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银行贷款年利率2015℅2.92500这个数读作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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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为什么银行要不断调整利率 []
第二章为什么银行要不断调整利率 ——关注利息和利率要学的金融学利息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利息利息是金融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也许每一位读者对此都不陌生,但很难保证说就对银行利息究竟说明什么、究竟是怎样产生的会有一个正确认识。因为任何一种观念的形成,都有它的历史局限性。鉴于利息概念在金融学中的重要性,这里来看看从古至今最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它们是怎样看待利息的:古典经济学家中的配第(WilliamPetty,年)最早提出了利息是一种报酬的说法;洛克(JohnLocke,年)则认为,利息在此基础上还应当包含某种风险收入;坎第隆(RichardCantillion,年)最早提出了利息是货币价格的观点;诺思(SirDudleyNorth,年)认为利息相当于地主收取的地租;斯密(AdamSmith,年)最早提出了利息表示剩余价值的观点。西方经济学家中的英国经济学家西尼尔(NassauWlliamSenior,年)认为,利息是借款人(资本家)“节欲”的报酬;奥地利经济学家庞巴维克(EugenBohmBawerk,年)认为,利息是资金的“时差”;美国经济学家费雪(IevingFisher,年)认为利息是人心不足发生借贷行为产生的,如果没有借贷行为也就无所谓利息了。当代经济学家凯恩斯(JohnMaynardKeynes,年)认为,利息是放弃流动偏好得到的报酬。综上所述,这些说法好像都没有说到要害上,即没有点明利息的来源和本质。最正确的说法应当是马克思的观点。马克思认为,利息的本质只能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剩余价值的特殊转化形式。贷款人之所以能收到利息,是因为它拥有这部分资金的所有权,如果没有所有权,他就无法取得利息收入;相反,借款人之所以要付出利息,是因为他把这部分资金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后获得了价值增值(如果事实上并没有实现价值增值,理论上也应当如此,否则他就没有必要借用这笔资金)。总体来看,利息是借款人付给贷款人的报酬;同时它还必须具备一个前提,那就是两者之间必须存在着借贷关系。现实生活中,贷款人把收取利息收入看作是理所当然。在会计核算中,全球各国的会计制度都规定,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首先要作为财务费用列入成本,只有在扣除这一部分后,剩下的部分才能作为经营利润来看待,也正是明确了这一点。利率有许多种分类方法,例如:①根据计算方法不同,分为单利和复利单利是指在借贷期限内,只在原来的本金上计算利息,对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不再另外计算利息。复利是指在借贷期限内,除了在原来本金上计算利息外,还要把本金所产生的利息重新计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俗称“利滚利”。与单利相比,复利更重视时间因素所起的作用,也更能反映信贷关系的本质,更好地体现信贷资金占用时间越长利息越多的原则。当然,复利的计算过程也要复杂得多。②根据与通货膨胀的关系,分为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名义利率是指没有剔除通货膨胀因素的利率,也就是借款合同或单据上标明的利率。实际利率是指已经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后的利率。例如,如果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5%,当年的通货膨胀率为4.5%,那么该贷款的名义利率就是5.5%,实际利率是1%。③根据确定方式不同,分为官定利率、公定利率和市场利率官定利率是指由政府金融管理部门或者中央银行确定的利率。公定利率是指由金融机构或银行业协会按照协商办法确定的利率,这种利率标准只适合于参加该协会的金融机构,对其他机构不具约束力,利率标准也通常介于官定利率和市场利率之间。市场利率是指根据市场资金借贷关系紧张程度所确定的利率。在我国,目前的利率标准基本上是官定利率。④根据利率变化情况不同,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是指在整个借贷期限内利率是固定不变的,通常适用于借贷期限不长或者预期未来市场利率变化不大的情况下。浮动利率是指在整个借贷期限内要随着市场行情变化定期进行调整的利率,通常适用于借贷期限较长或者预期未来市场利率变化较大的情况下。这时候的利息计算虽然不确定,而且比较复杂,但由于更切合实际,所以有助于降低双方的利率风险。⑤根据国家政策意向不同,分为一般利率和优惠利率一般利率是指在不享受任何优惠条件下的利率。优惠利率是指对某些部门、行业、个人所制定的利率优惠政策。在西方国家,商业银行通常对那些资信最高、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企业实行优惠利率;而在我国,通常是对某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实行优惠利率,如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就全都实行优惠利率。⑥根据银行业务要求不同,分为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存款利率是指在金融机构存款所获得的利息与本金的比率。贷款利率是指从金融机构贷款所支付的利息与本金的比率。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存款人取得存款利息、贷款人付出贷款利息只要在适度范围内就不但应该是合理的,而且应当是合法的。例如,银行发放贷款所取得的利息在扣除接受存款支付的利息后,就构成了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可是也应当承认,如果这种利率水平太高,变成了“高利贷”,这就是法律所禁止的了。利息的计算比较复杂,通常包括单利利息、复利利息、终值和现值等概念。