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小小阿狸辅助2.4.2人员4.2年薪,每月实际能拿多少?急~

求大家帮忙…………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待遇如何???急!!!!!!!!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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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公务员编制,工资高于书记员低于法官,法警工资向来参照公安,如果是聘用人员那就肯定比正式工低了
能用数字衡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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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陶朱朱陶
10:26:00  我们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很不情愿地被买断,一纸强权协议终止了我们为之奋斗几十年的教育生涯,这是对教师的尊重吗?教师的地位不但没有提高,反而却成了社会的“自由人”今天讨还教师的待遇是我们的合法权益,更是讨还教师的尊严。  -----------------------------  这可能是唯一的道路!在这里哭天喊地,没人能听得见。即使听见了,也不会有人理你!除非.....
  我们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很不情愿地被买断,一纸强权协议终止了我们为之奋斗几十年的教育生涯,这是对教师的尊重吗?教师的地位不但没有提高,反而却成了社会的“自由人”今天讨还教师的待遇是我们的合法权益,更是讨还教师的尊严
  看了63号文,我是这样想的。国家的初衷是好的,有相关的资格限制也是正常的。但是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63号文里也有“具体认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字样,也就是具体资格认定还要考虑多方面因素,不能只简单地以文中一句“从国有企业举办上述职教幼教机构的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教师”为评判。难道一个从没参加过教育工作的同志,最后调入教育岗位后退休就可以享受这个资格?而一个在教育岗位工作了二十多年的同志却不能享受此待遇。这公平吗?
  我在国企的幼儿园担任了十几年的幼教教师后,后经组织安排在原企业老年大学继续从事教育教师工作直至退休,有教师证、教师资格证书。已经进入申报审定。国资委把我被拒之门外,太有失公平了吧。这是于情于理都说不出的,老年大学的教师就不是教师身份。为什么把我的教师身份改变?难道《教师法》就没有用了吗?请国资委的官员们回答我们法律依据与政策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能享受国资委制订[2011]63号文件落实国企教师应享有的待遇,真的不平衡、不能理解。呼吁:恳请相关部门能认真调研,尽快解决我们为教育事业尽了一辈子的贡献所受到的不公待遇,让我们也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国家富强的大好成果!盼!盼!盼!  从事教育教师
  @雨雪花-16 19:05:00  我在国企的幼儿园担任了十几年的幼教教师后,后经组织安排在原企业老年大学继续从事教育教师工作直至退休,有教师证、教师资格证书。已经进入申报审定。国资委把我被拒之门外,太有失公平了吧。这是于情于理都说不出的,老年大学的教师就不是教师身份。为什么把我的教师身份改变?难道《教师法》就没有用了吗?请国资委的官员们回答我们法律依据与政策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能享受国资委制订[2011].....  -----------------------------
  老年教师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清清楚楚: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教师证书也可证明我们教师的身份;铁一样的证据摆在面前,执政部门就是不看,硬是把我关在教师大门之外.  .老年大学的教师就不是教师身份吗。为什么把我的教师身份改变?
  坚决支持这些教师维护正当权益!
  国资委,市国资委,省国资委:你们要承认国企买断教师从教的历史事实。还我们教师身份r
  我们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很不情愿地被买断,一纸强权协议终止了我们为之奋斗几十年的教育生涯,这是对教师的尊重吗?教师的地位不但没有提高,反而却成了社会的“自由人”今天讨还教师的待遇是我们的合法权益,更是讨还教师的尊严
  看了63号文,我是这样想的。国家的初衷是好的,有相关的资格限制也是正常的。但是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63号文里也有“具体认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字样,也就是具体资格认定还要考虑多方面因素,不能只简单地以文中一句“从国有企业举办上述职教幼教机构的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教师”为评判。难道一个从没参加过教育工作的同志,最后调入教育岗位后退休就可以享受这个资格?而一个在教育岗位工作了二十多年的同志却不能享受此待遇。这公平吗?
  我们教师干的好好的,不是不干了,也不是不能胜任,是企业减员增效的大潮,让我们所在学校解散了,把在教育战线工作了20-30年的教师推向了买断,我们没有选择。只做过老师没做过别的买断教师们转身走向社会时,一片茫然,这些年来我们承受了来自,家庭、社会、同学、朋友的不解和疑问,来自经济上的窘迫和尴尬,来自精神上茫然和疑惑。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我们上过正规学校读过书,我们站在讲台上教过书,心里的苦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没做错什么,买断是企业行为、政府行为,企业和政府要负责任。
  既然承认是教师,就应该按着教师法让我们享受教师的待遇。[2011]63号文件的精神就是落实国企退休教师的待遇。我们是其中的一员,有什么理由和法律依据把我们排除在外呢?就只因被买断到退休之间有一段离岗,就被界定待遇外。这太不公平,太不合理了!
我们教师干的好好的,不是不干了,也不是不能胜任,是企业改制重组,让我们所在学校解散了,把在教育战线工作了20-30年的教师推向了买断,我们没有选择。买断是被迫无奈的,好好的岗位被无端得剥夺是我们极不情愿的。这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只做过老师没做过别的职业的买断教师们转身走向社会时,一片茫然,这些年来我们承受了来自,家庭、社会、同学、朋友的不解和疑问,来自经济上的窘迫和尴尬,来自精神上茫然和疑惑。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我们上过正规学校读过书,我们站在讲台上教过书,心里的苦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没做错什么,买断是企业行为、政府行为,企业和政府要负责任。
更何况在落实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时,没有界定买没买断,之前离没离岗,都在落实范围之内,我们同样师范院校毕业,分配在同一个企业,同样教学,同时下岗失业买断,中小学的教师能给享受教师待遇,我们也应该享受啊!共产党不应该有两样的政策啊!这对我们太不公平了
  更让我们不解的是落实[2011]63号文件时,把原来内退的现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划在范围之内,他们更早的离开教学岗位。那难道我们干到最后的还不如早离开岗位的?是什么道理呢?
  编号:建议18277号   建议主题:既然承认是教师,就应该按着教师法让我们享受教师的待遇   建议类别:时政类   建议人: 我心已诀 政治面貌:群众   提交时间: 20:08:55  内容: 既然承认是教师,就应该按着教师法让我们享受教师的待遇。[2011]63号文件的精神就是落实国企退休教师的待遇。我们是其中的一员,有什么理由和法律依据把我们排除在外呢?就只因被买断到退休之间有一段离岗,就被界定待遇外。这太不公平,太不合理了! 我们教师干的好好的,不是不干了,也不是不能胜任,是企业改制重组,让我们所在学校解散了,把在教育战线工作了20-30年的教师推向了买断,我们没有选择。买断是被迫无奈的,好好的岗位被无端得剥夺是我们极不情愿的。这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只做过老师没做过别的职业的买断教师们转身走向社会时,一片茫然,这些年来我们承受了来自,家庭、社会、同学、朋友的不解和疑问,来自经济上的窘迫和尴尬,来自精神上茫然和疑惑。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我们上过正规学校读过书,我们站在讲台上教过书,心里的苦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没做错什么,买断是企业行为、政府行为,企业和政府要负责任。   更何况在落实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时,没有界定买没买断,之前离没离岗,都在落实范围之内,我们同样师范院校毕业,分配在同一个企业,同样教学,同时下岗失业买断,中小学的教师能给享受教师待遇,我们也应该享受啊!共产党不应该有两样的政策啊!这对我们太不公平了!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设身处地地为我们考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待。还我们由于企业破产改制重组而被迫离岗的教师的公道,恢复我们的教师身份,享受教师的待遇。
  人的一生风华正茂、青春有为的年龄时段屈指可数,我们买断教师就是在朝气蓬勃有精力有能力的黄金时段,被迫走下既热爱又熟悉依依不舍的讲台,真不知道这是人才的浪费还是改革的代价。从此我们买断教师的命运急转直下,近十年来我们遭受了来自家庭的生活压力,来自社会的冷落和遗忘,我们真的伤痕累累。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姐妹们让我们团结起来,做我们能做的事,说我们能说的话。要回我们的尊严!
