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在行的人,小区中海物业到底怎么样管理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他的职业范围是哪些

我做的物业管理系统,想请教一下小区中都有哪些设备?他们的规格又是什么?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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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哪位高手给指点一下!急用!
器材的名字,向一些小区中的健身器材是不是也是小区中的设备啊?都有哪些健身器材啊麻烦给说一下了、规格我想问一下
高低压配电设备安全防范设备 闭路录像监控设备 电梯及监控设备 火灾报警设备 火灾探测设备 报警电话交换机 广播系统 水泵设备 中央空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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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做这个系统呢,发愁中
你这样问有点太模糊了,你是做收费用的还是管理设备用的??做什么系统都是要跟人帮忙的,不能像我们公司用的一样更加增加了收费员的工作,要是收费系统要跟那些税控发票连起来,再就是做系统时导入数据要用普通格式就能导不要做在里面设置很多固定格式,而一点点没有按规定来做就会出现错误,再就是你做这些的时候要多跟用你们系统的人沟通,有时候他们会有更好的方法是你们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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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单位:市房管局
&&&&发挥房管职能&构建和谐社会
&&&&上线单位:市房管局&
&&&&本期节目嘉宾:
&&&&市房管局副局长&熊裕新、
&&&&市房管局产权科科长&李娟、
&&&&市房管局房产科副科长&方雪娴、
&&&&市房地产交易所副所长&莫丽莎、
&&&&市房管局房产科科员&吕艳娴
(以下内容根据录音记录,未经审核,以录音为准)
&&&&杨齐:周末好听众朋友,《周末访谈》之《阳光热线》,我是杨齐。
今天的上线单位是东莞市房管局,我们都知道房产产权登记管理和房产交易市场的管理、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管理是市房管局的管理职能。那么,住房和物业是现在社会最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如何进一步做好房产产权登记管理,如何规范房产交易市场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如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你对你自己的住房产权和小区的物业管理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你对市房管局的工作有什么意见,今天是你们和市房管局的有关领导互动的时间,我们的热线电话是.首先进行《热线回音》,这是阳光热线的第一个环节。
&&&&杨齐:上一期的上线单位是市人口计生局,在上一期节目中接听了一些市民的反映,市人口计生局在这里进行回复。
&&&&一位来自莞城潘生他问,与香港居民结婚的人士,是否也领计划生育保险金的条件。说他有一个朋友,她早年嫁给一个香港居民,由于过&了生育年龄,婚后无子女,只是通过民政局领养一女,并办理本地入户手续。当她去居委会申请办理时,被告知不能办理。而同样是这种情况,但未收养小孩(未生育)的一个嫁香港人的妇人却可以办理领取计划生育保险金。请问计生局是持一个怎样的标准去判定这个标准?
&&&&对于早期退休人士,大多数人的退休金不过是几百元或刚刚过一千元左右,领取计划生育保险金的3百元对他们的生活有很大的改善,他们既然已实行计划生育,为何不给他们,只会为难他们呢?&
&&&&市人口计生局回复,由于你的朋友是中国内地居民,她的丈夫是香港居民,对其生育问题国家计生委另有规定,政策把握与中国内地不尽相同,而且,由于涉港生育的人员,其婚育情况比较复杂,比较难以掌握,因此目前对涉港生育人员的计生养老保险参保问题尚在研究当中,我们会尽快对涉港生育的人员的计生养老保险问题做出一个明确的答复。
&&&&在上一期节目当中有很多关于外地人到东莞购房入户后能否领取计生养老保险的问题,这一块市计生局作了统一的回复。
&&&&一位叫张先生的朋友,他在03年在南城区购房,05年9月将户口转入南城区,具有会计师中级职称,已通过东莞人事局验证,且在入户时也免收了城市增容费,已在东莞南城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但不知其是否可办理计划生育养老保险?&
&&&&回复:根据已经由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东莞市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修订)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生育子女后因购买商品房或投资将户籍从市外迁入的,不纳入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但是,如果你是在购房入户后才生育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参加计划生育养老保险。
&&&&一位叫徐话的先生问购房入户同时符合引进人才入户条件的是否可办理计划生育养老保险?&他说他是一名医生,来自湖北。2005为了女儿能上莞中,倾我所有,在东莞买了房,办理了购房入户手续。可现在我不知我是哪里人?我现在即享受不到湖北省关于独生子女的养老优惠政策(因为户口已从湖北迁出),也享受不到广东省关于独生子女的养老优惠政策,不能买独生子女养老保险(因为我是购房入户),那么,我是哪里人?各位领导能告诉我吗?尽管我现在有广东户口,但因为我是购房入户,所有的广东人该享有的许多优惠政策、权力我却没有!请各位领导帮我们解决吧!我只有一个女儿,我响应了国家号召,我的养老靠什么呢?帮帮我们吧!!&
&&&&还有一位来自东城的一朋友他问为什么购房入户前就生育了小孩的群从就不能享受计生养老保险呢?我们从外地迁户口来东莞后,就不能享受原户口所在地的独生子女的计生养老保险了.而凭购房入户,已生育了小孩领了独生子女证,却不能在东莞享受当地的独生子女的计生养老保险.这对于我们这些牢牢遵守国家基本政策的群众而言,是不是太不公平了?计生养老保险,能不能象社保一样规定,缴纳了15年的计生养老费之后,有东莞户口就可以在退休年龄后领取计生养老保险呢?这样,起码没有一棍子打死购房入户却又谨守国法的弱势群众。
&&&&还有一位来自江西的叫东莞新市民他问要尽义务,为何不能享受权利?和一位来自东莞的尹小姐,她强烈要求东莞市政府修改对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政策。
&&&&对此计生局有一个统一的回复,根据已经由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东莞市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修订)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生育子女后因购买商品房或投资将户籍从市外迁入的,不纳入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如果你是在购房入户后才生育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参加计划生育养老保险。
&&&&这个问题回复得很简单,但是很明确,有关上一期市人口计生局的现场问题和相关解答,大家可以登录东莞阳光网的阳光热线专栏进行详细的浏览。好了,现在进行下一个环节《政风行风面对面》。
&&&&杨齐:今天的上线单位是东莞市房管局,走在直播室有五位嘉宾,他们是市房管局副局长熊裕新、市房管局产权科科长李娟、市房管局房产科副科长方雪娴、市房地产交易所副所长莫丽莎、市房管局房产科科员吕艳娴。今天的主题是发挥房管职能,构建和谐社会。
&&&&请熊副局长发表讲话。
&&&&熊副局长: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很感谢东莞人民广播电台“阳光热线”给我们一个和群众交流、沟通的机会,我们更希望通过今天的电波,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也让我和同事听听广大听众对房管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好的建议。下面,我就《发挥房管职能&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作个介绍,让大家更了解我局的职能和工作情况。
