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企业安全管理海淘售后制度怎么写汇编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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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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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6
二、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8
三、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1
四、 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符合性评价管理制度 15
五、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8
六、 管理文件评审和修订制度 21
七、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3
八、 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25
九、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26
十、消防及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27
十一、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35
十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37
十三、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8
十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0
十五、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45
十六、外来施工单位及个人安全管理制度 48
十七、建(构)物安全管理制度 51
十八、领导带班管理制度 52
十九、交接班管理制度 54
二十、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57
二十一、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66
二十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67
二十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0
二十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 管理制度 74
二十五、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76
二十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0
二十七、工艺安全管理制度 90
二十八、开停车管理制度 95
二十九、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00
三十、门卫管理制度 103
三十一、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04
三十二、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07
三十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11
三十四、吊装作业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13
三十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9
三十六、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26
三十七、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31
三十八、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34
三十九、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37
四十、运输和装卸(搬运)制度 139
四十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1
四十二、供应商管理制度 148
四十三、承包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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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安县环卫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
时间:&&来源: &&作者:&&点击:&次
处属各科室、直属单位:
&&&&& 《海安县环卫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已经处职代会和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海安县环卫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海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日&&&&&&& &
海安县环卫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环卫处主任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职责、各部门领导职责和职工岗位职责。
4.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单位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单位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单位职工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0.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二、环卫处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主任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职工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8.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9.保证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三、单位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负责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参与制订、修订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对全体职工、新进职工、变换岗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4.负责单位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办公场所、车库(汽车、电瓶车)、环卫设施等有无安全隐患。