  既然承认是教师,就应该按着教师法让我们享受教师的待遇。[2011]63号文件的精神就是落实国企退休教师的待遇。我们是其中的一员,有什么理由和法律依据把我们排除在外呢?就只因被买断到退休之间有一段离岗,就被界定待遇外。这太不公平,太不合理了! 我们教师干的好好的,不是不干了,也不是不能胜任,是企业改制重组,让我们所在学校解散了,把在教育战线工作了20-30年的教师推向了买断,我们没有选择。买断是被迫无奈的,好好的岗位被无端得剥夺是我们极不情愿的。这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只做过老师没做过别的职业的买断教师们转身走向社会时,一片茫然,这些年来我们承受了来自,家庭、社会、同学、朋友的不解和疑问,来自经济上的窘迫和尴尬,来自精神上茫然和疑惑。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我们上过正规学校读过书,我们站在讲台上教过书,心里的苦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没做错什么,买断是企业行为、政府行为,企业和政府要负责任。
  #bBsTiTlE&!!落实《教师法》排除买断教师合理吗??#bBsCoNtEnT&!!国企改制下岗分流,选择买断还是选择内退在家待业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是国家政策决定的,是改革大势所趋,岂容个人意愿?!当年的政府行为,为何如今让个人买单?!所以对买断后退休教师与内退教师不能搞两种待遇!她们同是国企教师,同是国家政策按排离岗,同样有段时间没在教师岗位,买断教师退休后教师待遇,也同样受《教师法》保护。把我们国企教师按工人办理“买断工龄”的手续,是在没有出台任何法律、法规、与政策,在违背《教师法》、《劳动法》的情况下,将国企教师买断的,又在2011年63号文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与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将我们买断教师排除在外,我们上访到国务院国资委,我们本以为国家会拿出合理的解答与解释,可是国务院国资委刘旭浩处长在接待上访代表时,无理的要求我们买断教师拿出当年不能把教师买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我们当年国企教师和工人一起被买断,对国企教师在没有出台政策的情况下被买断的,现在让我们拿出来,那不是无理要求吗?我们国企教师被买断就是违背国家制订的《教师法》、和《劳动法》,必须予以纠正,不能一错再错。这还用我们说吗?&br/&我们认为,不管以什么名义让我们提前回家离岗,都是国家按排的,我们是无奈的,但我们从事教育教学的历史是客观存在的,经历是无法改变,从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事实也无法改变,虽然无奈的离开一段时间,但我们教师的身份与资格无法改变,理所当然应该纳入解决范围,享受退休教师待遇!&br/&
那么又是谁在制造和推行着这不和谐不公平的“政策”。“依法行政”,从没有哪个部门或人宣告过这些人犯了什么法,落实退休教师待遇把她们排除在外,让这些有大贡献的买断教师们只能拿低廉的养老金糊口,为什么要残酷地虐待和歧视他们?依照的什么法律?置公平和公正的道义于不顾,肆无忌惮地欺老凌弱十几年还不打算罢手?还想继续制订不公平的政策对付和羞辱这些文弱的买断教师吗?&br/&这些不和谐不公平政策的制定者有何居心?&br/&
在职教的岁月里,当我们把青春献给教育事业后,却惨遭无辜的被买断,职业没了,青春没了,艰难求生,从此过着无着落的生活,这种伤人不见骨血的软暴力使我们寒心而又含泪啊。她们拿那点工龄钱,不够交养老金和医保,更悲惨的是退休后没了教师身份,没了教师的法定待遇,没了尊严,成了自由人,拿着比退休工人还低的工资,如今,她们已老了,有的疾病缠身行动不便,还要带病维权,讨回教师的身份和待遇!讨回尊严!多么可笑又滑稽!难道她们大半生执教的事实还不够吗?不维权就不落实教师法吗?总之,我们坚定一个信念,依法上访,生命不息,维权不止,讨回公道,如果不给解决,我们明天、后天......一直到底!!!!!!&br/&
&br/&第11楼 什么不能享受退休教师待遇 &br/&[ 今天温暖的阳光 ] &br/&发表时间:
[ 点评 ] [ 投诉 ] &br/&&br/&我们都具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耕耘了几十年,甚至整个一生,既然承认了我们的教师资格,为什么不能享受退休教师待遇?&br/&
&br/&第15楼 还买断教师退休待遇 &br/&[ 175.173.205 ]
发表时间:
[ 点评 ] [ 投诉 ] &br/&&br/&因改制买断的教师都有着十几乃至几十年的教龄和从教经历,他们把自己生命中身体最健康、精力最充沛、智慧最丰盈的生命时段,献给了祖国教育事业。为国家、为国企培养了无数的有用人才。现在国家富裕了,却将买断教师摒弃于[2011](63)号文件范围之外的确是说不过去的。企业改制,改的是企业的制度,但不能改变我们的教师身份,不能改变我们曾经是教师的历史!教育机构撤销,《教师法》没有废除!&br/& &br/&第49楼 被“退休双轨制”掠夺、坑害的企业人,到哪说理? &br/&[ 快乐猫王 ] &br/&发表时间:
[ 点评 ] [ 投诉 ] &br/&&br/&我们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师范学校毕业,统一分配在新疆哈密地区原交通学校任教的教师,国家搞改革,模石头过河的年代,学校撤销。我们又一次分配在单位做其他工作。(我们国家干部待遇没变,退休时,也是干部待遇。后来,我们退休关系转成社保待遇,退休金一落千丈的。)十几年来,我们一直盼望国家能有政策,还改革中被迫下岗教师的待遇。我们盼星星盼月亮,盼来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号(关于妥善解决企业退休教师待遇的文件)由于文件规定:从教学岗位退休。学校撤销时,我们不到退休年龄,被分配在本单位工作了三、四年退休的。哈密地区有关领导说,没从学校退休,差一天都不行!近七年来,我们在本地区曾多次上访,也去了自治区发改委,给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写了几封信(都是快件专递)。这一切,如石沉大海。 昨天,从E政广场里才知道(2011)63 号文件,这个文件仍然规定从学校教学岗位退休。虽然我们没有买断工龄,尽管我们没有半点错,这样的文件,就是要再次把绝大多数从企业退休的教师,挡在外边。漫漫七年、多次上访,我们明白了一个理:政府政策,叫谁死,谁就得死,叫谁活,谁就能活。无权百姓,能和权力部门讲理吗?什么人民信访为人民,是骗人的。什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成果,还能相信吗? &br/&第98楼 请国家关注买断教师待遇和身份问题 &br/&[ 还我们教师身份 ] &br/&发表时间:
[ 点评 ] [ 投诉 ] &br/&&br/&买断教师不是教师本身的错,错在制度,请给这些人一个说法,退休后还给其待遇和身份&br/&第100楼 是谁在做与法律相悖的事情 &br/&[ 一子多田123 ] &br/&发表时间:
[ 点评 ] [ 投诉 ] &br/&&br/&我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我们作为退休教师所应享受的待遇。任何以买断工龄为借口,剥夺我们享受退休教师待遇的做法都是毫无道理的!现在地方政府以改制前退休与改制后买断当做政策界限来作为认定退休教师的标准,不仅与教师法相悖,而且也太不近情理,于情于理都不能令人信服!将成千上万的买断退休教师排除在外,忽视他们的合法权益,漠视他们的合理诉求,势必引发不满情绪,形成一股新的不稳定因素,这恐怕有违63号文件的初衷。企业改制,改的是企业的制度,但不能改变我们的教师身份,教育机构撤销,《教师法》并没有废除!因此,我们认为我们的教师身份是法定的,既然是法定的教师,就应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br/&第60楼 改革应是越改越好啊 &br/&[ 121.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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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 ] [ 投诉 ] &br/&&br/&我看完了这些跟帖,我的心在流泪,国家的政策怎么就像演戏一样,一场又一场,说不清哪一场我们跟错了,哪一步进去就是大陷阱。改革应该是越改越好啊,共产党是为人民谋福利的。我们受党教育多年,为改革做出了牺牲是应该的,但国家不应忘记我们,我们也应是63号文件的受益者。改革到了今天同时要解决好改革留下的历史问题。得民心者得天下,留下的矛盾越多,历史的旧账越多,大家就不会安宁,就无法体现出和谐和稳定。我们相信政府既然出台了买断政策,就有能力解决买断后遗留的问题。让这些做出牺牲的教师享受到党的关怀,党的温暖。
  我们认为,不管以什么名义让我们提前回家离岗,都是国家按排的,我们是无奈的,但我们从事教育教学的历史是客观存在的,经历是无法改变,从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事实也无法改变,虽然无奈的离开一段时间,但我们教师的身份与资格无法改变,理所当然应该纳入解决范围,享受退休教师待遇!
