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挂失在什么情况下挂失无效

借身份证给他人存款却被其挂失取走如何定性|存款|身份证|挂失_新浪新闻
  尚明刚
  案情:李某在亲戚张某经营的公司上班,张某曾用李某的身份证以李某的名义在银行存款20万元。后李某提出离开公司,张某退还其保存的李某的身份证。不久,李某到银行谎称本人存单遗失,将张某所存20万元存单挂失。几天后,李某将该笔存款全部取出。
  分歧意见:对于李某的行为如何认定有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因为张某用李某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存款,实质上是将该款项交给了李某保管,李某获得了对该款项的合法持有。后李某通过银行挂失等合法行为将钱取出自用,其行为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挂失后取走他人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侵占罪的实质是将合法持有变为非法占有,构成该罪的前提条件是合法持有。刑法规定的侵占行为中,合法持有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遗忘物。刑法理论通说认为,代为保管必须是基于委托人的意思,即双方当事人应当就保管形成合意或者保管不违反财物所有人的意愿。该案中,尽管张某的银行存单是用李某的身份证办理的,但这不意味着张某将存款交给李某保管。若李某获得对存款的合法持有,必须是张某主动将银行存单及密码交给李某才能形成。而张某一直实际持有银行存单,并没有委托李某保管存款的意思,更谈不上李某对存款的合法持有。
  从李某获得对存款的实际持有来看,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李某对于存款的所有权归属是明知的,其非法占有目的自其向银行挂失该存单时就暴露无遗:存单在张某处保存,李某却谎称存单已丢失。李某向银行申请挂失,就是要将账户内所存款项据为己有。李某向银行挂失而后取走存款,是其实施诈骗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因此,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张某的财产保管人即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将张某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作者单位: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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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朴槿惠来说,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如何在中美及中日之间保持平衡,而在于要让韩国以什么形象立于世界。韩日间的历史矛盾,不是简单的情感纠纷,而是要不要历史正义的原则问题。韩国如果为了屈从美日韩同盟体系主从结构而委屈历史正义,那韩国人民恐怕难以直起腰杆做人。
常识而言,公务员是个不错的职业,有一官半职更是不会轻易放弃。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官员玩失踪,从之前发生的若干起“登报寻官”事件看,要么是涉嫌贪腐畏罪潜逃,要么是身背巨债跑路。至于畏罪潜逃的贪官,就更不鲜见了。
其实,我们应该大大方方地告诉民众,“特赦”贪官做到了三个“尊重”。 更关键的是,你认或者不认,“特赦”就在那里,只是没有公开而已。而如果不公开特赦,任由“放过”暗箱操作,那更缺乏监督,更容易滋生腐败。
百思不得其解,“无犯罪证明”到底能证明什么?是证明事主以前犯过罪,以后也有犯罪的可能?还是证明此前没犯过罪,今后也永远不会犯罪?这是什么逻辑?一个人以前没犯罪,不代表以后不会犯;一个人以前犯过罪,不代表以后必定会犯。这样的道理不难理解。储蓄业务挂失的种类及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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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业务挂失分为口头挂失、正式挂失和密码挂失。
一、正式挂失: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存款人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书面向原开户营业机构或指定营业机构正式申请挂失,声明挂失止付。
二、口头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如客户不能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可以用口头或函电形式申请挂失。口头或函电挂失,须在五天之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如储户本人不能前往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挂失手续,被委托人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
三、密码挂失:客户遗忘存款凭证的预留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存款凭证,书面向营业机构正式申请密码挂失。如客户本人不能前往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密码挂失手续,被委托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建设银行白山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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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版:都市新闻·综合
闻/阳光地税
两张存折22年前丢失后如今又找到了
存折挂失,储户取钱被拒
□本报记者陈延鹏 特约记者田萍
你这张存折已经失效,不能再取钱。
我22年前丢失的存折找到了,我想把所有的钱都取出来。
