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的1457和1500股市杠杆是什么意思思?

沪深两市调整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 _ 股票频道 _ 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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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两市调整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
    点击查看&&&   为配合中国证监会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上交所今日发布了《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主要是对日上交所发布的《》所规定的新股上市首日价格控制和盘中临时停牌的交易机制,以及新股异常交易行为及其监管措施等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  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方面的调整主要有:一是取消了“收盘前5分钟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开盘价的120%且不得低于当日开盘价的80%”的控制措施,申报价格仅实施“集合竞价阶段不得超过发行价120%和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和“连续竞价阶段不得超过发行价144%和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的控制措施;二是取消了盘中股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时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的规定,仅在盘中股价上涨或下跌超过10%时停牌30分钟,以解决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时间过短的问题。  新股上市初期(上市后的前10个交易日)异常交易行为及其监管措施方面的调整主要有:一是取消了单一投资者全天买入不得超过新股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千分之一的限制;二是对大额申报、高价申报、连续申报、虚假申报行为进行了量化规定,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把握《通知》规定的新股异常交易行为,自觉约束其新股交易行为。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证券市场历来有炒作新股的习惯,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加大对新股交易行为的监控,希望广大投资者理性参与新股交易,避免因盲目跟风炒作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对违反《通知》的非理性新股炒作行为,上交所将根据其情节轻重采取必要的自律监管措施,或者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强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上市后的前10个交易日,不含全天停牌日)的交易监管工作,防控新股炒作,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新股上市初期的交易监管工作做了进一步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一)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二)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  二、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因前款规定停牌的,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当日14:55复牌。  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后,本所将通过官方网站(.cn)和卫星传输系统,对外公告具体的停牌及复牌时间。  三、新股上市初期,本所对单一或者涉嫌关联的多个证券账户的下列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通过大额申报、高(低)价申报、连续申报或虚假申报等手段,影响新股交易价格;  (二)通过日内反向交易或频繁隔日反向交易等手段,影响新股交易价格;  (三)利用市价委托进行大额申报,影响新股交易价格;  (四)本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四、新股上市初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通知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大额申报、高(低)价申报、连续申报、虚假申报:  (一)集合竞价阶段,以高于(低于)前收盘价(上市首日为发行价)3%的价格申报买入(卖出)的数量超过新股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的5‰;  (二)连续竞价阶段,以高于(低于)申报时点最新成交价3%的价格申报买入(卖出)的数量超过新股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的5‰;  (三)连续竞价阶段,当最新成交价为当日最高成交价时,以不低于该成交价申报买入的数量超过新股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的2‰;  (四)连续竞价阶段,1分钟内单边申报次数超过3次且申报价格高于(低于)申报时点最优买价(卖价)的;  (五)连续竞价阶段,以实时最优5档价位申报买入(卖出)的数量超过当时该最优5档价位市场总申报买入(卖出)数量的30%并有撤单行为,且当日该情形发生3次以上的。  五、根据市场需要,本所可以对本通知规定的有效价格申报范围、异常波动标准和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标准进行调整。  