单利的计算公式是I=P?i?n单利本利和的计算公式是S=P+I=P+P?i?n=P(1+i?n)其中,I为利息额,P为本金,i为利率,n为期限,S为本金与利息的总和。例如,如果一笔20万元的一年期贷款年利率是6%,要求到期连本带利一次性付清,那么届时将要偿还多少钱?其中利息是多少?根据上述计算公式,I=P?i?n=20×6%×1=1.2(万元),S=P(1+i×n)=20×(1+6%×1)=21.2(万元)。这表明,到时候需要归还21.2万元,其中本金20万元,利息1.2万元。复利本利和的计算公式S=P(1+i)n复利利息的计算公式I=S-P例如,同样是上述这笔20万元贷款,年利率同样是6%,但贷款期限延长到了3年,那么,这笔贷款就要每年重复计算一次利息。经过上面的计算得知,如果借款期限是1年,1年后需要归还的本利和是21.2万元,2年后需要归还的本利和就是S2=P2(1+i×n)=21.2×(1+6%×1)≈22.47(万元)。同样的道理,3年后需要归还的本利和是S3=P3(1+i×n)=22.47×(1+6%×1)≈23.82(万元)。当贷款期限过长时,这种计算过程很复杂,而通过上述计算公式就很容易得到结果:S=P(1+i)n=20×(1+6%)3≈23.82(万元)。这笔贷款的利息是:I=S-P=23.82-20=3.82(万元)。在通货膨胀条件下,将来的1元钱和现在的1元钱价值是不等的,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将来的1元钱没有现在的1元钱值钱,于是就从中引出了终值和现值的概念。所谓现值,是指货币在现在的价值。所谓终值,是指货币在将来某个时点的价值。引入了现值、终值概念后,读者就应当明白,同样的金额在不同时点上是不能等量齐观的,也不能直接相加或相减;只有把它们折算成同一个时点上的金额,才能去做这一点。例如,如果你1983年的月收入是42元,2009年的月收入是4958元,这时候这两个数字就不能直接相加、相减或者比较多少。你既不能说现在的月收入是过去的8(倍),也不能说你现在的月收入比过去增加了16(元),更不能说这两个时点你的月平均收入是(4958+42)÷2=2500(元),否则会让人笑掉大牙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在不同历史时期比较这种数字是毫无意义的。要使这种数字比较变得有意义,就必须把它们折算到同一个时点上来进行比较,在通常情况下是折算成现值来比较,即比较现值的大小。所以读者容易看到,当书上在描述过去的某个数字时,往往会用“相当于现在”来加以补充说明,以使读者有一个更清楚地认识,也便于对比。对过去的数值是怎样,对将来的数值(终值)更是如此。在利息计算过程中,通常用到的现值、终值计算公式有:单利现值计算公式P=■复利现值计算公式P=■单利终值计算公式S=P?(1+i?n)复利终值计算公式S=P?(1+i)n其中,P为现值,S为终值,i为利率,n为期限。例如,某人为5岁的儿子在银行存入一笔50万元存款,准备在20年后作为孩子的结婚费用。如果未来20年的银行平均存款利率为5%,那么20年后这笔资金将会变成多少呢?这实际上是求这笔50万元存款20年后的终值是多少。根据计算公式可得S=50×(1+5%)20=50×2.653=126.5(万元)。同样的道理,如果某人想为他5岁的儿子20年后结婚准备一笔100万元的资金,假如在这20年中银行的平均存款利率为5%,那么他现在要存入多少钱?这实际上是说现在把多少钱存入银行20年后能得到100万元的本金和利息。换句话说,20年后100万元的现值是多少。根据计算公式可得P=■=■=37.69(万元)利率是利息率的简称,是在一定时期内利息与贷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计算公式是i=■×100%其中,i表示利率,I表示利息额,P表示贷款本金。由于计算利息的时间长度不同,所以利率也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等多种。年利率以年为时间单位,通常用“%”表示;月利率以月为时间单位,通常用“‰”表示;日利率以天为时间单位,通常用“?酃”来表示。西方国家习惯于用年利率表示,我国则习惯于用月利率表示。例如同样是说利息4厘,如果没有特别说明,这在西方国家往往就是指年利率4%;而在我国则是指月利率4‰,即年利率4.8%。金融学点睛利息是剩余价值的特殊转化形式,它的最高水平是利润。就全社会而言,利率的最高水平是社会平均利润率,前者总是低于后者。利率为什么要不断调整——利率市场化银行利率经常会调整,目的是要更好地适应资本市场发展需求。从长远来看,利率市场化是必然发展趋势,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所谓利率市场化,是指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风险结构都由交易双方自主确定,中央银行只是通过调控基准利率来间接影响市场利率,从而实现调整货币政策的目标。从全球范围来看,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过去都曾经实行过非常严格的利率管制。利率管制虽然在不同历史阶段产生过一些积极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在各种金融工具层出不穷的今天,利率管制越来越脱离市场需求,表现为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甚至阻碍经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市场利率化就已经在全球初露端倪。有些国家“默许”银行等金融机构挣脱利率管制束缚,有些国家则干脆逐步放松甚至废除利率管制。例如,在英国、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完成了存贷款利率市场化进程。美国从1980年开始分阶段取消存款利率上限,并且在1986年1月取消了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上限,完全实现了利率市场化。与此同时,加拿大、日本等国家也基本取消了贷款、存款利率限制。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不能照搬照抄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并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过对许多成员国进行研究分析认为,发展中国家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必须具备一定条件,那就是: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形成;现有利率体系的合理、间接金融要向直接金融转化;对银行体系有一套审慎的监管制度。