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里有什么理发店做护理有用吗

电影:十二公里1998
&&&&&&&&暂无白天的猫头鹰_休闲阅读-牛bb文章网您的位置:&>&&>&白天的猫头鹰白天的猫头鹰(原作者:吴伟剑)……犹如白天出现的猫头鹰。―――莎士比亚《亨利六世》上镶嵌着鱼和水草图案的落地玻璃,让人在室内也总有种被暴露的感觉,而遮光布的窗帘或许就能遮挡住所有的隐秘。每天午后三点钟,史林华都会坐在酒店里面,倚着往两边拉开的窗帘边沿,隔一层玻璃望着大街出神。酒店前面就是一条大街,往西去二三公里,可以到达休闲娱乐中心、新华书店、检察院、游乐园等地方,往东这边街道越来越窄,直到大街的尾端,两边是几间民房,偶尔有两三片菜地,再尽头是一条泛着青黑色的大河,河水缓缓地从邻县一路流来,不久之后就会注入海里。这酒店虽说是开在城里,其实是临近城郊接合部了。这个时候是每天里最空闲的时候,中午的客人早就走了,各个包厢的卫生也已经打扫好,晚上客人们要用的餐具都准备齐全了。吧台里有一台电脑,史林华不太会用,每次看到何燕用电脑聊天她就觉得无聊,只见她指甲涂得鲜红的双手,手指啪啪啪地敲动键盘,发出一串串刺耳的声音。而今天,她中午陪客人多喝了几杯啤酒,正趴在那里酣睡。厨房间里也没有动静,那个叫翔子的厨师一定又到隔壁的五金店里打牌去了。他没事总是去那边打牌,几乎每个月的工资都做了赌资,看来这个月过不了几天又要向老板娘预支下一个月的工资了。现在厨师不好请,他在这干了四个多月,时间算是很长了。老板娘宠着他,她和何燕都看得出来。而现在老板娘自己也闲着,她吩咐了她们两人的活之后就挎着那个墨绿色的挎包出了门,现在她一定在虹桥商业街的一家家时装店里闲逛,以消磨掉这漫长的一下午时间……如果不是经历了那么些事,史林华是不会到城里来的。她是招女婿的。十多年前,由媒人做媒,邻村的一个小伙子做了上门女婿,入赘到大障村,成了她的男人。虽然并不是包办婚姻,但招女婿总比不得女孩子出嫁来得顺当。婚后第二年她生了女儿。还是男人起的名字,叫萁萁。男人因为是嫁过来的,也不当家,家里处处得她来作主。萁萁三岁的时候,史林华的父亲得了肺气肿,断断续续看了三四年的病,掏空了家底,最终还是走了。爸走后不到半年的时间,男人开始变了。他在镇上的一家个体工厂里打工,以前是下了班回家的,慢慢地就变得不再按时回家,甚至发展到夜不归户。起先她也去找过几次,发现他不是在镇上的小酒馆里和人一起喝酒,就是跑得人影也找不到。他上班开的是一辆五羊本田的摩托车,史林华哪能追得上呢。再后来就听到了传言,说她的男人搭上了镇上的一个寡妇,寡妇做的是理发店的生意。说是理发店,其实就是按摩、洗脚之类的服务,不久这寡妇的店就关张了,寡妇和史林华的男人一起消失了,就连她男人最要好的朋友都不知道他和寡妇到哪里去了。家里就剩下了祖孙三代女的,这日子过得真不是滋味。整整一年后,男人竟回来了,一副落魄的样子。本以为他在外面受苦,会安心在家里待着的。不料他在家里住了三天,没说一句话,第四天一早对史林华说的第一句话是他要离婚。她哭过,闹过,男人似乎有的是耐心。原来,他在史林华面前的样子都是装出来的。他和那寡妇在镇上公开了关系,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招来了三个外地女人,都是徐娘半老的,在镇上,还是原来的那家理发店,扩大了店面,改为了美容店,做大了按摩和洗脚的生意。她去过几次,有一次去时是带着萁萁一块儿去的。她们正好逮到了男人。他的头发往后梳着,上面打了蜡,亮得放光。他在一把画报上才见得到的白色沙滩椅里坐着,跷着二郎腿。史林华怯怯地站在他面前,说,跟我回去。男人早知道她来了,就是不拿正眼瞧她。听了她的话,抬眼看了看她,像对一个陌生人一般的口气说,回去干吗?有我什么好?就连小孩的姓也不是我的。说着拿陌生的目光看着萁萁。来的路上,史林华本来教好了萁萁怎么说话的,但萁萁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躲在史林华的身后,害怕得浑身发抖。史林华也浑身发抖,倒不是害怕,是因为气愤。她不知道说什么,看到那几个穿着暴露的女人在旁边看稀有动物一样地看她,她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她最后一次去美容店里找她男人时,看到了她男人正搂着徐娘半老的女人中的一个说笑。那女人就像一块牛皮糖一样粘在她男人身上。在看到她的时候,丝毫没有惊讶的表情出现。她心里对自己说:这男人已经不是她的男人了。一个星期过后,男人回了趟家,也是最后一次来。他从裤袋里拿出了一个信封,对史林华说,这是五千元钱,给萁萁的。史林华知道自己不能挽回什么,她心里还是存有一丝希望的。她想不管他经历了什么,他至少是在这家里结的婚、拜的堂,生活了六年多时间。妈安慰过她,不是自己的终究是留不住的。妈还安慰过她,要她认命吧,人都有个三长两短的,我们是凑巧,轮到了这三长两短。她有过不甘心,有过要和那开美容店的寡妇决一死战的心。但想到男人看她时候轻飘飘的眼神,她就泄了气。恨只恨自己不是男儿身,如果家里有个弟弟或哥哥,她也不用留在家里招女婿,最终受了这罪,还背上了这难听的名声。最终,她听了妈的话,认命了。这是她三十二岁时发生的事情。如果事情到此没有波折也就罢了。在镇上办了离婚手续后的一段时间里,史林华一度像牲畜一样活着。她没有了目标,不知道怎么活下去,为谁活下去。眼看着女儿已经要读小学三年级了,每天看到妈弯着脊背接送孩子上学,她突然就明白了这日子就是这么过下去的。她恢复了往日的样子,看不出经历了阴霾的样子。大半年之后的一天里,她的一个小学同学来娘家,见到了她。知道了史林华的遭遇,小学同学安慰她各人有各人的活法,为这样的男人糟蹋了自己不值得,临走前还介绍了她们村的一个单身男人。一个星期后的一天,小学同学竟将那男人领来了。这让史林华不知道怎么办。那男人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黄新生。老婆丢下他和孩子跑了。两年后回来过一趟,男人留不住她,离了婚。两年来,男人就带拖着四岁的儿子,父子俩生活。同学将两人做了相互介绍,说都不是小年轻了,我看你们两人挺般配的,先谈谈看,互相不合适也没关系。这男人话少,手脚却不慢,在后来的接触中。史林华更是发现这个男人很实在。(原作者:吴伟剑)在黄新生第六次来她家的时候,他带来了他的孩子。看到这个叫豆豆的小男孩,史林华的心一下子就软了。豆豆,这个没娘的孩子,应该穿着新衣服上幼儿园的,却穿了身旧衣裤,胸口布满了油脂,裤脚一个高一个低,脚上穿的鞋子虽是新的,却让人看了更于心不忍。也许是黄新生教的,豆豆见了史林华,张口就叫了声:妈妈。这一声妈妈叫得她当即就落了泪。黄新生来她家的日子里,每次都为家里干了不少活,不是修理快要倒的围墙,就是整理院子,还给烧饭间的地面抹了水泥,把灯泡换成了日光灯。为了家里的农活和喂养牲畜的方便,他花了大半天时间拖了辆四轮车接连从村口的农用物资店来回跑了很多趟,拉回来了家里一年要用的化肥和猪饲料。史林华的妈给他钱,他推辞着不接。黄新生总是穿一件白色的衬衫,里面是一件白色的汗衫。汗衫的背部破旧了,蜂窝状的,斑斑点点。史林华看不下去,趁到镇上粜茧子,给他买了一身新衣服:全新的全棉背心、街上流行的男人西装短裤和深红色T恤衫。但黄新生不穿,说舍不得。干活的时候依旧是那蜂窝状的白色背心。这样子,看得史林华心里很不是滋味。倒是黄新生,好像铁了心要做定这上门女婿似的。那时候正赶上了镇上电信站装电话优惠的时段,他对史林华说,给家里装个电话机吧!外面的人都开始用手机了,没有电话联系不方便。史林华没说同意,这电话机虽说是优惠的,但初装费也要千把块钱的。没有电话她不觉得不方便,从小就这么过来的,她习惯了这晨钟暮鼓千篇一律的乡村日子。黄新生没等史林华同意就到镇上交了费,第二天就有人来安装好了电话。而不久之后,包括妈和萁萁在内,全家人都知道有了电话的便利。这背后,是黄新生的一片心意,妈懂得,史林华也懂得。其实,史林华心里还是有疙瘩的。相处的时间这么短,万一以后有什么三长两短,她是无法面对的。而且,人实在是很复杂的动物,保管没有变化的事情是不存在的。黄新生又带孩子来待了一天,吃了晚饭后回去了。妈问史林华接下来怎么办?她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说了。妈没多问,就睡下了。就在这天夜里,家里出了事。将近半夜的时候,史林华听到了妈房间里的哭喊声。她看到妈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紧闭着眼睛,浑身绷紧,时而哭喊时而昏迷。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时束手无策。史林华翻看妈的眼皮,全是白眼,抚摸胸口,气喘如牛。这时候,只听见妈口中念念有词,用的竟是死去的爸的口气。“爸”一会儿说他去了那个世界的苦,一会儿说让家里人放心,他在那边过得很好。他什么都好,就是最放心不下女儿的终身大事。史林华吓得不轻,说,爸你放心吧,妈、我和萁萁都很好。“爸”的话含混,但很激动,他说,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在那边对这边的事知道得清清楚楚,你为什么不能再成个家呢?史林华不说话。妈的嘴里涌出了泡沫状的唾液,再次昏迷了过去。她吓坏了,赶忙对“爸”说,我会的。“爸”说,眼前就有一个,你怎么就不答应呢?说着“爸”变得悲伤起来,说你这么下去,怎么让我放心?怎么让你妈安心?听“爸”这么说,史林华哭了,说,爸你放心吧,我答应你……妈的身子折腾了大半夜,直到平静地睡去。史林华模仿村里老人的做法,用黄纸折了元宝,在大门口烧了,算是送走了爸的阴魂。第二天妈送孩子们上了学,又像每天一样到屋前不远的桑地上采桑叶去了,没有丝毫的不同。那一年蚕茧的产量高,价钱有十五元钱一市斤。而第二年,蚕茧不仅产量极低,价钱竟跌到了每市斤六元钱。除去桑地用去的化肥和蚕种等成本,赚到手的钱少得可怜。在死去的爸回来附身于妈之后的第三天,黄新生又来了。萁萁上学去了,家里就三个大人,吃饭的时候妈提起了两人的事,黄新生同意了,史林华也点了头。就这么,两人到镇上领了结婚证,开始了小两口的生活。婚后黄新生带着豆豆住在了史林华家。豆豆和萁萁一起,每天由妈骑着三轮车接送他们上学放学。黄新生在邻村的一家制造水泥砖的工厂里打工,干的是体力活。稍有空的时间里,他没闲着,帮着史林华操弄家里那四亩田地,还要回自己村那边去照看自己的两亩田地。日子过得细碎,却满满当当。这样的日子,史林华的脚下仿佛踩了一朵幸福的云。