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他如何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产

广州查个人名下房产相关问题解答 能查别人房产吗?
【导语】:怎么查询个人名下的房产资料呢?别人能查到自己名下的房产情况吗?作为夫妻,怎么查对方名下有哪些房产呢?近日举行的房地产档案馆馆长与市民问答会上,市民提出了以上问题。馆长史小明做出了系列回答。
  房产抵押是否有效网上可验
  我自己的房屋档案,其他人能否查到?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举办“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及其政策”在线交流活动,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史小明馆长、翁敏嫦副馆长就一系列热点问题回答市民的疑问。史小明表示,为有效保障权利人个人隐私,规定了只有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查询一定范围内的房屋档案。
  网上查验房产抵押是否有效
  “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如何办理广州市的首套房证明,需要哪些资料?”有市民提出。
  史小明表示,办理首套房证明属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档案对外利用窗口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业务,申请人可凭本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就近前往我局各档案查询窗口办理。各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可上房管局网站():关键字输入“具体联系方式”来查阅。
  房产登记资料查询是否一定要本人前来办理?史小明表示,办理“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业务,可以申请人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应当出具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委托资料是外文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有市民则遇到这样的状况:朋友向他借款,用自己住房作为抵押,如何在网上查验这房产是否有效让他备受困扰。史小明表示,目前,该局提供 “网上档案信息验证”服务,建议您可登录该局公众网站()业务频道-房屋管理-业务查询-档案信息验证,进行房产信息查验。值得注意的是,该项查询必须提供准确的登记字号、产权人姓名及房地产证号。
  可就近查询配偶名下房产
  “我自己的房屋档案其他人都查不到的吧?”有市民忧心忡忡,担心自己的房屋信息被泄露。
  “您不用担心,一般人查不到。”史小明回答说,为有效保障权利人个人隐私,《办法》规定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查询一定范围内的房屋档案,包括:房地产权利人提交其身份证明和房地产权利凭证原件,可查询、复制与房地产权利相关的房屋档案;继承人、受赠人、受遗赠人凭其身份证明以及发生继承、赠予、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原件,可查询、复制相关房屋档案;仲裁、诉讼案件当事人凭其身份证明以及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原件,可以查询、复制与仲裁、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房屋档案。
  “我想查一下我老公在广州有多少套房,可以吗?请问如何办理?”市民林女士发问。对此,史小明表示,根据《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该市民可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就近到全市13个档案利用查询窗口办理出具丈夫名下房产证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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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云涛漫画
  番禺区一老人被骗16万元,警?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昨日发出通知,对已设定抵押房产办理转移登记业务的程序作了部分调整。从日起,各广大市民可通过下列方式申请办理已设定抵押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货款审批流程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留证件)以及户口簿;   您的位置:>
查询个人名下房产 两三分钟可拿证明
01:45来源: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佳欣)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在上月增开了“个人名下房地产查询证明”业务,申请人只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便可就近在各房地产档案服务窗口办理该项业务,只需两三分钟的时间即可拿到证明。
据介绍,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教育、户籍管理等政策出台,市民迫切需要查询、证明其名下房地产情况。为更好地做到便民利民、服务民生,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在原协助金融机构、税务部门出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业务的基础上,于2011年10月增开了“个人名下房地产查询证明”业务。
考虑到新增的业务将会给原来每月近2万业务量的窗口和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带来更大的工作压力,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优化了窗口的各项软、硬件设施,对系统的后台服务器以及档案查询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在查询窗口配备了身份证验证读卡器,由系统自动读取身份证号码代替原来的人工录入个人信息,从而大大提高了业务运作的速度和准确性。目前,办理该业务的群众在受理后只需两三分钟的时间即可拿到证明。
作者:郑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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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商链接独子查询猝死父亲名下房产被拒 官方称是个人隐私
来源:澎湃新闻
  父亲因脑出血突然身故,其独生子为了继承父亲财产,去当地住房管理部门查询父亲生前名下房产明细时,却遭到拒绝。对方给出的理由是,公民财产是个人隐私,只有持有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相关文书方,方可查询他人名下房产。
  对于房管部门的这一做法不满,南京小伙陈森(化名)一纸诉状,把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告上法庭。6月18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父亲突去世,生前房产到底有多少成谜
  1996年出生的南京小伙陈森,在其10岁时父母离婚。随后,陈森一直随母亲生活。
  2014年5月,陈森得知,他年仅49岁、正当壮年的父亲陈力(化名)因脑出血突然去世。在离婚后,陈力一直单身、未婚,加上其父母早已亡故,因此,作为独生子的陈森成了父亲陈力的唯一继承人。
  由于系突然猝死,父亲在去世时,并没有来得及交代后事。而一直与母亲共同生活的陈森,对于父亲的财产情况不完全知晓。
  为了继承父亲的生前财产,陈森去南京市住建委下辖的房管局档案馆,查询父亲名下的房产信息。然而,却遭到了拒绝。
  由于陈森正在国外念书,开庭当天,陈森的外祖父浦老受其委托代为出庭。
  浦老告诉澎湃新闻()说:“在陈力生前,我们知道他留了一套房子给陈森,作为陈森以后的婚房。但是陈力名下是否还有其他的房产,就不清楚了。不过,我们知道,在陈力离婚后,他有两处房子都拆迁了,之后应该是买了新房子,但是现在找不到房产证。”
  在庭审中,南京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也做了解释,根据国家建设部出台的《房屋登记办法》、《房屋权属信息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等规定,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在查询房产信息时,必须明确所查询房屋的坐落和权属书编号,而不能仅仅以姓名作为查询条件。
  住建部2012年发布的《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第6.1.4条也规定:登记资料不得仅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
  也就是说,想要查询父亲陈力的房产信息,陈森必须明确提供房屋的具体地址或者房产证编号,而不能仅仅通过父亲的姓名进行查询。
  对于住建委的解释,陈森认为,自己作为唯一继承人,理应有权利知道父亲生前名下的房产情况。同时,他认为,住建委的做法违背了国家设立制定房产登记与建立房产档案的初衷。
  住建委:需严格依照现有法规办理
  庭审中,浦老先生说:“某人突然去世后,有未被继承人知晓财产的情况普遍存在,例如,飞机失事失联,或者客轮不幸翻沉后,都有这种情况存在。”
  原告方认为,无法查明死者财产情况,将导致继承人无法继承其全部财产,这显然是侵犯了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对此,南京市住建委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补充解释:“近亲属是否有权利申请公开死亡公民的财产信息,必然要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来严格办理。”
  也就是说,陈森仅仅以其父亲的名字作为查询对象,而无法提供其父亲名下财产的具体所在地,这与现有法规规定的程序不符。按照现有的法规规定,住建委无法满足他的查询要求。
  庭审结束后,南京市住建委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透露,该部门每年接到的请求查询房屋登记与档案信息的案例有1万多件,但最近五六年来,除了陈森这一起案例外,此前尚未接到过相似的请求。
  南京市住建委人士也表示,他们也希望通过这个诉讼,能够来厘清一些关系,借助个案来推动和完善我国房产登记信息及查询制度,以为更多有需求的人提供方便。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表示,将会在近期公布本案的裁判结果。
(责任编辑:UN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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