有鉴于此,中国人民银行从1986年开始允许各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在法定利率基础上浮动,这实际上已经迈开了利率市场化步伐。1986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当时的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浙江省温州市作为全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利率市场化试点城市。10年后的1996年,利率市场化改革在我国开始稳步推进。我国从世界各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有:①利率市场化是整个经济自由化、金融自由化的重要环节经济自由化必然要求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又必然要求利率市场化。利率体制改革是金融体制改革乃至经济体制改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②要先建立完备的市场经济体系,然后才能推进利率市场化只有首先建立完备的市场经济体系,才能有效实现间接的金融宏观调控,避免因为放开利率而导致经济不良波动。③利率市场化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也就是说,必须在立法指导下实行利率市场化。这一点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韩国、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特别受到重视。④利率市场化是一个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例如,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在美国经历了70多年,其他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都经历了20年时间。相反,阿根廷想用两年时间进行“爆炸式”利率市场化改革,结果被碰得头破血流而宣告失败。⑤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有周密步骤安排例如,在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酝酿修改1933年《银行法》中的利率管制上限开始,到1986年完全废除该条款,长达20年。美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银行法》中明确提出,取消该条款准备用五六年时间来实现。韩国也是用6年时间、分4个步骤来推进这项工作的。⑥一定要找到一个合适的突破口有的国家是先放开存款利率,然后放开贷款利率;有的是从国债利率市场化入手,扩大到存贷款利率和贴现率;有的则以扩大银行利率自主浮动范围为起点,让基准利率起到宏观调控作用,然后逐渐让浮动利率与市场逐步接轨。⑦要通过金融创新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利率市场化必须通过金融创新来实现。例如,在规避利率管制过程中,大额可转让存单等金融工具的出现会模糊管制利率和自由利率之间的区别,从而变相使得利率管制失效,推进市场化进程。⑧利率市场化并不是完全放开利率,金融监管不可或缺利率市场化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这就是说,在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金融监管不可一日或缺。就好像无论车速多快,也不能缺少刹车一样。不过在这里,这种金融监管主要是靠中央银行利率、货币政策工具,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能由政府出面进行直接干预。应该提醒的是,利率市场化会增强金融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加速不良金融企业倒闭,这一点是政府监管部门必须考虑的。正是在总结国外利率市场化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国推出的指导原则是:“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推进。”据此,我国从1996年起先后放开银行之间的拆借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银行间市场国债和政策金融债的发行利率,放开境内外币贷款、大额外币存款利率,并且试办了人民币长期大额协议存款,逐步扩大以至于完全放开了贷款利率上浮空间。与此同时,还实行了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把计结息主动权下放到各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界长期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2000年以来更是受到政府高度重视。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从日起改革外币利率管理体制,首先是放开外币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动情况以及资金成本、风险差异等因素,自行确定各种外币贷款利率及其结息方式。2003年,我国又推出中央银行票据以及2006年开始实行的国债余额管理,创设了短期基准利率市场。2004年1月,我国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并且于10月29日放开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存款利率下限。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报告》,大幅度降低超额准备金利率,完全放开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应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利率市场化已经覆盖了大部分领域,还没有完全实现市场化的领域主要是以下三块:①银行存贷款利率上下限管理各个期限的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仍然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金融机构有一个合理的利差水平。