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退休,退休金2000元,30年工领请教今年退休金能涨多少?

2015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涨工资最新消息
2015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涨工资最新消息
2015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涨工资最新消息
    来源:社保频道
  广东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2014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都上调了退休人员养老金,那么2015年全国各省市还会继续上调基础养老金吗?广东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调吗?退休人员涨工资是真的吗?
关于2015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从日起调整。
  二、调整对象
  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三、调整比例
  调整比例按照201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四、调整办法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倾斜人群。具体的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
  2.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对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三)离休人员调整。
  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
  五、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六、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完善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政策的规定和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执行方式。各地市(除广州市)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
  广州市应按照《关于广州市解决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人社函〔号)有关要求做好待遇衔接,制订实施方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批复后实施。
  (二)确保发放。各地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缴费基数、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完善和规范省级统筹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并于2015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广州市应在省批复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三)加强督导。各市应加强本次调整养老金调度督导工作,定期上报调整养老金工作进展情况。从日至全部调整养老金发放到位期间的每周四中午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上报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资金筹集情况(应筹集资金和已到位资金)、调整标准、实际发放情况等。各市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于日前上报省社保局。
  (四)总结报告。具体落实情况,2015年4月底前按附表要求填报,并将转发本通知的正式文件和书面总结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2015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了解完2015年的具体方案,下面和yjbys小编一起看看关于2014年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吧。
  关于2014年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各地及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从日起调整。
  二、调整对象
  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三、调整比例
  调整比例按照201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四、调整办法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倾斜人群。具体的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
  1. 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额计发。
  2. 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对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三)离休人员调整。
  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在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
  此外,我省去年以前对企业退休高工的历年倾斜形成的累积额(称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含2014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
  五、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金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六、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完善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政策的规定和一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执行方式。各地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
  (二)确保发放。各地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缴费基数、加强基数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完善和规范省级统筹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并与2014年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三)加强督导。各市应加强本次调整养老金调度督导工作,定期上报调整养老金工作进展情况。从日至全部调整养老金发放到位期间的每周四中午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上报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资金筹集情况(应筹集资金和已到位资金)、调整标准、实际发放情况等。
  各市社保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于日前上报省社保局。
  (四)总结报告.具体落实情况,2014年4月底前按附表要求填报,并将本市实施年度调整的相关文件和书面总结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务厅备案。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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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企业退休人员2015年养老金调整涨工资退休能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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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企业退休人员2015年养老金调整涨工资退休能拿多少钱  浙江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2015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都上调了退休人员养老金,那么2015年全国各省市还会继续上调基础养老金吗?浙江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调吗?退休人员涨工资是真的吗?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5〕13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号、浙劳险〔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5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30元的额度,根据2013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33元,宁波市133元,温州市129元,湖州市129元,嘉兴市129元,绍兴市129元,金华市129元,衢州市125元,舟山市129元,台州市129元,丽水市125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33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110元标准调整。  (二)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  2.&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三、有关人员的待遇处理  (一)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委办〔2004〕3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办发〔2007〕88&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劳动模范是指获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按规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个人;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个人。  (三)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劳社老〔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上述(一)、(二)、(三)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如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2015年的,按2015年水平确定。  (四)执行“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办法的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退休(退职)时计发基本养老金所确定的缴费系数,乘以调整额(含倾斜部分)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  (五)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职工,按本通知办法增加伤残津贴。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也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  (六)企业离休人员、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及企业退休的“两航起义”人员,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四、资金来源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工伤职工调整伤残津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五、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从日起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2015年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  日  了解完2015年的情况下面大家跟着小编一起回顾一下2015年的吧。  关于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号、浙劳险[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5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20元的额度,根据2012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23元,宁波市123元,温州市119元,湖州市119元,嘉兴市119元,绍兴市119元,金华市119元,衢州市115元,舟山市119元,台州市119元,丽水市115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23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调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二)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足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  2.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三、有关人员的待遇处理  (一)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委办[2004]3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办发[2007]88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劳动模范是指获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按规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个人;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个人。  (三)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劳社老[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上述(一)、(二)、(三)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如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2013年的,按2013年水平确定。  (四)执行“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办法的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退休(退职)时计发基本养老金所确定的缴费系数,乘以调整额(含特调部分)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  (五)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职工,按本通知办法增加伤残津贴。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也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  (六)企业离休人员、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及企业退休的“两航起义”人员,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四、资金来源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工伤职工调整伤残津贴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执行时间  本此调整基本养老金从日起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2015年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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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顺德职工养老金涨10%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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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顺德职工养老金涨10%最新消息
  昨日上午,记者从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对于顺德企业日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2015年度前6个月调整增加额将于本月底前发放。据计算,按照&定额+定比&调整办法,今年起职工养老金平均增幅约10%。另外,今年7月起,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升20元/月,即从每人每月13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155元。
  据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佛人社[号、佛人社[号、佛人社[号文件,顺德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陆续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惠及全区25.7万退休人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15.4万人,领取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10.3万人。
  职工养老金按&定额+定比&调增
  职工养老金本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对象为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而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本次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普遍调整按&113元+个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高级职称津贴不属基本养老金)&5%&的办法调升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针对两类人群&&对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据计算,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幅为10%左右。
  另外,今年省调整办法没有对企业高级职称退休人员进行倾斜性调整。2014年以前对企业高工的历年倾斜形成的累积额(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2015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不进行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倾斜性调整。
  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升20元/月
  从今年7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升20元/月,即从每人每月13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155元。这是继2010年推行城乡居保制度以来第三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后,顺德区财政每年增加支出2472万元。
  职工养老金
  调增额发放办法:
  根据市社保局统一安排,1-5月份调整额(含75周岁以上人员一次性津贴1200元)将于6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以往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中。6月份调整额按新的办法发放给退休人员。即对70岁以下(日含当日出生),并且在本市居住的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发放,其他退休人员发放到以往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中。
  看个例子更清楚:
  何先生今年62岁,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2500元(不享受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今年养老金调整额为:113元/月+8元/月。因此,调整后养老金为8元/月。补发1-5月份的调整额即238元/月&5个月=1190元。
  根据调整额发放安排,何先生将于6月底前在以往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中收到1-5月份的调整额1190元,同时在社保卡中收到6月份调整额238元。
  温馨提示
  职工达到退休条件当月应申领养老金
  顺德区参保人应在符合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当月25日前到顺德区社保局申领基本养老金(正在参保的,需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基本养老金从审批的次月起发放,逾期申领的,不予补发。
  应将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到待遇领取地
  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养老保险待遇不能重复领取。如参保人在异地有养老保险关系的,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到待遇领取地后,再申领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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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本次养老金调整,除新增按0.5%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的项目外,各类人群的调整金额较去年均高出5至45
元。以工龄30年,退休2年以上的人群为例,本次调整涨幅将在200元左右。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2015年4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更多时政热点信息欢迎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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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2015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辽宁省高龄退休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涨工资" />
辽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细则
本次调整的范围和时间是: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高龄退休人员每月再增65元
通知要求,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与去年的调整幅度相比,每月增加金额再次提高了5元和15元。
"五七家属工"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在与去年调整金额对比中,"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从65元提高至110元。本次调整规定:"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
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
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同时,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缴费年限和超出部分的涨幅标准,与去年相同。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
(不足1年按1
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变化 调整办法新增0.5%的基本养老金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涨幅应达10%。我省在今年的调整办法中新增了一条。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
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如张某2014年12月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2000元,那么,在本次调整时,他
将额外增加10元。(%=10元)大多数人领取到手的养老金均为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外的基本养老金为军转补贴等多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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