6.组织并参加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月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单位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9.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四、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负责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其完好,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3.严格执行单位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不违章作业,根据规范要求填写各种记录,记录要求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4.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安全技术资料、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5.负责本部门岗位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上报,发现不安全现象及时制止,负责纠正本部门区域内的违章违纪现象,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科和相关领导报告。
6.参与本部门事故处理工作,协助安全生产管理科做好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科,同时积极提供资料,听从指挥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为了确保我处环卫生产安全运行,提高各类相关人员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进一步提高环卫质量和环卫效益,特制定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全处职工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各部门机驾人员和各类操作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机驾、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级安全知识、安全管理、学习培训活动,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各部门对所属机械设备机动车辆负有管理权和生产使用权,非生产性使用设备及车辆必须经处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各部门负责本所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协助处理有关安全事宜,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有关会议、事故的处理等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定期汇总,存档备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记录台帐。
四、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季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学习教育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五、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将安全生产纳入到月度环卫考核,跟踪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检查有台帐、有记录,确保环卫生产安全运行,无安全责任事故。
六、机驾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驾驶和操作。
七、环卫车辆等设备设施的管护责任到人。垃圾中转站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每月不少于一次,传动部位应定期注油,保持润滑,不得带病运转,确保安全运行;环卫车辆应逐日擦洗、保养,确保外观整洁、标志清晰,出车前必须严格遵循机动车辆安全检修规程,确保车灯、刹车制动良好、转向灵敏以及轮胎气压正常,严禁带故障行驶;直管公厕化粪池盖板完好无缺、无事故隐患;其它环卫设备设施,必须专人管理,按规定程序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使用,确保功能完备、外观整洁、无安全隐患。
八、夏季消杀药物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严禁随意堆放或乱送他人,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确保药物安全使用无事故。
&&&&&&&&&&&&&&&&&&&&&&&&&&
1.安全生产检查,是单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是动员和依靠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根据不同情况,经常、认真地进行“五查”,即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查措施落实。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2.安全生产检查应始终贯彻领导与职工相结合,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整改。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查出的事故隐患,个人不推到班组、班组不推到部门、部门不推到处部、处部不推到上级主管部门。
二、安全检查形式
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一)日常检查
1.单位(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每天到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生产作业现场的重点作业部位,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检查情况记录在《海安县环卫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档案》上。
2.日查:每个职工在班前、班后和生产过程中结合各自使用的设备、工装、工具、场地和操作方法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报告或整改后再进行生产,不得冒险蛮干。
3.周查:由部门负责人带领所属部门安全员,检查本区域安全生产状况。
4.月查:由单位分管安全领导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点评、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定期检查
重大法定假日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科组织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协调科、设施设备建设管理科、督察考核科等部门进行安全、防火、治安保卫的安全大检查。各部门在节前一周自查,安全生产管理科复查以确保节日前后的安全。
