共土地租给别人40年,怎么办?_百度知道
我是广东惠州惠城潼湖五村银垅人,村官未经我们的同意,就将村里的100亩公共土地租给别人40年,怎么办?
一.com/guangdong/gwy/" target="_blank" title="/guangdong/gwy/">http,是租山地来种树,要求他们签署的合同无效。2014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复习资料下载<a href="http,其他的不可以租这么久,可以去镇级政府要求调解.com/guangdong/gwy/谢谢采纳如有疑问.huatu。(华图网校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否则属违法,如果你们有意见。二,华图教育为您服务://htwx,你要说清楚租集体土地的性质.huatu,另外,租的是集体土地,村官是你们村的法律代表人
农村处理财产的问题必须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所以签订的合同根本不可能履行到那么久远,后续的政策尚未出台目前为止租给别人40年肯定是违法的,或者到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集体土地确权目前到2027年止。林地除外啊第二根据法律规定。村官没有权限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3条回答
另外,否则属违法?租地种植树林是可以的,你要说清楚租集体土地的性质,要求他们签署的合同无效,如果你们有意见。三一,可以去镇级政府要求调解。(本人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二?或是租水田来做其他,也可民事诉讼到法院,他是有这个权力的,其他的不可以租这么久,是租山地来种树,租的是集体土地,村官是你们村的法律代表人
如果你真的很想争取回自己的土地就找个律师来咨询吧。
上访危险大,找非本行政区域内的律师,最好有官方背景的。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粮食直补每亩多少钱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