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的父母享有上海养老金一次性补贴补贴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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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发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30%养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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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上午,记者走进市人口计生局办公楼看到,一条长长的队伍整齐排列着,计生工作人员介绍,这是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在领取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按照《山东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按政策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企业职工在办理退休时,按照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截至发稿时,已有830名退休职工领取了养老补助。据了解,我市根据财政情况,将分期分批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工分期分批地发放养老补助。此项工作自去年开展以来,已发放专项补助483万元,发放范围为日至2008年底退休的符合条件的人员。(董林伟 摄影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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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
07:18:22 来源:菏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作者:菏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691次
菏政办发[2010]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已发至各县区人民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落实好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日颁布实施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困难、破产企业难以兑现此项政策,企业职工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成为影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相关政策 &&   (一)发放范围及经费渠道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全市各级、各类企业退休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均享受一次性养老补助。  1.正常运转的企业,要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政策,经费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负责督促落实。  2.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确实无力解决的,企业提出申请,经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小组审核批准,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商解决。  3.进入破产、关闭程序的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破产企业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序清偿,按规定发放。确实无力解决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同级破产、困难认定小组审核批准,所需资金列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商解决。市属企业的由市财政负担,县区属及以下企业的由县区财政负担。  4、对县区属以下困难、破产企业中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落实较好的县区,以奖代补。  (二)发放标准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企业职工在办理退休时,按照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发放程序  1、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属正常运转的企业,一次性养老补助由企业在为职工办理退休时发放;企业有能力支付而未支付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负责督查处理,职工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2、县乡人口计生部门每年对上年度和以前年度没有登记确认的企业退休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市属企业中的退休独生子女父母按照属地原则,由牡丹区、开发区等属地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调查登记,县区属以下和其他各种类型的企业由县、乡人口计生部门调查登记,核实确认。没有落实养老补助的企业独生子女父母提供单位证明、独生子女证、退休证件等相关证明由所在单位统一向企业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现没有单位证明的由现居住地的社区提供生育情况证明,向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1月31日前报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办公室和县区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小组。  3、对退休时未能落实养老补助的,属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由市、县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敦促市、县(区)企业主管部门限期落实。  4、对破产、困难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市、县区人口计生部门于每年2月5日前报同级财政部门。  5、市、县区财政部门分别根据市、县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破产、困难企业未落实养老补助的独生子女父母名单和应发放的补助金额,于每年的2月底前,将补助资金拨付人口计生部门,市属企业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企业所在地的县区。县区人口计生部门每年3月15日前,以“直通车”形式发放到退休独生子女父母。  6、县区财政、人口计生部门于每年3月20日前分别向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报送上一年度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及《(& )年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加发30%补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四)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认定  1、市、县区要分别成立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小组。市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小组由财政、经济信息化、国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口计划生育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负责市属破产、困难企业的认定和对县区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区要参照市里的作法成立县区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小组,负责本县区属及以下破产、困难企业的认定工作。  2、破产企业的认定标准。由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提供法院的破产文书或有关文件。  3、困难企业的认定标准。由同级困难企业认定小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工资发放、生产经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确定具体标准。  4、市、县区及以下符合破产、困难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分别向市、县区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认定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并作出认定结论,同时将破产、困难企业认定情况及名单分别报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备案。2009年以前市、县区属破产、困难企业的认定工作分别由市、县区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小组集中一次性认定,认定结果于日前分别报市财政局和市人口计生委备案。从2011年开始,每年1月份组织一次破产、困难企业认定,县区每年1月20日前将本县区破产、困难企业认定情况及名单分别报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备案。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企业退休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的及时、到位和全覆盖。市从2010年将此项政策的落实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专项考核,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加大分值,对落实不好和省专项考核被扣减分数的县区,除相应核减奖励资金外,取消获奖资格。要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要做好独生子女父母资格审查和相关人员的一次性补助发放工作;经济信息化、国资、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政策,经济信息化、国资、商务等部门分别负责了解、掌握其主管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职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提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间证明。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将奖励资金纳入预算,并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养老补助资金的审计监督,发现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挤占补助资金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07:53:46 19:45:13 22:46:19 19:44:26 07:18:22 19:43:13 19:42:38 19: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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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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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
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55号)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经工(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就落实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的重要意义
日颁布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困难、破产企业难以兑现此项政策,企业职工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成为影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对于解除企业职工后顾之忧、保持社会稳定,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相关政策
(一)发放范围及经费渠道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各级、各类企业退休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均享受一次性养老补助。
1、正常运转的企业,要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政策,经费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落实。
2、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确实无力解决的,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可与独生子女父母签订分期支付协议,承诺兑现时间。
3、进入破产、关闭程序的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破产企业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序清偿,按规定发放。
4、失业、无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二)发放标准及办法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企业职工在办理退休时,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属正常运转企业职工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由企业在为职工办理退休时发放;企业有能力支付而未支付的,发改、劳动保障、计生和属地管理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督查处理,职工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困难企业、确实无力解决的破产关闭企业的一次性养老补助,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可与独生子女父母签订分期支付协议,承诺兑现时间。失业、无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发放。
