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行驶证,保险为什么不可以报长沙电动车行驶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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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有牌照有保险,行驶证刚过期,与电动车出事故,保险公司怎
摩托车有牌照有保险,行驶证刚过期,与电动车出事故,保险公司怎样理赔
提问者:山东-威海劳动纠纷浏览94次 1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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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山东-威海)帮助网友:2889称赞:9脱审可能保险公司拒赔,与理赔人员好好商量一下吧。 11:37:36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山东-威海)帮助网友:2040称赞:1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理赔。 22:04:28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1388498**** (山东-济南)帮助网友:1158称赞:0你好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理赔,但是你的行驶证已过期,可能脱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可能性比较大,建议积极找保险公司沟通 11: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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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说明:海口超标电动车处置期为半年 行驶证过期上路罚款1000元   网3月20日消息(记者谢舒)什么样的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办理注销后可不可以立即为新车上牌?办理注销要注意哪些事项?20日,海口市有关部门就超标电动车注销及上牌等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1、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施行的意义。
  答:作为一个群众使用电动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城市,长期以来,海口常出现电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违规现象。为了搞定这个老大难问题,日,海口市政府正式施行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等进行了规范,对电动车实行目录管理、登记上牌管理和通行管理;保障电动自行车的通行条件,解决“无路可走”问题,还完善了法律责任,对车主违法行为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作出规定,它的实施,标志着海口市电动车逐步进入规范化管理时代。
  2、问:目前海口市电动车保有量是多少?
  答:截止到日,海口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车总量为437880辆,其中蓝牌123834辆,黄牌314046辆。
  近几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海口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保有量增长一直迅速。从2002年海口道路上出现第一辆电动自行车至日止,十年时间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约20万辆,日至今,不到两年时间,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40万辆,较前十年的增长翻了一倍。目前按照登记管理的统计数据计算,以日均增长四百辆,一年约十五万辆的速度增长。依此速度,再过两年,保有量又将翻一倍。这是目前交通管理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3、问:什么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答: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超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以外的电动或者电助动的两轮车辆。超标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国家标准有关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的定义,依法纳入机动车(摩托车)进行管理。
  4、问: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能作为两轮机动车,按摩托车上牌上路?
  答:超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标准,不具有人力骑行功能,或者最高车速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大于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W ,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摩托车),按机动车纳入管理。
  5、问: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哪些危害,对道路交通有哪些影响?
  答:(一)超标电动自行车虽属于机动车,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车管部门无法给予注册登记和上牌。
  (二)超标电动自行车体形大、重量超、速度快,行驶时悄无声息,车辆的刹车性能不好,外观虽与摩托车相近,但由于电动自行车本身的技术特点决定了其制动性能与摩托车相差甚远,车速提高后,由于前制动力增加,有侧滑和前翻的危险。导致超标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的概率远远大于普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
  (三)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中,绝大部分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这部分人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比较缺乏,时常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横穿道路、突然调头或猛拐,以及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影响了我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
  (四)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事故后,很多都无力赔偿高昂的抢救费和医疗费,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按现行赔付标准难予赔偿,受害人得不到赔偿。
  6、问:国家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于2011年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国家严禁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对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限期淘汰。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海口禁止生产、销售和在道路上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对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黄牌车)实行2年的临时通行许可,期限届满禁止上道路行驶。
  7、问:电动自行车买来可以直接上路行驶吗?
  答: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电动自行车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8、问:目前海口市可为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的站点有哪些?
  答: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在这四个上牌点办理注册登记,上牌点地址及电话分别为:
  1、椰海上牌点,地址:琼山区椰海大道学院路口往西100米处,咨询电话:;
  2、爱华上牌点,地址:秀英区滨海大道78号爱华广场内,咨询电话:;
  3、白沙门上牌点,地址:美兰区海甸岛白沙门公园正门西侧,咨询电话:;
  4、世纪公园上牌点,地址:龙华区世纪公园东侧,咨询电话:。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7:30)
  9、问:半年处置缓冲期内车主该怎么办?
  答:在这半年过渡期内,31.4万辆届满注销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可自行处置自己的车辆。黄牌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在日前自行处置自己的车辆:一是及时到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办理站点办理牌证注销手续;二是置换合格电动自行车或将车辆交有资质回收报废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企业进行报废。
  10、问:超标电动自行车到哪里办理注销登记?
