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复发可以到外县住院治:疗报销吗

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
& 正文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已有.人查看过本文标签: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100%好评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基本赔偿费用: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工伤致残的赔偿标准: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1、标准:(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1、标准:(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2、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死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供养亲属范围:(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要求:第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一级至四#from 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来自 end#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项的丧葬补助金、第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发生工伤后,您会计算工伤赔偿吗?要计算工伤赔偿金额,我们可以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进行计算,这样,您也可以当上工伤律师了。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XX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40条、第41条。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XX年的为21810元,,20XX年的为24565,20XX年的为26955。)(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项、第项规定的待遇。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以上就是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学习之后对您计算工伤赔偿一定会有帮助。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XX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XX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XX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XX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XX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XX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XX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XX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XX年1月1日后,为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XX年1月1日后,为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XX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XX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改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年的为17175元,20XX年的为19109元,20XX年的为21810元。)(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项、第项规定的待遇。求职生活指南: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收藏到文集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求职信相关文章:网友评论本类热门写作联盟48小时热门【重磅发布】2015年工伤保险待遇理赔标准指引_保险新闻_保险知识&新闻频道_好险啊
【重磅发布】2015年工伤保险待遇理赔标准指引
1、工伤认定(必经程序)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是获得工伤认定。1.1工伤认定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温州市所辖各县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1.2工伤认定的时间用人单位需要在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劳动者可以在工伤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1.3工伤认定需要的资料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②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1.4法律依据①《条例》第17条、第18条及第19条;②《工伤认定办法》。2、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这是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前提条件。2.1鉴定的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2鉴定机构初次鉴定机构: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机构: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3鉴定所需要的材料2.3.1劳动能力等级初次鉴定需要劳动者提供以下材料:①《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②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③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2.3.2劳动能力等级再次鉴定需要劳动者提供以下材料: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2.4再次鉴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2.5法律依据①《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第26条;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3、停工留薪待遇3.1项目定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2待遇标准一般最长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需经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且最长不超过24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3项目基数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实际工作期间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为基数。3.4支付渠道单位。即与享受工伤待遇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3.5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3.6医疗费用3.6.1挂号费3.6.1.1标准:医疗机构收取的挂号全额3.6.1.2基数:医疗机构收取的挂号全额3.6.1.3列支渠道:工伤保险基金。单位或个人垫付的,工伤认定后报销。3.6.1.4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②《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3.6.2住院费3.6.2.1标准:符合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全额3.6.2.2基数: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3.6.2.3列支渠道:工伤保险基金。单位或个人垫付的,工伤认定后报销。3.6.2.4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②《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3.6.3医疗费3.6.3.1标准: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全额3.6.3.2基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目录3.6.3.3列支渠道:工伤保险基金。单位或个人垫付的,工伤认定后报销。3.6.3.4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②《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3.6.4药费3.6.4.1标准: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全额3.6.4.2基数:工伤保险药品目录3.6.4.3列支渠道:工伤保险基金。单位或个人垫付的,工伤认定后报销。3.6.4.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3.6.5交通食宿费3.6.5.0项目定义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的交通及就医途中食宿费用。3.6.5.1标准:参照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①交通费:可选择乘坐火车(硬卧或硬座、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客运汽车、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以及事先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乘坐的其他交通工具;②一般为规定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规定限额(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住宿费每天200元)3.6.5.2列支渠道:工伤保险基金。单位或个人垫付的,工伤认定后报销。3.6.5.3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②《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号)3.6.6住院伙食补助费3.6.6.0项目定义伙食补助费为职工工伤住院治疗(包括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工伤)期间支出的伙食费超过平常开支水平的,对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补偿的费用。3.6.6.1标准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浙江省原则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5% 确定。伙食补助费按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实行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3.6.6.2列支渠道:工伤保险基金。单位或个人垫付的,工伤认定后报销。3.6.6.3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②《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号)3. 7、辅助器具费3.7.0项目定义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产生的费用。3.7.1标准《杭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限额表》列示标准的100%。3.7.2 标准申请①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填报《温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②并附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③工伤职工凭《确认书》到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④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需要更换的,由本人提出,经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出具更换意见后,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持书面申请、原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说明书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更换手续。3.7.3列支渠道:工伤保险基金。单位或个人垫付的,工伤认定后报销。3.7.4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②《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号)④《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温劳社工伤〔2008〕166号)、《关于调整温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 项目和费用限额的通知》(温人社发〔号)3.8护理费3.8.0项目定义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因护理产生的费用。3.8.1标准及列支渠道等级标准基数支付停工留期护理护理人的工资标准或同等级护工的劳动报酬单位完全护理50%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部分护理40%大部分护理30%3.8.2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②《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和第31条3.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9.0项目定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3.9.1标准及列支渠道等级标准基数支付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基金九级9个月本人工资八级11个月本人工资七级13个月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3.9.2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②《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至第35条3.10伤残津贴3.10.0项目定义一次性伤残津贴是一至四级伤残或者是无法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级的工伤职工,依一定工资比例按月享受的津贴。3.10.1标准及列支渠道等级标准基数支付备注一级90%本人工资基金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级70%单位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不能被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其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的水平同步进行调整;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下降的不作调整。六级60%3.10.2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②《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至第34条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号)3.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11.0项目定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3.11.1标准及列支渠道等级标准基数支付五级3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基金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3.11.2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②《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至第35条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号)3.12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3.12.0项目定义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就业保障费用。3.12.1标准及列支渠道等级标准基数支付五级3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单位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3.12.2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②《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至第35条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号)。3.13工伤死亡待遇3.13.1丧葬补助金3.13.1.1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15年标准为22256.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享受这一标准。3.13.1.2列支渠道:工伤保险基金。单位或个人垫付的,工伤认定后报销。3.13.1.3申请工 伤死亡的亲属可凭以下材料向工伤保险基金申领丧葬补助金:①《杭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表》;②参保人员死亡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死亡人员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复印件;④申领人(遗属)身份证复印件;⑤申领人(遗属)和死亡人员的遗属关系证明。3.13.1.4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②《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3.13.2供养亲属抚恤金3.13.2.1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不 满18周岁的,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亲属计算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享受这一标准。死亡职工的亲属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②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③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④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⑤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3.13.2.2列支渠道:工伤保险基金。单位或个人垫付的,工伤认定后报销。3.13.2.3申请工 伤死亡职工亲属凭以下材料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①《工伤认定决定书》;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审批表》(一式三份);③供养者和被供养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火化证明;④被供养者年满18周岁的,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在校的有效证明;⑤供养关系为父母、祖父母的,提供其他直系亲属单位未享受待遇证明;⑥被供养者为鳏寡孤独或孤儿的,提供社区或乡(镇)出具的证明;⑦符合供养条件④、⑤、⑥的,附社区或其乡(镇)出具的无收入证明;⑧被供养者为子女 的,提供与工亡人员的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3.13.2.4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②《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号)。3.13.3死亡赔偿金3.13.3.1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的20倍576880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享受这一标准。3.13.3.2列支渠道:工伤保险基金。单位或个人垫付的,工伤认定后报销。3.13.3.3申请工伤死亡职工亲属凭以下材料申领工亡补助金:①《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②用人单位填报《温州市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③工亡职工死亡证明(复印件)。3.13.3.4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②《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号)。----------诚鼎劳动法 --------您贴身的劳动法专家微信:wzlaborlaw电话:Email:》如何分享:点击右上角分享到朋友圈/发送给朋友》如何订阅:点击右上角查看官方账号并加以关注或直接手机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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