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银行只能买《易方达军工分级基金生物分级基金B吗?

()盘中估算:0.77211.23%单位净值(07-16):0.%)成立日期:基金经理:&&类型:股票指数型管理人:资产规模:0.77亿元(截止至:06-30)
其他基金基本概况查询:
基金分级信息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方式,以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最小化。
指数化投资具有成本低廉、管理透明和风险分散的特点,投资者可通过指数化投资获取标的市场平均收益。中小板价格指数成份股具有高成长、高流动性的特点,是国内中小企业中最具增长前景的上市公司的代表。通过指数化方式投资于中小型企业,可在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以较低成本分享国内中小型上市公司的增长成果。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一级市场初次发行及增发的新股,以及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含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中小板价格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要求及投资比例限制等因素,确定股票、债券等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
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日跟踪偏离度绝对值的平均值控制在0.35%以内。
2. 权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2.1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中小板价格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但是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实现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1) 基金管理人预期指数成份股或权重发生变化;
(2) 由于市场因素影响、法律法规限制等原因,本基金无法根据指数构建组合;
(3) 基金发生申购赎回、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等可能影响跟踪效果的情形。
2.2 股票组合的动态调整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1) 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将评估指数编制方法变更对指数成份股及权重的影响,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2) 指数成份股定期或临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指数成份股调整方案,判断指数成份股调整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确定组合调整策略;
(3) 标的指数成份股出现股本变化、增发、配股、派发现金股息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这些情形对指数的影响,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策略;
(4) 基金发生申购赎回、参与新股申购等影响跟踪效果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分析这些情形对跟踪效果的影响,据此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5) 法律法规限制、股票流动性不足、股票停牌等因素导致基金无法根据指数建立组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以跟踪误差最小化为原则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2.3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权证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3.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具体而言,本基金将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如下投资:
(1) 市场风险管理
为达到与业绩比较基准相同的市场暴露度,若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组合的市场暴露度小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市场暴露,本基金可通过买入股指期货以实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相同的市场暴露度。
(2) 流动性风险管理
出现大量净申购或净赎回的情况时,本基金将使用股指期货来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如出现大量净申购,本基金可买入数量匹配的股指期货合约以满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的要求,并在净申购资金到帐后逐步平仓;反之,如出现大量净赎回,本基金可卖空数量匹配的股指期货合约以满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的要求,并在卖出股票的同时逐步平仓。此外,如预期出现大量净赎回,本基金可在逐步卖出股票的同时买入数量匹配的股指期货合约以维持目标市场暴露度,并在投资者赎回的同时逐步平仓。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等有关事项遵循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
中小板价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品种。长期而言,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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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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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注: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生物分级&,基金代码:161122)、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场内简称&生物A&,基金代码:150257)与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生物B&,基金代码:150258)。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基础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A类份额、B类份额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基础份额的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只能在场外已开通此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场外申购时,通过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50,000元人民币,超过50,000元的应为1元的整数倍(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当日申购金额限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场外、场内基础份额的申购费率:
注:特定申购费率仅适用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以场外方式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
&&& (3)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者开展不同的费率优惠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场外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仅限场外申购)
(1)本基金从2015年6月11日起参加杭州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泉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发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国都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江海证券、齐鲁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创金启富、泛华普益、海银基金销售、好买基金、和讯信息、恒天明泽、久富财富、上海长量、数米基金、天天基金、同花顺、万银财富、一路财富、展恒基金、中信建投期货、众禄基金及已经公告本公司参加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上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基金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外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内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 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场外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
(2)场内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为固定赎回费率0.5%。
(3)赎回费用由赎回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础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等其他相关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者开展不同的费率优惠活动。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出时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转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场外基础份额为转出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场外基础份额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基础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5%;
持有期限365(含)-729天,赎回费率为0.25%;&
持有期限730(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2)当本基金场外基础份额为转入基金,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础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为:
持有期限0-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4%;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2%;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1%;
转换金额5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4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2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0%;
转换金额5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等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非特定投资群体)在场外持有本基金基础份额10,000份,持有90天,现欲转换为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础份额;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转入基金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50%,申购补差费率为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0.50%=55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1,000.00-55)&0&(1+0)=0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55+0=55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1,000.00-55 =10,945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945&1.020=10,730.39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场外基础份额开通与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份额、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份额、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础份额、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础份额和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础份额之间的转换。
注:本基金仅开通场外基础份额的转换业务,若投资者需要办理场内基金份额的转换,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登记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场外基金份额的转换。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泉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发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国都证券、国金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信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天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原证券、创金启富、泛华普益、海银基金销售、好买基金、和讯信息、恒天明泽、久富财富、上海长量、数米基金、天天基金、同花顺、万银财富、一路财富、展恒基金、中信建投期货、众禄基金和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场外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场外份额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场外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场外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场外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础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包括基础份额、A类份额、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余额之和)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基金管理人无法接受投资者的转换申请或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4)接受某笔或某些转换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因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接受转换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7)当一笔新的转换转入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当日转换转入金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转换转入金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转换转入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当日转换转入金额上限时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9)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份额折算方式及相关业务规则,须暂停接受转换申请的。
