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农业会作社2015年河南省粮食补贴示范社补贴资金到帐了吗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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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各区县农委、经管站、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
  按照市农委《关于对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实行监测考核及动态管理的通知》(京政农发〔2013〕2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市从2014年开始对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监测考核及动态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水平,本市将继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培育创建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育创建市级示范社的条件要求
  (一)规范性要求
  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满2年(联合社登记满1年),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并具有专有银行账户。
  2.具有符合本社实际情况并且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除当年新发展的社员外,所有成员必须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有健全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三会制度,能够按照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和成员(代表)大会,并保留有完整的会议记录。涉及到重大财产处置和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等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
  3.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与合作社的经济活动往来,主要记录成员的出资额、量化公积金份额、财政扶持资金及社会捐助资金形成资产平均量化份额,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和盈余返还等情况。
  4.建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社务公开制度及处理社员意见的记录。建立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基金,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取公积金的合作社,每年按照章程规定将公积金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并记入成员账户。
  5.成员(代表)大会选举表决严格实行“一人一票”制度或“一人一票”和附加表决权制度(附加表决权不超过总票数的20%),切实做到民主管理。
  6.主要为成员服务,与非成员交易的比例不高于合作社交易总量的50%。按照交易量(额)比率分配给社员的盈余不得低于分配盈余总额的60%。
  7.合作社有健全的服务设施,能够及时为成员提供服务。包括:统一开展技术培训、统一产品包装和农产品储藏或加工。
  8.有良好社会声誉,无违法违规行为、安全事故、行业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原则上,合作社或其主要负责人在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
  (二)规模要求
  1.入社农户数量较多。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户成员平原区县应达到150户以上,山区县应达到100户以上。
  2.合作社发展规模大。成员出资总额100万元以上,合作社固定资产达到200万元以上,2013年经营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3.统一服务水平较高。合作社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由合作社统一采购的比率达到80%以上;合作社成员生产的主产品由合作社统一销售的比率达到80%以上。
  4.标准化生产率高。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成员能够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制度,完整记录生产全过程,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合作社成员的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
  5.品牌建设工作好。注重品牌建设,建立健全良好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有自主注册商标。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获得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有机食品认证1种(含)以上。
  (三)其他要求
  1.接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管理和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专家指导组的规范性指导,按时报送示范社相关监测材料及表格。
  2.对于农机、供销等行业国家级示范社,在合作社自愿的前提下,应纳入市级示范社培育创建工作。
  3.对于市妇联、团市委评选的市级先进或优秀合作社,在满足规范性要求的前提下,在规模要求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培育创建程序及时间安排
  1.区县培育创建。2014年下半年,各区县按照市级示范社培育创建要求,规范和指导有创建意愿的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完善成员账户,及时变更相关登记注册信息,登记固定资产,确保申报的合作社符合市级示范社标准。
  2.合作社申报。2015年4月底前,由参与市级示范社创建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要求,以书面及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向区县农委进行申报。
  3.区县审核推荐。2015年5月底前,由各区县农委会同本区县经管站、农合中心对申报合作社进行审核把关,在征求专家指导组专家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市农委推荐上报。
  三、其他要求
  1.本次市级示范社培育创建工作每个区县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7个,且应符合相关创建标准和要求。农机、供销等行业国家示范社,市妇联、团市委评选的先进或优秀合作社,在申报时应单独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牌匾照片等。
  2.本次示范社培育创建工作,各区县农委、经管站和农合中心作为牵头部门要会同园林绿化、农机等部门共同组织好各类示范社申报工作;供销部门也从本系统组织推荐供销类示范社,各区县牵头部门应加强沟通,避免重复推荐。在培育创建工作中,要加强与本区县共青团和妇联等工作机构的协调沟通,重点培育一批青年和妇女带头人领办的示范社。
  3.请各区县于日前,由区县农委以书面及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向市农委推荐上报(农业类、林业类和农机类统一由区县农委上报),其中书面材料一式3份。
  请各区县农委会同本区县经管站、农合中心认真组织开展市级示范社培育创建工作,一方面结合本年度考核监测,加强对考核合格市级示范社的指导,加强规范化建设,引导其合理增加固定资产,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扶持示范社做大做强;另一方面,根据创建条件和要求,结合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际,认真进行审核、推荐,切实培育一批优秀的市级示范社。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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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公示
【发稿时间: 9:15:06】
【作 者:建水县农经站】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李林菊】
【稿件来源:建水县农经站】
【审核发布:王之伟】