②企业发行债券的利率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之间的债券市场上推出的短期融资券已经实现利率市场化,但对一般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仍然是加以管制的,目的是为了要让它与银行贷款利率下限保持协调。③银行之间的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依然处于分割状态金融学点睛利率市场化是金融改革的关键因素和中心环节。利率市场化改革较好地体现了价值规律,同时也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利率调整要考虑哪些因素——利率调整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所受到的决定因素和影响因素非常多,而且非常复杂。也就是说,利率水平的高低和调整,最终是由各种复杂因素的综合影响所决定的。这几年我国银行利率调整步伐十分频繁,这在许多人看来不可思议,其实是有依据的,那就是利率调整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并不是谁坐在办公室里拍拍脑袋就能推出这种政策来的。利率调整主要应当考虑两个方面:一是究竟要达到什么目的?二是调整的依据何在?从利率调整的目的来看,主要是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①调节社会资金总供求关系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调高银行利率有助于吸引闲散资金存入银行,从而推迟社会消费品购买力的实现,减少社会总需求。与此同时,银行利率的提高也会增加企业贷款成本,抑制商品销售,减少企业盈利。所以,当出现社会资金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引发通货膨胀时,银行会采取提高利率来进行干预。调低银行利率的作用恰恰相反。②优化社会产业结构政府通过对需要扶持、优先发展的行业实行优惠利率政策,能够很好地从资金面来支持其发展;相反,对需要限制发展的行业或企业,则可以通过适当提高银行利率的方式来提高其投入成本。两者相结合,就能很好地调节社会资源,实现产业结构优化配置。③调节货币供应量当全社会的货币供应量超过需求量时会引发通货膨胀,导致物价上涨。所以,政府可以通过调整银行利率来调节货币供应量。这主要是通过提高利率来减少信贷规模、减少货币投放,来达到压缩通货膨胀、稳定物价的目的。④促使企业提高经济效益银行通过提高利率水平,会间接地迫使企业不断加强经济核算、努力降低利息负担,这在客观上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了企业和全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如果企业认识不到这一点,或者根本做不到这一点,一旦整个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益还够不上银行利息,或者贷款到期时无法正常归还贷款,就可能会被迫关门。⑤调节居民储蓄银行通过提高利率水平,可以吸引居民把闲余资金存入银行,减少社会货币总量,抑制通货膨胀。通过降低利率水平,可以驱使储蓄从银行转入消费领域、促进消费。而在这个过程中,利率的调整就会对居民储蓄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调节实物购买、股票投资比重。⑥调节国际收支银行通过调整利率水平,不但会在国内金融市场产生影响,而且还会在国际金融市场产生联动作用,调节国际收支。具体地说,如果国内利率水平高于国际水平,就会吸引国外资本向国内流动,从而导致国际收入大于国际支出。反之亦然。利率调整的目的,就是要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至少是不能大起大落,否则是会影响国家金融安全的。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利率调整必须在众多复杂关系中考虑以下主要因素:①社会平均利润率马克思认为,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所以银行在调整利率时,必然会关注社会平均利润率的高低,既不会因为少数企业的利润率偏低就降低利率,也不会因为少数企业的利润率偏高而提高利率。总的来说,社会平均利润率越高,利率水平也会相应提高,否则就无法正确反映利率的杠杆作用;社会平均利润率越低,利率水平也要相应降低,否则大多数企业会承受不了这样的高利率水平。利率水平最高不可能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但最低也不能低于零。②资金供应状况利率水平的调整必须参考整个社会资金面供应情况。利率作为资本的价格,与普通商品一样,它的价格调整必定会受到货币供求状况影响。市场经济越成熟,资金供应状况对利率调整的影响作用就越大,利率调整对资金供应状况的调节作用也就越大。总的来看,当资金供应不足时利率水平会上升,当资金供大于求时利率水平会下降。一方面,资金供应状况会促使银行调整利率;另一方面,利率水平的调整也会改善资金供应状况,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在社会平均利润率一定的时候,利率的调整实际上就是把社会平均利润重新划分为利息、企业利润两部分,而这个比率应当尊重借贷资本供求双方的竞争性关系。在我国,由于整个社会的资金资源比较缺乏,所以在调整利率水平时尤其重视资金供求状况,这也是我国既没有放开利率水平,也不能完全根据资金供应状况调整利率水平的主要原因。③国家经济政策利率水平是国家经济政策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国家经济政策尤其是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与银行利率政策的方向是相一致的、效应也是一致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长期实行低利率政策,目的是为了稳定物价、稳定市场。1978年改革开放后在一些部门、企业率先实行差别利率,这又体现了国家政策的引导、限制目的。毫无疑问,国家在某个时期内制定的经济发展战略、速度、方向,都会客观决定资金需求状况、资金流向。可以想见,我国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都会把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水平上,并对不同行业实行差别利率政策。