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富安娜股票分析还会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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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跌逾2% 股权争夺战持续发酵
作者: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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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争夺战持续发酵,公司状告26名原始股东并巨额索赔。周一早盘大低开低走,目前报34.69元,跌幅为2.03%。
  近日,有关富安娜陷入一场股权争夺战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富安娜于上周六发布公告首次披露,以追讨违约金为由,将26名原始股东告上法庭,索赔逾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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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1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千万股票遭大股东诱骗回购 富安娜造假被捅破
离职杀机:“问题承诺函”追杀离职高管承诺函质疑,逼走人,伪造清单,为圆谎设局,逼到梁山。一方面,富安娜自日起便对26名原始股东发动违约诉讼,并通过司法手段冻结了涉案人员的股票资产。但另一方面,富安娜又在同一时间段内与离职高管密集沟通,要求其回公司完善手续,并称可以再额外支付一定的费用。“富安娜最害怕的就是秘密回购一事,只要被坐实,那就是虚假上市的大事。所以即使之前的回购款当白给,富安娜也不敢承认。”在周西川看来,富安娜蓄谋多年,最终目的,就是卸磨杀驴,不让股份落到任何‘外人’手中。代持之下,虽然大量持股,但行权上有困难,不可以任意操纵股票,因此必须通过法院高额索赔,把离职高管逼上梁山,再重新从法律的前提进行和解,和解的结果就不质疑股权属于相关当事人,但是需要履行赔偿义务,把股权卖掉,赔偿公司。“相当于通过诉讼,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合法化洗白。不管前面有没有信息披露,有没有私下回购,违规的事情都可以一笔勾销。”周西川表示。这是富安娜打的如意算盘。不过,圆一个谎言需要另一个谎言为支撑。富安娜使出的杀手锏,就是诉讼中最重要的证据,承诺函。事件源于2007年6月,富安娜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100余位激励对象合计发行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前述26位高管一起向公司认购了该股票。2008年3月,因富安娜向证监会申请IPO,为配合上市要求,富安娜终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所有限制性股票转换为无限制性的普通股。据记者了解,在日当天,前述人员均在公司相关人员的监督下签署了确认函和承诺函两份文件,但确认函只存档于公司,任何人手中都不得保留。于是,多年之后,基本上所有人在重新见到这份作为诉讼证据出示的承诺函时,都只觉得跟当时签订的文件无论在格式上,还是内容上存在区别,但却说不出所以然。在起诉材料中的承诺函,对离职高管的约束条款主要为,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至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不得连续矿工7日,不发生侵占公司资产等行为,且如若违约,需在股票可以公开出售3日内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这群人中,最有发言权的无疑是富安娜前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梅连清。梅连清原本是董事局里的,当时曾参与商讨过承诺函的拟制。梅连清告诉记者,前后两份承诺函在内容上主要存在以下区别,一是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年内,变成了签署本协议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之日起3年内。原本认为上市之前离职就没问题的人,现在都被卷进来了。其次,把出售差价作为损失赔偿给公司,当初并没有限定是必须在解禁后3天之内实施。公司前品牌总监陈瑾向记者质疑道:“在这份承诺函原件中,我的手印明显就是拓印上去的,边缘非常清晰。如果是用印泥手印的,五年过去了,印泥会晕,手印边缘会模糊,而且纸张的背面会透,签字也必须有痕迹,但这张承诺函显然并非如此。”鉴于上述理由,梅连清与陈瑾等人皆对承诺函提出鉴定申请,至今仍未有任何进展。对于上述质疑,胡振超向记者否认了富安娜对承诺函进行造假。“目前的罗生门局面,只能等待鉴定结果。”“没人想到公司会来这一出,蓄谋已久,签的合同全部由公司单方面保留。出示哪一份,销毁哪一份,全凭公司的需要来。”周西川表示。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本已于日因合约到期自动离职并顺利拿到离职证明的前品牌总监陈瑾,竟然在诉状中看到了荒唐的离职材料。据陈瑾介绍,起诉材料中出现了一份假的交接清单,指出其于号曾返回公司,再次提出辞职,并承诺归还股权,但公司不予同意。陈瑾同时指出交接清单的签名并非出自本人。值得一提的是,梅连清曾任国美、顺丰等公司的财务总监,当年是富安娜老板亲自高薪礼聘而来,一手帮助富安娜完善财务体系已达上市目的。但上市之后却被林国芳鸟尽弓藏,以泄密及失职的莫须有罪名将其踢出局,现又对其索赔超1200万。偷盗阴谋:大股东疑侵占小股东利益更令人震惊的秘密还在后头。11月4日,毛善平、杨海艳等5名原始股东向深圳市证监局对富安娜一系列重大违规违法进行了举报,在举报书中,众人指证富安娜大股东涉嫌控制小股东股票和银行账户,盗卖他人股票并非法转移他人账户资产。记者了解到,富安娜分别在日与日对股东进行了两次分红发放。但今年初,杨海艳、毛善平、杨波、李建军等人到银行查流水记录时大吃一惊,每个人在分红发放的两天内,账户资金即被人通过银行转账、ATM取现等方式全部取走。杨波告诉记者,日,富安娜向其农行账户发放9000元现金股利,在派发当日,即被人盗取8953元至一个名为曾晓莉的个人账户上。日,富安娜再次向他发放16380元股利,当天又两次分别被盗取5000元和11360元至曾晓莉名下账户。毛善平、杨海艳、李建军、吴幍的情况均出现惊人的一致。这四个人分别在分红发放日即被人从ATM取现盗走一部分现金,而通过转账盗走的资金则统一进入曾晓莉账户,每个人被盗走的金额均与发放的红利金额一致。1月份,多人集体向证监会举报后,于2月3日均收到与两次分红等额的资金。但奇怪的是,股息不是由富安娜公司账户汇款过来的,而是直接来自富安娜员工个人转账。其中李建军、杨波、杨海燕、毛善平的股息分别由富安娜研发部的陈永胜支付、销售部的谢昌桂、IT部的许胜辉以及控股股东陈国红的秘书龙英妮支付。而许胜辉转账的地点就是在富安娜总部对面的工行海王支行。毛善平致电龙英妮的一段通话录音中显示,龙英妮称,是出纳王凡交钱给她,让其转给毛善平的。杨海燕致电许胜辉,许胜辉的答复则是,身份证曾丢失过,本人没有汇过钱。记者致电王凡询问此事,王凡却向记者否认了曾指示龙英妮汇钱。记者获悉,上述这5个人,均参与了公司的回购,并已将所有卡、户信息交给富安娜。为什么5个人的红利全部在到账当天即转到曾晓莉一人的账户?为什么向证监会举报后,富安娜公司的员工即用私人账户私下又将红利再度发放一次?富安娜公司是否控制着曾晓莉的账户?上述股东的红利是否被公司所盗取。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曾晓莉原本是富安娜公司员工,但已于今年年初从公司离职。梅连清向记者表示,两次发放分红之时,每个股东应有的分红数目都是经由他签字的,由公司账户派发。但是这些分红发到股东账上之后,又转至曾晓莉名下,财务部就不知道这个事情了,都是在财务系统外部搞的,没有进到财务的账上。