(三)专项性检查
1.专项安全检查,由处负责人牵头,办公室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协调科、设施设备建设管理科、督察考核科、机扫运输中心、设施设备修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对全处的办公场所、电瓶车充电场所、汽车停放场所、垃圾中转站、环卫设施和单位建筑等进行安全检查。
2.对容易造成灾害性事故的特种作业使用的机具设施,各部门要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发现有不安全因素由涉及部门及时组织整改。
(四)季节性检查
1.梅雨季节来临前,设备科要安排电工检查变(配)电场所、架空线路、照明线路、接地装置、避雷装置、移动电具及电源开关箱等,保障安全用电。
2.台风及潮汛季节,安全生产管理科要组织对各类建筑物及防台、防汛的物资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证台汛期间的国家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3.高温季节来临前,电工应对各部门的防暑降温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空调、电风扇的绝缘符合安全规定,电风扇罩壳、吊扇应完好有效,电器线路的设置符合安全规定。
(五)整改和记录
1.各部门自查出来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必须进行整改,如无法解决的,上报安全生产管理科进行交办整改。
2.遇重大活动需联合整治时,本部门发现其他部门人员在本区域作业时违反安全规定,应立即制止。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管理科进行处理。
3.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均须“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进行整改,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均须存档备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六)处罚
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按《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培训形式一般有:新职工安全培训,职工日常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等。
一、新职工安全培训
办公室会同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新职工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经安全培训测评合格后上岗。
1.单位级:有关安全生产作业、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遵章作业、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单位概况、安全守则及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单位级培训合格后方能转入岗位级培训。
2.岗位级:安全负责人(部门安全员)负责实施,内容有:岗位基本情况、工作主要内容、安全意识的培养、事故教训、事故应急救援技能、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岗位培训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二、职工的日常培训
日常培训方法及内容包括多种形式,如:安全周、安全竞赛活动等,对全体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自始至终坚持不断地进行安全教育。其内容为: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科学技术知识,安全守则和安全操作规程、典型事故经验及教训等。
三、有关人员的专职培训
处安全员、处各部门安全员必须参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举办的上岗资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以获取相关资格证书。当处安全员、处各部门安全员发生变动时,处办公室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到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具备资质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四、变换工种/岗位培训
凡职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岗位时,要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五、复工培训
凡因故离开原岗位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都要接受复工培训。
六、培训记录
1.安全培训档案
2.安全培训签到登记表
安全培训签到登记表
培训组织单位
年&& 月&& 日
培训评价:
安全员签名:&&&&&&&&&&&&&&&&&&&&&&&&&&&&&&& 审核
安 全 培 训 档 案
职工编号:
进入单位时间
&&&&&& 年&&& 月&&& 日
培 训 项 目
培训举办者签章
单位级培训
部门级培训
安全上岗证
特种作业证
培训举办者签章
第五章&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分类
根据事故后果的严重性质,将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四类:
轻微事故:事故经济损失2000元以内(电动车500元以内)的事故;
一般事故: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内(电动车5000元以内)的事故;
重大事故:事故经济损失20000元以内(电动车5000元以上)的事故;
特大事故:事故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的事故。
二、事故报告
1.任何类别的事故发生后, 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单位安全员,部门负责人和单位安全员共同负责事故现场处理。
2.事故所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毕《事故调查处理表》,并提交安全生产管理科。
3.安全生产管理科提出事故意见后,经分管安全主任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4.事故经济损失500元以内的,由事故所在部门对事故有关人员处理及今后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并将结果填写进《事故调查处理表》的相关栏目。事故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由安全生产管理科进行此项工作。
三、事故处理程序
(一)事故现场处理
1.任何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和单位安全员到现场共同处理,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
①如人员受伤, 立即送医院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②火警事故立即拨119报警;交通事故立即拨110或122报警及相关保险公司;
③如属紧急情况,按部门相应的应急措施执行。