&&&&一、房管局的职能
根据市委文件,市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参与拟订有关房产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房产产权登记管理,核发房产产权证书,负责全市房产产籍登记造册管理;负责全市房产抵押登记管理,商品房银行按揭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
&&&&(三)负责全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受理房产买卖、交换、赠与、租赁的申报,并进行审核、登记和鉴证等工作;监督房产交易行为,查处违法交易。
&&&&(四)负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机构审批;负责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组织参与全国和全省物业管理优秀单位和示范单位考评活动;拟订物业管理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
&&&&(五)参与拟定我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各单位公有住房出售的审核、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各单位售房款的使用;审查核准干部职工住房津贴发放和住房差额津贴的发放;检查、指导、监督各单位房改政策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市直管公房(市政府授权管理的公房)的经营管理和维修养护;会同有关部门对直管公房进行新、旧建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其他房屋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屋测绘、房屋白蚁防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二、已确权的商品房业主办证资料和办证费用
&&&&(一)所需资料:
&&&&(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
&&&&(2)购房发票(办证证明);
&&&&(3)买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费用:
&&&&(1)交易手续服务费:3元/M2&[只收商业用房(铺位)];
&&&&(2)契税:1.5%(普通住宅)或3%(非普通住宅);
&&&&(3)劳务费3元/m2;
&&&&(4)登记费100m2以下90元/宗;100m2以上100元/宗;
&&&&(5)测绘费50m2以下80元/宗;50~100m2&120元/宗;每超100m2增加40元;
&&&&(6)印花税5元/本。
&&&&三、业务情况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在市建设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房产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和谐工作得到有力创建,主要表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工作不断创新。无论是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还是教育培训、其他业务工作等,许多方面有了新举措、新成果。特别是2005年实施东建[2005]14号文《关于加强房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业务得到了创新;从实施该文的前后几个月对比,有关财政的收入由原来每月代收约2000万元,提升到每月7000多万元,最高的月份为1.1亿元,在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受到市领导及市建设局领导的表扬。
&&&&二是服务基层到位。坚持为基层着想,为基层服务,认真研究解决房产领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的业务情况:(一)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25751宗,其中商品房17022宗,二手交易8729宗,交易面积348万平方米,交易金额76亿元;(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45330宗,商品房按揭登记26257宗;(三)办理房产抵押登记12000宗,抵押面积&2060万平方米,抵押合同金额达192亿元;(四)房地产权登记41594宗,核发房地产权证37333份;(五)加强了物业管理的力度,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核准符合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94家,我市的三正半山豪苑、碧湖花园、新世纪添一居被省建设厅评为“2005年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六)出租屋管理科去年共办理《房屋租赁证》和《出租屋备案回执》269087份,面积3679万平方米,工作量以倍递增;(七)房改办对住房分配货币化不断向前推进,全年共核准发放住房津贴6069人,发放金额7310万元。
&&&&三是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突出表现在风气好、状态好、协作好、形象好,体现了很强的战斗力。2005年9月省建设厅在肇庆市召开全省房地产管理系统建设现场会,布置全省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任务,介绍省信息中心房产交易管理系统开发、使用、维护,演示了深圳市、肇庆市有关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并明确要求各市房管系统认真执行粤建房字[号文《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且在2006年6月份,对各市信息化建设进行验收。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技术科全体同志,齐心协力,与交易所、产权科、抵押登记科。
&&&&杨齐:好的,我们马上报时,待会再谈。
&&&&杨齐:这里是阳光热线,继续请熊副局长就发挥房管职能,构建和谐社会发表讲话。
&&&&熊副局长:与交易所、产权科、抵押登记科、房管所的同志一道,分析、对比杭州奥维计算机信息工程公司的“房产综合网络管理系统”与省建设信息中心“房管之星”两套软件的优缺点,最终决定采用具有超前性、灵活性、稳定性的杭州奥维公司软件,得到了市建设局的赞同。而且,我局选用杭州奥维公司软件,在日与省建设厅领导座谈时,对我局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吸取杭州奥维公司软件的优点,加以改进省信息中心推广的软件,体现了我局工作人员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
&&&四是协调能力不断增强。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一保五难”推进农村城市化改造的决定》(东委发〔2005〕12号)及《东莞市解决农村“一保五难”推进农村城市化改造实施方案》(东委办发〔2005〕18号)的精神,我局会同市委农办、市民政局下发了《东莞市解决农村“住房难”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解决农村“住房难”工作会议,布置了解决农村“住房难”的有关工作;我局对全市农村“住房难”基本情况进行详细核查,总户数3081户,其中危房解危413户,泥砖房改造911户,集中建房1119户,设施完善638户。由于该工作涉及部门多,既有市直单位,也有镇(街)、村委会、自然村、个人等,面广、线长、个案参差,没有强的协调能力,是无法摸清情况,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四、物业管理
&&&&我局作为我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监督工作,具体如下:
&&&&(一)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