(三)困难企业认定
&成立由区发展改革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组成的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小组,根据现有政策规定及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困难企业认定标准,每年组织一次困难企业认定。
(四)失业、无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的认定
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失业、无业退休职工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认定,独生子女父母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认定。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要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做好独生子女父母资格审查和相关人员的一次性补助发放工作;发改、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政策;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将补助资金纳入预算,并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养老补助资金的审计监督,发现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挤占补助资金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黄岛区落实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暨困难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黄岛区失业、无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制度
3.黄岛区失业、无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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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黄岛区落实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暨困难企业认定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大勇&&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工委书记、
工委(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张薇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闫衡军&&纪工委(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韩福金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韩冠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徐海洁&&区财政局局长
赵增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局长
毛世青&&区审计局局长
高德绪&&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博&&黄岛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巍&&薛家岛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峰&&辛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孟庆胜&&灵珠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王长永&&红石崖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淳莉&&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周淳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黄岛区落实失业、无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制度
一、补助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退休年龄(有退休证);&
(二)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曾在企业工作,企业破产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无业退休人员。
二、补助标准及执行时间
凡符合上述条件未落实一次性性养老补助政策的失业、无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按照退休时青岛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经费来源和补助形式
落实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制度,是管委(区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资金由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根据人口计生部门审核人数据实拨付资金,由区人口和计生局直接发放补助金。&
四、审批程序
(一)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制定《黄岛区失业、无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申请表》;
(二)需补助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居委会填写《黄岛区失业、无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由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并在该社区公示,提出初审意见,加盖公章报街道办事处复审。
(四)街道办事处审核,确属失业、无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未落实一次性性养老补助政策的签署意见后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汇总名单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失业、无业人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独生子女,通过审核后报财政局,财政局拨付资金后,由区人口和计生局负责发放补助金。&
五、监督与管理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对申请补助的人员要亲自走访,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三)补助对象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虚报冒领救助金,违者一经查出立即追回补助金,并视情予以相应处理;
(四)区、街两级要分别建立完善的补助人员备查登记表。补助人员档案资料要翔实、准确、完整。调查相关材料要及时归入档案,按统一要求编码,装订成册,由专人负责管理。
(五)落实失业、无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制度是一项民心工程,将进一步缓解独生子女家庭在生产、生活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按制度办事,切实保证把补助资金于每年9月30日以前及时发放到位。
黄岛区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
养老补助申请表
原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独生子女证号
(补助原因)
申请人(签名)男:&&&&&&&&女:&&&&&&&&&&&&&&&&&&&&&&&&&&&&&&&&&&&&&&&&&&&&&
年&&&月&&&日
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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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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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月&&&日
区人口计生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各留存一份。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补助&&通知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印发
黄岛街道办事处主办 鲁ICP备号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大公岛路5号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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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工作会议召开
&&& 日,全县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工作会议在行政中心5楼4号召开。县政府副县长贾祥猛,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县计生局主要负责同志就我县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加发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0%养老补助的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这次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的政策依据,是日颁布实施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日鲁[2010]55号文《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本次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的政策要求,一是只统计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以来的以下三种情况:①企业破产前退休,原企业未兑现一次性养老补助的独生子女父母。②企业破产后相继退休且破产清偿时未兑现一次性养老补助的独生子女父母。③被县困难企业认定小组认定为困难企业的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二是由劳动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并在劳动部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人员。三是非本企业职工,在企业挂靠、扩面的不做统计。全县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人员摸底统计结果将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以调查审核确认为准。&&& 县政府副县长贾祥猛在会上讲话。他指出,我县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摸底统计中绝不能出现任何偏差,该纳入加发范围的要一个都不能遗漏,不该纳入的要一个都不能有。他要求,有关部门要把握好这次兑现政策的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日颁布实施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日鲁[2010]55号文《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规定,认真做好张榜公示、资格审查和补助发放工作。他强调,对这项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力做好全县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工作。对在工作出现问题的,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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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使用以上分辨率 flashplayer8.0以上版本播放器肥城市企业退休职工将享受一次性养老补助
关键词:退休职工 养老补助 诚信政府 肥城市
20日,记者在肥城市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工作调度会议上获悉:肥城市企业退休职工将享受到一次性养老补助。
& &泰安6月20日讯(肥城台记者段衍海)20日,记者在肥城市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工作调度会议上获悉:肥城市企业退休职工将享受到一次性养老补助。
& &肥城市副市长名树伟指出,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是政府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表现,是建设诚信政府的需要,也是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国策意识,提高对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落实工作的认识,切实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联合行动,力促补助发放工作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实行单项工作量化目标考核,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确保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落实工作顺利完成。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拨打新闻热线,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提供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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