  改革到了今天同时要解决好改革留下的历史问题。得民心者得天下,留下的矛盾越多,历史的旧账越多,大家就不会安宁,就无法体现出和谐和稳定。我们相信政府既然出台了买断政策,就有能力解决买断后遗留的问题。让这些做出牺牲的教师享受到党的关怀,党的温暖.
  国企改制下岗分流,选择买断还是选择内退在家待业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是国家政策决定的,是改革大势所趋,岂容个人意愿?!当年的政府行为,为何如今让个人买单?!所以对买断后退休教师与内退教师不能搞两种待遇!她们同是国企教师,同是国家政策按排离岗,同样有段时间没在教师岗位,买断教师退休后教师待遇,也同样受《教师法》保护。把我们国企教师按工人办理“买断工龄”的手续,是在没有出台任何法律、法规、与政策,在违背《教师法》、《劳动法》的情况下,将国企教师买断的,又在2011年63号文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与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将我们买断教师排除在外,我们上访到国务院国资委,我们本以为国家会拿出合理的解答与解释,可是国务院国资委刘旭浩处长在接待上访代表时,无理的要求我们买断教师拿出当年不能把教师买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我们当年国企教师和工人一起被买断,对国企教师在没有出台政策的情况下被买断的,现在让我们拿出来,那不是无理要求吗?我们国企教师被买断就是违背国家制订的《教师法》、和《劳动法》,必须予以纠正,不能一错再错。这还用我们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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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改制下岗分流,选择买断还是选择内退在家待业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是国家政策决定的,是改革大势所趋,岂容个人意愿?!当年的政府行为,为何如今让个人买单?!所以对买断后退休教师与内退教师不能搞两种待遇!她们同是国企教师,同是国家政策按排离岗,同样有段时间没在教师岗位,买断教师退休后教师待遇,也同样受《教师法》保护。把我们国企教师按工人办理“买断工龄”的手续,是在没有出台任何法律、法规、与政策,在违背《教师法》、《劳动法》的情况下,将国企教师买断的,又在2011年63号文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与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将我们买断教师排除在外,我们上访到国务院国资委,我们本以为国家会拿出合理的解答与解释,可是国务院国资委刘旭浩处长在接待上访代表时,无理的要求我们买断教师拿出当年不能把教师买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我们当年国企教师和工人一起被买断,对国企教师在没有出台政策的情况下被买断的,现在让我们拿出来,那不是无理要求吗?我们国企教师被买断就是违背国家制订的《教师法》、和《劳动法》,必须予以纠正,不能一错再错。这还用我们说吗?  我们认为,不管以什么名义让我们提前回家离岗,都是国家按排的,我们是无奈的,但我们从事教育教学的历史是客观存在的,经历是无法改变,从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事实也无法改变,虽然无奈的离开一段时间,但我们教师的身份与资格无法改变,理所当然应该纳入解决范围,享受退休教师待遇!  那么又是谁在制造和推行着这不和谐不公平的“政策”。“依法行政”,从没有哪个部门或人宣告过这些人犯了什么法,落实退休教师待遇把她们排除在外,让这些有大贡献的买断教师们只能拿低廉的养老金糊口,为什么要残酷地虐待和歧视他们?依照的什么法律?置公平和公正的道义于不顾,肆无忌惮地欺老凌弱十几年还不打算罢手?还想继续制订不公平的政策对付和羞辱这些文弱的买断教师吗?  这些不和谐不公平政策的制定者有何居心?  在职教的岁月里,当我们把青春献给教育事业后,却惨遭无辜的被买断,职业没了,青春没了,艰难求生,从此过着无着落的生活,这种伤人不见骨血的软暴力使我们寒心而又含泪啊。她们拿那点工龄钱,不够交养老金和医保,更悲惨的是退休后没了教师身份,没了教师的法定待遇,没了尊严,成了自由人,拿着比退休工人还低的工资,如今,她们已老了,有的疾病缠身行动不便,还要带病维权,讨回教师的身份和待遇!讨回尊严!多么可笑又滑稽!难道她们大半生执教的事实还不够吗?不维权就不落实教师法吗?总之,我们坚定一个信念,依法上访,生命不息,维权不止,讨回公道,如果不给解决,我们明天、后天......一直到底!!!!!!  第11楼 什么不能享受退休教师待遇   [ 今天温暖的阳光 ]   发表时间:
12:42:14 [ 点评 ] [ 投诉 ]   我们都具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耕耘了几十年,甚至整个一生,既然承认了我们的教师资格,为什么不能享受退休教师待遇?  第15楼 还买断教师退休待遇   [ 175.173.205 ] 发表时间:
12:50:10 [ 点评 ] [ 投诉 ]   因改制买断的教师都有着十几乃至几十年的教龄和从教经历,他们把自己生命中身体最健康、精力最充沛、智慧最丰盈的生命时段,献给了祖国教育事业。为国家、为国企培养了无数的有用人才。现在国家富裕了,却将买断教师摒弃于[2011](63)号文件范围之外的确是说不过去的。企业改制,改的是企业的制度,但不能改变我们的教师身份,不能改变我们曾经是教师的历史!教育机构撤销,《教师法》没有废除!  第49楼 被“退休双轨制”掠夺、坑害的企业人,到哪说理?   [ 快乐猫王 ]   发表时间:
17:16:40 [ 点评 ] [ 投诉 ]   我们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师范学校毕业,统一分配在新疆哈密地区原交通学校任教的教师,国家搞改革,模石头过河的年代,学校撤销。我们又一次分配在单位做其他工作。(我们国家干部待遇没变,退休时,也是干部待遇。后来,我们退休关系转成社保待遇,退休金一落千丈的。)十几年来,我们一直盼望国家能有政策,还改革中被迫下岗教师的待遇。我们盼星星盼月亮,盼来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号(关于妥善解决企业退休教师待遇的文件)由于文件规定:从教学岗位退休。学校撤销时,我们不到退休年龄,被分配在本单位工作了三、四年退休的。哈密地区有关领导说,没从学校退休,差一天都不行!近七年来,我们在本地区曾多次上访,也去了自治区发改委,给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写了几封信(都是快件专递)。这一切,如石沉大海。 昨天,从E政广场里才知道(2011)63 号文件,这个文件仍然规定从学校教学岗位退休。虽然我们没有买断工龄,尽管我们没有半点错,这样的文件,就是要再次把绝大多数从企业退休的教师,挡在外边。漫漫七年、多次上访,我们明白了一个理:政府政策,叫谁死,谁就得死,叫谁活,谁就能活。无权百姓,能和权力部门讲理吗?什么人民信访为人民,是骗人的。什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成果,还能相信吗?   第98楼 请国家关注买断教师待遇和身份问题   [ 还我们教师身份 ]   发表时间:
09:03:18 [ 点评 ] [ 投诉 ]   买断教师不是教师本身的错,错在制度,请给这些人一个说法,退休后还给其待遇和身份  第100楼 是谁在做与法律相悖的事情   [ 一子多田123 ]   发表时间:
09:06:08 [ 点评 ] [ 投诉 ]   我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我们作为退休教师所应享受的待遇。任何以买断工龄为借口,剥夺我们享受退休教师待遇的做法都是毫无道理的!现在地方政府以改制前退休与改制后买断当做政策界限来作为认定退休教师的标准,不仅与教师法相悖,而且也太不近情理,于情于理都不能令人信服!将成千上万的买断退休教师排除在外,忽视他们的合法权益,漠视他们的合理诉求,势必引发不满情绪,形成一股新的不稳定因素,这恐怕有违63号文件的初衷。企业改制,改的是企业的制度,但不能改变我们的教师身份,教育机构撤销,《教师法》并没有废除!因此,我们认为我们的教师身份是法定的,既然是法定的教师,就应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第60楼 改革应是越改越好啊   [ 121.19.93 ] 发表时间:
11:52:46 [ 点评 ] [ 投诉 ]   我看完了这些跟帖,我的心在流泪,国家的政策怎么就像演戏一样,一场又一场,说不清哪一场我们跟错了,哪一步进去就是大陷阱。改革应该是越改越好啊,共产党是为人民谋福利的。我们受党教育多年,为改革做出了牺牲是应该的,但国家不应忘记我们,我们也应是63号文件的受益者。改革到了今天同时要解决好改革留下的历史问题。得民心者得天下,留下的矛盾越多,历史的旧账越多,大家就不会安宁,就无法体现出和谐和稳定。我们相信政府既然出台了买断政策,就有能力解决买断后遗留的问题。让这些做出牺牲的教师享受到党的关怀,党的温暖。   建议:
  请国资委 按教师法 落实国企退休职 幼 教 教师的法定待遇 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执政为民!