黄新生对史林华说要出去挣钱的事是两人结婚满十个月的时候发生的。他工作的水泥砖厂的老板跑了,说是因为赌博欠了很大的赌债,把厂子也输掉了。厂里因为换了主人,工资倒是按时发的,活却减少了很多。眼见着这样下去工资是少得可怜的。黄新生对史林华说想出去看看,外面一定有赚钱的门路。史林华知道他说这话,其实已经在心里决定了。这男人几乎没有话,认准的理一定要做到的。这大半年的生活,史林华熟悉了他的这方式。黄新生是九月份走的,孩子们都在学校报名上课了,他只带了两百块钱就上了路。他说他有个亲戚在省城的郊区做铝合金的建材生意,他要到了亲戚的电话和地址,说再怎么人家都会看在亲戚的面上留他的。至少比待在家里强。史林华知道拦他不住。男人不出去挣钱不像个男人。黄新生没说他什么时候回来。史林华也没问。让史林华想不到的是,黄新生这一去竟是三年没回来。谁能想得到呢,黄新生走的时候,豆豆刚开始读幼儿园中班,萁萁读三年级。而等到豆豆都快要读三年级,萁萁快要小学毕业的时候,黄新生还没有回来。史林华也打过他留下的电话。第一年的时候还是能联系到的,黄新生还寄钱回来。第二年开始就联系不到他了。他也不打电话回来。史林华也想过去省城的郊区找黄新生的。但每次要走的时候,心里打了退堂鼓。她也放心不下家里。黄新生的离去,让史林华觉得自己经历了一起宿命的轮回,唯一不同的是黄新生给她留下了豆豆。妈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再怎么,你也留不住。史林华突然想了起来,妈也是招女婿的,从小她就是跟妈的姓的。爸是永远地走了,空留下村里安息堂里的一个骨灰盒。妈是没有什么念想的了。而史林华自己的男人也是走了的,却在她心里留下了一份永难忘记的念想。看着妈日渐佝偻的脊背,她在心里叹了口气。(原作者:吴伟剑)这是个平静的傍晚,史林华在厨房间里做好了晚饭,等着妈从村部的学校接孩子们回来。她听到了妈招呼孩子们下车的声音。她的声音不高,孩子们的声音盖过了妈的嗓音。史林华听到萁萁正在教豆豆背一首唐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她从窗口看到萁萁摇头晃脑的样子,豆豆听得很认真。豆豆说,姐姐,这诗里的萁萁就是你,豆豆就是我呀。萁萁愣了,说,我怎么就没发现呢?豆豆你真聪明!豆豆就嘟起嘴巴,仰起头,做出很牛气的样子。看着萁萁和豆豆开心的样子,史林华多希望自己也只是个孩子,给颗糖就笑,摔倒了就哭,不用伪装着生活,不用压抑自己的心情。而现在,她正面临着生活的选择。这么多年了,她就一直生活在村里,除了十多年前到镇上的中学念过三年的初中,算是见识了一点世面。这村子的名字很怪,叫大障村。不知道以前是不是因为出了个有障碍的名人还是因为别的原因。从地理上看,大障村虽离县城只有十二公里远,但却是全县最特殊的一个村子了。海城县虽说有山有海,靠海的吃海,靠山的吃山,再不济也是个县级风景区,成为旅游胜地。这些年,从杭州和上海等大城市来的城里人,大把大把的钱就是在遍地开花的农家乐饭店里花掉的。但唯独这大障村,前不面海,后不靠山。现在交通虽然好了,但从县级公路上下来到大障村,还需经过一条乡村公里。因为县级公路正在开拓为省级的高速公路,从山里拉石料的车子就喜欢上了大障村的这条路。没几年,这路就变得坑坑洼洼。高速公路修好后变成了收费的公路,大障村的这条路就成了许多车辆逃避收费的捷径。村里修了又修,路况还是那个模样。因为不发达,村里的男人们大都外出挣钱去了,有的甚至就安家在了外头。扳着手指数过来,这大障村还真是个女人居多的村子。如果不出去的话,这样的生活真是一潭死水。史林华突然就想到了黄新生。他是看透了这个道理才走的。他走的是对的,但为什么就不回来呢?转眼间就过了年,过了这个年,史林华已经三十六虚岁了。一个女人,在这个年纪,正是花开得最艳的时候。如果没有在她身上经历的两场婚姻,即使生了再多的孩子,也不会有一点压力。而现在,两个孩子加上日渐老去的妈,他们的生活需要不断地维续下去。萁萁眼见着就要读初中了,豆豆也不小了,个子每个月都在长。她心里不想让两个孩子里的任何一个受委屈。现在两个孩子拖在身边,还过得去,如果要他们有好的前途,这书是一定要读下去的。而她能做的,就是挣钱。新年里,在打消了很多次的顾虑和为自己鼓气之后,在还是春寒料峭的一个星期天里,史林华就来城里了。她早出晚归,在城里的劳务市场里候了几天,终于等到了一份城里的工作―――做酒店的服务员,做洗菜、搞卫生等杂活。在这之前,她什么都不会干。她会干的大都是农活,插秧、割稻、施肥、打农药,除此便是侍弄爸还在的时候栽下的一亩多地的桑树。但这些活早已经是落伍了的,干好这些农活也不来钱。最多是家里的稻谷田里多收每亩两百斤的稻谷,而蚕的收成好坏自己是做不了主的,至于粮食的价钱本来就不高。靠这些收成的积攒,根本就派不了用场。中从大障村到县城有十二公里的路程。史林华想不到,县城里百无禁忌,欢乐祥和,街上一尘不染,人们行色匆匆。史林华赶紧脱掉她的棉袄,因为县城早已开始穿T恤和裙子了,虽然气候上还是个春寒料峭的季节。如何有这么大的差距呢?在城里的劳务市场里,头一天她一无所获。那些饭店、工厂、幼儿园需要招工单位的人们在一个个颇像摆摊卖菜的摊位前候着,等着需要工作的人上前应聘、面试。她怯怯地走过了两个摊位,就不敢往前走了。她受不了人们看她的目光。第二天,她还是去了,依旧怯怯的。在这一天上午行将结束的时候,她看到了老板娘。老板娘从里面出来,在她的身边经过,不经意地瞟了她一眼。同样是瞟了一眼,史林华就觉得她看自己的目光是不同的。史林华被她身上一种隐隐的气息吸引住了。老板娘她不像那些挑人就像挑萝卜青菜一样的目光看她。老板娘的脚步停了下来。后来,史林华甚至都没仔细听她对她说的报酬。老板娘对史林华说,管两顿饭,每个月工资一千二百块钱,干得好还有奖励的。史林华心里觉得自己和她是有缘的。后来在到酒店工作几个月后的一次,老板娘在酒店里喝醉了,对她说,她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是因为史林华穿了一件乡下人常穿的棉袄的缘故。她估摸着老板娘也是乡下出生的,但老板娘从来都不说她自己的事。来酒店的第一天,她局促得不知道怎么做。翔子在厨房里忙着,不时地吆喝她和何燕做这做那。她看到翔子胸前的火蹿起一米多高,心里担心屋顶是不是会被烧穿了。一蓬大火过后,一盘菜就盛好了,而史林华还在发呆。翔子抬头叫了声,阿姐!史林华回过神来,知道翔子是叫她把菜端走。翔子也是从乡下来的,每天上午开着摩托车来上班,直到晚上九点的时候,店里没有了生意,再开着摩托车回乡下去。史林华没听翔子说起过他家里的事,应该是有孩子了。他不像别的厨师那么肥胖,而是身材修长的。要不是穿着厨师的衣服,没人会认为他做这行当的。他留了两撇夸张的细小胡子,其实也就二十七八岁。他在史林华来店里的时候,瞪大了眼瞅了瞅她,看得史林华很是尴尬。等到熟悉了,他就叫史林华阿姐了。听他这么一叫,史林华本来是不想他这么叫的,好像他真成了她弟弟似的。她心里这么想,嘴上却没说。而何燕,在史林华看来是很不简单的人物。她就是这个春天里城里穿着最少的女性之一:一双丝袜从脚踝开始,一直贯通到大腿,不肥不瘦,走路的时候就像两条游动的蛇,而她坐着的时候,两条蛇就缠绕在了一起。上身是乡下人家结婚时候新娘子穿的婚纱模样的打扮。这装束,看得史林华心惊肉跳。她应该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脸蛋是瓜子形的,眉毛修得又弯又细。她看男人的时候脸上是一脸的不屑,对史林华却没有这样的神情。这酒店在城里实在说不上大。两间门面,除了大厅,底层两间包厢,楼上四间包厢。厨房间在底楼大厅的尽头。史林华需要每天上午的时候在厨房间里处理好菜场送来的菜,择、洗、整理和存放,除此还要打扫好各个地方的卫生。这是没有客人时候做的活。来了客人,不多的话只需要在厨房间为翔子打打下手,将菜端到大厅吧台那里,由老板娘或何燕再将菜送到包厢里。客人走了,她要收拾房间,并且洗好碗碟,这些活多的话何燕也会来帮她一起做。(原作者:吴伟剑)生意一直这么不清不淡的样子。顾客大都是散客。她每天从大障村骑自行车出发,五十分钟的车程之后就到了城里。她一般上午十点前到达店里,晚上忙完了活再骑五十分钟的自行车回到大障村。最晚的一天,她结束店里的活,回到大障村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了。这酒店的生意就是不一般,中午的时候客人少得可怜,大多数是晚上来的。史林华发现,顾客里的熟客几乎都是开运输拖拉机的人。他们将拖拉机停在郊区,步行约一公里的路程,来城里这边喝酒吃饭。起先的时候,就连晚上的客人也不多,有点稀稀拉拉的样子。这情形很快就得到了改变,因为过了三月,不经意间,客人每天晚上都呈爆满的状态。生意开始火爆起来的第一天发生的事,史林华记得很清楚。那天她头一次见到了老板娘的浪。那天店里来了两间包厢的客人。史林华和何燕两人忙着开酒端菜。老板娘在两个包厢间穿梭,轮流给客人敬酒。客人都是熟客,她和客人们的笑声一直可以传到厨房间。她是那么会说话,什么事都能往男人和女人那事情上引,引得滴水不漏,引得包厢里的气氛一次又一次达到高潮。史林华是第一次听老板娘这么说话,她的脸都红了。这么不要脸的话,怎么会从老板娘的嘴里说出来呢。她的心怦怦地跳着,顾自埋头干活。史林华和何燕两人不断地往包厢里搬酒。她笨手笨脚,不知道酒的种类,亏得何燕知道。何燕净挑价钱贵的酒开。等客人吃饱喝足,结完账都走了,老板娘在吧台里将计算器按得密不透风,不时地要翔子报出厨房间用去的菜,要何燕清点喝掉的酒。等她算完了,她抬起头来对大家说,以后要都像今天这么做,我们店里还要招人啊。老板娘掩饰不住赚钱的喜悦,从抽屉里抽出了两张一百元,分别递给了翔子和何燕,说,拿去,这可是奖励给你们的。她看到了史林华,又从抽屉里抽出一张来,照样给了她,说,好好干,熟悉了业务不怕没钱赚。老板娘酒也喝了不少,脸红红的,但老板娘高兴。那晚,回到家已经很晚了。妈和孩子们都睡得很熟。史林华本想弄醒妈,对她说说城里的事的,但想到妈是不会相信的,就没说。第二天一早,妈送孩子们上学的时候她还睡着,妈送孩子回来后她还睡着。妈就到地里干活去了。她醒来后,一看时间已经九点多了,就把一百元钱留在了饭桌上,用一个碗压住,又匆匆赶往城里。五月里,老板娘陪史林华上了趟街。史林华本不想去的,老板娘对史林华说,你这身衣服怎么行呢。再这么下去,酒店的生意都会受到影响。何燕也在一边劝说。史林华拗不过老板娘,就随她去了虹桥步行街。这虹桥步行街果然是城里最热闹的地方,以前史林华只是听说过而已。老板娘带史林华去了她熟悉的几家店铺。老板娘看中了几件女装,要史林华去试衣间试穿。