&&&&通过资质检查、资质换证等行政管理手段,定期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优胜劣汰,逐步优化我市物业管理队伍的结构,积极帮助引导一批具备一定规模,且管理服务水平较高的企业向更高一级的资质发展。目前有广东宏远集团物业管理公司、东莞市龙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峰物业管理公司获得了国家二级资质;东莞市中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新世纪豪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三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城中心物业管理公司和东莞市光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了国家一级资质。
&&&&(二)物业管理人员资格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在核发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时,企业必须配备规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是推进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行政许可法》生效后,我局把组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移交物业管理协会,由行业协会与经建设部统一认定的,具有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联合举办有关培训班,经考试合格的发给岗位证书。我局主要通过审核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来进行资格把关,目前,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主要工作人员已实现持证上岗。
&&&&另外,日,我局以东房[2006]17号,转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使该项工作得到规范和明确。
&&&&(三)行政指导和调解工作
&&&&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行政指导和调解工作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比如,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其工作进行指导,以减少许多因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不当而产生的纠纷。目前我市已成立并于我局备案的业主委员会共73家。此外,我局房产科于2003年设立了投诉电话,选调熟悉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负责行政指导和投诉处理工作,做到投诉有处理,咨询有回复。
&&&&五、规范房地产经营
&&&&今年我市房地产管理工作主要有两大任务:一是调整新建住房结构比例;二是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7月6日,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局已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销)售、广告发布、展销活动、房地产经纪等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7月10日,省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下发了粤府办[2006]50号文,加强对房地产的监管和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贯彻意见;我市根据国务院、省有关文件,结合自身实际,今年6月21日,市建设局、工商局、物价局、房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通知》,从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广告宣传、商品房合同条款、商品房销售价格等四个方面,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交易行为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对违反程序、违规销售、逃避预售楼款监管、发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价格欺诈及违反明码标价等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我发言完毕,谢谢各位听众、谢谢大家!
&&&&杨齐:刚才熊副局长就发挥房管职能,构建和谐社会作了详细的说明,接下来接听热线电话,今天市房管局走进直播室有五位嘉宾,有关于房产产权的一些情况和物业管理方面的情况都可以跟市房管局进行互动,我们欢迎市民打通热线电话,同时也可以登录东莞阳光热线网络版发表你的看法。
&&&&有些朋友已经通过阳光的网络版发来了一些留言,一位叫邓先生的朋友,来自东莞万江,他说应加强房地产管理制度,应设立监管部门!&刚才看了前面理想0769等商品房业主的投诉,确实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首先是楼房的质量问题,一纸合同并不是代表名副其实.应该有正规部门的验收.作为消费者应该享有明明白白消费的权利,理想0769是万江的商品房的领头人,他将以汽车总站为中心,带动万江的发展。但他都存在质量问题,那些非商品房不是更不值一提?那谁还敢买房?
&&&&其次,我多次看到有关于保安入室偷窃、抢劫,甚至强奸、杀人的事件。物业部门的保安有没有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这也是一个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相对而言,保安比外部不法份子更有优势作案,并且不易防备,往往使他们有机可趁!业主大多数都是上班族,白天家里一般都是老人、小孩、妇女,就是防备也抵挡不了。广东是外来人口之多的城市,本来治安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现在禁摩行动使抢劫事故的发生率明显减少,那么那些不法份子只有把目标放在室内,所以也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他说现在党的政策放到了农村,实行村村通公路,路通了,家乡也就渐渐发展了。家乡的变化也是一年一个样,从消费水平上看并不落后于东莞!像这样看,东莞的楼盘将会下跌!
&&&&现在已经有听众打电话进来了,我们先接听听众的电话。
&&&&听众李小姐:我在东城买了一个商品房,在6月27日签了买卖合同,9月18日之前已经把这些税和费用都交齐了,但现在还没有领取到房产证。
&&&&我觉得这个问题在东莞很普遍,买了二手房,几个月都是一点消息都没有,我知道现在的我作量很大,但也不至于要拖那么长的时间,6月27日签的买卖合同到9月18日把所有手续都搞齐了,到现在都没有拿房产证。
&&&&李科长:在9月18日你完成了契税,然后我们把所有文件都收齐了,这样三十日就可以拿到房产证,如果他工作量最大的点的话可能要一个月左右都可以拿到房产证了,这是按工作日算的,在国庆节的时候有几天的假期,可能会在最近几天会通知你的。
&&&&听众李小姐:我想反映的问题是6月27日签合同到9月18日,已经是拖了这么长的时间了,在此之前我已经觉得够漫长的,我想反映就是他们的环节实在是太慢了,所有的契税都收完了,为什么还有等那么长的时间,其实已经影响到买卖双方的其它事情的运作。
&&&&熊副局长:你刚才说的问题,我大概知道,你具体的地址在哪里能告诉我们吗?
&&&&听众李小姐:这个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我觉得我在哪里不重要,你只要上网友都反映东莞房产证办得实在是太慢了,对比深圳和广州,我们的交易量也不一定有他们的大,但是我们拖的时间比人家更长。我所说的是我亲身经历的,然后网友反映都集中在城区的部分。
&&&&熊副局长:好,我们回去再详细了解一下。
&&&&听众李小姐:我现在反映这个问题,我希望你们能提高效率。
&&&&杨齐:正好也有一位张先生,他来自东莞南城,他问10月8日把办理房产证的一手资料送到了南城的房管所,并收到受理的回执,但办理的期限被告知要80个工作日,四个月以后,请问一下,办理房产证真的要这么久吗?他问国家有没有具体的规定。他就记得《行政许可法》一般都是15个工作日。这个可能跟他们的职能有所不同。
&&&&李科长:执照广东省房地产登记条例,一手的交易是在30个工作日完成,自建房和二手楼交易是60个工作日,这是国家规定的。
&&&&杨齐:好,我们接听下一位听众的电话。
&&&&听众梁先生:我在石龙买了房子,是普通住宅,建筑面是105平方,实用面积90平方,也接到通知要我们拿房产证,现在我想知道有哪些费用,怎样计算出来的。
&&&&还有一个问题,我是在1996年搬进来的,但一直都没有拿到房产证,直到昨天才有人通知我们去领取,但是他们说要交差不多一万元的手续费。
&&&&李科长:我想问一下你的一手楼的楼价是多少?