  同样的贡献,同样的教龄,同是退休。待遇不同明显的不公平,意在何为。要回我们的公平 维权路上不怕难,我们不奢求,我们要公平
  我是今年国企退休职教教师,我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党的教育事业,在企业我是教师身份,可现在有些父母官不认可。我们一无权、二无钱,是社会要抛弃这最弱势的群体。我们只有日益觉醒的公民意识、维权意识的决心,为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为了找回做人的尊严,我们决心在维权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就是有人倒在这条路上也在所不惜,就算是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做最后的呐喊吧..还我教师身份维权在即!还我教师身份维权在即////还我教师身份维权在即
  改革到了今天同时要解决好改革留下的历史问题。得民心者得天下,留下的矛盾越多,历史的旧账越多,大家就不会安宁,就无法体现出和谐和稳定。我们相信政府既然出台了买断政策,就有能力解决买断后遗留的问题。让这些做出牺牲的教师享受到党的关怀,党的温暖.
  我们只要求回归教师队伍,享受教师待遇,因为我们本来就是教师。一生的教师生涯不能不被承认。买断后付出的代价,政府不能视而不见,更何况让教师买断不是我们自愿,也没有法律依据。还我们教师身份是正当诉求。
  既然承认是教师,就应该按着教师法让我们享受教师的待遇。[2011]63号文件的精神就是落实国企退休教师的待遇。我们是其中的一员,有什么理由和法律依据把我们排除在外呢?就只因被买断到退休之间有一段离岗,就被界定待遇外。这太不公平,太不合理了! 我们教师干的好好的,不是不干了,也不是不能胜任,是企业改制重组,让我们所在学校解散了,把在教育战线工作了20-30年的教师推向了买断,我们没有选择。买断是被迫无奈的,好好的岗位被无端得剥夺是我们极不情愿的。这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只做过老师没做过别的职业的买断教师们转身走向社会时,一片茫然,这些年来我们承受了来自家庭、社会、同学、朋友的不解和疑问,来自经济上的窘迫和尴尬,来自精神上茫然和疑惑。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我们上过正规学校读过书,我们站在讲台上教过书,心里的苦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没做错什么,买断是企业行为、政府行为,企业和政府要负责任。 更何况在落实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时,没有界定买没买断,之前离没离岗,都在落实范围之内,我们同样师范院校毕业,分配在同一个企业,同样教学,同时下岗失业买断,中小学的教师能给享受教师待遇,我们也应该享受啊!共产党不应该有两样的政策啊!这对我们太不公平了   更让我们不解的是落实[2011]63号文件时,把原来内退的现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划在范围之内,他们更早的离开教学岗位。那难道我们干到最后的还不如早离开岗位的?是什么道理呢?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设身处地地为我们考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待。还我们由于企业破产改制重组而被迫离岗的教师的公道,恢复我们的教师身份,享受教师的待遇。  乒乓球()
9:41:29  不管以什么名义让我们提前回家离岗,都是国家按排的,我们是无奈的,但我们从事教育教学的历史是客观存在的,经历是无法改变,从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事实也无法改变,虽然无奈的离开一段时间,但我们教师的身份与资格无法改变,理所当然应该纳入解决范围,享受退休教师待遇!
  致温总理公开信  国资发分配﹝2011﹞63号文把一批在国企职幼教机构长期工作,因企业停办撤消各类学校、幼儿园而不得不离开教学岗位的退休教师排除在解决退休待遇问题之外,极不公正,极不公平,令人寒心!  这些教师中有的已在教学岗位工作二十多年,有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仅几年的时间,他们顾全大局,忍辱负重,服从国企组织安排,体现教师高尚品质和职业道德。  从法律、国家的一贯政策、人之情理、人权方面,63号文的规定都存在问题。  国企停办撤消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学岗位已不存在,国企教师身处“绝境”被迫离开教学岗位,明显有违反教师法之嫌!  政府部门对被迫离开教学岗位教师,迫于各方面因素,无力或难以维权,可绝不应采取助“纣”为“虐”的方式,甚至不认可他们为国企退休教师,解决退休待遇时把他们一脚踢开,给予第二次打击!  宪法 第六条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  在国企职、幼教机构教学岗位上退休的教师,不一定是在该岗位长期工作,反之,长期在该岗位上工作的教师,由于个人不可抗力,有些却不能在该岗位退休!  由于文革、由于改革、更由于是国有企业,与社会上普教机构不同,这绝不奇怪!  体现宪法按劳分配,应看国企教师是否长期工作在职教教学岗位上(看线段长度),绝不应强调退休时在哪个岗位上(那是个点)。  解决待遇问题,不是看线段长度,而是强调点的位置,不仅荒唐(已出现在教学岗位一、二年的被审核、认定通过),本末倒置,更违反宪法按劳分配原则。  从国家的一贯政策上看,无论是工人、干部,甚或军人,历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提高各类退休人员待遇(退休金)都是要求各类退休人员在相应的工作岗位上有一定时期的工作年限(工龄),从无须在相应工作岗位上退休才能有对应待遇的规定。  如工人在特殊工种连续工作满10年……;边远地区科技人员累计工作满20年……;三线艰苦地区累计工作满20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累计工作满10年……;参加过抗美援越的企业退休人员……;见国发﹝号、﹝1982﹞36号、﹝1983﹞68号、﹝1984﹞76号、﹝1984﹞77号……等。  最近七年国务院连续为企业退休职工提高退休金,也都是按工作年限(工龄)为主进行。  找不到任何与63号文规定相同或相似的文件。  从人之常情上讲,吃水不忘打井人,滴水之恩当涌泉水相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民间、百姓层面且崇尚此传统,国家、政府更应体现。怎么能反其道行之。  漠视,或视而不见,国企退休教师被迫“转岗”前10年、20年或更长时间的职教劳动,将其一笔勾销,极不公正和公道!更不人道!这些教师中不乏50、60年代的大中专毕业生;不乏经历过上山下乡蹉跎岁月的一代人,他们具都在计划经济时代拿着极微薄的工资,都渡过国企经营困难的艰苦日子,如今退休了,退休金也是最少的,他们不仅年过花甲,更有不少耄耋老者!  从人权方面看,性质更严重!  前面提到工人在特殊岗位(工种)连续工作满10年,无论再怎么转岗,特殊工种待遇不改变。  公务员间转岗,仍是公务员,待遇不会改变。  领导干部(含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叫转岗,称离开领导岗位,叫退居二线,保留原待遇不变。  唯有国企教师被冠“转岗”后,无论何原因,无论在教师岗位工作多长时间,无论多大年龄,不仅待遇、身份都被63号文改变了、抹杀了!  63号文的规定是对国企教师的歧视!违反人权!  该还这类国企退休教师一个公道,尊重、承认他们在教学岗位上的长期劳动,公平、公正地解决国企教师的退休待遇问题了!让他们晚年退休生活摆脱清贫,较为体面、有尊严地活着!让党中央、人大、国务院、两会代表,对国企退休教师无比关心、爱护的暖流也能绕过暗礁、险滩,流入他们的心田!让社会更稳定,更和谐!  原:沈阳建材技工学校
沈阳公路技工学校  沈阳第三机床厂
沈阳东北机器制造公司  沈阳第一机床厂
沈阳化工技校  沈阳兴华电器厂
辽宁省第二建筑公司  沈阳煤炭集团等教师  作者:明明
  二O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页:  建议  有没有解决国企退休教师待遇的好方法?有!那就是体现宪法:按劳分配原则。教师法、教育部一些文件也提到的教龄,按教龄解决教师待遇最平等,最无争议,最为和谐,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也符合国家的一贯政策。  当然,也要附加一些措施,比如加上教龄补贴后,退休金超过某一标准,要封顶;再如教龄10年以上,20年以上补贴可有差距;更为重要的是,教师(教学人员)与非教师(辅助人员)一定也要有差距,而且要大。  此方案,绝不会象63号文招致非议一片,各地怨声不绝,信访处人满为患,更可悲的是,涨上的人也不说好!尤其是辅助人员,现在问题太多,一部份辅助人员审核通过了与教师一样提高了退休金,教师乐不起来,也不符尊师重教精神。而还有一部份辅助人员没有被审核通过的意见更大,准确说是愤怒!应该是辅助人员也都涨一些退休金,但与教师比涨得要少一块!因为毕竟上讲台须有一定的学历,且劳动强度要大得多,而辅助人员与企业其它人员比各方面无太大差别。
  这些被买断的教师献身于、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尤其是在职业教育战线,他们开拓了职业教育的先河,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先行者和奠基石!他们的人事档案可以作证!他们的桃李可作证!他们在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的几十年的贡献可作证!他们的教师编制可作证!国家为他们颁发的《教师证》可以作证!《教师法》可以作证!!!不能拿离岗一小段时间为理由剥夺她们应有的教师待遇,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并且提前回家离岗,都是国家按排的,我们是无奈的。
  我们被买断教师待遇问题得不到解决,这涉及公民的尊严,涉及法律的尊严,涉及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依法维权,行使的是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不仅仅是我们教师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维护一个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维护的是法律的权威,我们维护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我们在用我们晚年的一点微薄之力促进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为此目的,我们锲而不舍,不怕任何艰难险阻,并充满了必胜的信心,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由于我们有一个坚强的信念: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治的威严;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怀有崇高的信念;对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充满了美好的希望。我们坚信:法律的尊严不容任何人亵渎!国企被买断职、幼教退休教师不应成为国企改制的牺牲者!国家政令的统一不能被破坏!《教师法》一定能够在国企被买断教师中得到全面落实!国企被买断的职、幼教退休教师关于退休待遇问题的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一定会依法、公平、公正的得到解决!