史林华看着老板从衣架上取下来的衣服,心里想这衣服她怎么能穿呢?这是城里女人才穿的衣服。老板娘一定要她去试不可。她试了,穿着新衣服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老板娘惊叫了起来,你照镜子了吗?你穿这衣服年轻了十岁。老板娘还为自己叹息,你是穿什么都有型,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会迷倒所有男人的。史林华听老板娘这么说,脸上就挂不住了,脱了衣服,死活不要买。老板娘好说歹说,换了家店,终于买下了几件史林华看中的衣服。尽管这样,老板娘还说她太土了,她为史林华付了款。史林华想着老板娘的话,心里还是对她充满了感激的。这几身衣服,史林华穿回了家,妈只是盯着看了两眼。妈没说什么。史林华读出了妈目光的内容,妈是默许了。衣服是最好的语言,人就要靠衣装才显出不一般来的。一直以来,她生活在大障村,没上过街,哪里想到过外面的衣服也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呢。何燕不知道什么时候做了头发,染成了金黄色,还是个爆炸头。她最近迷上了听歌,耳朵里经常塞着耳机,就连老板娘吩咐她做事也要叫几遍才听得到。那晚有一个包厢的客人点了很多的菜、叫了很多的酒,其实也就只有三个客人。忙完了其他地方,老板娘要何燕和史林华都去那包厢陪酒。房间里的喧嚣如炸开般四处飞溅,强烈的吵闹声扑在地板上、天花板上,余音回响。史林华透过门和门框间的空隙往里看了一眼,她看到何燕坐在一个食客的腿上,上身的衣服已经脱了,就剩下一个胸罩,正挥舞着两条白色的手臂放肆地笑着。她的脸腾地红了,赶快退回了身。她不知道这酒店的服务员是这样服务的。史林华不想去的。她没见过这阵势。但老板娘下了命令,她不得不去。她们三人就这么分别坐在了一个客人的边上。史林华边上男人的手不安分地在她的腰上游走,感觉就像一条蛇。她难受,想呕吐。男人还要她喝酒。添了杯子和碗碟,她吃不下去,虽然肚子在外面的时候就已经饿得咕咕直叫了。她不喝,男人就说人多是热闹,人少有情调,到这儿来喝的就是情调。老板娘也在旁边起哄。她就那么喝了一杯啤酒,感觉嗓子眼里堵住似的。男人将她抱了起来,她坐在了他的腿上……她不知道时间怎么熬过来的。她不敢看老板娘和何燕。而老板娘和何燕两人老练地和客人们周旋,她们的桌前很快就堆起了一堆酒瓶。回家的路上,在进入村子后不久,她就在那本来就不平坦的村路上跌了一跤,摔破了膝盖。她爬起来,扶起车把,嘴里喷着酒气,昏昏沉沉。一路上,她心里骂着天下所有的男人。也骂自己的男人。到了家就倒头睡了。第二天,老板娘一改以往淡雅的装束,竟是一副浓妆艳抹的模样。史林华见到她时,就想到了昨晚上的情形。她不敢看老板娘的眼睛。她知道这酒店的生意也就因为这而存在的。客人们如果不是来寻开心的,那这酒店是不会有这么好的生意的。她很快就学会了穿衣服和化妆。除了老板娘买的,她又添了两身衣服,都是夏装。虽没有何燕的妖娆,但这衣服她是绝不敢在大障村穿的。她在何燕那里学会了描眉,学会了怎么将油彩勾画在眉毛上,将口红涂抹在嘴唇上。她还学会了那种看人时候的目光,若有若无,让人觉着朦胧和缥缈。不久就有一个特殊的客人被史林华吸引住了。这客人有三十多岁的样子,剃着平头,身材不高,但结实。说是被史林华吸引,其实是史林华被他吸引。她不记得他之前是否来酒店喝过酒。她只记得他来的时候,必定要挑楼上靠窗的那个包厢。这房间开了窗户,正对着那条大河。那是个小包厢,坐满了的话也就四个人,但不同的是这客人每次来都只有他一人。他坐着抽烟,一副思考的样子,要不就在靠窗的椅子上靠着,眼神定定地望着窗外。他一般都要半斤装的白酒,一瓶都喝完了才离去。(原作者:吴伟剑)史林华为他服务过几次。他不像其他人那么好色,没有对她动手动脚。她也就充满了敬畏。她一般上好了菜,为他开了酒,斟满了一杯之后离开。他看上去心情不大好,要不然他不会总是一个人来喝闷酒。而这闷酒是要喝坏身体的。史林华小心地劝他慢点喝,他盯着史林华看,看得她心里毛毛的。他也不多说话,就这么一个人喝着酒。她赶紧退了出来,在门外休息片刻,里面的客人也不再需要她做什么,直到他喝完了酒,也不叫饭或面条就径直下了楼,结完账离开。这样的情形持续了一段时间,这客人不再来。等他再来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一个月之后的一天晚上。他还是要了楼上的包厢,那天为他服务的人是何燕。但何燕很快就跑了下来,对史林华说他指名要史林华为他服务。史林华就去了,客人竟一改以前的作风,要史林华陪他一起喝酒。史林华就坐了下来。史林华知道他的名字,叫张戴明,就住在这窗外的大河对面。他是做木工的,专门为城里需要装修的人家做装潢。他看到史林华喝了一小口白酒后辣得直吐气的样子开心地笑了起来,笑完了就起身在一边为史林华准备了一套餐具,还为她夹了菜。好像史林华才是这儿的客人。张戴明问史林华,你为什么总是不笑?史林华答不上来,她自己也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在这饭店里一直以来是不笑的。张戴明说,你一直以来不笑是有原因的对吗?史林华想了想,点了点头。张戴明说,其实你笑起来真的很美。听了张戴明的话,史林华露出了一个微笑。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张戴明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来店里吃饭,而且非得史林华去给他服务不可。一般是他进了店门,选定了楼上的那间包厢,就往上面走。何燕在吧台那边赶紧使眼色给史林华。史林华跟上楼,进了包厢,给他摆好了碗碟和筷子。他还是喜欢半斤装的白酒,史林华轻声地劝过他喝白酒伤身体的话,他说其他的酒不算酒,白酒他是戒不了了。史林华说喝了酒,怎么能将人家的房子装修得好?张戴明说,我一般是白天工作的。白天工作,那晚上不需要回家陪家人吗?这话史林华在嗓子眼里差点就要说出口了,但好几次都忍住了没说。张戴明还是经常来店里。虽不是每天都来,但毕竟已成了店里的常客。有时候,三五天他没来,史林华心里竟有种盼望他来的想法。酒店的生意最好的季节是夏天,过了夏天,时间不经意间就到了中秋了。史林华来酒店有大半年时间了,而那个叫张戴明的男人来这里光顾也有三个多月了。过了中秋,这酒店的生意算是过了旺季,进入淡季了。淡季到来的时候,老板娘就把生意托给了厨师翔子,走了。听翔子说,老板娘是到云南去了。云南,史林华脑子里想都想不出来会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她在翔子口里,零零星星地得到了老板娘的信息。据翔子说,老板娘是跟着一位大老板的,这酒店其实也不是老板娘的,幕后真正的老板是那位大老板,就连翔子也没有见到过。老板娘走之前将酒店里的事情都托付给了翔子,之后她还对何燕和史林华说,记住你们要做的事,你们就是猫头鹰,白天可以软绵绵的,到了晚上必须得打起精神来。只有这样酒店才能照样开下去,才能赚到钱。她还交代了她走之后的分工情况,谁记账、谁开店门等事情,还有什么事情可以随时打她的手机等等。史林华都没有仔细听。她脑子里出现了猫头鹰的形象。史林华心里想着猫头鹰。大障村的家里,房子前面是一片桑地,就在桑地边上有一棵高大的杨树。小时候,经常会在傍晚的时候看到猫头鹰,从栖息的杨树枝丫上飞下来,“咕哇―――咕哇―――”地叫着,扑喇喇地扇动宽大的翅膀的情景。这猫头鹰,她是很多年没看到了。现在老板娘说要她们像猫头鹰,她竟怀念起小时候的猫头鹰来。哦,猫头鹰,猫头鹰。她在心里喃喃地念叨着。那只猫头鹰后来去哪儿了呢?怎么后来就再也不见到它的影子了呢?这昼伏夜出的猫头鹰。而现在,我就是一只猫头鹰了。想到这里,她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何燕莫名其妙,皱起眉头看了她好几眼。事实证明老板娘的安排是正确的。翔子很快担当起了酒店老板的角色。他早出晚归,一天里空闲的时间到隔壁五金店打牌的次数也减少了很多,俨然酒店就是他开的样子。老板娘走后的第二天,翔子特意给何燕和史林华做了几个菜,算是犒劳的意思。他要何燕和史林华都坐着不要动,他自己一个人烧菜、端菜,完了还开了一瓶店里的香槟酒。翔子实在是个很会烧菜的人,虽然史林华也经常看到他在厨房间里乱搞的样子,譬如说一盘摆放出精美图案的基围虾,竟是用他握勺的油腻的手来摆弄的,而很多时候,因为心不在焉,烧熟的菜掉在了地上,他总会捡起来,在水龙头上冲一冲就又放入了盘中。每当这个时候被史林华撞见了,他都会向史林华露出一脸无辜的笑来。她对史林华说,阿姐,今天我露一手,做一个“一行白鹭上青天”吧!何燕听不懂他说的话,就见翔子进入了厨房间。不一会儿,他端出来一个蛋花汤,上面漂浮着一排整齐的洋葱叶子。何燕就说,什么一行白鹭上青天,不就是个蛋花汤吗?翔子说,你看啊,这盆子里的洋葱叶不像白鹭吗?这蛋花汤和蛋黄就是白云和太阳……没等翔子说完,何燕就和史林华笑了起来。翔子说,那就做个“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给你们尝尝。说着他又进了厨房间。过了很久之后,他端出了一盘菜来。何燕和史林华看到是一盘炒青菜上面盛了几块猪蹄。翔子说,你看啊,这是脚,乡下的小路边是不是有青菜的,这个菜……何燕和史林华又笑了起来。何燕说,看不出来,你真是个大厨的料啊。翔子喝了口酒,将下巴扬起来,一副受用的样子,惹得何燕用筷子要去戳他的脸……这顿饭上,史林华第一次知道,何燕她竟是外地的。她将海城的土话说得那么好,几个月来史林华竟一点也听不出来。她老家是四川的,她和老公两人来到海城已经有五年了。老公在老乡承包的建筑楼盘的工地上工作。她虽然只有二十五岁,孩子却已经七岁,在老家快读一年级了。她听说史林华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后,就嚷着要史林华带孩子们来城里让她看看。何燕的话,一下子拉近了史林华和她的距离。(原作者:吴伟剑)而翔子的老婆给他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都上小学一年级了。翔子的酒喝多了,话就多。他一般在店里每顿喝一瓶黄酒,那天竟开了两瓶,都是一个人喝的。何燕和史林华都劝他别喝了,他说他没事的,照样会开着摩托车回家的。他说这点酒不算什么,最厉害的一次是他真的喝醉了还开车回乡下,是边吐边开车的,第二天才知道自己的样子。从他的话里知道,他是做上门女婿的。