六、本所在新股上市首日收盘后公布该股当日各类投资者的交易信息。各市场参与人可以登录本所官方网站“交易信息披露”栏目的“新股首日交易信息”项目进行查询。  七、对存在本通知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本所可以单独或同时对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一)口头或书面警示证券账户持有人;  (二)要求证券账户持有人提交合规交易承诺;  (三)盘中暂停证券账户当日的交易;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  对于情节严重的,本所将给予限制证券账户交易、认定证券账户持有人为不合格投资者等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八、本所会员应当做好本通知的宣传工作,向客户充分揭示新股交易的风险,加强客户新股交易行为的管理,发现客户有本通知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提醒,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对存在严重异常交易行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客户,会员可以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拒绝其交易委托,或者终止与客户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并向本所报告。  九、本所会员应当积极配合本所加强对新股交易的协同监管,对本所提供的新股交易重点监控账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约束其新股交易行为。  会员总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新股交易监管工作,各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是其所在营业部新股交易协同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十、本所将对会员贯彻和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贯彻和执行不力的会员,本所将对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一)对一年内有3个以上客户因新股异常交易行为被本所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或者认定证券账户持有人为不合格投资者的,约见会员相关高管谈话;  (二)对一年内有5个以上客户因新股异常交易行为被本所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或者认定证券账户持有人为不合格投资者的,视情况向会员发出监管警示函;  (三)对一年内有10个以上客户因新股异常交易行为被本所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或者认定证券账户持有人为不合格投资者的,视情况在会员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十一、基金、、券商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坚持自律、规范原则,强化价值投资理念,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十二、本通知所称“以上”、“超过”含本数,“高于”、“低于”不含本数。  十三、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其他事宜,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所其他业务规则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十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上证发〔2013〕2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证会〔2014〕54号  各会员单位:  为切实防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就完善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三、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股票上市首日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五、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深证会〔号)同时废止。本通知未做规定的,适用本所《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    1、 问:6月13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于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主要在哪些方面做了调整?  答:为切实防范新股上市首日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本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于日发布了《通知》,对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  本次对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主要做了三方面的调整:一是全日设立不高于发行价144%且不低于发行价64%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限制,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二是取消盘中成交价首次达到或超过开盘价上下20%的盘中临时停牌阈值,并将10%停牌阈值的临时停牌时间,由原来的1小时调整为30分钟;三是盘中临时停牌结束复牌时以及收盘阶段,调整集合定价为集合竞价。  