  制定政策的政府官员,能不能先放下架子,多搞点调查研究,不要光听汇报,一个文件的出台,公平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我们认为,不管以什么名义让我们提前回家离岗,都是国家按排的,我们是无奈的,但我们从事教育教学的历史是客观存在的,经历是无法改变,从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事实也无法改变,虽然无奈的离开一段时间,但我们教师的身份与资格无法改变,理所当然应该纳入解决范围,享受退休教师待遇!
  一纸霸王条款,把买断人推向了苦海,这些年无尊严的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失去的太多太多。可政府官员视而不见,文明的讲理官员不理,文明的抗争官员不听,我们是公民,我们要公平!!!!!!
  是企业改制把我们推向了买断,一纸霸王条款,是对我们权利的剥夺,哪有签合同让当事人不知道什么条款,只是通知你签字了事,这样的合同有效吗,等于一脚把我们踹进大海,不管你会不会水。近十年来我们吃尽了苦头,到头来却把责任推到我们头上,站在楼顶要知道楼的基石里有我们一块砖。把老百姓的疾苦不当回事,很伤做过贡献的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我们是一群国企买断教师。在年国企改制减员增效,国企技校、职校、幼教等辅助单位解散把我们在教育战线工作了20-30年的教师推向了买断,我们买断教师就是在朝气蓬勃有精力有能力的黄金时段,被迫走下既热爱又熟悉依依不舍的讲台,真不知道这是人才的浪费还是改革的代价。从此我们买断教师的命运急转直下,近十年来我们遭受了来自家庭的生活压力,来自社会的冷落和遗忘,我们真的伤痕累累。买断后几千至一万多元的补偿费远不够交社保费,一千至一千五的工资,对上有老下有小的我们生活没有尊严也没有质量。一辈子的教师生涯,退休了却没了教师身份,让我们无法面对家人,也无法面对自己。&2011&63号文件,是解决国企教师待遇低的问题的,但是却把我们买断教师排除在外,这是很不合理的,买断不是我们个人所愿,是当时形势的大势所趋,我们教师干的好好的,不是不干了,也不是不能胜任,我们有正规学校的毕业证书,国家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还有荣誉证书。是企业改制重组,让我们所在学校解散了,政府行为不能叫个人买单。如今我们已经老了,疾病缠身行动不便,还要带病维权,讨回教师的身份和待遇!讨回尊严!我们只要求回归教师队伍,享受教师待遇,因为我们本来就是教师。一生的教师生涯不能不被承认。买断后付出的代价,政府不能视而不见,更何况让教师买断不是我们自愿,也没有法律依据。还我们教师身份是正当诉求。
  买断后付出的代价,政府不能视而不见,更何况让教师买断不是我们自愿,也没有法律依据。还我们教师身份是正当诉求.
  我们是中学的教师,是没有待遇的,希望大家携起手来,努力争取。
  我是成都的,大家团结一致,努力争取,还我们教师身份
  致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的一封信  尊敬的温总理  您好!  国资委(2011)63号文件把企业改制中的牺牲品——已退休的国企“买断”教师划入了政策的盲区,这是十分不公平的,是严重违反《教师法》的。因此我作为一个被买断教师强烈要求:政府要全面、认真的落实教师法,恢复国企被买断退休教师的身份和待遇。使“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真正落到实处。  给国企教师解决退休待遇问题,它不只是一个简单的经济补偿的问题,更能体现出政府和社会是否真正的“尊师重教”,是否对国企教师一生工作认可的问题。以笔者为例,我是原黑龙江省庆安钢铁厂技工学校教师,当年我就是一个“口袋里装着高级讲师证书,手里拿着300多元(月)工资”的人,象我这种情况还不是个别现象呢。这部份人身负事业、家庭两副重担,道德和良知告诉他们:即使待遇再差,也要把工作干好,绝不能误人子弟。许多人在告别讲台的时候,已经是贫病交加了。好不容易盼来了这么个机会,“待遇”却没有他们的份儿,您想他们是什么心情?  可能有人会说,谁让你们当时“买断”了,好,咱们就说说这个“工资买断”。朱镕基总理在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没有这个提法。”日的《黑龙江工人报》第三版“维权在线”栏目头条刊登了往讯的文章,题目是“买断工龄:违法”。法律专家最近指出:教师工龄买断是违法行为,它直接违反了《教师法》和《劳动法》。温总理,您曾说过:“法大于天”。既然这个“买断”是违法的,那么它理所当然就是无效的。今天国资委以这个无效的“买断”为由把国企(买断)退休教师排除在外,您说这个行为不是很可笑吗?不是很荒唐吗?  再说,买断的是以后的工龄,原来的教师身份和几十年的从事教育工作的事实怎么能够改变的了呢?我们与企业解除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教师身份。”教师身份是在每个人所受教育、从事工作经历和教学业绩考核的基础上由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它是历史的存在,又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予以证明,怎么可以在企业转制、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把“教师”身份也一并终止了呢?  有人说了,你们当时不是拿了“买断”的钱吗?总理,您一定不会想到我当时拿了多少买断的钱吧?当时的“政策”是一年工龄给305元我当时是37年工龄(教龄)305×37=11285元,这就是我的“身价钱”,还不及我普教同等资历同学的四个月的工资呢。  温总理,您出身于教师世家,教师的甘苦您是清楚的。我是在普教工作16年后调入职教的,我很清楚职教教师的辛苦。他们常常是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值班,夜以继日的工作着。他们拿着比普教教师低得多的工资,同样兢兢业业的在工作…… 今天您能为他们提高了工资待遇,我从心里为他们高兴。尽管这部分人不包括我,我也要替他们向您道一声:谢谢!  总理,最后我想跟您说的是:您的每一个善举,都会使千千万万的人感到温暖。记得那年您亲自为农民工讨薪,我看了报道之后心里热乎乎的,您用实际行动帮助了弱势群体——农民工,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同时也避免了许多悲剧的发生。还记得您在“两会”之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曾说过(大意):众所周知,现在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是两个不公,即司法不公和社会分配不公。国资委分配(2011)63号通知解决的就是国企退休教师待遇问题,这是您向这个弱势群体伸出的援手,也是当年“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的一个承诺。  今天,我要代表所有被买断的国企退休教师说一声:总理,请为我们主持公道!  原黑龙江省庆安钢铁厂技工学校教师   日
  请政府和天涯社区网站给我们买断教师对买断教师的诉求一个帮助呀。我们不愿意上访聚众请愿,但是我们的问题谁来解决呀?我们上有老下有小自己还身体不好。谁来为我们的诉求给一个合理的答复呀?这是我们这一带人的悲哀!