2.各类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结束后要保护好现场,同时当事人或现场处理人员应将现场处理结果填写进《事故调查处理表》相关栏目,报安全生产管理科。
(二)事故原因调查
1.单位安全员收到《事故调查处理表》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事故相关人员,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必要时可召开事故分析会议,了解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及原因。
2.任何事故的原因都应在48小时内调查清楚,调查的结果由单位安全员详细记录在《事故调查处理表》中。
(三)事故处理
1.事故经济损失500元以内的,由事故部门负责事故的最终处理,并将《事故调查处理表》及时送安全生产管理科备案。
2.事故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由事故所在部门填写《事故调查处理表》提交安全生产管理科,协助安全生产管理科调查处理。
3.根据事故原因调查的结果,单位安全员提出事故初步处理意见后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批。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应填写在《事故调查处理表》中。处理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对事故当事人、部门的处理意见;必要的补救措施;纠正/预防措施。提出处理意见的同时应明确采取措施的责任部门或人员。
4.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安全生产管理科发出事故处理通报。
(四)事故处理结果跟踪
1.安全生产管理科对事故处理意见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验证结果记录在《事故调查处理表》相关栏目。对处理意见中规定的措施未实施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由安全生产管理科确定进一步的整改措施,并加重考核。
2.所有处理完毕的《事故调查处理表》,按两级管理的权限,分别由事故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科保存。单位安全员将事故记入《事故登记档案》。
四、定期事故分析
安全生产管理科收集汇总出现的事故, 每月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书面上报单位管理层。
五、事故调查处理表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表
事故所在部门:&&&&&&&&&&&&&&&&& &&&&&&&&&&&&&&&&&&&&&&&&&&&&&&&&&&编号:
事&&&& 故&&&& 内&&&& 容
由 当 事 人 目 击人 或 报 告 人 填 写
现场观察事故对人员财物损失程度:
事故经过详述:
签名:&&&&&&&&& 职务:&&&&&&& 日期:
安&&&&&&& 全&&&&& 员&&&&&& 填&&&&&&&& 写
事故原因:
事故类别:A类:轻微事故□&&&&&& B类:一般事故□
C类:重大事故□& &&&&&D类:特大事故□
对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
纠正和防范措施:
负责人批示
第六章& 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一、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部门负责人给予表彰和2000元奖励(城东作业所、城西作业所、城北作业所、开发区作业所、高新区作业所、广场河道管理所、机扫运输中心、设施设备修理中心):
1.安全宣传教育普及,规章制度健全,安全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无安全事故,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及时组织排除安全隐患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以下部门(城东作业所、城西作业所、城北作业所、开发区作业所、高新区作业所、广场河道管理所、机扫运输中心、设施设备修理中心),从事机动车的驾驶员全年无安全事故的享受1000元安全奖,电动车驾驶员、机械设备修理人员、中转站操作人员全年无安全事故的均享受500元安全奖。
三、因安全管理不到位或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年终扣发违纪人员和部门负责人部分安全奖金。
1.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隐瞒不报的扣100元,事故部门隐瞒不报的扣部门负责人200元。
2.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含1000元),扣事故当事人安全奖100元。
3.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含3000元),扣事故当事人安全奖200元,扣部门负责人安全奖100元。
4.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含5000元),扣事故当事人安全奖300元,扣部门负责人安全奖150元。
5.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7000元以内的(含7000元),扣事故当事人安全奖400元,扣部门负责人安全奖200元。
6.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7000元以上9000元以内的(含9000元),扣事故当事人安全奖500元,扣部门负责人安全奖250元。
7.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9000元以上的,取消事故当事人全年安全奖,扣部门负责人安全奖300元。
8.电动车发生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含1000元),扣事故当事人安全奖50元。
9.电动车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扣事故当事人安全奖100元,扣部门负责人安全奖50元。
10.电动车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扣事故当事人安全奖200元,扣部门负责人安全奖100元。
11.电动车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取消事故当事人全年安全奖,扣部门负责人安全奖150元。
12.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当事人除扣发安全奖外,还要按照《事故(驾驶员)赔偿暂行规定》赔偿单位经济损失。
四、对违反本办法的各类违纪现象,由所在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安全生产管理科进行审核,生产主任、安全主任分别提出意见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事故(驾驶员)赔偿制度
一、机动车、电瓶车对停放固定不动物件发生碰撞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二、工作期间饮酒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三、公务车辆未经批准私用,作业车辆不按规定生产作业路线、作业区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四、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责任大小,当事人按下列规定赔偿单位损失。