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一个跟他老婆的姓,另一个跟他的姓。史林华听翔子说他是做上门女婿的时候,心里咯噔了一下,翔子的话勾起了她的心思。翔子说话的时候眉飞色舞,好像刚做父亲的模样。何燕笑声不断,史林华也跟着傻笑。翔子很兴奋,他说十个厨师九个花,还有一个是傻瓜。何燕就说那个傻瓜就是你了。翔子说真的吗?何燕说不是你,那会是谁呢?何燕上卫生间的时候,翔子就跟了去。他们两人一起在卫生间里待了很久。她隐约知道翔子和何燕到卫生间里做什么去了。史林华的心里突然涌上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感觉是那么陌生而熟悉,充满了久违了的陌生感。她不禁浑身战栗了一下。这感觉直到不久以后的一天,张戴明来到了酒店,它又在史林华的心里冒了出来,终于化为了燃烧的火苗。那天晚上酒店的生意不多,才接近九点的模样,看来是不会有多的客人来了。何燕对史林华说,要她先回吧。她就打算先回的时候,张戴明来了。何燕看到张戴明进了门,就起身到厨房间和翔子说话去了。史林华知道她是有意避开的意思。她对张戴明说,你怎么来了?张戴明露出一脸难得的笑,说,我来看看你。史林华说,人家都要回家了,你还来看什么?张戴明说,那我可以送送你啊。两人一前一后离开了酒店。张戴明开着辆125型的摩托车,史林华骑自行车。快出县城的时候,张戴明靠近史林华说,时间还早呢,我们去公园逛逛吧。史林华本不想去的,但想到这个时候回到家,妈和萁萁、豆豆他们都已经睡了,就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她跟着张戴明,驶出不远拐过两个街口,就到了海边的公园。公园里的游人不多了。他们将车子停在马路的对面,走过一段台阶,就到了公园里的小广场。他们在公园高处的广场上散步,海风将广场周围高高的风扇吹得呜呜作响。衬着城市的灯光,夜空很蓝。她看到了一些做小生意的人在靠近海塘大堤的水泥路边摆摊,大多是小孩子的玩具。玩具大多是夜光的,在暮色里闪闪烁烁。不远处,三三两两的人们在海塘大堤上散着步,蓝色的夜空低得好像就在人们的头顶上。这城里人的生活就是不一样。这是城里最新开放的海滨公园。这里原来是海边的一个垃圾场,城里人就是会变废为宝,现在是城里很有名的一处观光景点了。他们沿着一条石子小路,下到了广场下面的海塘大堤上。风一直从很远的海面上吹来,带着一股亚热带季风的温湿。潮声在耳边若有若无地响着。后来他们来到了公园广场南边的一块大草坪上。史林华看到一些人在放飞孔明灯。撑开孔明灯的小棒,里面点上蜡烛,灯就会自动起飞,会一直随风飞到看不见的夜空里。张戴明看到史林华不断地看着他们,就对她说,我们也放飞一盏孔明灯吧。他果真跑过去,付了钱,很快就拿着孔明灯过来了。史林华看到那孔明灯张开来,竟有一米来长的直径。张戴明安装好了灯架,转过头对史林华说,你许个愿吧,许了愿它就会飞得最高,愿望也就会实现的。史林华说,真的吗?张戴明说,这还有假?放孔明灯,都要许愿的。史林华闭了一会儿眼。孔明灯点燃了,起先是颤颤巍巍的,好像在试探。后来变稳当了,慢慢地,随着风,升了起来,里面的火也旺了起来,越升越高。两人看着它,一直越飞越高,越飞越远,直到消失在他们的视野里。放好了孔明灯,他们继续沿着石子小路走着。在一片没有路灯的树阴下,有一张椅子。张戴明说,我们坐会儿吧。两人都坐下后,张戴明问史林华,你刚才许的愿是什么?她不说。她也说不清自己许了什么愿。但心底里真有愿望的,她会告诉他吗?张戴明突然对她说,我爱你。史林华的心咚咚地跳着,怎么会这样呢?张戴明的手就环过来,抱住了她。她一动不动的,酒店里虽经常有逢场作戏的动作,但她都没有今天这样的体验。在他的手伸进她的衣服里面的时候,她不禁战栗了一下。所幸他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她就这么任由他抱着、抚摸着,任他不断地吻着她的脖子。他不断地在她的耳边说着,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她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是爱吗?他是真的爱她的吗?她是有过男人的,还不止一个,但从来都没有听对方对她说过这三个字。她觉得自己的眼泪快要出来了。她流泪了。她的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起风了,时令已经接近秋末冬初。前两个月里,史林华用自己一个半月的工资为自己买了一辆电瓶助动车。为这车子,她心里跟自己闹了一阵别扭。毕竟从上班的酒店出来,绕过半个县城,回到大障村骑自行车要将近一个小时的路程。如果有风雨,更是不便。有了电瓶车,只需在空闲的时候将车子充满了电,就省去了骑车的力气,最便利的是路上的时间缩短了一半。在酒店里,他们三人就这么守着,生意和夏季比起来少了很多。但翔子说了,即使再少,这店养活他们三人是绰绰有余的。这道理史林华是知道的。翔子出事也是那段时间里。那天很意外的,中午的时候竟来了一拨客人。他们点了很多的菜,何燕为他们服务的时候还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他们一定是弄疼何燕了,何燕嘴巴里说着骂人的话,从包厢里跑了出来。本来那饭局就要结束了。何燕躲在厨房间里,一直也没露面,翔子是被他们喊进包厢里的。有一个客人说在一个菜里面吃出了苍蝇,还煞有介事地给翔子看。这阵势是吓不倒翔子的。他将苍蝇拿了过去,看了看说,不就是块烧焦的锅巴嘛。说着就一口吃了下去。那客人眨了眼,坐下了。旁边又有人说,他那里也发现了苍蝇,并给翔子看。有人说这饭钱不付了,还有人说要赔偿他们的损失。翔子就不干了。难听的话就这么多了起来。(原作者:吴伟剑)出事的时候,史林华和何燕都在厨房间里。等到那边的声音高起来的时候,紧接着就听到了酒瓶被砸的声音。史林华就想事情坏了,她顾不了那么多,就跑了出去。她看到翔子和一个客人扭打在了一起。翔子的鞋子不知道怎么掉了。地面上都是酒瓶的玻璃碴,翔子扭打的时候一跳一跳的。史林华就知道翔子的脚受了伤。她哭着喊他们别打了,没有人听她的。后来客人们一个个都往外走,史林华看到地上都是翔子的血迹。厨房间的地滑,本来翔子工作的时候换了双鞋子的。等翔子他重新换了鞋,从厨房间拎了两把菜刀追出去的时候,那伙人已经走远了。何燕拨通了老板娘的电话。在电话里,老板娘了解了事情经过,安慰了翔子,说碰到这事也没办法,让他好好养伤,等脚上的伤好了再开店营业。第二天史林华和何燕两人去店里打扫了卫生。何燕说翔子休息的时间里正好她要回趟老家,等翔子的伤好也要两个星期,她这趟回去的时间是很宽裕的。史林华也很久没休息了,想趁这时间正好在家里陪陪妈。酒店因此也关张了两个多星期。史林华在大障村待了几天。起先的几天里,她很不适应。这大半年来,虽然每天史林华都是回村的,但总是一路匆匆的,没仔细看。原来村里宽阔的道路,而现在看来竟是那么的狭窄;原来熟悉的大障村在史林华眼里就是整个世界,而现在看来这个世界是那么的微小。她不知道这是因为什么。是大障村变了吗,还是自己变了?她陪妈在地里干活,秋天的土地收获了棉花和豆子,都需要翻垦,然后播上越冬的油菜和麦子。妈说,家里的猪总不能全吃买来的饲料,就播了很多的大麦种。妈还带史林华去看了村里的一片奇怪的地。妈说那地真是奇怪的,自从你去城里打工之后就发生了奇怪的变化。史林华跟着妈来到了村子北边,她看到了一片原本平坦的水田竟隆起来了,高出了原来的地面有一米多,她们家的田就在其中。这样子明年是没法再种水稻了,只能当地来耕种。越过这隆起来的地,史林华看到村里那条主干道上,堆积了小山一样石料的运输卡车正像乌龟一样一辆接着一辆源源不断地驶过。妈照例是每天接送萁萁和豆豆上放学,看着妈的样子,史林华想这个家没有了妈真不知道会是啥样子。妈还是老样子,就是眼睛不好使。妈才六十出头。村医务室的医生对妈说她得的是白内障,可以开刀的。白内障这病现在国家有补助的。史林华就要带妈去城里的医院看病。但妈死活不肯去。她就想最迟的话,等到了年底,妈的眼睛是一定要带她去治的。妈和萁萁、豆豆在一起就开心,就不觉得累。妈的感觉史林华也是一样的。这俩孩子喜欢读书,不和村里其他那些孩子一般,每天只是疯玩。想不到第一个星期快到的时候史林华就在家里接到了张戴明的电话。她都想不起来,张戴明怎么会知道她家里的电话号码的。他在电话里对史林华说他为了联系到她已经三天没睡觉了。他找了很多地方,以为史林华出了什么事情。因为有事情要办,史林华对张戴明说,那我明天就来一趟城里。张戴明说,那我们就在酒店门口见面吧。史林华说好的。张戴明在第二天见到史林华的时候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送了一部新的手机给她。史林华想接,但又不想接。她不知道该不该接受张戴明的礼物。张戴明没理会史林华的犹豫,他为他打开了包装盒子,装上了电池,并且教她怎么使用手机的方法。史林华就这么学着,她觉得手机竟这么迷人,怪不得现在几乎人人都有手机了。如果永远生活在大障村不出来的话,她会和妈一样,什么新鲜的东西都不会,直到慢慢老去。张戴明对史林华说,我就想看到你笑的样子。说着就看着史林华。史林华抿了抿嘴,向张戴明露出了一个笑容。这是特殊的一天。原本上午天气很好的,临近晌午的时候竟下起了小雨。张戴明带史林华来到了一家酒店。这酒店和史林华工作的酒店隔了一条马路。他们像一对爱人一样点了酒菜。像这样的酒店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他们在酒店里从中午待到了下午。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史林华对张戴明有了全面的了解。他本是离县城更远的一个乡的,在和史林华她们的酒店一河之隔的那个村子里做上门女婿。就是因为以前家里穷,兄弟姐妹又多,才做了这上门女婿的。他说他不爱那个女人,虽然孩子已经上小学了。他越来越不喜欢待在那个家里了。史林华听到张戴明说是做上门女婿的时候愣了一下。她想到了自己的经历,想到了这一切或许真的就是命中注定的。眼看天色不早的时候,张戴明说你今晚别回去了吧。他带着史林华沿着街道一直往前走,直到史林华觉得离她工作的酒店有三公里远的地方,拐了个弯,史林华看到这里竟是个村子,一个城里绝难见到的、的的确确的村子。这村子里的房子密密麻麻的,几乎没有空地。张戴明带着她在这城中村里七拐八拐的,就来到了一户平房前。张戴明掏出了钥匙,打开了位于最旁边的一间屋子的门。这里原来是张戴明在这城中村里租下的一间房子。房间虽小,生活需要的简单的设备和用品都不缺,史林华一下子就嗅到了家的气息。