&&&&听众梁先生:这个我不太清楚,但是我们二手楼买回来是10.05万.
&&&&李科长:他的一手楼还没有办房产证是吗?
&&&&听众梁先生:没有。
&&&&李科长:按照规定你买二手楼,在一手楼还没有办房产证的情况下,你还要帮交完1.5的契税。
&&&&听众梁先生:我想这个费用是按什么样的比例算出来的。
&&&&李科长:因为你是二手楼的交易,你除了交1.5%的契税,还有交5.5%的营业税,还有交3%的个人所得税。
&&&&听众梁先生:但是我不是商业用房的。
&&&&李科长:不是,国家规定,由地税局收取3%的个人所得税,这不是说是商业用房才收的。
&&&&听众梁先生:是不是整体来算的?
&&&&李科长:按照你整体的评估价格,就是你的交易价格来打的。
&&&&听众梁先生:这样的话,他说要交差不多一万元,这合不合理呢/
&&&&李科长:这个是按成交价,即十万元来打。
&&&&杨齐:回到刚刚第一个问题,是万江的邓先生问的应加强房地产管理制度,设立监管部门。
&&&&吕艳娴:业主反映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中楼房质量问题不属于我局管理职能,建议业主向建设部门反映。
&&&&关于保安问题。现有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明确保安招聘,录用等规定,小区物业公司目前一般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选定,多数采取自建保安队伍来对小区进行管理。
&&&&杨齐:那对保安的管理是由哪个部门进行监督呢?
&&&&吕艳娴:现在的保安要有上岗证,这是由公安部门发的。
&&&&杨齐:等于说他们的执业由公安部门进行把关。好的,我们再接听热线电话。
&&&&听众陈先生:我在沙田买的一手房,在03年就已经签了买卖合同,是贷款买的,我去年已经把贷款还清了,我想去办理房产证,但开发商就这个不能办证,这样我就搞不清楚了,因为他说这个楼盘还没有确权。
&&&&莫所长:如果你的房子确了权就可以办理房产证。
&&&&听众陈先生:我知道,但是楼盘的确权好像是在交楼后90天才确权的。
&&&&莫所长:对,法律法规规定在楼盘正式验收30天内要办理确权的手续。
&&&&听众陈先生了:但是我03年10月份签了买卖合同,到现在已经三年了,楼盘还没有确权,那我办房产证都办不到,这种情况还不止我一家。
&&&&莫所长:因为确权一定要证件齐全才可以确权,如果没有验收的话是不能确权的。
&&&&听众陈先生:确权应该是开发商做的,业主给了钱就应该可以办理房产证,已经有几年了,但它这个到现在还没有去确权,我们应该要通过什么渠道去办理呢?或者是要找谁去解决这个问题?
&&&&莫所长:要看他的证件是否齐全,如果是不齐全的话,要确权是不可能的。
&&&&听众陈先生:但是我们也看不到开发商的资料。
&&&&莫所长:你买房的时候就要提供土地证,还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子有没有验收,你可以去问开发商。
&&&&杨齐:我明白陈先生的意见,这种情况可能也不是陈先生一个人的,就是买了房才发现确权很麻烦,甚至不能确权,所以办不到房产证,他就问应该怎么办?
&&&&熊副局长:你刚才就的事情我们也碰到过,这个可能是普遍的现象,其实工程开工发预售证的时候,基本上工程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完工了,起码差不多封顶。
&&&&如竣工验收是建设局监管这方面的工作,打个比方如果这个工程没有竣工验收,或者是资料不齐的话,这个确权肯定有问题,你说这个由谁监管呢。在工程完成后,是规划局的规划许可证总的验收,之后建设局就要竣工验收,就说开始交户使用的以前一定要经过验收。所以你就的这回事,有没有完工或者现在是什么情况,你可以去自己了解,我们回去跟建设局了解也可以。
&&&&杨齐:时间已经到了,我们等会再谈。
&&&&杨齐:刚才一位陈先生说已经买了房子,但是不能确权办不到房产证,他很无奈说怎么办?
&&&&熊副局长:你的确权问题,我们要具体去了解发展商的工程去到哪里,或者哪个环节有什么还在办理,你05年已经把钱交给银行,你是按揭买房的,你是一出预售证的时候就购房的是不是。
&&&&听众陈先生:是的。
&&&&熊副局长:这个工程要一两年的还是比较正常的。
&&&&听众陈先生:我们是03年签买卖合同,04年4月就已经交楼给我们了,就是我们住花园里面已经有两年多了。
&&&&熊副局长:你知不知道它有没有竣工呢?
&&&&听众陈先生:它是分几期的,南区02年就已经完工了,我们北区就04年就完工,04年就已经有60%、70%的业主住进去了。
&&&&熊副局长:你是第二期的,那第二期有多大的建筑面积呢?
&&&&听众陈先生:具体我不是很记得,南区有30多户,北区有250多户。
&&&&熊副局长:这个我们要回去了解一下才能答复你。
&&&&听众陈先生:因为要确了权才能办房产证,我小孩在这边要读书,如果没有房产证入不了户口,这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所以我们提早把钱还了,也交了契税,但我们把这个单张给他们看,他说这个房产还没有确权,你们办不了这个房产证。
&&&&杨齐:这个问题可能要详细了解才知道卡在哪一块。
&&&&熊副局长:我们回去再跟一件事情。&
&&&&听众张小姐:我想问一下现在东莞有没有规定,维修基金是要发展商成立还是由业主自己成立呢?