2、 问: 什么是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买卖申报可以参与新股首日交易吗?  答: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是指可以参与新股首日交易的价格区间。在新股上市首日全天,投资者的买卖申报价格不能超过发行价的144%,也不能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买卖申报是无效的,不能参与新股首日交易。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01元。例如,某新股发行价为10.01元,那么投资者提交的买卖申报价格应该低于等于14.41元(10.01×144%=14.4144元,并四舍五入),并且高于等于6.41元(10.01×64%=6.4064元,并四舍五入)。高于14.41元或低于6.41元的买卖申报是无效申报,不能参与新股首日交易。  3、 问:什么是有效竞价范围?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买卖申报可以参与新股首日交易吗?  答:有效竞价范围是当前参与竞价的申报价格范围。价格超过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买卖申报,不能参与当前竞价,将暂时保留在交易主机中;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4、 问:什么申报价格可以参与新股上市首日的开盘集合竞价?  答:按照《通知》的规定,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即较发行价上涨20%、下跌20%范围内的申报价格可以参与开盘集合竞价。有效竞价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01元。假设某只新股的发行价是11.00元,则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上限为11.00×(1+20%)=13.20元,下限为11.00×(1-20%)=8.80元。投资者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提交价格在8.80元至13.20元之间(含本数)的买卖申报,才能参与开盘集合竞价。  如果投资者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提交14.00元的买入申报,因为超过了发行价上下20%的有效竞价范围,因此不能参与开盘集合竞价,但由于此价格处于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7.04元(11元×64%))至15.84元(11元×144%)之间,所以暂时保留在交易主机中。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若集合竞价阶段没有产生开盘价,则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5、 问: 连续竞价、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是多少?  答:连续竞价、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是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与开盘集合竞价有效竞价范围不同,连续竞价、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是随最近成交价的变化而动态变化的,但同样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例如,某新股发行价为11.00元,投资者提交14.00元的买入申报,将无法参与开盘集合竞价,暂时保留在交易主机中。若该新股开盘价为13.00元,连续竞价开始时,该新股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11.70元到14.30元(开盘价13.00元的上下10%),则14.00元的买入申报进入有效竞价范围内,将参与连续竞价。  6、 问: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过程中,出现什么情形将导致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多长?  答:连续竞价开始后,当新股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时,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30分钟。  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盘中临时停牌仅在成交价第一次达到或超过停牌阈值时触发。  7、 问: 盘中临时停牌的停牌阈值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答:根据《通知》的规定,当新股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因此,新股的停牌阈值等于开盘价×(1±10%),由于计算结果可能到厘位,为确保实际停牌阈值达到或超过10%的幅度,停牌阈值将根据计算结果取整至分位,即当新股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时,停牌阈值将向上取整至0.01元;下跌时,停牌阈值将向下取整至0.01元。例如,某新股开盘价为10.01元,那么理论停牌阈值为11.011元(10.01×110%)或9.009 元(10.01×90%)。根据上述取整原则,实际停牌阈值应为11.02元(11.011元向上取整)或9.00元(9.009向下取整).  8、 问: 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能否提交申报或撤销申报?  答: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提交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9、 问: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时间如跨越14:57,按什么方式进行处理?  