(一)机动车
1.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内
全责40%&& 主责30%&& 同责20%&& 次责10%
2.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元之间
全责30%& 主责25%& 同责20%& 次责15%
3.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1元以间
全责20%& 主责15%& 同责10%& 次责5%
4. 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
全责10%& 主责8%& 同责5%& 次责3%
(二)电动车
1.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下
全责30%&& 主责20%&& 同责10%&& 次责5%
2.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元500-5000元之间
全责20%& 主责15%& 同责10%& 次责5%
3.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
全责15%& 主责10%& 同责8%& 次责5%
五、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电动车发生事故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根据责任认定,当事人承担全责、主责的,机动车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元之间(电动车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元500-5000元之间)当事人待岗一个月,机动车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1元以间(电动车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当事人待岗二个月,车辆(包括电动车)发生事故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的当事人待岗三个月。待岗期间当事人在本部门上班,发放待岗工资。
六、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电动车发生事故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根据责任认定,承担全责、主责的可作调岗或辞退处理。
七、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承担全责、主责、同责。轻微事故,机动车当事人先行垫付1000元(电动车当事人全额垫付)。一般事故机动车当事人先行垫付5000(电动车当事人垫付1500元),重大事故机动车当事人先行垫付10000元(电动车当事人垫付3000元),特大事故先行垫付20000元(电动车当事人垫付3000元),不足部分可向单位借款处理。
八、不服从本
第八章& 安全建档制度
一、安全建档的范围
1.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全员职责,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人员任命,履职考评情况等。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检查,事故处理,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制度,规章等。
3.证照档案包括各种证照领取记录及验收审批报告等。
4.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历次(本单位和上级)安全检查记录,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等。
5.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包括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结果等。
6.安全教育培训材料包括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活动记录,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记录,职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记录等。
7.事故处理记录包括事故上报、登记记录,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结案材料,整改措施等。
8.设施、设备台帐包括设备使用完好情况,检修记录等;还有职工防护用品配发、使用情况等。
二、安全档案管理要求
1.安全档案管理人员明确安全档案的形成、积累、归档和利用各个环节中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具体的工作程序与要求。
2.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建立安全档案。
3.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记录等安全管理档案,必须有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人签字,以示负责。
4.接受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一、道路(快速)保洁工安全操作规定
1.上岗时必须佩戴好安全防范标志的工作服或帽子。
2.在清晨大扫及白天巡回保洁时,应时刻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情况。
3.在清扫及保洁过程中,若机动车道上有杂物需清理,应先注意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序地将杂物清理。
4.快速保洁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则,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车辆及工具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用带病的车辆上班,并认真做好车辆的自身清洁工作。
5.快速保洁人员在工作时,严禁逆向行驶。在工作过程中,车辆应顺方向停在路边,严禁乱停乱放,严禁乱穿马路。
6.每段工作结束时,道路保洁应及时将垃圾送到中转站,服从中转站管理人员指挥,将垃圾倒入中转站集装箱内(严禁吊装运行过程中在底下站人),然后将车辆打扫干净,放置指定的安全地点。
7. 雷雨天气暂时避开阔地露天作业,不得在树下、线杆下、铁架下逗留避雨,以防雷击。
8.高温天气注意防暑。
二、电动车、人力垃圾清运工安全操作规定
1.认真做好上班前及下班后的车辆及工具的完好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用带病的车辆进行工作,并做好车辆的整洁工作。
2.上岗时必须穿戴安全标致工作服或帽子。
3.在道路行驶中,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则,车辆必须靠右方向向前行驶,需要横穿马路的,必须首先注意观望来往车辆行驶状况,在确保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指挥的前提下,由人行横道迅速通过,严禁逆方向行驶,严禁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4.清运工在通过巷头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的动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靠右减速通过。