&&&&方科长:首先这个物业管理维修基金要跟你解释一下,1999年1月国家是有一个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在这个办法出台后,东莞还是没有配备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到了03年国务院出台了一个物业管事条例就修改了一下,原有的维修基金,现在叫做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明确了很多跟以往的规定不同的,到05年的10月,国家建设部也发了一个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这个之后还没有出台国家财政部和建设部的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
&&&&在东莞,大家都知道这个维修基金会涉及很多问题,尤其是楼盘的后期管理问题,所以我局,还有物业管理协会在04年开始已经举办了很多研讨会,也草拟了东莞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暂行办法,但是因为国家的办法还没有出台,所以我们也期待着两部委的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然后我们就会尽快的修订&我们的原来的暂行办法。
&&&&听众张小姐:但是按我们现在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方科长:目前政府还没有配套监管。
&&&&听众张小姐:那有一个广东省的物业管理条例。
&&&&方科长:这是98年10月的,它这里规定的是由开发商缴纳2%的,可是99年国家规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是按照业主的购房的2%缴纳的。
&&&&杨齐:那我们东莞的是执行哪一个呢?是国家的,还是广东省的?
&&&&方科长:一般是实行国家的。
&&&&杨齐:也就是业主要交纳2%。维修基金这是个热点的问题,也是难点,这属于法规不健全,好的,谢谢张小姐,刚才已经算是回复了你的问题了,因为国家上位法还没有出来,我估计应该会很快了,因为“物权法”草案已经在人大审核,通过后就快了。
&&&&听众陆先生:我觉得现在办房产证长了一点,我觉得这有很多因素,我是4月30日签了合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的房产证,但一直到过了国庆节才能拿到这个房产证。因为是我本人去办的,我觉得很多环节都莫名其妙,比如说到税局交契税,因为房产的价格是房产的评估所评估出来的,税局按国家税率算出费用以后,收完这个费用后,还要我等十个工作日等税局的领导去批,这样差不多要半个月,这个节目是画蛇添足了。评估的价格是房管局定的,税率也是国家定的,你就收了这个费用就是了,还要我再跑一次,这是一个问题,我觉得有些环节可以省掉。
第二个问题,我想问这个评估价格是不是一定要到它指定的评估所评定,还有我们也有权利去选择其它评估所去评定价格呢?这觉得这也不是很公开的,即什么价格也是房管局说了算,那谁也不知道是高还是低,是合理还是不合理。
&&&&莫所长:契税的问题是要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征收的,不是房管局收的,这个问题你应该要问税务部门。
&&&&听众陆先生:但是你们是联合办这个证的。
&&&&莫所长:不是联合办,我们是属房产证、办理过户的手续,至于过户涉及到契税的问题是由税务部门征收的,不是房管局。
&&&&杨齐:陆先生,毕竟管理的职能不同,他们很也难回答这个问题,为什么找领导来批,如果你对这个问题有看法的话可以反映到阳光热线的网络版,我们会把你刚才提到有关的问题转给税务部门,就是为什么什么都齐全了还要再领导批。
&&&&听众陆先生:那第二个问题就是评估的价格的基价为什么要房管局指定的评估所来评定呢?
&&&&莫所长:如果你觉得评估的价格有问题的话你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去评估,评估以后一定要房地产交易所核准那个价格,才承认那个价格。
&&&&听众陆先生:那再后还是在评估定的价格?
&&&&莫所长:对啊,法律法规规定是这样的。
&&&&杨齐:陆先生本来的意思是说一定要到你们的指定机构才能评估,刚才莫所长已经回答了,只要是有资质的都可以,但最后他们还要核准。
&&&&听众陆先生:那个评估费是交给那个评估所还是交给你们呢?
&&&&莫所长:因为我们要帮你们评估,评估后我们要出评估报告,所以要收你们的评估费0.5%。
&&&&听众陆先生:如果我们交给有资质的评估所评定是不是还要交这个钱给你们呢?
&&&&莫所长:不是,要看你的前提怎么样?如果你觉得我们的评估价格不合理的话你可以委托其它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所以你的评估要交到哪里呢?因为我们已经帮了评估了,如果你觉得不合理你再交到其它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
&&&&听众莫先生:那就是应该先交给你评估,如果觉得不合理的话再去找其它的评估公司。所以我们不能先找评估所评估了,再给核定那个价格。
&&&&杨齐:他的意思是先自己找一个评估所评估,再给你们复核。你的意思是说你们先评估,如果他觉得不合理的话,他可以再找一个评估公司来再评估。
&&&&莫所长:法律法规里没有这样的规定。
&&&&听众莫先生:但是我觉得这样很不公平,这个价格完全是由你们的评估所说了算。
&&&&莫所长:如果你觉得不合理,你可以委托其它的公司。
&&&&听众莫先生:是我们交的钱,为什么不能是由我们选择呢?
&&&&莫所长:那法律法规规定是哪里交易就在哪里评估的。
&&&&听众林小姐:我想问一下买楼要交的税收的问题,我是买了一个花园的住房,也在下面镇的一个花园买了一个商铺。在市里买的房子有一个叫购销合同公证费,注明了是境内人士免收这个费用的,但是我们在下面镇买了商铺,他说要交这个费用,这是该收还是不该收呢?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下面乡镇还要一个交易服务费,还有一个监督管理服务费,收电费的周转金,管理费的营运周转金,还有预交的管理费。
&&&&那么多的费用我觉得很糊涂,哪些应该收,哪些不应该收呢?这些收费合情、合理吗?
&&&&莫所长:你说你要收的公证费是合同公证费还是其它呢?
&&&&听众林小姐:叫购销合同公证费。
&&&&莫所长:你的合同要到公证所公证吗?
&&&&听众林小姐:那我也不知道。
&&&&莫所长:你自己有没有到公证处去呢?