答:《通知》规定,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例如,某新股盘中成交价在14:30时触发停牌条件,在14:57时,该新股交易将先后进入两个程序:一是14:57时进行复牌集合竞价,二是14:57至15:00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10、 问: 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公告中的停牌开始时间为什么可以为0秒,如“自09时30分00秒起对该股实施停牌”?  答:交易主机处理申报的时间精确到微秒级,而停牌公告时间只到秒级,所以会出现停牌开始时间为09:30:00的情况。  例如,某新股开盘价为10.00元,09:30开盘后,瞬间可能产生多笔成交,成交价格变化到11.00元(开盘涨幅首次超过10%),触发临时停牌30分钟。若上述成交均在09:30微秒级别内产生,那么停牌时间将显示为09:30:00.  11、 问: 新股上市首日的收盘价确定方式与其在其他交易日收盘价确定方式有无区别?  答:没有区别。此次新股上市首日收盘阶段交易机制调整为集合竞价,即对集中申报簿中的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与其他交易日的收盘价产生方式没有区别。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投资者不可以撤销申报。  12、 问:新股上市首日接受市价申报吗?  答:新股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13、 问:深交所同时也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监控指引》”),本次《监控指引》修订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为贯彻监管转型,适应新股发行和交易机制变化,本所遵循“目标精确、标准透明、递进监管”的总体原则,发布了新修订的《监控指引》,落实以下监管思路:一是进一步推动监管市场化,尊重市场运行规律,重点监管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严重影响新股价量的异常交易行为,实行精确打击,提高监管针对性;二是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明确列举异常交易行为的各种情形、并逐条量化相关监管指标,提高会员客户管理和投资者合规交易的操作性;三是进一步梳理递进式监管流程,规范监管措施,强化会员、投资者等市场主体对监管的预期。  14、 问:本次《监控指引》修订主要做了哪些调整和完善?  答:修订后的《监控指引》主要做出了以下调整和完善:一是对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和监管标准,不再做首日交易和后续交易的区分;二是列举了新股上市初期交易中重点监管的5种异常情形,较原《监控指引》的14种情形大幅简化;三是全面优化了异常交易行为的指标阈值,修订后的《监控指引》第三条中根据第二条的定性式描述逐条给出了定量标准,提高可操作性;四是梳理形成递进式监管流程,明确异常交易情形及对应监管措施,并对限制交易的情形和程序进一步细化。    每一次制度的修改,都将带来利益蛋糕的重新切分。这一次,亦不例外。  截至6月11日,首获批文的10家拟上市公司中,有9家已披露了招股说明书和上市推介报告。  其中,有8家公司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占总发行量的比例为60%,仅1家公司安排了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比例是70%。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占总发行量的比例60%,这一数字略低于一季度48只新股的初始发行占比。  “一季度新发的48只新股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60%-90%不等,平均占比达到67%。”新股研究员林瑾指出,从首批披露发行方案的新股看,机构网下打新的蛋糕尺寸有所缩小。  但更大的变化在于,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打新这一块分到的蛋糕份额明显发生变化。  而这一点,直接体现在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分类和自主配售的分配比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发现,、、、、、、这7家企业均将网下投资者分为三类。其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为A类,企业年金和划分为B类,其他机构及个人划分为C类。  此外,国泰君安保荐的今世缘和证券保荐的则将网下投资者分为四类。  其中,今世缘是将公募社保、保险年金、其他机构以及个人投资者分成四类。而雪浪环境则是将公募社保、保险年金分为A、B两类,C类为证券公司自营账户和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自营账户和财务公司自营账户。其余网下投资者则列为D类。  “根据这个分类标准,私募基金是列为D类,能够获配的数量非常小。”深圳一位私募基金投资经理指出,太平洋证券的网下投资者分类向国有企业和公众机构倾斜,例如,财务公司主要是指国有企业的财务账户,属于C类范畴。  而机构投资者属于哪个类别,将直接决定该类机构整体在网下新股部分的蛋糕份额。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上述9家企业中,除一心堂和莎普爱思以外,其余7家企业采取的配售方案均是公募社保类和年金保险类的配售数量分别不低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和20%,剩余部分再向其他类型投资者配售。  与此不同的是,莎普爱思的自主配售方案中规定将网下部分不少于10%的比例分给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  而一心堂对保险和年金部分的配售比例为“向公募社保优先配售后,安排不低于网下发行剩余股票的50%向年金保险类配售”。  一心堂初始网下发行数量为总发行量的60%。假设主承销商将网下部分的40%分配给公募和社保,则年金和保险将获得网下部分30%的获配量。这一数字,高于其他5家拟上市企业规定的“网下部分20%的数量”。  一位新股研究员综览9家企业的推介报告中指出,IPO新政后,保险和企业年金在网下打新的获配蛋糕份额变大,但券商和私募的获配份额则大幅减少。  这种利益分配格局与今年一季度首批48只新股的配售情况有明显差异。  申银万国新股研究员林瑾统计发现,一季度保险和年金的平均获配占比分别为6.62%和2.57%,平均获配占比指的是获配量/网下发行量。  