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把医保报销了,刷了医保卡还能报销吗工伤吗?

我工伤已定 想问现在主要问题是为什么工伤住院医保报销一部分后,工伤就不报了?
现在主要问题是为什么工伤住院医保报销一部分后,工伤就不报了?
工伤怎么算,已经有人说了工伤的话,只要是属于规定范围内的用药,那是全报,自费药就不能报销了,这个范围就是当地的医保用药目录工伤是肯定不能用医保报销的,并且医保也不报销交费事故所导致的费用,这两个是不能一起报销的,肯定是用工伤了
根据1996年8月原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1996年8月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 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工伤赔偿事项: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3、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4、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5、死亡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6、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其他情形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和医保可以同时报销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上个月在外边出差时,因公受伤,我们公司给我交的是六险一金,我想问一下,我的医疗费可以同时报两份吗,意外险和社保里边的医保都能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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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413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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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的,在某一工厂上班,发生了工伤事件,期间我因此而辞职了,原单位也给予了工伤赔偿,我想问下,我带着发票回老家可以进行医疗报销吗???
问题补充:额,那到底是能,还是不能??不能说应该啊??我要个确切的答案???郁闷了,一个说可以,一个说不可以,我现在也不知道可不可以???
提问者:安徽-合肥工伤赔偿浏览739次 16: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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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上海-黄浦区)帮助网友:142479称赞:438应该不可以报销了,你的费用已经报过了 16:39:47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江苏-苏州)帮助网友:37813称赞:58可以的,如果是正规的发票的话。 16: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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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说明:我的情况算工伤么?如果算,具体流程如何?如果不算,医保可以报销么?_问吧_向日葵保险网
共23个回答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如果和机动车没有关系的话是医保是可以报销的。如果机动车有责任属于意外或交通意外 医保是不负责报销的。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个月前在线
医保是不管意外的,你这属于意外医疗。如果你有商业保险的意外险,就会100元以上100%报销的。意外险一年才200多块钱。
一个月前在线
意外不属于医疗报销范围!
一个月前在线
是的,医保是不管意外的,如有商业保险是可以报的。看单位有没有给员工投保商业保险?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你这种情况属于意外,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可以通过购买商业意外险来解决。
Ta的精选方案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上下班途中意外受伤应该在工伤范围之内,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局,需要什么样的证明。
意外伤害是可以走医保的,应该到医保定点医院直接刷医保卡就可以的。不过门诊是全费的,只有住院医保才报销。
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个月前在线
& 这个要看您自己本单位怎么处理了,上下班途中是有时间要求的,规定多长时间是在合理的下班回家时间范围内就可以报销,您可以先给单位申请一下看看。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这属于意外产生的意外医疗,社保是不予报销的,商业报销可以报销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责任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工伤的医疗费用是向工伤保险部门报销的,不是用人单位支付给的,如不报工伤的话,超过规定的时间你就不能再申请工伤了。另外医保是不管门诊费用的报销。
报销工伤保险需要的资料
1,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2,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广州市老工伤人员(日前发生工伤)应携带《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5,《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6,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器家属签字);
一个月前在线
不知道您这边有没有保险公司的商业意外医疗险,如果有的话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这次事故你花了多少药费。如果在100元内,你就不用麻烦了。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像你这样的情况医保是报销的,而且不用写什么申请,写一个详细的过程就可以了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 &你这种情况应该是工伤,上下班途中!你先向本单位申请一下!医保是不可报销的!如果你有商业保险意外伤害医疗的话是可以报销,100元以上100%报销,如果低于100元就不能报了。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其实你这个不算工伤的,你是在路上发生的意外。不是在单位,你可以拨打社保局具体的咨询,谢谢
社保,意外门诊是不给报销的,只有商业保险,意外门诊可以报销的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您花了多少钱,意外医疗是100元以上才给赔付,您有意外险吗,如果有的话,需要发票,用药明细,挂号证,CTD诊断书,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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