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地税局征管基层乡镇税收征管办事员是在哪里工作

神农架林区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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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顺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潮流,迎接税源状况深刻变化挑战,从体制机制上破解制约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的深层次矛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创新税收征管模式,推进林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总局、省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林区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通过职能重组、岗责重置、流程再造和机关实体化运作,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优化服务和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源分类分级管理为突破口,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区局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税收政策,以依法治税为前提,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核心,以促进税法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纳税评估为手段,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突出税法遵从、专业管理、常态评估、定向稽查、集约服务的特点,构建“申报纳税、税收评定、税务稽查、税收征收、法律救济”模式下的现代税收管理新体系。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整合、优化和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促进纳税服务不断优化,税收执法不断规范,税收风险有效防控,征管质效不断提升,推进地税事业持续、协调、科学发展。
三、基本架构
按照“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科学效能、求实创新”的基本原则,以税收专业化管理为主线,做到征管模式专业化、岗位职责专业化、工作流程专业化、纳税服务专业化。按照分类管事、分级负责、因事设岗、分工协作的原则,实行税源分类分级管理。即分行业,税源实行区域整合,城区范围整体整合,农村范围内部整合;分类别,重点税源精细管、一般税源规范管、零散税源综合管;分事项,职责确定岗位,岗位确定事项,事项确定流程,流程确定标准,标准确定考核;分风险等级,对高风险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中等风险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低风险纳税人采取纳税辅导和风险提示的服务方法督促其修正申报。以法律法规为基准点,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点,以风险防控为着力点,以税法遵从为落脚点。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全面、积极、稳妥地开展,区局成立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全卫
副组长:向著文&胡涛&唐仁琼&李澍华
成&员: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局副局长胡涛同志兼任,成员由区局各科室、基层各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决定;
(二)草拟、审核税收征管改革的有关资料或文件;
(三)协调、解决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四)宣传、调研及总结全区税收征管改革工作;
(五)完成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工作任务
(一)机构调整
根据税收征管改革的工作需要,在机构编制不变的前提下,对区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1.机构更名:
原税费征管科更名为税政法规科,原税费服务科更名为税费征管科
2.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考评科、税政法规科、税费征管科、财务装备科和信息管理科。
3.直属机构
(1)增设机构:
纳税服务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管理股、办税服务股、信息与核算股。
(2)保留机构:
稽查局。内设综合股、稽查股、审理股、执行股。
4.派出机构
松柏分局。内设综合服务股、纳税评估股、税源管理股。
木鱼分局。内设综合服务股、纳税评估股、税源管理股。
阳日分局。内设综合服务股、纳税评估股、税源管理股。
(二)职能重置
1.机关科室职能
(1)办公室。负责会议管理、文秘工作、公文管理、文书档案、工作督办、信访保密、调研工作、信息宣传、值班管理、网站管理、OA办公系统运行管理及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系统综合治理、内部行政事务、机关安全、物业、机关食堂、接待管理、车辆管理及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省局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
(2)人事教育科。负责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全区地方税务系统机构人员编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有关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和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立后备干部考核管理制度;负责劳动工资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系统工勤人员的管理;负责系统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负责系统内的党务、群团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省局人事处、党办、工会、老干处。
(3)监察考评科。负责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实施工作;负责监督系统内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根据区局党组的安排对系统内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和处理;负责监督系统内部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情况;负责系统内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下级单位内部审计和下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管理;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省局监察处、督察内审处、巡视办。
(4)税政法规科。负责全区地方税收政策执行的指导和管理;负责调查研究和解决征收管理中出现的税费政策业务问题;负责系统内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总体规划,制定并落实有关依法治税的制度、措施;负责地方税收优惠、减免的审核、审批;负责权限内税收退库的审核;负责地税系统内涉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负责税务检查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及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负责承办有关税收议案和提案;负责社保费、行政规费的征缴管理,调查、研究和解决征收管理中出现的政策业务问题;参与税法宣传与纳税辅导的管理;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省局税政一处、税政二处、税政三处、政策法规处、社保处。
(5)税费征管科。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总体方案、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区地方税税源管理;负责全区地方税务发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负责税收征管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资料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区征收管理部门税务检查证的管理;负责承担重点税源纳税评估工作并参与省局组织的重大、复杂事项评估和跨市州交叉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建立纳税评估制度和反馈机制;负责征管电子档案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制定有关管理制度、规程和办法;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省局征管处、省征收局。
(6)财务装备科。负责税务经费、财务、装备、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经费管理;制定全区税务系统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支出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负责系统内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负责系统内服装制作、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省局财务装备处。