5.在垃圾箱、房、桶处装车时,必须选好停车位置,做到既便于自我操作,又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
6.垃圾装车不得超高、超长、超宽,行驶途中必须做好密闭运输,严禁抛、洒、滴、漏。
7.清运工到中转站倾倒垃圾时,必须听从中转站管理人员的指挥,依次倾倒垃圾,不准随意启动中转站内的一切机械设备。
8.如遇特殊情况进站等待倾倒,车辆应在不影响其它车辆及行人的情况下,靠边依次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9.在垃圾转运或其他有吊装,压缩设备的地方,严禁机械运行时在底下站立及操作。
三、公厕清扫保洁工、维修、节控水人员安全操作规定
1.上班时必须佩戴好安全防范工作服或帽子。
2.在上班途中及时巡回清扫保洁、维修、控水时,应时刻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情况,遵守交通规则。
3.行驶过程中,随车附带工具应有序捆绑,避免途中出现碰撞事故。
4.管道维修及清除墙面暴皮、灰尘时应注意登高作业安全、防止跌伤事故。
5.地面冲洗后应及时拖干,防止自己或过客滑跌。
6.妥善保管盐酸等除臭、除污用品,严禁违规使用,确保安全不伤人。
7.勤巡查,发现公厕存在墙体开裂倾斜、屋顶塌陷、电线裸露、窨井盖缺失损坏时,应立即采取关停公厕或用显目标识进行危险警告提示,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四、河道保洁员安全操作规定
1.河道保洁员要不断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患的思想意识,让安全规范作业成为河道保洁员的自觉行为。
2.健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河道保洁所配备一名专职 安全巡查员。
3.河道保洁员必须会游泳,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护具,方能实施水上河道保洁作业。
4. 河道保洁员作业时要规范作业,必须2人以上为一组,不得单独驾船作业。发生意外时,及时采取互救措施,确保每位保洁员的人身安全。
5.河道保洁员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凡是违反规定,擅自饮酒后作业发生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6.保洁人员上下班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7.根据季节变化,保洁人员要灵活安排作业时间,避免中暑、冻伤等各类安全现象的发生。
8.保洁员作业期间不慎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上岸后及时送到就近的医院医治。
五、垃圾中转站操作工安全操作规定
1.操作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2.掌握垃圾中转站设备的相关技术,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具备简单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在垃圾中转处理过程中要把安全生产放首位,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3.垃圾中转站操作人员上班时必须戴安全帽。
4.负责站内设备和设施使用,维护管理,24小时专人看管,不得擅自离岗。
5.负责填写安全日记,对站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登记。
六、后置式垃圾压缩车操作工安全职责
1.操作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2.操作人员应掌握压缩车的相关技术,熟练车辆的操作方法,并具备简单处理车辆故障的能力,在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放首位,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3.上班时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身穿反光背心。
4.车辆在装载垃圾时驾驶员不能离岗,需打开双跳灯,操作员按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人员及车辆安全。
5.车辆在进入小区或单位装载垃圾时,如需倒车行驶,操作人员应协助驾驶员做好指引工作。
6.车辆在卸载垃圾处理时,操作人员严禁站在车厢尾部,同时勿让他人靠近车厢尾部。
七、修理工安全操作规定
1.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宗旨,及时修理各项机械设施设备,确保环卫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2.严格按照各项修理操作规程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严格办好各项零部件的验收、使用关,确保机械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车辆未熄火停妥或熄火停下后未采取安全措施时(含电瓶车),严禁上车或在车下修理作业。
5.做好举升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进行举升修理时,确保安全保险栓处在保险状态。
6.严禁带电操作,严禁酒后操作。
7.遇有高空作业,需在确认安全,并系好保险带和配备安全设施的情况下,方能进行修理作业。
8.电氧焊作业时,做好防火工作。
八、电焊(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电工知识,经过特殊工种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2.焊工的金属设备外壳,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其电阻要小于4欧姆。
3.焊接的金属设备、容器本身有接地、接零保护时,焊机的二次绕组禁止设有接地或接零。
4.严禁长距离使用管道、轨道及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或其它金属物体串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5.电焊机的一、二次接线端应有防护罩导线。
6.焊接带压力带电及盛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以及施焊点周围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时,应采取必须的安全措施。
7.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和管道时,必须经严格的置护清洗、吹扫处理,确认无危险时方可施焊。
8.焊接操作地点与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不小于10m的水平距离,必要时应设围栏遮挡。
9.手把线、零线必须绝缘良好,过道时应穿入铁管埋设或架空。严禁借用圆钢、角钢、管道等设备代替零线,并且必须直接紧固地接到焊机上。
10.电焊机的工作电压,交流不准超过80V;直流不准超过110V;电焊机运行的温度不准超过60C。
11.电焊机送、关电源时,应戴干燥手套,一只手拿好闸门,另一只手不准放在任何导电金属上,面部不得正对着开关。
12.高空焊接时,焊条头不准随意投扔。
13.电焊把线、零线不许搭在乙炔、氧气瓶上,更不准从钢丝绳上拉过。
14.下班时电焊把线、零线须分开缠绕堆(挂)放,不准混搅在一起,以防混电造成短路。
气焊、气割工
1.气焊、割作业者,必须持证上岗作业。
2.焊接压力容器和管道、须持有压力容器焊接操作合格证。
3.焊接带压力(或储存运送过)易燃易爆品的容器和管道,必须严格遵守带压不置换动力火的有关规定。