&&&&听众林小姐:因为我还没有去办理,但是我觉得这个费用太多了,好像我要东莞买了一套房子是住宅来的,在这里有说明是境内人士就免办理公证,但是我到下面买了一个商铺后,他就说要收你这个公证费。
&&&&莫所长:我们规定在国内购买房子的合同不需要做公证。
&&&&听众林小姐:我在樟木头买了,说要交这笔费用。
&&&&莫所长:可能是开发商要求你这样做,我们没有这样的要求,只要求外销的合同才做公证。
&&&&听众林小姐:这一点我明白,因为我是属于境内人士,为什么在市内买房子就不用收,在下面镇买的就要收费,这属不属于乱收费呢?
&&&&莫所长:这个问题不属于房管局管辖的范围。
&&&&听众林小姐:但他说这是国家房产部门收取的。
&&&&莫所长:可能是他乱说,我们没有那个要求,我的宣传是购房者自己认为有必要的做公证就去做公证,我们不提倡合同的公证,在外销的楼房才要求公证,可能是开发商自己要求你这样做。
&&&&杨齐:这个问题说起来就复杂多了,关于房管部门规定相关的收费费用,它是明示的,不是开发商明示,作为政府部门是明示、公开的,有关所收费用的规定是不是可以对照一下。
&&&&听众林小姐:那我应该上那个网址可以查到呢?
&&&&莫所长:你可以打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共信息网,就可以查到了。
&&&&听众林小姐:还有一个监督管理服务费等。
&&&&方科长:我想问一下你刚才所说一系列费用是物业管理公司向你们收取的吗?
&&&&听众林小姐:是物业管理公司。
&&&&文科长:它向你是收取商铺的费用吗?
&&&&听众林小姐:是的。
&&&&文科长:东莞目前关于高层住宅和非独立的别墅区配有一个政府指导价,物价管理费除了政府指导价,还有一个市场价,如果你是商铺的就是市场价,所以这样的收费你再好还是咨询物价局,如果是商铺应该是由市场定价的。
&&&&听众林小姐:那交易服务费和监督管理服务费呢?
&&&&莫所长:你是买一手房的,那监督管理服务费是按照楼价的0.2%收取,是收开发商的,不是收取业主的。
&&&&听众林小姐:但是它已经分摊到我们主业身上了。
&&&&莫所长:因为你那个是商铺,要交每平方3元的交易手续费,这是由你负担的,而监督管理服务费是由开发商负担的。
&&&&听众林小姐:但他就把空上摊到给我们了。
&&&&莫所长:你应该向他索取发票,发票写的不是你的名称。
&&&&杨齐:如果发现像林小姐这样情况,开发商乱收费的情况应该怎么反映呢?是向房管局反映,还是向物价局反映呢?
&&&&莫所长:应该是向物价局反映。因为这个收费是收向物价核准的。
&&&&杨齐:你应该先到那个政府网站上看看你的那些费用是不是要收的,如果不是的要到物价局反映。
&&&&听众林小姐:还有我想问一下那个维修资金,每个花园都说要收维修基金,这到底是维修哪个项目呢?
&&&&杨齐:关于维修基金的问题,刚才方科长已经简单的回复了一下,国家现在对这个还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规定,所以现在在操作可能有点点不是很规范,但是你刚才问的维修哪些项目,由方科长回答一下。
&&&&方科长:维修基金的定义是由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还有改造,这笔基金规定是不能挪作它用的。维修基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
&&&&听众林小姐:那按哪一个收费标准来收呢?
&&&&方科长:目前还是按照99年的国家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规定,就是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收取。
&&&&听众林小姐:另外还有一个买的房产交易的律师费,和按揭又有一个律师费,是不是两个律师费都要交付的呢?
&&&&莫所长:这个费用是哪个委托就是哪个出律师费。
&&&&杨齐:好了,我们马上报时,待会再谈。
&&&&杨齐:律师是由他指定的,应该由出律师费。
&&&&莫所长:谁委托复旦律师就由谁收费,开发商跟你们签合同的时候是他委托律师跟你们签合同的吗?
&&&&听众林小姐:是的。
&&&&莫所长:这应该由开发商付律师费。
&&&&听众林小姐:那按揭那个是不是由我们付?
&&&&熊副局长:这个是你委托他作按揭的,所以应该是由你付,因为是由你通过银行来做按揭的。如果你不做按揭的话你可以不用。
&&&&听众马先生:刚才听他讲办一手房的房产证,在提交资料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就能拿到房产证,是吗?
&&&&李科长:是的。
&&&&听众马先生:那如果是要办二手房的房产证,要在提交资料后多少天才能拿到房产证呢?
&&&&李科长:一样,也是30个工作日。
&&&&听众马先生:但是办理二手房的时候有一个十五天的公告是吗?
&&&&李科长:是的。
&&&&听众马先生:这个是在30天以外的?
&&&&李科长:对。
&&&&听众马先生:我们找了一家中介公司帮我们办理这些过户手续,他说可以帮我办理加快的,但要多收二千元,想问一下,这个合不合法的?
&&&&李科长:这是中介收费,中介收费我们也不认同也不参与的。我们只认同自己拿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所以他们给你加快,再加收你们的费用,这是他们加在你们的身上的。
&&&&听众马先生:那你们承诺的三十个工作日是可以保证的吗?
&&&&李科长:是的。
&&&&听众张小姐:我对楼盘物业物理这一块就有点疑问,有一间房子,还没有装修,我想没有的东西先搬进去,到装修的时候再用,但是已经被卡住了,就说你还没有办装修许可证,你怎么能把东西搬进去呢?我就想问现在的物业管理的权限到底有多大,我是不是搬东西到自己的家里也不行,我还要通知物业管理的批准才可以往家里搬东西,那物业管理是不是有一个规范,它的权限到底有多大,是不是有相关的规定?