  我们是一群国企买断教师。在年国企改制减员增效,国企技校、职校、幼教等辅助单位解散把我们在教育战线工作了20-30年的教师推向了买断,我们买断教师就是在朝气蓬勃有精力有能力的黄金时段,被迫走下既热爱又熟悉依依不舍的讲台,真不知道这是人才的浪费还是改革的代价。从此我们买断教师的命运急转直下,近十年来我们遭受了来自家庭的生活压力,来自社会的冷落和遗忘,我们真的伤痕累累。买断后几千至一万多元的补偿费远不够交社保费,一千至一千五的工资,对上有老下有小的我们生活没有尊严也没有质量。一辈子的教师生涯,退休了却没了教师身份,让我们无法面对家人,也无法面对自己。&2011&63号文件,是解决国企教师待遇低的问题的,但是却把我们买断教师排除在外,这是很不合理的,买断不是我们个人所愿,是当时形势的大势所趋,我们教师干的好好的,不是不干了,也不是不能胜任,我们有正规学校的毕业证书,国家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还有荣誉证书。是企业改制重组,让我们所在学校解散了,政府行为不能叫个人买单。如今我们已经老了,疾病缠身行动不便,还要带病维权,讨回教师的身份和待遇!讨回尊严!我们只要求回归教师队伍,享受教师待遇,因为我们本来就是教师。一生的教师生涯不能不被承认。买断后付出的代价,政府不能视而不见,更何况让教师买断不是我们自愿,也没有法律依据。还我们教师身份是正当诉求。  向社区举报违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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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我们念了,毕业证书有了。书我们教了,资格证书有了。听党话回家了,什么都没了。
  我们强烈要求国务院全面审视《63号文件》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树立公正、公平、正义的法律形象,发挥公正、严明的法律权威,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支持!不相信买断教师受到不公待遇就没人管......
  当竞争与敌视同你比邻而居时,谨慎就会茁壮成长---格拉西安
  我们强烈要求国务院全面审视《63号文件》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树立公正、公平、正义的法律形象,发挥公正、严明的法律权威,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向社区举报违规内容
  我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我们作为退休教师所应享受的待遇。任何以买断工龄为借口,剥夺我们享受退休教师待遇的做法都是毫无道理的!现在地方政府以改制前退休与改制后买断当做政策界限来作为认定退休教师的标准,不仅与教师法相悖,而且也太不近情理,于情于理都不能令人信服!将成千上万的买断退休教师排除在外,忽视他们的合法权益,漠视他们的合理诉求,势必引发不满情绪,形成一股新的不稳定因素,这恐怕有违63号文件的初衷。企业改制,改的是企业的制度,但不能改变我们的教师身份,教育机构撤销,《教师法》并没有废除!因此,我们认为我们的教师身份是法定的,既然是法定的教师,就应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作者:陶朱朱陶
  买断后付出的代价,政府不能视而不见,更何况让教师买断不是我们自愿,也没有法律依据。还我们教师身份是正当诉求.
  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共同向有管部门反应此问题,伸张正义,公平对待!
  @陶朱朱陶
18:32:00  维权路上不怕难  -----------------------------  我们共同艰难!
  我在国企的幼儿园担任了十几年的幼教教师后,后经组织安排在原企业老年大学继续从事教育教师工作直至退休,有教师证、教师资格证书。已经进入申报审定。国资委把我被拒之门外,太有失公平了吧。这是于情于理都说不出的,老年大学的教师就不是教师身份。为什么把我的教师身份改变?难道《教师法》就没有用了吗?请国资委的官员们回答我们法律依据与政策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能享受国资委制订[2011]63号文件落实国企教师应享有的待遇,真的不平衡、不能理解。呼吁:恳请相关部门能认真调研,尽快解决我们为教育事业尽了一辈子的贡献所受到的不公待遇,让我们也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国家富强的大好成果!盼!盼!盼!
  改制后退休的国企教师已风烛残年,需要制定人性化政策给予其关爱。改制—失业的痛楚不能让它继续折磨这些来日无多的弱者。  养尊处优的人也许想象不出这些改制后退休国企教师的境遇:穿的是别人施舍的衣物,吃的是别人不屑于吃的廉价食品,蜗居在没有暖气的房内;有小病忍着,有急病挺着,有大病瞒着……  《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63号)将改制后退休的国企教师排除在享受生活补贴对象之外。让我们不解、迷惑,为什么?  “行政机关决策,必须对其合法性和风险进行评估。不要等到群众攀比起来,才去考虑怎么补救。为什么总要群众在自己背后击一猛掌,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为什么决策之前,不先拿法律对照一下,自己的施政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果如是,社会上的攀比不就越来越少吗?稳定与和谐不就距我们越来越近吗?”  眼下,政府对转业军人、残疾人、农民工、民办教师,包括企业的退休教师的历史遗留问题都给予合理解决!!我们这些人国企教师仅仅是因为在企业改制时还未到退休年龄,就这一步之差,就又一次地被拒绝在“63号”之外!天理还在吗?为什么同顶一片天,同做一样事,待遇冰火两重天?我们企业改制后退休的教师就不能享受教师待遇?是不是政府职能部门无意间制造了新的矛盾?在解决遗留问题时,又继续遗留了历史问题呢?
  转帖:大喜的进步。编号:建议20780号   建议主题: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需要制定人性化政策   建议类别:民生类   建议人: 1317878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提交时间: 14:35:57  内容: 改制后退休的国企教师已风烛残年,需要制定人性化政策给予其关爱。改制—失业的痛楚不能让它继续折磨这些来日无多的弱者。  养尊处优的人也许想象不出这些改制后退休国企教师的境遇:穿的是别人施舍的衣物,吃的是别人不屑于吃的廉价食品,蜗居在没有暖气的房内;有小病忍着,有急病挺着,有大病瞒着……  《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63号)将改制后退休的国企教师排除在享受生活补贴对象之外。让我们不解、迷惑,为什么?  “行政机关决策,必须对其合法性和风险进行评估。不要等到群众攀比起来,才去考虑怎么补救。为什么总要群众在自己背后击一猛掌,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为什么决策之前,不先拿法律对照一下,自己的施政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果如是,社会上的攀比不就越来越少吗?稳定与和谐不就距我们越来越近吗?”  眼下,政府对转业军人、残疾人、农民工、民办教师,包括企业的退休教师的历史遗留问题都给予合理解决!!我们这些人国企教师仅仅是因为在企业改制时还未到退休年龄,就这一步之差,就又一次地被拒绝在“63号”之外!天理还在吗?为什么同顶一片天,同做一样事,待遇冰火两重天?我们企业改制后退休的教师就不能享受教师待遇?是不是政府职能部门无意间制造了新的矛盾?在解决遗留问题时,又继续遗留了历史问题呢?  建议:1.政策界限划在合理的位置。  2.纠正“一刀切”的错误做法。  3.为官者要“接地气”,做为民请命的好官。
  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由于文件中界定对象不明确、不具体,思维逻辑不严谨,漏洞百出。于是出现了信口开河地解释文件。一句话可以封杀某一批人与文件之外,一句话可以把一部分人纳入文件之中。
  看了这个贴很高兴!组织在考虑了,我就觉得有希望,不知道准不准??  转帖:会议纪要  2月17日省政府副秘书长上官炜星主持;-----(略)沈阳、大连、鞍山、阜新和朝阳5个市工作开展的认真扎实,现已进入补贴发放准备阶段;辽阳、丹东、铁岭和盘锦4个市目前进入补贴核定阶段,正在组织补贴经费的测算;锦州、营口、葫芦岛本溪4个市相对缓慢-----抚顺市进展最慢----才起步。  会议认为:----一,是政策层面上,在已经出台的政策框架下,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办事。同时,又要考虑辽宁实际,力争在符合政策,不引起攀比前提下,适当多解决一些问题,化解沉积多年的矛盾,妥善处理好上访群众的诉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按照信访属地化原则,各市要把解决相关退休教师上访问题作为近期主要工作,将信访矛盾解决在基层,做到可控。同时要研究建立大规模群体信访的应急预案,以防范突发群体事件,化解突出矛盾。三,是目前集中上访的人群,主要是过去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转岗人群和一工人身份退休教师人群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对于这些人群要根据政策,分类区别对待,对于无理访要给于明确答复,不推诿扯皮,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成部门要协助省信访局接访答疑,妥善解决和化解矛盾。  会议对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标准进行了研究讨论,对有关问题明确了全省统一的政策口径。会议议定:  1,对因企业改制重组,主辅分离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必须按照国阅&2011&76号文件《关于协解人员上访问题的复函》意见办理,即“缺乏法律依据,政策口子不能开”不能纳入本次政策范围。对这部分人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其他(省略和我们无关)
  国企教师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被失业下岗(包括买断工龄)的国企各类学校的教师和职工被剥夺了工作的权力、同时剥夺了他们应该享受到的所有权益。始作俑者就是国资委的非法行政(违反【劳动法】、【教师法】)的结果。今天,国资委必须还全国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失业下岗人员一个公道!!必须纠正你们违法行政,对此给他们照成的伤害进行深刻的反思,并且立刻纠正错误政策照成的严重不良社会后果!!全国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被失业下岗的职工、教师等群体的所有人,都将密切关注,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政府和天涯社区网站给我们买断教师对买断教师的诉求一个帮助呀。我们不愿意上访聚众请愿,但是我们的问题谁来解决呀?我们上有老下有小自己还身体不好。谁来为我们的诉求给一个合理的答复呀?这是我们这一带人的悲哀!