10)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仅限场外定期定额投资)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泉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发证券、渤海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信证券、江海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中山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原证券、创金启富、泛华普益、海银基金销售、好买基金、和讯信息、恒天明泽、久富财富、上海长量、数米基金、天天基金、同花顺、万银财富、一路财富、展恒基金、中信建投期货、众禄基金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其他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4)关于参与非直销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仅限场外定期定额投资)
本基金自2015年6月11日起参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泉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发证券、长江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光大证券、国盛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齐鲁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中山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创金启富、泛华普益、海银基金销售、好买基金、和讯信息、恒天明泽、久富财富、上海长量、数米基金、天天基金、同花顺、万银财富、一路财富、展恒基金、中信建投期货、众禄基金等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上述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优惠活动详情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B座8层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室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客户服务传真:02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 010-
(3)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
(4) 东莞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陈幸
联系电话:1
客户服务电话:96228(广东省内);(全国)
(5) 杭州银行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08、
(6) 华夏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王者凡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
(7) 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联系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
(8) 平安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
(9) 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姚磊
联系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传真:021-
(10) 泉州银行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3号
办公地址:泉州市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董培姗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站:
(11)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22-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22-27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施传荣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021-9629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
(12) 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021-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94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
(13) 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金融街F3大厦(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朱红
联系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传真:010-
(14)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
(15)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1
客户服务电话:
(16)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传真:022-
(17)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9
客户服务电话:400-
(18) 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7-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传真:027-
(19) 大通证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 李红光
联系人:谢立军
联系电话:7
客户服务电话:
(20) 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毛诗莉
联系电话: 0
客户服务电话:
(21) 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7
客户服务电话:
(22) 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梁旭
联系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
传真:021-
(23) 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6
客户服务电话:
(24)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
传真:021-
(25) 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9
(26) 国金证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联系电话:028-
客户服务电话:
传真:028-
网址: .cn
(27) 国盛证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曾小普
联系人:俞驰
联系电话:0
客户服务电话:
(28)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或400-
传真:021-
(29) 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30) 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
传真:021-
(31) 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6
客户服务电话:96518(省内)、400-80-96518(全国)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2
(32) 华宝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联系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传真:021-
(33) 华福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徐松梅
联系电话:6
客户服务电话:
(34) 华龙证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35) 华融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中国华融大厦A座3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联系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9999
传真:010-
(36) 华泰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3
(37) 华西证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张曼
联系电话:010-
传真:028-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38) 华信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杨锐敏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021-
(39) 江海证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周俊
联系电话:6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40) 金元证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2
客户服务电话:400-
(41)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吴琼
联系电话: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42) 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马晓男
联系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21-
(43) 山西证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
客户服务电话:95573或400-666-1618
(44) 上海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张瑾
联系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传真:021-
(45)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
(46) 申万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传真:021-
(47) 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刘莹
联系电话:029-
客户服务电话:029-95582
传真:029-
(48) 西南证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联系电话:023-
客户服务电话:
传真:023-
(49) 湘财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赵小明
联系电话:021-0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55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
(50) 新时代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 010-
客户服务电话:
(51) 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传真:010-
(52)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8
传真:010-
(53) 中金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
(54) 中山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
(55) 中天证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联系人:王力华
电话:024-
传真:024-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站:/
(56) 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
(57)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8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
(58) 中原证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范春艳
联系电话:2
联系传真: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3-9666
(59) 创金启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
公司网站:
(60) 泛华普益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16号喜年广场A座1502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邓鹏
联系电话:028-
客户服务电话:
传真:028-
公司网址:
(61) 海银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刘艳妮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站:
(62) 好买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
(63) 和讯信息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杨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
(64) 恒天明泽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马鹏程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站:
(65) 久富财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2819号1幢109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403号上海信息大厦1215室
法定代表人: 赵惠蓉
联系人: 徐金华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9898
公司网站:
(66) 上海长量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67) 数米基金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朱晓超
联系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
(68) 天天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
传真:021-
(69) 同花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8
客户服务电话:
(70) 万银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32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3201
法定代表人:王斐
联系人:张莉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081-6655
公司网站: http://www.
(71) 一路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站:
(72) 宜投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华建强
联系人:刘娜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站:
(73) 展恒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飞飞
联系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传真:010-
(74) 中信建投期货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联系人:刘芸
电话:023-
传真:023-
客户服务电话:400-
公司网站:
(75) 众禄基金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站: &&&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信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九州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长城国瑞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天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浙江、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交所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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