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时间大半年,无合同,是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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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要引援法律。一个月之内订立书面合同 否则 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至用工一年 然后转为无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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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 继续用工公司需支付双倍工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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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用工单位工作了13年并且签订无固定期限长期合同现在单位以没有岗位的理由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怎么办
提问者采纳
  你可以要求12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过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再加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提问者评价
谢谢您;可是我还有些不明白的,按照法律您说我可以要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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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你可以要求13个月的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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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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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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