  年前,市民曾梅女士在秀英一银行储蓄所(现为某银行支行)相继存款6504元,一年多后,因存折丢失,让丈夫马全办理了挂失手续。曾梅去年搬家整理物品时,当年的两张存折竟然又找到了。但当她喜出望外地去银行取款时,却被银行拒绝。为了要回这笔存款,她将银行告上法庭。  储户反映&拿存折取款为何不给  提起与银行的这起官司纠纷,年近六旬的曾梅郁闷不已。她说,在上世纪80年代,家里生活条件不错,她在日,在秀英一家银行办理定期3年的存款,金额是2800元,在当年底,又活期存款3704元,共有存款总额为6504元的两张存折。这笔钱在当时来说,“含金量”相当于现在的10多万元钱。  但到了1990年,因为自己生病给家庭生活带来很大变化,此后一病多年。在当年生病期间,不得不动用家里的存款,可用钱时却发现两张存折都不见了。于是丈夫马全立即去银行办理了挂失,但因为挂失后再取款需要一定时间,而且自己生病,丈夫又忙工作,为此,一直拖了20多年也没取这笔钱。&  存款至今已经过去20多年,甚至已经被家人遗忘。直到去年搬家整理物品时,曾梅突然发现了这两张存折,于是她惊喜地跑到银行去取款。但银行却告诉她,存折已经无效,且存款在当年挂失时就已经取了。但曾梅印象中从未取过这笔钱,为此与银行发生争执。&  曾梅说,银行拿出的挂失申请书,只是证明存折遗失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存款已经支取了。现在告知她存折无效,并以此不给钱,是强词夺理。而且银行说她已经支取了存款,却拿不出证明她取款的凭证。她认为银行拒绝给钱,完全是抵赖不负责任的行为。为此向法院主张银行支付存款和利息共计1.2万余元。  银  答  行  复  存折挂失就失效  对于曾梅反映的情况,银行称,银行在操作存款挂失业务后,会将“挂失申请书(客户联)”交给客户,客户凭此办理解挂手续,此后证明存款的权利凭证就不再是存折,而是挂失申请书的客户联。客户在办理解挂手续时,须向银行交回挂失申请书的客户联,方可办理解挂取款手续。曾梅现在提交的其在挂失时已声称遗失的“存折”并不能证明有对应的存款,存折(单)在挂失手续办理之后已成无效凭证。  银行还认为,曾梅自述的情况不符合常理。储户“挂失”的目的是避免款项被他人支取,存折遗失的情况下,正常逻辑思维是尽快到银行办理挂失与解挂取款手续。她患病多年,急需用钱治疗,当时挂失,无非是想尽快支取到款项治病,而不是在长达20余年的时间里置之不理!原本顾客在取款后,银行会留有相关凭证证明。根据银行档案记载,曾梅在1990年办理挂失手续后,分别于日和日办理了解挂与直接销户取款手续。但因为挂失与解挂事项已距今20多年,所以相关凭证银行已销毁。  法  判  院  决&&&&银行有证据优势胜诉  2011年10月,曾梅将银行告上秀英法院,要求支付存款和利息。秀英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后她又上诉到海口中院。法院二审查明了曾梅在1985年存款两笔,1990年由其丈夫马全去银行挂失。根据规定,曾梅在挂失七天后即可解挂取款。直到去年下半年,曾梅以未取款为由,要求银行支付,但其没有当年的挂失单,而是曾梅挂失的存折。银行称其当年已取款,但当年的会计档案已经销毁,并出具了依法销毁的凭证。&  海口中院认为,虽银行无法提交曾梅的取款凭证,但银行提交的开销户登记簿符合规定的操作流程,且该行依法辩解了档案销毁的合法性,银行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而曾梅称其挂失申请书(客户联)丢失,反倒找到了存折,不过她在挂失申请书丢失后,未向银行要求补办相关手续,有悖常理。因此,从证据优势的角度看,银行所提交的证据具有高度盖然性。曾梅所持有的两张存折在办理挂失手续后,即成为失效的凭证,不能再作为取款凭证。海口中院近日作出判决,曾梅二审再次败诉。  (案中人物均为化名)  挂失申请书是解挂取款有效凭证  海口中院办案法官表示,曾梅的两张存折已于1990年挂失,但自己当年挂失后未曾取款。银行则称,储户已经办理了解挂取款手续,将所存款项取走。很明显,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解挂取款的事实。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曾梅办理挂失手续时,填写了两联挂失申请书,银行将其中一联交给她,另外一联留存备查。即她办理存折挂失手续后,应凭其持有的挂失申请书(客户联)办理解挂取款手续。现她称持有的挂失申请书已经遗失,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银行在将存款进行挂失的业务操作后,储户在办理解挂手续时须出示“挂失申请书(客户联)”,此时,证明存款的权利凭证就不再是存折,而是挂失申请书的客户联。并且在办理解挂手续时,须向银行交回挂失申请书的客户联,方可办理解挂取款手续。同时银行还提交了开销户登记簿及该行海南省分行《关于对销毁会计档案的批复》,证实了相关的取款凭证因超过保管期限而予以销毁。  因此,曾梅现在挂失后的存折,已经是无效凭证,不能证明对应的存款,所以其以失效凭证主张存款的诉求不能成立。虽然银行也不能出具当年的会计凭证,但银行出具了依法销毁当年档案的凭证。从证据优势的角度看,银行所提交的证据更具优势,证明力更强。所以法院没有支持曾梅的诉讼请求。  办案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银行或取款机办理钱款业务时,不仅要当面看清,而且应该将相关票据保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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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write('');邮政储蓄的解挂失是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邮政储蓄的解挂失是什么意思
  一般银行卡丢了是需要进行挂失才可以补办银行卡的,在挂失的过程中要是找到银行卡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通知银行解除挂失了,否则原卡会被冻结。  解挂失流程:  首先挂失分为:临时挂失、正式挂失两种。临时挂失:一般通过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挂失,这种挂失是可以到营业网点持本人身份证解挂的。  正式挂失:到营业网点办理的正式挂失,这种挂失是不能解挂的。  当然,您也可以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您所在城市的任意一家对应银行,办理解挂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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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采纳
蓄存款的凭证遗失。在挂失期内又找凭证的,向银行申请挂失,叫做解挂失,可以撤销挂失
那银行会退回10元挂失费吗??