在这个细雨蒙蒙的秋末的傍晚,史林华第一次裸露了自己。她从来没有这么在一个男人面前裸露过自己的身体。她感到了自己的心跳,突突突的跳动声,不由得浑身战栗了一下。在她身体不断的战栗中,她感到身体里有一根冰棍插了进来。张戴明不再像以前在海边的公园里那么拘谨,他就像一个琴师。在急急地拉出了几个重音之后,学会了细拉慢唱,学会了将过程演绎得风生水起。在张戴明的弹奏里,史林华觉得自己一次次地来到了山巅,又一次次地滑向了谷底。在张戴明的弹奏里,史林华脑海里一些画面交叠放映:大半年前,她来到城里;几个月前,张戴明经常来她工作的酒店里喝酒;而再后来,她对张戴明很熟悉了;现如今她将自己完完全全地交给了这个男人。这男人不是自己的第一个男人,也不是和她只生活了半年时间的黄新生。三个男人的脸在她晕眩的脑海里交替出现,直到最后竟组合成了同一张脸―――陌生人的脸……那天晚上,她没回家。酒店歇业后的一个星期的白天里,史林华都是在城里的张戴明的租房里度过的。张戴明一定是错过了很多的活的,他做的装修房子的活现在被他忘在了九霄云外。他甚至连手机也懒得接,电话最急的时候他关了机。他热衷于琴师的活,乐此不疲。而这演奏的另一个主角史林华也以同样的状态投入了其中。(原作者:吴伟剑)在旷日持久的弹奏的休息阶段,张戴明告诉史林华:他受够了他的生活,受够了他的家。他想立刻就离开她们家。他说他离婚很容易的。他们家本来就看不顺眼他,巴不得他能提出来离婚。他还没走出那一步就是看在孩子的面上。现在他终于想清楚了,人活着没有爱的人是没有意思的。他遇到了史林华是他的福气。这是他命中注定的。他的话一遍遍地在史林华的耳边响起,她就像第一次听到张戴明说我爱你一样,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这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妈问过她不是在休息的吗,怎么还要往城里跑?她对妈说,在城里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办的。她为妈和孩子们都买了换季的衣服,她还为妈买了过冬用的电热毯。妈没再问她什么,妈的活多,妈没时间和她闲聊。史林华偶尔看到妈的眼神时,感到有些迷惑,她想,到了年底妈的眼病是一定要去治的。下两个星期后,何燕回来了,她说老家她再也不想回去了,她老家那样的地方不适合生活,只适合养生。翔子的脚伤还没好全,但并不影响他烧菜的工作。因为晚上睡得晚,白天就想瞌睡。在干活的时候,史林华的脑子里突然会冒出老板娘没走之前说的要她和何燕像猫头鹰的话来。现在史林华不再每晚下了班回到大障村的家里,一般一个星期有三天是和张戴明在一起过的。她想她的生活也许就是这样的了。在她回大障村的每一个夜晚,张戴明则会在电话里和她聊上很长时间。她那么晚回的家,一般是当她到达家里的时候,张戴明的电话也就到了。她觉得自己浑身被张戴明包裹着。一开始她喜欢这样的包裹。长久以来,没有这样的情形,她过的日子里没有一点色彩。而现在,她快要融化在张戴明的热度里了,这样的融化她愿意,只是这热度再降下来一些,她心里才会觉得好受些。上班的时候,空闲的时间里她就玩手机。这手机真是个好东西。她很快学会了里面的游戏。她对游戏里面的一个推箱子的游戏百玩不厌。一个小木偶,要将全部的箱子推到规定的地方才算通关成功,进入下一关。她已经过了十八关了,就是过不了第十九关。每一次玩的时候,她都要将前面的十八关都过了才能去尝试第十九关。可第十九关,她就是过不了。游戏规则给她的机会只有三次,三次不成功就自动退出了游戏,要重新从第一关开始玩起。在她玩着手机里的游戏的时候,张戴明的电话就打了进来,他一般就问问她忙不忙,现在做什么之类的话。他电话进来的时候,游戏也就自动结束了。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史林华就举得有些烦躁。张戴明是知道这样的酒店的情况的,就像酒店大厅的电视机里经常放的那些歌里唱的:搂搂又抱抱,人格早已酒中泡……都这个年纪了,那些逢场作戏的事情怎么能当真呢?有几次,才过了晌午,张戴明就来了。翔子用异样的目光瞥了他一眼,没说什么。在店里,张戴明在大厅里坐着,就这么坐着,不再喝酒。有时候史林华问他饭吃了没,他说他吃了。他就是为了等史林华下班,然后带着她一起回到他们的巢穴。在他们的巢穴里,他会不断地要求开始他的弹奏。他那么的着急,有时候甚至还没做好准备动作就要急着开始演奏。他那么有耐心,调动起所有的手段,非要等到这双重奏的第二人也达到了最佳状态,一起达到高潮才罢休。史林华浑身湿淋淋的,觉得自己快要虚脱了。下午的阳光懒懒的,照在房间的门上,有一束细小的光透过窗帘的一角照在床头,她看着这光点,脑子里一片空白。这样的情况久了,史林华心里就想:他应该是知道自己的情况的,怎么就这么不放心呢。她嘴上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在她说好了要回大障村的那些天里,他总是有舍不得她去的意思。等她的电瓶车开出了很远,他还跟在后面。有几次都已经进入村子了。她想就这样带他回家总是不大妥当的,就要他回去吧,天又不是不会亮了。他沿着来时的路回去了,史林华到了家,一股东西涌上了心头,她说不出是感动还是什么。史林华因为张戴明而请的第一次假发生在一天上午的时候。那个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酒店里来了一拨客人。何燕和史林华都忙着。张戴明来了,他没像以往那样坐在那里,而是径直找到了史林华,要她向店里请个假。史林华说,有很重要的事情吗?张戴明说是的。史林华说,什么事这么重要?张戴明说,这里怎么能说呢?你请个假吧,很快你会知道的。史林华想了想,就和翔子说了。翔子张大了眼睛看了她一眼,说,去吧,阿姐。她随张戴明到了属于他们的巢穴。张戴明说,我们喝点酒吧。史林华不想喝。她在酒店吃过饭了,吃饭的时候就觉得胃不舒服。张戴明说,今天一定要喝的。说着他就变戏法似的,变出了一瓶葡萄酒。张戴明问史林华:你知道为什么要喝酒吗?史林华说,为什么?张戴明凑过来,将脸对着史林华的脸说,因为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史林华脑子里想了一会儿,觉得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张戴明就对史林华说:因为今天―――我离婚了。我什么都不要,我走出一个人就可以了。这叫作净身出户。做了她们家十年的上门女婿,我不亏欠她们什么。听了张戴明的话,史林华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她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什么。她是将自己的情况对张戴明说起过的。现在张戴明离了婚,而她的情况却并不明朗,不见得他们两人一定会成为两口子。她心底有种不安:他这么义无反顾地去做了,如果事情没有顺利发展,会是怎么样的?果然,张戴明接着就问起了史林华这边的事情。她没有隐瞒,她说着,就像在说别人的事情。她脑子里突然想到很久没有关心萁萁和豆豆的学习了,每次回大障村都是来去匆匆的。张戴明听史林华说完,将她抱住,紧紧地搂在他的怀里。他对史林华说,没事了,以后我和你一起过。史林华的眼泪不由自主流了下来,说不清是因为张戴明的话,还是因为天冷她的胃痛一阵紧接着一阵的缘故。三天以后的上午,酒店的活才刚开始,张戴明兴冲冲地再次出现在了酒店。他像上次一样要史林华请假和他一起出去。史林华不知道张戴明这次又是因为什么。总这样一次次地请假怎么行呢?翔子照例是用同样的表情看了她一眼,说,去吧,阿姐。这话听着都让史林华感到怪难为情的。(原作者:吴伟剑)张戴明告诉了史林华一个重要的信息。他托朋友在民政局那里打听到了消息,说像史林华这样的情况可以很简单地处理。他说:如果一个人永远不回来了的话,可以去申报这个人失踪的。你和一个失踪的人的婚姻当然就是自动解除了。这样我们不就可以成为合法的夫妻了吗?这么简单的事情,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你说好笑吗?史林华被张戴明感染了。张戴明说的是道理的,如果黄新生永远不回来了,她要为黄新生守一辈子的寡吗?这事情真的需要一个说法的。以前自己也是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的。他们商量了,等史林华酒店的活空闲一些就去他们村里打证明,然后再去镇里申报黄新生的失踪。反正也差不了那么些天。她脑子里甚至已经盘算起了过些天再对妈说这事。对妈说了,还要对萁萁和豆豆说。这不是小事情。既然请了假,就有半天时间的空余,晚上也打算不回去干活了。她给何燕发了短消息,说今天没时间再回来上班了,辛苦她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了。其实生意也并不多,也就一两桌客人的样子。这样的季节里,也不会有夏天里那火爆的场面。张戴明带史林华在街上几乎逛了一天。他们去了城里最热闹的虹桥步行街。他为史林华买了她喜欢的衣服,还买了高跟的皮鞋,是城里今年最流行的靴子,脚穿在里面几乎就要没到膝盖。他们去了肯德基,尽管是下午,肯德基里面却塞满了人,城里人就是会享受,天气还不见冷就开启了空调,整个人热烘烘的。两人好不容易等到了一个空座。他们为汉堡是涂番茄酱好吃还是色拉酱好吃讨论了很久,最后两人决定张戴明的那份涂上番茄酱,史林华的那份涂上色拉酱。张戴明还点了饮料,两个人就一个高脚杯的橙色饮料,两根塑料吸管,两人的头碰在一起,一起吮吸那杯饮料。初冬的天气很难估摸,大半天里都是烟雨蒙蒙的,到了傍晚却天色亮了许多,大街仿佛也一下子变得宽敞了起来。那些行色匆匆的人们的脚步放缓了下来。张戴明牵着史林华的手,汇入了这些行人的队伍里。这都是前一天发生的事了。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史林华正和何燕一起为晚上的客人准备餐具。客人们来需要用筷子,这筷子是需要显得不一般的:经过了开水的泡洗,然后套在一个精致的纸套子里。当客人们坐定后,再当着他们的面将筷子从纸套子里取出来。那套子上画着好看的花纹,之前要将筷子插到里面去。这活简单,只需将套子拿起,用嘴对着,吹一口气,口子张开后将筷子套入就可以了。她和何燕两人就这样,做着这活。何燕不知道和翔子说了什么笑话,笑得口水直喷,她喷着口水将装筷子的纸套的口子吹开,然后把筷子往里面插。史林华也想笑的时候,她的手机响了。