④银行成本上面已经提到,利率包括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两类。贷款利率与存款利率的差额大小,直接决定了银行盈利水平高低。所以在调整利率水平时,会必然考虑银行成本高低,看银行是否承受得了。银行发放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只有完全弥补吸收存款需要支付的利息和其他业务费用,并且在此基础上有盈余,银行的运转才能正常进行下去,银行开展业务才有积极性。所以,银行贷款利率必然会高于存款利率,两者之间需要一个合理的利差。尤其是在我国,银行盈利主要靠利息收入,这一点更重要。⑤物价水平一般认为,银行存款利率必须高于通货膨胀率,否则人们把钱存在银行里不但不会增值,而且还会遭受本金损失,这样就会促使储户提取存款、抢购商品了。银行贷款利率要高于存款利率,所以更应该高于通货膨胀率。如果贷款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那么银行就会遭受本金损失,发放出去的贷款越多亏损越大,正常业务难以为继。相反,贷款企业却可以因此减轻债务负担,并且从贷款利率与通货膨胀率之差中获得额外收益,诱导企业千方百计扩大贷款数额,从而加剧资金供应紧张局面。⑥国际利率水平银行利率调整还必须考虑国际利率水平高低。如果国内的银行利率高于国际水平,国外资本就会大量涌入,导致银行体系流动性增强,银行利率下降;相反,如果国内银行利率低于国际水平,资本就会流至国外,减少银行体系的流动性,促使银行利率上升。市场利率化程度越高,上述因素所起作用就越大。金融学点睛利率调整主要应尊重价值规律要求。如果像自然科学家那样研究出各种各样的调整模型来,即使有效,其中也会带有个人偏见的。利率调整怎样影响债券收益——利率和债券读者容易发现,自己购买的债券将来所能获得的实际收益,并不一定与票面上规定的利息率相同,有时会大大超出票面规定的收益;有时又会低于票面规定,从而变成实际收益下降。在这里,实际上就揭示出了债券和利息率之间的一种联动关系。换句话说,利息率与债券投资收益率是两个不同概念,并不是说利息率越高债券收益率就越高。例如,如果某人拥有一张面值1000元的债券,它的票面年利率为3.5%。如果你要以900元的价格买下它,你的当期收益率有多少?在这里,首先要弄清两个概念。一个是年息票收入,另一个是当期收益率。年息票收入是指定期支付的债券(或其他票据)的利息,在这里就是3.5%;当期收益率是指年息票收入与当前购买价格的比率。根据上述关系,有以下计算过程:当期收益率=■×100%=■×100%≈3.89%由于3.89%大于3.5%,这就表明投资该债券的当期收益率要比票面收益率来得高。究其原因在于,你的买入价格低于票面价值;相反,如果你的买入价格高于票面价值,当期收益率就要低于票面收益率。只有当你是以1000元的票面价值购买该债券时,当期收益率才能与票面上所载明的3.5%年收益率相同。如果该债券你是以980元的价格买入的,一年后又以1020元的价格卖出的,请计算这一年中你能得到多少实际回报率?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要计算的就不是当期(现在)收益率而是持有期收益率了。该债券的持有期收益率,可以看作这个期间内的投资回报率,其中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该债券的利息收入,另一部分是买卖该债券价格与票面价格之间的差价而形成的资本利得。所以,这种投资回报率并不一定就等于该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这时候的计算公式是:债券持有期收益率=■×100% =■×100%=5.61%容易看出,它已经远远超过票面上载明的3.5%的到期收益率。究其原因在于,其中还包括资本利得率在内。在西方国家,平时所说的债券收益率就是指持有收益率,而不是当期收益率。一般来说,利率调整的方向与债券收益率变动方向一致,与债券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也就是说,当市场利率上升时,持有固定利率债券的投资者会发现,这时候自己持有的债券收益率也同样提高了,不过这时候的债券价格相对来说却降低了。这种变动方向,有可能促使投资者用原有价格迅速卖出手中持有的债券,从而造成该债券在市场上供大于求,直接引发债券价格下跌。这种供大于求局面,反过来又会使得该债券的收益率重新回升、向市场利率靠拢,慢慢扭转原来的局面。举例来说,如果面值1000元的1年期债券,年利率为3.5%,那么到期后它的本利和就是1000×(1+3.5%)=1035(元)。毫无疑问,如果这时候的市场利率就是3.5%,那么该债券的价格就是1000元,即1035÷(1+3.5%)=1000(元)。假如这时候的市场利率上升到了5%,那么该债券的收益率也就相应提高了,变成了1000×(1+5%)=1050(元);与此同时,债券价格却相应降低到了1035÷(1+5%)=985.71(元)。相反,如果这时候的市场利率下跌到了2.2%,该债券的收益率也会相应下跌到1000×(1+2.2%)=1022(元);债券价格相应上涨到1035÷(1+2.2%)=1012.72(元)。利率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在不同期限的债券上表现各不相同。虽然利率变动与债券收益率的同方向变动、债券价格的反方向变动规律不变,可是对投资者所带来的风险、投资收益高低各不相同。一条普遍规律是,由于债券到期时要按票面载明的利率进行兑现,所以,离债券到期日越近,该债券的投资风险就越小。换句话说,长期债券的利率风险要大于短期债券的利率风险,当债券即将到期时,就意味着这种风险也即将消失。下面通过一个美国债券市场上的实例来加以说明,数据见下表:不同期限的债券(假加它们的年息票收入都是10%)在第一年利率上升时当期收益率并没有变化,都是10%。随着第二年利率继续上升,不同期限债券的资本利得率各不相同,总的来看,期限越长的债券损失越大。例如,当利率由10%上升到20%时,30年期限的债券资本损失达到49.7%;这样,在扣除第一年当期收益率后,总的回报率就是损失了39.7%。只有当债券持有期与到期日相一致时,才与最初的到期收益率完全相等,如表中最后一行的一年期国债就是这样。金融学点睛利率调整会促使债券收益率同方向调整,债券价格反方向调整。也就是说,利率上升后债券收益率会相应提高、债券价格相应下跌。利率调整怎样影响股票收益——利率和股票利率调整是短期内影响股市走势的重要因素,长期看也会对股价变动产生显著负相关关系,不过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很复杂。一般认为,金融因素是影响股票价格最敏感的因素,而在金融因素中,利率的调整对股市行情影响最直接、最迅速。有人用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方法研究发现,利率调整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影响股市走势;相反,利率调整政策的制定却不需要受股市走势影响。