同样蹊跷的是,今年3月份,富安娜公开披露已经与三位原始股东私下和解,达成赔偿金额618万元,而这618万元应该归属于上市公司营业外收入,然而,截至三季报,这一部分金额并未在公司季报体现,去向何踪?吴文彬被倒卖的股票哪里,至今也是一大迷题。“这个案子放在公司的体系之外处理,不排除有些推动这个案件的大股东把涉及的代持股权归属到个人手里,不想进入到公司的财务体系中。”周西川表示。孙俊告诉记者,如果私下进行回购,股东在信息披露中却没有发生变更,相当于公司方在享受股东分红的利益,涉嫌恶意盗取股东利益,这种操作有违规代持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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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监会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无异议并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  无异议并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随后,公司将《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以下简称“证监会”),并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公司于近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将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并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全部7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王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林国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林国芳先生、徐波先生、张博女士担任,其中林国芳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王平先生、陈国红女士、张燃先生担任,其中王平先生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张燃先生、陈国红女士、何雪晴女士担任,其中张燃先生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徐波先生、王平先生、林国芳先生担任,其中徐波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稳定公司核心管理团队,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国芳先生、陈国红女士、台建树先生、肖林春先生、先生、韦银瑞女士、何雪晴女士、胡振超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其中:  (1)聘任林国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2)聘任陈国红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3)聘任台建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4)聘任肖林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5)聘任熊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6)聘任韦银瑞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7)聘任何雪晴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8)聘任胡振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胡振超先生的有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胡振超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  联系电话:6,传真:6  联系邮箱:.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中群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  联系电话:1,传真:6  联系邮箱:.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林国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4年出生,高中学历。曾任深圳雅豪家饰精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创办本公司前身深圳富安娜家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并历任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于2005年1月被评为“中国品牌建设十大杰出企业家”,2005年5月当选为中国家纺行业协会副会长,2005年11月当选广东省家纺协会名誉会长;2004年9月被聘为鲁迅美术学院名誉教授,2005年7月被聘为北京服装学院顾问教授,2006年1月获得“全国纺织企业家创业奖”,2006年12月当选为“全国纺织系统劳动模范”,2007年3月获得家纺行业杰出贡献奖。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130,584,06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6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国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学专科。曾供职于深圳市东宝制品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营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直接持有本公司70,475,83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1.9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雪晴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曾担任广州金发窗帘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恒威集团财务部主任。1996年加入本公司,曾担任上海市场销售负责人、市场部副经理、物流部副经理、销售计划部副经理、运营管理部、电子总监、商品总监等多个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550,81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71%,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和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年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曾被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培育委员会委员。