  答:为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有序办理注销手续,除椰海、爱华、白沙门、世纪公园四个站点可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和新车上牌业务外,海口市美兰、琼山、龙华、秀英四个区32个指定派出所也开设了临时窗口,专门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业务。
  11、问:办理注销需要带什么证件
  答: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1、超标电动自行车行驶证;2、超标电动自行车号牌(含前后号牌);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张。如因故无法提供行驶证或号牌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并出具有车主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办理流程:在各个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办理点的受理窗口递交以上所需材料,直接办理完毕。注销时车辆不需要到场。
  12、问:办理注销需要预约吗?
  答: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不需要预约,可直接办理。为避免出现大面积排队办理业务的情况,交警温馨提示:建议车主按临时通行行驶证上登记日期对应的月份,即临时通行行驶证上的登记日期为月的,对应办理注销手续的日期为2014年3月份;临时通行行驶证上的登记日期为2012年3月,对应办理注销手续的日期就为2014年4月份;临时通行行驶证上的登记日期为2012年4月的,对应办理注销手续的日期为2014年5月份;临时通行行驶证上的登记日期为2012年5月份以后的,对应办理注销手续的日期为2014年6月份,在这四个上牌点及各指定派出所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注销手续。
  13、问:办理注销后可以立即为新车上牌吗?
  答:警方除在各个上牌点增设多个窗口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业务外,还开设超标车置换新车上牌绿色通道,为在6月30日前申请注销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提供办理新车上牌的快速服务。
  14、问:临时通行许可期限届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答: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临时通行许可期限届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0元罚款。
  15、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该如何定责?
  答:已登记的超标车有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按机动车(摩托车)标准承担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未登记的超标车及其他电驱动两轮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综合相关法律对非机动车定义及国家技术标准认定车辆属性,涉及刑事责任的,还应当办理委托鉴定。按现行标准,无脚踏功能的纯电驱动车辆,以及安装可调节输出功率或车速装置、实际可达到最高车速超过20km/h的车辆,可直接认定为机动车。驾驶人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录入违法系统;未取得摩托车类驾驶证的,按无证驾驶承担法律责任,并可滞留车辆,待违法行为消除且处理完毕后方予放行。
  16、问:目前海口有些路段没有非机动车道,电动车在这些路段该如何行驶?
  答: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道路右侧非机动车行驶范围引导线内行驶。非机动车道、引导线内路面被占用的,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应当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引导线内。
  17、问: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做何处罚?
  答:《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在划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或者在未划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超出非机动车行驶范围引导线行驶的,处200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未划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超出非机动车行驶范围引导线行驶的,处20元罚款。如确实属于非机动车道堵占后借机动车道行驶被处罚的,可向交警部门申诉。
  18、问:可以自己改装电动车吗?
  答:《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器、脚踏装置等影响车辆安全的部件、安装音响、高音喇叭等产生噪音污染的部件及其他违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对生产企业、销售商、维修经营单位以及使用人违反规定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部件以及加装音响、高音喇叭等行为将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收缴其违法装置。
  19、问:对于半年后全部到期的31.5万辆超标电动自行车,政府有没有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置换方案?
  答:《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商,采用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超标电动自行车。”市政府质监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商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号牌回收、废旧电池回收等方式,做好回收超标电动自行车工作。
  20、问:数量这么大的电动车蓄电池泛滥成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问题怎么解决?
  答: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商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的,电动车蓄电池由厂家回收处理;自行处置转卖转售的,可继续使用,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影响不大。
  21、问:目前海口市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哪些难题?
  答: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接受过法律法规培训及严格的驾驶技能考核,守法意识不强,驾车上路多为所欲为,不遵循交通法规,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衍生局部的交通乱象。
  22、问:超标电动车两年临时通行许可到期如何处理?
  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目前没有报废年限的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两年临时通行许可到期后,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不再延续,届时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商采用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超标电动自行车,以达到限量控制、逐步减少的目标。
  23、问: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行驶证灭失、丢失、被盗或损坏怎么办?
