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怎么报销生育保险报销

小学四年级
TA的帖子:
发表于 09: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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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有经验的朋友帮忙支支招。
我先介绍下个人情况,我爱人年龄29周岁,现在已经怀孕6个月了,我们的户口都是在老家(非郑州市户口),去年结婚到现在一直没有办理准生证,准备这周就开始办理。我的保险是省医保,我爱人的医保是郑州市医保,已经交了1年以上,如果要办理剩余保险,需要怎么做。另外,我们打算在老家生孩子,相关费用能在郑州报销吗?
哪位大侠比较了解的,麻烦给讲解下,谢谢!!!
09:42:04 进行了修改
你在老家生不能报销,首先市医保和省医保都是有医院可以用,有的医院不行。要是你在郑州生,你的停交了,你老公的没有的话,你老公的能给你报销一半
怎么会回到老家生呢?要是你俩保险都没停,当然按照你老婆市医保划算啊,报销得多
我这里的市医保流程你可以参考一下,后面有一个妈妈分享的是最新的,你可以看看。郑州市医保生育险报销全流程(希望对大家有用,另求省医保报销流程给朋友)
都六个月了该去办准生证了啊
你们保险里有生育保险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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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与相关政策
&&&&来源:社保频道
  关于付费方式与待遇标准问题
  (一)生育保险费采取定额、按项目和限额支付相结合的方式付费。
  1、定额付费项目包括自然分娩医疗费、人工干预分娩医疗费、剖腹产医疗费、引产医疗费、高危人工流产医疗费、流产医疗费、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医疗费、女职工绝育术医疗费、男职工绝育术医疗费。其中:
  人工干预分娩包括:手剥胎盘术、宫颈裂伤、产道壁血肿切开术、单胎产钳术、单胎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内倒转术、毁胎手术分娩。
  引产包括:羊膜腔内注射引产、羊膜腔外注射引产、水囊引产和药物引产。
  高危人工流产是指需要住院实施人工流产的下列情况:①产道分娩或人工流产后6个月内的;②1年内有剖宫产史的;③1年内有2次人工流产史者再次流产的;④生殖器畸形的;⑤子宫肌瘤合并妊娠的;⑥有子宫或宫颈穿孔史的;⑦带器妊娠的;⑧有严重血液系统或心血管系统疾病的。
  2、按项目付费的项目包括复通手术;宫内节育器取出伴有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期1年以上者的医疗费;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者的医疗费。
  分娩期出现并发症是指从分娩开始,到本次分娩结束期间出现下列情况:① 子宫破裂;②羊水栓塞;③产后出血大于500毫升且需输血急救者;④会阴Ⅲ度及复杂裂伤行缝合术的;⑤合并其它严重内科疾病的。
  3、限额支付项目为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
  (二)生育保险支付标准:
  1、定额支付的项目:自然分娩1800元;人工干预分娩1900元;剖腹产不伴其它手术3600元;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和阑尾切除术的3800元;引产100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流产26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150元;女职工绝育术1000元;男职工绝育术600元。
  2、按项目付费的项目:符合支付范围规定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项目付费方式100%支付。其中,因治疗分娩期内合并严重内科疾病发生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确定的支付比例审核支付。
  3、限额支付项目: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100元;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300元;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500元;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产前检查费限额800元。
  关于结算问题
  (一)参保女职工应当在怀孕后10周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妊娠诊断证明、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妊娠登记。
  (二)生育津贴结算: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如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应当将高出部分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三)定额支付项目结算:参保人员发生定额支付项目的医疗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定额标准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发生规定项目以外及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清。
  (四)按项目付费项目结算:参保人员发生按项目付费项目的医疗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项目付费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发生规定项目以外及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清。
  (五)限额支付项目结算:参保人员发生产前检查费先由个人垫付,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六)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规定项目以外的医疗项目和生育保险规定不予支付的项目,并收取相应费用的,事先必须征得参保人员同意。
  (七)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用人单位或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费用明细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符合规定的费用拨付给用人单位或定点医疗机构。
  (八)参保职工在异地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等,先由个人垫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登记参保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费用的审核及支付标准,按照本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九)用人单位漏报、少报职工缴费工资或欠缴、中断缴纳生育保险费,使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受到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偿。
  关于就医问题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具备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生育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协议须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参保职工的生育和孕产期检查应当按照《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津人发[2005]3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孕产期保健管理常规〉的通知》(津卫妇[号)、《关于加强我市妊娠合并肝炎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孕产期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卫妇[号)有关规定执行。
  长期派驻异地的职工,可以到本人在当地选定的2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或就医。