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县农业局、县供销等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省级民合作社示范社组织评定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农经[2015]8号)要求,经建水县农业局、县供销社认真筛选,并组织相关部门评审论证后,推荐建水县南庄镇葡萄产销专业合作社、建水县曲江镇春梅果蔬专业合作社、建水县燕辉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水县泸江河禽蛋产销专业合作社申报2015年度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希望推荐上报的合作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升服务能力,规范管理,模范建设,全面带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公示起止时间日至日,敬请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与建议。
联系人:卢 全  联系电话:7652659
建水县农经站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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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召开部系统2015年人事劳动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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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农业部召开2015年人事劳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任务。农业部党组成员、人事劳动司司长曾一春在会上传达了韩长赋部长的重要批示,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努力打造过硬组工干部队伍,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
曾一春指出,一年来,机关各司局始终坚持把人事劳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两手抓”,取得了明显成效;部属各单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力发挥了对中心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
曾一春强调,要主动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新要求,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提升人事劳动工作科学化水平,为部党组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重点抓好4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工作格局;
二是从严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干部,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和程序步骤关,通过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抽查核实、深入开展专项巡视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推动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
三是统筹推进部属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支持保障和管理指导,切实发挥事业单位作用;四是稳慎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制度改革,要确保平稳、形成合力、规范实施、严肃纪律。曾一春对组工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出了切实找准定位、提升素质能力、改进思想方法、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
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部属各单位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场司、种子局、热科院、科技发展中心、疫控中心等5家单位分别就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做法经验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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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热搜榜&& &&农业部关于召开2015年全国“三夏”小麦跨区机收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召开2015年全国“三夏”小麦跨区机收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作者:农业部办公厅 本站发布时间: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5年全国&三夏&小麦跨区机收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农办机〔2015〕13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甘肃省(市)农业厅(委、局)、农机管理局(办):  为组织好今年&三夏&农机跨区作业,夺取夏粮丰产丰收,力争全年农业有个好收成,我部定于5月13日召开2015年全国&三夏&小麦跨区机收工作视频会议,张桃林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分析今年&三夏&农机化生产形势,明确工作目标,部署做好小麦跨区机收工作。  二、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5月13日10:00~11:00。  主会场设在农业部机关大楼1101会议室;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甘肃省(市)农业厅(委、局)、农机管理局(办)设立分会场(请农业、农机部门相互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三、参加人员  主会场:部领导,办公厅、财务司、科教司、种植业司、农机化司、农垦局等部内有关司局负责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主要负责同志,中央新闻单位记者。  分会场:各有关省(市)农业厅(委、局)主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农机管理局(办)领导班子成员、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到省(市)分会场参加会议。小麦主产区有条件的地(市)、县尽可能设立分会场,具体由各省(市)安排落实。  四、会议议程  (一)江苏、山东、河南、陕西等4省农机化主管部门作典型发言,介绍今年小麦跨区机收的目标任务、准备情况和保障措施,每省发言控制在8分钟以内。  (二)张桃林副部长讲话。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省(市)农业厅(委、局)、农机管理局(办)负责将有关事项通知地(市)及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并组织收看,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分会场组织工作,保证会场人数,维护会场秩序,确保会议效果。5月11日16:00前,各有关省(市)农业厅(委、局)统一将参加省(市)分会场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分会场个数和参会人数传真至农业部农机化司生产管理处(传真:010-,电话:010-)。  (二)请各有关省(市)视频会议分会场(农业厅市场信息处或信息中心)提前做好技术准备,保障视频会议顺利进行。(农业部视频会议室及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10-0-)。  (三)分会场会标统一为《2015年&三夏&小麦跨区机收工作视频会议&&省(市)分会场》。  (四)请发言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发言材料须经省厅(局)主要领导审核后,连同发言人姓名、单位、职务一并于5月11日前传真至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同时发送电子稿至:njhsglc@。  农业部办公厅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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