  答: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换牌证。车辆所有人应交验车辆,并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补换行驶证的,当日核发新证;补换号牌的,开具《临时行驶号牌》,15个工作日后凭《临时行驶号牌》换领正式号牌。在未换领正式号牌前电动自行车车主应随车携带《临时行驶号牌》。
  24、问:在什么情况下交警会扣押电动车?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可以扣押车辆,并当场出具凭证,告知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
  (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
  (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三)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处以罚款处罚的。
  25、问:有些车是没有证件的,去交罚款也领不出车辆的该怎么办?
  答:对于合格证或发票丢失的电动车主可以到当时购买电动车的地方去补办合格证和发票。对于行驶证丢失的,车主可以凭着身份证到车管所查询车辆信息。
  26、问:电动车未办牌上路行驶如何处罚?
  答:《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未取得行驶证和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40元罚款。驾驶未取得临时通行许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
  27、问:超标电动车需从源头抓起,现在超标电动车上不了牌,但是东湖一带的超标电动车仍然热卖,并打着包上牌的旗号?是真是假市民该怎么办?
  答: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口市环境保护局、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联合发布《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日《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后市民应购买纳入《目录》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应当向消费者免费提供《目录》查询。
  目前只能给合格的电动车上蓝牌,超标电动车是不能够上蓝牌的。销售商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或者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不能登记上牌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
  28、问:新增上牌点后,电动自行车上牌速度能否加快?
  答:目前,电动自行车预约的上牌日期已安排到2014年9月初,预约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超过了8万辆。增设3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后,全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点由原来的1个增加到了4个(即椰海、爱华、白沙门、世纪公园上牌点),预计用3个月时间能基本消化完之前已预约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
  29、问:到哪些派出所临时窗口可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注销手续,具体地址?
[来源:海口网 ][作者:谢舒][编辑:王首江]购买电动汽车
为何无法过年检
来源:张慧帮你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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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网消息:2011年,孙先生在4S店购买了一辆奇瑞电动汽车,并给车辆上了牌照买了保险,去年,孙先生去年检车辆的时候,孙先生却被告知,电动汽车不能年检,这就意味这车辆不能继续上路,这下愁坏了孙先生。孙先生:车管所的给我说你电动汽车没有强制保险,我们是不能给你验车的。这就是孙先生购买的电动汽车,由于车辆没有年检也没有保险,已经停放了一年多没有行驶了,孙先生说,当时购买车辆的时候,是车辆的销售人员协助他购买的车牌和车险,出现问题之后,孙先生赶紧找到了保险公司。孙先生:几家保险公司都问了,包括原来上的保险公司都说上不了保险,最后我们找到保险协会,保险协会也给我们协调了几家保险公司结果都上不了。帮问记者;是什么原因上不了保险?孙先生:就因为这车呢纯电动的,没有排气量定不了数额还是定不了什么。孙先生说,办不了交强险就无法进行车检,没有车险和年检标志,他也无法正常行驶车辆。那么,孙先生的这辆电动车到底能不能通过年检?随后,帮问记者和孙先生一起来到了徐州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说,孙先生购买的电动汽车,是符合国标1589和国标7258,车管所可以正常给车辆进行注册登记的,但现在因为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所以没法年检。徐州市车管所 车检股 股长 孙家宝:如果交强险买到以后就凭这个交强险的附页和行驶证就到咱的检测站去申领这个检验合格标志,他这个车是2011年注册的,今年的九月一号实施的六年之内免检的小型机动车,他是符合的这种情况他正常的到那地方去申领。那么,保险公司又能不能向孙先生销售交强险呢?随后,帮问记者又咨询了徐州市保险协会。工作人员表示,孙先生购买的这辆电动汽车符合规定,可以上牌办照,目前确实卡在购买较强险这个环节了,不过他们会积极协调。徐州市保险协会 赵主任:比如说在我们徐州拥有的某一家保险公司已经买过车险,我们具体协调解决就非常的有希望了,我们看从我们这个专业管理角度协调哪一家保险公司暂时先解决,但是解决也是个案,我们积极向上一层保险监督机构汇报看怎么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这样事情会越来越多目前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问题。电动汽车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车辆。由于对环境影响相对传统汽车较小,其前景被广泛看好,但是这种新型事物遇到了麻烦,就是没法定排气量,没法购买交强险,记者也专门上网搜寻了一下,确实没有找到有关电动汽车购买交强险的相关信息,但是话说回来,既然电动汽车属于发改委公布的可办理牌照上路行驶的汽车目录之列,而且车辆购买时通过商家能购买到交强险,那么就说明有操作的可能,而且相关产业、相关部门就应该有相应的规定措施出台应对,不能让这一块成为空白,不能让老百姓买了车停在家里不上路。&编辑:hhw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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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电动车开始登记报牌 全市共16个受理点