(7)信息管理科。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税收信息化管理的总体规划、制度和方案;负责税收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工作;负责税收信息化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工作;负责全系统计算机硬、软件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负责全系统信息化技能培训、业务辅导和技术咨询;负责承接省局风险分析监控处推送的风险任务;承担全区重点税源税收风险的分析识别、等级排序、按户归集、任务推送、应对评价等职能;参与省局风险指标体系和风险特征库的构建与维护及风险识别参数的测算;负责第三方信息以及媒体披露信息的采集;负责数据质量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局风险分析监控和任务推送、应对评价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省局技术管理处、风控办。
2.直属机构职能
(1)稽查局。负责地税稽查工作;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和专项稽查工作的落实;负责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查处;负责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障;负责稽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对高风险纳税人、涉嫌偷逃骗税纳税人组织实施税务稽查及受理、查处税务案件,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省稽查局。内设股室职能:
综合股。负责稽查选案工作和稽查任务的分配;负责文秘工作、后勤工作、档案管理及其他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责任制及税务稽查质效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股。负责稽查实施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理股。负责稽查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行股。负责稽查执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纳税服务局。负责全区内纳税服务行政管理和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依纳税人申请发起的所有涉税事项的受理工作,办理当场办结事项,转办限时办结事项;实施税务违法行为的简易处罚;负责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综合平台、纳税人学校、流动纳税服务及其他纳税服务平台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纳税人申报信息的采集、录入;负责办税公开和面向纳税人税法宣传工作;负责办税辅导和纳税咨询工作;负责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开展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受理和处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方面的投诉、举报;负责银行对帐、税费帐户管理、税费统计核算工作。对口省纳税服务处、收入规划处。内设股室职能:
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工作;负责人事、党务、文明建设、工会、群团等工作;负责经费、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股。负责拟定全区内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纳税服务行为规范;负责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制度、办法、标准的制订、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负责面向纳税人税法宣传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负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对税务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12366”纳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举报处理和税收争议的调解等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税服务股。负责办税服务厅管理和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厅功能;负责依纳税人申请发起的所有涉税事项的受理工作,办理当场办结事项,转办限时办结事项;实施税务违法行为的简易处罚;负责纳税人申报信息的采集、录入和纳税人申报资料的整理、传递和归档工作;负责税收票证、发票、税务登记证的领用、保管、缴销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和流动纳税服务车的管理使用;负责办税公开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的办税辅导、纳税咨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与核算股。负责征管软件的应用与辅导;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负责网络、计算机硬件日常维护;负责税收票证管理、税费报解、回执销号和银行对帐工作;负责税费管理工作;负责税费统计核算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派出机构职能
根据税收征管改革的工作需要,结合我区税源分布状况,对全区税源实行区域管理。
(1)松柏分局。负责区直各视及松柏镇、宋洛乡辖区内的地方税费征管。
(2)木鱼分局。负责木鱼镇、红坪镇、大九湖镇、下谷乡辖区内的地方税费征管。
(3)阳日分局。负责阳日镇、新华镇辖区内的地方税费征管。
松柏分局、木鱼分局和阳日分局机构职能:
负责税费源日常管理;负责分局纳税服务管理;负责一般税源、零散税源的纳税评估;负责减免税的调查;负责区局风险分析监控部门推送的风险任务的处置;负责日常税务检查;负责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税款核定、催报催缴、停复歇业、调查巡查、税务约谈;负责基本信息采集和纳税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及涉税文书的送达;负责调查核实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及申报纳税情况;负责发票管理检查工作;负责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负责税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完成12366转办事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综合服务股。负责对分局综合性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和落实,保障分局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负责分局纳税服务和办税服务厅管理。负责分局网上办税、涉税信息和计算机硬软件的维护管理。负责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责任制及税收征管质效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负责完成12366转办事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纳税评估股。负责辖区内一般税源、零散税源的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区局风险分析监控部门推送的风险任务的处置;负责地方税费结算和企业所得税汇算的组织实施,涉税事项的行政审核和税务文书处理;负责减免税的调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费源管理股。负责辖区内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建安房地产和零散纳税人的户籍管理、负责日常税务检查;负责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税款核定、催报催缴、停复歇业、调查巡查、税务约谈;负责基本信息采集和纳税资料的收集、整理、录入、传递及涉税文书的送达;负责调查核实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及申报纳税情况;负责发票管理检查工作;负责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负责税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税收管理员台账登记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流程再造
根据岗责事项需要,对现有工作流程进行梳理,按照实用、便捷、高效的原则,列出各事项流程目录,参照《全国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湖北省地方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涉税事项工作规程》,对事项流程以文字表述。
(四)绩效评价
根据绩效评价系统化的工作要求,全面修订完善办公综合类、人事教育类、规划财务类、监察考评类、征收管理类、税政法规类的岗位职责、岗位事项、工作流程,以职权性、程序性、时限性和目标性为评价标准,对各岗位过错行为系统分类,制定评价标准,
六、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方案报批阶段(2014年7月22日前)
成立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抽调人员组建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办公室。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围绕总局和省局提出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工作要求,在认真调查、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理清思路,转变观念,结合林区实际,制定《林区地方税务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广泛征求意见后,提交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议定。根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系统性、严谨性、适用性工作要求,全面修订完善税收征管岗位职责、工作事项、工作流程和绩效评价标准。