4.乙炔气瓶与明火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氧气瓶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储存时,不得放在火炉等热源附近。
5.工作中如需调整可燃气或氧气的工作压力时,必须先将火焰关掉,禁止带火焰调整。
6.施工现场气焊、割作业时,必须做到用火有措施,灭火有准备,施工作业完毕确认无复燃的危险后方可离去。
7.冬季施工时,如发生胶管、瓶嘴冻结时,应用温水溶化,严禁使用明火烧烤。
8.气瓶应有完整的底座、胶皮圈、保险帽,其标志不明不准使用;用完的气瓶应留有一定压力的残气;气瓶不得放在工作的房间内。
9.工作时应经常用清水或肥皂水检查瓶嘴及胶管的气密性,如发现漏气必须立即更换或修理,不准迁就使用。
10.搬运气瓶时,首先要把保险帽戴好拧紧,使用车推或两人抬运,要轻拿轻放,严禁在地面上滚动或用肩扛。
11.连接气压表前,必须检查气瓶瓶嘴的丝扣良好后,方可使用。
12.点火时,应先开乙炔气门,点火后再开氧气气门;焊(割)工作中,如遇焊(割)枪发生爆炸声或感到震动时,应立即关闭气源,待冷却后方可继续工作。
13.露天作业时,严禁使气瓶在烈日下暴晒;任何情况都不得将气瓶置于电焊把线及零线上。
14.严禁使用高压氧气吹除管道内杂物及灰尘;氧气管和乙炔气管更不得混用
九、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各种电动设备,尤其是移动式电动设备,应建立经常的(每次使用前)与定期的检查制度。如发现故障或与有关规定不符合时,应及时加以处理。
3.尽量不要带电工作,如果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站在橡胶上或穿绝缘胶鞋,并需有专人监护等。
4.湿手赤脚不准去接触电器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
5.严禁使用导线头上不带插头的灯具和电器设备。
十、消毒工安全操作规定
1.各有消毒任务的部门,在每年度消毒开始之季,要认真组织消毒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和教育,做好消毒器具及防护用品的检查落实工作,确保消毒工作如期进行。
2.要严格药物储存、领用制度,各部门必须设置药物专门存放地点,严格领用手续并做好台帐,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对药物及器具的管理。
3.消毒人员在每天消毒前,佩戴防护标志服上岗并做好药物和器具的检查,认真做好自身防护准备工作,当天工作结束时,认真做好自身卫生工作,并将药物器具送交部门储存点,严禁混放、严禁药物外流。
4.消毒人员严禁边工作、边进食,严禁无防范保护措施的操作。
5.未经部门领导同意,非消毒人员不得动用药物及器具,严禁任何人将药物送人,违者除严肃处理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十一、驾驶员安全操作规定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过度疲劳是开车。不准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2.出车前,驾驶员应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具备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3.车辆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4.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用三角木楔牢。
6.在遇有雨雪雾天气时,车辆应减速慢行,保持车距,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车速,禁止急刹车。
7.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8.清扫车作业时要开启警示灯,提醒后方车辆司机的注意。
9.清扫车行车靠边放边扫把前,要注意看倒车镜边上有没有行人或自行车。
10.清扫车、冲洗车、洒水车在冲洗道路时,必须打开音乐声以示警告行人和车辆。
11.后置式垃圾运输车装载作业时,需打开双跳灯,尽可能的不影响车辆及行人通行。
12.清扫车、垃圾运输车卸垃圾时,要避免车后方有人。
十二、高空作业车辆安全操作规定
1.高空作业车辆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车辆出车前要先检查液压系统是否漏油,需检查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枕木等)是否齐全,对车辆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带故障操作。
3.操作人员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过度疲劳操作,不准擅自将车辆交给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操作。
4.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指挥工作,并在作业现场周围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注意避让。
5.高空作业车辆需勤保养,常维护,确保车辆作业时无机械安全隐患。
6.高空作业车,在遇大风等恶劣天时严禁作业。
第十章&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单位必须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和更新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必须的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单位达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1.保证本单位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3.保证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5.保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有效防治;
6.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更新、维修、检测;
7.保障淘汰危及安全的设备;
8.保障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及落实;
9.保证本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
第十一章&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特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小企业生产安全特点,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本预案仅适用于自然灾害天气的预防和处理。
(四)工作原则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2.应急救援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工作原则。
二、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
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有:
1.火灾事故:易燃物体贮存不当或电气引起的火灾事故。
2.交通事故:保洁员、机动车、电瓶车驾驶员违反交通安全规范引起的事故。
3.触电事故:垃圾中转站、电瓶车充电场所线路发生漏电或施救不当造成的触电事故。
4.中毒事故:食物中毒、消杀药物中毒事故。
5.中暑事故:高温天气室外作业人员中暑事故。
6.溺水事故:河道作业人员溺水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其成员分工