&&&&方科长:关于物业管理公司操作的问题,希望业主可以了解,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业主装修是要通过物业管理公司签定住宅装修管理的服务协议的,签定这个协议以后,物业管理公司会为了保障业主的权益,会有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比如你刚才提到的没有办理装修许可证,然后就不允许你搬货物进去,其实物业管理公司也是为了维护你的利益,才采取这样一个管理手法,所以建议你跟物业管理公司沟通,然后大家采取适当方式处理。
&&&&杨齐:她另外还问到一个问题,是关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权限有多大,是不是什么事都要他们来管,对他们的操作有没有一些相关规范性的管理措施。她认为自己有房子的产权,自己搬东西到那里都被阻栏,他就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权限非常之大了。
&&&&方科长:因为保安不能了解所有业主的背景和资料,所以从规范管理来说,保安是一定要业主办理装修许可证,然后让业主进去,这是一种管理规范,也是方便保安管理,可能业主有时候会觉得不方便,但这也是维护业主的利益。
&&&&杨齐:但她是业主,她并不是装修人员。
&&&&方科长:我觉得更大的可能涉及到他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的问题,或者事业可以在周一到周五的时候打电话给我们,我们会跟她和物业管理公司跟进和协调,我们的电话是.
&&&&杨齐:好的,我们再接听下一个电话。
&&&&听众何小姐:我去年办了房子的,我是供楼的,我想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办到房产证?
&&&&李科长:我想问一下你是买了哪里的楼,它确认了产权没有?
&&&&听众何小姐:我买的是石竹新花园。
&&&&李科长:在确认了产权后,虽然你是办按揭,但你也可以办理房产证。
&&&&听众何小姐:那我怎么知道,它确认了产权没有?
&&&&李科长:你可以上我们网站查询,一经确认你随时都可以办房产证。
&&&&杨齐:跟刚刚何小姐相关的问题,有些在阳光热线的网络版反映了,有些楼盘没有确权就开始销售,象这种情况,你们作为监管部门,这块应该管理的呢?
&&&&熊副局长:没有确权是可以销售,主要是要出了预售证,这以后就可以往外销,确权跟销售应该是两个概念。确权是这栋楼交付使用,建设已经竣工验收备案了,就可以申请确权,这个是条件,而卖房有预售证就可以了,没有预售证是不可以。有两情况是可以出售的,一个是有预售证,一个是已经确权有现楼就可以了。
&&&&杨齐:另外还有问到关于订金的问题,在看这个房的时候就要先交一笔订金五千元或者是一万元,这笔费用是不是合法的?
&&&&熊副局长:按照现在省、市、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一些房地产这样的行为跟这些规定是有违背的。
&&&&杨齐:按照规定是不能收这笔款的。
&&&&还有一些市民在网站上反映了一些问题,有一位叫YE的朋友,他是东莞市,他咨询楼房过户有什么手续,他说我想咨询下:我有一间商品房位于温南路,是在建行交钱分成十五年供款的,在日签订合同的,现在我想过户给别人,那么我需要要办什么手续?到哪里办?大概要多长时间能办好?有电话可以提供查询吗??因为我急着要过户,所以希望领导们能尽快答复我,谢谢!
&&&&李科长:如果你的房子已经确认了产权,你随时办理房产证,也可以过户给别人。因为温南是属于莞城房管所的,你可以,地址在莞城光明路14号。
&&&&杨齐:还有一位叫陈勇光朋友,来自交警支队,他问请问花街18的‘三证一书’齐全吗?
李科长:“三证一书”是指这个楼盘有没有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选址意见书,这些都是要在楼盘开盘时要预备的,这个到市建设局、市规划局都可以查询得到。
&&&&杨齐:一位叫沈的朋友,他来自怡丰都市广场,他问为何办房产证就像要与开发商打架一样,他说在2003年10分购买怡丰都市广场一住房,房款己还75%,准备申请办证,可负责办证的说你过几天再来,要不就是你先登记,要不就是三周后再来看看如此之类的话,请问,办房产证流程是如何的?无奈,真的很无奈。
&&&&莫所长:经我信查询,怡丰都市广场大部份已办理确权登记,可以办理房产证。业主只要带齐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买方存)、购房发票(办证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房管所申请办理。从房管所收齐所有办证资料开始计算60个工作日就核发了房产证。
&&&&杨齐:有一位叫李先生的,他问盈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欺诈业主,他说我是盈锋产权酒店的业主,购买其产权酒店房两间,一个月前发展商已帮所有业主办理好房产证,让业主去领证。但我们看到的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与买卖合同相符,但套内面积(即实用面积)却平均相差1个平方以上,即相差2.3%。我们同时去领取房产证的四个业主均出现该情况,而工作人员则以测量方法不同因而出现差异为由向我们解释,并说房产卖给我们是以建筑面积为准的,但我们的买卖合同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明明写着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6000多元。各人皆不领证愤然离去。之后发展商一直没给我们正面回复,我们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则给我们同样答复。
&&&&按我们买卖合同第五条,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发生差异的,按第五条第2点,差异值为正负0.6%以上的,买卖双方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
&&&&由于房地产公司一直不肯回应,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该情况后还我们公道。或提供一个给我们申诉的渠道,不胜感激。
&&&&李科长:盈锋酒店的产权合同在2002年签定,在2000年建设部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管理规范》,房管局按东莞的实际情况,按东房[2000]4号文件规定,外墙按全部面积计入房屋的套内面积。但是在2004年,全国许可法出来要按国家的规定执行,按东建[2004]51号文测量房屋面积,外墙墙体一半计算入套内面积,盈锋这个是在时间段上的差异,造成误差。建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公司与房管部门一齐到现场重新测绘、核实。
&&&&杨齐:如果有误差怎么解决呢?
&&&&李科长:有误差的话就按合同解决,大家协议由哪一种测绘方法来解决。
&&&&杨齐:如果他们有矛盾怎么办?
&&&&李科长:那就协调。
&&&&杨齐:协调不了怎么办?
&&&&李科长: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杨齐:一位来自东莞叫主业的朋友,他问东城风情步行街为什么交付几年了还没有办理确权?东城风情步行街为什么交付几年了还没有办理确权,以致我们一直不能办理房产证。请房管局尽快督促发展商办理确权,让我们业主尽快办到房产证。谢谢!
