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家属抚恤金申请书领取抚恤金都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抚恤金申领
日16时宜丰县气象局发布天气预报:今晚到明天白天多云,东风1-2级,气温19-28℃,明晚到后晚晴天多云。空气质量:良;紫外线:较强。
作者:熊生发布时间:日类别:求助受理单位:县政府办回复时间:日关于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抚恤金申领内 容我父亲属商业局原下属单位食品公司退休,于2006年病故,我母亲是无单位在家务农妇女,按政策是否我母亲应享有遗属补助?此事盼答!
之前已问过商业局,解读说是没钱发放这笔抚恤金?
抚恤金不是财政补贴的吗?若大一个商业局,会差这一个月2百多块钱吗?
为什么商业局的下属部门也有家属领到这笔抚恤金?死亡时间尚在我父亲之后?
家庭贫困,母亲生活艰难,做儿子的惭愧!也盼政府给个答复!回 复熊生同志:
您反映企业《关于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抚恤金申领》的问题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原宜丰县商业局下属国有企业职工都按照社保相关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社保,企业职工退休后均在社保领取生活养老金。去逝后,社保局也会将丧葬费、抚恤金一并发放到家属手中。这笔钱应该早就发放了,不是财政负担的,也不是商业负担的。
在内容中提到“遗属补助”的问题。
原商业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去逝后,无工作的家属享有遗属生活补助,其补助资金由各企业自己承担,并由企业发放。财政并不承担企业职工的遗属生活补助经费。原宜丰县食品公司是国营企业,按照当时相关企业改制政策要求,已于2011年9月进行了企业改制,所有职工都进行了身份置换,原享有遗属补助的人员也进行了一次性安置。企业改制后原商业国营企业自然消失,因此也就不存在企业职工去逝后的遗属补助。如果你家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可向当地居委会(社区)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申请享受城镇居民低保。
宜丰县商务局当前位置: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金的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社会保险法》
二、承办股室:咸丰县人社局养老保险股
三、需携带资料:
① 医院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民政局出具的殡葬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一份;
② 退(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 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定继承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① 持上述资料到我局养老保险股办理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审批手续。
② 持《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批表》到服务大厅公共平台办理死亡注销手续,结算医疗保险费。
③ 持《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管股办理基金拨付手续,办理个人账户余额结算手续。
五、办结时限:
①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审批,正常情况下一个工作日内办理。
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拨付时间一般为当月月底。
六、咨询电话:682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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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退休手续即死亡 亲属可领取抚恤金
作者:周卫法
  金先生是一家企业的员工,去年10月,他满60周岁,从单位退休。可就在办理退休手续的过程中,由于突发心脏病身亡。为此,其家属在悲痛之余,遂与其生前所在企业交涉相关赔偿事宜,该企业领导认为,金先生已经退休,与单位再无关系,因此,单位没有义务支付各种赔偿。金先生的家属,遂咨询其说法合法吗?为此,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吴立宏给出了解答。
  退休是一个法定程序,依我国目前法律法规之规定,除特殊情况下,一般员工年满60周岁时应办理退休,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养老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项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之规定,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结合本案来讲,金先生在生病之前已年满60周岁即其与公司的劳动关自自其年满之日已自动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后因其与公司不再存在劳动关系,据此他在&退休&之后的病亡不符《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应规定,不能按工伤认定和处理。
  同时,员工在退休后,其与原单位之间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加之未继续用工,因此其因办理退休手续产生的相关纠纷按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即单位存在过错的,比如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病亡员工无法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无法享受退休待遇时,企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负责相应的损失赔偿,反之企业按正常程序正常办理过程中,员工病亡时,这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利后果,企业可以依法免责。
  另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的相应规定,退休人员伤亡时,其亲属可以依法从社保机构领取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等相应补偿。结合本案来讲,如企业在该员工退休之前未给该员工缴纳或未足额养老保险,或在办过退休手续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错时,而造成该病亡家属无法享受前述相应待遇的损失应由公司承担。因此,该企业是否存在赔偿或补偿,主要要看该企业在该退休员工退休手续办理以及退休前社保缴纳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或重大过失的不法情形,如存在则必须依法赔偿,而不能简单的以&退休&为由来抗辩或免赔。
  从员工角度来讲,如产生纠纷时,首先要收集证据并固定证据;其次要立即向法律人员或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从而和专业人员一起协商、分析和研究相应的对策;最后,如经研究企业肯定存在过错或重大过失时,应客观的向企业表述本方的合法主张和要求,能协商解决,尽量协调解决,无法协商解决,可依法提起仲裁、诉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从企业角度来看,当出现争议时,应首先安抚员工或其家属保持冷静,保持沟通并引导员工以书面方式表达诉求,同时在企业收到员工方的书面诉求后及时分析和自查员工方反映的问题或要求是否真实合理,如确实真实合理,应及时与员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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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17号企业离退休人员已故后,家属按月领取的抚恤金是哪个部门发的? - 博山其他分类
当前位置: & 企业离退休人员已故后,家属按月领取的抚恤金是哪个部门发的? 悬赏:20
- 已解决我父亲生前是山东机器厂的一名工人,2008年去世后我母亲能按月领到几百块钱的抚恤金,可不知怎么回事卡上已经有两个月没打上钱了,也不知该到哪个部门去问问是什么情况,有知道的朋友告诉我,谢谢! 网友回复咨询下人社部门回答者:时间: 12:23我建议你先去厂里问问,问清楚什么情况后,再到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去问。望采纳,我有个朋友也是这种情况,跑了一大圈最后到厂里一问才发现名字搞错了回答者:时间: 11:39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市委老干部局,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为落实离休干部待遇的有关规定,参照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民[2007]41号)精神,经研究,现就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离休人员死亡被批准为烈士的,发给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离休费的抚恤金;因公牺牲的,发给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的抚恤金;病故的,发给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休费的抚恤金。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一)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休费为基数计发。基本离休费为本人离休时计发的基本离休费和本人离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休费之和。(二)2004年10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已死亡,并按鲁劳发[号文件规定领取了一次性抚恤金的,应按本通知上述规定标准和计发办法重新计算离休人员死亡时的一次性抚恤金,差额部分应予补发。三、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及应补发的差额部分所需费用,已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没有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二O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3〕53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企业主管部门,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经研究,决定对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资金按原渠道列支。二、企业为逝世职工举行遗体告别的费用,包括租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开支,由企业据实报销。三、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亦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四、本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回答者:时间: 7:3建议向民政部门咨询。回答者:时间: 7:2去山机工会找刘贯胜回答者:123.93.249.*&&时间: 22:20共6条1您有新问题要提问?发布您的问题,让热心的网友帮您一起找答案! 赞助商推广链接声明:本网站“你问我答”栏目所有问题、言论、见解及答案纯属发表者本人意见,与博山信息港立场无关。Copyright & 2003-.cn All Rights Reserved.关于办理移交社区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费所需手续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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