总指挥(主任):张华宇
常务副总指挥(书记):张宗斌
副总指挥(副主任):周& 洪、袁巍巍、王& 玲、颜小智
安全生产管理科长:葛铭云
成员:全体部门负责人
成员分工及职责
总指挥: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生产管理协调科:
1.负责事故处置时的调度工作。
2.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3.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4.负责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科: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事故住处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协助总指挥负责事故抢险的现场指挥。
24小时有效的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火警:119&&&&& 治安警:110&&& 交通事故:122
急救电话:120(医院)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确认已清楚事发者、事发点、事发情况,以及是否已报告有关部门;积极参加抢险和, 协助公安、消防等社会力量进行事故抢险。
2.不管是火灾事故、交通事故、触电事故、中毒事故、中暑事故、溺水事故,首先应报告,继而进行判断,不能冒然施救。
正常工作时间,按“总指挥-安全生产管理科长”的顺序递次出任;非正常工作时间,现场最高职务者任现场指挥。
事故处理指引
(一)火灾事故
1.大声呼救、示警。
2.保持镇定,千万不可慌不择路的逃离。
3.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清事故地点、事故情况。
4.应在事故规模较小、行动有一定把握时才能付诸实施,否则,告之他人应站立于距事发点远处、上风处、高坡处,等待救援。
5.救援力量到来后,主动汇报情况,积极协助救护。
6.现场警戒,禁止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事发点周围。
7.如果是电路着火首先切断总电源开关,再用移动式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8.如果是可燃物质着火,可以使用移动式干粉灭火器对其进行扑救。(二)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表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三)触电事故
1.发生触电事故,首先要迅速关掉电源开关,若来不及关电源可用绝缘东西如木棍、竹、塑料之类东西将触电者救出。
2.如触电不重,神志清醒仅感觉心慌、乏力、四肢发麻,也应劝其就在附近躺下休息,注意保暖,休息1-2小时后才活动,这样可以减轻心脏负担,避免因加重心脏负担而发生的昏厥或突发性心力衰竭甚至死亡。
3.触电严重时可致呼吸和心脏跳动停止。应在医生来到前就迅速就地施行抢救。包括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有条件的吸氧。迅速拨通120电话,通知急救中心派出医务人员急救处理。
(四)中毒事故
1.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泻、发烧等症状,严重的还可以引起死亡。
食物中毒的现场处理: 首先要了解中毒原因,中毒人数,引起中毒的食物,病人症状等情况。安排和抢救病人。其次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最后收集各种化验样品,如吃剩下的有毒食物、病人吐泻物、食具化验等。
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 急救的原则是尽快、尽早清洗和排出肠道内的有毒物质,防止毒物被吸收,并给予对症治疗。症状重的应住院治疗。
食物中毒的预防:主要是做到生熟食品分开,食物和用具充分消毒并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日期。
2.消杀药物中毒
将中毒人员撤离出中毒危害区,如果中毒者不能自行呼吸,要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如果中毒者脉搏停止,要进行心脏起博抢救。如果有条件,对中毒者进行氧气呼吸。
呼叫救护车,立即送医院抢救。在等待救护车或送医院途中,要使中毒者保持温暖、舒适,静卧休息,并注意观察中毒者的呼吸和脉搏,如果需要,及时实施抢救。
(五)中暑事故
1.及时脱离高温环境,迅速将病人移到阴凉、通风地方,垫高头部,解开衣扣,平卧休息,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变化。
2.用冷水毛巾敷头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和大腿根部等部位,或用30%洒精擦身降温,并补充淡盐水、冷西瓜水、绿豆汤等含盐清凉饮料,清醒者也可服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
3.对日射病者应严密观察意识、瞳孔等变化,头置冰供暖或冰帽,以冷水洗面及颈部,以降低体表温度,有意识障碍呈昏迷者,要注意防止因呕吐物误吸而引起窒息,将病人的头偏向一侧,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4.对重症中暑者应立即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六)溺水事故
将溺水者移至安全区域,首先把溺水者口中的异物清理干净,把身体翻转过来,用手掌拍打背部倒水。倒完水之后开始对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和胸部按压,要连续往溺水者口中吹两口气,然后做30次胸部按压。一直到溺水者恢复心跳和呼吸为止,然后尽早送医院。当然,任何情况下施救者都应即刻拨打110或120,争取抢救时间。
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判断,可能对周围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通过电话、广播做出撤离警报,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必须根据不同事故,做出具体规定。总的原则是疏散安全点处于当时的上风向。对可能威胁到周围居民(包括友邻单位)安全时,指挥部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每年进行一次人员疏散、急救、消防演习。其他应急功能依实际需求不定期开展演习。演习计划的制定、组织和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
演习应保持相应记录,并作好应急演习评价结果、应急演习总结与演习追踪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安全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应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知识或应急技能培训。
培训应保持相应记录,并作好培训结果的评估和考核记录。
更新与修正
1.本预案方法依据各次演习结果加以评估,以确定本预案的有效性,并作相应修改。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评估本预案的有效性,并作出相应修改。
3.当关键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应立即修改。
抄送:县城管局,存档。
海安县环卫处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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