  (三)参保职工可以直接到市和区、县计划生育部门设立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六、关于生育保险制度实施的衔接问题
  (一)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当月,生育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衔接:
  1、女职工已经完成生育分娩并已经办理出院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第十七条标准计发。
  2、女职工已经完成生育分娩尚未办理出院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第十七条标准计发。
  3、女职工尚未完成生育分娩的,参保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第十七条标准计发。
  4、职工在用人单位参保前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和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费用,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发[2001]80号)有关规定处理。
  5、女职工在用人单位参保前终止妊娠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后再次怀孕终止妊娠的除外),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第十七条标准计发。
  (二)生育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基数核定、统一缴费申报、统一缴费结算。
  (三)因职工流动而发生的生育保险待遇衔接按以下办法处理:
  1、《规定》实施后,职工从未参保单位流动到已参保单位,在原单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或终止妊娠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由原资金渠道解决。
  转入新用人单位之日起所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或终止妊娠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第十七条标准计发。
  2、《规定》实施后,职工从已参保单位流动到未参保单位,转入新单位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或终妊娠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已休产假天数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第十七条标准计发。转入新单位后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四)初次就业、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随用人单位参保之日起所发生的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第十七条标准计发。
  (五)发生工伤的女职工在领取工伤津贴期间生育的,按以下办法计发生育津贴。
  1、工伤等级被鉴定为1-4级的,按《规定》第十七条标准计算的生育津贴数额高于伤残津贴数额的,由经办机构将高出部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给职工个人。
  2、工伤等级被鉴定为5-6级的,由经办机构按《规定》第十七条标准将生育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高于伤残津贴部分,由用人单位足额发放给职工个人。
  (六)按照《规定》第十四条已预留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或终止妊娠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支付。
  (七)已参保单位的退休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费用,按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给予支付。
2014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与相关政策相关推荐哪位为我解答下关于桂林市生育保险报销的各种问题吧_桂林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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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为我解答下关于桂林市生育保险报销的各种问题吧收藏
本人下个月的预产期了(桂林市),现在有好多关于这个可以报销部分和不可以报销部分的生育险问题还是搞不清楚(本人有参加生育险)。主要就是下面几个问题,懂滴麻烦解答下:1.产检的费用么得报销的么?难道生完去医保所报销的1300块就是产检、生产等一系列在医院的花费的全部报销啦?2.住院生产时,需要交医保证么,是不是可以像平时住院一样,某些可以报销的费用在出院时就帮减免好了?还是医院不收医保征,所有的费用都是个人自己垫付在先,然后一次性去医保所报销1300+98天的产假津贴?3.是不是在生产前,连续缴纳了9个月的生育险就可以享受生育险报销了?4.生育津贴里的产假津贴98天发放是按照我所在单位的上年度平均工资来发放的,但是我在的那个公司今年1月才开始缴纳生育险,去年根本没有平均工资什么的,那这时候的基数工资按什么数来算呢?请懂的朋友尽快回复一下,谢啦,谢啦
生育险要交满1年才能报的吧
打了电话给医保所,自己答题:1.产检没得报销2.不用医保证,自己现金垫付,有公司缴纳生育险的,到时候拿发票去医保所报销。3.生产前,连续9个月缴纳了生育险就可以享受报销。4.没有上年度的参考基数的,医保所他们会自己到时核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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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人民网&两会调查&系列报道之五:
九成网民希望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重视关注解决异地报销继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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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两会前夕,2月1日,人民网和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第12次联合推出“十大热点问题调查”。自2月19日起,人民网将对网络调查数据进行整理,精选网友留言,分析调查结果并进行解读。“两会调查”结果和网友留言将通过多种方式送至相关部门。敬请网友持续关注、参与并提出建议。
人民网北京2月23日电(记者 杨文彦)2013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2月1日起,人民网和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就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展开调查。截至2月23日8时,已有712万网民参与调查,在2013年最受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调查中,“医疗改革”以49093票暂列第五。位居前四三位的分别是“社会保障”、“反腐倡廉”、、和“收入分配”和“住房保障”。
在“医疗改革”分项调查中,92%的网民认为目前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合理,有待提高”;79%的网民认为“看病难的原因是药品贵”;70%的网民认为心中医生的形象是“医德医风下降,是不值得信赖的人”; 46%的网民希望“公立医院继续改革,保证公益性和高效运行”;32%的网民认为,现今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医院管理不当。
网民:让百姓看得起病才是成功的医改
今年全国医改已经进入行到了第四个年头,几年的里医改取得了一定成就,如医保、新农合的覆盖面逐渐扩大,基本做到了医保全覆盖。此外,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品制度改革等也在有序进行。对此,有网友表示,“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有所好转,但对于今后的发展、改革方向还有一些建议。网民认为因病返贫才是医改的失败,希望不必要的检查少些,以提高报销比例。
★网友:廖洪春 IP:202.108.251.★ 我觉得“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有所好转,现在是“看病不难,治看愈病难,买药不贵,查病太贵”!