苏禹成 萧镇平 来源:东南网 
两年过渡期后,超标电动车将被强制报废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5月7日讯(记者 苏禹成 萧镇平 杨清竹 文/图)本月20日起,漳州市区电动车开始登记报牌。今后,符合条件的电动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必须悬挂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超标电动车必须悬挂临时号牌,并随车携带驾驶证、临时登记证。
至于具体挂牌要到哪里挂、需要什么手续、电动车上牌后有没有报废年限、没有购车发票怎么办?昨日,漳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为市民一一解答。
电动车挂牌分区不分点
市民可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到各登记地点办理注册登记。超标电动车,还需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非市区户口的车主,还需提前到各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合标电动车上牌后不需要年检。超标电动车,两年过渡期内使用临时牌照,两年后进行强制报废。
目前市区已确定设16个挂牌受理点,实行“分区不分点”的原则,即芗城区的居民(暂住户)可以到芗城任何一处受理点进行登记报牌,不受所辖社区限制,龙文区的居民(暂住户)同理。
芗城区:芗城交管大队车管所、芝山派出所、浦南派出所、天宝派出所、石亭派出所、东铺头派出所、西桥派出所、新桥派出所、巷口派出所、南坑派出所、通北派出所。
龙文区:龙文交管大队车管所,步文派出所、朝阳派出所、蓝田派出所、蓝田开发区派出所。
具体收费方案已报省相关部门审批,将于近期公示。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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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安庆四轮电动车未上牌不允许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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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刷器、方向盘、手制动、双排座……从外观看,酷似一辆辆小轿车;而实际上,它却是无需登记挂牌的四轮电动车。近日,细心市民发现,在安庆市的大街小巷开始出现这种小巧玲珑的四轮电动车,操作方便、价格低廉成为它的优势,然而这种车的质量能过关吗?上路得到交警部门许可了吗?
原标题:安庆四轮电动车未上牌不允许上路行驶
雨刷器、方向盘、手制动、双排座……从外观看,酷似一辆辆小轿车;而实际上,它却是无需登记挂牌的四轮电动车。近日,细心市民发现,在安庆市的大街小巷开始出现这种小巧玲珑的四轮电动车,操作方便、价格低廉成为它的优势,然而这种车的质量能过关吗?上路得到交警部门许可了吗?3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光彩大市场,在电动车专区记者发现,卖四轮电动车的商家约占1/3,零星地摆放在各式二轮、三轮电动车之间;这些车的外观、内部设施基本差不多,铁质外壳、大车灯、雨刷器、方向盘基本应有尽有,来往客人中不时有人咨询这种四轮电动车的信息。记者询问了几名商家得知,这种四轮电动车的价格在一万五左右,上路不用挂牌,无需驾驶证。“销量好的时候,一天能卖出十几台。”一位老板对记者说,“四轮电动车可同时坐三个人,价格不高、操作方便,接送孩子、给家里老人代步都非常好使。”记者随后走访了几家不销售这种四轮电动车的商家,这些老板的看法却完全相反,“一方面,这种车耗电快,跑不了多远的路;另一方面无法上牌,现在还不清楚具体政策规定,如果买了不能用,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一位老板说。正在购买电动车的市民孙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相比可上牌照的电动,四轮电动车确实操作简单、价格不高,适合没有驾照的老年人;但正是因为便宜,因此行驶中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在安庆市没有明文规定可以使用这种车的情况下,我是不会考虑购买的。”孙先生补充道。当天上午10点,记者来到市交警支队了解情况,一位史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对机动车的登记制度,交警部门只对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汽车,进行注册、办理行驶证、发放牌照。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目前,这种简易的四轮电动车并不在目录内,不能在车管所登记挂牌,所以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该负责人表示,市交警支队对未上牌照即上路行驶的四轮电动车,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查处。(安庆新闻网)标签:四轮电动车 上路行驶 电动车未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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