她拿出手机一看,竟是大障村的家里打来的。妈在电话里的声音一惊一乍的,接通电话的时候史林华以为家里出事了,心突突突地跳着。就因为妈打来的这个电话,事情竟出现了峰回路转的变化。家里倒没事,但妈却告诉了史林华一个惊人的消息:黄新生回来了!黄新生的回来没有丝毫的预兆。屈指算来,黄新生离家已经有将近四年了。这四年来,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史林华都已经习惯了黄新生的消失。没有黄新生的日子,妈和她,还有萁萁和豆豆,就是这么过来的。很多时间里,史林华都已经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在最近的三年时间里,他甚至都没有来一个电话。而现在黄新生却回来了。黄新生是的的确确回来了。他给了史林华一个存折,上面的数字让史林华看了心惊肉跳。史林华有生以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大数字的一笔钱。虽然这存折上写的是黄新生的名字,但黄新生说这是给史林华的,是他这四年在外面挣的钱,是他们共有的钱。他给豆豆买了一台小霸王学习机,带给了萁萁一个MP5。这新鲜的礼物俩孩子从没见过,高兴得爱不释手。黄新生说过几天就去城里,全家都去,只要萁萁和豆豆喜欢的,都买下来。家里因为黄新生的到来突然就有了生气。史林华恍恍惚惚,有点怀疑眼前的事实是否真实。她闭起眼睛,回到了过去的时光,那时候,黄新生刚来,那时候史林华觉得大障村的天是那么蓝。而睁开眼时,黄新生好像从来就没有离开过。黄新生只是比以前瘦了些,却显得精神和年轻了许多。他还是话不多,他带回来两箱子行李,史林华整理的时候,对黄新生这四年来做什么去了百思不得其解。除了几身换洗的衣服外,史林华看到了一个英语字母的机器,就像她工作的酒店里用来榨汁的机器模样,只是大了一倍多;几个边角卷起的铁罐子,像装茶叶的罐子,但形状却全然不是茶叶罐子的形状;几本印刷着照片的书,照片都是些管子和机器相关的。在第二个箱子里塞满了同样的书,史林华终于看懂了其中一本中文的书,写着“净水器”三个字。在箱子的底层,史林华看到了还是四年前她为黄新生买的那一身衣服,虽已经陈旧不堪了,但却叠得整整齐齐的在一个塑料袋子里装着。她在看到这衣服的时候心猛的跳了一下。吃饭的时候,黄新生给史林华和妈说了这几年在外面的经历。他先是在省城的郊区找到了亲戚,他在亲戚那里做了一段时间的移动门窗的活,亲戚因为做了假冒名牌的产品而被处罚了,加上同行的竞争而使得生意亏了本。黄新生在省城流浪了几个月之后,在一家经营净水器的店里找到了工作。起先的时候他只是做些体力活,后来老板看中了他的老实,就开始教些业务给他熟悉。那一家店是很多净水器的总代理商,黄新生就得到了去各厂家培训的机会,过去的几年他就是在很多的净水器厂家和省城之间奔走。他已经学会了很多净水器的使用和经销方式。因为文化不高,他开始感到了工作的压力,特别是现在净水器很多是国外进口的。他想到了在外面总不是个办法,他想到回家,到县城里可以开那样的店。现在人们都有钱了,而污染那么多,做净水器的生意在县城里一定行得通。喝水也要机器的吗?豆豆问了他爸爸一个问题。这也是史林华想问的。黄新生接下来就去他的行李箱里取出了那个很小的机器,然后从门前的水井里打了一桶水,倒了一杯进机器里。机器开通后,史林华看到水在机器里面翻腾,等水都流到下面去之后,黄新生给大家看,在机器的隔层里留下了很多的杂物,那杂物黄色的,看着就感到恶心。(原作者:吴伟剑)史林华和孩子们都看得目瞪口呆。黄新生说,这过滤出来的杂质里面有很多是细菌,吃到肚子里会生病的。史林华说,那这水烧开了还有细菌吗?黄新生说,烧开了,细菌是没有了,但杂质还是有的。黄新生给了妈一些钱,说要妈等空的时候去添几件新衣服。黄新生还说要带妈去市里医院治妈的眼睛。妈说不要治,老了,六十多了,眼睛看不见是对的。妈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很久没见到的笑容。等黄新生和史林华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黄新生对她说,不是自己狠心,这几年来不给家里一点消息。实在是不想因为没挣到钱回来,让家里还是那么受穷。他对不起妈,对不起孩子们,更对不起史林华。史林华的话本来就在嘴边了,但听黄新生这么一说,眼泪就流了下来。他一定是受了不少的苦,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地瘦。第二天一早,黄新生还睡着,史林华起了床。她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脸,还是以前的模样,圆润的轮廓,光滑的皮肤。她胡乱将头发盘了起来。这是冬日里阳光灿烂的一天,又是周末。她将孩子们的书包洗了,将被子和衣服都晾在了阳光下。黄新生说趁着天气好,他要去邻县找一个早先认识的业务员,还要联系几个做生意的合伙人,如果有人能合伙的话,这以后的生意就成功了一半。他早则三四天,迟则一个星期的时间就会回来的。萁萁和豆豆都吵着要跟爸爸一块儿去。史林华本不想让黄新生走的。她转念想到了自己需要到城里去,很多事情需要她去处理好的。她就对黄新生说,你去吧,家里有我呢。黄新生吃了早饭就走了。史林华本来不想到酒店里去的,她和翔子说过了,要请一个星期的假,现在才过了三天。昨天她还想到过以后不再去酒店上班的事。但到了酒店,何燕一见到她就抱怨她一个人忙不过来,史林华总是请假她快吃不消了。不知不觉,史林华就在店里干起了活来。她本想等晚上下班的时候和翔子说说,这酒店的工作她不会再干了。现在黄新生回来了,家里也不急着需要她来挣钱,她已经想好了怎么对翔子说。想当初来这酒店工作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傍晚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小雨。店里却有三个包厢的客人需要去服务。说是服务,就是在酒桌上陪客人喝一杯酒,碰到难缠的客人需要陪每个客人喝一杯,当然是不是满杯是可以自己来倒或根据客人而定的。翔子的声音不时地从厨房间里传出来:糖醋排骨、红烧鲫鱼、炒三鲜……史林华和何燕手忙脚乱的。史林华不知道张戴明会在晚饭的时候来到酒店,而且就为了等到她。他一定是看到了她在包厢和客人们的说笑。一个客人还在她的手背上摸了几下,又想乘机搂抱她。她机灵地一闪身,借故出了包厢。才出了门,迎面看到了张戴明正看着她。她吓了一跳,看到张戴明的脸扭曲着。史林华从来没有看到过张戴明如此生气。他没和她说上一句话就出了酒店。随即,他打她的手机,她不接。他还发了短消息过来,问她,这几天为什么不回去?她知道张戴明问的是他租的房子里。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她心里想着怎么回答张戴明的话,却没有回复。下班的时候,史林华对翔子说了自己的打算。翔子睁大了眼看了史林华一眼说,阿姐,你不做可以的,但这几天的生意都还好的,你如果行的话,再做一个星期吧。我在厨房里,何燕一个人在外面,忙不过来。史林华想了想说,好的,就一个星期,一言为定。翔子说,一言为定。何燕知道史林华要走了,就问她是不是找到其他好工作了。史林华说,没有的,就想待在家里,等过了年也不想再出来了。忙完了全部的活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史林华和何燕一起从店里出来,在旁边推出了自己的电动车。何燕被墙边一个站着的人影吓了一大跳。史林华认出来那人是张戴明,就问,你怎么在这儿?张戴明没说话,就在一旁等着她。何燕意味深长地看了史林华一眼,就先走了。等何燕走远了,张戴明大声对史林华说,你不能和别的男人说话!我不允许你和别的男人说话!史林华说,为什么?我为什么不能和男人说话?张戴明说,我说不可以就不可以!看史林华启动了电动车,张戴明就跟了上来,问她今晚是不是要回去?史林华想了想,说是的。张戴明说,要么你跟我走,要么你明天就去办好手续。史林华知道张戴明说的手续是要她去申报黄新生失踪的事,张戴明不知道黄新生已经回来的事情的。史林华一时怔住了。她在心里下了决心,对张戴明说,即使黄新生真的失踪了,我也不可能和你在一起。张戴明说,你的心变了,我那么爱你,这还不够吗?史林华感觉到了张戴明喝了不少的酒。她没有料到事情会发展到现在的程度。她紧咬了自己的嘴唇。张戴明坚持,要么你跟我走,要么你明天就去办好手续。张戴明的语气没有商量的余地。史林华看到了街对面有几个行人停下了脚步,正向他们这边张望,就掉转了车头。在张戴明的租房里,张戴明恢复了往日的热情。他要史林华原谅他的鲁莽,让她在同伴面前丢了脸,但那都是因为他爱她的缘故。他说,我爱你,就像人和影子的关系,我离不开你。史林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心里没想好。这一夜,她没有脱衣服,在床边靠了一夜。张戴明应该是放弃了最近装修的活。现在,他唯一的工作就是监督史林华,生怕她会从他的视线里逃走。三天来,他大多数的时间在史林华的酒店里度过的。他在大厅的沙发里坐着,也不说话。何燕和史林华忙忙碌碌的,他只当没看见。何燕到厨房间问了翔子,翔子说这样的人见得多了,随他去。翔子拿眼神看史林华,意思是问她怎么回事。可史林华避开了他的目光。在张戴明离开店的时间里,史林华的手机就不断地收到他的短消息。张戴明已经对她说得很明白了:史林华,你把自己的眼睛挖出来吧,或者你把自己的双手剁掉吧。那样我就放弃你。现在要我放弃你,我做不到。史林华看到张戴明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直直地看着她。让史林华觉得他的话不是随便说说的。她的心不由得哆嗦了一下。(原作者:吴伟剑)她看着吧台旁边那口鱼缸里的鱼,她想自己就是这鱼缸里的一条鱼,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被捞起来,在砧板上开膛破肚,被煮熟了端上客人们的酒桌。失眠。整夜整夜地睡不着。好不容易迷迷糊糊进入了睡眠,却梦到了自己在不断地走路,而那路却长得没有尽头。梦里走了许多的路,醒来却还是在床上,还是需要面对现实的世界。在酒店里,翔子不再用眼神看她,而是不止一次直接问她:阿姐,你怎么了?有一次,她因为精神恍惚,端着盘子撞在了楼梯的转角上。听到哗啦的瓷器破裂的声音,她突然像大梦初醒,赶紧蹲下来捡打碎的碟子。转眼便又是一个星期六,萁萁和豆豆都不用到学校上学了。