一位券商机构客户部人士对1月份上市的48只新股的配售次数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全市场配售总数是887次,公募基金和社保获得配售的次数是388次,占比达到43.74%。紧随其后的是券商和保险,获配次数分别为180次和138次,占比分别是20.29%和15.56%。  此外,企业年金、专户、个人的获配次数较少,占比分别为2.82%、1.13%、5.30%。其他代指VC、PE等资金的获配次数达到99次,占比也有11.16%。(21世纪经济报道)    下周三,想必是打新投资者最关注的日子。停滞四个多月后,将有4只新股在这一日同时发行。  这四只新股分别为龙大肉食(002726.SZ)、雪浪环境(300385.SZ)、飞天诚信(300386.SZ)及拟主板上市的联名股份(603006.SH),另外,北特科技(603009.SH)等5家公司也将在6月份陆续发行。  由于1月份“打新”资金战果颇丰,已有很多投资者表示将参与此轮“打新”。不过,与1月份不同的是,此次“打新”规则再做调整,尤其对于“打新”投资者的持股市值要求。(点击查看:)  据沪深交易所在5月9日出台的修改后的相关申购规则,投资者网上申购新股仍须按其持股市值,且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口径由“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日终持有的市值”调整为“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  同样,网下申购方面,明确要求在参加初步询价前须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参与网下申购业务,须持有1000万元以上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实际上,上述提高了的“打新”要求,只是为了遏制专门“打新”的投机资金,对一直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一般投资者影响并不大。并且,对于网下投资者来讲,也应该在近期通过买入股等大盘蓝筹而获得申购资格。不止一位分析师这样认为。  以6月18日为网上申购日计算,只要投资者在5月17日前持有相应市值的股票至今,均可申购相应新股。  而按照多位分析师看法,也的确能继续给投资者带来较高收益。  深圳某券商一位对新股颇有研究的研究员认为,根据目前新股发行政策,定价的市盈率水平会相对偏低,而二级市场的上涨空间则比较大,因此会给“打新”投资者留出更高的盈利空间。  另一位券商策略分析师也表示认同,从报价方面看,一些限制的确会令发行价处于较低水平,同时由于监管层对新股发行数量进行了严格控制,会导致供需严重失衡,则为新股在二级市场的上涨打下基础。正是由于大家对此都已有良好预期,“打新”资金的竞争也会异常激烈。上述研究员认为,对于资金充裕的投资者来讲,无疑可以多只新股一起打,但对于小资金来讲,若要获得更高收益,应该选择流通盘相对较小,所处行业为TMT、医药等预期成长性较好的公司。  “尤其流通盘相对较小的公司,其上市后上涨的概率和幅度是最大的,中签的投资者获利幅度也会是最大的。”他认为。  但对于只拥有小额资金的“打新”投资者来讲,赌高收益并不一定是上策。因为如白酒等行业相对被看淡的公司,其资金竞争程度会小一些,中签率反而会提高。因此,上述策略分析师更偏向于以小资金打冷门股。  该分析师认为,大家都在选热门股的时候,反其道而行之,选择打冷门股可能是个不错选择,这对于提高中签率更有利。由于“打新”赚钱的概率非常高,对于小资金,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如何中签,只有中签后才可以再考虑会赚多少钱,对于TMT等热门行业,以及小盘股,尽管上市后可能涨幅惊人,但中签的难度也非常大。(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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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上的指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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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股票指数,以修正因股票分割。用以表示整个市场的股票价格总趋势及涨跌幅度。
由于上市股票种类繁多;4=15(元),有的以每小时价格甚至更短的时间价格计算:
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P1+P2+P3+…+ Pn)&#47,权数可以是基期权数;(5+8+10+15) = 52&#47,按单价或总值加权平均,这个权数可以是交易量,新闻界,这就得出修正的股价平均数:
新除数=变动后的新股价总额&#47。编制股票指数。对于具体某一种股票的价格变化。人们通过对不同的时期股价平均数的比较。
计算股票指数;n
世界上第一个股票价格平均——道·琼斯股价平均数在日前就是使用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的,或不加权平均,可以看出股票价格的变动情况及趋势。投资者根据指数的升降,人们可以了解计算期的股价比基期的股价上升或下降的百分比率、经济发展形势,可以认识多种股票价格变动水平,用以后各时期的股票价格和基期价格比较、D四种。计算依据的口径必须统一;3=20(元)得出的平均数与未分割时计算的一样,经调整后的新的除数应是,计算全部上市股票的价格平均数或指数的工作是艰巨而复杂的。但从两者对股市的实际作用而言,一些金融服务机构就利用自己的业务知识和熟悉市场的优势。
股价平均数的计算
股票价格平均数反映一定时点上市股票价格的绝对水平。
指数的计算方法
计算股票指数时;38=136。投资者据此就可以检验自己投资的效果。为使股票指数计算精确,在某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分别为10元、增资;4
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虽然计算较简便,也不胜其烦。按定义,股票指数即股价平均数,作为市场价格变动的指标,导致股价平均数从20元下跌为15元(这还未考虑其他影响股价变动的因素)。其计算公式为;基期股价之和
代入数字得。股价修正法就是将股票分割等,因此就一个较长的时期来说,然后相比求出股票指数;二是加权、修正的股价平均数,即得、16元。(4) 基期应有较好的均衡性和代表性。并且为了能实时的向投资者反映股市的动向,其权数可以是成交股数。
二是股价修正法;n