老百姓认为:医疗改革不论你怎么改,我只看花了1万元费用(比如县级人民医院)后自己掏了多少钱?希望不必要的检查少些,因为所有的检查我们自己都要掏腰包至少是50%。
★网友:九田一真 IP:59.175.131.★ 让百姓看得起病才是医改的成功。因病返贫才是医改的失败。医疗改革不论怎么改,我只看花了1万元费用(比如县级人民医院)后自己掏了多少钱?希望不必要的检查少些,因为所有的检查至少50%自己都要掏腰包。
★网友:幸福乡医 IP:220.166.65.★ 医疗改革应该是三赢!而不是双赢!即:患者得到实惠,国家财政能够承受,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我们现在基层医务人员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请问:谁来保护那些留守老人、儿童的健康?
网民:建议关注村医的艰辛与困惑 提高待遇确认身份
在众多留言中,记者发现,大部分留言网友希望社会能够多关注村医。有网友说乡村医生是最美的人之一,人数虽少,但在基层为老百姓的就医看病、身体健康付出了巨大的辛苦与贡献,。然而但是村医却面临着一些困难。有网友建议,“给乡村医生一个合法的身份、基本的生活保障、一个退休养老的待遇及社会风险的保护。”
★网民:“王丽俊” IP:123.115.35.★村医待遇太差。上面政策下边不执行。望加快解决。
★网友:乡村医生 IP:123.235.32.★加大政府补助力,提高乡医待遇。
★网友:邓义轻 IP:182.118.12.★加大政府补助力,提高乡医待遇。老乡村医生的待遇,像民办老师一样解决就好啦!
★网友:阿甘 IP:117.41.248.★请解决乡村医生的身份,及养老问题!
★网友:稳定卫生网底 IP:122.227.222.★ 在加强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问题上,少些自娱自乐式的避重就轻的政策。若要真正关心关注乡村医生队伍,就必须像二十年前解决乡村教师问题那样,承认乡村医生的历史贡献,明确他们乡村医生的医生身份,让乡村医生真正融入国家卫生队伍,这才是实实在在踏踏实实真真实实的利好政策。
网民:异地医保结算报销问题须予以高度重视
随着我国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异地报销成为摆在很多人面前的问题。有网友说,希望尽快实施异地医保报销结算,方便自己及家里老人看病就医报销难题。
★网友:龟博士 IP:182.118.12.★医保异地结算报销问题,应予高度重视。强烈要求尽快n决退休人员异地就医费用报销问题。
★网友:贾福 IP:123.150.197.★现在退休了和孩子们在外地报销医药太不方便了,请求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异地报销药费问题。
★网友:郑老 IP:59.175.130.★我国异地养老的老人越来越多,迫切希望医保卡全国联网,实现全国医保统筹管理,异地医疗费,就在当异地报销。
★网友:求知 IP:125.39.39.★ 医保异地结算报销问题,应予高度重视。
政策背景:系列医改惠民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针对网友反映的一系列医改问题,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例如: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中写到,“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全面推进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改革付费方式。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日,卫生部印发的《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中也同样表示,实现国家级新农合信息平台与部分省级平台之间、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方便参合农民异地就医、即时结报。
今年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医改新政《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左右。并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
卫生部在《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中指出,继续完善新农合制度,推进基层综合改革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国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40元左右。优化统筹补偿方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力争实际报销比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提高门诊报销水平,逐步降低个人自付费用比例。
此外,还卫生部还指出,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做好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和妇幼卫生工作等;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卫生监督。&
(责任编辑: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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