具体地说,利率政策对股市的长期走势表现为:股票价格与利率呈反比关系——提高利率,股票指数会下跌;降低利率,股票指数会上涨。进一步研究表明,股票指数有关利率的弹性系数为-0.4667。这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达到1%,股票指数价格将会反方向调整0.4667%。股票价格变动方向为什么会和利率调整呈反方向呢?原因是:①利率的上升,会增加上市公司借款成本,提高贷款难度,这样就必然会挤占公司利润、压缩生产规模,导致未来股价下跌。反之亦然。②利率上升时,投资者用来评估股票价格所用的折现率也会调高,股票内在价值会因此下降,导致股票价格相应下跌。反之亦然。③利率上升时,一部分资金会从股市撤出转而购买债券或存入银行,从而减少股市中的资金流通量,这种股市“失血”会导致股市下跌。反之亦然。既然利率调整与股票价格变动之间存在着上述关系,那么,投资者就有必要密切关注利率调整的时间、方向和力度。如果可能,还要对利率调整作出预测,以便抢先一步进行股票买卖决策。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读者可以主要关注以下几方面:①贷款利率调整幅度。贷款资金是由存款来供应的,所以,从贷款利率的调整可以推测出存款利率也会出现相应调整。②市场景气动向。市场兴旺,物价上涨,利率一般会向上调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存款,减轻市场压力;反之,利率会向下调整。③资金市场的紧张程度和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水平。道理很简单,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体系中货币是没有国界的,必须从全球范围看问题。在金融学理论中,利率通常被看作宏观经济的“指挥棒”,而股票市场则是宏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从这一点上看,利率和股市之间必然会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例如,日晚上,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马上就引发第二天的股市波动。因为存款基准利率的上调会给外界传达出这样一个信息:政府要加强金融调控力度、防止经济增长从偏快转为增长过热,并希望给火暴的资本市场降降温啦。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利率调整对股市走势的作用并不一定都会如此直接,两者之间的影响作用非常复杂。从历史上看,1996年5月的利率下调对我国股市的冲击最大,随后接下来5次利率下调冲击作用就较弱,表明降低利率对股市资金供给的影响作用不大。有人甚至总结出这样的规律:利率上调从短期来看对股市的负面影响较大,从中期来看这种影响究竟如何就比较难判断,从长期(3个月以上)来看则会转向于变成正面影响。一份研究报告对日至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每天的收盘指数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数据进行了充分对比,从中发现两者之间的联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①我国股市对利率调整具有一定敏感性这种敏感性从统计学研究来看,它的方差、均值的F(用组内均方去除以组间均方的商,如果F值接近1,说明各组均数之间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如果F值远远大于1,则说明各组均数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和t检验(在对均值进行假设检验时,与方差分析相类似的另一种参数检验方法)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通过显著性检验。也就是说,利率调整后,股票指数的方差和均值都发生了显著改变。不过总体来看,如果利率调整前后方差没有显著变化,这时候股票指数的均值变化会较小;相反,股票指数的均值则会发生显著变化。②我国股市对利率调整又不是太敏感从上述期间13次利率变动的影响看,利率下调有时候不但没能引起股指上升甚至还会一直下跌。日、日、日的情形都是如此,这又是为什么呢?分析表明:a.利率调整只是股市变动的诸多影响因素之一除此以外,还有许多因素是可以制约股市发展的。尤其是在一个不成熟的股市中,绝不可以小看了庄家操纵、行政干预、投机过度、信息不对称等不规范因素对股市走势的干扰。例如,我国股市中的投机因素太强,2007年股市暴涨、2008年股市暴跌,其中相当一部分因素是过度投机和非理性行为造成的,大大破坏了利率与股票价格之间正常的联动关系。b.股市发展对利率调整缺乏应有敏感度一方面是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各种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如医疗、住房、教育制度改革,使得居民对未来预期不稳定,从而导致利率变动所带来的投资替代效应不强;另一方面,我国居民参与股市投资的比例并不是很高,这也必然使得银行利率的调整对股市资金流量影响不大,弱化了利率变动对投资的替代效应。c.真正能影响股市发展的应当是实际利率我们知道,利率分为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虽然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有关系,但还不能说调整名义利率就是调整实际利率,因为在这其中还有一个物价指数的变量在起作用。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实际利率计算公式是:实际利率=(1+名义利率)/(1+物价指数) 1。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实际利率=名义利率-物价指数。显而易见,利率调整的只是名义利率,而能够对股市走势产生影响的应该是实际利率,并不是名义利率。尤其是在物价指数不断变动的背景下,名义利率的上升或下降幅度较大,有可能使得实际利率的变动方向与名义利率相反。如果是这样,利率调整与股票指数的涨跌方向就更没有一致性了。例如,1997年年末我国一年期存款利率为5.67%,当时的物价指数为0.8%,表明实际利率为4.87%。一年后的1998年年末,我国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78%,物价指数为-2.6%,这时候的实际利率高达6.38%。了解了这一点就很容易理解,1998年连续几次利率下调后,实际利率反而升高了,为什么?