  请还我们的教师身份  企业破产了,所在的学校停办了,我们为之奋斗了一生的技校退休教师们,又一次像没娘的孩子,被人遗忘,抛弃在社会的边缘!  不是我们不想工作,而是企业不给我们机会,是企业让我们失去了机会。从年轻时起,我就在国有企业从事职业教育。春去冬来,一年又一年,我在技校的岗位上,教书育人,为企业培养合格的技术人才,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如今我青春不在,进入了老年退休队伍。可是,因为政策的原因,我们跟社会学校的退休教师相比,在学历、职称等相同的情况下,退休待遇相差一大截,不及人家的一半。屈辱和生活的压力,让我们郁闷无奈,苦不堪言。最近,好不容易盼到了国家四部委下发的关于改善职教退休待遇的(2011)63号文件,但却被告知,因为学校不存在,此事与我们无关。我忽然发现,自己的教师身份没有了,一辈子老师白当了!跟我同样的,还有学校的一大批退休教师。  我们想不通,学校停办是我们的错吗?难道在学校几十年打拼,白干了吗?是我们的能力比别的老师差,还是学历没有他们高,为什么一样退休,两样待遇?话又说回来,学校停办了,可我们退休教师人还在呀!不能因为学校不存在,就无视我们的存在,否认我们的教师身份啊。  《教师法》明文规定,国企退休教师具有教师的主体资格,应依法享有教师待遇。从学校开办的第一天起,直到学校停办,把最后一个学生送出校门,我们在国企学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二十多年,履行了《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可是为什么在退休待遇上,我们却享受不到教师应该享受的待遇?  全国人大也对此专门作了法律解释:“今后,不论国家关于退休退职待遇的规定有何变化,教师都依法享有同样的待遇。”国家的法律讲得很明白,所有退休教师都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不受任何其他政策、文件的影响。国企退休教师岂能例外?  让人寒心啊,过河拆桥,卸磨杀驴,这些我们最不愿看到的事,在我们身上发生了!我们也想不通,为什么我们的政策总要把人分成三六九等,退休也要搞双轨制?  我们期待有关领导关注民生,关注我们的呼声,不要让我们这样的技校退休教师悲伤寒心,也不要让我们受伤的心再次流血了!技校教师也是人,理应得到应有的待遇。全面落实国家四部委下达的关于改善职教退休待遇的文件精神,让我们这些为了职业教育奉献了一辈子的老人也能享受一点教师的温馨。
  支持你们,我们要维护我们正当合法的权益。    
  请政府和天涯社区网站给我们买断教师对买断教师的诉求一个帮助呀。我们不愿意上访聚众请愿,但是我们的问题谁来解决呀?我们上有老下有小自己还身体不好。谁来为我们的诉求给一个合理的答复呀?这是我们这一带人的悲哀!
  看了这个贴很高兴!组织在考虑了,我就觉得有希望,不知道营口准不准买断教师登记补发??  转帖:会议纪要  2月17日省政府副秘书长上官炜星主持;-----(略)沈阳、大连、鞍山、阜新和朝阳5个市工作开展的认真扎实,现已进入补贴发放准备阶段;辽阳、丹东、铁岭和盘锦4个市目前进入补贴核定阶段,正在组织补贴经费的测算;锦州、营口、葫芦岛本溪4个市相对缓慢-----抚顺市进展最慢----才起步。  会议认为:----一,是政策层面上,在已经出台的政策框架下,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办事。同时,又要考虑辽宁实际,力争在符合政策,不引起攀比前提下,适当多解决一些问题,化解沉积多年的矛盾,妥善处理好上访群众的诉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按照信访属地化原则,各市要把解决相关退休教师上访问题作为近期主要工作,将信访矛盾解决在基层,做到可控。同时要研究建立大规模群体信访的应急预案,以防范突发群体事件,化解突出矛盾。三,是目前集中上访的人群,主要是过去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转岗人群和一工人身份退休教师人群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对于这些人群要根据政策,分类区别对待,对于无理访要给于明确答复,不推诿扯皮,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成部门要协助省信访局接访答疑,妥善解决和化解矛盾。  会议对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标准进行了研究讨论,对有关问题明确了全省统一的政策口径。会议议定:  1,对因企业改制重组,主辅分离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必须按照国阅&2011&76号文件《关于协解人员上访问题的复函》意见办理,即“缺乏法律依据,政策口子不能开”不能纳入本次政策范围。对这部分人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支持买断教师的合法权益!
  我们认为,不管以什么名义让我们提前回家离岗,都是国家按排的,我们是无奈的,但我们从事教育教学的历史是客观存在的,经历是无法改变,从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事实也无法改变,虽然无奈的离开一段时间,但我们教师的身份与资格无法改变,理所当然应该纳入解决范围,享受退休教师待遇!
  请注册人民网的E政广场,看看那里的呼声!
  请政府和天涯社区网站给我们买断教师对买断教师的诉求一个帮助呀。我们不愿意上访聚众请愿,但是我们的问题谁来解决呀?我们上有老下有小自己还身体不好。谁来为我们的诉求给一个合理的答复呀?这是我们这一带人的悲哀!
  我们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很不情愿地被买断,一纸强权协议终止了我们为之奋斗几十年的教育生涯,这是对教师的尊重吗?教师的地位不但没有提高,反而却成了社会的“自由人”今天讨还教师的待遇是我们的合法权益,更是讨还教师的尊严。
  我们认为,不管以什么名义让我们提前回家离岗,都是国家按排的,我们是无奈的,但我们从事教育教学的历史是客观存在的,经历是无法改变,从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事实也无法改变,虽然无奈的离开一段时间,但我们教师的身份与资格无法改变,理所当然应该纳入解决范围,享受退休教师待遇!
  真诚的希望国资委能把解决买断教师的问题纳入到议事日程!
  我的QQ号是
。我们共同探讨买断教师退休后的待遇问题。
  我加入了qq群,但是没有人与我联系怎么办?我是辽宁丹东鸭绿江造纸厂技校的老师。我现在时孤军奋战。谁愿意拉我一把!
  解决买断教师的待遇问题,是考验政府是否公平、公正的砝码,我们买断教师的申诉是字字血,声声泪,如果你们依旧是熟视无睹,置若罔闻,那么你们就不是做人民的公仆,党的干部。  公理何在?