(二)第二阶段:实施准备阶段(2014年9月26日前)
按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机构调整到位,职能明确到位,人员调配到位。同步调整门户系统、OA办公系统、征管核心软件中的用户角色和用户权限。按照新的征管范围对所辖纳税人进行调整。
(三)第三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10月8日前)
各单位按照新设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事项、工作流程,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处理好各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理顺与纳税人的征纳关系和内部各机构的工作协调,全面按照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开展工作,实施管理。
(四)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12月31日前)
围绕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目标,对各单位税收征管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总结运行期间经验,进一步完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七、工作要求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业务重组、流程再造、机制完善、工作衔接等方方面面,难度大、矛盾多。全体干部职工要站在讲政治、重大局,讲发展,重持续的高度,服从工作安排,理清工作思路,尽快进入角色,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狠抓落实,深入细致地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大局出发、以事业为重,正确理解改革,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拥护改革。
(二)加强协调,广泛宣传。各单位要主动向地方各级党政负责人汇报税收征管改革情况, 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要形式多样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听取纳税人的意见,赢得纳税人的支持和配合。
(三)紧密配合,严明纪律。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配合,共同抓好推进和实施工作;要分析形势,讲透政策,严明纪律,保证干部职工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服务质量不降,做到协调衔接,秩序井然,保证新的征管体制高效流畅运行。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区局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稳步推进,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把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汇报、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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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政府--
神农架林区
您好,您是本网页第
<font color="#FF年10月22日20时35分,本门户网站切换到IPv6网络生态
您是网站切换后的第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税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地税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日
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十二五&时期税收征管工作规划,进一步深化全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促进地税系统工作职能转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要求
  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二)改革目标
  远期目标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即&两提高、两降低&。
  近期目标是做好全市地税系统职能转变工作,以突出纳税服务和风险管理为重点,调整好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区局以及区局各科室的职责分工,为实现税收征管改革长远目标打好基础。
  (三)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
  通过税收征管改革完善税收法治建设,规范税收征管基本程序和制度安排,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使税法得到有效执行和普遍遵从。
  2.诚信服务
  以明晰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前提,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以相互信赖、真诚合作为基础,把优化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满足纳税人的正当需求,提升税务机关公信力,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构建和谐融洽、互信合作的征纳关系。
  3.科学效能
  遵循税收征管内在规律,运用税法遵从、风险管理、信息管税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实行专业化、信息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注重分工协调,发挥团队作用,提高征管质效,降低征纳成本。
  4.监督制约
  围绕税收执法权运行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通过按涉税事项实施专业化管理等途径,合理配置和分解权力,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促进税务干部清正廉洁和作风转变。
  二、主要内容
  重点开展&优化纳税服务、突出风险管理、强化纳税评估、实施有效稽查、深化信息应用、加强内部监督&六方面工作,着力强化税收分析,充分发挥税务部门掌握充足数据的优势,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建言献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优化纳税服务
  纳税服务在税收征管体系中处于先导性、基础性地位,在明晰界定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开展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的纳税服务,按照共性服务向上集中,个性服务向下延伸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式。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加强规范,做好后续监管的基础上,减少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对核准、备案等事项,进一步细化标准、对外公开,方便纳税人自主办理。整合纳税服务资源,优化办税服务厅,加强税务网站建设,提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建立健全纳税人诉求的征集、分析、响应、处理机制,快速有效地处理投诉和举报,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突出风险管理
  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建立&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风险管理体系,并优化税收征管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运用风险预警指标、行业评估模型和风险管理平台,统一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分析识别、等级排序、任务推送、组织应对和考核评价的风险闭环管理。将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强化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税收征管的主要程序和风险应对的重要手段。建立专业纳税评估部门,开展专业化团队评估,探索试行主辅评制度。进一步强化各级纳税评估部门工作职责,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评价,帮助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改进纳税评估方法,规范纳税评估流程,深入研究各税种的关联关系,推行各税种综合联评,不断提高评估质量和效率。
  (四)实施有效稽查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对重大涉税风险的主要手段,是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保障。实行案源统一管理,做好税收风险监控部门推送的高风险纳税人查处工作,及时反馈查处结果,提出管理建议。积极探索稽查工作现代化手段,创新稽查工作方法,推进稽查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稽查威慑力,提高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深化信息应用
  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业务引领作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改造、创新、引领税收征管业务,对税收征管业务进行前瞻性思考、研究和设计,实现业务与技术的有机融合,推动税收征管方式、工作手段和管理内容与时俱进。加强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制定数据采集管理、信息数据分类标准,提高信息精度和共享程度。推进&智慧财税&建设,完善涉税信息数据仓库、风险管理平台和纳税评估模型的建设,深化涉税信息分析利用,全面推进网上办税体系建设。