因为物价指数在那里起作用。这时候再看股票指数一直在下跌,当然就比较容易理解了。d.股票指数变动对利率调整有一定的滞后性和条件性利率调整对股市走势的影响作用不一定会马上表现出来,要等到市场主体心态趋稳之后才能显现出来。例如,日、日两次下调利息,利率下调3天后股票指数都出现了显著上升,而且保持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说明利率下调的不利因素已经在消息出台后3天内消化完毕,之后反映的才是对这两次利率调整的客观结果。e.利率调整对股市的刺激效应会呈递减趋势究其原因在于,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率调整效应会被股市提前消化。例如,日的利率上调,当时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已经连续2个月超过3%,市场不但早有心理准备,而且早就盼望着出台升息政策了。所以,这时候利率上调政策真的出台时就很难达到预期效果。事实上,就在利率上调的消息公布的前一个星期,股市就出现了两次震荡,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消化了利率上调可能带来的影响。金融学点睛一般地说,从长期来看,利率调整对股市走势有显著影响——提高利率会导致股票指数下跌,降低利率会导致股票指数上涨。利率达到多少时就是高利贷——高利贷高利贷是金融学中的一个名词,也是读者关心的。那么,究竟当借款利率达到多少时就算是高利贷呢?关于这一点,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对此都有过具体解释。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高利贷认定标准问题的函》,明确将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解释修改为:“借贷利率高于法律允许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3倍的为高利借贷行为。”这里的最大变化是把原来的4倍改成了3倍,降低了高利贷的认定标准。这一解释目前依然有效。例如,2009年年初我国一年期法定贷款利率为5.31%,如果民间借贷的一年期贷款利率高于15.93%,就将被法律认定为高利贷;超过15.93%以上部分的利息视为高利率,不受法律保护。那么,什么叫不受法律保护呢?也就是说,如果借款利率高于该标准,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这部分利息;如果去法院打官司,法院也不会支持这样的高利贷。法院通常采取的措施是,让借贷双方自己协商,重新变更借贷利率,直到符合规定为止。利率是一个古老的概念,据此推测,高利贷也应该早就有了。据文献记载,早在公元前300年,战国时期的孟尝君就在自己的封邑“薛”放债取息了。孟尝君门下有“食客三千”,据说他就是利用对外放债收取的利息来作为开支来源的。只是孟尝君有没有放高利贷,由于缺乏必要的资料,现在已无可查证。西方国家也早就有过这样的先例了,对严禁放高利贷作出过明确规定。例如,在公元前18世纪的古巴比伦皇帝汉谟拉比编制的法典中,就对债务利息作出了详细规定:贷谷的利息为本金的1/3,贷银的利息为本金的1/5,等等。借高利贷会导致许多人倾家荡产,这样的事例古今中外屡见不鲜。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华北地区一带,有一种名叫“驴打滚”的高利贷。贷款以“天”计算,利率高达4—5分。如果到期不还,利率就要翻一番计算,高达8—10分。由于借款人本来就是因为贫穷才借债的,所以到时候归还不出贷款的情形比比皆是。这样的利上加利,越滚越大,速度就像“驴打滚”一样快。而当时盛行于广东一带的是一种名叫“九扣十三归”的高利贷方式。贷款人放出100元贷款,借款人只能按9扣得到现金,即实得90元;1个月到期后需要归还本金和利息合计130元。这样算起来,实际贷款利率高达每月44.44%!高利贷的产生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借款人通常有急用,并不是用于生产经营,所以“病急乱投医”、“饮鸩止渴”,明知利率过高也不得不借;二是货币经济不发达,货币需求量很大,供应量却很紧张,自然而然地借款利率就抬高了。例如,据《史记》记载,汉朝初年吴楚七国之乱,因为打仗缺乏经费,首都长安的将领不得不去向商人借高利贷。由于放高利贷者不知道他们将来还能不能凯旋而归,所以都不肯借钱。只有一位母盐氏冒险贷款千金给了官方,但是要求取得10倍的利率。结果,3个月后吴楚就得到了平定,母盐氏如期收回了本金,一举成为长安巨富。从全球范围来看,高利贷在资本主义早期阶段是一种主要信用方式,它起到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这种过高的利息盘剥使得小生产者的生产经营条件日益恶化,破坏和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借款人为了有能力支付高利率,不得不努力发展商品生产、促进货币回笼,客观上又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高利贷是促使自然经济解体、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客观地说,高利贷比较流行的地区商品经济都比较发达,这在目前仍然可以看出来。我国现行人民币存贷款利率表日金融学点睛正常的利率水平反映了资金时间价值,畸高的利率却阻碍了生产力发展。虽然它在资本主义早期起过作用,但总的来看危害极大。存款准备金率就是利率吗——存款准备金率这几年我国频繁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每当新闻报道中播出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的消息后,总有人以为银行利率又调整了。虽然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之间有关联,但两者终究不是一回事。所谓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为了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的需要存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存款准备金占银行存款总额的比例,称为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只发生在金融机构与中央银行之间,与存款人只具有间接关系。