现任深圳市架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架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始合伙人、山东(,)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有限公司董事、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平先生,中国香港籍,有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2月至2007年3月任中国稽山控股有限公司(JSH:SP)财务总监;2007年5月至2010年2月任EV Capital Pte Ltd执行副总裁、董事;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任光大(中国)车辆零部件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2年3月至今,任中国车辆零部件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国罕王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水泥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经济法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律师。1997年进入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1999年起从事律师业务,现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同时兼任广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企业管理硕士。2005年7月至2012年2月任深圳市腾讯科技有限公司QQ负责人、QQ空间增值业务负责人;2012年3月创办深圳市品汇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美妆电商和美妆社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台建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珠海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深圳雅豪家饰精品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经理、佛山市锦田纺织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本公司广州分公司经理等,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395,64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231%,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林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建八局中南公司、深圳市兴亿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上海分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464,71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44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熊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创维集团审计部审计主管、深圳市明华澳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汇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2010年加入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韦银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办主任;半边天(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行政副总兼总裁助理;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725,92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2259%,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振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会计学博士。曾担任深圳办事处投资经理、深圳市科普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科普特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兼投资发展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442,24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37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中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曾担任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现任本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1,2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0037%,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妮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担任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明春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明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附件一:  明春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四川省宜宾造纸机械厂职工。1997 年加入本公司,曾担任空间设计部设计师、设计部高级主管、加盟管理部新店组高级主管、终端形象部新店组主管等多个职务。现任本公司市场部新店组主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林国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国红女士、台建树先生、肖林春先生、熊伟先生、韦银瑞女士、何雪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胡振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  经审阅上述人员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二、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聘任王中群先生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  经审阅王中群先生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要求,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徐波 王平 张燃 张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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