挂失费是不退的,但也不另外收费。您可以选择补折(卡),继续挂失;也可以选择使用原来的折(卡),那就是解挂失。
其他4条回答
 邮政银行银行卡丢失是要挂失的,继续使用这张银行卡,可以办理银行卡解挂的业务。如果挂失以后找到银行卡。请带身份证银行卡到书面挂失的银行营业厅办理解挂业务
解挂失就是挂失满7天后,去银行做挂失补发存折或密码重置,让挂失 的账户恢复正常。
( ⊙ o ⊙ )啊?好像不是吧。
你现在做的是什么挂失?是存折挂失还是密码挂失?能把情况讲的详细点吗?如果是挂失的存折,现在存折找到了,现在你应试做撤挂失,如果存折没找到,你必须等到7天挂失期满后,去做解挂失,再补一个存折,恢复正常使用。
解除挂失状态
您好,若您是办理的银行卡的正式挂失,在银行卡已经找回的情况下,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和账户密码以及挂失申请书到原挂失的邮政储蓄银行的营业厅办理解挂失;若您是银行卡的密码挂失,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密码以及密码挂失申请书到原挂失的营业网点办理密码解挂失业务。若您是办理的临时挂失,在挂失期间不能办理解挂失,到期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挂失。希望采纳
邮政储蓄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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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银行卡挂失后 六万存款被取走(下)
[汪先生在10月17号挂失了卡,但是10月18号,却被别人拿着他的身份证将钱取走了,这挂失了的卡,不是本人操作,别人能够取钱么?]已经挂失的银行卡,可以由别人出面把卡解冻,把钱取走吗?对于汪先生遇到的情况,我们也咨询了农业银行的服务热线。中国农业银行服务热线:(挂失了以后钱能取么)不能(那我问银行 说是可以解冻)这个需要本人办理 本人办理才能取消挂失农行方面明确表示,挂失的银行卡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到柜台才能取消挂失,不能由别人代为办理。既然如此,汪先生银行卡里的钱又是怎么被取出来的呢?随后,我们也找到了中国农业银行,银行方面表示,经事后调查,10月18号当天的确不是汪先生本人来办理的解挂手续,但是办理手续的这位客户不仅仅有汪先生的银行卡、他还持有汪先生的身份证以及银行卡密码。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办公室主任 张晓明:我们柜员在办理解挂业务 仔细和这个客户核对了账务信息 核对了交易信息 在这些基础信息完全一致的情况下 再与照片进行核对 而且这两个人从肉眼判断 相貌相似度很高银行方面认为,在整个解挂过程中,他们完全是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了信息核对,并没有疏忽。并且,银行还向我们出具了一份的交易明晰,从这份交易明细上可以看到,就是在17号早上办理的,之后卡里不断有资金的进出,其中,在当天中午曾经发生一笔转账,将卡内10万元的余额全部转走,而通过银行的监控可以看到,当时持卡在ATM机上操作这笔转账正是之后解挂的那名王先生。而之后陆续又有六万元转入卡内,而汪先生也于当晚通过电话对卡进行了挂失。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办公室主任 张晓明:我们通过监控录像 通过和客户的沟通情况 从了解来看 他是知情者 而且他是主动把他的身份证 把他的借记卡 把他的密码告诉了第三方银行方面表示,经他们调查,怀疑汪先生挂失的行为纯属转嫁风险,而他们对于这样的行为,也将会通过法律进行维权。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办公室主任 张晓明:我们下一步将和公安部门联系 采取维权行动记者 马思远 蒋宙烨报道[编后语:在得到银行方面相关的说法之后,我们又联系了当事人方面,对方表示之前的转账的确是他委托那位王先生进行的,而之后这位王先生不愿意将卡还给他,他才进行的挂失,目前,他们已经向杭州东新派出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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