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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为212,766,09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2.251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日。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名称与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股东名称一致。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5人,其中自然人股东13人,法人股东2人。
  5、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股东承诺,公司自然人股东唐健、刘翠英、何军、黄龙生、杨彦辉、吴希望、张磊、赵勇、叶雷、周毓为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于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88,652,538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变为118,652,538股。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于日向公司163名激励对象授予385.96万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于日向公司20名激励对象授予29.84万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预留股份。公司总股本变为122,810,538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日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22,810,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由122,810,538股增至总股本184,215,807股。
  公司于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原激励对象胡彦周、何亦峰、周自芳、庞景海、兰师雄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部分165,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总股本由184,215,807股变为184,050,807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日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84,050,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由184,050,807股增至总股本294,481,291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212,766,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2511%。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作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承诺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唐健、刘翠英、深圳市聚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何军、黄龙生、陈少芬、孟宪文、杨彦辉、吴希望、张磊、吴开林、叶雷、赵勇、周毓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唐健、刘翠英、何军、黄龙生、孟宪文、杨彦辉、吴希望、张磊、吴开林、叶雷、赵勇、周毓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健、刘翠英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2、承诺人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公司的竞争企业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3、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发行人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12,766,09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2.251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15人,其中自然人股东13人,法人股东2人。
  自然人股东中唐健为公司董事长,刘翠英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黄龙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勇为公司董事、营运总监,何军为公司业务总监,杨彦辉为公司技术总监,吴希望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张磊为公司董事会秘书、IT总监,叶雷为公司业务总监,周毓为公司生产总监。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明细表:
  注1:自然人股东唐健、刘翠英、何军、黄龙生、杨彦辉、吴希望、张磊、赵勇、叶雷、周毓为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注2: 自然人股东张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数量为512,000股。
  注3:自然人股东孟宪文于日辞去董事职务、吴开林于日辞去生产总监职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一)、捷顺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二)、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因此,我们认为唐健等15名限售流通股东所持有的上述限售股份自日起已经具备了上市流通的资格。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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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2 股票简称:强生控股
编号:临TitlePh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及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04,318,973股(其中股改限售股为264,495,799 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为239,823,174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日。● 本次上市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剩余数量为0股。一、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日实施后首次复牌。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二)股改限售股持有人关于本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股东做出的承诺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强生集团”)承诺:(1)在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关于股份限售规定的基础上,将所持强生控股股份的禁售期延长24 个月。在36 个月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 24 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2)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将在强生控股2006 年度至2008 年度连续三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60%,并保证在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3)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的一年内,强生集团愿意通过相关法规政策允许的方式,将优质资产注入强生控股,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2、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1)股份限售承诺的履行情况在本次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之前,日,强生集团将所持有强生控股的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给上海久事公司(下称“久事公司”)。划转前,强生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均无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行为;划转后,久事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均无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了承诺。(2)利润分配承诺的履行情况强生控股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占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均超过60%,强生集团在以上三个年度的强生控股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均投赞成票,严格履行了其在强生控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诺。(3)注入优质资产承诺的履行情况日强生控股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交通客运类资产及公司实施配股融资方案》的相关议案,但该等议案在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未获得通过。强生集团承诺将继续积极支持强生控股做大做强主营业务,保持和推进强生控股的持续发展。日、9月2日强生控股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强生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正式方案等相关议案。日,强生控股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强生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久事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向上海久事公司和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68,222,989股和71,600,1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日,强生控股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证明,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至此,强生集团全面履行完其在强生控股股权分置改革中关于优质资产注入的承诺。(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1)日,公司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实施了每10股送3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本总额由625,799,244股增至813,539,017股。(2)2011 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向久事公司和强生集团非公开发行168,222,989股和71,600,185股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由813,539,017股增至1,053,362,191股。2、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日非公开发行后,强生集团共持有本公司336,095,984股限售流通股(其中由股改形成的限售流通股264,495,799股,因非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流通股71,600,185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1.91%。日,强生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36,095,984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久事公司持有。划转后,久事公司合计持有公司47.88%的股份。(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日,公司刊登了《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公司股改保荐机构“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公司刊登了《关于变更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原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郁浩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该项目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黄力接替郁浩,继续履行该项目相关保荐职责。保荐机构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认为:承诺人严格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强生控股董事会本次提出的久事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六)本次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本次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64,495,799股,上市流通日为日。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股改限售股数量(股)持有股改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数量(股)剩余股改限售股数量(股)
1上海久事公司264,495,79925.11264,495,7990
合计264,495,79925.11264,495,7990 注:本次股改限售股上市如以公司2008年实施股利分配后、2011年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前的股本总额813,539,017股为基数计算,则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2.51%,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强生集团持有的股改限售股比例一致。4、本次股改限售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日,公司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实施了每10股送3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强生集团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203,458,307股增至264,495,799股。日股份划转后,原强生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转由久事公司持有。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日,上海国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改限售股3,743,787股上市流通。本次股改限售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情况公司根据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久事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文件规定,向上海久事公司和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发行168,222,989股和71,600,1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239,823,174股,于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股份锁定期为3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份数增至1,053,362,191股。(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无变化。(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久事公司、强生集团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后强生集团将所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给久事公司持有,久事公司对强生集团的股份锁定承诺进行了承继。强生集团、久事公司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续督导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如下:上海久事公司参与强生控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形成的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久事公司严格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限售承诺;久事公司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或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解除限售数量符合有关规定。故强生控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海通证券同意强生控股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六)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39,823,174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日。明细清单如下: 股东名称持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数量(股)
上海久事公司239,823,17422.77239,823,1740 三、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股改限售股及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 单位:股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504,318,973-504,318,973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504,318,973-504,318,973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人民币普通股549,043,218504,318,9731,053,362,191
股份总额1,053,362,19101,053,362,191 四、上网公告附件1、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特此公告。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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