  (六)加强内部监督
  税收风险管理不仅包括对纳税人的风险管理,同时也包括对内部税收执法的风险管理。统筹征管业务调整和执法监督工作,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离,做到风险防控与流程优化、岗责配置、信息系统开发同步进行,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技术各个方面强化权力制衡,促进税收执法权规范有序运行。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梳理权力事项,排查风险点,强化流程控制和制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到各项税收征管工作中,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廉政风险。
  三、调整和完善机构职能
  按照上述改革内容,调整和完善市地税局、县(市)区地税局、基层地税分局职能。
  (一)市地税局。市地税局机关以市编委办批复的&三定方案&为基础,制定工作制度,健全运行机制,细化各处室职能,确保风险管理工作融合贯通,实现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最大效用。一是建立综合性纳税服务平台。整合纳税服务资源,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强化网上办税服务厅职能,提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逐步建成集咨询、宣传、查询、提醒、指引、监督、维权、评价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二是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管理工作规划,建立风险的分析识别、等级排序、任务推送和绩效反馈制度,逐步健全风险监控管理工作模式。建立税收预警指标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各税种、分行业的纳税评估模型,促进各行业纳税人遵从度不断提高。三是健全适应税收征管改革要求的管理模式。提高经济税收分析能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着力做好大企业的纳税评估、个性化服务等复杂管理事项。集约税务稽查,加强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规费管理职能,确保社保征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加快&智慧财税&建设,提升信息管税水平。
  (二)区地税局。各区地税局根据市局处室设置和税收征管改革方案要求,调整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密切联系配合,保证各项风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按纳税人规模和行业,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将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之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实现税源专业化管理。着力做好纳税评估工作,加强区本级重点税源管理,落实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对中小企业实行行业管理,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委托代征与税务机关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自然人纳税人进一步加强源泉控管。二是做好职能转变工作。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式,积极推进涉税事项受理、审核等环节向纳税服务部门前移,努力实现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办结。积极构建多元化税收征管体系,探索创新个体税收征管模式,积极试行国地税联合委托乡镇代征模式。整合管理资源,强化纳税服务人员配置,提高服务质效。加强税源管理,转变管理方式,由固定管户的方式,转变为以专业化的团队管理方式。三是做好风险应对工作。对风险监控部门推送的各类涉税风险进行差异化、递进式管理。对低风险纳税人采取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等服务方法督促其修正申报,对中、高等级风险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
  (三)地税基层分局。做好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主要负责各类税费征收管理,落实各项具体征管举措,加强户籍管理、税源管理、发票管理、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纳税服务和低风险应对工作,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按照税收征管改革总体要求,做好地税系统职能转变工作,并独立设置纳税评估分局和规费科,其他各项改革可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局备案后执行。
  四、实施步骤
  这次税收征管改革,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4年1月)。制定征管改革方案的制定,并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调整市地税局及各区局管理机构、职责和人员,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征管改革任务落实。
  (二)全面推广阶段(2014年2月~3月)。各单位根据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制定细化工作规则,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配套的岗责机制。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4年4月~5月)。在征管改革进程中,各地及时评估进展情况及效果,不断改进完善,总结提炼税收征管改革的经验和成果。
  (四)验收评价阶段(2014年6月~7月)。市地税局将组织开展对各地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验收评价,督促解决税收征管改革存在的问题,初步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全市地税系统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局领导分工负责、征管部门牵头组织、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广大地税干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明确职责分工,划清业务边界,完善岗责体系,健全运行机制。要增强全局观念,密切协作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构建上下联动、内部紧密衔接,运转顺畅、科学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推行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作用和基本内容,赢得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下户调研、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征管改革的相关情况,及时制定公布调整后的征管流程和程序,了解纳税人的反应,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的问题,赢得纳税人的支持配合。要向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深入宣传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要求,正确对待职责的调整和管理权力的划分,积极投入到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中去。
  (三)加快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对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要适应征管工作需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快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培养。要加强实践锻炼,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加强人才库建设,培养选拔一批税收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专业化人才。要积极探索干部激励机制,努力为干部搭建发展平台,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供人才保障。
  (四)积极稳妥实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市局将列为今年重点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在全市全面推进。市区各单位要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根据各自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同步推进,确保工作稳步有序推行,取得实效。各县(市)局要根据市局的总体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制定本地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具体方案,明确和落实各科室的职责。要处理好管理方式改变与优化纳税服务的关系,充分考虑纳税服务的现有条件和纳税人的现实需要,落实服务责任,统筹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新的纳税服务模式,实现专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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