萁萁一个劲地问史林华,爸爸什么时候回来?豆豆已经学会了使用小霸王学习机。还在暑假的时候,史林华就答应带他们到城里去玩的,可至今也没有带他们去过。他们向史林华要了黄新生的电话,拨通了黄新生的手机后,姐弟俩轮流着和黄新生说话。看着豆豆的样子,史林华的脑海里黄新生的面孔一闪而过。如果没有黄新生,豆豆和她是没有缘分的。豆豆,多么可爱的孩子,他叫她妈妈的时候是那么的甜。他一定是从心里把她当亲妈来叫的。前两天,他还来了电话,说是事情办得很妥当,后天可以回家了。这也是史林华和翔子说好了在店里工作的最后一天。她给孩子们说,你们再等两天吧,两天后,爸爸和妈妈就都会在家里了,每天可以陪着你们一起吃饭、睡觉。她匆匆去了城里。忙完了上午的活,中午竟没有一个生意。这情况以前也是经常发生的。午后,翔子没在店里。何燕依旧在吧台那里玩着电脑。她戴着耳机,埋着头,没有注意到张戴明的到来。看到张戴明进入店门,史林华就转身往楼上跑。她进了楼上的洗手间。张戴明跟了上来,竟也进了洗手间。她推他,挤他,无济于事。在做这些动作的时候,张戴明的手伸向了她的裤腰。在酒店的卫生间里,张戴明狠狠地要了她。他力气大,她再怎么也拗不过他。直到她撑着抽水马桶垫圈的手臂觉得酸麻得不行的时候,张戴明才停了下来。直起身来的时候,她感觉到身体都麻了。她很快觉得恶心起来。恶心从心底里泛起,一种做牲畜的感觉从心底里涌了起来,变得那么强烈。她呕吐了,对着抽水马桶,狠狠地呕吐着。张戴明边系皮带,边喘着气对她说:史林华,你是我的,不与我好,我不会让你有好日子过,不会让你的孩子有好日子过。史林华倚着洗手间的门,胃部不断地痉挛着。她的头发散了,在镜子里,她看到了自己的样子,竟是那么陌生。她恍恍惚惚,出了酒店就来到了街上。在经过了很多家店铺之后她来到了一家药店的门口。她的双脚带着她进入了药店。这是一家中等规模的药店,收银台那里有个戴眼镜的妇女。柜台那边的一个女营业员正在打瞌睡。那戴眼镜的妇女抬起头来,好奇地看了她一眼,问:你要买什么药?她听到“药”这个字的时候,心里惊了一下。她嗫嚅着说,我失眠,睡不着。女营业员就从柜台下面取出了两盒安神补脑液。她心里下了决心,说,我要买安眠药。女营业员放回了安神补脑液后仔细地看了她一眼说,要买多少?她想都没想,问,一瓶有多少颗?女营业员皱了皱眉说,一瓶安眠药我们药店是不能卖给你的,要医生的处方才可以。你真失眠要买的话,可以……最多你只能买五颗。五颗?她低下头,想怎么这么少?她很快抬起头来说,好吧,我就买五颗。她这样子在女营业员看来一定是被失眠折磨坏了的。史林华共去了八家药店。她有了四十颗安眠药。她的手心里装着四十颗白色的药片回了酒店。下午的时间很是漫长,还是在那间洗手间里,她将四十颗药片都捻碎,合起来装在一个小纸袋里。下班的时候,时间还不是很晚。史林华去了张戴明的租房。她用他早已给她的钥匙开了门,在一把椅子上坐了几分钟之后,她用手机拨通了张戴明的手机。半个小时后,张戴明回来了。史林华一改几天来的状态,即使是下午发生的事也似乎从来没有发生过。她说,明天她就去村里开证明,上午就可以到镇里办好事情。张戴明很高兴,也很激动,他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坐下来,一会儿又紧抱着史林华不放。张戴明放下史林华后说,有酒吗,我想喝酒,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也要庆祝。这房子是城中村里专门为了出租而准备的,很小,却在屋子的一角辟出了厨房间和卫生间。史林华进了厨房,出来后对张戴明说,家里没有白酒,只有黄酒。张戴明笑着说,只要是酒。他想了想说,黄酒热一热吧,放一点红糖。并笑着看史林华再次进入厨房间。史林华就用起子打开了一瓶烧菜用的料酒,她将酒全部倒入了一个平底锅里,放在了煤气灶上,点着了煤气灶。她心里想着红糖,就在放调料的地方找到了红糖。热过的酒倒入了玻璃杯,还冒着热气。史林华喝了一小口后就吐了出来,说热黄酒这么辣的,就去找水漱口了。张戴明不嫌辣。他喝酒一直喝的是白酒很少喝黄酒,却在酒里面尝出了红糖的味道。因为史林华态度的转变,他一改几天来的暴躁。温过的一瓶黄酒他喝得一滴不剩 。他对史林华说等明天去办事的时候应该怎么去说。史林华说,我照实说就可以了。张戴明说,是的,他上次打听得很清楚,两年没有音讯就说明这个人已经失踪。他还说等史林华这边的事情办好了,我们就是名正言顺的了。他缠着史林华,不让她的身体离开他的身体……后来他累了,趴在床上沉沉睡去。等张戴明睡着很久之后,史林华叫了他几声,张戴明没有答应。张戴明睡得很熟,就连呼噜的声音都没有。她的心里突然就怕了起来,他如果醒来的话,知道她在他的酒里放了安眠药的话会怎么对待她。她下了床,在屋子走了一圈,找到了一把做装潢用的榔头。铁的头,木的柄。记得张戴明说过,有时候东家要求砸去一堵墙而改装为一排橱柜,这活也是他们装修工的活。这榔头是可以将墙打穿的。而现在这榔头就在靠近门的地方放着。她拿起了榔头。(原作者:吴伟剑)她一定是用足了劲抡起这把锤子的,要不然不会才那么几下她就看到了蒙住张戴明头部的被子渗出的血。她知道张戴明永远也不会开口说话了。后半夜,她用一个塑料袋子套住了张戴明的头,再给他穿上了连带着帽子的宽大外套。在往门口移动张戴明的时候,她灭了屋子里的灯。她没想到死人会这么沉。在费了很大的劲之后,张戴明坐上了她的电动车的后座。这电动车本来就小,可以勉强带一个人行驶。在张戴明的身体快要往前倾倒下去的一瞬间里,她挤入了车头和张戴明的身体中间。她摆好了姿势,让张戴明的双手从后面搂住她的身体,为了不使他从车上掉下来,她用自己的围巾拴住了张戴明的双手,让它们紧紧地箍住自己的腹部。做完这些,她开动了电动车。通往海边的路并不远。张戴明的整个身体都被裹得严严实实,外套的帽子蒙住了头部,又围上了一条宽大的围巾,而他的尚未失去体温的双臂则是搂着她的腰的。搂得那么自然,那么紧贴,没有人会怀疑,乘在她电动车后面的会是一具尸体。这是冬天夜幕下的海边。天热的时候,傍晚在海边,总会有成双成对的情侣在此幽会。张戴明曾带她来过几次,那时候晚霞辉映的海面上荡着一圈圈彩色的涟漪。而现在,天地间一片空旷和幽静,始于后半夜零点的涨潮使海水在远处悄悄地往上升。耳边潮水互相拍打的声音若有若无。这是一处漫长海岸线上无数个海湾中的一个最小的海湾,它和那个新建的海滨公园隔着几百米的距离。她停了车,依旧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张戴明在她的背上。为了让他从车上下来,她用力地蹬开了电动车。她咬起了牙,一步步登上了海堤,又一步步下到海堤外面的海滩上来。中间她停下来休息了几次,大口大口地喘气,然后接着前行。在海水快没到她膝盖的时候,她停了下来。这样的海湾里,往往有不少的深潭。过去报纸上就有很多在这样的深潭里失足溺亡的新闻。等海水涨了潮,他就会随着海水移动,一直沉到前边的深潭里去,她想。在放下他的时候,她第一次感到了恐惧。因为经过了刚才的路程,张戴明已经开始变得僵硬起来。她不得不费了很大的劲,才摆脱他的身体。他很快就倒了下去,还是保持着乘车时候的样子。潮水正在不断地往上涌。很远处,朦胧的跨海大桥的灯光映衬着海平面,夜空与海面之间,只是多了一条白练而已,除此全都是黑暗,无边的黑暗。她突然感觉到了累,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手脚都酥麻了,腰酸得直不起来。回到岸边的时候,她心里喊了一声:妈!海天间混沌一片。在越来越清晰的潮水声中,她的耳边突然听到了两声翅膀拍动的扑棱声。是猫头鹰!她抬起头看了看天空,黑色依旧,并没有猫头鹰的影子。雾气上来了,十米开外就看不见人影。史林华开着电动车,在后半夜海边通往城里的大街上驶着。前面一辆集装箱车子停在路边,闪着尾灯。等她经过的时候,车上的驾驶室里跳下来一个中年男人,吓了她一大跳。那中年男人向史林华打听去往城里的农工商超市的路怎么走,他们在海边的三岔路口迷了路。史林华向前面一指,说过了前面的一个路口向右开不久就到了。说完,她又开动了电动车。第二天,史林华记起了张戴明以前说起过,每个月头上要到房东那里交房租的事。她就去了,那房东是个老头,以前她和张戴明一起进进出出的时候偶尔会看到,看人时候眼睛贼贼的。她预交了半年的房租钱,对那老头说,我老公出差了,这房子这段时间不住,但我们随时都会来住的。她用钥匙开门,看到屋子的一切还是昨晚的样子。冬日的大街,行道树的叶子掉光了。风吹动树枝,发出呜呜的声音。空气中飘荡着若有若无的雨雾。街道似乎永远是湿漉漉的。她却不感到冷,一点儿也没有冷的感觉。这个时候是午后,大街上行人稀少。那些店铺里的人都闭了玻璃大门,躲在里面避风寒。史林华工作过的那酒店也是。她在街上绕了一个圈,远远地向那边望了一眼,她想这个时候何燕一定又在底楼的吧台那里玩电脑,而翔子必定是去了隔壁的五金店里打牌。昨天她已经和翔子说好了,不再来上班。店里每个月的工资翔子都和她算好了,没有给足的报酬,翔子说等老板娘回来的时候会打她的电话和她结算的。在回大障村的路上,史林华的电动车开到了最大挡。一个星期前,离开大障村时的情形如同就在眼前。她恍恍惚惚,觉得自己是经历了一个梦。梦里做下的事情她不敢回想。她感觉到后背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推着她跌跌撞撞向前进。她看见在自己的身体周围,光线呈忽明忽暗急速地变化着。原本看到的道路和村庄,眨了一下眼之后再望过去,竟变换了色调。她想自己这是怎么了。随后,她就看到了天空中飘扬的雪花。这个冬日里的第一场雪降临了。雪花里裹挟着一股刺骨与肃杀的冷气。雪从空中无声地落下,仿佛天穹开了个口子。风起处,雪花纷纷扬扬,形成了蔚为壮观的雪绒花。不久,近处的树叶上积起了一层白色,远处的房顶上变白了。有几片雪落在了她的嘴唇上,她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没有什么味道,倒觉得舌头麻麻的。她感到精疲力竭,有一种一头倒下来的欲望。她的眼前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见,但脚下的这条路却还没到尽头……大障村就在眼前了,沙石的路面、平坦的庄稼地以及笔直的冲向苍穹的树木都笼在雪里。在漫天飞舞的雪中,空气干冷,地面一片簌簌之声。坑坑洼洼的沙石路面上,积水一片光亮,汇成了无数双人的眼睛。史林华就在这一片眼睛上经过。黄新生的电话打回了家,他说他已经回到县城里了,正要回家呢。他在电话里问,家里需要买什么东西,要买的话,他就在县城里买好了带回家来。是妈接的电话。妈要史林华说,史林华说不要买什么了,回来了就好。