  看了这个贴很高兴!组织在考虑了,我就觉得有希望,不知道营口准不准买断教师登记补发??  转帖:会议纪要  2月17日省政府副秘书长上官炜星主持;-----(略)沈阳、大连、鞍山、阜新和朝阳5个市工作开展的认真扎实,现已进入补贴发放准备阶段;辽阳、丹东、铁岭和盘锦4个市目前进入补贴核定阶段,正在组织补贴经费的测算;锦州、营口、葫芦岛本溪4个市相对缓慢-----抚顺市进展最慢----才起步。  会议认为:----一,是政策层面上,在已经出台的政策框架下,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办事。同时,又要考虑辽宁实际,力争在符合政策,不引起攀比前提下,适当多解决一些问题,化解沉积多年的矛盾,妥善处理好上访群众的诉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按照信访属地化原则,各市要把解决相关退休教师上访问题作为近期主要工作,将信访矛盾解决在基层,做到可控。同时要研究建立大规模群体信访的应急预案,以防范突发群体事件,化解突出矛盾。三,是目前集中上访的人群,主要是过去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转岗人群和一工人身份退休教师人群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对于这些人群要根据政策,分类区别对待,对于无理访要给于明确答复,不推诿扯皮,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成部门要协助省信访局接访答疑,妥善解决和化解矛盾。  会议对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标准进行了研究讨论,对有关问题明确了全省统一的政策口径。会议议定:  1,对因企业改制重组,主辅分离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必须按照国阅&2011&76号文件《关于协解人员上访问题的复函》意见办理,即“缺乏法律依据,政策口子不能开”不能纳入本次政策范围。对这部分人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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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技工学校教师,因企业破产买断,如今已按工人退休,也没有被纳入政策范围,感到非常悲哀,想加入你们队伍中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政府对宠物狗那么重视,为什么对我们这些教师却那么淡漠?我们是多莫的不幸!政府要公正要体谅百姓的疾苦。我们这一代被党的政策边缘化了。俺这一代老师是现在最苦的知识分子了。敬请上级部门解决为盼。
  我们这些改制后退休的国企教师已风烛残年,需要制定人性化政策给予其关爱。改制—失业的痛楚不能让它继续折磨这些来日无多的弱者。  养尊处优的人也许想象不出这些改制后退休国企教师的境遇:穿的是别人施舍的衣物,吃的是别人不屑于吃的廉价食品,蜗居在没有暖气的房内;有小病忍着,有急病挺着,有大病瞒着……  《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63号)将改制后退休的国企教师排除在享受生活补贴对象之外。让我们不解、迷惑,为什么?  “行政机关决策,必须对其合法性和风险进行评估。不要等到群众攀比起来,才去考虑怎么补救。为什么总要群众在自己背后击一猛掌,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为什么决策之前,不先拿法律对照一下,自己的施政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果如是,社会上的攀比不就越来越少吗?稳定与和谐不就距我们越来越近吗?”  眼下,政府对转业军人、残疾人、农民工、民办教师,包括企业的退休教师的历史遗留问题都给予合理解决!!我们这些人国企教师仅仅是因为在企业改制时还未到退休年龄,就这一步之差,就又一次地被拒绝在“63号”之外!天理还在吗?为什么同顶一片天,同做一样事,待遇冰火两重天?我们企业改制后退休的教师就不能享受教师待遇?是不是政府职能部门无意间制造了新的矛盾?在解决遗留问题时,又继续遗留了历史问题呢?给大家一个答复吧!
  被买断国企教师”也是“教师”,他们也应受教师法保护。他们有教师资格证、有教师职称。下岗买断回家,是国家的安排,而非个人要求。他们辛勤耕耘几十年,桃李满天下,为教育事业贡献了自己的一生,其历史功绩不可抹杀。为他们落实教师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唤,是法治的呼唤,是良心的呼唤。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地,积极、尽快地为国企教师落实教师法,还国企教师一个公正。
  还我教师身份,我们将维权到底。
  我们现在的现状简直惨死了,是上无天一片,下无垄地。农民已成为我们的老大哥了....老大哥可以靠天吃饭。而我们呢?千百元工资维持生活在物价飞涨的今天够吗?是谁造成的?又以买断为托辞不给落实教师待遇。天理难容!
  企业逼迫教师买断工龄,是违反《教师法》的行为。我们为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奋斗了一生,同时也为国家输送很多很多优秀人才的企业教师有权履行《教师法》,同时也有享受社会的尊严、公平、正义更有权享受教师待遇。我是白山的。我受了很多遭遇,才买断的。
  《教师法》不知官员们没有读,还是读不懂。上访也好;理论也罢;道理摆在那。就是不理你那查儿...这不该是我们的公仆所为呀!上苍有眼的话该让他们尝尝饱受不公的滋味....
  我们是教师,还我们公平!!!!!!
  我在外地,要开十八大了,不知道当把我们的待遇的事,能不能形成提案,给解决了。盼吧,盼一个有心的领导,帮帮咱们吧!共产党十八大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路过...
  我们是南京市第一机床集团幼儿园的买断教师,2001年因企业改制,被强制性地“买断工龄”,含泪告别了我们所热爱的幼教事业,成为无职无业的人。辛苦奋斗数几十年,一朝被买断,仅获少得可怜的一万元多补偿金,其心理承受的打击难以形容!我们在教师岗位工作了20年、30年,几十年教龄啊,是一万多元就可以买断的吗?我们持有《教师证》,《教师职称证》等,但正是这被“买断”的身份,把我们挡在了63号文件落实政策之外。闻听国资委的63号文件,是想解决国企职幼儿教师的历史遗留问题,我们曾欢欣鼓舞,奔走相告。但非常遗憾的是,在落实这一政策的过程中却出现了明显的漏洞——同样是退休教师,同样是待遇过低,同样是分配差距过大(甚至更大),国企改制买断的退休教师却意想不到地被排除在外,这在广大国企买断退休教师中引起极大反响——屈辱、眼泪、激愤......。  63号文件又一次把我们这些买断教师拒之门外,又一次让买断教师成为没娘的孩子,使我们处在了在政策的盲区。我们并不是攀比退休教师,而事实证明,退休教师只是恰逢那个合适的时间,适当的年龄退休,而我们买断教师中也有与他们参加工作时间相同,工作时间相同,所有的工作业绩相同,不同的只是出生的时间不同。难道国家这一政策只是因为我们生不逢时而拒之于门外吗?  教师身份没改变,“买断”不能“终身制”,有身份就应该有待遇,
  济南稳妥推进积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待遇工作   落实责任,稳妥推进积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待遇工作  6月13日,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调度会议。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国资委副主任孙世会出席会议。会上,传达了5月28日召开的全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调度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全面转入下一阶段的待遇测算工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真情的角度出发,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时不我待的精神,克服各种困难,加快工作进度,确保9月10日前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这项工作,让符合政策的广大退休教师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教师节,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企业分配处)
  被买断的教师在学校停办前,被扫地出门,沦为失业,他们的优势不再,原来的尊严尽失,为什么这些被买断教师前二十余年或近三十年的的教学工作不被承认,而“内退”与“买断”同样在家待业的几年的工作就成为认定身份资格和退休待遇的不可动摇的标准呢?这公平吗?强烈要求政府再次考虑这部分人的退休待遇!!! 为此我们呼吁政府及相关部门,把解决这部分人的退休待遇提到议事议程,予以妥善解决。我们期盼着。   向社区举报违规内容
  被买断的教师在学校停办前,被扫地出门,沦为失业,他们的优势不再,原来的尊严尽失,为什么这些被买断教师前二十余年或近三十年的的教学工作不被承认,而“内退”与“买断”同样在家待业的几年的工作就成为认定身份资格和退休待遇的不可动摇的标准呢?这公平吗?强烈要求政府再次考虑这部分人的退休待遇!!! 为此我们呼吁政府及相关部门,把解决这部分人的退休待遇提到议事议程,予以妥善解决。我们期盼着。   向社区举报违规内容
  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信访工作会上说:“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政策性的问题很多,不能以没有政策或政策规定不能解决为由而推脱搪塞。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看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是否合情合理,而不是看是不是有政策,或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政策是人定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利益至上是我们的执政原则,只要符合人民的利益,政策可以制定,可以修改,可以完善,而不是作为教条抱在手上。”  向社区举报违规内容
  我们教师干的好好的,不是不干了,也不是不能胜任,是企业减员增效的大潮,让我们所在学校解散了,把在教育战线工作了20-30年的教师推向了买断,我们没有选择。只做过老师没做过别的买断教师们转身走向社会时,一片茫然,这些年来我们承受了来自,家庭、社会、同学、朋友的不解和疑问,来自经济上的窘迫和尴尬,来自精神上茫然和疑惑。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我们上过正规学校读过书,我们站在讲台上教过书,心里的苦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没做错什么,买断是企业行为、政府行为,企业和政府要负责任。  向社区举报违规内容
  @步步追不上
14:14:00  济南稳妥推进积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待遇工作  落实责任,稳妥推进积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待遇工作  6月13日,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调度会议。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国资委副主任孙世会出席会议。会上,传达了5月28日召开的全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  -----------------------------  现在是日,全国还没有一个省市落实63号文件,兑现老师们应增加的生活补贴。至于被买断、转岗的老师及教辅行政管理人员,那还得等呀!
  今天看到辽宁省内民办老师退休时享受老师待遇,有的仅仅当了几天老师也能享受,真让我心不甘。我二十年教龄高级教师职称,师范院校毕业,只因为分配到国企职业高中做了老师被迫买断而不能享受老师待遇,真后悔,当初考什么大学,还不如直接做民师了!!!难道就没有一个人一个部门为我们说句公道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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