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目的,是要限制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同时保证客户提取存款、资金清算能够顺利实现。那么,存款准备金率和银行利率之间有什么关系呢?一般来说,存款准备金率提高了,表明中央银行发出了紧缩货币政策信号,这时候的银行利率也会有上升趋势,就这么简单。随着金融制度的发展,存款准备金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间接调整货币供应量。当中央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时,金融机构可以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也会相应增加;反之,整个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就会相应减少。我国是从1984年开始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当时是按照存款种类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具体是:企业存款的准备金率是20%,农村存款是25%,储蓄存款是40%。第2次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1985年,统一调整为10%。以后各次的调整见下表:从表中可以看出,我国从2006年以来加快了存款准备金率调整步伐。究其原因在于,经济的快速增长带动了投资增速过快,需要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办法减缓货币性增长,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存款准备金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两种。法定存款准备金是指中央银行在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内,强制要求各银行按照规定比率从所吸收的存款中提取一定金额,交存给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是指银行全部现金准备中扣除法定准备金后的余额,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其他流动性强的金融资产。上述概念的相互关系是: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 =银行库存现金+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法定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存款总额超额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在银行吸收的存款总额一定的情况下,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越高,商业银行能够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就越少,从而导致能够生存的派生存款就越少。那么,什么叫派生存款呢?派生存款是商业银行信用创造的核心,是多家商业银行之间连续不断地“存款”、“贷款”造成的,单独一家银行无法完成。具体地说,当某家商业银行吸收一笔存款后,只要扣除一定比率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其余的部分就可以作为贷款发放出去。如此这般,该银行经过反复的存、贷业务关系,会不断形成新的存款、新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从而使得派生存款的规模不断扩大,但不会无限扩大。因为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会在客观上压缩这种派生存款规模。所以,从理论上看,银行存款可以分为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两部分,当然实际工作中并没有这种区分的必要,也是分不清的。在这种情况下,存款准备金率的高低,在调控信贷规模方面的作用显而易见。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假设客户把存款存入银行后就不再提取现金了;并且这家银行只提取法定存款准备金,暂时不考虑提取超额存款准备金;银行在吸收存款后,扣除法定准备金外的部分全都用来发放贷款。在上述条件下,如果A银行吸收到一笔人民币存款10万元,那么A银行这时首先必须按照当时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提取存款准备金,把它存入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只有这样,其余的部分才能用于发放贷款。假如这时候的存款准备金率是14.5%,那么这时候A银行就要把10×14.5%=1.45(万元)人民币存入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账户,能够用于发放贷款的数额是10-1.45=8.55(万元)。A银行把这8.55万元贷款发放给了某企业,该企业取得这笔贷款后马上用于支付欠款给了业务单位,该业务单位把收到的支票存入了它的开户银行B银行。这样,B银行就有了一笔8.55万元的人民币存款。这时候B银行又必须按照当时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提取存款准备金了。如果这时候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仍然是14.5%,那么B银行就必须把其中的8.55×14.5%=1.24(万元)存入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能够用于发放贷款的数额只能是8.55-1.24=7.31(万元)。如此这般,这一过程一直延续下去,最终把涉及的所有银行的存款进行累加后发现,存款总额已经扩大了许多倍,而累计后的存款总额减去初始存款,就是上面所说的派生存款。金融学点睛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和银行利率的调整虽然有联系,但并不是一回事。前者对个人而言是一种间接关系,后者才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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