她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也许是受了凉的缘故,回到家,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她就躺在了床上。史林华迷迷糊糊间听到黄新生回来了,他在房间外面和妈说话的声音。后来黄新生来到了她的床边,他告诉他事情进展得很顺利。黄新生还说,等以后店开出来了,要买辆车,现在做生意没有车不行。她说好的,你想买就买吧。看着黄新生忙里忙外的样子,史林华却提不起心情来。如果一年前他回来的话,她一定不是这个样子的。这一年来发生的事情只有她自己知道。黄新生说,你是不是病了,要带她去医院看看。她不要去医院。她说就是觉得累,在家里休息一段时间就没事了,她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等过了年,她一定会好起来的。(原作者:吴伟剑)她还是失眠。整夜整夜睡不着。回村那晚的雪停了之后却接着下了一个多星期的雨,她大多是在床上度过的。她想这辈子她是和雨有缘分的。她碰到大事的时候总是和下雨有关:第一次结婚那天是下雨的,萁萁出生的时候是下雨的,爸走的那天也是下雨的。一个星期后雨停了,阳光照耀着大障村的大地。时令虽是冬天,地里的越冬作物却都生机勃发。麦子一片碧绿,油菜移栽后成活率都很高,不出两个星期就会很快撑起枝干了。院子前面的地里,妈还栽了萝卜、莴笋、大蒜,看着一地的庄稼,史林华的心慢慢平静了下来。早晨,黄新生还没醒来,她意外地早起。为两个孩子煮了米粥,还煎了鸡蛋。这是个平静的早晨,妈起来后就在房前的地里忙活,她要播下明年春上摘菜心的四月菜的种子。等萁萁和豆豆起来的时候,那块地妈快平整好了。史林华催孩子们吃早饭,她就在一边看着他们。很久没这么仔细看萁萁和豆豆了。萁萁学会了自己扎辫子,像模像样的,她身材挺拔,不像城里那些同样年龄的女孩子肥胖。史林华想,这孩子正是拔干的时候,个子虽然长得很高了,可还是个孩子。看着萁萁的时候,史林华就想到了自己在萁萁这个年龄时候的样子。萁萁活脱脱就是自己小时候的模样。豆豆看到史林华一直看着他们,就边吃饭边抬起眼偷偷地看史林华。豆豆长着一双漂亮的眼睛。他已经长成了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子。他和萁萁悄悄地说了句什么,萁萁又回了他一句,两人都忍住不笑,却终于没忍住,一起笑了出来。送孩子们上学后,史林华回到家看到了黄新生正帮着妈在地里忙活着。她倚在门口看了他们一会儿之后,就回了房。她心里想:其实我要的不多,只要安定就好。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如果没有她去城里打工的事,也不会发生后来的很多事情。是自己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的。想到那事情的时候,她的心里一阵战栗。她想到过死。找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就这么结束了自己。自己犯下的罪孽,自己来偿还,不要让妈和黄新生知道,特别不能让孩子们知道。让他们像几年来黄新生的久久不归一样,心里念想着她就可以了。她又舍不得自己死。舍不得自己死,是因为舍不得孩子们。再过半年萁萁就要读中学了,她会慢慢长大,出落成一个出众的姑娘。自己就这么死了,萁萁就失去了妈妈,这会影响她以后的每一步。而豆豆更是不能再没有妈妈了。想到这里,她心头就有一种撕裂般的痛。男人死后,最先烂掉的是眼睛;女人死后,最先烂掉的是心。这是小的时候听村里人聊天时候听到的话。这句话现在在史林华的脑海里记了起来。她想,让我什么都烂掉吧,等我死了,我也没感觉了。转眼间就要过年了,黄新生在外面跑了几天,每次回家还顺道买了年货回来。妈的眼睛还是看起东西来很模糊,因此而闹出了很多笑话。等以后,妈的眼病治好了,可能会再也看不到她了。想到这里,史林华便赶忙背过身去,拭去涌出来的眼泪。正是天寒地冻的季节,家里的农活也不多。孩子们放寒假了,家里变得少有的热闹。人多,家就显出了家的气息。今年这年才是真正的过年。但家里越是热闹,史林华越是不能适应。她的脾气正在改变,变得古怪而让人陌生。很多时候她都疏远着家人,特别是孩子们也觉察到了这细小的变化。她也不愿意这样,可要她完全地融入到这热闹、喜庆的气氛里去,她却做不到。很多时候她就这么看着妈和黄新生忙里忙外的样子,直到新年的到来。他们都觉得她是身体不好的缘故,等她身体好了,就会恢复以往的样子的。大年夜之前的第三天,以前介绍史林华和黄新生认识的那个小学同学来过一趟。她是回大障村的娘家,顺便来看史林华。史林华告诉她黄新生回来了,还要到县城去开店做生意的事。小学同学则告诉史林华,史林华以前的那个男人在镇上开的美容店关张了,那样的男人真不能和黄新生比,有今天这样的结果是史林华的命好。史林华听着同学的话,想那个男人一定是和那几个外地女人换了地方去做那见不得人的生意去了,这有什么呢。各人有各人的活法,这是同学以前拿来劝她的话,现在想想这话还真是有道理。大年夜里,照例是要在一家人吃年夜饭前拜祭祖先的。前前后后都是妈在张罗着。等摆在堂屋里的八仙桌上的蜡烛吹灭前,要到门外的空地上烧掉一簸箕的纸钱。史林华端起簸箕,出了门。她用打火机点燃了第一个元宝,然后引燃了第二个和第三个,等火大起来的时候,她将元宝都倒了下去。火将所有的纸钱都烧着了。这时候奇怪的事情出现了:起了一阵风,打着旋儿,将正燃着的纸钱和史林华都绕在了里面。史林华没敢站起身来,一定是爸来了。这一次,爸是化成了一阵风,出现在史林华的身体周围。爸对史林华说,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她命中有这劫数的,爸不怪她。爸也是做上门女婿的,爸知道做上门女婿的不易。能有那么一个疼你的男人,是你十辈子修来的福气。史林华知道爸在对她说要她珍惜黄新生。这个她自然是知道的。爸做了一辈子上门女婿,算是看透了人世的,可惜的是爸早已不在了。爸如果还在世的话,知道她犯的事的话,一定会一巴掌扇过来。爸轻易不打人,爸在世的时候宠着她呢。记忆里爸在她才八岁的时候打过她一次。那是因为她将邻居家晾在外面的一把小花伞拿回了家。而眼下,她知道她犯的事远比偷了一把小花伞来得严重多。尾 声春天里的一天,屋前的空地被阳光笼罩着,让人觉得充实而温暖。一把椅子紧靠着门,史林华坐在椅子里晒太阳。孩子们在不远处的空地上做游戏。她就这么看着他们。史林华想,这日子要是就这么过下去,该多好。她闭起眼睛,心里想,这是我的家,这是我的大障村。等她睁开眼时,她看到了天空中飘起了雨丝。她以为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后,她再次看到艳阳高照的天空中竟真的下起了小雨。后来她就看到了那辆从大障村村道上开下来的警车,以及停车后,从里面下来的那四个警察。她赶紧回头看了一眼萁萁和豆豆。萁萁和豆豆相互拍着手,正在一起唱一首童谣:萁萁:我家住在ABC,豆豆:门牌号码123,(原作者:吴伟剑)萁萁:我家养了四只鸡,豆豆:公鸡母鸡和小鸡,萁萁:还有一只苏妲己。豆豆:谁是苏妲己?萁萁:咚咚咚咚……豆豆:你是谁?萁萁:我是苏妲己。豆豆:你要喝什么?萁萁:喝你的血。豆豆:你要抽什么?萁萁:抽你的筋。豆豆:你要吃什么?萁萁:吃你的肉。豆豆:有钱没?萁萁:没钱。豆豆:回家拿!萁萁:没钥匙。豆豆:爬烟囱!萁萁:没烟囱。豆豆:钻狗洞!萁萁:没狗洞。豆豆:爬地道!萁萁:没地道……原载《芙蓉》2014年第3期原刊责编 唐 贾本刊责编 杜 凡作者简介: 吴伟剑,男,浙江海盐人,生于1975年3月。2003年起,有中短篇小说《泥与火》《巢穴》《危险期》等二十余万字在《上海文学》《江南》《清明》《山花》等杂志发表。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现居浙江海盐。创作谈:从天使到魔鬼的距离吴伟剑古时候的妲己,是一位祸国殃民的女性。那是妖怪,也是传说。史林华的故事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必然性是她是“招女婿”的。偶然性是她的经历有些独特。当偶然到不可逆转的时候,就注定了另一种必然。人生有时候如同一场赌博,想要得到的筹码太多了。当这场赌局进行到最终即将失去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时候,孤注一掷就成了一种不二的选择。每一段不同寻常的人生背后都有一个不同寻常的故事,史林华的悲剧自然有她个人的原因。对《白天的猫头鹰》的写作,让我走进了史林华的世界。因为工作时间的限制,对它的创作持续了两个月的时间。这两个月里,我在每天北京时间晚上的九点准时打开电脑;每天北京时间的晚上九点,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与我如期相遇。随着写作过程的推进,我从一开始的导演身份逐渐退居幕后,见证了剧情的发展,尽管这过程显得有些缓慢。小说情节的走向也慢慢变得不可逆转。福楼拜说过《包法利夫人》中的包法利夫人就是他自己的话,这是对作者与作品中人物关系最精到的阐述。《白天的猫头鹰》让我成了一回其中的主人公,历经了那些过去年代里的乡村生活场景、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被打破平静的农村生活以及欲说还休的情感纠葛,直至为了挽回幸福生活铤而走险走上一条不归路……在一次次的现实和内心挣扎之后,灵魂飘离了躯体,天使成为魔鬼,这便是归宿与结局。处于当下的农村环境里,处于巨变的历史时段里,那些中国所独有的、遗留下来的风俗和文明的产物也面临着一种嬗变。这也是我在写《白天的猫头鹰》时候脑海里浮现的一个朦胧想法,我想把它呈现出来。我长期生活在江南靠近海边的一个小地方,现有的城镇在不断地扩张,但广袤的大地上乡村的版图依旧是辽阔的。它是我们的祖先一代代生活和繁衍的地方,我熟悉它的每一条道路,每一条河流。它是我的文学版图。这个版图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他们自己的故事,他们的悲欢离合和爱恨情仇。尽管在历史的烟云里,他们是那么渺小,那么卑微。欢迎您转载分享:热门休闲阅读好评休闲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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