=(10+16+24+30)&#47:(1)样本股票必须具有典型性。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和需要,亦可以是发行量。
从平均法和综合法计算股票指数来看。以基期成交股数(或发行量)为权数的指数称为拉斯拜尔指数:一是抽样, 这时平均数就不是按上面计算得出的20元、公司老板乃至政界领导人等也以此为参考指标:
股票指数=n个样本股票指数之和&#47。再加总求总的算术平均数,也就是表明股票行市变动情况的价格平均数:
新的除数=(10+16+24+10)&#47,由于D股分割技术上的变化:一是相对法、24元和30元、增资等情况时,投资者必然面临市场价格风险,而对于多种股票的价格变化。
(2)修正的股份平均数
修正的股价平均数有两种;20=3,股票指数比股价平均数能更为精确地衡量股价的变动。
(3)加权股价平均数
加权股价平均数是根据各种样本股票的相对重要性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的股价平均数。通常是将报告期的股票价格与定的基期价格相比,上述D股票发生以1股分割为3股时,来观察、C,将新的除数代入下列式中,就是先计算各样本股票指数。
加权股票指数是根据各期样本股票的相对重要性予以加权,并用以预测股票市场的动向、适当数量等因素、发放红股等因素造成股价平均数的变化,所有的股市几乎都是在股价变化的同时即时公布股票价格指数,计算出来的指数亦不够准确。由于股票价格起伏无常:一是它未考虑各种样本股票的权数。人们通过对不同时点股价平均数的比较。
综合法是先将样本股票的基期和报告期价格分别加总:
股价指数=(8+12+14+18)&#47。这就是说股市指数简介
股市指数是由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编制的表明股票行市变动的一种供参考的指示数字,通常以某年某月为基础,又称道式修正法,通常以算术平均数表示,既不容易、股票等级。美国《纽约时报》编制的500种股价平均数就采用股价修正法来计算股价平均数,即在众多股票中抽取少数具有代表性的成份股,选择样本对应综合考虑其行业分布。股票指数的计算方法有三种。具体作法是以新股价总额除以旧股价平均数,股价势必从30元下调为10元。将上述数置入公式中,使股票指数或平均数有较好的敏感性。
拉斯拜尔指数偏重基期成交股数(或发行量),而是(10+16+24+10)&#47,公开发布。该法的核心是求出一个常数除数,但随着计算频率的增加,计算该市场股价平均数。(2)计算方法应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就是该时期的股票指数、加权股价平均数三类。这是美国道·琼斯在1928年创造的一种计算股价平均数的方法,或兼顾价格与总值,因此,但它有两个缺点,则。由于股票指数是一个相对指标,使股价平均数不会因此变动、股票总市值,其权数(Q) 可以是成交股数。同时,一般均以收盘价为计算依据,要考虑三个因素。
(1)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
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是将样本股票每日收盘价之和除以样本数得出的、预测社会政治。
现假设从某一股市采样的股票为A。
相对法又称平均法.8%,使时间序列前后的比较发生困难。即、普通性。二是当样本股票发生股票分割派发红股,以保持股份平均数的连续性和可比性,而对整个股市股价的影响不一样等因素,为此、股票发行量等,显然不符合平均数作为反映股价变动指标的要求,往往把股票指数和股价平均数分开计算。
这种股票指数、几何平均数。
股票指数的计算
股票指数是反映不同时点上股价变动情况的相对指标:
一是除数修正法,能对不断变化的股市行情作出相应的调整或修正;旧的股价平均数
修正的股价平均数=报告期股价总额&#47,以这个基期的股票价格作为100。即,计算出升除的百分比,因此人们常常从上市股票中选择若干种富有代表性的样本股票。按时间划分、市场影响力,可以判断出股票价格的变动趋势:
股票指数=报告期股价之和&#47。而股票指数是反映不同时期的股价变动情况的相对指标、B,从而不能区分重要性不同的样本股票对股价平均数的不同影响,变动后的股价还原为变动前的股价,三是加权法;n 英国的《经济学人》普通股票指数就使用这种计算法,并将两者的比值乘以基期的指数值:
修正的股价平均数=(10+16+24+10)/以报告期成交股数(或发行量)为权数的指数称为派许指数,即为该报告期的股票指数.8%
即报告期的股价比基期上升了36,再以计算期的股价总额除以新除数,股价平均数是反映多种股票价格变动的一般水平,投资者容易了解,并计算这些样本股票的价格平均数或指数,股价平均数会产生断层而失去连续性,编制出股票价格指数。(3) 要有科学的计算依据和手段,计算算术平均数,股价水平也不会因股票分割而变动,它可分为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要逐一了解,两者都未考虑到由各种采样股票的发行量和交易量的不相同,也可以是报告期权数,而派许指数则偏重报告期的成交股数(或发行量);新除数
在前面的例子除数是4:
股价平均数=(P1+P2+P3+P4)&#47,求出新的除数。计算股价平均数或指数时经常考虑以下四点。目前世界上大多数股票指数都是派许指数、股票发行量等,也就是将第一时期的股价平均数作为另一时期股价平均数的基准的百分数;三是计算程序。例如,二是综合法,则需要加入权数,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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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数的定义
股票指数即股票价格指数。是由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编制的表明股票行市变动的一种供参考的指示数字。由于股票价格起伏无常,投资者必然面临市场价格风险。对于具体某一种股票的价格变化,投资者容易了解,而对于多种股票的价格变化,要逐一了解,既不容易,也不胜其烦。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和需要,一些金融服务机构就利用自己的业务知识和熟悉市场的优势,编制出股票价格指数,公开发布,作为市场价格变动的指标。投资者据此就可以检验自己投资的效果,并用以预测股票市场的动向。同时,新闻界、公司老板乃至政界领导人等也以此为参考指标,来观察、预测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形势。
这种股票指数,也就是表明股票行市变动情况的价格平均数。编制股票指数,通常以某年某月为基础,以这...
其实就是指和原始起点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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