&&&&熊副局长:东城步行街的现在的办理程度到哪里呢,我们现在掌握不到,它可能合同备案现在有在进行,在确权方面,是不是证件不齐,还是其它什么原因呢,我们回去跟进这件事。
&&&&杨齐:一位叫周纯的朋友,她的标题是一群受骗买房者的求救!她主要反映在常平司马管理区骏马花园购买房子,一开始我们都交了商品房的首期款给开发商,可是一直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开发商一直没有帮我们把《商品房购房合同》签办下来。他认为这是骗他们,而他们这座花园受骗的就有十五家之多。
&&&&具体内容你们大概也了解,他们要求很低,只要跟开发商签订真正的购房合同,让房子能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不会随时被人家赶出房子;不然就把我们购房的房款和装修费退还给我们,我们另外到别处去买。
&&&&希望我们的心声您能看到,也盼望您能帮我们这些打工者讨还一个公道!万分感谢!
&&&&熊副局长:这个问题要经调查了解才能知道真实情况,因此无法现场马上答复。因为这是很个别的问题,如果我们没有到现场可能没有办法答复你,方便的话我们希望这个业主能够拿齐你们的资料到我们房管局反映一下,我们要真实了解后才能给一个好的答复给你。
&&&&杨齐:看来买房的手续非常多,时间也比较长,环节非常繁琐,所以在没有了解到全面情况下匆忙做下表态也不行,所以熊局就希望这位叫周纯的朋友带齐相关的资料到房管局把情况解释清楚,看究竟是什么回事。
&&&&在阳光热线网络这一块也有很多反映,还有一位是文化花园的业主,标题是购房入户,他说我们购入东城樟村花园的房子十年有余,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不能入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不便,最近经广大业主的努力办理了房产证,但是却因为相关部门的扯皮而不能迁入户口。
&&&&这个问题可能房管局很难回答,如果是房产证办理的纠纷应该是在他们哪里办理,但是涉及到入户的问题应该是由公安部门来解决。
&&&&还有大家很关心的就是农民公司问题,其中有一位来自东城的,他说万江农民公寓的价格比较低,能买吗?
&&&&熊副局长:有关农民公寓的问题,以前要报给市政府审批,批了以后要开始建,建好以后的销售对象是本村的村民,一般不是这个村民的就不能购买,如果你自己从村民手上购买这个住宅的话,现在也办不了房产证,可以说农民公寓现在是不能办理房产证。
&&&&杨齐:那作为想做业主的人应该要注意点什么呢?
&&&&熊副局长:如果你不是本村的居民我建议再好不要买农民公寓,你可以到有预售证的商品房购买。虽然农民公寓便宜,但它的对象是本村的居民,因为居民原来住的老房子,居委会可能把它收起来,就算你很便宜的买回来,你也只能是自己自用,而且可能村委会也不允许这样做。
&&&&杨齐:这个作为商品房来买的话肯定是有风险的,好了节目时间差不多到了,最后请熊局做一个小结。
&&&&熊副局长:各位听众朋友,通过刚才我们之间的相互交流,特别是我们听了一下热线电话和网络上的一些反映,我们非常感谢大家对房管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由于时间的关系,如果还有一些需要了解房管问题的听众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到各镇区的房管所了解,第二可以到我局的网站查询房管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第三,也可以到我局直接了解,我们一定做到有问必答,热情服务。
&&&&最后我和我的同事希望我们今天早上的解答能令你们满意,谢谢各们听众,谢谢杨主持。
&&&&杨齐:好,谢谢,今天走入直播室的五位嘉宾,他们是市房管局副局长熊裕新、市房管局产权科科长李娟、市房管局房产科副科长方雪娴、市房地产交易所副所长莫丽莎、市房管局房产科科员吕艳娴。有关今天的节目内容大家可以到东莞阳光网进行详细的浏览。
&&&&谢谢五位嘉宾&,谢谢广大市民的收听,再见。
&&&&&&&&&&&&&&&&&&&&&&&&&&&&&&&&&&&&&&&&&&&&&&&&&&&&&&&&&&&&&&&&&&&&&&&&&&&&&&&&(整理:东莞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谭燕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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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00joaky 来自:东莞寮步横坑时富花园
&&&&我很想知道我买的寮步横坑时富花园4座5C的商品房实际面积与购买时相差多少?但是我现在还在供房,不能办房产证(房产证上面可以知道),但有很多业主的房都少了面积,最少有5平方,试问一下有没有办法先由你们房管部门测绘的呀?
我们老百姓好不容易凑了个首期,供了一套房,现在发展商居然还少我们的面积。真是奸商呀
请你们管一管呀,下下打官司,我们那有这么多时间和金钱呀!
整天都说什么维护消费者权益,正规奸商的面积我们都谢天谢地了,平常买个手机来来的故障算什么呢?相比房子来说。
20:09:00阳光网友 来自:
&&&&请问外地人在东莞买二手房三层私宅是能否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如何办理?谢谢!
9:28:00taoshengyijiu 来自:博_h@洲
&&&&您好,我在万江莞穗大道的华宇大厦买了一套房,06年2月开始供款的,法定交楼时间是9月30日,但是现在超过2个月了,还未能确定交楼时间?而且售楼发票是分开两次开的,分别是首期和贷款部份的,请问开发商这样分两次开票符合规定吗?这两张发票会不会影响我们办房产证呢? 另外开票后税局曾开过完税和办证证明,但是开发商却不给我们,那么请问这份证明是否应该由开发商管理,如果是,我们20年才还完款的话,开发商已经不存在了,我们到哪里去找这份资料呢?
12:03:00阳光网友 来自:
&&&&您好,我于05年12月在万江华宇大厦买了一套房,但是开发商却分开两次开税票给我们,这两张发票的金额加起来等于房款总额,请问两张发票会影响今后办理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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